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领导班子范文

2022-05-31

第一篇:河北领导班子范文

河北省工商联领导班子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工商联在认真学习、广泛调研、开展“四个征集”和“六个一”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形成共识的基础上,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析、深入的讨论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项目

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提升工商联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立足工作实际,在充分发挥“五个作用”上下功夫,在促进“两个健康”上见成效,在帮助民营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上出对策,扎实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完善各项制度,认真破解发展难题,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做出应有的贡献。 ㈠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

1.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深入全面。一是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认识不够全面,把握得还不够准确;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

2.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一是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转变较慢,不能及时应对民营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联各项工作做得还不够,创新意识、开放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3.引导民营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不够。一是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发展尚需创新思路和举措;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方法不够多;三是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及现代企业制度培训工作应进一步提高针对性,需加强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培训力度。

4.服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经常深入会员企业不够,掌握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不全面;二是搭建的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融资、咨询、商务、人才等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改进;三是同省直有关部门、银行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促进政企沟通、银企沟通、企业间沟通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四是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服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

5.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途径不够多。一是方式方法不够丰富,随着新阶层的不断扩大,在新形势下各种利益格局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思想政

治工作工作的举措、方式、载体不完全适应;二是针对性不强,存在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脱节的现象,思想政治工作与民营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成长结合的不够紧;三是有些工作机制不完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有效制度和载体较少;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借助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民营企业,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6.调查研究的能力和质量还不够高。一是调研水平不够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提出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方面应提高水平;二是调研的面不够宽,在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调研内容还不够多;三是调研的问题不够深入,有的报告只是反映出了问题,对造成问题深层次原因挖掘不充分,提出的解决措施针对性不够强;四是调研的效率不够高,有关调研课题还需进一步提高时效。

7.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一是与市县党委政府沟通情况少,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支持不够;二是指导基层工商联组织和行业商会建设、引导基层工商联组织开展活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全省工商联系统评比表彰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8.机关自身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一是办公环

境欠缺,影响工商联对外交往的形象;二是现代化、信息化办公手段欠缺,不符合会员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三是内部管理制度设立及执行欠缺,影响机关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四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培养需进一步加强;五是一些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待解决。

㈡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如下: 1.完善参政议政工作制度。 2.完善调查研究制度。

3.完善工商联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4.建立对外联络工作建档制度。

5.完善企业家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工作制度。 6.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 7.建立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制度。 8.完善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二、整改落实总体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省工商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会领导班子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力,进一步增强工商联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推动思

想更加解放,作风更加务实,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得力。实现组织建设有大发展,参政议政工作有大提高,服务工作有新突破,教育培训工作有新思路,对内对外开放有新进展,机关建设树新形象,信息化建设有新成就,为加速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整改落实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抓整改,突出重点抓落实,力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引导、促进全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近期将采取的措施:

㈠继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1.在工商联会员企业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河北民营企业科学发展。(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经济处、办公室、会员处、联络处、宣教处,牵头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㈡继续深入开展 “听(听取意见)、帮(帮助解难)、引(引导方向)、促(促进发展)”活动

3.深入开展千家民企大调研活动,深入广大民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经济处、会员处、联络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牵头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第三季度) 4.针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积极与金融部门合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分管领导:李纯勇,责任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5.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6.提高服务能力,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建立科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与省文化厅合作开展民营企业与文化产业对接活动,与劳动、人事、工会等部门合作,开展民营企业人才招聘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合作,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提供服务。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为民营企业提供维权服务。(分管领导:范少明、常

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经济处、会员处、联络处,牵头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09年底)

7.召开为民营企业服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分管领导:李纯勇,责任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第三季度) ㈢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8.会同省委统战部,研究制定《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筹备召开全省工商联组织工作会议。做好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的工作,促进“两个健康”。 (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会员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9.加快省、市直属会员发展步伐。重点发展尚未加入市、县(区)工商联的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并实行省、市和市、县(区)双重加入。年内新发展一批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会员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10.召开全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召开商会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推动工商联商会建设的进一步开展。(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会员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11.建立完善省工商联执委和直属会员档案和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会员处,完成时限:2009年

底)

㈣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活动

12.与张家口市共同办好第十一届环渤海地区民营经济经贸洽谈会,与唐山市共同办好“民营企业家走进唐山”活动,为扩大我省民营企业的交流与发展和促进我省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经济处、办公室、会员处、联络处、宣教处,牵头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8月)

13.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经贸活动。(分管领导:李纯勇,责任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㈤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工商联对外开放工作

14.广泛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商会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与合作,根据会员企业需要,组织好考察、交流等活动。与挪威工商会联合在秦皇岛市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研讨会。(分管领导:孙增泰,责任处室:联络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5.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第三季度)

16.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办好第三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第四季度)

17.在国内外举办民营企业系列培训活动,提高民营企业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18.组织开展建国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牵头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10月)

㈦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19.加强调研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在切实发挥省工商联机关调研和参政议政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工商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工商联常委、执委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提高参政议政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影响力。(分管领导:孙增泰,责任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0.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所承担的省政府调研课题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软课题任务,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宣教处、办公室、经济处、会员处、联络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牵头处室:宣教处,完成时限:

2009年8月)

㈧积极推进光彩事业

21.以实现“共同发展,互惠双赢”为目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召开“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现场交流会,做好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分管领导:李纯勇,责任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2.完善“河北省光彩事业专项资金”,建立光彩事业长效机制。(分管领导:李纯勇,责任处室:经济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㈨进一步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23.组织开展好市级工商联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县、区级工商联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分管领导:范少明、常卫华、李纯勇、孙增泰,责任处室:办公室、宣教处、会员处、经济处、联络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牵头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09年第四季度) 24.继续推进省工商联“六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效率型、务实型)机关建设,抓好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分管领导:范少明,责任处室:人教处,完成时限:2009年底)

25.加强工商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工商联网站群互联互动,发挥好网站作用,提高网站水平。(分管领导:常卫华,

责任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09年底)

长期目标措施

㈠着力解决改革创新的观念问题,在解放思想上力求有新飞跃。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把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作为我们学习的核心内容;同时,坚持在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科学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坚持从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做起,把思想从以前固有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的大推进。

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工商联的职能,将“五个作用”的发挥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方式,推动河北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积极参政议政、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政府助手作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行业商会改革等方面大胆进行探索。

㈢逐步完善工商联经济服务体系,帮助和推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引导民营企业结构调整,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特别是在帮助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树立品牌意识、增强风险管理和危机处理意识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㈣进一步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以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㈤全面提升服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素质。针对查摆出来的服务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自身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等问题,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四、整改落实责任

我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条块负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办法。在充分发挥会班子集体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各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处室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措施涉及多个处室的,明确一个处室牵头负责。牵头处室要切实担负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相关处室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

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公示监督制度,各项整改措施的牵头处室

要定期向会领导班子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向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公示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解决问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处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三性统一”,充分发挥“五个作用”是党赋予工商联的重要职责。我们将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行端正、思想解放、决策科学、求实创新、勤政廉政的班子队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经济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带领工商联干部群众为全省民营经济跃上新台阶和民营企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解放思想,深刻认识科学发展的内涵,树立与服务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新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观察、研究、分析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

济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切实发挥好工商联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工商联领导班子理论水平。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的能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谋划工作,使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努力改善知识结构,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加强学习研究,充分认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带领省工商联机关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努力探索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会员发展工作。继续做好异地商会、行业商会的组建和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直属会员、直属商会管理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

研究。大力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群众和会员的监督。热心为基层和会员排忧解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六是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调、配合,努力在领导班子中形成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是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优良传统、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班子建设 学习实践活动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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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2日印 ───────────────────────────

(共印5份)

第二篇:河北建投现任领导职务

赵会宁: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铮: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成英谦: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林士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王津生: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洪池: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冀平: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刚: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文晋: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雁鸣: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曹欣: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 米大斌: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

董事长赵会宁 主要简历

1986.09——1990.07,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管理工程系交通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2.08,河北省机电设备招标局项目评估处科员(其间:1991.02—1992.02在河北省内邱县扶贫);

1992.08——1997.07,河北省经贸委交通邮电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7.07——1998.10,河北省经贸委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1998.10——2000.05,河北省经贸委外经处副处长;

2000.05——2001.11,河北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正处级); 2001.11——2005.01,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大型独资企业)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01——2005.05,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大型独资企业)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05——2009.07,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07——2012.10,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09年12月当选河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1]。

2012.10—2013.04,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3.10—,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第三篇:河北科技大学 处级班子处级干部述职报告 工作总结 00班子

电气信息学院班子的述职报告

2010年,电气信息学院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学科建设为主导任务,以思想文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为必要支撑”的发展思路,发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在党的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础性工作

不断加强学院的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方案,进行了充分的动员,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负责人都做出了详细安排。在第一阶段,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性教育,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第二阶段,重点抓了“岗位奉献”活动,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班级、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教工党员担任了大学生成长导师,对党支部示范点、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进行亮牌示范。活动中,学院坚持把“加强学科建设,实现两个提升”的主题贯穿始终,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与学科建设和学院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举办了系主任书记论坛,组织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队伍到燕山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测控生医支部的向身边共产党员学习活动、自动化系党支部学科建设主题沙龙活动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改选了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年共发展学生党员267人。

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特别是围绕落实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20)》开展讨论,以事业凝聚人。结合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注意总结身边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先后总结了梁国壮、宋慧勇、石秀杰等优秀党员的事迹,力争使每一名教师都能在身边找到学习的对象,都能在学科建设中找准自己的工作目标,都能成为学科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落实各种关怀激励机制,开展了“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工都参加了这次活动,共捐款8318元。积极帮扶困难师生,全年慰问困难教职工18人,慰问困难学生260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学校运动会上,学院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工总分为例年最高,同时还获得了教工道德风尚奖。在重大节日中,学院利用成教创收为教师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组织联欢、联谊活动。完善“教工之家”建设,新购置了电冰箱、微波炉等设备,方便了教师。

继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以二级教代会为载体,积极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010年教代会上学院对议题、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教代会开得比较实,发挥了教师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加强了制度建设,注意关心教师的发展,学院重大事项和管理政策的制定能够尽可能多地听取老师的意见,积极提高教师在学院发展中的参与度和知情权。努力建设团结务实的学院领导班子,认真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较好地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职称评定、教师考核、校内津贴发放等学院重要工作中都处理得比较好。认真落实稳定责任制,完善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员,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了学院的稳定。

二、学科建设工作

学院始终把学科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学院制订的《学科建设三年、五年发展规划》,将推动学科建设作为每一位教师的责任,集全院之力积极推进。召开了系主任、书记论坛,对两年来学院学科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与同类学校和我校学科建设工作走在前列的学院的对比,分析了学院在重点学科、师资队伍、梯队结构、高水平科研奖励等方面的差距,提出了要进一步找出差距,突出特点,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学院学科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积极探索新的改革模式,根据学科建设的要求,将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等具体指标进行了分解,采取立项资助的办法进行管理和奖励,此项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目前共有50名教师申报了包括国家级课题、科研奖励、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等项目,占专业教师总数的80%,每位教师都明确了自己在学科建设中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加强学位点的建设,获得了“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和“电气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011年工程硕士招生专业将达到2个。与信息学院成功申报了河北省创新高地,自动化专业成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河北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过程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开展产学研合作,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特色,很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和专家多次到学校视察指导的任务。

积极谋划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工作,与省内外多名“长江学者”、“杰青”等专家学者进行了联系和沟通。邀请河北工业大学陆俭国、英国西英格兰大学朱全民、长江学者关新平等知名专家学者到校举办学术报告18人次。邀请柴天佑、王子才、唐任远三名院士参加了河北省第六次院士联谊会,签订了院士合作项目,并为柴天佑等院士申报了省院士特殊生活补贴。为了培养学科方向的带头人,学院资助了3项由博士牵头的院级创新团队项目,为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创造条件。按照学院《关于推进博士化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青年教师博士化工作,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博士,引进了2名博士教师。

三、教学工作

注重教学基本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组织了学院教学改革研讨会,6名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分别介绍了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精品课建设、示范课堂建设、实验班改革、实践基地建设、双语教学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被新增为校级精品课程,《化工仪表及其自动化》被新增为校级示范课堂,《电机学》省级精品课顺利通过了评估,《微型计算机控制技术》、《化工自动化及仪表》两门省级精品课也为2011年评估做了积极的准备,重点加强了《电气信息类综合性大实验》的课程建设。

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全院专业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并写出听课体会,举办了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郑毅琳获得了河北科技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三等奖。积极争取国内外深造名额,两名教师赴英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短期进修,召开了出国教师收获汇报会。

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大了实验室开放力度,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的比例为90.7%。针对学生6周个性发展周,在现有实验室和研究室的基础上,开设出了符合学生个性发展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发展方向、能与社会需要对接的实训项目。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制定了0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自动化两个本一专业实验班的培养方案,进一步加强其基础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新增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基于电气信息类的地方工科院校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一项,承担校级教学研究课题三项。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奖励办法,自筹资金鼓励和扶持新项目,今年共有13项目获得学院扶持。在2010年河北省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上《循环系统解剖生理》课件获一等奖,《电力电子技术》课件获三等奖。

四、科研和研究生工作

改革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激励措施,积极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获得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河北省自然基金项目,2项河北省自筹经费项目,2项河北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7项校立基金项目,6项学校新能源与节能减排项目。编写教材1部。全年共引进科研经费220.2万,其中纵向经费18.2万;横向经费202万;申报专利6项。共发表三大检索收录论文63篇,其中SCI收录5篇、EI收录50篇;核心期刊 8篇。

研究生工作得到了较大发展。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新招研究生30人。认真落实督促、检查研究生工作机制,加强了导师队伍建设,制定了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奖励办法,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术报告活动,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07级17名研究生全部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其中卞建鹏、孟祥廷同学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李杨同学考取了博士。

五、学生工作

一年来,学生工作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获得了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认真开展了知校、爱校、荣校教育活动,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全面实施大学生个人成长导师制,通过定期深入宿舍、跟班听课、专题讲座、个别谈心等途径,及时摸清学生的思想动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实效。

大力加强实践教育。学院搭建了三个平台:一是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加大了实验室开放力度,建立了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开辟校外创新基地,给予学生创新一定的启动经费,2010届毕业设计中,天津诺尔集团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难题,设计了10个题目作为毕业设计题目,邀请部分学生去企业设计,企业派技术人员来院指导,实现了良性互动。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把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与个人成长成才结合起来,与个人评奖评优结合起来,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在年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加分,调动了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三是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凡是有条件能参加的科技竞赛都参加,如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航模锦标赛等,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锻炼操作能力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在2010 全国大学生航模锦标赛中,以我院学生为主的航模队获得1项国家级金牌,1项银牌。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学校仅有的国家二等奖2项,在校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我院获得小车组所有奖项。

积极探索实验班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了双导师制、小班授课制,鼓励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目前,实验班70名学生一次性通过四级69人,全部通过计算机考试。学院学风建设取得明显成绩,2010年,我院主考年级学生的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了92.67%,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100%,在学科竞赛中,高等数学获得全校第三名,英语获得第二名。

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走访了天威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举办了招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教育,2010届毕业生一份就业率达到97.77%,名列全校第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2010年,我院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

第四篇:热烈欢迎河北省中医院领导莅临乌沙医院参观指导

河北省中医院领导莅临我院参观指导

7月12日下午,阳光明媚,热情似火。河北省中医院院长孙士江、赵宝玉及副院长杨倩等领导一行6人来到我院进行参观指导。总经理刘瑞元、院长邱生友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热情接待了河北省中医院领导并陪同参观我院。

随后,大家来到董事长会客室进行亲切友好的交流。乌沙医院董事长苏瑞高对河北省中医院领导来访表示热烈欢迎。苏瑞高董事长说,河北省中医院是河北省内名院、卫生系统龙头单位,汇聚了不少名医,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这次我们两家医院进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是我们学习的一个好机会,有利于我院的发展。河北省中医院领导亦对我院的管理、环境、设施和人性化的优质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活动,增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开拓了视野,学到了好经验、好做法,对提高我院科室的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今后两院进一步联系沟通打下了基础。

来源:乌沙医院工会

责编:林浩

第五篇: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设区市及以下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包括科学发展责任、政策执行责任、决策管理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责任。

第五条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各地要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实行分类管理。要突出重点审计对象,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资源)量大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推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审计行政领导时同步审计党委领导,审计党委领导时同步审计行政领导。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比重不少于60%。

第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七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泄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各级审计机关要明确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

第二章 审计管辖

第九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十条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对拟提拔为党政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本级审计机关对其原任职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第三章 组织协调

第十三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同级审计机关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

第十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指导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指导和管理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在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过程中,具体办理需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事宜。

第四章 审计内容

第十六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党委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和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问责制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对审计工作的管理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第十九条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在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履行职能情况;部门本身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部门内控及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情况;对以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投资结构和产品升级等可持续经营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劳动者经济权益保护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以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二十二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组织部门每年于9月底之前提出下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组织部门提出的委托建议研究讨论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由专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审计。审计机关应当合理安排审计资源,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的结合,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就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渠道和联系方式等进行审计公示。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和群众意见。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三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拖延提供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资料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可以依法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先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上报审计机关审核,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由审计组正式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应当召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沟通会,被审计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现任主要领导应亲自参加,并就审计报告中揭示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但处理、处罚依据又不明确的,应当在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件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件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必要时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要情报告或专题报告。

第三十七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对领导干部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或者事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审计评价与责任界定

第三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四十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 审计监督与救济途径

第四十四条 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依法进行监督。

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审计决定被撤销后需要重新作出审计决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审计决定,也可以直接作出审计决定。下级审计机关应当作出而没有作出审计决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计决定,也可以直接作出审计决定。 下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没有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和移送处理事项被上级审计机关纠正后,下级审计机关应当重新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四十五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

第四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审计结果执行与运用

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并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书面提请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协助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第五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事项,应当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计机关。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

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适用本办法。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2月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冀办发〔200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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