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断了有影响吗

2023-03-26

第一篇:社保医保断了有影响吗

在上海社保断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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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保断了,怎么办?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辞职换工作时有一项最让你头疼的事,大概就是要担心社保的断缴问题了,除非一辞职立马就找到下一家,这还得取决于下家是否试用期也给你缴纳社保......

在上海连续交社保很重要,如果是为了买房买车,中间只要断交一次,之前的努力也就白费了。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则是累积的,断了补缴的话,没有什么问题。

对于享受终身养老医疗去的, 做到以下两点即可:

1.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的......

别急,你可以接着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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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

但是在你停缴阶段产生的医疗费用都不给予报销。过一段时间续交可以,如果是灵活自由人员,在中断缴费1年以内续保的,从续保之日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在1年以后续保,需要缴满1年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是用人单位中断参保的,欠费停保期间,一方面停止划入个人帐户资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欠费单位自筹资金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即使补缴欠费,医保基金亦不予补报。

欠费单位恢复缴费时,须缴足欠费本金,利息和滞纳金,自单位恢复缴费后发生的费用可报销,中断缴费1年以上的,必须重新缴费6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非上海本地人,回家之后社保一定要转回去,不然之前辛辛苦苦缴了那么多年的社保就亏大了。

五险怎么转

在原单位和上海的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带到你老家的社保机构,如果在老家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就可以了。

其中,养老保险你个人的部分可以全部转走,单位缴纳的可以转移12%。医疗保险可以转移你的缴费年限,个人的部分就把它取出来自用。失业、工伤、生育险一般就不需要转了,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去新单位直接上就行了。

公积金怎么转

你要去老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新单位接收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建立账户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这三样材料。到上海的原单位办理账户转移。如果不转移,上海这边就给你封存了,退休后可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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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社保千万不能断,断了续缴有捷径,太省心了!

社保是人人关心的话题几乎人人都缴纳社保如果有一天你离开北京你知道怎么转移社保吗如果有一天你离职了你知道怎么续缴社保吗一社保为什么不能断社保为什么要转移呢?因为不能断。可是,为什么不能断呢?1断了不能买车买房在北京,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只要中间断一天,五年就要重新计算了。2断了无法养老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可是最不划算的是,交了却不够年限。这里要解释一下的是,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3断了领取就少了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二社保如果断了怎么办

1、找中介过渡不少换工作的朋友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工作断档没人帮你交,务必提前找个中介过渡一下,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办理社保代缴业务,具体流程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持借记卡(规定银行)、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交够年限即可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3、重新交即可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三北京社保与外地社保可“互转”A北京社保如何转往外地由于工作的调动或各种原因,很多“北漂”都会“中途”离开北京,那么,别忘了把社保转往外地。

1、确保缴费正常 (1)转出前须还清欠款

在京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有欠费,转出前须还清欠款。(2)不还欠款受影响如果没有还欠,欠缴时间将不能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对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会有一定影响。

2、转往外地办理流程(1)预约取号

由参保单位在社保网站上预约取号。(2)打印凭证到社保中心收缴大厅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参保人员。(3)办转入手续参保人拿着凭证到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4)接收接续函接收外地接收的社保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5)录入划转北京将录入新就业地开户银行、邮寄地址等信息,随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B外地社保如何转入北京外地社保转入北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而最近“转京”手续大大简化,更方便大家办理了。

1、社保转入北京条件(1)男性不满 50 周岁。 (2)女性不满 40 周岁。

2、社保转京后有啥好处(1)外地社保费不打“水漂”

不用担心在外地交纳的社保费打“水漂”。

(2)省去“跑腿”事儿有些人为了续保,还需操心在外地交费,还得定期跑回去办理各种手续等,转到北京后可就省了“跑脚”事儿,同时也不用浪费过多的精力了。

(3)可享“特殊”待遇外地社保与北京社保“手牵手”,连接在一起,不算断交。这就可享受很多在北京的“特殊”待遇,比如可办异地护照等。

(4)同等待遇在外地享受的待遇到北京后,按北京的高标准执行,即可享受与北京市民同等的待遇,“赚大”了。特别是看病报销“一视同仁”。

(5)可享受退休待遇养老医保等一起转到北京,退休后可享受退休待遇。

3、社保转京后如何享受退休待遇(1)缴费需累计满10年

非京籍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后,如果要享受北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继续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需在本市实际累计满10年。

(2)可一次性补缴满10年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非京籍人员,退休时在北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0年。

(3)规定年限各不同当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非京籍人员可以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享受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

4、异地社保转京流程(1)开凭证 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2)提申请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3)开转入函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 (4)移养老基金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四社保如何不白缴

1、养老保险(1)中间可以中断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同城和异地没多大区别,中间都是可以中断的,无所谓。养老保险到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交得越多,养老金也越多。

(2)退休年龄是关键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实际上,不是缴费满15年就能够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2、生育保险(1)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算

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即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对于无业的全职妈妈,则尚未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虽然无法享受按月领生育津贴的待遇,但只要京籍无业的全职妈妈在职介、人才中心参加了医保,还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当次医疗费用的。

3、工伤保险(1)工伤鉴定有期限

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让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不然就过期了。

(2)“48小时”是个门槛工伤保险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4、医疗保险(1)尽量去定点医疗机构

有些参保者会忽略一项重要规则,除了A类医保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外,大家就医尽量要去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除急诊外,你即便是去医保医院,诊疗项目也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也得全额自费。

(2)医保也有“观察期”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没有参加医保,后续选择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行参加医保,就要面临6个月的医保“观察期”了。在此期间,参保者需要缴费但不能报销,6个月后才能正常报销。

5、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标准不一

按照北京现行标准,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2)一般人领不到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即使失业了我们一般人也是领不到的,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

第三篇:社保医保办理流程

社保医保增减员前都需要提前通知张怀(张怀需要至少五天处理时间)

【社保-社保大厦3楼】每月6-23日申报,周五下午、周

六、周日不受理

(1)社保新增员(未办理过社保,网上已申报)

填写社保增员表(一式四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2张)、照片(2张)

直接到社保窗口里面报道(不用排队) 到凭社保增员表“发放手册”窗口领取蓝本(不用排队,手册要盖章、盖印)

到“96年后社保查询”自助机上输入身份证查询社保编码

(2)社保增员(以前办理过社保,网上已申报)

直接到社保窗口里面报道(不用排队)

(3)社保减员(养老保险每月1-25日,工伤生育保险截止到月底) 《参保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减员申报表》(一式四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

【医保-劳动大厦2楼】医保新增员(未办理过医保)每月6-25日申报,,周五下午、周

六、周日不受理

携带社保增员表(社保已盖章)

填报《福州市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

医保单位档案录入(三人及以上需要医保单位档案录入,用txt格式拷到u盘给医保中心)

到领卡制卡窗口交钱,20天后领卡

医保减员填报《福州市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需要公司盖章、签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离职证明(需要公司盖章、签字)

第四篇:成都社保医保制度

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基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9〕118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基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政府令第154号)和市政府《成都市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7]40号文)的规定,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制定以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基金预算

基金预算编制。每年初,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根据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收和清欠目标任务,结合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情况,综合考虑当年增减变化因素,编制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经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二、市级统筹基金征收、支付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分级征收,并逐步过渡到市级统一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市和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分级支付方式,并逐步过渡到市级统一支付。

(一)市级统筹基金征收

市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城镇职工基本基金征收目标任务,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计划,并组织基金征收工作,征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

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月征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填制《成都市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解缴清单》(见附件1),全额划转到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市社保局分别在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划转成都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市级统筹基金划拨

市级统筹基金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按季结算,年终清算的结算方式。市本级和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应在每季初,根据上季度的支出情况,编制下季度的《成都市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计划结算表》(见附件2),在5日前报市医保局审核后,由市医保局编制《成都市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计划结算汇总表》(附件3)后交市社保局。市社保局在季末20日前,向市财政局申请用款。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划拨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根据审核后的支出计划,将资金拨付到区(市)县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年终,区(市)县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向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报送《成都市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年终清算表》(附件4)进行清算。

(三)医疗待遇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在全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未全面升级前,暂由市和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按现行方式进行结算,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个人垫支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账户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全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统筹基金结算。参保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应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向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保局负责结算;其余定点医疗机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发生的成都市范围以外或个人垫支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2.个人账户结算。个人账户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先行记账,再行结算的支付方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属于个人账户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其

中: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定点零售药店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保局负责结算,其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工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时结算和支付。

三、积累基金和超收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积累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市级统筹前区(市)县积累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余额,自市级统筹之日起归属市级统筹基金,暂留存区(市)县按“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的方式代为管理,由所在区(市)县纳入市财政2007年批复认定的“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使用和管理。

1、每年1季度,市社保局对上区(市)县基金征收、扩面、清欠等目标考核指标进行审核,市医保局对上区(市)县按参保人参保关系所属支付结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审核,由市社保局进行结算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相关考核指标审定后,确认、核定区(市)县当期医疗统筹基金出现的收支缺口金额以及市和区(市)县承担的比例。

(1)医疗个人账户基金当期出现的收支缺口,由区(市)县积累基金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全额弥补。

(2)当期完成基金征收任务但医疗统筹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由市级统筹基金(统筹基金部分)和区(市)县留存积累基金(统筹基金部分)各承担50%,;留存积累基金(统筹基金部分)不足弥补缺口部分,由市级统筹基金全额承担。

(3)当期未完成基金征收任务、医疗统筹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由区(市)县留存积累基金(统筹基金部分)承担60%,同级政府承担40%;留存积累基金(统筹基金部分)不足弥补收支缺口部分,由市级统筹基金(统筹基金部分)和区(市)县政府各承担50%。

未按规定弥补缺口资金的,由市财政通过财政预算扣收。

(4)当期没有完成基金征收任务,但医疗统筹基金收支无缺口的,给予目标减分或通报批评。

3、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确认、核定的区(市)县当期医疗统筹基金收支缺口金额以及市和区(市)县承担的比例进行结算。

4、区(市)县留存的积累基金对当期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的弥补,应根据市劳动保障

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确定的金额,通过市财政局批复认定区(市)县开设的“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向“成都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转资金。

市级统筹基金对当年医疗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的弥补,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确定的金额,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向市财政局批复认定区(市)县开设的“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 划转资金。

(二)超收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区(市)县完成当期基金征收目标任务并超收,医疗统筹基金收支无缺口的,其超收基金(统筹基金部分)的30%返区(市)县,作为留存积累基金。

1、每年一季度,市社保局对上一年区(市)县扩面、基金征收、清欠等目标考核指标进行审核、汇总,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相关指标审定后,确认、核定区(市)县当期超收基金(统筹基金部分)金额。

3、市社保局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核定的区(市)县当期超收基金(统筹基金部分)金额,按超收部分的30%返区(市)县留存。

4、当期基金超收的返还留存,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确定的金额,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向市财政局批复认定区(市)县开设的“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划转资金。

四、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收入户、支出户管理。

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应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所有收入纳入已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五险合一收入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支出户应与五险合一收入账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设立。

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暂存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出退回款项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户除向市社保局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年末无余额。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接收市级基金支出户拨入的基金,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和银行代发失败退回款项。支出户除接收市级基金支出户拨付的基金、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和银行代发失败退回款项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二)积累基金账户管理

1、区(市)县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应将统筹前经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和市医保局核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余额全额划转原已开设的“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并在“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下按险种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分别计息。

2、纳入“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只能办理账户“一对一”的资金划转业务,即只能将“社会保障积累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划转到成都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应依据成都市财政局的资金划转文件或资金划转通知单,办理资金划转业务。

3、区(市)县财政部门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结算“积累基金财政专户”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资金活期、定期存款利息。对活期存款部分,应按照《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险[1999]53号)文件规定,结算利息;对定期存款部分,除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外,还应依据“成都市各区(市)县积累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核准单”,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资金定期存款业务。

(三)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之间要建立经常性的对账制度,定期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抽调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管理和划转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基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四)建立市级统筹基金支付备用金

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根据区(市)县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据,按月平均支付额3个月的标准核定基本医疗保险备用金,报经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批后,从区(市)县历年积累的基金(统筹基金部分)结余中划转到同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五)基金会计核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市本级与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仍然实行分级核算,核算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川财会发[1999]58号)执行。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上划的基金和市上下拨的基金,通过“下级上解收入”、“上级下拨收入”、“上解上级支出”、“下拨下级支出”科目核算。

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向市上上划基金收入时,借记“上解上级支出”贷记“收入户存款”。收到市上划拨的基金时,借记“支出户存款”,贷记“上级下拨收入”。

本通知从二OO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第五篇:领取社保医保卡通知

通知

下面的8位员工请尽快到行政办领取社保卡和医保卡。

郭兴明、李祥生、许正军、许振振、代俊兵、谢华彬、安骠、 肖山

下面的10位及其他未办理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员工如需重新办理请尽快到行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到时需:

一、 带本人身份证

二、 交24元手续费

三、 没交过照片的需交2张一寸照片

安和叶、练光斌、张东合、景平万、万千红、亢晓利、杨勇、 李德正、方贵平、李治闯

特此通知

宁波美琪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办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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