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统计论文范文

2022-05-11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业统计论文范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本文通过对陕西省农业保险发展历史的纵向统计,并运用实地调研和统计资料相结合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统计分析表明农业保险在陕西省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投保意愿,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尚未健全。

第一篇:农业统计论文范文

如何提高基层农业统计数据质量

摘要: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逐步建立,数字化、信息化在全社会的普及,使得社会各界对农业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统计数据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2013年国家统计局为了加强和改进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了《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对我们基层统计人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指明了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方向。

关键词:基层农业;统计数据;改善

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统计数据质量低下,无法及时、准确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农业数据,为政府农业决策提供合理的信息支持。许多地方由于无法及时获取农业信息,总是在出了问题后才被动应对,不能依据有效的信息提前决策,及早应对。

结合峨眉山市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影响基层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然后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拙见,期待对今后峨眉山市的农业数据统计工作有所帮助和改善。

一、当前在峨眉山市农业数据统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統计人员

随着我国乡镇管理体系的变化,乡镇人员缺乏,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很多都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的情况,难以配备合格的农业专业统计人员。

(二)没有建立起涵盖农村的农业数据采集体系

由于农业统计,牵涉到农村的千家万户,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就要建立起包含村组的数据采集体系,单纯依靠镇乡的统计人员采集农业数据,很难及时完成任务确保数据的质量。

(三)没能建立有效的农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价标准

农业部门的工作主要以服务农村为主,对于基层农业统计数据质量重视不够,对于上级部门需要的统计报表和数据,没有建立有效的统计质量控制,对新的统计质量标准也不了解,无法从工作过程中去主动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

(四) 对农业统计工作不重视

基层农业统计工作,作为上级部门农业决策的重要依据,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性。然而有的地方不重视农业统计,对相关的数据和报表,按照个人理解随意填列,很多领导重视事务性工作,对农业统计工作支持很少,导致农业统计无人负责,数据汇总上报混乱。

二、针对这些问题的提出的几点建议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农业统计数据的质量,无法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统计数据的作用。为了提高统计效率保证统计质量,将基层农业统计纳入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注重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能力

加强对基层农业服务人员的统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统计技能,在农业服务中心中,指定一人主要负责农业统计,解决专业统计人员缺乏的问题。农业统计作为上级政府获取农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其作出农业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认识到基层农业统计人员的专业性对统计数据的质量有着巨大的影响,配备合格的农业统计人员是农业信息化现代化的需要,有了合格的农业统计人员,才能保证农业统计数据的质量。高质量的数据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农业信息的需求,才能进一步的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才能通过农业信息化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构建强大的数据统计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起涵盖到村、组和农业大户的统计数据采集体系,增强农业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适用性。随着我市基层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全市的主要农业村都配备了基层农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技人员不足的问题。而且这些村农技员,生活在所在的村了解本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情况,可以把他们纳入到农业统计数据的采集体系中来。随着近年农村基层组织的加强和完善,各村、组的村官基本都由长期生活在本村、组的人担任,现今通讯非常发达,可以把这些长期生活在本村、组的村、组官员纳入统计数据采集体系。他们熟悉本村组的农业生产生活情况,尤其是对于农作物种植情况,多变的农产品价格的了解等拥有乡镇农业统计人员所不具备的优势。农业大户长期和市场打交道,对市场信息反应灵敏,一些大户对农产品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力。通过把这三类人员纳入农业统计数据采集体系,平时通过电话等和他们联系,及时、准确的采集到农业生产生活的数据。不但减轻了乡镇农业统计人员自己采集数据的困难,而且可以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的要求,建立起适合本地农业统计具体的数据质量评价标准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新的国家统计质量评价标准包括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致性、适用性、可获得性和经济性等七个方面。具体到农业统计,准确性是统计数据反映农业客观实际的程度,它是衡量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的质量评价标准,是对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要求。

及时性就是农业统计数据从调查到发布的时间间隔,它是评价农业统计工作时间价值的质量标准,由于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及时性是农业统计的内在效率要求。可比性要求农业统计数据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可以比较分析,是农业统计数据使用的内在要求。一致性是指统计数据在各种项目、机构、时期之间应该相对一致,是对农业统计数据衔接匹配的要求。适用性是指农业统计的数据要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是农业统计的目的要求。可获得性是指用户获取农业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难易程度,只有用户能够方便快捷的获取农业统计信息,才能最大的发挥农业统计信息的作用。经济性是指农业统计数据的调查成本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比较关系,它是衡量统计生产效能的标准,是对农业数据生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效益要求。依据国家标准建立起适合当地的农业统计质量评价标准后,可以保证农业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同时结合农业统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基层农业统计在标准化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农业信息化和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数据基础。

(四)加强重视

将农业统计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的约束性考核指标中,加强对农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创造有利于农业统计发展的工作环境,使农业统计工作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高质量数据和信息。帮助农民利用统计信息组织生产,利用各种权威的农业生产统计数据信息的发布,帮助流通商和农产品销售企业找到需要的农产品,彻底打通农业生产和销售的信息渠道。帮助农民优选种植项目,避免盲目一窝风的生产带来的价格风险。

三、结束语

利用互联网普及的优势,建立一个统一的农业大数据的发布平台,通过平台上不同数据的比对,找出明显离群的数据,并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及时找出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统计数据的错报和误报,进一步的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作者单位:峨眉山市农业局)

参考文献:

[1]程开明,统计数据质量诊断与管理研究,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0-12-01

[2]田金方,数理统计与数据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06-01

[3]李道亮,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05-01

作者:江立

第二篇:陕西省农业保险现状的统计研究

[摘 要] 本文通过对陕西省农业保险发展历史的纵向统计,并运用实地调研和统计资料相结合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统计分析表明农业保险在陕西省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投保意愿,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尚未健全。

[关键词] 农业保险 统计分析 政府补贴

一、 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农业又是一个弱势产业,受到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双重影响。陕西即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的省份,每年由于冰雹、干旱、风灾、洪涝及牲畜疾病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

二、 陕西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1.农业经济受自然灾害影响情况

农业在其生产过程中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一旦遭到灾害损失,无论从农业、农村还是农民哪个角度出发,都具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陕西省农业灾害发生范围都较广,受灾面积大概在35%左右,成灾面积几乎占到受灾面积的一半以上,只要该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必然造成大范围的农业经济损失。

注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统计年鉴》

2.陕西省农业保险增长幅度与GDP增长幅度对比

根据《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课题组(1995)“统计分析表明,随着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一般情况下,保险业的增长速度要保持在略高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上”。 从图2可以明显看出,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GDP的发展水平,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是与上述研究结论背道而驰的,农业保险几乎没有任何发展。

注2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省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整理

3.农业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分析

从图3可以明显看出陕西省农业自然灾害的损失补偿水平非常低,补偿途径单一,只有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补偿两种方式,而且补偿的数额非常小,从上图中,自1985年开始,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98%以上是农户自己承担,政府救济也只能占到2%左右,农业保险这种有效的补偿机制几乎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这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不相符合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风散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机制的迫切需求。

注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统计年鉴》及社会实践调研等相关数据整理

三、 结论及建议

1.完善相关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是建立和规范有效市场的最根本的约束机制。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庹国柱),其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这就使得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失灵,而政府的法律制度供给是调整和纠正市场失灵的主要力量,而在我国目前,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户的可支配收入

对陕西和福建六县农村保险市场做了调研,结果表明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越高的地区对农业保险需求越大。有效的农业保险保障制度对于稳定农村社会,保障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讲,保险对于收入低下的农户来讲,是一种奢侈品。对于陕西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省来说,只有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农户才会考虑进一步的消费需求。

3.对农户进行保险知识的普及会极大地促进保险参与率

由于农户在不同保险之间的选择涉及很多因素,首要的因素是哪种风险对他们的生活影响较大,他们就越倾向于在资金约束的情况下,选择该种保险。据实践调查,在农业保险宣传过的地方农业保险的投保率要大大高于没有进行农业保险宣传的地方。

参考文献:

[1]王鲁江:农业保险的发展策略.科技信息,2007.20

[2]费友海:农业保险属性与政府补贴理论探析.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3

作者:杨 军 贾金荣 常 亮

第三篇:浅论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问题

【摘要】我国的农村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农业隐性失业状况相当严重,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关键词】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

农业隐性失业指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没有影响到农业产出的那部分边际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的不平衡,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就构成了中国农业的隐性失业。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1 当前农业隐性失业的形势分析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二、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90年代中期,已减少到1.0~1.3亿人,隐性失业率仍高达30%。农业隐性失业现象的存在,以及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标志着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资源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979~1984年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37∶1缩小到1.56∶1(以农民收入为1)。但自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7年差距为2.47∶1,到了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

再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得不放慢,相当部分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变。

第四,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大中城市,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2 农业隐性失业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

2.1 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的自然增长规模庞大。1979-1993年,农村劳动力增长近1.4亿人,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加600万人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却出现了缩减的趋势,土地沙漠化等原因造成农业用地大面积减少,并最终导致农业内部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2.2 在农村劳动力日趋增多和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没有能够相应进行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村单一结构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从而使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动后,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农村中的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仍然不小,每年进入劳动力年龄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将近10%属于文盲、半文盲,由于勞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动的要求,因而只能滞留在当地农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2.4 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存在制度性障碍。全国各大中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都有不少的限制,将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都限制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农村隐性失业。

3 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对策

3.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达到利用的最佳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也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所适合的职业。虽然政府在中介性服务组织间加强了组织协调,但从总体上评价,农业劳动力流动中的市场障碍仍然严重。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一项基本的制度保障。

3.2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农业内部各产业部门间的配置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益。调整农业内部各产业间即农林牧渔业间的配置结构,提高果树、葡萄、花卉和畜牧、养殖等劳动力高度密集型产业的配置比重。通过调整种植业内部的种植结构,减少耕地密集型产品的种植面积,相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棉花、烟叶、小辣椒和大棚蔬菜等)的种植比重,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深层开发,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要以农业产业化来推进农、林、牧、副、渔深度发展,开发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使农民获得比过去单纯靠原料和初级产品搞得多的经济效益。一旦农业获益较大,高素质的农民就愿意留守土地,弃耕撂荒等现象将受到遏制。

3.3 发展乡镇企业走农村工业化之路。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尤其是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目前,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和应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的现实,我们必须确立新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进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应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来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

3.4 普及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必须首先提高基层技术推厂人员的素质。基层技术人员知识的陈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到位后,要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培训、资格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加强与职业培训院校、农科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讲学等途径,更高层次地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水平。其次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和方式要与需求相衔接。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农广校、地方农技校等教育培训阵地,采取联合办学或请人授课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3.5 扩大劳务输出。这也是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西方国家经济繁荣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广阔的就业途径。

4 改进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的思路

4.1 界定农村隐性失业的统计口径。

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未能有效地发挥个人的劳动能力,本质上是介于失业与就业之间的劳动力经济参与情况。界定农村隐性失业,通常需要引入克里希纳对隐性失业提出的四种测量标准,即时间标准、收入标准、意愿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所谓时间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里的劳动时数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时数(我国为40小时/周);所谓收入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里获得的收入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收入标准最低额(我国可确定为最低工资额);所谓意愿标准,是指劳动者愿意工作的时间和强度高于目前工作的时间和强度;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劳动者从目前就业队伍中撤出而不会减少产出。从我国国情看,对隐性失业的统计标准的选择,以第一、二项较为可行。

4.2 完善农村隐性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农村隐性失业调查可借助于国家已经建立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农村隐性失业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的农村地区,调查以户为登记单位,调查人口具体涵盖范围与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相同。调查采用以全国为总体,省为次总体的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一般也分为三个阶段,即由“省抽县、县抽乡、乡抽村”,并对抽中的样本村进行逐户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第一级抽样框的县级单位进行分层,分层标志采用人口标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经济标志(近三年人均分配收入)或地形标志(平原、山区、丘陵)等,具体由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调查时点也可定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包含15日那个星期的星期天,调查期间为调查时点前四周。调查对象为年满16岁及以上的农村地区常住人口。调查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状况的调查,其中劳动状况的调查项目有①调查期内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劳动;②调查期内累计工作时间;③所从事的行业、有无兼业行为及兼业的行业;④该家庭户是否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及务工人数(外出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地区,人已离开农村在外工作的人员);⑤调查期间内未参加有报酬劳动或劳动时间过少(小于充分就业时间)的原因。

4.3 建立农村隐性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1)反映农村隐性失業总量的指标:①农村隐性失业总数:指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超过农业生产要素协调配置所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力的剩余量。采用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农村隐性失业调查时,可将农村隐性失业规定为那些在一定年龄(16岁)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参加农业劳动或其它非农业有报酬的劳动,在调查时点前四周内,周平均劳动时间不足40小时的人员。②各年龄段的农村隐性失业数:按照16-24岁、25-44岁、45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即青年、壮年和中老年)分组统计。③各文化层次的农村隐性失业人数:按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几个层次分别统计,反映农村不同文化水平的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的状况。④不同性别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按男、女分别统计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反映调查范围内男女劳动力隐性失业的规模,说明农村生产劳动对男女劳动力的偏好或排斥的程度。

(2)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广度的指标:农村隐性失业率。它是反映农村隐性失业相对数的指标,隐性失业率越高,说明剩余劳动力面广,失业的情况严重。

(3)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就业结构的指标: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的比重:为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占农村总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之比,该指标按照年龄、文化层次、性别等分别统计。反映了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在总的农村隐性失业中分布的比率,是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许雄奇、杜鹃,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现状[J].经济论坛,2003.6

[2] 查瑞传、穆光宗,我国隐性失业现象透视[J].前线,2000.12

[3] 夏杰长,中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统计测算及分析[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科版),1999.12

作者:方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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