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工作计划

2022-10-18

时间如同白马过隙,我们总是在和过去告别,在新的征程中我们要做好计划,那么该如何书写计划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森林公安局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森林公安局工作计划

**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2019年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努力维护全县林业秩序稳定。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我县林业安全稳定

为切实履行“保卫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保障林业经济发展”的职责,2019年,我所开展了“2019护航行动”、“昆仑行动”、“森林督查专项行动”、“2019守护餐桌行动”、“2019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资源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积案清理大会战”为契机,严格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创先争优保大庆”专项活动内容,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起,其中办理刑事案件******起(刑事案件办结******起,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人,抓获省内逃犯******人,刑事拘留******人,监视居住******人,逮捕******人,取保候审******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起。全年行政处罚单位******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人,罚没款******余万元;救助野生动物******起;调解涉林纠纷******起。

今年10月,在我县******镇发生重特大犯罪团伙狩猎案,案件已经在市一级挂牌督办,案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的立案绝对数、刑拘转捕率、案件查处率均创历史新高,目前综合考评在全市排名首位。盗、滥伐林木案件得到控制,重特大盗伐滥伐案件明显减少。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隐患”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以服务林业为己任,尽职尽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我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是加强宣传。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和标牌、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册。(2)是对存在有森林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地点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有隐患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是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开展了一些防火演练并制定了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随着我县经济高速发展,因为修路、招商引资、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导致部分林地被毁坏。县域内部分群众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对一些零星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认识不够。又由于近年粮食价格攀升,种粮收益远大于先前种树,农户滥伐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我所多次深入基层、林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杜集镇振兴村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联系帮扶工作,并召开扶贫知识培训会,组织民警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积极调研,出谋划策,与困难户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

二、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确保全体民警的政治素养、执法能力双提升

我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并坚持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及每季度上党课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重要论述选编》以及编印的五个系列读本,也再次学习了《党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也做到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户,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组织民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党风警纪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体党员民警“作政治合格党员、作纪律合格党员、作道德合格党员、作发挥作用合格党员”,保持队伍的纯结性,确保党员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零发生,并圆满的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

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中,我所注重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要求民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本着以制度约束人,在社会上树立良好森林公安形象。同时认真学习,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1)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办案人员执法能力,应通过学习培训,达到了以训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2)是完善执法质量考核。采取日常抽查、定期考查、随机评查检查民警开展执法办案工作。(3)是严格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基层法制员、所队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制度,严守案件质量关。

在全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2月获得******市森林公安局评定的先进集体称号。10月又获******省森林公安局评为“为民服务先进所队”称号。

三、执法工作中有待改善的不足方面

(一)部分地区涉林案件存在复杂性和多发性

随着经济开发,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造成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依法治林阻力大。涉及退耕还林的矛盾纠纷日益显现,群众凭证采伐法律意识不强,对自己所有的林木采伐随意性较大。

(二)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时代步伐。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比较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专业培训和吸收新知识的途径不多。

(三)警务保障不足,侦查手段单一,森林公安缺少人员编制、办案装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办案效率。

四、**,砥砺前行,争取新的一年我所的工作能再上新台阶

我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狠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实行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整治,不定时开展专项打击清理行动,尤其是在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及非法占用林地等不法行为的高发时期和区域,重点防范、打击。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党员素养,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加强民警队伍的建设;促进民警不断加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执法技能。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森林公安形象,促进我县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

**森林派出所

2019年12月31日

第二篇: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澧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我局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宣传力度,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党建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党建工作促进下的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我们狠抓党建学习、政治建警,为纯洁队伍提供了政治保证。在党建活动中进行政治学习是今年政治学习的主要形式。继续坚持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季度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的支部委员会和“主题党日”等会议,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是政治学习的基本任务。为积极应对新时代下我国生态文明和森林公安建设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局把党建工作视为一项需要认真研究的重点工作,致力于全面实现其痕迹化管理和达到实际效果。

为积极推动森林公安的党建工作和政治建警,我局领导班子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支部的“五化”建设作出了规划,政工人员对党建材料、党建信息系统和森林公安政工系统进行了完善,完成了1名新警的警籍报送;为开展好组织生活,我局领导班子多次研究并组织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学习,还请了市党代表前来授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形成了良好的党建氛围,壮大了森林公安队伍的内在力量。

以政治建警为引领,重视森林公安职能工作,发挥榜样作用

二、

政治建警是党对森林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加强新时代政治建警,对确保党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解决当前公安队伍的突出问题,推动森林公安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局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民警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力争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我局要求全体民警自觉地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观看了《榜样3》,推动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局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在“春雷行动”和“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中加强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了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全年结合专项打击行动共立刑案3起,其中办结2起,取保候审2人;今年立行政案件4起,总共处理办结行政案件12起,涉案野生动物达21头(只),警告教育200多人次。

另一方面,我局把民警的学习教育活动融入了每月的组织生活会中,尤其是在“主题党日”活动中,保证了每名党员应有的政治学习时间。同时,我局选派部分民警参加了森林公安新警、政工、刑侦和法制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拓宽工作方法,以宣传工作推进政治工作,不断增添新活力

在政治工作中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是鼓舞全县森警士气,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工作。

在党建工作宣传方面,我局党建工作人员利用了“红星云”微信公众号和智慧党建等新平台大力加强了森林公安政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这种宣传的新模式使得线上的宣传能时刻跟上线下活动,拓宽党员民警同志参与组织生活和了解组织生活的渠道,也提供了广大群众了解和认识森林公安队伍的新渠道。

在森林防火领域,我局联合全县各防火责任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了森林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重要交通要道悬挂大型横幅,在林区主要路口、路边及重点防火区域修建刷新永久性宣传牌、设置护栏,警示过往群众,在应急通道、紧急避险处新设了紧急出口等标志牌。二是:集中时间,组织人员,组织宣传车,同时利用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在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深入的法制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是:发布《禁火令》,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专题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和防火工作动态,进一步警示群众,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全县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48场次,电视宣传68次,刷写标语4500余条,组织防火宣传车18辆,组织森林防火演练19次,全县受教育面达到100%,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防火期内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森林防火标语;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宣传工作对林区的火灾防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警务合作和专项打击方面,我局民警在应用新媒体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2018年5月、8月和10月于城头山收费站查获的两起非法运输大量野生动物的案件中,我局联合高警局与“常德全媒”联系,在常德电视台、澧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本地人民广播电台中报道推送了案件查处的最新动态情况,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积极影响,也提高了森林公安的知名度。

在我们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的情况下,定能使政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政治工作,我们的成绩应该是肯定的,但是,也存在些不尽人意之处,距离上级机关的要求,距离当前形势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党建活动和政治学习还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因此,我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十九大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开拓创新、政治建警,使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篇:森林公安局工作职责

1、管辖盗伐、滥伐、破坏林木、林地等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3、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4、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

5、服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四篇:乡镇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从严治警抓队伍,依法治林保平安,不断加强队伍管理与内部规范化建设,一年来,共接处警1268次,办理森林案件589起,其中接受刑事案件45起,立案35起破案25起,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22人,逮捕3人,抓获网上逃犯6人,移送检察起诉20起31人;治安案件受理316起,行政拘留1人;林业行政案件办结228起,处罚253人,没收木材900立方米,收缴罚没款180万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严治警,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今年,我局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点,坚持用“四个全面”布局统领全局工作,武装干警头脑,使全局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保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政治本色。 二是严守警察纪律。我局坚持用“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教育与规范全体民警日常行为,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民警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民警酒后驾车,严禁民警参加有损警察形象的活动,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没有发生民警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我局针对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人员年龄结构偏大、警力偏少的状况,坚持向素质要警力,一方面坚持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局民警学政治学业务,鼓励民警自学成才,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组织民警法制培训,认真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执法办案程序,通过法制学习,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局坚持从民警的日常行为抓起,对机关股室队民警严格实行上班签到制,推行干警去向明示牌,对基层派出所民警实行“走读”督查,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炒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

五是开展走访活动。3月以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局开展了农村大走访和农村精准扶贫活动,抽调民警20人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在局长袁成林、政委袁仕炳、副政委刘永河、副局长黄少波的带领下,分别走入联民乡大黄、马王桥村和长铺乡川石村、长铺村,走访慰问了35户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1万元。另外派出了两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老干警,到麻塘乡的莫锄村驻点,为该村解决了基础建设资金5万元。

二、坚持以国家司法改革为契机,整章建制,狠抓规范化建设 一是充实基层警力。我局本着精简机关、夯实基层的原则,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意图,从实际出发,精简机关后勤人员,把警力集中调整到执法一线,充实了一线警力,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二是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年初,我局严格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对本局办理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平台录入、审批,错案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形式,并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奖惩。严禁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切实克服“油水”案争着办,无“油水”案推着办的片面追求罚没“创收”的错误作法,案件办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不搞逼供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办理结果以群众和当事人满意为工作目标,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对重大案件的处理一律由法制办提交局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在案件办理上随心所欲,甚至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合法。

三是规范了财务、车辆管理。在财务管理上,我局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尤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大吃大喝、不奢侈浪费、不乱开支,且遵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罚没收入统一到指定银行上缴入库,不挪用、不挤占罚没款,坚持财务开支集体会审,量入为出,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搞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好民警的待遇问题。在车辆管理上,我局对车辆实行专人管理,确定了一名车辆专管员,车辆的维修、加油和使用管理均由专管人具体负责,并且还负责对车辆使用不定时督查,严防警车乱开乱停乱摆,违规使用。

四是规范了考核标准。我局从本局实际出发,根据各股所室队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能,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工作目标与任务具体明细到单位到人,并建立了办案奖励机制,实行一案一奖,年终绩效考核得分与罚没返回相挂勾。

三、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打防结合,狠抓林区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森林法规宣传。今年,我局继续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在全县25个乡镇360个自然村、4个国有林场和黄桑自然保护区及主要集贸市场开展了森林法规和森林防火流动宣传。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森林法规宣传,还印发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宣传资料上30000份发放到林农手中,以督促林农学法、用法、遵纪守法。

二是开展林区社会治安整治。我局组织民警先后开展了林区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森林案件。

(一)查办了火灾案件。今年,我局共查办森林火灾案件9起,刑事立案8起,刑拘1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处罚1人,治安罚款1人,过火林地面积1200余亩,直接损失70余万元,森林火灾发生量和火灾造成的损失比去年有明显下降。

(二)查办了涉林案件。今年,我局先后查办了刘晓鹏、周子金、黄民跃、黄世成、陈文生等一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依法追究了刘晓鹏等人的刑事责任,保持了林业严打态势。

(三)开展了非法占用林地整治。近几年,我县部分地方由于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砂、采土,造成植被破坏、地面裸露、水土流失十分严重。为了遏制这种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县政府的主导下,我局配合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120人的工作队,重点对红岩、李西等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捣毁12家非法采砂场及其所使用的全部机器设备,整治行动取得了可喜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四)开展了追逃行动。今年,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派遣民警到广东、重庆、贵州、新疆等地追捕网上逃犯六人归案,追逃行动取得了可喜成绩。

(五)开展植树活动。为了响应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今年3月,我局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了植树活动,共种植了林木1000多株,为绥宁山林添了绿,促进了林区生态文明建设。

(六)开展了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我局把信访维稳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健全了领导接访日和全员接访制度,信访工作由1位班子成员分管,1名信访专干具体负责,信访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由当地派出所负责办理,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督办。今年共查办了信访案件45起,做到了件件有登记和答复,没有发生涉法涉诉和群体性上访案件,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

(七)开展了缉枪治爆和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今年3月以来,我局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同配合,先后在全县5个重点林区乡镇30多个村开展了全面清理行动。共收缴了猎枪15把,雷管198枚,炸药10公斤,其他猎捕工具102件。为防灯下黑,对本局民警私藏的子弹也进行了收缴,共收缴了步枪子弹35发,手枪子弹70发。同时,我局协同县林业局森保站等有关单位对35家餐饮饭店、宾馆和10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清查,查获了各类森林案件100余起,刑事立案11起,林业行政处罚135人,收缴木材200余立方米,收缴非法猎捕、买卖、经营的野生动物制品20余公斤,野生动物活体100余只,其中竹鼠15只,岩鹰3只,猫头鹰4只,过境候鸟77只,蛇类16条,活体全部放归黄桑自然保护区,没收野生动物干制品10余公斤进行了集中销毁,查处了一批涉案人员,促进了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

总之,一年来,通过班子精诚团结、全体民警群策群力,努力拼搏,我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个别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草率马虎、执法不严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积极作为,严格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能力,为促进绥宁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县森林公安局 年工作总结:

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两个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夯实基层基础和创新工作方法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平安和保护林区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服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局共立刑事案件47起,破获42起,抓获网上逃犯18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6人,起诉32起案件;查处治安案件24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35起,行政处罚2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取缔了非法收购加工木材窝点十余处;收缴野生动物400余条(只)。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上武高速永平段强制开工”、“县河口大桥竣工”“鹅湖镇园区建设拆迁”等中心工作。全年共发送信息、稿件29篇(次)。被市森林公安局采用的情况反映二十余期;被上饶日(晚)报等各种报刊宣传报道6篇,县电视台报道6篇(次)。按时按质完成了的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在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全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春季行动”中,我局荣获省林业厅颁发的全省“春季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回顾

一是森林公安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森林公安队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是完成自身使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坚定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教育,使广大民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坚持边学边改,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强化宗旨,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森林公安队伍;

三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每位民警充分认识到解放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更加自觉地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同时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同目前开展的“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紧贴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大讨论活动,使森林公安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严格队伍管理。把执行“五条禁令”“两车治理”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重新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制定长期目标,建立长效机制,使“五条禁令”长期执行下去,严格队伍管理,签订《队伍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纪律管人机制,不断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植物资源安全,我局在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林区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冬季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8月上旬,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高峰村徐坊组村民徐冬明与江西县陈坊乡破港村村民汪亦富、汪斌仔签订了一份460亩山场的砍伐协议。当年8月中旬,徐冬明、戴赛江、余小波三人进驻陈坊乡破港村在只办理了41立方米砍伐指标的情况下,组织实施二十余名村民在460亩山场内大肆砍伐。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市森林公安局进行了汇报,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局长吴建军带领市局刑侦大队民警前往指导参加破案。当年11月12日,我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当日将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徐冬明、戴赛江实行了刑事拘留。据初步查证,徐冬明、戴赛江滥伐林木600余立方米,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二、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森林火灾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也是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及时、合理调配警力查破森林火灾案件。

三是加大政策攻势,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劝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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