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税局工作总结

2022-12-02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地税局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最新地税局工作总结

最新区地税局教育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地区人事教育科在区局政治部的正确指导和地区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要点,认真贯彻地区局党组“服务增效”年总体要求,履职求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巩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成果,继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观看电教片、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

二是继续开展思想政治实体化管理,将思想政治纳入工作岗位的各个环节,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认真开展了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在全系统动员部署开展“争先创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扎实开展以“人民税务为人民”为宗旨深入开展思想文化建设和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抓好“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第三阶段主题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建设。

一是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年初对年龄达到或超过45岁以上的副科级实职领导和年龄达到或超过48岁以上的正科级实职领导进行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对在同一工作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二是对四个县局领导班子和地区局机关部分科室领导进行了调整,提拔使用了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到XX县局。

三是部分县市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开选拔了一批股级领导充实到了科所长工作岗位。

四是认真落实区局县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完成了本系统县处级干部报名、资格初审以及推荐工作。

三、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为全面促进税收中心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年一季度,对《XX区地方税务局机关税收质量工作评价体系(试行)》XX县市评价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考核内容,修改、完善了相应制度、规定,完善了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加大了日常考核的力度,使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四、继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按照各县市局、机关各部门2012培训需求,制定专项培训项目,选派师资人员、骨干力量参加区局、地区局集中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半年,由地区局组织选派参加各类培训班15期,其中地区局集中办班5期,组织巡回培训一期,参加区局培训班10期,共186人次参加了培训。

二是充分利用区局网络考试平台和扬州税院网校学习平台,大力开展“三个一”日常学习和网校学习活动。

三是创新形式,增强效果,大力开展以查代训、以干代训。上半年共组织2期24人次以查代训、以干代训。

四是鼓励、支持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考试,制定了“三师”培养管理办法,聘请外地师资举办考前培训班。上半年,全系统累计报考注册税务师人数达到34人。

五、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地方、上级部门的各项专题活动,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其中:XX县地税局计会征收科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地区局机关申报了国家级卫生红旗单位、XX县局完成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复验。

二是积极开展地税文化建设。上半年各县(市)局完成了文化走廊建设方案的制定,目前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三是对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六、存在的不足

一是抓工作落实不够,对地区局党组年初安排的一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的不够。如:“争先创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两个试点单位活动进展情况、网络学习活动落实情况以及一些需要日常考核的一些情况等。

二是面临维稳形势和工作任务的双重压力,各县市局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上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中仍然还存在工作推诿、工作不用心、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在教育培训上,力度不够,对地区局党组的决策没能很好的理解和落实。如:在培训人员的选派,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取等。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局党组安排,适时对系统空缺岗位的领导职务按照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在全系统进行公开、公正的选拔,疏通育人选人通道,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争先创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人民税务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 “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第三阶段主题教育活动的后续工作。

三是根据区局安排,完成系统公务员招录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下半年税收管理人员、办税服务人员和稽查人员岗位大比武活动;落实好区局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做好网络学习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和总局抽考工作;完成下半年干部培训计划。

五是积极协调、认真准备,努力做好人事档案升级达标工作。

六是督促配合做好系统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做好年终干部考核、目标考核以及迎接区局绩效考评等工作。

20**年,我局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树、促”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目标考评及2010目标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三优三创”活动为载体,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己任,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先进单位、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年9月19日我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支部荣誉称号。

一、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20**年责任目标和20**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己任,逐项落实目标责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责任目标

1、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期目标8亿元。

20**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53015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93191万元,为预算的104.1%,比去年同期增长14.5%,增收37122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2539万元,为预算的103.0%,比去年同期增长7.9%,增收6020万元。

2、财政部门组织地方税收达到2.2亿元以上。

全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累计完成25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0%。其中:耕地占用税完成120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契税完成13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

3、继续做好对农民直接补贴工作

一是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2009年,我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涉及 199个乡镇(含办事处、国有农场),181万农户,实际落实补贴面积1140万亩,落实到户补贴资金93626万元,亩均补贴标准81.84元,其中:粮食直补亩均补贴标准15.12元,综合直补执行全省统一标准66.72元。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由于措施得力,工作扎实,进展顺利,群众反映较好,受到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组的表扬。

二是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2009上级下达我市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6094.89万元,比上年9958.8万元增加6136.09万元,增长61.6%。

三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2009年我市争取中型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7575万元,比上年增加5575万元,增长279%。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有效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农村(含县镇)小学每生300元/年、初中每生500元/年;城市小学1-3年级每生180元/年、4-6年级每生240元/年,初中1-2年级每生300元/年、3年级每生220元/年。今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2462.6万元,138.1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此外,2009年我市财政单列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取暖费),标准为每生30元/年,年底前已下达资金4207.4万元。

5、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范围

2009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56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0361万元,节约资金65326万元,资金节支率18.9%,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0%;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1187个,送审金额26.92亿元,审定投资额22.8亿元,审减4.12亿元,审减率15.3%。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范围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1、加大投入,市区人均教育经费支出要达到200元以上。

20**年全年市区教育经费预算内支出36995万元,人均1198元。

2、提交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情况和投入项目名称,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全市九县一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于20**年全部建成,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个;总投资2245.3万元,其中上级扶持1260万元,地方自筹985.3万元。

20**年投入群艺馆、博物馆建设资金1500万元,累计投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00万元,累计投入市体育中心500万元,累计投入市图书馆2000万元,累计投入新一代天气雷达及科技馆2000万元,累计投入市儿童福利院1500万元。

3、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市区人均科普经费支出达到1元以上。

20**年全市市区科普经费支出269万元,人均8.7元。

4、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交近两年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增长情况,近两年财政预算内文明办常规活动经费及其平均数等资料。

20**年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的投入7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工作经费2.6万元;省文明单位考评调研3万元;迎奥运文明礼仪知识平面媒体竞赛4.5万元、电视竞赛活动4万元;接待全省农村“清洁家园行动”观摩调研5万元;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考评接待和全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观摩活动5万元;全市“尊老敬老模范”评选表彰5万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察4万元;《文明礼仪简明手册》印刷5万元;工作经费9万元;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3万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7万元;“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经费20万元。

20**年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151.7万元。其中文明办62.8万(工作经费7.8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文明办会议、接待、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7万元,创省级文明城市宣传牌6万元,2009年建设工作及城市创建动员会8万元,文明城市创建先进检查验收5万元,文明城市建设迎省检查验收10万元,“清理家园行动”观摩活动接待4万元,年终追加业务经费5万元)。“欢乐中原和谐天中”广场文化活动5万元(宣传部);电视连续剧《解放》摄影展3万元(宣传部);组织省、市五届文学艺术优秀作品申报评选5万元(宣传部);焦裕禄事迹巡回宣讲3万元(宣传部);世纪广场舞台维修3万元(宣传部)国际旅游小组巡游活动经费60.9万元;“平安家庭”创建表彰3万元(妇联)。

5、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提交市、区两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来源渠道,重点是与执行文化经济政策有关的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

①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20**年我市在2022个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财政共投入242.7万元用于农村电影放映补助。

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0**年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财政共投入540.6万元,用于补助886个行政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点XX县级支中心建设。

③“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

20**年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继续在我市实施。财政共投入64.6万元,用于剧团演出场次补贴。

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

20**年财政共投入416万元,用于全市274个农家书屋建设。

⑤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

20**年财政共投入410万元,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改善了乡镇文化站基础条件。

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20**年财政共投入资金666.1万元,用于786个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

⑦20**年市财政积极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为我市精神文明及文化建设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支持了多项文化建设工程。20**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28万元(其中XX区852万元)。

6、将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各项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单位的经费、评先、干部提拔任用、奖惩挂钩。

20**年奖励“四城联创”红旗单位3万元。按照目标考核标准,加强对经费的管控。

7、20**年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20**年,我局向社会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财政部门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在一楼大厅设立了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有关规定、制度和要求,制成版面放在大厅,并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时刻提醒干部职工遵守制度,搞好服务。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4件(次)。一是把行风建设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从6月份开始,我局积极开展了加强内部监控机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出台了《关于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 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和规程,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把行风建设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我局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市长助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中强带领有关人员3次亲临行风热线,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市非税局、市直有关科室也积极参与行风热线和红旗窗口评比活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办理“两会”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同时,还2次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座谈会,虚心听取同志们对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让大家讲真话、吐真情。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局行风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市156个重点单位行风评比中,我局行政政法科名列第4,非税局名列第28位,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三是在局系统开展文明争创活动,分别组织开展了“五好党支部”、“五好科室(单位)”、“五好财政干部”等争创评选活动。鼓励科室和局属单位争创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同时加强财政“窗口”建设,积极为企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确立了“局机关业务科室围着‘窗口’ 转,服务窗口围着群众转”的服务理念,接来电来人咨询8000多人次,四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

8、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主要采取集中教育,工作中潜移默化感染,大家互相帮的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将《文明礼仪知识手册》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以文明礼仪的标准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驻马店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读书思廉活动,时刻做到警钟常鸣。四是宣传活动经常,我们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局域网和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礼仪、新风、美德、安全等常识,共编印简报12期,宣传版报13期,营造了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二、巩固成果,整体推进,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摆上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注重文明创建过程,更加注重人的品质、精神的升华,对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思想不松,力量不减,活动不少。按照市文明委的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财政局2009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将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创建氛围。

(一)加强思想教育,培育财政文化

一、完成了全市财政决算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3月份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2013年底全市财政决算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市审计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完成了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5月份,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对我县文教、卫生系统的部分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加强了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以上单位认真整改。

三、完成了商贸流通等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7 月份,根据省厅安排,我局对4个企业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检查,并配合省厅对个别企业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四、完成了全县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

5月份,我局会同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对我县30个单位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不合规开支资金437万元。

五、完成2014年1-6月份财政收入质量情况检查

7月份,我局会同国库股、预算股以及国、地税,对我县上半年财政收入质量进行了检查。

六、配合省厅监察五处对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检查,涉及华密橡胶、华晨管业、金丰公司、北人彩印四个企业,通过检查提高了企业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8月份配合省厅监察三处完成了我县城乡低保资金和公共卫生绩效监督评价工作。

八、完成了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8月份,根据市局安排,对我县交通、教育、卫生、社保系统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

九、完成了“小金库”及“三公经费”检查工作

9月份我局会同审计局对我县14个单位的“三公经费”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招待费超支109万元,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56万元。

十、加强会计管理

一是完成1—3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工作,共确认信息538人次;调入会计从业人员136人;调出会计从业人员73人。二是完成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参训单位40个,参训人数80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完成2014年财支农政策培训工作,4月份,对我县各村支书、理财小组成员进行了培训,共培训780人。四是完成201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8月份,对我县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参训人员460人。

第二篇: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2020最新(大全)

机关作风建设是局党支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一】

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县国税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建工作思路团结带领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团结进取,努力作为,积极为全局工作的和谐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工作中,我们始终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到税收整体工作中去谋划、去部署,注重贴近党组中心工作,主动与机关各科室协调,争取大家参与和支持,虚心征求和采纳合理化建议,确保了党建位置在工作中得到了较好体现。

一是我们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认真开展了全局X个党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经各基层党支部自评和群众评议,全局X个支部均获得了“好”的级次评定;同时,开展了县局机关党委与所属单位党支部、河风桥黄畈村党支部“牵手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党建共创共建工作格局。

二是以抓好各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为抓手,持续助推创先争优活动提质增效。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将县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的公开承诺书报送县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集中存管。并通过多种形式,确保承诺、践诺活动有序开展。

三是以“评先表彰”为抓手,着力做好典型选树工作。我们在“评先评优”过程中,通过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树和报批了所属单位X个“五好”基层党组织、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XX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机关党委被省国税局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周俊、高览和易魁被市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县委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二、持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丰富党员理论素养。

XX年,我们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制定了《关于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系统的安排部署了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引领和带动全体党员的学习。

一是围绕专题深入学。我们先后开展了何平新九论、中共党史、中原经济区建设等专题深入学习,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力求学深学透。

二是坚持制度集中学。县局机关扎实开展了二、四集中学习日活动,以“国税讲坛”为依托,先后举办了各类知识讲座XX余期。各基层单位也都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有效地组织了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活动。

三是落实学习展示制度。县局将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学习园地和内联网上展示交流,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完善了机关图书室、阅览室,配备了必要的图书、报刊、杂志和其他学习资料XX余册,极大地方便了党员和干部职工查阅学习。良好的学习氛围,也极大地激发了系统上下的学习热情,“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X月份,在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业务竞赛中,商城入围人数全市第三,树立了良好的商城国税形象。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党建基石。

XX年,先国税部门以深化双学双提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动力,有力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不断增强。

一是制度保障,坚持在机制上求“实”。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制定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手册”,更新了“党建专栏”网页,设立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建立了“机关党员服务中心”,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和办理各项党务事宜提供了一个快捷、高效的平台。

二是组织建设,坚持在覆盖上求“全”。坚持将“两基”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按照党章规定对届满的委员会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和活动的阵地,在全系统先后建立了远程党校学习室、X个图书室和X个活动室。

三是群团工作,坚持在方法上求“活”。按照“文化育人、党建兴局”的工作思路,依托文学、摄影、书法、文艺、体育等平台,结合各种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税收”主题演讲比赛和读一本好书等一系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来陶冶身心,激发队伍活力。

站在新的工作起点,我们将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乘势而上,圆满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实现“十X五”时期的良好开局,推进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我局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制度和能力保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现就我局党支部一年来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继续实施学习型机关建设。

20XX年度,我支部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作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深刻把握和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的科学体系、丰富和精神实质,力求在推进工作、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这一目标,我支部认真按照机关党委制订的学习指导意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努力完善学习制度,号召党员干部克服业务工作繁忙等困难,将支部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将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相结合,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提升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学好理论的,贯彻好、落实好“三个代表”的思想精髓,继续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二、着力开展支部精神文明建设。

1、廉政教育注重结合实际。把学习党章和党的各次重要会议精神作为主要教育内容,以讲座和电化教育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20XX年请县委党校老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推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等专题辅导课3次,《阳光心态》等电化教育10次。参与县局的廉政标语、书画征集和征文活动,装点书画在办公室环境中,警示心灵。

2、结对帮扶做到实处。结合县统一组织的结对扶贫帮困、“一对一”等活动,开展好节日前夕的“扶贫送温暖”活动,走访对结对村和结对小学,冰冻雪灾、“5.12”大地震期间组织支部全体党员专款5000元,缴纳特殊党费2400元。

3、党员活动注重精神。开展趣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组织活动到福建等地进行党员教育学习,感受红色记忆。

三、齐抓共管,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我支部把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视为组织建设的关键。我们认真组织好党的组织生活并写好记录。组织生活每年进行二次,气氛生动活泼,党员畅所欲言,对在党性党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充分体现了党内的民主作风。同时,结合党内生活以及整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新变化,谈个人认识和体会。使大家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了无视党的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四、争先创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我支部所在综合工作繁杂而琐碎,全体党员干部都舍小家顾大家,任劳任怨,以工作为重,讲求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国税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三】

在过去的一年中,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在上级党组织和市局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确保“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真抓实干年”各项要求的落实,为我市地税稽查工作和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有力的政治保证,局党支部工作总结。

一、学习理论夯实基础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1、以政治理论为先导,抓好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

一是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报告。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做到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全局党员干部的头脑,支部订出了政治学习计划,做到每月集中党员学习一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坚持做到了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大报告及辅导材料,交流学习十八大的心得体会,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实质。不少党员干部写出了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二是学习优秀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同志先进事迹。支部办了一期学习汪洋湖同志事迹心得体会墙报,倡导党员干部树立公仆意识,努力做人民的好公仆。在汪洋湖同志先进事迹的感召下,我局有王志明、郭俊岭、梅俊武等3位同志主动参加义务献血。在六月份“双过半”时,有XXXX等5名同志带病工作,为完成过半任务拼命苦干,坚持轻伤不下“火线”。

三是开展机关干部更新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知识培训。今年我们把依法行政知识、办公自动化基本知识作为了学习重点,在7月份,集中利用一周时间,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学习了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赔偿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税法知识;12月份,又举办了一次付科以上干部理论学习班,并组织参加了全省的普法考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大力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

2、以反面教材为蓝本,抓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今年我们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电影,以及通过永修县王秀健贪污税款的案例,进行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这三本账。今年我局有收到礼品上交11人次,卡物、折合人币4500元,其中,三科为退礼品—2条香烟,连跑三趟。真正做到在思想上筑起一条反腐倡廉的长堤,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二、勤政务实依法治税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

XX局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依法治税思想的实现,影响着党和群众的联系,今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今年,我局在市局党组、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密切配合市委巩固行风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开展了整治不思进取的玩乐之风;不务实效的飘浮之风;不讲纪律的涣散之风活动。配合市局党组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重点抓好了今年全市的日常稽查和专项、专案稽查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年地税稽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大力整治税收秩序,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查处大要案历来是稽查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我们充分发挥稽查部门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的作用,对重大案件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倾力注重查处。今年,全市共查处100万元以上大要案6起,查补税款XX万元。如九江市民生集团是九江市房地产开发的龙头企业,列入了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其法人代表不仅在九江,而且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近十年来,该公司主要承接京九铁路九江火车站及站外广场建设,以及九江市龙开河城市改造两项重大的工程。这两项工程都是不规范地运用市场机制运作的政府行为,背景复杂,工程延续时间长,达十年之久,其中,龙开河项目的开发权还六易其主。为了彻底查清此案,市稽查局专案组同志调查了该公司在市区及外地金融机构所有帐号的资金运行情况,通过一个多月的内查外调,一举查补税款近400万元,在全市房地产行业引起强烈反响。通过查处这些典型性大案,不仅直接有力地整顿了税收秩序,而且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纳税意识,净化了我市的经济环境。

2、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加强税收征管献计献策。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极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及“真抓实干年”各项要求的落实。首先,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务必求深、求真、求实,在联系实际上做文章。今年共写出稽查建议书12篇,典型案例分析3篇,为税收征管提出了切实可行、有见地的建议,工作总结《局党支部工作总结》再是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处处起表率作用,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以提高办事效率来转变机关作风。

3、制定了稽查业务工作规程,全面规范稽查工作。今年我们实行一级稽查,实行一级稽查后,如何按照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开展工作,既作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又达到相互监督、制约,规范工作,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了《市地税局稽查局业务工作规程》。业务工作规程主要从程序上详细规定了稽查四个环节上的工作衔接及要求。业务工作规程的制定,使稽查四个环节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促进了整个稽查工作的有序运作,克服了原先想查谁就查谁,谁查谁说了算的弊端,使整个稽查工作更加公正、公开、规范。

4、严格自律,从小事做起勤政务实,创稽查丰硕成果。灿烂的思想政治之花,必然结出丰满的经济之果。由于注重抓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全局同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我们崇尚用先进的思想鼓舞人,在平凡工作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做到不向企业要车下户,查账不在企业就餐,稽查通知、税票都是我们亲自送,不打电话叫企业拿,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努力塑造地税稽查干部新形象。

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重点抓好了今年全市的日常稽查和专项、专案稽查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年地税稽查及收入任务的完成。经过全市稽查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今年全市共检查纳税户1791户,共查补4726万元,入库率85%,与去年同比增长了39.6%,其中:税款3832万元,入库率91.2%,与去年同比增长了35.3%,处以罚款750万元,处罚率20%;加收滞纳金144万元,滞纳金罚款入库率58.8%;市稽查局共检查纳税户174户,全年查补税款2020万元,入库1824.1万元,入库率91%;处以罚款154.2万元,处罚率20%;加收滞纳金38.3万元,滞纳金罚款入库率40%。其中,二科今年入库了1000万,在去年浔阳区完成400多万的基础上增长了150%,三科今年入库了300多万,在去年开发区完成48万的基础上增长了700%。

三、凝聚合力开拓进取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支部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努力贯彻落实《市局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地税稽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党建促稽查,在日常稽查和专项、专案稽查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在今年推进机构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树立全局观念,以大局为重,做到在“双向选择”中除表达个人意愿外,重要的是服从组织安排,真正做到了留的同志安心,走的同志舒心,来的同志称心,确保了机构改革工作的胜利完成。

二是按期进行了支部换届改选,建立了党小组,现新的稽查支部共有党员18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党小组3个,其中:一科为第一党小组;二科为第二党小组;三科、审理科、综合业务科为第三党小组。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全局的稽查工作和各项工作中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一个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和规范支部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了支部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四是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今年我支部培养积极分子6名,发展党员3名。在整个发展培养工作中,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确保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党员入口关,同时,支部还对积极分子进行了经常性的培养教育,确定培养联系人,开展谈心活动,从各方面加强他们对党的认识。

五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每个党员每月向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向市局机关工委交纳党费。并做到了党费基数核准清楚,证、账、表相符。

六是做好“七·一”优秀党员评选工作,今年向市局机关工委推荐表彰的优秀党员2名。同时还重视工会、共青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女同志、共青团员、进步青年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作用,并支持他们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每逢重大节日,我们都鼓励与倡导他们参与了市局工会、妇联开展的喜闻乐见的各项有意义的文体活动。

七是动员和倡导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扶贫济困活动,本着献一份爱心,尽一份社会责任的高尚风格,积极参加市直工委和工会联合组织的“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在“扶贫济困”活动中,我局党员干部都慷概解囊踊跃捐款捐物,几天来共捐款1350元,捐衣物168件。充分体现了地税党员干部的一片爱心。

八是我局全体女干部积极投身“巾帼建功”活动,在我局的税收稽查及各项工作中,勤奋努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检查二科女科长罗英,带领全科同志奋力拼博,今年一举完成了1000万,审理科二位女同志王柏玲廖春莲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出色完成了今年全局的审理工作任务;全局青年同志好学上进,积极靠拢党组织,有6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6人报考了注册税务师职称考试,不少同志坚持业余学习,终生学习。目前,一个学习的风气、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风气正在我局形成。

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为我们吹响了前进道路上的进军号,催人奋进,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新要求,创新要有新举措。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再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

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四】

xx县国税局承担着全县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任务。至20xx年年底,全系统拥有干部职工214人(含离退休67人),其中在职147人,在职党员139名,县局党总支下辖5个党支部(机关、一分局、七分局、稽查局和老干部)。自国税成立以来,xx国税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工商各税收入从1994年的5434万元到20xx年10.67亿元,增长近20倍。

近年来,全县国税系统党建工作在市、县级机关工委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促进了国税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部门”、“‘双优’活动先进集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直名列全县前茅,被市国税局表彰为“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先进集体”, 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省国税局表彰为“基层‘三化’建设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文明行业”,被省纪委评定为“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被省政府表彰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县局领导班子被县委表彰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综治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国税局表彰为“先进县(市、区)局领导班子”。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添地方经济发展新活力

1、加强征管,落实优惠,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在全国宏观经济普遍承受下行压力的形势下,xx国税迎难而上,20xx年共组织国税收入10.67亿元、地方财政预算收入9.5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8亿元,其中增值税收入(不含“营改增”部分)8.4亿元,增长7.7%,超过全省增值税平均增幅约两个百分点,在关键时间节点上都实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国税组织收入工作的最终要求,为xx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群策群力,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点、线、面”全方位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出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十项承诺”,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举办税企高层恳谈,组织载体活动分局行、企业行、校园行,活动效应不断放大。县局先后被市局、县政府表彰为“载体活动先进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双优活动先进单位”。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构建“面线点”服务体系,“4s-面线点”服务品牌获市局特色服务项目评比二等奖。认真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和促进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鼎力支持全县经济“快增”、“快转”。推行“点线面”服务体系,面上抓公平、抓效率,线上抓活动、抓特色,点上抓重点、抓个性,建立税企高端对话机制和“新”、“特”产业专业服务团队,综合运用优惠政策、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3、面向基层,深入调研,大力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县局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三解三促”,按照“调研实情、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难题”的思路,重点听取基层对县局工作的意见,督查基层部门抓落实的情况,真正了解基层工作,掌握基层发展情况,听取基层同志意愿,努力增强机关与基层之间的交流,增强目标与落实之间的互动,有力推进基层单位创先争优;局领导带领专业服务团队走进5户大企业,开展税企高层政策确定性沟通活动,服务过程中,县国税局研究、解决了重点税源企业土地款优惠涉税问题、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等税收政策热点问题和典型诉求26条,受到了企业的热烈欢迎。

二、加强教育,改进作风,增强国税进位争先源动力

1、紧扣重点,精心组织,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实效性。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细化各个阶段活动的具体安排,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造浓活动氛围,组织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扎实抓好剖析评议、整改落实、总结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员三“评”三“定”三“升”工作,确保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晋位升级。

2、完善机制,创新形式,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性。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党章、习总书记讲话等,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平时认真抓好全系统“每周一学”活动,每周确定一个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日,统一学习计划,统一学习篇目,并通过县局内部办公网定期公布;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举办讲座、学习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定期考试竞赛、检查总结评比等有效形式,努力打造“书香国税”。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树立了牢固的爱业、精业、敬业、创业的责任意识。20xx年度,被盐城市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基层学习型机关”。

3、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针对性。组织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务员道德专题轮训,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盐城市党史教育基地—xx停翅港新四军军部旧址、盐城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益林战役陈列馆,寄托了对革命先烈的深深哀思,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部署,各支部开展了结对共建、税法解读、走进营改增企业、济困解难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党性,提升了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510”自警教育廉政党课活动,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茂康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全面、深入的分析近年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要求全体国税干部在更加坚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的同时,充分认清形势,理清思路,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夯实基础,建设队伍,加大国税党建品牌影响力

1、突出重点,分层分级,提高党建工作针对性。一是班子建设重在率先垂范。县局党组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核心,提出“恪尽职守、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和-谐共进”的班子建设目标。切实加强中心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做好争创市局先进县局班子和基层分局领导班子活动,充分发挥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青年干部重在培养使用。推出导师制、建立了青年夜校。三是老干部重在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老同志工作经验丰富、宏观能力把握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能力强的优势,做到对年轻干部传、帮、带,为国税事业多做筹划工作。四是普通干部重在思想引导。密切关注人员思想动态,利用各种机会与党员谈心交心,带领大家站稳政治立场,提高鉴别能力,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单位按季上报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干部有思想突发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做到把握动态,及时发现情况,积极做好疏导引导工作。

2、贯彻条例,健全组织,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市委朱克江书记在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县委王书记相关讲话和县级机关工委年初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党建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了党员活动日、评定升、群众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党建活动,坚定了党员干部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今年七一期间,1个党支部被市局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同志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同志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3、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探索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切实增强经常性创先争优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保持集中性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切实做到“五好”、“五带头”,更加积极投身经常性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县局《创新服务与巾帼风采》入选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编写的《最佳百例党日活动》一书;及时更新维护江苏省xx网,不定期公布党建动态,进一步造浓“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氛围。

4、丰富载体,展示形象,开展国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构建“服务型”国税系统为目标,深化拓展“机关党建下基层、党员服务上一线”品牌行动,国税系统上下一年一个载体活动推进党建工作,20xx年围绕“射河金税”党建品牌建设,开展了“品牌创优、服务率先”年度载体活动,提高了服务水平,树立了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党群共建,激发活力,加大国税文化辐射力

1、科学组织,积极引导,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建功立业。在分局长层面开展了“六好”(任务完成好、政策执行好、队伍带领好、廉洁从税好、关系协调好、贡献份额好)分局长争创活动;成立的县国税局青年联合会,向全县国税系统青年干部发出了 “点燃青春激-情、放飞青春希望”活动倡议书;参加了全市国税系统“传承五四精神、弘扬职业道德”和“中国梦国税魂”演讲比赛获组织奖;开展“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文明示范岗”争创活动,推动妇女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建功立业、创先争优。

2、热心公益,奉献爱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党员干部关注社会、关爱民生的责任意识,开展“博爱万人捐” 、“慈善一日捐”,组织党员干部捐款4万元,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组织32名同志无偿献血8000多毫升,有5名国税干部先后资助6名失学儿童圆了升学梦;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茂康先后五次赴板湖镇三个挂钩村,现场研究帮扶项目、帮扶经费落实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牵手致富和城镇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为驻xx部队办实事项目,开展八一慰问活动。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教育,每年开展系列暑期活动,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子女中三好学生、新大学生进行表彰,引导青少年爱党爱国爱家乡。今年,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考察经济发展,参观了了马家荡风景区、淮东寺古、中国益林玻璃工艺品博览馆和益林战役纪念馆,让他们感受xx的变化,经济发展的快速,理解支持关心国税工作。

3、群团共建,上下同心,丰富国税文化建设。利用青年联合会、妇委会、机关工会工作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群团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国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积极组队参加盐城市国税系统第二届体育运动会,先后参加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8个大项目、21个小项目的预赛和决赛,在16家参加单位中获团体积分第五名,达到增强体质,激发活力的效果。注重从身边发现、挖掘先进人物事迹,在xx国税内网推出“国税好人”专栏推介,在系统内营造了向身边人学习的良好氛围,先后向县文明委推荐身边人身边事先进典型4件。今年七一,xx县局党总支和青年联合会成功举办“青春献给党、勤勉在国税”ppt制作技能竞赛。今年6月份,在全市县区局中,在xx县各机关单位中,首家成功举办了第一期道德讲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营造浓厚国税文化氛围。市、县文明委和市国税局领导都亲临现场观摩指导。

党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战略性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既然能发挥组织保障作用,更能发挥核心引领作用。20xx,我们将在市县机关工委和县局党组领导下,认真扎实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条例》、《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为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20xx年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的方案、请示、选举等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射河金税”党建品牌建设。

二是巩固“评定”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员三“升”工作,针对各支部的评定结果,落实帮扶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促使其尽快转化升级,确保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晋位升级。组织开展每月20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相关活动。

三是以党群共建为引领,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活力。继续开展结对帮扶、牵手致富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20xx年度帮扶各项工作任务。丰富国税文化建设,利用青年联合会、妇委会、机关工会工作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群团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国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国税局党支部工作总结范文【五】

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县国税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建工作思路团结带领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团结进取,努力作为,积极为全局工作的和-谐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工作中,我们始终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到税收整体工作中去谋划、去部署,注重贴近党组中心工作,主动与机关各科室协调,争取大家参与和支持,虚心征求和采纳合理化建议,确保了党建位置在工作中得到了较好体现。

一是我们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认真开展了全局x个党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经各基层党支部自评和群众评议,全局x个支部均获得了“好”的级次评定;同时,开展了县局机关党委与所属单位党支部、河风桥黄畈村党支部“牵手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党建共创共建工作格局。

二是以抓好各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为抓手,持续助推创先争优活动提质增效。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将县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的公开承诺书报送县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集中存管。并通过多种形式,确保承诺、践诺活动有序开展。

三是以“评先表彰”为抓手,着力做好典型选树工作。我们在“评先评优”过程中,通过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树和报批了所属单位x个“五好”基层党组织、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xx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机关党委被省国税局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周俊、高览和易魁被市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县委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二、持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丰富党员理论素养。

xx年,我们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制定了《关于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系统的安排部署了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引领和带动全体党员的学习。

一是围绕专题深入学。我们先后开展了何平新九论、中共-党史、中原经济区建设等专题深入学习,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力求学深学透。

二是坚持制度集中学。县局机关扎实开展了二、四集中学习日活动,以“国税讲坛”为依托,先后举办了各类知识讲座xx余期。各基层单位也都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有效地组织了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活动。

三是落实学习展示制度。县局将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学习园地和内联网上展示交流,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完善了机关图书室、阅览室,配备了必要的图书、报刊、杂志和其他学习资料xx余册,极大地方便了党员和干部职工查阅学习。良好的学习氛围,也极大地激发了系统上下的学习热情,“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x月份,在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业务竞赛中,商城入围人数全市第三,树立了良好的商城国税形象。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党建基石。

xx年,先国税部门以深化双学双提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动力,有力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不断增强。

一是制度保障,坚持在机制上求“实”。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制定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手册”,更新了“党建专栏”网页,设立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建立了“机关党员服务中心”,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和办理各项党务事宜提供了一个快捷、高效的平台。

二是组织建设,坚持在覆盖上求“全”。坚持将“两基”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按照党章规定对届满的委员会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和活动的阵地,在全系统先后建立了远程党校学习室、x个图书室和x个活动室。

三是群团工作,坚持在方法上求“活”。按照“文化育人、党建兴局”的工作思路,依托文学、摄影、书法、文艺、体育等平台,结合各种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税收”主题演讲比赛和读一本好书等一系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来陶冶身心,激发队伍活力。

四是扶贫帮困,坚持在关怀上求“真”。xx年该局以建立“大病救助基金”为抓手,在全市率先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切实关心与帮助系统上下需要帮助的党员。在自愿的前提下,集全局之力,救危难之中,享和-谐之美。目前全县国税系统参加重大救助基金的有x人,其中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x人,其覆盖率达到了x%。xx年系统共受理会员申报重大疾病救助申请x份,审批发放救助基金x元。

站在新的工作起点,我们将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乘势而上,圆满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实现“十x五”时期的良好开局,推进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最新国税和地税征收的税种及税率大全

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 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地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增值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适用费率3%。

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减除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后的余额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印花税:有13个税目。一般企业常用的有:

1、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2)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贴花 。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3、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如果你公司有 应税房产、土地、车船还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 出租的,由出租方按照租金收入依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国家只是规定了单位税额的幅度,具体的要到当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第四篇:宁波地税2013最新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

宁波地税2013最新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

2013-2-20 10:30 宁波市地税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收入类

1、问:关联企业之间无偿拆借资金是否需要纳税调整利息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因此,关联企业之间无偿拆借资金,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借出企业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借入企业凭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列支。但是,如果是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实际税负相同主要指关联方之间适用税率相同,而且没有一方享受减免税、发生亏损弥补等情形,其应纳税所得额承担了相同的税收负担。)

2、问:跨收取租金所得税如何确认?某企业2010年5月租赁房屋给B企业,租赁期3年(2010年7月—2013年6月),每年租金100万元,分别于2010年7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分三年收取。问该企业分三年逐年收取租金,是否可按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操作?如果企业在2010年7月一次性收取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租金100万,问:2010年当租金收入该确认50万还是100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收入。

上述问题不符合国税函[2010]79号规定的分期均匀计入相关收入的条件,2010年应按100万确认当年收入。

二、扣除类

3、问:某企业未办职工食堂,而是统一由外单位统一送餐,是否需要与供餐单位签订合同?还是可凭餐饮业发票直接扣除?

答:应与供餐单位签订送餐合同,列入职工福利费,并凭合法凭证在税前扣除。

4、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若企业是从商场购入的服装,凭购买发票税前列支是否符合本条规定?

答:统一购买也属于统一制作。

5、问:房地产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此前市局关于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不一致的,至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6、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此条如何执行?

答:根据财税[2009]57号文件规定: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收款项可认定为坏帐损失。据此,对25号公告此条款的把握还应考虑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如果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或者对方单位仍正常经营,债权方主动放弃债权的,不得在税前扣除。专项报告的出具,应围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六个原则(权责发生制、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原则),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一说明。

7、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27条第4款规定“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上述条款中“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如何理解?如公司生产经营果蔬汁、罐头,其中罐头过期报废,计税成本100万,年终存货3亿(其中库存商品2亿、原材料9000万、周转材料1000万),请问该资产损失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的比例为多少?100/30000=0.3%?100/20000=0.5%?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章“非货币损失的确认”规定: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根据上述政策,存货资产损失金额较大是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其中“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应理解为占同类存货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不能理解为占单个存货资产10%以上。问题中的公司生产经营果蔬汁、罐头,其中罐头过期报废,计税成本100万,年终存货3亿(其中:库存商品2亿、原材料9000万、周转材料1000万),对损失数额较大标准的计算以大类做基数,该企业将存货分成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三大类,其中过期报废的罐头属于库存商品大类。因此,该企业罐头过期报废的损失是否符合数额较大标准的计算为:100/20000=0.5%,不属于损失金额较大。

8、问:A企业购买土地,国土局挂牌价100万元并按照100万开票给企业,企业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缴纳40万元,另外60万元的补贴由地方政府与国土局结算,不拨付给企业。企业按照4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土地并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请问政府补贴60万元是否应征所得税?如果征税,是否允许企业按100万元计入土地成本进行摊销?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都应计入收入总额。因此,该笔补贴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同时土地的计税成本为100万元。

9、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九条规定,公告适用于2011及以后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对2011年以前发生的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可否按公告第六条规定执行?

答:对2011年以前发生的应扣未扣支出参照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相关规定处理。

10、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问:如果对方开具的发票内容为劳务费,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按工资和福利费分别计算,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还是根据发票直接作为劳务费扣除?季节工、临时工工资是否可以凭工资单扣除?

答:(1)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取得的劳务费发票直接在费用中扣除,不作为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处理。

(2)季节工、临时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列支,否则应作为劳务报酬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才能在税前列支。

11、问:银联商务公司转付给商场顾客刷卡消费款项时按顾客刷卡消费金额一定比例扣收手续费,但不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其他任何凭据,商场直接记入财务费用,请问商家支付银联公司手续费未取得合法凭证能否允许税前扣除?

答:银联公司、银行等单位在顾客刷卡消费时按比例收取的手续费应按规定缴纳流转税,因此按规定应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商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上述手续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2、问:企业未将会议费、差旅费等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取得发票上笼统开具会务费或会议费,因涉及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问题,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掌握?

答: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际应酬支出。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会议费支出,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企业应当区分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支出,上述费用无法分清的,均计入业务招待费。

13、问:房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预缴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清缴时如何扣除?

1)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也就是预收房款乘以预计毛利率计算出毛利额后,可以扣除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计算当年的所得额。

2)不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而是在产品完工后,预收房款结转销售收入的那年税前扣除。上述那种方式是正确的理解?

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你的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14、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紧张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的滞纳金,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该滞纳金是违反《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允许税前扣除。

15、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闲置土地逾期开发而向国家有关部门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第二十七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第一项“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闲置费”。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允许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16、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后期,可售面积已售完,但尚有地下车库(无房产证)卖不掉,是否应保留部分成本?如何保留?

答: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第三十条规定,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因此,对于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并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开发成本。对于可售面积已经售完,不应当保留车库部分成本。

17、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企业在改扩建时产生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该处置收入是否应冲减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

答: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冲减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

18、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实际操作时如何把握“开始生产经营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不是营业执照的日期,也不是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的日期。“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

19、问:关于国税函2009年3号文件中的福利费范围问题,文件中的列举内容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如不在列举范围之内的福利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仅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符合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问:企业善意取得的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成本?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综合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费用或货物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如果能重新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相关的费用或货物成本,可在税前扣除。

21、问:在2008年以后发生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发给停止实物分房以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是否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需要并入福利费按14%扣除?

答:可以一次性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2、问:食堂等福利部门人员工资是否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基数(工资总额)?

答:包含在计算“三费”基数(工资总额)内在税前扣除。

三、重组类

23、问:财税[2009]59号中提到“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是否仅限于集团公司内部的合并?

答:不仅限于集团公司内部。同一控制是指不同企业受同一个企业或个人控制。同一控制有以下特征:

(1)两个或多个不同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由同一个主体决定。

(2)控制主体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3)控制关系可以通过所有权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法律、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

24、问:企业发生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被合并企业在合并前取得了政策性搬迁收入,是否可以由合并企业进行承继?

答: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25、问:20

10、2011和2012截止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如何掌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年第79号公告,2010截止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按4.4%的标准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1年第73号公告,2011截止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按4.33%的标准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年第78号公告,2012截止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按4.35%的标准执行。

26、问:企业符合特殊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如何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0年第4号)的规定,企业重组业务符合规定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备案;如企业重组各方需要税务机关确认,可以选择由重组主导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层报省税务机关给予确认。

因此,如企业重组各方需要税务机关确认,可以选择由重组主导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层报市局给予确认。

四、税收优惠类

27、问:我单位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市足协),现受市文化旅游局的委托,组织足球赛,经费由旅游局拨款。请问,这笔拨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该社会团体即使已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但因其取得的拨款为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列入免税收入范围,需要计缴企业所得税。

28、问:研发费用支出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项目不一致,能否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如实际工作中发现如认定的领域是“***低温注塑技术”,但是从企业提供的申请资料来看是利用了“***低温注塑技术”开发或生产出新产品,这种情况下能否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答:不可以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29、问:企业在研发产品试生产阶段形成样品或产品的,其销售收入能否冲减研发费用?

答:对于研发产品试生产形成样品(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冲减研发费用。

30、问:企业购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支出的价值低于30万的固定资产是否仍可一次或分次计入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加计扣除基数?

答:根据财税[2008]1号文件精神,财税[2006]88号文件失效,已废止。

31、问: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答: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且按应税收入核算,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研发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32、问:对于委托开发的项目,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是否包括受托方的利润?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那么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提供委托开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金额与委托合同一致,因委托方支付的金额应包含受托方利润,如支出全额加计扣除,则与第四条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不一致,该如何掌握?

答: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包括受托方利润,应要求受托方将这部门金额标出。

33、问:2010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取得软件企业资格的企业,在2011或以后才获利的,如何执行优惠政策?是比照财税[2008]1号文件执行完毕?还是比照国税总局19号公告的要求执行?这类企业属不属于财税[2012] 2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

答:此类企业应当适用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规定,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在本通知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34、问:软件生产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时,如何确定“获利”?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十四条规定,获利是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

35、问:我公司注册在上海,现因业务需要,准备将公司整体搬迁至宁波。因我公司以前均为亏损,这样变更经营地址,以前亏损是否可以弥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根据问题所述,企业如果仅为经营或注册地址从上海迁至宁波,属于上述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情形。以前符合规定的亏损经上海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确认后,可以税前弥补。

变更经营或注册地址同时,如果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规定的重组情形的,应根据具体重组事宜对照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五、核定类

36、问:对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取得的有拆迁补偿收入,如何纳税?当年发生的资产拆迁损失,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进行专项申报?

答:拆迁补偿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处理,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和取得财产转让收益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核定征收企业不进行资产损失的专项申报。

37、问: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如何计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和取得财产转让收益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38、问:我是核定征收企业,是按照收入额来核定的,请问取得的房租收入,也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企业取得的房租收入也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39、问:我企业是核定征收企业,有一部分不征税收入,请问在填写季度报表中,还需要在“不征税收入”中体现吗?

答:如果您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收入总额中含此部分收入,需要在“不征税收入”中体现,反之,则不需要体现。另外,企业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应当分开核算,并按要求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进行备案。

40、问:某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否以财务核算不健全缘由申请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41、问: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2、问:核定征收企业注销是否须进行清算,清算后是按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申报?还是按清算所得申报?

答:对按照法律法规应清算的,应该按照财税[2009]60号《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期间进行核算,计算其清算所得申报纳税。由于核定征收企业不存在亏损问题,企业清算所得不得弥补亏损。

43、问:企业以前为核定征收,现在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期间固定资产从未提折旧,现在是否可按原值开始计提折旧进入费用?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企业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的,核定征收期间应视同折旧已税前扣除,对按规定未计提的部分,可在其剩余年限内(资产全部折旧或摊销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继续计提折旧并按规定税前扣除。

44、问:核定征收期间形成的资产(如开办费)在以后查账征收能否摊销?

答: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核定征收方式没有免除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责任。纳税人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的确定和折旧或摊销的扣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如果能够通过原始合法凭证确认核定期间新增资产的计税基础的,则允许在查账征收内在剩余使用年限内(资产全部折旧或摊销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折旧或摊销扣除;如果不能确认计税基础的则不得计算扣除。

45、问:营改增后,原营业税按差额征收的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试点纳税人,其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税所得率如何确定?

答:营改增后,原营业税按差额征收的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试点纳税人,其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由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应税收入额,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下限(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最低为7%,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最低为10%)。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进行核算。对非试点纳税人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仍按原办法执行。

46、问:查账征收企业由于账证不齐全存在一定问题,对其企业所得税征收改为核定征收方式。企业经过整改,在次年申请要求并经核实同意实行查帐征收。问企业之前的亏损额能否在以后的盈利按有关政策进行亏损弥补?

答:处于连续生产经营期间的企业,如果某一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以前发生的亏损不可用以后所得弥补。

47、问:哪些类型的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文件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第五篇:地税局工作总结

**年,在省、市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暨改革推进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三优两促进”目标,牢牢把握“实干创新、科学发展、科学管理”的主基调,抓提升,抓创新,更好地组织优质税收、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优秀团队,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现总结**年工作如

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根据今年的经济形势,我局对市委核定的收入计划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成立了四个税源调查小组,分行业比对分析税收变化情况,制定了月、季度的均衡入库计划,确保全局的收入工作在政策因素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实现稳定增长。截止12月底,全局共组织地方税收57.65亿元,同比增收14.15亿元,增长32.53%,占市政府计划的100.26%,占**市局调整后任务的110.02%;社保费收入完成3.79亿元,同比增收2900万元,增长8.29%;其他收入1.91亿元,同比增收4500万元,增长30.83%。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对市局征管数据通报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征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行业税收和单项税种的管理。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817户纳税人向国税局进行了移交。认真落实总局的企业所得税分行业管理操作指南,汇算清缴企业1348户,补缴税款978万元。加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补缴税款358万元。严格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清算补缴税款4.53亿元。三是加强房产交易管理,规范交易流程,入库税款10.8亿元。

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完善信息管税功能。

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税源管理方法,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纳税评估为载体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信息管税功能平台。通过整合信息资源,依托模型数据标准,分行业、分税种逐步开展数据采集、分析,进一步深入开展数据分析,提炼风险疑点,依据风险级别,推送各级评估,规范税源管理,提升全局评估工作水平。按照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完善采集渠道。依托税源普查工作,及时与当地政府及本级综治办联系,形成了政府主导、综治办监督、税务部门协调的综合治税信息报送模式。同时将数据管理列入了企业各项检查评估的必查项目,通过企业报送资料、实地核查和征管系统数据比对,及时发现问题。二是深化数据分析。依托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资本变化、税款缴纳等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对纳税5000万元以上企业实施单户专题分析,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外部数据筛选分析和疑点数据预警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税源管理措施,及时进行风险应对。今年,如期完成房产税单税种纳税评估、土地交易纳税评估以及市局指定的建筑业、房地产行业专项评估,评估税款16831万元。三是提供合理化征管建议。在实施纳税评估后,及时总结行业出现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征管建议,从而达到 “评估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大讨论活动开展。

按照省、市局和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们立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安排部署大讨论活动主要任务,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动员部署齐参与。按照活动要求,我们要求党组班子成员首先统一思想,并就贯彻会议精神以及开展大讨论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系统设计、总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动员。二是深入学习转观念。通过召开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局领导重要讲话等相关文件,以及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的标准化管理、绩效管理等重点制度,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大讨论活动的主题和实质。三是查摆问题找不足。通过自查自省、小组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尤其是干部工作热情不高,改革创新意识、管理意识不强,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征管水平有待提高等制约地税事业发展的思想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列入查找重点,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大讨论规定动作,从税收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四是创新举措抓落实。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反复对比,确定安次区地税局为对标对象,将提升征期申报率、CA认证、催报改正率等征管硬指标和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对标内容,通过逐一对标、查找工作短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思路,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紧密联系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和地税工作实际,与“改革推进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正风肃纪、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作风纪律整顿等项活动相结合,努力将解放思想的要求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面展示大讨论活动中的成效

,促进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不断开拓地税工作新局面。

四、以星级服务为标准,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丰富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转型的工作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星级服务为目标,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大提升。一是开展多种特色服

务。建立以网上办税、上门办税、自助办税等多元化的申报办税体系,实现涉税事项的多元化办理;全面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办税服务;全面推广“QQ群”服务、税收微博、CA认证等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定向培训。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与服务本领的培训,树立“我的责任我知晓,我的岗位我负责”的意识。根据窗口办理业务时反映出的常见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带着问题操作,找出问题所在,加深窗口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加强礼仪培训,将窗口人员的着装规范、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文明用语、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等环节细化、量化,纳入监督考核,促优质服务再升级。三是做好为纳税人减负工作。全力落实涉税事项前置工作,对141项需备案、审核、审批事项实行“先办后审”,缩短涉税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全面梳理办税流程,精简程序手续,简化涉税基本资料和申报资料,对4大类39项涉税业务实行“免填单”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自助终端、叫号系统、办税引导等措施,有效扭转了大厅拥挤、排队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大力推行主要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方便。

五、以监督教育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我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市局的好评,被省局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一是建立廉政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税务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加强了信访工作,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以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组织了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廉政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评税制,做好阳光操作,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完善财务经费管理办法,坚持重大财务开支集体讨论,财务支出半年通报制度,大宗物品政府采购等办法,加强经费开支的源泉控管。四是强化“两权”监督。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监察,落实廉政责任,提高廉政监控。

六、以人才兴税为目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打造优秀团队、提高干部活力作为做好税收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一是加强基层团队建设。通过这次人员调整,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技能强的年轻干部,到科室和分局领导岗位任职,优化了科室、基层的班子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二是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改革推进年”“解放思想大讨论”、作风纪律整顿等项活动,找差距、挖根源、定措施、抓整改,教育引导地税干部树立“以勤为本,以廉为荣”的良好风气,营造了团结、和谐的氛围。三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征收、管理、稽查、分局长、机关综合岗位标准,分别制定绩效考核办法,通过选取各类指标,按照月、季、半年进行考核,年终汇总最终结果,建立起目标计划、绩效沟通、考核评价、辅导改进、结果运用、激励提升管理链条和制度体系,使考核更加客观真实,为干部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平台功能,丰富平台的资源量,充分利用平台开展培训和考试。按照分层培训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出台《培训班管理办法》,科学组织培训工作。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下一篇:咨询部日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