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乡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镇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
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我镇积极探索,组织各村、社区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讨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方法,现将我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调研结果及处理方式汇报如下:
一、 我镇流动党员组成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流动性”,而流动性又决定了党员活动地的分散性和所在地域的不确定性,导致“口袋党员”、“挂名党员”、“隐性党员”不断出现。经汇报总结,我镇流动党员主要有如下几种:1.在本辖区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军转及下岗再就业的务工人员。3.居所和就业更换频繁的市场、商铺等活动在外的职、务工人员。4.离退休党员。
二、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员流动给基层党员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流动党员人员少、距离远、时间短,导致 “所在单位管不到,所到单位管不了”的现状。目前流动党员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传统管理思路的局限性难以适应流动党员的松散性。 传统的管理工作对行政组织的依赖性很大,流动党员远离行
政组织,表现出了一定的松散性:时间不固定,有的常年外出,有的短期外出;形式不固定,有的外出地基本固定,有的没有固定地点。因此,传统管理思路的局限性很难适应流动党员的松散流动性,致使管理得不到充分发挥,管理措施落不到实处。这就导致了对流动党员难以组织并无法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他们是否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2、传统管理的规范性难以适应流动党员应变性的要求。 传统的党内活动方式和党员管理方法侧重于静态管理,具有固定性、稳定性、集中性和统一性的特点。党员流动以后,党员的生活和生存方式都发生了变化,要有效地实现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必须突出个性化和针对性,追求管理上的应变性,不同类型流动党员需要的管理方法是不同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传统管理规范性就很难适应新时期流动党员应变性的要求。这就很难对分散在各行各业的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这也就成为一些基层党组织无法实现有效管理地重要原因。
3、管理目标的先进性与流动党员的负面性构成强大反差。党员管理与其他管理的最大区别在于目标的先进性,要求党员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通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每一位党员都能遵守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由于流动党员过于分散,因此,他们接受的正面教育就
少,自然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导致组织观念淡化。他们很难主动与党组织联系,甚至不汇报思想,不参加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发挥作用,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尽管他们为数不多,但对党组织的整体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管理目标先进性要求与流动党员的负面性之间的反差,也是流动党员管理难的重要原因。
三、 管理流动党员的应对方法
流动党员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流动性,管理工作需要我们适应党员的“流动性”,抓住其特点,变静为动,适应大流动的新形势,灵活设臵党组织,把流动党员管理和社区党建、经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除这个空白点。依靠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的合作支持,实行“双重管理”,坚持内抓与外抓并举,双向联动,形成合力。
经各村、社区摸索及其研讨其他优秀典型,力推流动党员建立科学工作机制:1.登记报告制度。在各个基层支部建立了流动党员登记点,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所在支部联系一次,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2.联系制度。对各基层党组织中的流动党员分别指派专人联系,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并如实填写流动党员联系卡,作为年终联系人和流动党员双向考核的依据;3.教育培训制度。采用“寄学”、“补学”等方法对流动党员进行流动期间和返乡教育。这一
机制的实施对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起到很好作用。
从强化组织建设入手,在提升服务功能和管理职能方面制定创新制度。一是创新管理制度,可以建立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入转出和预备党员转正“三谈话”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党员教育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制度等;二是创新管理制度,可以设立以管理流动党员为工作对象和管理内容的基层党支书、党小组。三是创新管理组织,配备专职人员抓党务工作,专门设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在党支部换届和组建工作中吸收流动党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在具备条件的人事代理单位可以积极开展创建流动党员党支部活动。
第二篇:乡镇流动党员管理调研的报告范本
乡镇流动党员管理调研报告
乡镇流动党员管理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
乡镇流动党员管理调研报告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关于对xxx特区xxx乡流动党员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由于xxx乡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全乡7个行政村在外打工的党员共有22人,其中:
荒田村有1人,xxx村有4人,坝子村有1人,社勒村有4人,下麻翁村有3人,过瓦村有9人。外出务工党员中,男党员有21人,女党员有1人,35岁以下有7人,35岁以上45岁以下有9人,45岁以上的有6人;小学学历的有3人,初中学历的有18人,高中学历的有10人;在本县三个月以上流动的党员有3人,在省内的有10人,在省外的有9人。
二、乡党委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对在本县流动三个月以上的党员的管理xxx乡在本县流动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有3人,其3人都是在六枝范围内跑摩托车的,按其所在的支部,要求支书或支委同志随时与他们取得联系,若所在支部要议定某项重要事情或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必须在3天前通知本人,务必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在交纳党费时,村支部书记应及时通知到本人,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若因特殊情况未通知到而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由所在支部书记先垫支其应交纳的党费,以便各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乡党委。
(二)、对流出到省内打工的党员的管理全乡7个村长期在外打工的党员共有10人,均在省城贵阳附近做建筑工,与他们在一起打工的非党群众比较多,除这10人党员在工地上因是骨干而长期在工地上以外,其他人都是经常来来去去的,对这10位党员的管理,按照本县流动党员的管理方法,有事或有必要事时及时与其联系或提前联系,保证能让他们回到本支部参加每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交纳党费时,能通知就通知,若到交纳党费时未通知到其本人就按在本县流动党员的方式一样,先由支委垫支其应交纳的党费,保证所在支部能够按时上交其应交纳的全部党费。党员在外的生活,支部应随时了解他们在外的生活情况,坚决让他们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三)、对流出省外打工党员的管理全乡在外省打工的党员共有9人,这9名党员都属有知识的年轻党员,年龄均在35岁以下,都在不同省份打工,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在具体工作中,不可能按在省内打工的党员管理方法,让他们回乡参加每次支部生活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打电话或写信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告知其该支部的重要议事情况,尽可能地征求他们的意见,对其交纳的党费,只能按年度收取,每到年底,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本人,让他们在限期内把各自的党费汇到村支书手中,务必把各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到乡党委。村支部随时关心外出务工党员的组织生活,经常邮寄学习资料给他们,让他们在外打工期间既熟悉掌握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能学好一技之长,回乡后带动一方群众发展经济。
三、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一)、站所相互配合,实行建帐建卡管理乡流管办对流动党员进行动态管理,在党员外出前,免费为其办理《流动证》,乡党政办为其办理党员关系证明,由乡流管办及劳保所办理务工证明,对外出流动党员实行台账管理。对长期外出的党员由乡党政办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凡三名及以上的党员在一个务工地或厂家打工的,建立党小组,由支部邮寄学习资料,定期过组织生活。若党员的务工地发生变化,党员本人应及时通知支部,以便支部掌握其务工情况。
(二)、切实为外出务工党员做好服务对外出务工党员属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在农忙季节,由村支部组织服务队,帮助其搞好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党员的合作医疗费交纳。一年一度的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的交纳,由村支部先与他们取得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即是否同意从其退耕还林每亩20元补助款中支部,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后,由支部先垫支,待退耕还林补助款下拨后,支部从其补助款项中扣除。外出务工党员在务工期间因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将住院清单、疾病证明书、医疗发票传真到乡合管办,家属将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交到乡合管办,由乡合管办为其办理减免事宜,事后通知本人或家属到卫生院领取减免款。对外出务工党员的计划生育的管理,由本人将其在务工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传真到乡党政办,由乡党政办及时转到乡计生办登记。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流动党员的交流每年年底,由乡党委、政府组织返乡党员(包含非党群众)到乡召开座谈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外出务工人员开展谈心交心,增进友谊,交流感情。通过这种方式,听一听他们在外务工的情况和对当前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在给他们做好服务工作的同进,
第二篇:
乡镇流动党员管理调研报告策勒乡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随着我乡劳务输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外出务工人口日益增多的趋势,及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流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流动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按照自治区、地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为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座谈会有关筹备工作,现将我乡近年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如下:
一、我乡党员流动趋势当前我乡党员流动有四个趋势:
一是党员流动数量逐年增加;
二是流动范围更广且地点不固定,外出党员大多流向大城市,并且随时有可能更换单位和地点;
三是流动时间更长;
四是流动党员年轻且文化较高,流动党员具备了年富力强,知识结构合理,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二、我乡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流动党员来去难掌握、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建立各项机制。
一是登记备案制度。基层党组织设立《流出党员登记薄》、《流入党员登记薄》,对流动党员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流入流出时间清楚、去向住址清楚、联系方式清楚、发挥作用情况清楚。
二是定期报告制度。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向所在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并及时调整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持证管理制度。对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的党员,核实情况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每年查验一次。
四是流动党员接收制度。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接收工作,对拒不接收按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及时进行查处。五是定期联系制度。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指派专人负责,经常与外出流动党员所在组织生活党支部联系,与其互通情况,掌握信息。六是定期走访制度。对流入党员,及时了解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七是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坚持 三会一课 等制度,通过建立流动党员 活动日 ,定期组织外来流动党员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引导他们在本地做贡献,为家乡谋发展。八是流动党员奖惩制度。对在外出期间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外出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 (二)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我乡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且从业的地点和单位比较固定,并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以利于外出党员参加其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与此同时,对流入本地的外地党员,党组织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对流入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到了流动党员不脱离组织。
(三)组建临时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流入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地党支部织领导,并协助原所在地党组织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不能及时有效地接受原所在地党组织的直接指导和督促,各原所在地党组织要特别注意选配思想素质好、自律意识强、有一定威信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员作为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并加强与他们联系。
(四)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传帮带。抓住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广、信息多、观念新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流动党员的考核内容,既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合法勤劳致富,又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经验回乡。党组织每年在适当的时间,借流动党员回乡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在与流动党员谈心交心、介绍本地情况的同时,从流动党员中选树典型,听他们介绍先进经验,提出发展我乡经济的参考建议。组织他们开展诸如每位流动党员为家乡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人以上外出就业,为所在村组或贫困户做一件好事等有利于发挥流动党员模范作用的活动,确保流动党员时刻不忘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思想觉悟,拓宽他们配合家乡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路子。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去向难掌握。少数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前和返回时不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有的流动党员担心影响打工挣钱,不愿公开甚至刻意隐瞒党员身份,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更无从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等。
(二)活动难开展。一些流动党员不主动亮身份,不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使流入地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一些流动党员工作不固定,工作和居住地经常变换,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均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党组织生活也无法进行。
(三)管理难到位。在外出的党员中,多数从业于个体私营企业,但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适应不了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且有的地方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管理也不够重视,出现了管理上的 真空地带 。
(四)组织关系难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转到其工作地党支部。乡外流动的党员,到党政党建办接转组织关系的较少。
四、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流动党员电子档案。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研发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通讯技术,搭建党员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了党员信息化管理、网络教育培训和网上咨询服务。
(二)建立优秀流动党员激励机制。通过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流动党员,鼓励和支持外出党员回乡创业,并在税收、贷款、项目等各方面给予 优先 待遇,对招商引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激励流动党员积极发挥作用。
(三)建章立制,强化约束。要立足经常性工作,把对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第三篇:
流动党员管理调研报告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范围也随之广泛深入,襄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流动党员数量在急剧增长,流动的频率在不断加快,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当前流动党员管理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如何适应流动党员特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探索新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现阶段党员队伍建设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发挥新整合人才中心的组织优势原市人才交流中心与市中高级人才中心合并后,整合了两个中心的资源,使新人才中心在探索流动党员管理中有了进一步提高。襄阳市人才中心目前人事代理人数达到 8000余人,其中党员445人,组织关系挂靠人才中心流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有412人。如何发挥人才中心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现人事代理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结合,已成为人才中心党委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了管理建设好这支队伍,中心流动党支部也在探索适应新时期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
1、成立了人才中心党支部管理流动党员。专门在人才中心委内成立了人事代理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分管代理支部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考核、民主评议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各级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工作。建立流动党员qq群方便与流动党员联系,并将流动党员学习书籍邮寄给他们,与一些在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大单位联系,发展流动党员,把那些优秀和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人才纳入党组织,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状况。
3、建立健全了流动党员数据库。目前,人才中心设计建立了流动党员数据库,对流动党员转出地和转入地进行及时的登记和更新,以便于以后流入地和流出地能够有效的沟通,对于处在预备期的党员注明党员转正日期,到正式转正时,联系通知预备党员准备好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对于党费的收缴也在数据库中做到了实时更新,提高了党费收缴查询的效率。
4、统一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全程化管理党员转移手续。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和实行流动党员党费名册和数据库 双套制 管理,在代理党员收入不稳定、联系渠道不十分畅通的情况下,统一收费,使流动党员履行其义务。对于流动党员转入和转出都有详细的登记,全程管理流动党员转出和转入手续。
二、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才中心尽管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岗分流、外出务工、个体经商的党员越来越多,党员流动越来越频繁,进入人才中心流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也与日俱增,流动党员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随之增多。
1、组织活动无法开展。人才中心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这些流动党员大部分是高校毕业生,他们毕业后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人才中心后到外地就业,所以导致党支部活动无法开展,部分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前、流入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导致流出地党组织不了解流动党员外流的去向和详细地址,无法与其经常保持联系,而流入地党组织不了解其情况,无法对这部分党员进行有效管理,信息流动不顺畅,造成流动党员 流出地党组织管不了、流入地党组织无人管 的结果。目前,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只能依靠其自觉性。流动党员由于太远不能回人才中心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又不能参加外出地党组织活动,常年甚至多年没过组织生活。同时,流动党员工作不稳定,特别是下岗职工党员寄望享受原单位的优惠政策,不愿转移党组织关系,有些人觉得接转党组织关系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必须由本人直接办理,十分费时费力,不便转移党组织关系。
2、党费无法按标准按时收缴。缴纳党费既是每名党员应尽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党费难收缴主要体现在:
一是标准难核定。流动党员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稳定,若按照政策规定与工资收入挂钩,则难以核定工资收入水平与党费收缴标准;为便于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按统一的党费标准收取,造成一部分高收入的流动党员党费标准不合理;
二是时间难保证。流动党员工作变化快,联系渠道不畅通,致使党费难以按时收取。有的流动党员是半年交一次,有的甚至一年交一次。
3、党员流动方向多变,发展新党员困难。高校毕业生流动性非常强,其现实思想状态难以把握,其工作状态难以稳定和满意,其理想信念难以定位,其现实表现难以考核,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困难。因此人才中心的流动党员无法发展,有些毕业生办理流动人员代理,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可是后续工作却无法开展,这些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尤为明显。与代理单位中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部分没有设立党组织,而且这部分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流动性较强,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发展新党员困难。流动党员在单位党组织解散后,对人事代理组织这种管理方式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外出前不向流动支部报告,有的外出后不及时与流动支部联系沟通。流动党员就业的单位大多是非公有制企业,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很难长久,流动党员的就业流动十分频繁,约束管理机制相对较弱,加之许多单位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居所不固定,联系方式变化很大,很难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去向。
4、资金不足、管理队伍力量薄弱。目前,人才中心流动人员代理、户口管理、毕业生就业和人才招聘事务繁多、经费不足的问题阻碍着流动党员管理的发展,在资金不足的状况下,有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就无法开展。另外,平常的人事代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使得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同时,由于人才中心流动党员无法进行组织生活,因此很难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对策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使党员在流动过程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1、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化。利用网络技术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目前我国现有的党建网站有500多家,已经覆盖到了全国大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各地可根据情况建立党建网站并设立党员的电子档案,实现联网,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可通过网络及时沟通。在网络上构建一个流动党员活动的平台,在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之间有一个能随时随地移动联系的桥梁,无论党员流动到哪里都能及时与组织联系,流动党支部统一为流动党员建立网上档案、个人登录账号,利用自动登录存储管理系统记载流动党员个人最新情况。同时,设置电子邮件群发功能,定期向流动党员转发学习资料、重要通知等事项,督促流动党员加强学习。这样双方党组织又能及时通晓流动党员的情况和信息,消除流动党员组织活动无法开展的尴尬。
2、是实行专人管理。流动党员的各基层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络和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管理和人事关系管理结合起来,在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登记的同时,登记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渠道、工作状况,并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流动党员到达外地以后,必须及时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电话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通过健全各级组织,从而使得外出流动党员 离乡不离党 ,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能按期转正。
3、要创新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关系转接制度。要在人社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管理责任,做到基层组织一盘棋。明确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建立起一个以党委为中心,党支部和党小组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以保证人才中心流动党员流出流入都在党支部的管理监督之下。应适当减少转移环节,下放转移权限。流动党员在一个省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直接通过党组织对党组织相互转移。在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可在党组织推行微机并网管理等现代化手段,利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实行数字印章,及时为流动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政策性扶持和资金投入,使人才中心能够更好的开展流动党员工作。
4、要提高对党员流动性的认识。党员走南闯北,务工经商,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必然趋势。通过走出去,党员们经风雨见世面,可以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地方党组织要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抛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探索为流动党员服务的新途径,市人才中心要不断适应流动党员到各地就业的新形势,积极发挥人才中心的职能作用,在为流动党员提供人事代理、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党员党组织生活和党员就业这一突出问题,探索出富有实效的就业指导模式,同时尝试建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站,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各种政策法规咨询。
第四篇: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专题调研报告流动党员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党内新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已成为目前党员教育管理的一个新课题。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为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级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本文也想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的难点、成因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人才加速了流动,党员流动也十分频繁。党员流动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区域逐步扩大、时间逐步延长的特点。大量的 组织人 逐步转化为 社会人 ,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党建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传统的方式和手段也难以与党建工作社会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流动党员的管理呈现出 四难 现象,即:
1、去向难掌握。大部分党员外出前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不辞而别,有的一走就是几年,不主动转移组织关系,也不主动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当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加之外出党员务工经商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无固定工作单位,有的居无定所,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更无从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2、管理难到位。有的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有畏难情绪,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对管好管活缺乏必要的对策措施,出现了管理上的 真空地带 。一些地点不固定的流动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成为挂名党员;一些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管不到,流入地党组织管不好,成为 两不管 党员。
3、活动难开展。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流动时间较长,即使节假日回家,也是来去匆匆,很少参加或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数党员不主动与从业地党组织联系,没有及时参加从业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加之从业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难以摸清底子或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流动党员极少能过正常的组织生活。
4、党员作用难发挥。一方面流动党员缺乏发挥自身作用的主动性。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立场不坚定的流动党员,经受不住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重经济收入轻思想改造,再加上组织的教育管理不能及时跟进,致使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起不到党员应有的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党组织缺少激发流动党员潜能的办法和措施,没有主动为流动党员施展才能营造环境、构筑平台,致使流动党员的优势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流动党员管理难的成因分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之所以产生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流动党员自身认识不深、党性淡化,党组织管理不力、覆盖面不够宽,用工企业对党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造成的。
1、流动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流动党员普遍存在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现象,部分流动党员在外出时不愿向党组织报告,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怕受约束,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外,加之流动党员工作变化频繁,在外出期间整日为生计奔波,忽视了对自身的思想教育,在客观造成了对党组织的疏远。
2、党员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乏力。部分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在党员外出时不闻不问,外出后又不与之联系,对长期游离于党组织外的党员也不加以帮助教育,致使这部分流动党员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等于空白。党员流入地的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不重视,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宽,存在怕麻烦的思想,认为这部分党员流动性大不好管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不愿接纳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对流入党员不教育、不管理,使得这部分流动党员无法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
3、用工企业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大部分用工企业业主和企业老板大都不是共产党员,没有受过党组织的系统培养和教育,因而对党组织的重要性、地位和作用知之甚少,大都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冷漠,认同度较低,有的甚至还存有 戒心 ,从而造成了部分流动党员不愿意亮明党员身份,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使不少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于真空中。
四、流动党员管理的对策和措施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切实做到坚持 三项原则 即:
一是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在尊重流动党员意愿的前提下,采取社区管理、单位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是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各党组织服务流动党员的责任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具体来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实意义大量党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员务工经商,走南闯北,经风雨见世面,能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增长党员才干,有利于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摒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流动党员也是党的宝贵财富的理念,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他们在外务工或回家劳动的作用,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推荐访问.haoWOrD.COm)。(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建立符合流动党员特点的动态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主要应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指党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或户籍相分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证明其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入地党组织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并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流入登记管理制度。各地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手续时,及时记录流动人员的 政治面貌 情况,并在征求流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流入党员及时安排接纳到便于管理的党组织。各党组织对申请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入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接收,组织流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按时收取流入党员的党费。
四是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党支部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党员 政治生日 谈话工作。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要把流动党员关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五是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 组织缺位 现象。各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 流失 。各党组织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年度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 缺失 现象。
(三)创新载体,强化教育,搭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使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组建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流入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因此,对流出党员较多、流出地相对集中、具备《党章》规定的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流出地党组织应该及时指导流出党员建立流动党支部或开设 流动党员之家 。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并协助原所在地党组织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不能及时有效地接受原所在党组织直接的指导和督促,所以各原所在党组织要特别注意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尤其应把思想素质好、自律意识强、热心帮助他人和有一定文化水平作为选配的主要标准。
二是建立网上党支部。对流出党员较少、流出地相对分散、不具备《党章》规定的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流出地党组织应该督促流出党员及时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同时,可以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交流互动,在互联网上建立党支部,开设 流动党员管理之窗 ,公布和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制度和信息;设立流动党员电子信箱,充分听取流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流动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化教育活动室、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党员学习网站等电化教育阵地,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视频系统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过好网上组织生活,适时了解原所属地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还可以利用网上系统实现与党组织负责人、亲人之间的在线交流,为流动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热线电话。对流出地比较分散的党员,以及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不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一些流动党员,可以在各级组织部门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热线电话,为流动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设立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热线电话,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便流动党员查询。
四是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为流动党员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各级党组织要负责本地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政策指导、监督巡查等。要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负责本地区流动党员和党组织的联系服务、党组织组建指导及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服务、关爱流动党员工作机制,要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之中加强教育管理,让流动党员感受到 离乡不离党,组织在身旁 的氛围,始终保持健康愉悦的心态,自觉履行职责。总之,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的组织部门要善于打破地域界限,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发现、总结推广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我们
第三篇:乡镇流动党员实施方案[定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员在地域间、行业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我镇一大批党员进入流动人员队伍,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是我们党组织应该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不断完善党组织的服务功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
导思想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外出务工党员的需要,巩固和扩大党员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切实帮助外出务工党员融入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全力服务我镇外出务工党员成长成才,进一步增强我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创建方法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4月)
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外出流动党员进行摸底,采取上门访、电话问、书信通、党员帮、亲友联等多种形式,逐一摸排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外出地点、从业情况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台账。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1年5月)
流动党员党支部将选择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方便联系、辐射面宽、能够开展组织活动的企业或地镇创建。现初步定于吕氏忠业**销售总部。同时在镇党委的支持下配齐、配强**镇流动党员党支部班子。
(三)开展活动阶段(2011年6月-7月)
在以上各阶段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带领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凝聚、服务在外务工党员。
(四)提高阶段(2011下半年)
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流动党支部工作的规律,围绕“以德为先、服务为重、发展为主”的工作理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要形成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经验,并能够用于指导今后我镇流动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持久地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创业党支部书记每月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信形式向所属的乡镇党委汇报本支部活动开展及支部党员在外表现情况。二是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各乡镇党委要明确一名流动党员党支部联络员,每季度与流动党支部负责人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掌握、通报创业党支部和党员情况,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办法,促进党委、党支部和流动党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常态化。
2、要强化宣传。要利用广大流动党员返乡之机,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创建流动党员创业党支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形成广大流动党员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3、要严格程序。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创业党支部的成立审批工作。指导创业党支部召开选举大会,选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应从党性强、热爱组织工作、关心党的建设,并有较高威望的流动党员中产生。同时要及时办理好流动党员创业党支部现有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既符合组织程序,又符合本地实际;既利于组织活动,又利于集中管理。
4、要建立台账。创业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基础台账;镇、村两级建立相应流动党员登记台账。对流入、流出党员要分别登记造册,详细汇总流动党员信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规范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分为流入党员和流出党员两部分。流出党员是指经常离开公司各单位,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公司各级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例如,外出单独执行任务的党员、因学习、实习、借调等原因长期在外的党员、合资合作公司中我方党员。流入党员指党员长期离开原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到公司各单位进行工作的党员。例如,甲方(各销售公司)劳务输出人员中的党员、社聘人员中的党员、短期在公司学习考察的党员、合资合作公司中的对方单位党员等。公司各成品油配送单位、国外项目部等组织中的党员不属流动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章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四条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都应担负起管理流动党员的职责。坚持条块结合,实行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的方式。
第五条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形式和居住状况,合理确定党员的管理方式。就业比较稳定、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而有行业协会的,可由行业协会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统一管理;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的,可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就业单位不够稳定但居住地比较固定的,可由居住地党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党委组织部设立“运输公司党员服务中心”,负责跨区域流动党员的临时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盖章,党支部负责发放,党支部将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基层党支部每年须对《流动党员活动证》查验1次。基层党支部对流入公司的流动党员持有的《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相关内容要认真填写,并将流入党员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把流入公司的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或协助流入党员加入当地社区、行业协会等党组织。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党组织要掌握流出党员去向,保持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办法加强教育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三)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二)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四)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五)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第三章组织关系
第十条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为实现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的统一,公司将把甲方移交党员按流动(流入)党员进行管理,不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第十一条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党组织,或党员所居住的村、社区党组织。以上单位或地方接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服务机构党组织。
第十二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流向不确定的,一般先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内部退养人员一般不接转党组织关系,因各种原因确实需要的,可以开具党员证明信或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十三条对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已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其所居住社区具备接收条件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居住的社区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外长期定居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现居住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组织关系。
第十四条对于待安置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由军转办、安置办、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教育管理;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父母或配偶所居住社区党支部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教育管理。
第四章强化基础工作
第十五条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和《外来党员登记簿》等台帐,记录流动党员详细情况。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录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基层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报送报表,每月5日前上报月报,6月15日和次年12月10日前上报半年报,上报半年报时的同时报流动(流入和流出)党员花名册。
第十七条建立公司范围内党内基本信息管理网络,逐步延伸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实现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八条大力发展流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党建网站或网页、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
第十九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和党员证明信外出的流动党员,在流出地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享有流入地党员的其他同等权利。
第二十条未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流动党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的,可交回本人自评材料进行评议。
第二十一条各党组织要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听取流动党员思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向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严格执行评议标准,按规定评定等次。
第二十二条每年年初,流动党员应向流入地党组织如实申报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流入地党组织根据党员收入情况,按照中组部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交纳党费的基数,核定交纳党费数额,按月或季度收取党员党费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如实记载。
第五章 其他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塔里木油田探区范围内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探区范围内的流动党员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组织关系在公司各单位党组织,但工作岗位在外点一线执行任务的党员;
(二)工作流动性大,一年之内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外点工作的党员;
(三)既无固定场所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且没有固定的党组织可以挂靠的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共同工作且工作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人(含3人)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或联合党支部、党小组);对正式党员人数不够3人的,原支部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根据其工作所在地党组织设置情况,为其安排一个相对固定的支部(或联系甲方的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没有任何党组织可以挂靠的党员,由原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支部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通过网络、通讯等手段,及时了解党员的学习和思想状况,向党员传达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
第二十六条 探区范围内的党员不转移组织关系,党费仍然缴纳到原党组织,挂靠到甲方党组织的可以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流出党员管理,党费也要交到对方。
第二十七条因执行特殊任务(抢险、救灾、涉外运输等工作),党员集体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属同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的3名以上正式党员,应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属不同基层党委(党总支)的,上一级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八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成员工作实绩的内容。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相应职责。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对进入公司的甲方移交人员、社聘人员或其他人员中政治面貌是“共产党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定其是否是共产党员,对没有流出地党组织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人员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第三十条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凡有流出党员的党支部,应确定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他们的联络员,每人联系1至3名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一条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于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
第三十二条建立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必要时可派人员去看望流动党员本人,了解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三十三条对在转出和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指正,对拒不纠正的,以及在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水码头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地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