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2022-08-16

第一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慈利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

自去年以来,慈利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法规政策,既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忧,为市场腾了位,也为廉政强了身,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更多理解和支持,慈利县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增强。其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

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由推诿拖延向快捷高效转变

以前,慈利县个别部门管死的办法多,促活的办法少,用慢功办急事,用常规办特事,个别部门的股长、办事员人为设置障碍,雁过拔毛、杀鸡取卵现象时有发生,成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肠梗阻”。自去年以来,我县通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变管理为服务,逐步形成了县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县政府办组织协调、县政务中心督促指导、县信息中心技术支撑、县监察局效能办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促使县政府工作全面提速增效。

一是坚持领导督阵。慈利县四大家班子对于抓政务公开的共识高度统一,为了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过程中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到外地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在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进驻单位及事项、运行模式、管理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具体工作中,先后召开2次县政府常务会和9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每周坐班检查窗口入住和大厅运行情况,亲自过问、统筹安排;县政务中心大厅值班领导坚持每天巡查两次以上,密切指导,深入协调;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坚持每月督查一次窗口工作作风,及时处理,迅速解决。

二是注重整章建制。慈利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代理制度、部门领导到政务服务中心带班(坐班)实施办法》、《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7项制度规定,并对政务公开的5个方面、19项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制定了《县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流程图》、《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流程图》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流程图》,编印了《慈利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导读本》,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每个步骤、每个程序、每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慈利县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重新修定了县直单位进驻工作的考评细则,加大分值权重,并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察员、特邀代表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在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公开阵地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县纪检监察、县效能办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考核”等功能,去年共出示红牌2张、黄牌1张。同时,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和发现搞体外循环、让服务对象“两头跑”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清除“拦路虎”,搬掉“绊脚石”。另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人实施“六个一律免职”的规定》,去年共开展全县性作风督查14次,专项督查8次,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提升政务公开效率,由纷繁复杂向简政放权转变

去年以来,我县借助简政放权激发活力,按照行政审批要做全省县级层面审批最少的、多服务一点、多监督一点的要求,除国家法律和上级明确规定的事项要管之外,凡是县里自设的审批事项一律撤除,切实做到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杂乱的工作规范化,难度大的工作制度化,真正形成了重商、帮商、留商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权责清单。慈利县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权力清单共列出44个县直部门355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项、承接2项、调整1项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6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责任清单共列出部门职责434项,其中,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有24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285个,公共服务事项231项。另外,我县积极承接省政府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与36个市级部门进行了对接,已陆续承接到209项。

二是压减行政手续审批时限。所有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都统一编制办事目录和指南,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确保群众即来即办;对不能即办的承诺件、上报件,推行“一审一核制”,投资报建联合审批由原来的180余天缩短至60天。

三是实行项目审批首办代办。各进驻单位的行政审批股,必须整体进驻大厅,指定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赋予首席代表即办事项的审批权、上报事项的初审权、承诺事项的督办权和并联事项的协调权。同时,积极为来慈投资的企业服务,实行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由县商务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城新区管委会和大峡谷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负责代办,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好优惠政策。

拓宽政务公开载体,由信息封闭向互联网+转变

自去年以来,我县以政务大数据开放为基础,对政务公开做了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以实现对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的精准化服务为目标,大力加强“互联网+”建设,在一些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构建了“互联网+产业”载体。依托“互联网+旅游产业”,定期宣传推广了大峡谷国际旅游经济区和15条乡村精品旅游线路。依托“互联网+慈利众创空间”,逐步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依托“互联网+文化产业”,正在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

二是构建了“互联网+政策”载体。县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与进驻单位进行数据对接,编制网上办事指南和办事目录,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读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县政府本级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环保、安全等重点领域11大项4000多条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建立了“慈利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和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扩大了政策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构建了“互联网+应急”载体。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构筑“统一指挥、多方联动”的社会求助系统,在县政府办开通了“12345”求助平台,全县广大群众可以全天候地直接呼叫该热线进行咨询。深度整合

110、1

19、120、122等公共服务资源,形成了24小时对接其他政府部门、水电气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求助服务分台。

(作者系中共慈利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二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12‟16号)、•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蚌政公办[2012]7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蚌山区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蚌办发„2012‟16号文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区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政府办公室:

1)制定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对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3)6月上旬召开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动员暨工作培训会。

4)6月中下旬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5)6月30日前开通政务微博。

6)7月20 日前将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乡街:

1)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2)通过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3)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发表署名文章、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成果,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4)6月30日前至少开展2次集中宣传日活动。走上广场街头,进入村居,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5)认真分析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相关总结材料及图片资料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3、部门:

1)通过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本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2)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至少制作1块展板用于参加6月中下旬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全区集中宣传日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要克服形式主义,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确定活

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互动。

2、落实责任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各乡街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扎实、有序地组织好宣传活动。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活动,并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做好本系统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3.认真总结考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适时予以通报;同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三篇:《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办发〔2011〕2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1.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发展迅速,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政务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2.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4.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5.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6.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7.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8.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9.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0.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

11.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进入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本级政府决定。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服务中心的可纳入当地服务中心办理。

12.明确服务中心职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规范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在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编制中,要结合当地政府机构改革,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减平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规格由本级政府决定,其运行经费和人员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应当接受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3.规范服务中心运行。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规范服务中心运行,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驻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凡进驻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服务中心应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4.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15.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16.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规范技术标准,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

业务协同。重视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17.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载体建设,发挥好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畅通政务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功能,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要以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服务中心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19.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20.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篇:大理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

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事项办理通知单)》(云政督字„201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暨我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召开云南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后,我州参会人员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州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我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大理州政务服务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马建全任组长,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梁志敏和州政府秘书长李超任副组长,州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重大决策事项、统筹协调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为切实推进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建设,成立以分管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纪委书记和州政府秘书长分别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组。

(二)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好省现场会议精神,确保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州周密部署,采取制发实施意见、召开会议、现场参观等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办发„2011‟3号)文件,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工作规范、保障措施等作了规范,为建设覆盖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意见。二是于2011年1月24日召开了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梁志敏同志主持,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马建全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

署。会议还组织县市参会人员现场参观了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理市下关镇关逛社区为民服务站,大理市人民政府、剑川县沙溪镇政府和大理市下关镇关逛社区为民服务站作了交流发言。同时,还对2009一2010年政务服务96128专线80个先进单位、100名先进工作者和150名优秀联络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研究机构编制。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的机遇,统筹研究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初步考虑设置由州政府办公室管理、行使行政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班人马的办公模式,拟内设综合科、政府自身建设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政务服务科、96128专线管理科,履行自身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96128专线管理等职能。目前机构正在报批中。

(四)统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州按照州、市合一的原则,统筹建设州和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提出了图纸草案,正在论证。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进展,州政府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和办公室。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经过采取相关有效措施,我州政务公开得到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政府自身建设。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制发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县成立县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大理市还成立了筹建组及办公室,完善了建立覆盖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的领导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目前全州应建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12个,已建1个,占应建比例的8.33%;应建乡级为民服务中心110个,已建21个,占应建比例的19.09%;应建村级为民服务站1075个,已建52个,占应建比例的4.84%。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延伸了政务服务功能。未建成政务服务机构的县也已经成立了领导组和办公室,正着手组建。三是已建成的政务服务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制度,窗口设置合理、办事公正公开、行政审批效率较高、人民群众较为满意。如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为市人民政府派出的行使行政审批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履行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中心由管理人员和市级有关派驻中心办理业务的窗口人员组成。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市财政每年投入建设和运行经费100万元以上,派驻工作部门26个,设立窗口41个,工作人员140人,集中办理140项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

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六公开服务”和一般事项直接办、特殊事项承诺办、重要事项联合办、上报事项指导办、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的“五制办理”方式以及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管理的“五件管理”制度,使群众得到简便、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四是以点代面推进工作,已建成的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剑川县沙溪镇为民服务中心、下关镇关迄社区为民服务站等政务服务机构,从机构设置、窗口设立、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方面起到了试点带头作用,并为我州其他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积累了经验。五是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出台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众、专家参与决策的机制。六是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229条,其中网站公开88047条、新闻发布会27场67条、政府公报104期1246条、其他方式公开47869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州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受资金等条件的制约,县、乡、才寸政务服务机构建成数太少,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组建运行。二是已建成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机构、名称等还没有完全规范统一。三是资源整合不够,行政审批方式和公众评价

机制的创新性不够。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精神和现场会决定事项的任务分解,抓好《关于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落实,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特此报告

附件:1.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统计表

2.大理州 政务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情况汇总表

3州(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基本情况统计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解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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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转载自政策百科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周英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制定《意见》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下发文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如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应用等工作,已不同程度推行,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需要从全国层面进行总结、规范。同时,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也面临一 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标准比较欠缺,公开内容不全面,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等,也需要制定新文件提出要求、加以解决。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过程。

答:2009年底,我们对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据此,会同中央编办就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工作开展多次专题调研,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了全国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情况,并着手起草《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2010年6月,我们在全 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随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作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征求了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26个国家部委、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部分服务中心等方面的意见,进行了数十次修改,《意见》逐步成熟完善,最后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 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问:与200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相比,这个《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内容?

答:《意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第三部分是统筹推 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第四部分是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总体来说,第二部分是2005年《意见》的深化和延续,对实践中创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 系统的总结、归纳和规范,便于在全国稳步推广。当然,这里面也有不少创新的内容,比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践中,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不透明的问题比 较突出,这样就有可能会导致公开的结果不合理,群众不满意。这次《意见》更强调和注重过程的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这是政务公开深化的必然要求。这 项工作2006年始自河北,随后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了试点,2008年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再比如《意见》提出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要求梳理行政机关 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主要是考虑到 扩大社会和公众对行政机关内部运行情况的了解,加强内部制约,以弥补外部监督的不足。

第三部分整体上都是新的内容。比如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明确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 设、建立统一规范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等几项内容,这些内容虽然有的省(区、市)已经作出规定,但从全国层面来讲,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 形式作出规定。所以,这一部分也是文件的重点内容,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

问:为什么《意见》要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

答:90年代中后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创建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公开办理。据统计, 截至2009年底,31个省(区、市)已设立综合性服务中心2842个,其中,省级10个,市地级356个,县级2476个。全国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 务中心24849个。中心已经成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民群众评价比较好。与此同 时,中心建设也面临着法律依据缺乏、职能定位不清楚、运行模式不统一等多方面的困境,各方面要求在全国层面予以规范的呼声很高。因此,《意见》把政务公开 和政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并突出强调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解决目前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问:据了解,一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意见》将其定位成行政机构,这是一个重大变化,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客观地说,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性质 并不一致。有的是行政单位,有的是事业单位,还有的是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也是中心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对中心如何定位,履行职能的依 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心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所以,我们商中央编办等相关部门,在《意见》中专门对中心管理机构的机构性质、规格、人员编制、经费等 内容作出规定,希望解决这些难题。《意见》提出使用事业编制的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配 备应遵循少而精的原则,在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编制中,要结合当地政府机构改革,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减平衡,不增加行政编制,切实避免地 方在落实《意见》过程中产生机构编制膨胀的问题。另一方面,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编制的调整配备,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

问:《意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了哪些规定?

答: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设立管理机构,对进驻窗口办公的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进驻窗口的单位来说,凡与 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要纳入中心办理,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切实发挥好窗口服务功能。具体讲,主要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类,对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办理都应纳入中心。当然,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宜进入中心办理的, 《意见》也提出了例外原则,必须由本级政府研究决定,各进驻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部门,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 服务中心办理的,应纳入当地服务中心办理,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工作的特殊性,应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从实际出发,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来说,《意见》明确了三项职责: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 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前两项职责,是各地比较普遍的做法,第三项职责,是考虑到实践中有的中心除了履行前两项职责之外,当地政 府还赋予了一些其他职能,比如公共资源交易等,所以有一个兜底性规定。

问:《意见》对政务服务中心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对于已有的服务中心,各省(区、市)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规范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 务规范化建设。对

于没有建立中心的,则提倡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之所以不作强制性规定,是考虑各地情况差别较大,一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积极稳妥 的原则,稳步推进,不宜一刀切。比如有的地方建立了虚拟的网上大厅,实现了虚拟的集中,效果不错,这也是一种探索。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各级政府既要重视已 有中心的建设,又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新建扩建服务中心,贪大求全,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中心建设最重要的是求实效,其发展切切实实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办事,方便社会监督,这是中心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问:《意见》在监督和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实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通 过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此,《意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监督和保障制度。 一是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解决工作难题。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更加明确了领导 责任。二是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加强考核工作。三是监察制度。建立健全电子 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四是监督制度。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 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特别强调了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投诉制度。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 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问:下一步对推动《意见》落实有什么工作打算?

答: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意见》的各项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能力。

二是总结交流加强政务公开的做法,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通过推广"制度+科技"、权力阳光运行等成功经验,提高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大部分政务 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在县本级能够依托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公开、提供服务,并且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解决县级政府公开什么内容、提供什么服务的问题,进一步规 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检查。下半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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