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

2022-05-08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各行各业都有了广泛的应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随之产生。虽然金融业在互联网的帮助下有了飞速进步,然而由于部分金融机构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互联网金融中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防范,以解决不必要的损失。

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 篇1:

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思考

摘要:現阶段,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当前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风险问题日益突出,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阻碍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加快构建健全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其次着重探讨了健全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行业 法律制度 完善 分析

引言: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风险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大量互联网金融法律保障工作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技术风险突出等等。因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现存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分析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爆发式发展趋势,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在经济增长的过程当中,互联网金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传统互联网金融配套法律制度逐渐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导致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法分子由于受到利益的趋势,钻了法律的空子,成立一系列不符合标准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而展开一些金融诈骗活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在社会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例如:近年来有多个P2P平台负责人公然携带巨款潜逃,造成了巨大损失。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由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无法实现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全面覆盖,进而导致了一系列风险问题的发生。

(二)互联网金融中技术风险的客观存在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凭借自身的多元化金融业务模式,依靠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能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网上金融服务,因而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追捧。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消费者在先进技术的支撑下,结合自身的消费能力以及金融风险承担能力,即可购买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但是,由于互联网具备虚拟化、开放化的特征,因此其风险性也就更高,因而对于互联网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虽然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的网银系统、操作环境监测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方面的投入与建设力度,并严格要求安全环境,但是却依然时常会出现用户账号密码泄露、被盗取等一系列的现象。和传统商业银行相比较而言,互联网金融机构并不具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再加上资金不充足,也就更无法有效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事件频频发生,如果该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久而久之就会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愈发混乱。虽然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商家在交易之前均会承诺保障客户资金交易安全,但是一旦发生交易风险并引发诉讼的情况下,由于诉讼时间较长,再加上诉讼程序较为繁琐,往往会给金融消费者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方面的损失,严重的会导致血本无归。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健全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对策探讨

(一)对互联网的基础立法进行制定,保障公共信息的公开和互联互通

数据信息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前提,但是近年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但是当前对于信息的获取却并不便利,并且信息质量亟待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的促进互联网金融的法治化发展,要在现有法律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有效整合互联网法律规章制度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而构建切实可行的互联网基本法,以便更好的保障信息的开放性以及互联网的共享性,制定完善的信息资源公开机制,确保公众能够及时的获取到所需要的信息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的智能化、数据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审核机制的完善,建立审批责任终身制

要以法律责任为准绳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整个过程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要认真做好细化审核工作。在项目评审前,必须要对评审专家名单进行严格的保密,然后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要求展开评审工作,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认书,对所提交的补充材料、现场项目进行全面认真的核实,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后,要及时的公布专家名单及审核结果,认真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此同时,要充分结合审核实名制和责任终身制等制度,充分保障项目审核质量,有效避免劣质项目、虚构项目的出现。此外,在项目审批的过程当中,要尽可能的降低资产外流率,降低“灰犀牛”在金融业发展中所造成的影响,实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首先要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披露透明度。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结合实际需求及时制定并出台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明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内容、财务信息、服务、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内容的披露工作,避免影响到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不能出现一些欺诈行为。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业要将重点做好技术研发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密码技术、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以及身份鉴别技术等等,以便于更有力的保障消费者资金及信息安全。除此之外,要贯彻落实责任机制,针对用户信息资料泄露的问题,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并进行严厉的惩处,在必要的情况下,应限制取消金融企业经营资格。在触犯法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纠纷频发的背景下,要加快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制度,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针对所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时进行调解,并成立以工商行政部门带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消费人员维权机构,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旦发生金融纠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能够及时的展开调解与救济。各个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以便于实现对各项问题的及时有效处理。

(四)加强对征信评价以及应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当前我国征信评价信息面狭窄,无法准确有效的反映个人诚信状况。这也就导致互联网交易的时候极易引发一系列的交易风险问题,给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损失。基于此,为了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必须要全面评价融资人员及担保人员的诚信状况,并将其公共服务状况、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纳入到征信评价体系当中,以便于更好的保障互联网金融陌生人之间的交易,降低风险问题的发生几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所呈现出的风险问题日益明显。针对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保障工作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做好上述四个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提升监管水平,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旭辉.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9.

[2]李树文.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6.

[3]张媛媛.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8.

[4]陆岷峰,周军煜.数字化小微金融发展战略研究[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2):127-134.

[5]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4):87-97.

[6]顾肖荣,陈玲.试论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和程序的基本法律问题[J].政治与法律,2012(06):90-98.

作者:王凡

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 篇2:

浅谈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各行各业都有了广泛的应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随之产生。虽然金融业在互联网的帮助下有了飞速进步,然而由于部分金融机构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互联网金融中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防范,以解决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法律;防范

一、互联网金融的类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依靠自身便捷且收益丰厚的优势受到了广大理财投资者的喜爱,并且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的类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互联网金融有支付类结算。支付类结算又可以分为第三方平台和依托类支付结算平台。第三方平台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结合,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结算业务。通常我们所使用的支付宝与微信支付等等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而依托类支付结算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所不同,它可以在网站上为用户提供购物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功能。目前为止,互联网支付结算平台不仅能够提供人民币服务,一部分的外币也可以实现跨网络支付。[1]

此外,我们所熟知的金融行业的业务通常有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是一种在网上融资的行为,借贷双方自行商定贷款利率,贷款数额和贷款期限并没有第三方介入,也没有担保机构,而众筹融资平台通常会有第三方的标准作为基准,对融资方的个人信息和信用价值进行评估,在融资方的信用等级合格的前提下才会允许其借款。

不仅如此,投资理财类金融也是其中的一大类型。这种金融模式可以通过互联网让消费者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我们生活中较常见的理财产品有基金,保险等等,都可以通过投资理财类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的结合,在网络上以更加便捷的方式进行交易。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互联网理财平台的投资限额和投资期限并没有进行强制规定,他灵活提取收益保障的方法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宣传之下,受到了广大投资理财者的支持,与此同时,他们也有门槛较低,存取便捷,收益丰厚的特点,在金融市场上占据了很大的地位。但是由于立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发展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可分为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和行政法律风险。

(一)刑事法律风险

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网络借贷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便捷而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也逐渐显露。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在缺乏有关部门的合理监管下才发生的,究其根本,是由于互联网金融能够使其获得巨额的利息,从而产生了违法的心理。通过有关部门的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有些平台和个人在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就进行了高额的资金交易;其次,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递虚假信息,从中谋取暴利;第三,有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向投资者承诺回报却并没有兑现;最后,有一部分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分析,从而导致上当受骗。

上述的刑事犯罪行为主要是存在于网络借贷平台,很多平台目前存在大量的携款逃跑现象,在我国刑法中对这一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企业不允许自行发行股票和债券。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指出,基金的直销单位并不能够承诺自身产品的无风险,然而很多企业和公司借此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也是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不但如此,一些互联网企业没有对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同时也无法保证网络的绝对安全,一些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遭到泄露。[2]

(二)民事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除了有刑事法律风险之外,还存在一些民事法律风险,这通常是由于无法按时向投资者返还利息而产生的民事诉讼行为。除此之外,借贷双方所确定的利率也可能存在过高的现象,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数据统计显示,目前网络借贷平台的收益率有很大一部分都超出了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借贷收益率。一旦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贷款的四倍,就会对其进行法律惩戒。然而,金融机构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返还利息,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权,向融资网站进行索赔。不但如此,如果一些网络平台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散布出去,这也违反了我国法律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需要互联网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交易都有数据的形式进行记录,然而电子的数据很容易遭到黑客的破坏或者删除。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信息的监管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也有待考察,因此互联网开放的特征时的很多黑客趁机谋私,从而引起投资者对互联网企业整体的诉讼。

(三)行政法律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飞速发展,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制度却并没有随之而完善。因此,互联网金融中通常所使用的虚拟货币以及网络电子交易信息在管治上存在著很多困难。目前,我国互联网,那金融在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限制下对货币的类型进行了约束,然而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还有待加强,如果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并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难免会带来一些经济损失,也会使互联网金融存在无法避免的行政法律风险。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有效对策

(一)实行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主要是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就是不同的银行负责监督互联网金融的不同部分,这样可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每个部分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并且一些问题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解决。然而,每个部门的监管标准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也会导致监管主体不明确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效果。因此,在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督的过程中,应当实行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互联网金融机构被强制要求信息披露,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以完善监督的措施。一些对市场的影响力较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督部门应当督促其办理业务许可证,并且对其融资的平台和运营操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在互联网金融秩序稳定之后,可以适当的扩大互联网金融的规模。

(二)推行互联网金融征信制度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不断颁布相关条例,以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于支付平台的监督尤为明显。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在运行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其支付机构的重视程度,并且要更加完善征信制度,来获取更加真实的信息和数据。除此之外,还应当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融资平台和支付平台建立更加完备的信息数据库,已确定有关机构的信用等级,避免因为信用等级过低而产生的违约现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但如此,银行和互联网之间应当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让银行作为第三方对大额的资金进行保管,并且尽量防止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互联网金融的管理部门应当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中可疑或者复杂的交易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便利做出违法的行为。[3]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规则

要想最大限度的减少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政府需要加强干预,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也应当注重监管准则的设立。目前为止,我国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出台了一部分的法律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法律的要求,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解读,并且自行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督委员会,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并且加以完善,同时合理地经营和防范风险并对消费者的信息以及合法权益加以保护,在此基础上,政府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建立更加合理的监督制度,来维持互联网金融的良好运营,为其营造和谐的竞争环境。除此之外,政府还鼓励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发挥其一定的职能作用,维护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的权益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存在过多大额资金的流通现象,这都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的活动过程中,对于大额的资金流通,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以保证信息的充分安全性。對于一些危害投资者合法行为的现象,有关部门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尽量挽回消费者的损失,维持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

四、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之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并且督促互联网金融内部对自身的内部监管做出完善,同时应当建立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参考文献】

[1]翁英超.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研究[J].福建法学,2015(02):10-14.

[2]钱寅,李航宇.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分析[J].法制博览,2017(32):185-186.

[3]宋新元.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分析[J].祖国,2017(2):139-139.

作者:周吉

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 篇3:

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融合程度逐渐加深。但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法律监管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与不足,因此本文将对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中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促进互联网金融获得持续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概述

第一,支付结算模式。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支付结算软件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百度钱包等。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逐渐完善,支付场景也更加活跃。截止到2017年,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与分析,得出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超过了10万亿,可见增长速度之快。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是导致第三方支付出现的主要原因,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增强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第二,网络借贷模式。网络借贷中包含P2P与众筹,尤其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其可以对传统金融市场的遗漏进行弥补,将金融更加民主化、自由化。众筹可从字面意思进行解释,即广大群众进行资金的筹集,如“天使汇”等众筹平台,已经超过10万人注册,30000多家企业进行登记.300多个项目的融资数量超过了30亿元人民币。

二、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解析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在不断创新与发展,需要利用有效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例如:互联网具备高效、快捷等特点,经常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电子合同取证难等问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责任、互联网金融资金管理、收费等方面还存在较多漏洞与不足。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极快,但相关监管法律的更新速度较慢,导致出现相关法律法规不全面的问题,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获取不法收益等情况。

(二)现行法律監管体系监管界限模糊

在目前我国采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中,没有将各个监管机构、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互联网还具备混业经营的特点,金融产品会由多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导致法律监管工作开展顺序混乱,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求。在目前采用的互联网金融分业法律监管中,在互联网金融各项业务以及产品的实际才做中,无法正确区分各个机构与业务的类型,没有对互联网金融形成高效的整治体系,甚至还会出现不同监管机构、监管部门由于监管规范等因素导致监管工作冲突。分业监管导致监管机构界限不明晰,引发各监管机构、部门监管不到位,甚至是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电子数据认证及金融主体身份模糊

1.电子证据缺乏法律与技术保障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将电子数据加入法律规定中,但目前没有针对电子数据的收集、认证制定有效法律。部分传统证据的法律规则与电子数据不相符,导致电子数据的认证效率低下。

2.互联网金融主体身份模糊

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都需要用户进行用户注册操作,因经常会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导致大量用户在注册时会提供假信息,部分企业为了增强自身利益,也没有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审核与保护,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主体身份模糊。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补充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漏洞。为了使互联网金融更加规范与标准,目前我国采用的互联网金融相关立法较为滞后,也没有明确互联网金融主体,各个金融模式的业务边界较为模糊,因此需要加强对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增强电子合同等相关电子数据的实效性,才能补充立法方面的漏洞,要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制定针对性、前瞻性更强的相关法律,例如:电子交易法律、电子商务安全信息保护法律等。在现有的法律中,如果不能包含互联网金融特点或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对其进行修改与完善。与此同时,在现有的法律监管制度中如果没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方面,也应及时进行补充。在互联网金融实际运行时,需要使用相关技术例如数据信息的保护、身份信息验证、密钥管理等,这些技术也应遵循相关规定与标准。第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法律漏洞,例如:网络借贷、众筹等。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其准确定位,也没有使用统一的监管原则,导致监管主体都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违法行为,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非法集资、诈骗等。为了解决相应问题,应借鉴国外有效的法律监管办法与经验,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实际特点制定更加完善、高效的法律法规。

(二)构建完善、多层次法律监管制度

第一,对资金严格管理。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也没有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与作用充分发挥,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弥补传统金融诸多不足方面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尤其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与漏洞,需要高度重视,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增强监管水平,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获得进一步的稳定发展。为了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充分发挥,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创新与发展环境,不能设立过高的门槛,避免对市场的积极性造成影响,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鼓励,对内部的风险严格防控,制定相关标准,监管部门应监督互联网金融做好金融创新并实施严格监管。另外,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资金隔离进行严格控制,例如:在2013年发生的福翔创投事件,仅上线三天就携款潜逃。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增强互联网金融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不同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现状,制定相应的法律分级监管制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第二,成立专门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产品数量与规模逐年增加,部分企业将原本不相干的产品进行整合,对法律监管造成了不良影响,证监会、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对这种混业经营问题很是头疼。基于这种情况,需要将互联网法律监管的架构进行改革。可以采用集中监管模式,将各种法律监管资源进行整合,可以有效减少法律监管成本,还可以避免出现监管效率低下等问题。另外为了增强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力度,应加强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力度,协调各个监管部门,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对监管信息与资源调动,避免分业监管中存在的多种问题,减少监管矛盾。

(三)增强电子数据采信和保护水平

我国目前针对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无论是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还是票据法、担保法,这些法律都会存在互联网金融不适应的地方,因此需要扩大电子证据的法律法规范围。在我国的司法以及监管机构中,缺少计算机知识复合型人才,电子证据鉴定机构的数量也极少,为了增加电子证据的采信能力,司法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相关技术的水平与能力,增加复合型人才的数量,促进监管方式获得转变。另外,还应增设电子数据鉴定机构,增强电子证据的采信功能,在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时,需要将鉴定程序公开,从而对鉴定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保障。

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中存在的主体模糊的问题,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消费者追求更加便捷、高效的用户操作体验,互联网企业为了增强自身获得的效益、增加客户数量,经常会出现不審核用户信息的问题,为了增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监管力度,监管部门需要督促企业增强信息审查力度。对于盗取用户隐私信息、贩卖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在电子证据立法中还存在较多不足,应将其中的不足之处尽快完善,尤其是立法中关于电子证据使用范围的不明确的相关条文应作出明确解释,解决电子证据原件认证难等相关问题,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潮流。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

首先,需要构建完善的征信法律体系,对于互联网征信平台的各种行为我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将互联网金融模式作为基础,将经营形式进行创新、明确规定各项违规处罚条例,基于国家立法层面收集相关信息增强使用范围,严惩当事人的违法收集信息等相关违法行为。其次,应将互联网金融信息加入央行征信系统当中,为信贷机构提供信贷信息,通过对央行征信系统信息的合理利用,可减少互联网金融的成本。互联网金融还应该构建自身的征信系统平台,可借鉴国外完善的借贷业务征信评分机制,可有效降低各类金融风险。还应构建全国范围的征信体系,通过引进第三方个人征信系统的方式,可以有效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使信贷违约惩罚机制逐渐完善,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保驾护航。

四、结语

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与互联网之间的融合速度日益增快,衍生出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不对互联网金融实施高效的法律监管,将会对人们的财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也会使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秩序混乱。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改进与完善,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求,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各个监管部门、机构之间形成良好沟通,加强监管力度与水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经济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进一步获得发展,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1]闫晓琴.P2P网络借贷的法律规制[D].兰州大学.2016.

[2]徐月.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东南大学.2016.

作者:邵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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