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总结

2022-12-18

时间过得很快,四季轮回的过程中,一年忙碌的工作时间结束。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大家通过工作,可学到更多方面的工作知识,也留下了众多的学习回忆。为记录这一年的成长,可编写一份年终总结。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总结》,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总结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自我总结)

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规定

一、质量管理规定

1、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3、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4、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考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5、组织对勘察设计工作进行评价, 质量标准须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

6、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聘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7、督促设计单位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

8、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参与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论证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9、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督管理。

10、审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11、审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1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1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见证取样、旁站等质量监督实施情况。

1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1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16、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7、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审查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18、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权力,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19、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0、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1、监督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的实施。

2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2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25、监督检查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26、监督检查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27、监督检查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做好档案管理。

二、进度管理规定

1、督促勘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督促设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及说明。

3、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单位技术交底,确保工程顺利如期开工。

4、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5、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6、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7、及时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定期检查、监督、考核施工单位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关键线路的进度控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8、督促监理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9、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10、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11、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 保证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施工安全工作:

①组织员工及农民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②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③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④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⑤建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尤其是夏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火、防滑、防洪、防高温等举措。 ⑥做好“三宝、四口及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⑧施工现场保证24小时有专人负责值守,做好防抢、防盗保卫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

①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要按标准化要求及时设立明显的各种标牌、警示牌等。

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架设用电线路、用电设施,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③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及排水系统的通畅,管线路布局规范合理,机械设备停放整齐,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保持现场清洁; ④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清除隐患;

⑤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现场人员健康;

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布置消防设施。

⑦施工中采用洒水来控制扬尘以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未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

⑧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⑨施工产生的污水,要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

四、造价管理规定

1、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质量为前提,过程控制为环节、规范操作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2、成本监控的任务: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成本岗位责任制,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形成有效的成本监控系统,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编制经济合理的目标成本计划,分解成本控制指标,提出控制要点。

4、应当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程序、标准进行招标。

5、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交底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6、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不得任意指定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

7、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8、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9、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10、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1、严禁施工单位擅自转包工程项目。

12、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13、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

14、跟踪、落实项目成本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总结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做好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15、现场签证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对工程量、单价、用工量严格把关,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16、制定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防止管理不当造成公司意外损失。

16、严格按照工程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批工作。

17、严格按照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进行保修金的扣留及退还。

18、工程竣工移交后,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第二篇: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监督项目部落实实测实量工作,把控好工程的过程控制,通过月度、季度质量巡查来排除项目工程的质量隐患。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管理措施:

对照项目部每月上报公司的月度报表,及时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对进度偏差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及措施

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开创“省级”“市级”

文明工地活动。

2、 通过对在建项目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进行查漏补缺,

监督分管责任人落实并回馈整改情况。

3、 施工安全、文明现场的管理措施费采用专款专用并进

行公司评比后的奖罚措施提高整个公司的社会效益。

第三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和集团的质量、安全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

处罚条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三条 材料验收(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材料)

1、材料(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厂家除甲方指定厂家外)进场前必须先向现场监理、公司材料部报验厂家资质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装饰工程及电气安装等材料必须提供样品),资料及样品(样品的材料及颜色要建设单位确认)报验审批通过后才能大批量购买材料进场,在施工期间如施工单位擅自替换不合格材料或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者,项目监理组人员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给予监理工程师500元罚款(与月度检查发现一致时,取较重处罚),并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且必须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如在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时材料部人员未进行材料确认及认价(如钢材等主材必须确认当期价格)造成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的,对材料部相关人员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或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的单位,现场监理及材料部人员有权停止施工并按照相关制度处罚施工单位,

2、项目监理组工程师及材料部人员如发现材料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制止或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对其当事人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罚款100元-500元。

第四条 施工样板及过程质量管理

1、重要工序或分项工程未做施工样板就大面积施工,已做施工样板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开始大面积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主管监理工程师处罚500元。

2、施工样板监理初验合格后报请工程部及相关部门验收两次仍不合格的。视情节给予监理罚款300元。

3、未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试验计划和报验资料,造成工程实体试验资料欠缺,严重影响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罚款监理部300元,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理承担。

4、对重要专项及专业工程,无施工方案、补报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就擅自开工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

5、对无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旁站方案等重要监理文件或编制不及时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

7、未严格执行旁站监理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

6、受到施工单位举报并经查实,对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形报公司行政办按照公司处罚程序处理。

第五条 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项目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给予项目监理部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500元。

第六条 各类表、台帐、周报、月报、文件、工程联系单等,必须按制度规定或要求及时上报;如因无申报内容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按时上报时,应主动沟通并说明情况;否则,每延误一次就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补报的同时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

第七条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不按照监理要求配齐安全员、质检员等五大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连续督促2次以上还未配备人员的施工单位不予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 工程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工程部、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 严格按图施工(包括建筑物定位、高程、楼层放线等),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所有钢材(只限九钢、八钢、宝钢三家钢厂的材料)、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材料部、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工程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二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500/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监理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将予以5000-10000元重罚或解除合同关系,对于重要工序没有实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报验直到验收合格。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处施工单位1000~2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第十六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监理总监批准,否则给予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监理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部或监理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项目工程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施工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工程部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且后果自负。

第二十三条 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工程部、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连续发生此类事件的必须将当事人清除现场。

第二十五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现场监理罚款500元/次)。

第二十六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施工单位视情节处以2000~30000元/次罚款且后果自负,如现场监理也未检查验收者对相关监理责任人予以2000-3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章 进度处罚办法

第二十八条 根据签订合同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如期完成者按照约定工程预算总造下浮4个点,如不能按期完成者预算造价下浮6个点。

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施工现场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道路硬化、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符合标准化现场要求的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处以3000-5000元罚款,直至按照合同达到要求为止。

第三十条 对于进入工地现场不带安全帽、不扣帽带、标识不规范,高处作业安全带不发、不戴、挂设不规范,电焊工、电工无三宝、登高穿硬底鞋等现象,一经发现,对违章单位罚款200-500元。

第三十一条 对于电箱使用不规范,存在一箱多用、混用、使用不标准箱、缺防护、缺巡视记录,接地、接零不规范等情况,电线铺设不规范,宿舍用电中使用加热器、乱接插座、乱拉电线等,一经发现,对违章单位罚款300-1000元。

第三十二条 机械设备管理

⑴ 无验收、无台账、无检测、无备案等情况,对于责任单位罚款200-5000元;

⑵ 无巡检、无保养记录,对于责任单位罚款100-200元;

⑶ 焊机存在无二次空载、虚接、电焊搭铁不规范、电线老化、二瓶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⑷ 电动工具存在绝缘未检测、电线过长、接电不规范、使用无绝缘设施、无验收记录等情况,对违章单位罚款300-500元;

⑸ 加工机械若有接地、接零混接、挂设不统

一、无防护罩、无防护棚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三条 消防管理

⑴ 若发现边施工边吸烟、边走动边吸烟、烟蒂随意丢、在床上吸烟、在易燃物场所吸烟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

⑵ 消防器材无巡检记录、配置不足、不规范、药剂过期、随意玩弄、无定期保养,存在上述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⑶ 在高层施工中,若存在消防水管未及时跟上、无消防带配备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第三十四条 防护设施管理

⑴ 存在拆除不报告、无监护、不复位、设施未养护,维修警告、警示标志不齐全等情况,对违章单位罚款500-5000元;

⑵ 临边洞口缺设施、擅自移动、封闭不坚固、无吊装区域措施、无防坠措施、井道维护简易,若发生上述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3000元;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督:发生对重大危险源未识别、不上报、无措施和现场监控等情况,或安全无网格化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追究措施,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第三十六条 方案与安全交底

⑴ 存在方案未编制、未审批就施工、变更无补充、不按方案实施操作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5000元;

⑵ 无日上岗交底、交底无针对性、危险源告知不清、无上岗检查等,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⑶ 安全措施不落实、设施简陋、措施费用无编制、无资料积累等,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七条 人员管理

⑴ 存在无证件、假证件、失效证件、证卡不齐、年龄偏小或超大、无劳动合同、专职人员未配置、少配置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⑵ 有进场不告知、不登记、不向总包通报、出场不消项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

第三十八条 宿舍生活区管理

⑴ 宿舍区若发生不登记、男女混居、擅自寄宿、使用电加热器、宿舍基本设置不到位等情况,对违章单位罚款500-1000元;

⑵ 存在宿舍无值日制度、不清洁、乱扔垃圾、长流水、长明灯、在小吃摊用餐等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2、施工人员在易燃易爆施工现场吸烟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第四十条 安全事故

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

1、 一般事故5千元——2万元;

2、 重大事故2万元——5万元;

3、 特大事故5万元——15万元;

注:上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若在某个责任单位连续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将对监理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罚,工程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

第四十三条 工程部及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工程部经理,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定西恒基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

2013年7月11日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及处罚制度

编制:杨 华

审核:陈国顺

审批:王云鹏

马 俊 王国庆

2013年7月8日

第四篇:加强总包质量、进度、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初稿)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本协议是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基础,根据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且不影响原合同的计价原则。

一、进一步明确承包人总协调、管理的责任。

1、负责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按原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结算时不予调整。

2、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的全生命周期计划,包括统筹各分包单位关于本项目的工作。

3、必须按发包人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项目施工,提供具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4、应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确认、移交工作面。

5、应对本工程(包括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负责,对分包单位出现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6、负责签收并发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分包单位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分包单位执行。

1

7、负责组织和主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及相关例会,并在会议后第二天向发包人、 监理单位提交会议纪要。建立定期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例会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度会议(会议内容含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各指定分包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8、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发包人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如:铝合金安装跟不上,会导致交楼不及时,总承包单位应该给出相关措施,如:可以做外立面施工,留下收边收口或做副框,这样就不影响关键工序。)

9、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单位联系,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承包单位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指定分包配合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分包单位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实施,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整合、装订后直接交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汇总,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有督促

2

分包单位的义务。

12、施工中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分包单位的工期,工程延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3、若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时,视为违约,总承包单位须承担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13.1、未按以上要求对分包人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发包人限期其整改并罚款1000 元/次。

13.2、未按以上要求对分包人提供配合服务的,发包人限期其提供并罚款2000 元/次。

13.3未能履行总承包协调管理义务,造成分包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发包人限期其协调并罚款2000 元/次。

14、按合同约定内容,承担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责任;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并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分包单位的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对于发包人每月组织的月度检查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二、承包人应配备与本项目相符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等。对于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力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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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同时有过同类项目的任职经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有过同类项目的任职经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3、专职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证书,有过同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验收规范,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4、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有过同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要求,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5、施工员:包括土建、水电专业,具有施工员证书,有过同岗位工作经验,熟悉施工工艺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6、资料员:有过同岗位工作经验,熟悉中山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验收要求,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三、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业主集体投诉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额在10-20万之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额外赔偿。若工程未完成结算的,处罚及损失的金额在结算中扣除,若已完成结算并支付,则在质保金内扣除。对发包人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业主集体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业主自行组织集体到物业办公室、项目售楼部、集团总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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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质量维权的。

2、业主自行组织集体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进行质量维权的。

3、业主自行组织集体举行游行拉横幅活动进行质量维权的。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但在交楼入伙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额外赔偿。若工程未完成结算的,处罚及损失的金额在结算中扣除,若已完成结算并支付,则在质保金内扣除,同时承包人应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如开裂、变形、沉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等,罚款10-20万元。

2、参与发包人组织物业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分户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以户为单位,整改合格率不低于95%,否则按5000元/户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3、交楼后出现渗漏、空鼓、开裂、砂浆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的,以户为单位,超过10%或超过50户的,按5000元/户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4、在保修期间,承包人对发包人或物业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未能按保修合同书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或同一户同一批的质量问题维修达三次及以上的,按5000元/户或公共区域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

5、从收楼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因质量问题导致收楼成功率

5

低于95%的,按5000元/户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收楼成功率=实际完成数量/可收楼数量×100%, 可收楼数量即为一个月内业主接到收楼通知到物业办理收楼手续的数量,以户为单位。

五、本协议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照本协议严格执行。原协议及内容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按本协议约定执行;无冲突的,仍按原协议为准执行。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一份,并具同行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中山市恒高房地产 承包人(盖章):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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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进度安全

工程进程中的四大问题

摘要:如何进行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就一般的建筑工程来说,笔者认为进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工程造价

工程安全 一进度管理

(一) 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在制定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务实性,进度计划一定要和现场情况紧密结合。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搞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

(二) 编制各个阶段的详细进度计划

为了按期完成项目的全部合同内容,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用周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年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一定的余地,以免在施工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工期无法按时交工,影响了工期和成本。

(三) 实有效的动态管理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及时进行修正、调整。使整个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工期和合同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环境的要求,对工程施工及时调整。

(四) 材料供应要有计划

无论是甲方供料买还是施工单位自己供料,在进行下一施工工序前,现场的材料员一定要提前向计划采购部门提交一份详细的下一阶段材料计划表。材料采购部门要根据材料员所提交的用料表及时备料,避免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缺料窝工,严重时影响工程质量。

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考

摘要:本文分析了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策划、决策阶段以及施工阶段如何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提出了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二、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一)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其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位置固定、体积大,不像工业生产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条件,由于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因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材料、操作、环境的微小差异或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等,都会产生质量变异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在工程项目建成后,若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所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控制

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应是质量管理的起点。本阶段工作的质量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前途和命运。项目策划阶段应使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其工作内容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项目决策阶段应综合考虑建设规模、发展速度、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效益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论证,以求得工程项目的最优方案,最佳的质量目标,最短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对无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文件坚决不予报批;编制单位依据自身的资质等级承担的业务,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报批。

设计质量在整个工程中起关键性作用。在项目立项之后,工程采用的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合理,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成本是否有市场竞争力,建筑是否先进、适用,结构是否合理、坚固,以及建设速度的快慢、投资的大小、质量的优劣、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设计。因此,项目设计阶段应重点分析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艺先进程度,经济的合理化。设备的配套能力。结构安全可靠性等。工程设计一般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上复杂的工业交通项目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落实的设计基础资料编制,需要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有与建筑物性质、等级相适应的建造标准。在适用、经济、可能的前提下考虑一定的美观性,设计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准备的要求。技术设计是对初步设计方案的进一步修正,主要解决复杂、关键的技术问题、确定特殊工艺流程,从技术装备、技术措施等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是对质量标准的进一步细化,是具体施工过程的指导文件,其设计深度应满足工程施工和非标准设备制作的要求。二阶段设计和三阶段设计,是我国工程设计行业长期形成的基本工作模式,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技术文件(图纸)和经济文件(概预算),其目的是通过不同阶段设计深度的控制保证设计质量。设计阶段是形成质量标准的阶段,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建筑产品的最终质量,如果设计上存在“本质性”的质量缺陷,那么,即使施工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生产出来的也只能是伪劣产品。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应本着对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的态度,依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进行工程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对于建设项目设计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时,应设立一个由总设计师为首的核心领导班子,负责各专业设计间的协调工作,并对整体设计质量负责。当由数个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应指定一个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部分设计单位,并同样承担设计方案的整体质量责任。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建设队伍,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

1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的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对取得的经验要加以总结,并转化为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对暴露出的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这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制定,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对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实施的中心环节是落实和实施目标责任。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从各个侧面上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2严格关键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

为了保证关键工种、特殊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对他们严格实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没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者严禁上岗。以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 3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

有些建材商受利益的驱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些检验单位也把检验报告当成商品出售。所以,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只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还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验单逐项检查,看到场的材料是否与检验单一致,对一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产品要进一步复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清除出厂。

4克服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

工程施工中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要有针对性地控制其主要因素,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是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最主要的是配合比不准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为了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要求,采取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旁站监督,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5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检工作

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

三、工程造价问题

(一)我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控制,忽略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如果技术人员忽视工程造价,而工程造价的人员又不懂得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就难以合理地确定和有效的控制。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方面,一些项目建设标准水平定的过高,造成许多烂尾工程。在设备选用方面,有些单位大量引用国外进口设备,根本不考虑设备的可维修性、可靠性、地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导致成本增加。另外,一般建设单位比较关心大设计方案的美观性和实用功能,而很少过问设计方案经济上的合理性,以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造成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设计阶段

我国现行建设项目设计体制上存在的弊端表现为协调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由于目前客观上存在的专业壁垒,概预算人员大部分只会按图纸套定额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对工程设计的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另外,招投标是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它给设计单位引入了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机制,但在招投标中的片面性却正在阻碍这种市场作用的发挥,典型的问题是在评标中片面注意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将对设计方案的全面评估变成了单纯的“选美”,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随着施工过程的逐步铺开,造价失控的情况愈来愈严重,最终导致大幅度的修改设计。

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我国目前采取计量与评价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跟踪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合同实施时,存在着大量的“阴阳合同”,致使弄虚作假时有发生。另外,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量问题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导致工程投资的超概现象严重。

4建设项目结算阶段

在建设项目结算阶段,容易出现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因为建筑工程量是编制工程决算的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决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这就存在混淆工期界限,交叉工程量重复计算的现象。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在编制决算时不作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另外,由于监管不力,或是相关人才的缺乏,导致施工单位提高材料的价格标准,在施工时用低等级材料,结算时却套用高等级材料价格结算。而有些施工企业不按企业的资质等及建筑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编制的竣工结算,往往又助推了工程造价的攀升。

从以上分析的各阶段问题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不断出现三超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还相对落后。我国现有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都是从基于统一定额的造价确定方法来的,不管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量的确定还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都有一套基于统一定额的确定技术方法。这种造价确定方法忽略了建设项目造价形成过程中基本事实,即只有开展建设项目活动才会消耗和占用资源,而只有消耗或占用资源才会形成建设项目的成本或造价。所以现有造价确定就没有认真考虑一个具体建设项目所采用的实施技术和方法,也没有充分考虑具体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条件和组织与管理技术,以及项目施工中的特定条件和情况。

四、工程安全

(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二)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三)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这门学科的认识,使自己了解到该课目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科目,自己对这门课程也只有比较浅的理解,工程项目管理在土木工程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它着重强调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四方面,这门课程上课老师认真地讲授并结合实例使我了解到作为土木人,就应当拥有土木精神,不怕吃苦,工作认真,开拓创新,办事机谨,要拥有一定的管理才能,使得工程很顺利高效的进行。这门课程讲述了很多专业术语,我们祖国的发展离不开土木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不论何时都很重要,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需要自己不断地学习与研究,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对该领域有深刻地认识,希望自己有机会多去现场经历实践的磨砺来开拓自己的视野,我们要努力学习好专业知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祖国的明天奉献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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