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2022-10-27

第一篇: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电话: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咨询电话:840201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办理时限: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5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探望在京直系亲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探望在京的中国公民和在京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以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籍配偶,提供婚姻证明;

5、外籍父母,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6、外籍子女,提供出生证明或者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7、探望在京中国居民的,提供被探望者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常驻户籍证明或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8、探望在京常驻的华侨,提供华侨的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及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9、探望在京常住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10、探望在京常住的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11、探望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12、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首次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还需提供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18岁上以首次申请居留许可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限:

需要在京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探亲”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对其中已满60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申请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探亲”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如因“探亲”关系丧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其再以原事由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的,将不予受理。 上述人员自愿申请办理L签证的,按照“外国人签证”事项有关规定办理。 投靠在京亲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投靠中国内地公民的,提供被投靠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5、投靠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须提供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6、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经公证的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8、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9、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10、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

11、首次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还需提供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首次申请居留许可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限:

需要在京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申请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投靠”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如因“投靠”关系丧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其再以原事由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的,将不予受理。

上述人员自愿申请办理L签证的,按照“外国人签证”事项有关规定办理。

在京购房人员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年满60周岁在京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经公证的申请人经济来源证明或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

5、注明申请人产权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

6、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

7、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8、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首次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还需提供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18岁上以首次申请居留许可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限:

需要在京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申请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置房”类或“置房者家属”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如因“置房”或“置房者家属”关系丧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其再以原事由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的,将不予受理。 上述人员自愿申请办理L签证的,按照“外国人签证”事项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子女在京寄养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籍子女的出生证明;

5、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或中国籍父母的中国护照及在境外定居证明;

6、经公证的外籍子女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人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7、国内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常驻户籍证明或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8、经公证的儿童寄养保证书(受托书)。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时限:

需在京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申请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如因“寄养”关系丧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其再以原事由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的,将不予受理。

上述人员自愿申请办理L签证的,按照“外国人签证”事项有关规定办理。 赡养人员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年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申请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被赡养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常驻户籍证明或在北京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5、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赡养人国内无子女证明;

6、经公证的申请人的经济来源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首次申请居留许可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限:

需要在京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赡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延期。如因“赡养”关系丧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其再以原

事由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的,将不予受理。

上述人员自愿申请办理L签证的,按照“外国人签证”事项有关规定办理。 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北京市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或北京市经济文化发展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点专业技术人员;

5、在京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有影响的外籍华人;

7、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一类授权单位给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信函;

5、交验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外国专家局授权单位或北京市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居住证》;

6、投资者申请居留许可,交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7、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8、随行家属提供受聘、任职人员的护照和居留许可或者受聘、任职单位的公函;

9、配偶间提供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10、子女与父母间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申请次数不限(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限)。 企业中的外籍工作人员

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在京国有、内资、三资企业中任职受聘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任职受聘单位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交验公司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5、交验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外国专家局授权单位或北京市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7、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须提交受聘人员的护照和居留许可以及上述文件;

8、配偶之间还需提交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9、父母和子女之间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10、持“L”(旅游探亲)、“F”(访问)签证入境的三资企业中的投资者、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外籍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外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申请居留许可,还需交验《企业的批准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三资企业需先在出入境管理总队外商处办理备案登记,再申请居留许可;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居留许可。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企业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2年的居留许可;其他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外国驻京记者及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持J-1签证入境的外国驻京记者及其家属。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常驻新闻机构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交部新闻司颁发的《记者证》;

5、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随行家属提供任职记者的居留许可或《记者证》和常驻新闻机构的信函;

7、配偶之间提交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8、父母和子女之间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9、若是持(J-2)签证入境的临时记者改任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须出具外交部新闻司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签证时限:

申请人可以申请有效期1年的居留许可。 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在京任职、受聘的外籍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任职、受聘单位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

寸正面免冠照片;

4、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5、交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也可提交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公函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公函;

6、交验所任职公司本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7、随行家属交验任职或者就业人员的护照和居留许可;

8、配偶之间提交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9、父母和子女之间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注: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归国人员的外籍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按探亲规定办理L签证,不予办理居留许可。

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可以申请与《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有效期相同时限的居留许可。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籍工作人员 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在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任职受聘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常驻代表机构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外国人就业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5、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须提交任职人员护照和居留许可和所在常驻代表机构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信函及上述材料;

7、配偶之间还需提交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8、父母和子女之间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需先在出入境管理总队外商处办理备案登记,再申请居留许可;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居留许可。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1年的居留许可。 外国留学生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在本市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所在院校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来留学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5、就读院校出具的办理居留许可时限的信函、《录取通知书》及JW201或JW202表;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与在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许可。就读院校公函注明的学习时限与《录取通知书》注明的学习时限不一致时,以就读院校最终答复意见为准。 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受聘在京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聘用单位的印章,贴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外国专家局授权单位或北京市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外国专家证》;

5、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供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须提供任职专家的护照和居留许可和聘任单位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信函以及上述文件;

7、配偶之间还需提供结婚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8、父母和子女之间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除英文外,一律须经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1年的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不满1年) 人 4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1至3年) 人 8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3至5年) 人 10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增加携行人(每增加1人) 人 400/800/10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减少携行人 人/次 2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居留许可变更 人/次 200元 京发改(2005)66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篇: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材料

、企业中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在京国有、私营、三资企业中任职受聘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申请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在京受聘单位的公章,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交验公司本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交验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外国专家局授权单位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7、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须提交受聘人员的护照、居留许可和在京受聘单位公函以及上述材料;

8、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明;

9、父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篇: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没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一、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二) 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 寸半身下面免冠照片: (三) 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 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

(二) 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 申请居留许可,首次必须本人申请

三、 申请L签证

1、 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保证在华生活费用,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2、 探亲者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信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件,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护照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来华看病或其它无私人事物,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 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文化交流的,应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原件及复印件。

五、 申请居留许可

1、 持Z签证者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就业者单位公原件及复印件。

2、 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学习期限公,02表

3、 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就业单位公,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子女还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已满18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健康证明书。

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七、 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者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八、 因丢失护照者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人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九、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第四篇: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申请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申请。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五、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

六、对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

(一)旅游者

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二)探亲者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3)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三)其他人员

1、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

申请F签证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八、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九、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应当申请J-2签证。申请J-2签证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G签证。申请G签证,须提供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及机 (车、船)票。

十一、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应当申请C签证。申请C签证,须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公函。

十二、持特区旅游签证申请进入内地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紧急事务(工程抢修、索赔、签合同、探望危急病人、奔丧)须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一)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

(二)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问协认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

(三)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十四、持Z、X、J-l签证入境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持Z证者须提供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二)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三)持J-l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

持Z、J-l签证者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五、持L、F签证入境因任职或者就业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二)三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法人代表以及国有、三资和私营企业聘请的外籍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三)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六、持L、F签证入境因学习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就读院校的《录取通知书》、JW201表或者JW202表和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

十七、持J-2签证入境作为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八、己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负责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复查、对健康证明书确认的卫生医疗部门,是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没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指定的县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公安机关对境外公立医院以及经公证的私立医院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无法确认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当地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十九、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一)来华任职或者就业人员,对其中的投资者和企业的法人代表可以获得2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对其他人员,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二)来华常住记者,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三)来华学习,可以获得与其在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许可。

十、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偕行人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二十一、居留许可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变更。

对由一城市迁往另一城市的,可以向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二十二、持新护照人员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除按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须提供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因丢失护照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二)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

(三)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可以获得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二十三、旅游团或者访问团成员丢失护照,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照会以及接待单位公函随团出境。不随团出境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团体签证分离。

二十四、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应当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篇: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申请报告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申请报告 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XX公司位于XX,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XX。主要经营XX。现有我公司员工X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国籍韩国,持有普通护照XXXXXXXXX。

XXXX于XXXX年XXXX月XX日从XXXX口岸持有限签证(居留许可证号码:XXXXXXXX,有效期到XXX年XX月XX日)来华,并于当日抵达XX,现居住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我公司已在社会采集系统上予以住宿登记。

因我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其为XXXXXX,聘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现已办妥就业证和健康证。特申请办理就业类居留许可至2014年5月30日。

本公司保证其在华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望批准!

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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