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交易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土地储备交易范文

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廉政风险点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监控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活动开展以来,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围绕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土地收储交易、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可能发生腐败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62条。其中,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风险点7条,个人岗位风险点55条。针对土地收储交易和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9条防范措施。在财务管理风险方面,制定了6条防范措施。通过寓监控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工作于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的始终,覆盖了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有效化解了潜在的廉政风险。

主要工作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落实廉政责任,筑牢思想防线。在落实部门具体工作职责的同时,中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负总责,各部长对部门负责。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廉政学习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全体同志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在对原有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储备交易资金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根据中心工作职责,制定了各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每个人的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工作推诿、扯皮,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实现了用规章制度管人,用规章制度管事。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强化土地收储交易和土地整理是国土资源部门对外重要窗口意识,做到按照工作流程办事,微笑服务,达到让每一个办事人员满意。

通过监控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活动的开展,不仅规范了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权力运行,也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第二篇:纳雍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工作章程

第一条:为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县区国土资源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盘活城县存量土地,优化城县土地资源配置,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机制,规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工作,根据《贵州省土地储备办法》、《纳雍县土地储备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受政府委托,在纳雍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实施土地储备、招标、拍卖、挂牌的运作机构。

第三条: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隶属于纳雍县国土资源局领导。

第四条、县土地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1、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县发展用地,低效利用土地等应当储备的土地,采取收购、征用的方式进行储备;

2、管理和运作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及无主地等,并纳入政府储备库;

3、对储备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实现增值,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4、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管理、运用好土地储备资金;

5、利用储备土地为政府融资;

6、搞好土地储备的综合统计,定期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运作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土地收购储备的对象;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县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统一征用的土地。

(二)依法无偿收回的国有土地:

1、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2、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土地的;

3、经核准报废的公路、矿场等用地;

4、未经批准,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

5、 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的国有土地;

6、非法批准占用的国有土地;

7、 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

(三)依法有偿收回的国有土地:

1、 因城县规划和旧城区改造或为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指令收回的划拨土地;

2、 因单位破产、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划拨土地;

3、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提前收回的出让土地;

4、因建设需要收回的农转非村土地及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用地。

(四)依法有偿收购储备的土地: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没有能力按合同约定开发且不具备转让、租赁条件的;

2、 土地使用权人向人民政府申请收购出让土地的;

3、土地使用权转让,人民政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

4、 其他可以依法收购的国有土地。

第六条:土地收购储备程序:

1、提出申请:原土地使用者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收购申请,领取和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申请书》。

2、 实地调查和权属审核:储备交易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审核。

3、征求意见:根据单位提出的申请和实地调查情况向规划局及有关部门征求规划和建设意见。

4、价格评估:根据实地调查和控制性规划,会同土地估价部门进行地价评估,为收购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

5、报批:在地块调查和评估后,提出收购的具体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6、签订土地收购合同:经报批同意的,即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7、 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和方式,支付补偿费用。

8、 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合同约定,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申请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经审批后,发证给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原土地使用证同时予以注销。

9、 交付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原用地单位向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

第七条: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储备的工作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在县国土资源局开列专户,单独结算。根据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和运作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核定拨付,运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成本。

第八条: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运作资金可通过出让金提一点、银行贷一点等方式解决。尽量降低土地储备成本,减少运作风险。储备土地经评估后,可进行抵押贷款并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第九条:储备土地出让后,由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县政府收益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纳雍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第三篇: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2010-06-28 21:05:16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2)

各位领导、同志们:

长江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成立已一年零七个月,在担任收储中心主任期间,在管委会领导的带领下,使我很快适应了长江路开发区高标准的工作频率。在这一年半的工作中,我努力向管委会领导及兄弟处室学习,使我在客观上丰富了见识阅历,在主观上增强了管理经验,在实践中提高了领导能力;在党工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中,

使我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得到了提升。

今天我本着向他人学习,锻炼自己,为长江路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宗旨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进行述职,汇报08年我的思想及工作完成情况。

一、扩展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建立电子储备库。

在长江路规划局的支持下,我们中心多次去现场、测绘院、规划等部门进行土地收储地块的摸底及调查。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已将宽城区范围内及长江路区域范围内的32宗土地进行了电子储备库的信息储备,并建立了示意图及储备信息表。这个成果能够达到开发区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目的。

二、测算拟定收储和出让的地块成本及前期工作。

在规划局、国土局、拆迁办这些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测算完9宗地的成本,并确定了权属性质等,为开发区大幅度提升土地出让收益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三、完成的土地收储工作

其一是由市收储中心收购了我区5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在长江路领导的安排和带领下,在市收储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收储中心与长春市收储中心在07年10月份签订了《收购兰家工业用地协议书》,对我们长江路兰家5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进行了收购,用于对全市各区拆迁企业的产权调换用地,同时也达到了为我区招商引资。作用该宗土地收储资金一亿三千元,目前第一笔收购款5000万已打入我们开发区。

其二是按时完成了对凯旋制药厂地上物的收购和北人民大街道路上的拆迁工作。在管委会梁主任和蔡主任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的亲自指挥下、在区内各委办局的鼎立支持下,在与工厂的谈判中,我们采取了“落实城市规划、以政策为主、和谐为本、民生至上、兼顾灵活”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在市里规定的时间内达成了收购协议。同时以最

小风险,最低成本,成功的拆除了北人民大街的占道建筑物,虽然在拆除过程中遇到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但通过全中心工作人员的团结和齐心协力,最终顺利的完成了此项工作,得到市政府、市国土局的好评。完成此项工作证明了开发区研究事、能干好事。

其三,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外,毫无怨言的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例如对宽城区政府的收购。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已进行完成了拍卖出让该宗土地的前期工作,已登录长春日报《拍卖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并于今年3月份与长春市收储中心签订《》。再如证大房地产土地的拍卖前期手续等。

其四是完成宽城区行政中心区域内22万平方米的商住用地预购给吴中集团的收购及拍卖出让前期工作。

为了缓解土地收储资金紧张的压力,为了降低风险,我区采取“以销定储”的原则,在信息储备的基础上,按照“滚动开发,滚动投入”的思想进行运作,因

此,我区只能采用引进房地产资金的做法,即采取“先预购后拆迁,分期付款”的方法,利用竞买人的保证金和预购金实施征地、拆迁及报件审批手续等。

依据宽城区政府的委托授权及《框架协议》,我们收储中心与吴中集团签定了〈预购土地意向书〉,该集团已交纳5000万元预购金作为部分拆迁费用,并办理完测绘、规划条件的审批及测算成本等拍卖土地前期工作,待区拆迁办拆成净地后方可拍卖出让。

四、拟订了《2008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起草《2009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

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我们拟订了《2008年长江路经营性土地收购计划》及《出让计划》,保障了长江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储备库,为实现土地收益目标作好了战略储备。此计划待提交办公会,领导审定,各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收储中心、市政府批准。2009年即

将到来,对于新的一年的收储与出让计划也正在起草阶段,为09年的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土地收储是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是突破开发区建设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

如果银行借贷资金充足,就能具备适当延长土地储备期的资金条件及我区开发建设的周期资金需用量。因此,积极配合财政局,以收储中心为载体,努力为我区做好融资平台,我们中心和财政局经过与多个银行商谈,初步与建行达成了贷款融资平台,待开发区把收储中心资产扩充后方可办理土地收储贷款,争取做到“以地建区、以地养区、以地兴区”的道路。

六、制定相关

第四篇:土地储备02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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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

沪府发(2004)41号

第一条 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的日常管理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第三条 由市房地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土地储备三年计划,作为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的依据。

第四条 本市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应,原则上应当从储备土地中选择,并优先列入土地利用计划。

第五条 本市的滩涂围垦,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规定实施。

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储备。

第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联合储备土地的,除市政府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投资比例:

(一)储备拟依法征收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区县土地储备机构所占比例各为50%;

(二)储备第

(一)项以外土地的,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占比例为30%,区县土地储备机构所占比例为70%。

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专门机构可以在相关批准文件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单独实施土地储备,或者联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区县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土地储备。

第七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一的土地储备计划建议,并报送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其中,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所列土地的储备计划建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报送;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列土地的储备计划建议,由区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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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机构提出,经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报送。

市房地资源局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计划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在对报送的土地储备计划建议进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解下达。

第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拟实施储备的地块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提出申请;市房地资源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述地块经审核同意并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后,土地储备机构方可按规定实施储备。

土地储备机构拟储备原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持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达成的收购储备意向或者与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向市房地资源局备案,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后,方可按规定实施储备。

土地储备机构拟储备的地块在土地储备计划中已经确定的,不再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办理审核或者备案手续。

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储备地块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计划内,优先安排其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第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调整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储备的,应当经市房地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条 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立项,参照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办理。市和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储备机构提交的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中,下列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专门机构实施储备的地块;

(二)第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所列土地地块。

土地储备机构申请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市和区县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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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划管理权限审核办理。其中,储备地块有经批准的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该地块基础性建设的规划要求。

土地储备机构申请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核办理。但储备地块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储备原划拨给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应当持收购储备协议、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证明和原土地使用者的房地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向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由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注销原房地产权证。

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持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房地产权证。

第十二条 土地储备机构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利用储备地块的,应当按规定向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第十三条 本市建立统一的土地储备信息库,对土地储备实行动态、全程管理。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土地储备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将储备地块的基本情况、前期开发情况和临时利用情况等,定期报送市房地资源局。

第十四条 按批准的投资、规划、建设要求实施基础性建设的储备地块,经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土地供应计划交付供应。

第十五条 储备地块交付供应时,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的有关规定,配合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向规划、投资、环保等有关部门书面征询意见,编制招标拍卖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接受地块情况咨询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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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房地资源局应当定期检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地储备的成本、开支以及土地储备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审计。

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储备地块的临时利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定期将机构的基本情况、变更情况等向市房地资源局报告;有重大变动事项的,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 本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房地资源局另行制订。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土地储备规划

xx县土地储备总体规划

近年来,我县建设工作围绕城市经营发展战略,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县城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全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经营体制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步伐 ,提高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运营实际,编制土地储备中期规划(2012—2015年)和长期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凡在全县辖区内进行各类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划。

规划以2012年为基期,2012—2015年为土地储备中期规划,2010——2020年为长期规划。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xx县行政管辖范围内按规定应纳入土地储备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xx公顷。

一、xx县基本概况

xx县位于xxx州东部,地理座标介于东经xx°46′—xx°02′,北纬xx°10′—xx°10′之间,东接xx县、xx县,北靠xx县、xx县、xx县,南邻xx县和xx省xx县,西通xx市、xx县,中部与xx县环接。是一个以xx族为主体,汉、土、回、苗、蒙等少数民族聚居县,辖xx镇xx乡,xx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xxx平方公里。2011年全县总人口xx万人,其中城镇人口xx万人,城镇化水平15.13%,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89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02元。全县

一、

二、三产增加值分别为19500万元,16400万元,18700万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6:30:34。

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5138.80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90753.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50%;建设用地面积为4259.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3%。其他土地面积为18866.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7%。

二、土地储备中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水平不高

我县自然条件较差,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低,土地前期开发投入少,基础条件改善缓慢,群众对土地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性不高,土地利用水平不高。

2.重利用轻保护

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中,重用轻养现象普遍存在,资源破坏比较严重。加之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门全新的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应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未按规定未列入储备范围。

3、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困难

由于我县是国列贫困县,县财政十分困难,土地储备资金东借西凑,对土地储备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4.可储备土地资源后备资源开发潜力有限

全县因县城区位限制,县城面积狭小,加之近几年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建设用地供应很紧缺,易开发的优质后备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储备难度不断加大。同时,由于全县经济发展滞后,土地专项整治资金欠缺的刚性约束依然严峻,规划期可挖掘潜力小。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向西延伸、零星收集”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基础资源运营优势和效益,规范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经营体制,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建立“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土地经营市场,加大储备土地挖潜力度,有效控制新增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盘活国有土地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建

设管理水平,走出一条“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城市经营发展道路。

四、工作目标

规范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经营体制,建立“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新体制。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一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法定程序,通过对土地的征用、收购、置换、转制和到期回收等方式,将分散在不同使用者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前期开发后,有计划地将其投入市场公开出让,最大限度地创造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并利用城市土地升值所带来的效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的硬件条件和人居环境。

五、主要内容

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是经营城市的核心,是指在政府主导下,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进行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进行以基础设施为主的前期开发,依据土地法规,按市场化方式向社会供应土地,取得土地收益的行为。城镇土地储备管理经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收购储备

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

计划,会同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明确拟储备土地的数量和范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 、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 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由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为政府征收征用的土地;被依法没收的土地;公路、工矿企业、学校等经核准报废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处置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需要置换的土地;改变原批准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

2 、土地收购储备程序: 申请收购储备,权属核查,征询意见,现场踏勘,费用测算,方案报批,签订收购合同,支付土地安置补偿款,权属变更,纳入政府储备土地。

五、运行方式

(一)国土局拟定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准。

(二)(县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单宗土地收购方案,报国土局同意后收购入库。

(三)国土局对入库土地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先期整理开发,完成道路、供排水、供热、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土地价值。

(四)县国土局负责办理土地出让具体业务。包括发布出让公告、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土地出让金使用。对于由县政府储备的土地,其土地在依法公开出让后,首先由国土局及时将土地出让金全部上缴财政;关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方式,由国土局提出意见,财政局审核后,共同提交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审定,之后根据会议审定情况,分阶段、适量或用于城市土地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领导实施规划目标责任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部门领导实施规划的目标责任制。把规划实施工作列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总体规划得到贯彻落实。

(二)建立项目用地前期审查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项目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规划实施评估和审查论证,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间的协调联动

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用地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三)加强土地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部门联动制度、建设垂直型监察体制、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舆论、行政和司法手段监督土地规划的实施。对于违法用地,坚决依法查处,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四)加大土地储备金的筹措力度

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财政,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的资金,确保每宗土地储备资金及时到位。

(五)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平台

建立全县统一的土地储备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城镇土地储备的规划用地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更新,实现全县规划管理一张图,有效地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

七、附表

(一)xx县土地储备中期规划(2012年—2015年)

(二)xx县土地储备长期规划(2016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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