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层党建创新

2022-07-05

第一篇:城市基层党建创新

创新城市基层党建 夯实群众工作基础

邓小柱

2011年第8期 ——党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城市党建”这一新概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经济结构、组织结构、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原来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产生,城市公益性事务日益繁重,给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崭新课题。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对象、内容、方式随之变化。新的形势下,切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地做好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对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一、充分认识城市基层党建的发展趋势

经过几年的努力,城市基层党建已经实现了由街道党建向社区党建的转变,街道、社区党建向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辖区单位党建、在职党员延伸,城市基层党建正在形成以街道、居委会、辖区为主,在城市中的一定区域内,实现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有效覆盖。从发展角度看,城市基层党建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呈现出区域化的必然趋势。上下结合、多元互动、资源共享、区域化服务管理的统筹格局正在形成,城市党建区域化具有组织量大、面广、作用更加突出的特点。二是呈现出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必然趋势。努力夯实城市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综合服务,这一趋势标志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三是呈现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必然趋势。加强社会管理,满足群众需要,使城市社区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家园、成为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舞台、成为党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给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二、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目前,城市基层党建还存在一些难题:一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的难题。社会矛盾往往发生在块块上,权力配置分散在条条上,尤其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量多、面广、复杂,给城市基层党建带来了新的难题。二是城市基层党建存在着责权不配套的难题。城市党建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据不完全统计,城市社区党建承担的任务达60多项,作为城市党建最基层的组织,权力弱,责任大,责任转移了权力没有转移,事情转移经费没有转移,工作转移了人员没有转移,跟不上发展趋势,成为城市党建的又一难题。三是城市基层党建存在着任务与干部队伍素质不相适应的难题。自2005年以来,城市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加上近年来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大学生待业党员大量涌入社区,城市社区党建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场地小、人员少、财力弱,呈现出“小马拉大车”的畸形状况。尤其是处于最基层的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几个人服务成千上万的人,几名党员管理数十上百名党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四是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的难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标准要求也不断提高,不少城市基层组织对辖区的管理服务还停留在“单位制”的管理格局上,不能有效地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上民生保障的薄弱,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机制和手段,因而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三、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创新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城市党建的组织设置应与街道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与党建工作领域相配套,与管理权限和工作责任相一致。要推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新体制,即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实现区、街道、社区的有效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楼栋党组织网络的新体制。要整合社会资源,根据区域化的特点,从户籍、人口、管理范围入手,调整现行街道布局,赋予街道工委和社区更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二是夯实组织基础。街道要建立党工委,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委员制,工委书记、副书记由上级委派,实行专职,在辖区内不同隶属关系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委员,实行兼职,解决好街道党建中领导核心力量不强的问题。同时根据党员的分布情况,实现辖区内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党的组织的全覆盖,通过条块结合,组建行业协会党的组织,通过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组建流动党员党组织,在离退休党员中建立退管党小组等有效形式,实现基层组织的全覆盖。实现重心下移,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基层、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选派到城市基层一线,通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使党的组织基础更加牢固、更加坚强。三是明确地位目标。在城市基层党建中,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主要是围绕“五个好”的目标开展工作:“建设一个好班子”,建设一个立志于抓城市党建工作,勤政、廉政、优政的好班子;“探索一条好路子”,探索一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社区群众的好路子;“建立一个好机制”,建立一个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支好队伍”,努力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创建一个好环境”,努力创建一个文明、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四是强化职责权限。城市基层党建要切实履行好“服务、教育、管理、监督”职能,统筹区域服务资源,建立街道社区组织和驻地单位相结合、无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和产业化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的全覆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群众、倡导社会新风,用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民措施服务居民、实现有效管理,组织引导辖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党组织的渗透力,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的有效服务,建立矛盾化解机制,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第二篇:创新城市自治组织,完善基层政权建设

创新城市自治组织,完善社区基层建设

以前城市社区基本是以单位宿舍区为基础,由若干个聚居片区,约700户家庭组成一个城市社区,政府相应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管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的许多片区已扩充成若干个以居民自有或租赁物业为主的楼宇小区,入住超千户的小区比比皆是,而且大部分还是封闭式管理,社区基层构成悄然出现新变化,这给原来的社区居委会管理模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社区管理体系日益显现结构性的问题,这可能成为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矛盾,将影响到基层政权建设的可持续性,成为制约基层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完善社区基层建设很有必要。

一、社区基层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失位

1、居委委员代表性不强。法理上,居委会的委员首先应为居民,政府只负责补贴费用,可现实中随着居委成员补贴费接近城市平均工资,原来年纪大的逐步退休,居委委员出现了“三多一小”现象,年经的多、没社区经历的多,不会讲当地方言的多,真正是社区居民的少,一些住在社区里的人大政协代表,想依法参选为居委会成员,多为居

1 住区居民服务,都无法被选上。可以想象这些走读,只能用普通话沟通的成员中,是难以成为居民真正的代表,自然居民对代表所应具有的知情权、发言权、选择权就成了空中楼阁。

2、居民自治工作难以展开。社区居民特别住小区的均来自各地,存在一定的自我保护和排斥“外部人”心理,许多群众工作由于居委会成员自身原因,很难达成“内部人”基础,群众工作自然难以展开,久而久之居委工作就主要放在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上,居委会除开展治安、卫生、计生、民政、就业等传统项目外,还接收了党务、团务、工会、妇联、社保、环保、安全、消防、外来人管理、禁毒、城管、房屋出租管理、综治维稳等业务,上级部门也乐观其成,很多原由党政部门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现在已基本下放到社区,不少居委会甚至还有协税护税、经济指标统计等协管业务。

3、居委工作开展本末倒置。虽然法规已明确了居委会职责,约定了政府指导职能,但是许多时候由于存在经费、待遇拨付等原因,指导往往变成领导,使居委会彻底成了政府部门的共同下属,舍本逐末,“末”忙于应付政府部门下的任务、压的担子,其中单整理台账,迎接检查考核占去了居委会绝大部分时间,但法律赋予的“本”:社区自治

2 服务,给居民排忧解难,组织居民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的时间就屈指可数,最多也是处于参与者角色,组织自治根本无从谈起,用法律固定下来的居委会职责和任务成了摆设,政群分开,回归本质成了空想,法律威严荡然无存。

(二)社区管治错位

1、 工作减负积重不返。政府经常喊出给基层减负的口号,但职能部门特别是掌有一票否决或负责民生社会事务的部门都认为份内工作最重要,服务延伸到居委会才算真落实,谁也不舍得去减少布置居委会工作,有的还竞相通过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施压和诱迫,将本应自行承担的职能甩给社区,并要求居委会自行做到“三化”(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实现“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制度、工作),开始时还美其名为试点,相应给点经费,但在全面铺开时,却统一以政府名义,不给予相应责权、经费等配套,让基层单位自行解决,造成了社区居委牌子多,工作穷于应付,效果大打折扣。

2、工作落实不接“地气”。政府一些惠民政策出台和实施,本来应该由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部门也有必要与群众多沟通,切实倾听基层意见和建议,而是想当然认为是为居民着想,居民会踊跃自动参与,

3 基层会自行解决配套,因此就用考核名义给基层随便下个任务,要求基层按期完成指标,让基层人员成为部门的“传声筒”和“操作员”,可惜许多群众心中有杆秤,参与并不积极,任务成了无米之炊,最后只能草草收场,或者不断加大优惠,修补政策缺陷,使居委成了居民对政策后遗症不满发泄的对象,失信于民。本来落实新工作应该以不增加居委负担,不影响居民服务正常开展为前提,更何况很多工作,由于权责配套不到位,居委是无法正常完成,最后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就出现了一个滑稽现实,一项民生工程,省考市、市考区、区考街道、街道考居委会、居委会考楼长,最终不了了之。

3、工作考核不切实际。过多过滥对民生和社会没实在和长远意义的检查评比,实际上许多只是部门自我表现和理想化而已,居委会工作做得好不好,光看人为设计新净台帐,听堆砌出来靓丽汇报是不够的,如果简单的由上级部门走马观花说了算,没有社区居民诚恳的意见和认同的基础,过后还是回到原点,徒增谈资和笑料而已。而把创建某某社区、完成某某考核作为居委人员薪酬奖赏或劳动合同续签指标要素,无形逼迫居委形成你追我赶、花尽心机凑足应付各项指标的光鲜文字相片资料,更将社区减负和自治搞成一句空话。

4 单就业考核,到了街道这一层,基本算归零,在计划经济年代,这项考核还是应该的,因为当时街道有安置就业的职能,但随着市场经济和服务型政府的推进,现在财政全额拨款的街道只剩下单一的窗口服务(办理失业证)职能,既没了举办经济实体安置就业的功能,又没了资源去开拓新岗位和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要完成考核,只得将任务分解到居委会。而且该考核是以社区登记失业人员为基础,但许多居民登记失业,由于私企就业已基本无需失业证,更多的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失业身份,方便自己申领婚姻生育、住房公积金、出国、失业救济、低保和低收入、经济适用房、房屋补贴、福利申请,计生奖励,退伍退役军人补贴,免费参加技能培训等等,办完以上手续后,该证就置之不用,以这样登记为考核基础,失真是肯定的;另外现在户籍空挂较多,人的隐私和权利意识增强,一些就业摸查等管理下到居委会后,居委不可能了解每个居民情况,往往只有通过楼长等,加上自身观察及相关证件、资料印证失业登记人员就业与否,这样判断就业的方式存在相当随意性;还有就业培训指标,失业人员普遍对政府提供的免费短期培训兴趣不大,毕竟许多是学不致用或用不上的,而大部分为通过考试而来的任务式培训更令人反感,基层的组织和动

5 员吃力不讨好,据此来考核基层的失业、就业、培训等目标,有多大实际意义一目了然,但上级却乐此不彼,年年加码,照考不误,基层除了穷于应付外,就剩下无奈了。

(三)居委内部管理缺位

1、居委人员青黄不接。“黄”的是原居委会留下的,年龄普遍偏大,随着待遇提升,存在了一定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惯性思维, 创新和与时俱进能力亟待加强,较难接受和解构新生事物,工作中常出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懂”的状况;“青”的是在社会上招聘的新人,基本为有学历没社区经历人员,许多还不属社区居民,有些还语言不通,走读镀金时有出现,对基层不熟悉不热心,没有太多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善或不屑于穿街走巷与居民沟通,遇到困难,存在“怕”的思想,不愿碰,不敢试,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灵活性,难以融入居民生活,做居民真正代表,引导居民自治,许多更适合于坐办公室。这与居委应当承担的管理、服务、反馈、政府与居民沟通桥梁等功能不相适应。

2、工作积极性不高。随着政府工作下沉的增多,居委将工作转到政务后,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小政府,社区现成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弊

6 端因此产生,对应的约束机制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了相关的约束作用,毕竟监管者许多工作离开了社区居委会只能是巧妇难为;另外真正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标准的社区工作评估监督机制,至今还只是停留在文件中,缺乏与考核评议相配套的奖惩机制,结果只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充分调动居委人员积极性。

3、 工作创新流于形式。当前随着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推进,社区出现了许多政府倡导的诸如居民议事会、家庭服务中心、社区饭堂、日托中心、外来工及其子女服务中心、星光老人之家、小区网格化管理、政务就在门口等,这些拿来尝试未尝不可,但拿来推广就可能水土不服,难以取信于民。居民议事会因会而设,群众代表基础不扎实,所议的东西许多议而无法决,会议最终沦为形式摆设;家庭服务中心号称年花几百万为社区的居民服务,可惜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益并不多,中心的社工理论上是有一套,但真正能使服务对象,成功实现助人自助的个案屈指可数,最终社工工作只是流于小组和社区工作,中心成了附近小孩、老人的游乐和看护中心,夺了社区内家教中心的许多生意;社区饭堂为合条件的老人提供饭餐服务,这种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的方式,不但抢了社区小餐馆的生意,而且给基层政府带来沉重

7 的负担,引来新的不公;日托中心为家庭的弱能人员提供日间看护,实质上并没有将居民家庭的包袱接过来,而且圈定的服务对象毕竟是成年人,并不愿意整天呆在一个像幼儿园小班房一样小的地方,结果反成了运作人员的托养中心;星光老人之家沦为社区麻将室已是不争现实;小区网格化管理、政务就在家门口多少有点理想化,这是以浪费行政资源和加重财政负担为前提的,不打破各自为政、增配人员和设施,最后肯定流于形式,让工作已捉襟见肘的居委人员再接着单打独斗,实际上这项工作社区的楼长、楼宇领袖、义工完全可以胜任,而且让行动自如的居民直接到部门办事,多少让他们直接感受到纳税人待遇,应该还是当今绝大部分人的首选。

(四)社区内部纷争到位

1、利益纷争介入无方。随着社会发展,城市社区里自然出现了众多以楼盘或维护治安为基础的自我封闭小区,小区内住户均超百户,而且许多还有物业公司在管理,由于利益纷争,住户、业主、物管、政府之间常出现不和谐一面,有时还难以调和,有业委会的还可利用居间身份协商缓和双方关系;没业委会或业委会工作不到位的小区,往往出现不和谐的一面,业主和住户维权、物管霸道和乱收费、治安

8 和卫生不好、业委会不作为和乱作为、住户间矛盾、本地与外地管理有别、新旧物业企业共存,维修维护缴费纠纷等等常见诸于报端,小小纷争往往点燃小区内部矛盾导火索,法律意义上民选的社区居委会理应到位工作,但由于小区和自身的性质,根本无法或无力介入,而且就算介入后,由于双方缺乏认知,工作起来也是举步维艰,协调无力,约束无策,失去了依法发挥应有的自治作用和调停功能,而小区管理上的纷争,至今仍缺乏现成的强制手段和即时规范,要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从法院受理到强制执行过程漫长,影响了整个社区的和谐稳定和居民正常的生活。

2、利益制衡缺陷明显。当前自上至下的物业管理条例,责任与义务还算明确,代表业主的业委会与物管公司双方的关系为雇佣,双方必须按合同开展工作,相互配合督促,不能见钱眼开、不择手段,损害业主权益。但实际上,由于主体地位没确定,物管自然形成的强势,又没相应制衡,而且许多小区还没有业委会,就算有了业委会既没有专用经费,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连基本生存都成了问题,要代表业主依法维权,自然成了摆设。当前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管决定的,必须经2/3以上业主投票通过,单凭业

9 委会几名兼职人员,是很难拿到这个表决权,而强势的物管完全可根据现有资源,结合部分业主息事宁人,维权意识严不强的现实,如果手段不是太过分,通过承诺误导,不难鼓捣出2/3业主的续聘权,自然物管就有恃无恐当家作主了,养虎为患乱象就这样产生,但最终小区管理无序的责任和陷阱,自然还是要政府来兜底处置。

二、完善社区基层建设的主要障碍

当前社区发展已进入了全新阶段,能否实事求是全面审视和评估基层社区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社区新情况、新趋势、新矛盾,以前瞻视野和全局高度,未雨绸缪对社区基层建设做出战略性调整,与时俱进完善基层建设,进一步统筹解决基层自治问题,是实现社区自治发展,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促成小政府大社会的关键。

(一)认识问题

几十年形成的基层管理模式之所以出现不适,除了惯性思维外,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忽略了居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和维权意识,使基层建设陷入了越想多管,越管不好的循环和陷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区小区化趋势已无法逆转,而原有的居委会在多年的演变中,主导居民自治的概念被慢慢淡忘,而当前出现的小区业委会,却

10 可从中看出基层自发的自治端倪。毕竟这个组织与常住居民或业主有着切身利益,介入参与了自己小区的管理事务,随着居民公民意识的提升,要求社区自治就会越来越强烈,争取居民权益等问题就会在今后一段时期里自然显现。

小区自治事关基层民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要让居民主动参与并管理好自己的事,实现小区居民自治,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二是促动居民履行责任,两者相辅想成,两者失衡失控,就会出现纷争,单纯通过社会管理创新,简单地替代居民履行责任,不保障和尊重居民权益是不能有效解决社区现有的问题,虽然政府财政供给和服务投入每年都在增加,但管理绩效依然差强人意,居民始终感受到更多的只是施舍和恩赐。社区自治内在结构的失衡,导致了社区纷争不断,影响了基层和谐稳定,削弱了政府基层治理能力,要切实转变社区建设路子,关键在于转变观念,实事求是,走城市新型社区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方法问题

当前政府推出倡导社会管理创新的许多模式,很多要靠大量财政、人员投入来保障,不然就会后继乏力,因为这些基本是社区问题表面

11 化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投其所好,长官意识的结果,根本不是从法律、国情、社区、居民的实际出发,注定了它无法长期维持,最终在新的领导到任时,不了了之,实际上根据当前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如果能未雨绸缪地将业委会和居委会合二为一,政务惠民归政府,事务自治归居民,上面存在的乱象将可能因此迎刃而解,还可以实现多年无法实现给基层社区减负的口号,实现社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权责对等,进一步倒逼职能部门自行承担起相关职能,杜绝出现“甩手掌柜”或“文件批转二传手”,凭空考核基层的乱象。一边可结合实际将物业管理条例与居民组织法直接嫁接整合,属于信手拈来,但却无动于衷,置之不理;一边却束手无策,只是要求制度创新,容忍社区两套班子的存在,让基层不自觉掉入无序管理或管理不力的陷阱和循环,的确让人纠结。

管理创新不是简单的尝试,而是要变更支配人们行为和关系的规则及其外部环境,并能推而广之,与当前社会相适应,从而激发小区居民自治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最终推动社会进步。创新地将业委会和居委会合二为一,将可引发居民自治、自强自尊、团结和谐的社区建设热情,进一步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增强社区的归属和认同感,实

12 现基层的长治久安和资源有效配置,奠定小政府大社会的基础。

(三)决心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区基层建设调整是项公共政策,牵涉千家万户,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改革,当然会对地方的管治和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和面临着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诸多问题,但随着国家推进工业、城镇化后,人们的生活环境、方式及观念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物质、精神、权益、责任等要求有了极大提升,人们追求幸福和安居乐业意愿也相应提高,而且我国综合国力已大大增强,资源承载和影响承受能力都得到了有效加强。

后年是居委换届年,当前推出受益面将是最广,改革成本较低,并且将有助于推动其他的改革。只要能以改革决心,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人们行为的社区基层建设体制,使政府从社会经济活动主角,转为公共服务提供和设计者,努力营造出优质、高效、廉洁的管治环境,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能动性和创建幸福家园的智慧,实事求是地对现行社区基层建设政策进行调整,创设基层治理新模式,必将有利于社区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社区基层建设改革的几点建议

13 随着社会发展,城市社区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居住逐步小区化的居民对所在社区自治及其自然形成的归属感,有了更高要求和期待,而社区居委自身建设以及顶层设计缺陷是无法适应这一新形势,随着原有基层建设政策实施周期拉长,相关积极效应正在逐步递减,影响了社区建设效果和政府管治能力,因此产生的副作用却在逐步增强,进一步理顺政策法规,使之与社区基层建设相适应就显得十分紧迫。

(一)构建社区基层建设新体系

现行大而全的社区基层建设理念,导致常住和暂住、户籍与非户籍、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权益不平等,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因此有待进一步调整,小区自治带来的分类治理,是改善和优化社区管理结构,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维护小区现住居民权益,确保基层治理结构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键。

1、促进小区业委会居委化,严格按《居民组织法》规定100至700户甚至更多的标准,因地制宜地将原来的小区业委会改组或归并还原为居委会,赋予小区全体现住家庭代表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民族,通过居民大会享有居民组织法的权利和义务,制定自治章程 14 或者居民公约,议定居委会工作的计划、实施、绩效评估、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实现居民的民主自治。

2、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使新生的居委会实现工作六到位,履行业委会职责,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有权代表社区居民依法指导监督物管、维护小区居民权益,组织居民自治等工作,有权按比例从物业管理费和政府津贴中取得办公运作经费,自收自支,实现社区管治结合,相互制衡,权责对等,确保社区自治的良性发展和运作有序。

3、按照“管理监督权上移,决策自治权下放”原则,将原来多个社区居委会集合归编成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授权、委派、收权等方式,整合和赋予管理权限,组成基层政权,履行指导和督促各居委会开展工作,彻底解决社区长期存在“体大衣小、责重权轻、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支针”问题,确保政务和居民服务的正常落实、更替、反馈。

4、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培育和推举小区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居民代表成楼宇领袖和居民代表,树立其威信,尊重其抉择,让其成为楼宇居民实现与政府正常沟通的桥梁,回归居民自治,实现社区基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5、社区服务中心遵循权益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原则,在充分咨询和尊重居民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提交和监督落实,经居民大会审批的居委会有关建设、运营、人员、待遇、监管、撤并等方案和制度,组织社工处置或协助楼宇领袖、居委会介入处理居民各项事务和矛盾,妥善调处居民、居委、物管间的纷争。

6、社区服务中心需要小区居委会承办上级下派的工作任务等事宜时,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不得干预属于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组织居委会拟定落实方案,报居民代表大会批准,一般事务报居委委员审议后具体实施。

(二)理顺街道办事处与基层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法律确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独立于行政管理体制之外的治理体系,其管理模式应具有居民自治群众组织特点,进一步理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关系是实现基层自治组织有序运作的关键,现行的居民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都明确规定了居民大会、业主大会、居委会、业委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社区工作,并接受政府指导和监督的义务。

1、归并居委会,设立社区服务中心。结合目前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行政化和行政资源浪费的事实,街道办事处可结合辖区实际,将原来几个小区归并成一个大社区,通过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对小区居委会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将原居委人员有效整合到中心,分别承担社区行政事务、居民事务和组织社区自助、互助服务职能,归属财政拨款,余下人员整合到新成立的小区居委会,合同到期后予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2、转换角色,履行职责。街道办事处甄清职能,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的关系和工作上的互补,实现“费随事转”,减少基层的无所适从,将以前审核、认定、撤销居委会,指定、委派,限制居委人员的责任交还居民大会,专责小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的备案和监管职责,赋予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各居民委员会首次成立召集和日后运作监管人,协助居委会到民政部门完成独立法人社团登记等职能。

3、整合嫁接现行物业管理条例与居民组织法,将居委会、业委会职责功能合二为一,统一以居委会社团法人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办公津贴、工作用房等配套,进一步明晰居委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健全居委换届选举办法和工作规程、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自治

17 管理规范、居委成员薪酬补贴和社区人员管理办法、制度等,严肃只有社区常住人员才能入选居委会成员规定,盘活和统筹小区资源,使居委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居民从中受惠,充分感受到平等、尊重、有序的自治环境;同时加强对小区居委会工作的监督,设定相关考核和滥用怠用权力行为处罚等办法,确保居委会运作有序。

(三)树立基层治理新理念

我国社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基层治理理念转型升级十分必要,一要破除越管越全、越多越好的人治思维,积极营造大社会小政府的法治概念;二要树立自治惠民优先、兼顾政府事务的新型城市社区建设理念;三要推进居民自治全面发展,强化社区资源有效配置和费随事转理念,树立居委人员乐为、能为、敢为、善为的居民代表形象,引导居委会自觉履行起居民代表职责及相关的物业监管权,督促和强制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相关责任、标准、进退机制和规范,自动监管专项维修资金,依法选聘、监管、解聘物管企业:四要促使居委会自觉主动整合社区资源,彻底跳出“等、靠、要”等工作被动局面,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助和指导下,积极自动投 18 身于社区自治和居民服务工作,依法依章解决和处置公共纠纷,配合入驻社工处理与居民相关的纷争,确保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固本强基工作运行多年,但基层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投入产出不成正比,不能不说是种遗憾,实际上将业委会和居委会建设合二为一楔入社会制度创新设计中,就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国家幸福工程建设的基础在于基层,推进基层建设的成败和时效,是民生福利水平改善的一个重要节点,也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准,提高社会管理、社区服务水平和品位的关键。通过制度创新,用破釜沉舟和壮士断臂气概,为几十年形成的基层体制进行一次彻底的革命,相信只要上下众志成城,自我革命,配套权责、做好督促跟进,引导各级组织统一到政府行动中来,让居民有所适从,相信提升社区幸福感和凝聚力,政通人和,也就指日可待了。

黄文锦(13622254622)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创新探析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创新探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区党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才能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历史使命。

一、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社区党员学习培训机制

1、创建社区党员身份教育机制。加强社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从基础抓起,使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就要求我们每个社区党员要明确自己的党员身份,时时刻刻不忘自己的责任。要通过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并颁发党员证、挂党员身份牌等活动和形式,不断增强社区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的身份意识,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树立社区党员观念和党员主体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始终保持先进性。

2、完善社区党员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机制。要特别注重解决社区党员学习的经常性和实效性这两个问题。一是要结合社区党员的特点,采取适当定期集中学习与个人

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党员学习教材,定期开好理论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开设辅导讲座。二是提倡学习与思考并重,个人自学以原原本本读书为主,集中学习以讨论交流为主,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注意发挥居住在社区内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经验丰富的优势,引导党员的学习。四是在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学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知识结构、能调动党员积极性、激发党员学习内动力的制度,采用一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演讲比赛、读书笔记展评、学习交流园地、外出学习调研等学习形式,形成党员人人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内化为党员个体的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党员的自觉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党,以造就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从而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3、注重社区党员学习纪律机制。要通过构建领导领学、专家讲学、党员述学、群众评学、支部督学的党员理论学习体系,建立健全学习考核、督促、检查、把关等制度。同时,还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档案,制订党员学习教育记录卡,把党员每年参加学习教育、基层实践锻炼以及述学、评学、督学情况收集归档,注重对党员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激发接受教育培训的自觉性,提高学习效果。

二、抓住关键,建立健全社区党员作用发挥机制

1、建立社区党员发挥作用的细化机制。实践表明,不少基层社区党组织对于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往往是一些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与概念化,多数党员觉得这些原则要求距离自己很远,因此并不真正关注。而一旦联系每一时期本社区本部门工作,对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明确、具体的细化要求,大多数党员不仅会认真关注,而且都会努力去做。由此可见,社区党组织要结合社区的实际及特点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化上下功夫,才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具体化既要符合党的总体要求,又要适应党员实际;既要具有先进性,又要注意广泛性,具有可操作性。

2、搭建社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机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方,不同社区特点,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探索社区党员发挥作用新的载体。特别是要注重把有一定时限的活动逐步转化为一种稳定的机制。当前尤其最需要建立的就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快“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对于社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来说,要在真实了解民情、倾听民意、体察民苦的基础上,把自己的业务工作与服务群众的利益紧密联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党员承诺制”、“党员志愿者”、“设岗定责”和“结对帮扶”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形式,构建社区党

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工作体系,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真正发挥社区党组织真正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3、健全社区党员发挥作用的督查评价机制。一是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考核机制。要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社区党员的岗位特点,科学确立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先锋模范作激励机制。要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积极为党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发挥作用的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制度,要结合本社区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定期开展优秀党员评比活动,把党员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实践中。

4、构建社区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二是建立交心谈话制度。三是建立专访制度。

三、优化约束,建立健全社区党员监督管理机制

1、建立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一是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馈制度。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创建相对独立的群众监督机制。实行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相对固定的群众监督员队伍,探索建立群众广泛参与、渠道畅通、尊重民意、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的党员民主监督评价体系。

3、完善支部工作机制。要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完善以保持先进性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及时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口头汇报与书面汇报相结合,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从组织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组织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篇:《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学习体会:拉动城市基层党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范文模版]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学习体会:拉动城市基层党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新时期提供了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主动适应城市改革发展和城市基层治理的关键之举。在深刻把握城市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基础上,我们党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从街道社区党建到城市基层党建,这是对党建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我们党做好城市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助力街道体制改革,让街道“归位、专注、高效”。街道是城市基层治理的枢纽。街道强起来,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加巩固,基层治理各项任务才能落地。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把建强街道党组织这个“轴心”、发挥其领导作用作为城市基层党建“先手棋”。不仅赋予街道对公安等有关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等还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以及人财物等下放给街道。使街道有更多时间精力抓党建、服务和治理等主责主业。

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促进完善融合共建机制,形成夯实党建基础、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推进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党建互联互动,探索引导各领域党组织打破体制、隶属、级别壁垒,建立开放型的互联互动纽带,条块融合,双向用力,不断增强整体效应。把一个个“党建孤岛”串联成“党建高地”,在职党员走进社区参与基层治理,城市基层党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独角戏”,逐步变成城市各领域党组织的“大合唱”,共同构筑城市基层党建“朋友圈”。

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推动形成在基层一线集聚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导向。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工作,离不开一支懂专业、有情怀、能担当、愿意扎根基层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要积极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让“英雄有用武之地”,让人才有施展舞台。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第五篇:培育创新载体 建设创新城市

2010-05-13

黎青平

建设创新城市是杭州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培育创新载体,是建设创新城市的重要支撑。创新载体是聚集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的平台,没有创新载体,创新城市建设就会因失去依托而无法实现。培育创新载体要明确方向,要把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主力军作用和各类园区创新主战场作用作为创新载体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企业建立科技创新载体

培育创新载体,首先要推动企业建立创新载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区域创新的主体力量,企业创新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创新能力。深圳城市创新能力强,主要在于深圳90%以上研发在企业、90%以上研发人员在企业、90%研发经费来自企业、90%的专利由企业申请。相比之下,杭州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是一个薄弱环节。杭州建设创新城市要把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重要突破口,而培育创新载体则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

企业创新载体,是指企业设立的独立或非独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它是企业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和骨干力量,企业创新载体代表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对企业发展关系重大。大力推动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对于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杭州市对培育企业创新载体历来十分重视,出台了很多政策举措,取得很大成绩。杭州许多著名企业如万向集团、娃哈哈等都建立了自己的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一些企业则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技术中心,如杭州和合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中科院理化技术所共建“自清洁玻璃热固化法制备技术中试基地”等。但由于杭州企业大部分是分布在传统块状经济中从事传统产业的民营中小企业,主要依靠区域内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聚集的规模效应产生效益,多以短期盈利为主要目标,对自主创新并不重视。因此,企业创新载体建设仍然是一个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培育企业创新载体,首先要提高企业的创新意识。要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加强对企业家教育和培训、采取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家创新意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的生命力所在,从而激发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其次,要利用利益驱动机制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要落实各种产权保障制度,使科技创新主体从技术创新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完善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制定有利于促进专利保护的政策措施,弥补市场缺陷。要从政府采购、共性技术研发、财税扶持等方面,形成市场拉力、科技推力和政府引力结合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第三,对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实施奖励政策。杭州市已制定《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包括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和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兴办的研发机构给予经费资助;对被评定为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对企业与国内外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合作,单向引进或双向共建的研发机构的专门用地,按科研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等许多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对这些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普遍知晓。同时,要根据新的发展要求,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新的政策和举措。第四,加强对企业建立创新载体的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建立创新载体要及时指导,提供服务。对已建的各级各类研发机构,要帮助其提高运行效率和在市场中生存发展能力。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使研发机构集聚优秀研发人才,提高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能力,真正发挥研发机构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引领和资源载体作用。

依托高校科技院所建立创新载体

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人才、科研项目等方面优势,是创新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创新城市建设必须依靠高校科研院所不断地提供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支撑。但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科研成果优势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学研结合是前提,否则,科研项目再多,也变不了成果,更变不了生产力。为此,要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各类创新载体作为创新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目前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现象严重,一方面企业对市场的需求最了解,但缺乏相应的人才和技术,难以满足新产品开发的要求;另一方面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掌握众多的人才和技术,但对市场需求反应不够灵敏,形成了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为此,要通过各种形式,搭建信息交流的平台,让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接对话,充分了解对方的需求。要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制,使资源能够得到最佳的配置。推动产学研合作,一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课题选择、合作对象确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二要坚持先进实用。企业最迫切需要的是先进实用的技术。要在开发新产品上、在技术装备更新上、在提高企业效益上,做到“短、平、快”。三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要以“产”为先,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四要互惠互利。要树立双赢、多赢的理念,推动产学研合作不断发展。

——依靠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平台。目前杭州共有国家级科研院所25家,涵盖农业、林业、建筑、机械、医药、电力、电子、纺织、海洋等各个领域。这些科研院所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代表我国某个行业或领域科学技术的最高水平。要本着“不分隶属关系、只求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合作机制和渠道,依托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建立各类创新平台。要推动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面向杭州开展科研活动,帮助本地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产业实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要借鉴国际上“常青藤”联盟模式,拉长科技供应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支持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其在为地方经济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引进“大院名校”建立产学研合作载体。要紧紧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和知名企业的优质科技资源,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尤其要重视引进中科院、部属科研机构、国内外著名高校、国内特大型企业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建立科技创新载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建成为科研分支机构,也可以是联合共建的科技园、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机构多种形式共存。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外省(市)甚至国外,与“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要落实引进“大院名校”的政策措施,在科研用房、用地和启动资金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加强指导和检查,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发挥开发区等科技创新载体作用

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具有体制优势、企业优势、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是杭州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也是杭州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杭州建设创新城市,要充分发挥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科技创新主平台作用。

推进经济园区和科技新城建设。一要围绕创新城市建设,推进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新一轮发展。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基础上,把自主创新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加强产业高端技术的研发与创新,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和关键技术。要努力促进引进外资、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融合,引导跨国公司建立本地的研发机构,发挥技术外溢效应,实现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开发的本地化,培养本地化技术人才。要加强产学研的国际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二要加快滨江科技城、钱江科技城、余杭创新基地、青山湖科技城建设。特别是青山湖科技城作为省政府的重点项目,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特色鲜明、品质一流、作用突出”的要求,努力建设成为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高新技术孵化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另外,要用足用好杭州已获得的国家试点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金字招牌,发挥这些“国字号”试点和基地创新载体作用,推动城市创新能力提高。

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的发展。杭州产业集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向开发区集聚趋势明显,但集聚的程度和企业间基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专业化协作有待于加强,产业集群促进创业创新和知识、技术扩散的功能也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为此,要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为载体,加大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在竞合中促进创新、传播扩散创新成果、降低创业门槛、增加创业机会的作用。要坚持培育龙头企业与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并举、拓展产业链与完善价值链并举、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与培育自主品牌并举,提高块状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平台,着力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要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地区营运中心。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群,壮大国家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实力。

加强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投融资环境、孵化服务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完善和发展科技企业孵化体系。要引导和鼓励孵化器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建立起专家咨询、基础研究、联合攻关、人才培训、战略评估等科技支撑体系。要推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发展,促进创业企业健康成长,提高孵化成功率。要推进孵化器与科技产业园的结合,引导毕业企业到特色科技产业园落户,推动共同发展。要加强孵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孵化器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提高孵化管理水平。要以孵化器为承载,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建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有效的共性孵化服务和配套条件支撑。

(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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