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族范文

2022-05-18

第一篇:关于回族范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督促检(定稿)

【发布单位】82802

【发布文号】宁政发[2001]59号 【发布日期】2001-06-11 【生效日期】2001-06-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1〕59号2001年6月11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第一条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政令畅通,实现督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强化督查工作意识,改进督查工作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推动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第三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促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督促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设立督促检查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

(一)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各部门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级政府及各部门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五)上级和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督查件的落实情况;

(六)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批办件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 第五条 督促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督查与督查机构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要身体力行,力求做到每一项重大决策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同时,要注意发挥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和专职督查人员的作用,及时交办督查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及督查人员应按照要求,开展督查工作。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督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级政府和部门的督查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级督查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真实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既要报喜,又要报忧;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

(四)坚持讲求时效的原则。各级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督查任务,并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六条 第六条 督促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分解立项。各级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及时对督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经政府和部门领导审定后,及时下发督查要点。

(二)督促检查。各级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应督促承办单位按期完成督查任务,除采取电话督查和信函督查等常规督查方式外,对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涉及全局或难以落实的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反馈。各级督查机构要及时向政府或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工作,每季度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年底报告总结落实情况;对重大问题或需呈请领导批示的工作,以专题报告呈送政府和部门有关领导。

第七条 第七条 承办单位的职责:

(一)承办单位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

(二)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并写出书面报告,对未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和原因。对领导批示交办的督查事项,一般情况下,急件1至5日内办结,非急件15日内办结,难度较大的件30内办结,特殊情况按领导要求办理。

(三)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督查事项,由交办单位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若双方意见不一致,主办单位应及时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请求予以协调。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

(四)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向交办单位反馈承办情况。反馈的内容力求准确、精炼,格式规范,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交办单位。

第八条 第八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对督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敷衍推诿、不负责任、不按要求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督查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调查报告(关于回族)

穆斯林殡葬中的“古兰”文化+09021099+刘安琪

副标题:穆斯林殡葬中的“古兰”文化

姓 名 学

刘安琪 09021099 院系(部所)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专 业 任 课 教 师

汉语言文学 李安辉

完成日期

10年7 月28 日

穆斯林殡葬中的“古兰”文化

摘要:《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的根本经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Quran”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根据经文的表述,说它有55种名称,其中常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尔克”(赞念)、“真理”、“光”、“智慧”等等来称呼。 它的全部内容确立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和制度,同时也反映了穆罕默的时代阿拉伯半岛希贾兹地区的社会现实和伊斯兰教传播过程中的斗争概况。分为:

1、开端章(法谛海哈),

2、黄牛(巴格勒),

3、仪姆兰的家属(阿黎仪姆兰),

4、妇女(尼萨仪),

5、筵席(马以代),

6、牲畜(艾奈阿姆),

7、高处(艾耳拉弗),

8、战利品(安法勒),

9、忏悔(讨白),

10、优努斯,

11、呼德,

12、优素福等等。

关键词:十堰市清真寺,穆斯林殡葬,《古兰经》,伊斯兰教

这次的调查选在我家乡,在十堰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就是回族,市内也有大大小小的回族乡,回族村,如湖北口回族乡,郧县的回族湾,长望的回族村;这些地方都生活着回族人民,这块土地也蕴涵着回族的宗教,习俗,节日等等文化,在近十年中,在省、市委、政府及宗教文化保护协会的协助下,回民文化及伊斯兰文化进一步传播,进一步被其他民族所了解。

十堰市城区清真寺在茅箭区武当路20号,十堰市委市政府为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在1991年商议建一座清真寺,92年便开始兴建,1993年年底竣工,并请宁夏银川市ma阿訇任清真寺教长,这几年也进行了改善维修,为伊斯兰教教民们提供更好的宗教场所。

穆斯林会定期在这里诵读圣训,做多的还是《古兰经》,现在这部真经也可以说是穆斯林社会礼仪习俗的规范和准则,所以通过穆斯林的一些习俗文化可以稍稍了解其中所渗透的“古兰文化”,我主要做了关于穆斯林殡葬文化的调查了解,通过大致介绍穆斯林的丧葬文化来感受《古兰经》的魅力。

穆斯林的殡葬——

《古兰经》中说:“凡是有气血的,都要品尝死亡的滋味。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被召归我。”伊斯兰教认为:每个人都要死亡,都要离开这个物质世界,回归造物主——安拉。因此,死亡是必然的,死亡之路就是回归之路。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肉体消失精神升华。有穆斯林说,穆斯林的殡葬仪式是真主赐予的最完美的丧葬礼赞。亲临过穆斯林葬礼的葬礼的人都知道,他们的葬礼仪式是很考究的,而且不同地方也会有很多差异,但大郅顺序是一样的,大概分为两个大阶段:

一,病人弥留之际到病人“归真”,这段期间主要是守病人的圣行,以及守圣行的人在得知病人归真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要做的筹备。(此处的病人多为愿意在家里寿终正寝,不愿被解剖的)

(一)病人在弥留之际的时候(病人鼻歪脚软,太阳穴凹进,是病危的预兆) 1,病人应该做的

(1)不能有怨恨,要真心祈求真主原谅自己犯下的过错,将福泽赐给所有的人。 (2)头朝北,向右侧,或者头朝东,面容迎向天房方向。

(3)在“无常”前要留下遗嘱,尤其是关于物质方面的需要交代清楚。伊斯兰教认为每个穆斯林人都应做好死亡的准备。但有的人的死亡有预兆,有的人没有,所以在“无常”时应做好遗嘱,病人一般在卧床两天后要交代后事,尤其是关于物质方面的需要交代清楚。如果还欠有外债,应嘱托亲属代于还清(穆斯林去世后,灵魂会应债务而悬挂,直到还完债务);有积余者,拿出三分之一济贫。亲属应谨遵遗嘱。 2,探望病人

穆斯林认为疾病是真主给人的一种祸福考验,穆斯林中有人患了重病,亲朋好友都应该及时去探望,这是穆斯林的基本义务。见病人时做“嘟阿宜”,念如下内容【安拉混麦,哎兹嘿比勒拜俄塞,我西法,安叹霞非,俩霞飞也,印俩西法五开】 (意为:主啊,请您消除病人的疾痛吧,您快为他治疗吧,您是万物的主宰,除了您以外,再没有人能治疗疾病)

这点在《古兰经》中有记载,从记载得来此探望之礼。记载——真主说:“我必以些微的恐怖和饥馑,以及资产,生命和收获等损失,试验你们,你当向坚忍的人报喜。”(《古兰经》2·155)穆圣说:“报酬的大小与考验的大小相等,当真主喜悦一些人,便要磨砺他们,喜悦者当得到主喜,怨恨者将得到主恼。”又说:“穆斯林对穆斯林的义务有五件:回答色兰;看望病人;参加殡礼;答应邀请;为打喷嚏的人祝福。而且,你们在病人或者亡者身边,你们只能做好‘嘟阿宜’,说好话,因为你们任何一句话,众仙都会乞求真主承领。” 3,守病人的圣行

(1) 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原谅病人生前所犯下的一切罪过; (2) “口唤”,平时接触的亲戚朋友,邻里乡亲与病人发生过矛盾,口角的,甚至是接下仇恨的,这是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从而消除误会和隔阂,互相原谅。

(3) 保持室内外肃静,不得喧闹,病危时只有病人的亲骨肉和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可以入室。为病人守圣行的人要做大小净(大小净是穆斯林的盔甲,邪魔不敢侵扰),向病人提念清真言,作证言。以便能使“无常”在“伊玛尼”上。

(4) “无常”前病人会很干渴,要常给病人水喝,不可乱哭乱叫

(5) 会诵读《古兰经》的人在病人旁边默诵被称为《古兰经》心脏的《亚辛章》(穆圣说:“谁的最后一句话是:‘万物非主,只有真主’,他必会进入乐园。”又说“你们为临终的人提念清真言,你们为病人念诵《亚辛章》。”

(二) 病人即“归真”后

1,在场的家属和其他人应该做的

(1)病人刚过世时,家人帮亡者合上双眼,用手巾将他的下巴托起合上嘴。穆圣说“如果病人咽了气,你们要给他抹闭双眼,因为眼睛是跟随生命的。”

(2)然后帮助他脱去平常的衣物,把身体放平,双腿顺直,放在转过香的木床上或大水盆上,并使亡者头北脚南的仰卧,脸稍微面向西,并在尸体上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在腹部放一重物,以免肚子胀起。

(3)室内可以放一些卫生香,来避免污气。室内不能有人或者动物的画像,否则天仙不进入房内。

(4)亲属应遵照亡者的遗嘱,也要尽快准备丧葬(穆斯林提倡速葬),缝制克番。 (5)尽快讣告病人的家人、亲属、朋友、邻居,说病人已经“无常”,说话要平和,不能给病人的亲属带去过大的打击(注意这和报丧是不同的)。

(三)停尸期间的探埋体 (注意的问题:丧家家属不能有任何特别的服饰,如戴孝,戴袖章,穿白鞋等。守护亡人的亲朋好友都要洗大净,保持停尸房内的干净卫生。不可高声喧哗,只可追忆亡者,谈信仰,严禁守夜期间抽烟、喝酒、赌博。丧家不可在家中设灵堂,摆花圈、挽幛、遗照、香烛之类的。前来吊唁的人不可以向亡人跪拜、鞠躬嚎啕大哭等) 1, 探埋体 相当于遗体告别,阿訇,亲朋,乡邻向丧主家致哀,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的白布单,看看面容,多方面劝说丧家节哀。 2, 家属应该做的:

(1)忍耐,接受亡者的逝世就是接受真主的决定。《古兰经》的《黄牛》章上有:“我们确实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皈依与他。这些人都是蒙真主的庇佑和慈恩的人这等人确实是遵循正道的。

(2)念“回归“词,即亡者都是要皈依真主去的。

(3)亲属去世,女人可守制三天,不化妆。如果是自己的丈夫去世,必须守4个月零十天。

3,家属切忌做的

(1)嚎哭,穆斯林认为这是愚蠢时代的一种作为。

(2)大脸、扯衣服。因为圣训上说:“抽打脸者,撕扯衣服者、做愚昧的祈祷者都不是我的教生。”(布哈里圣训集)

(3)剃发,根据《本·埃布穆萨传》述埃布穆萨痛晕过去后,他的头在家属中一个女人的怀里,这女人叫他,他没有答应,他醒来说:“我和圣人与之无关的那些人无关,圣人和遇到灾难大叫,剃发的女人、扯衣服的女人无关!(布哈里圣训集) (4)为表悲痛,男人留几天胡须,过几天再剃掉。这是异端行为,《古兰经》有:“凡是异端都是迷误,凡是迷误都导人入火狱。” (5)报丧。

二,入土为安,分为洗埋体,穿克番,行站礼(也叫折那子),抬埋体,埋埋体五大过程。

(一) 洗埋体

1, 脱掉埋体的衣服,用布遮住羞体 2, 拿熬过的碱水从头到脚浇一遍

3, 洗埋体的人净手,戴上手套为埋体洗净下半身

4, 洗埋体的人第二次净手,拿棉花擦洗埋体的口和鼻,洗面容 5, 洗右手到肘子,洗左手到肘子 6, 摸头 7, 洗右脚,洗左脚

8, 埋体如果蓄有头发,再洗一洗头发

9, 埋体左侧的人洗右边,从上到下洗三遍;右侧的洗左边,从上到下洗三遍 10,稍微扶起埋体,轻揉其腹部,在洗一次下半身 10,

(二) 扯克番及穿克番,分男女

1, 男性的克番有三件

(1) 大卧单(从头到脚,两头有能扎住的量就可以)

(2) 小卧单(从头到脚,能将头和脚正好遮住就行,不能过长) (3) 砍夹子(从脖颈到脚背,顺肩膀开缝)

给男人穿克番时,先铺大卧单,把小卧单放于大卧单上把坎夹子放在小卧单上面,把埋体抬来穿上坎夹子,先卷小卧单的左面,再卷小卧单的右面,然后卷大卧单的左面,再卷大卧单的右面,两头各用一条布条绑住。

2, 女人的克番

(1) 大卧单(从头至脚,两头长出能扎住的量就行); (2) 小卧单(从头至脚,能把头和脚遮住就行,); (3) 坎夹子(从脖颈到脚背,上面顺胸开缝); (4) 盖头(三尺长);

(5)、缠腰布(长能缠埋体一圈,宽从胸部到大腿)。

给女人穿克番时,先铺大卧单,把小卧单铺在大卧单上面,再把缠腰布放在小卧单上面,最后把坎夹子放在缠腰布上面,把埋体抬来穿上坎夹子,把头发分成两股子放在前面,再把盖头蒙在上面,从左向右缠缠腰布,从左向右卷小卧单,最后卷大卧单的左面和右面,两头各用一布条绑住

(三) 行站立(也叫站折那子)

1行站立的条件

(1) 逝者要是穆斯林(即信仰伊斯兰教);

(2) 埋体是净洗了的、穿了克番的,站礼的地方要洁净; 在此从右到左,从头到脚洗三遍 (3) 站折那子的人符合礼拜外边的诸条件 (4) 埋体放在前面;

(5) 埋体的全身或大部分或头和一半在场,不给个别肢体站折那子,也不给不在场的埋体站折那子;

(6) 埋体是放在地面上的; (7) 举意给这个埋体站折那子。

2,站折那子的步骤

(1) 举意给这个埋体站折那子,

(2) 抬第一个泰克比了后,念如下内容【素卜哈乃,坎拉洪麦,我笔亥目迪克,我特巴乐,克斯目克,我特啊俩,展读克,我俩一俩亥,唉录克】 (意为:主啊!赞你超绝万物。万物赞颂你,你的尊名是多么吉祥!你是那么伟大!除你之外再无人可以受拜。)

(3) 第二个泰克比了后念如下内容【 安拉洪麦蒜立,二俩穆罕麦丁,我二俩阿立,穆罕麦丁,我巴雷克,二俩穆罕麦丁,我二俩阿立,穆罕麦丁,克马蒜来特,我巴乐克特,二俩一卜拉嘿麦,我二俩阿立,一卜拉嘿麦,兰白那,银乃克,亥咪东,麦芝得】 (意为:真主安拉啊!求你赐福和吉庆于穆罕默德及其家属,犹如你赐福和吉庆给伊布拉欣及其家属的那样,你是伟大的。)

(4) 第三个泰克比了后念如下内容【 安拉洪麦饿费了,立喊一那,我满一替那,我啥嘿迪那,我啊一笔那,我索诶类那,我克毕类那,我则克类那,我文仨那,安拉洪麦,麦乃艾亥yai特乎,民那,发艾亥一嘿,二勒里一斯俩米,我满特完fai特乎,民那,发特完发乎,二勒里移吗尼 】 (主啊!祈你饶恕我们的活人、亡人、在场的、不在场的、年少的、年大的、男的、女的。主啊!我们中你让谁活,就让他活在伊斯兰教上;让谁死,就让他带着伊玛尼而死。) (5)、第四个泰克比了后出色俩目。 3,站礼的可憎事项

(1) 在清真寺里站折那子,下雨或伊玛目在做静; (2) 在大街或不经他人许可在他人地方站折那子。 4,占折那子的伊玛目的人选先后顺序 (1)、苏丹; (2)、苏丹的委派人; (3)、当地清真寺的伊玛目; (4)、亲属监护人

(苏丹、苏丹的委派人和当地清真寺的伊玛目之间的先后是“瓦之布”,苏丹或苏丹的委派人在场,必须让苏丹或苏丹的委派人当伊玛目站折那子;当地清真寺的伊玛目和亲属监护人之间的次序是“穆斯特罕布”(也叫“嘉仪”),让谁站都可以,但如果埋体在世时,对清真寺的伊玛目有成见,则其亲属站最好。)

(四) 抬埋体,就是讲埋体送到墓穴处

1,抬埋体的圣行

(1) 四个人抬,每一边抬上走十步,能赦免四十件大罪; (2) 快走,不要跑; (3) 不抬的人随在后面走。

2,抬埋体的可憎事项

(1) 高声念赞词或古兰经文; (2) 有妇女跟随; (3) 在埋体没放下之前坐; (4) 号丧、挽联、悼词、撕衣服。

(五)埋埋体 1,埋埋体的过程

(1) 墓穴需要挖一人长,半人宽大小,最浅也要到胸部的位置,越深越好; (2) 女埋体要用布遮住;

(3) 坟堆用土垒成鱼脊梁形(不可过高)

(4) 下埋体的人念如下内容【笔斯民俩嘿,我二俩损乃替,乐苏林俩嘿。安拉洪麦,哈杂,二卜读克,我卜努,二卜迪可,我卜努,艾麦替克,乃则勒笔克,我安特,嗨录,„„】 (大意为我凭真主的名义、按照使者的行为而安放他。主啊!该亡人是你的仆人,是你的男仆和女仆所生,他到了你的阙下,你是最好的待客者,他放弃了尘世,主啊!„„) (5) 把埋体右侧卧放下,或平放,但在左侧垫一点土,类似右侧,在埋体头底下用土做一个枕头,解开两头的绑绳,但不揭开埋体的面容; (6) 下埋体的人出来后朝坟内撒三把土,第一把念如下内容【米乃哈,合勒个那苦目】

第二把念如下内容【我飞哈,努诶读苦目】

第三把念如下内容【我米乃哈,努合雷竹苦目,他了特乃,务合拉】

(7) 埋完后念古兰经文,叫 “特里给尼 【 呀二布胆拉嘿,务子库了,低乃砍勒贼,孔特二来嘿,明社哈得替乃,安俩一俩亥,银兰拉乎;我安乃,穆罕麦胆,乐苏龙拉嘿;我安乃里展乃特,寒公„„】 (大意为真主的仆人啊!你当当记住你所坚持的教门,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天堂是真的;火狱也是真的„„); (8)在归真的地方将坟墓掩埋 2,埋埋体的可憎事项 (1)、妇女到坟地;

(2)、用水泥、砖、木版等修建; (3)、在坟上书写;

(4)、两个埋体埋在一个坟坑里; (5)、埋在家里;

(6)、把埋体从甲城运到乙城埋;掩埋后再起坟为非法。

这大概就是伊斯兰教所提倡的墓葬礼仪,从中我们可以略微地感受到博大的“古兰”文化。人类的殡葬是因为人非草木,所以没人愿意将自己的亲人草草安葬,穆斯林的殡葬中,参加葬礼的人们不仅来缅怀死者,更是一起为生者祈福,为民族,为国家,为世界祈福,乞求真主的庇佑和慈恩,在死者逝世的情况下考虑自己的生命本体,人生价值。

“古兰”文化博大精深,从穆斯林的殡葬中可见一斑。(有引用经文的地方,大致是音译),各个地方的穆斯林殡葬也会结合当地的风俗,在细节方面会有些微的差异,但大致过程还是一样的。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4 刘安琪(09021099)

第三篇:关于少数民族同学对回族餐厅满意程度的调查问卷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食堂的服务质量,,东北师范大学就餐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部精心设计了此份问卷。请各位少数民族同学认真填写以下内容,对于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会在以后的食堂管理工作中逐步改进和提高。

1、回族食堂民族饮食风俗方面?_____

A很不满意B不满意C一般D满意E很满意

2、你对食堂餐具卫生及消毒情况的满意度是?_____

A很不满意B不满意C一般D满意E很满意

3、你认为食堂饭菜种类怎么样?_____

A很不满意B不满意C一般D满意E很满意

4、你认为食堂饭菜定价?_____

A.很贵B.较贵C.一般D.便宜

5、您对自己回族食堂饭菜的满意度是 ()(可多选)

A.饭太硬B.饭菜半生不熟C.饭菜难吃、难以下咽D.饭菜量少、吃不饱 E.菜口味太淡 G.菜口味太重

6、您对自己一食堂总体伙食现状的满意度是 ()

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不太满意E.非常不满意

7、您认为应先完善大学伙食哪一方面的状况?() (可多选)

A.食堂主、副食的品种B.食堂主、副食的口味和质量

C.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D.食堂饮食卫生与环境卫生 E.食堂主、副食的价格

8、除此之外,您对食堂还有那些意见或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除此之外,您对我校就餐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还有那些意见或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各位少数民族同学的支持,我们会根据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对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以便更好的服务大家,谢谢!

东北师范大学校就餐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2012年3月6

第四篇: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txt会计说:“你晚点来领工资吧,我这没零钱。”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虽然你身上喷了古龙水,但我还是能隐约闻到一股人渣味儿。既宅又腐,前途未卜。既宅又腐,前途未卜。你被打胎后是怎么从垃圾桶里逃出来的?史上最神秘的部门:有关部门。不可否认,马赛克是这个世纪阻碍人类裸体艺术进步最大的障碍!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

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征集新兵工作规范化,保证兵员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巩固国防,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做好征兵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境内的适龄公民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征兵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全区的征兵工作。

行署、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要层层签订征兵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征集兵员的质量。

第五条 每年征集新兵的范围、人数、对象、时间和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宁夏军区的征兵命令执行。

第六条 适龄公民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兵役登记,报名应征。

第七条 征兵期间,各有关单位应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征兵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广大青年为保卫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八条 征兵工作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征集政策条件、征集工作程序、应征公民名单、体检合格名单、政审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批准入伍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征兵期间要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征兵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征兵工作机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征兵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条 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每年征兵时,与公安、卫生、教育、民政、监察等有关政府部门组成征兵工作机构,负责年度征兵工作。

第十一条 征兵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征兵命令和本办法;

(二)拟定兵役登记和兵员分配、被装发放、新兵运输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应征公民政治、身体、文化审查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征兵工作;

(五)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工作;

(六)做好征兵全过程的安全工作;

(七)负责接受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并做好善后工作;

(八)负责承办征兵工作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征兵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公安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抽查和由于身体原因退兵的复查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征兵工作做好义务兵家属的优待、优抚工作;

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应当教育适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提供应征公民的学历证明和在校期间的表现;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征兵政策情况,及时查处征兵工作中的违纪问题;

交通部门负责新兵运输保障工作。

第三章 兵役登记

第十三条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进行兵役登记。

全日制中等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可暂缓登记。

退伍军人不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对本辖区内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五条 兵役登记时应进行目测筛选,确定预征对象,并对其进行体格初检、政治文化初审和病史调查。

第十六条 预征对象的选定,按照总参谋部、兰州军区和宁夏军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选定的预征对象要通知本人及家庭,并建立考察和跟踪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坚持从预征对象中征兵。各基层单位要根据上级分配的征集名额,从预征对象中择优推荐应征公民参加体检和政审。

第十九条 各级兵役机关应建立兵役登记档案,加强对兵役登记资料的管理,经常核对掌握变化情况。

第四章 体格检查

第二十条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征兵办公室的安排,统一抽调医务人员或指定医院,具体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工作。

征兵体格检查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体检工作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卫生部门应对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第二十二条 应征公民应具有病史调查表、政审登记表、兵役登记表、体格初检表,方可参加体格检查;有既往病史者,病史不清者,未参加体格初检者,不得参加体格检查。

第二十三条 征兵体检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医师、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

体检表应统一编号,体检表的登记、填写、传递和保管,均由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兵役机关工作人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公民入伍前的体格抽查、复查工作,按《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上级征兵机构应在体格检查期间组织医务小组,到基层体格检查场所进行抽查和指导。

第五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兵役机关的政治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预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征兵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政治态度、现实表现、文化程度、身份状况和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职业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征兵期间,自治区、行署、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从兵役机关、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政审组,由公安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兵役机关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吸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有征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有关领导参加政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要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制定的《关于征兵政治审查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第六章 审定、交接、运送

第二十九条 审定新兵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三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新兵时,应由征兵办公室负责人,政治审查、体格检查负责人,基层单位征兵负责人和接兵部队负责人,集体审议确定。

第三十一条 审查确定新兵,应全面衡量,坚持择优定兵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应征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定。

(一)现实表现有疑点待核实的;

(二)新迁入户口不满一年的;

(三)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

(四)文化程度与实际学历不相符的;

(五)户籍年龄与实际年龄不一致的;

(六)家庭有遗传病史的。

第三十三条 对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三十四条 各基层单位应在新兵运送前7日,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被批准入伍的公民本人。

新兵运送前1日,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与接兵部队办理完新兵及档案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新兵服装的发放,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新兵交接运送,按照铁道部、交通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检疫、复查、退兵

第三十七条 新兵入伍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有征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配合下,进行入伍新兵的政治复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 对入伍新兵的政治复查,要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复查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复查结果,应通报新兵所在部队,并逐级向自治区征兵工作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 对经政治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政治条件的入伍新兵,应及时通报所在部队。

第四十条 入伍新兵因身体或政治原因需作退兵处理的,按照《征兵工作条例》和总参谋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在征兵工作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兵役机关给予奖励。

凡是因出现部队退回政治条件不合格新兵的单位,不得参加“双拥”工作先进单位评比。

第四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或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完成征兵任务的;

(二)征兵中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三)出现部队退回政治条件不合格新兵的;

(四)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拒不接收的;

(五)不执行上级规定,擅自接收和处理退兵的。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对在征兵工作中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兵役机关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11月17日

第五篇:关于五顷塬回族乡苹果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乡苹果产业发展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来推进全乡苹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使我乡的苹果产业在技术上抢为人先,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在销售上略胜一筹,乡政府专门成立调研工作组进行走访入户调查,以便真实地反映当前我乡苹果产业发展的现状,从而更好的支持和促进全乡苹果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顷塬回族乡所在区域地理自然环境条件

五顷塬回族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东南部、属子午岭林缘山区,平均海拔1513米,年均降雨量626毫米,年平均气温8℃,全年无霜冻期长达180天左右,春秋两季降雨量足,夏季光照条件充足,昼夜温差较大。这些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适宜大面积地进行苹果树的栽植,果树在生长期病虫害少,果产品总体含糖量高、质量好。

二、我乡苹果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自从我县在“八五”期间被列为22个苹果生产县之一,到国家“十五”计划又将我县列入西北黄土高原优势苹果产区县,我乡从那时起就开始种植苹果树,相继果实套袋、铺设反光膜、喷施果型剂、覆草缠膜、拉枝扭梢、刻芽环割、节水灌溉等一系列优质丰产新技术也随之得到了我乡果农的认可和应用。乡政府通过多次组织果农务果技术培训,大力鼓励和支持苹果产业发展,使我乡的苹果产业逐年规模扩大,效益增加,更重的是广大果农从中受益。其中,像南邑村、西头

村部分果农已经靠栽植苹果树发家致富,过上了经济宽裕的小康日子。我乡始终积极响应市县发展苹果产业的号召,截至目前,我乡共建苹果标准示范园南邑和西头两个点,以便使我乡的苹果产业做大做强,从而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模式,带动全乡经济进一步发展,并使更多的农民凭借栽植果树迅速地富起来。

三、当前我乡苹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广大群众对果树栽植的益处认识不够,投入地积极性不高 由于我乡的苹果栽植多年来仅限于自产自销的形式,没有形成大的规模,没有做到“产—供—销”一体化,没有获得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加之地处山区,群众获得致富信息途径单一,因而对苹果种植不是很了解,多数群众一直立足于种植传统粮食作物,甚至部分农民对栽植果树还有一定的抗拒心理,他们将栽植到示范田的果树幼苗进行偷拔、破坏,致使乡政府年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补植,果树幼园管理比较困难。

2、优良品种规模化生产程度和良种覆盖率亟待提高。 由于受地理、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我乡果品生产的规模还比较小,虽有不少名优果品,但大多只有样品,没有产品,或只有产品,而缺少品牌。除此之外,优质品种和专用品种缺乏,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不尽合理,接班换代品种严重不足,特别是适宜我乡大面积发展的优良品种还未得到规模化推广,良种覆盖率还比较低。

3、平均单产低,总体质量较差,产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由于迅速扩大的栽培面积与科学栽培管理技术的普及推广速度

不相协调,往往造成我乡整体苹果园管理粗放,单产低,质量差。大多果农一般都选择种植红富士,但问题是,他们种植的红富士品种欠优良,加之产后处理加工、贮藏环节薄弱,果品产生清洁、分级、打蜡、包装、冷藏到销售等一系列产后处理技术便相对滞后,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着果品的贮藏寿命、货架期和增值效率。

4、品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在树种、品种布局上,同一树种、早、中、晚熟品种搭配不当,基本上都是鲜食品种,适宜加工的品种较少。

5、技术推广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乡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技术推广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一些新优技术和规范实用技术还没有得到有效推广,良种配套技术不完善,应用不全面,良种没有实现良法等问题普遍存在;信息服务滞后,果农甚至技术指导人员难以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和生产栽培存在较大盲目性;品种结构不合理,栽培技术不规范,生产管理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和技术投入还存在不足。

四、对策建议

1、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继续深入推进果品结构调整。开展果树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果区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我乡苹果地域特征和质量特色。

2、不选“应付田”“ 领导观看田”“政绩示范田”,让果为农,农爱果。不选整片,整块的路边田,强对换,形成所谓的“示范田”。充分发挥民主,让真正想栽植的农民将果树栽植到自家的地里,这样

才能有利于后期的管理,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果农务果的积极性。

3、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果业合作组织,增强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广大果农联合起来创办果业合作社,通过果业合作社带动市场,带动生产基地,将各个环节的利益合理分配,因为产业化说到底是产、供、销一体化,也是利益和风险一体化。通过果业产业化将我乡的果业做大增强,提高苹果质量的稳定性,并建立相关为农民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有效化解果农风险,不致使苹果大丰收,然而果贱伤农,确保增加农民收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我乡苹果的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全面促进我乡苹果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总之,我乡苹果产业发展的大势头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坚信,通过县、乡各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我乡广大干部群众的齐心协力,我乡的苹果产业将会在现有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使务果群众从中真正受益,使我乡的经济获得更科学地发展。

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告白情话范文下一篇:公卫计划范文

热门文章

回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