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集体荣誉

2022-08-16

第一篇:怎样维护集体荣誉

维护军队荣誉

维护军队荣誉,做遵规守纪军人

祖国、军队的荣誉高于一切。荣誉不是门第、权势和财产,而是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所建立的功勋。对革命军人来所说,“军队”两字个沉甸甸的大字,意重千钧。军队的荣誉,集中体现了我们每个军人的荣誉。没有军队的荣誉和尊严,也就没有我们个人的荣誉和尊严。因此,每一个珍重荣誉的军人,必须把祖国、军队的荣誉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无论平时还是战时,无论集体行动还是单独行动,无论与国内人员交往还是与外国人接触,都应把个人的荣誉与祖国的尊严紧紧连在一起,自觉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这是革命军人荣誉的最高标准。

一、 遵规守纪是军人的基本要求

军人遵守和维护纪律,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需要,也是我们革命军人的光荣义务和职责。

第一,保持高度的纪律观念。即将退伍的同志很快从一名军人到一名普通青年的转变,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要保持高度的纪律观念。因为,你们没有到地方民政局报到之前,仍然是部队的战士,仍然要遵守部队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愧党和军队的培养。

第二,正确认识自由和纪律的关系。纪律和自由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侧面,他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而我们不应当片面的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军队和社会中,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我们享受自由的权利就要遵守纪律,谁不想遵守纪律,谁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是好比火车在轨道上可以自由奔驰,轮船在航线上可以自由航行,而一旦脱离轨道和航线,火车和轮船就会失去行动的自由,造成车翻船沉的悲剧。我们军人时刻都有可能上战场,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保证夺取胜利。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纪律和自由的关系,坚决抵制和克服无组织无纪律现象,自觉的严守部队的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三,养成尊规守纪的良好习惯。高度的组织纪律性,靠平时的点滴养成。做尊规守纪的人,要从日常小事做起,我们部队抓日常养成,穿衣带帽等生活细节都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不能凭空制定出来的,是部队长期总结出来的。我们平时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形成习惯,养成高度的纪律性。在部队是一名优秀士兵,回到地方做一名合格的公民。高度的纪律性不能偶然产生的,而是长期锻炼自觉养成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平时不注意学习,作风松散,不听招呼,纪律观念淡薄,不管在部队还是在社会迟早都会被淘汰。因此,我们要把在部队养成尊规守纪的良好习惯带到社会去,做到在部队和社会一个样尊规守纪,维护军队文明威武之师,军人的良好形象。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如果我们每个同志不相信,碰撞部队的纪律,那就会受到纪律的制裁,吃亏还是自己。

二、 遵规守纪是军人适应现代文明的重要条件

现在社会上都在讲科学、讲文明、讲纪律,只要社会上每个公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兴旺发达。

1、现代文明必须讲纪律

1、 军队有条令条例,约束我们的行动。

我们每个军人能遵规守纪就能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社会上的单位和集体都有自己的规定,各级能按规定办事,就能促进效益。如果我们连队有一个不遵规守纪会直接影响连队的全面建设,影响连队年终双争评比,一定会受到单位领导和同志的批评。军人走出社会,并不是就没有纪律、每人管,就可以放纵自由,一旦做出违背社会公德的事,肯定会受到别人的谴责。我们即将退伍的战友们,如果能把部队遵规守纪的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好,会到地方一定会受到欢迎的。地方很多单位缺乏德才兼备的人,我们在部队经过长期的锻炼和培养,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和较高的思想觉悟,找工作又比地方同龄人容易。

2、军人只有遵守纪律才能适应未来的挑战

在每年老兵退伍的时候,地方有很多企业、厂矿到部队招聘退伍兵,这可以充分证明军队需要人才,社会也需要人才,军队需要遵规守纪的人社会上也一样。社会上很多发家致富的老板、政府部门领导很多是部队转业、退伍的军人,这可以看出军人在社会上的优势。如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宁,曾经当过兵,海南汽车总公司经理是我们团的退伍兵,前天跟我们做报告的同志是我们团近年退伍的在战士,他们的成功经验你们也听了,因为他们有较强素质和纪律观念。虽然我们当兵是来尽义务的保家卫国的,从中也学到了为人处事,怎样做人,怎样遵守纪律,当过兵的人就是不一样。有人认为当兵浪费青春年华,失去赚钱的机会,我认为只有我们学到的本领,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干活,得到肯定会比失去多。赚钱一生中机会多的是,当兵一生中只有一次。当兵虽然受尽苦和累但是为以后的工作学习创造一个良好条件和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要遵规守纪适应现代文明,适应未来生活的挑战。

三、 遵规守纪是军人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成功的不竭动力

1、 纪律是事业成功的基础

部队是一所大学校,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地方,很多人在这所大学校里锻炼成了英雄,各行各业的能手,发财致富的领路人。有些同志认为没有用,在部队当兵两年,学不到东西,学不技术,学不到知识,真后悔。现在我们在部队,是体现不出来的,而走到社会,在工作中,才能真正体会到当兵的好处,想起在部队时,无形之中学到社

会上学不到的东西,别人不懂干的事自己能干好,因为当过兵的人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具有勇敢顽强勤奋拼博的精神。成功的机会总比别人多,干什么都不会比别人差,听到表扬的多,批评的少。很多单位使用人的时候退伍军人总是优先考虑,并且给了很多优惠政策。部队的锻炼给我们人生道路上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中遵规守纪是军人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事业成功的不竭动力。

2、 保持军人本色,才能更好铸造辉煌。

同志们!再过两天你们就脱下军装,告别熟悉的营房和朝夕相处的战友,回到家乡参加地方的建设,家乡的父老乡亲们期待你们的归来,亲朋好友们盼望你们的归来,你们在部队学到了本领,不但为国防事业做奉献,而且在未来为家乡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事业上再铸辉煌。一路上要象雷锋同志一样做好事,为人民服务,维护我们军队的荣誉,自觉做好遵规守纪的模范。

最后,祝战友们一路顺风、旅途愉快,早日实现你们的理想愿望,并向你们的家人问好!

第二篇:怎样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民族团结的主要范围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查看更多与本文《名著读后感》相关的文章。

第三篇:怎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现实社会中,学生相对于学校和教师而言,处在弱势地位。他们是因为年龄和相关的生理因素、自主能力,以及在学校中所处的地位而成为相对弱势群体。6-24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是个体生理、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尚有一定的依赖性而没有完全独立,是正在发育成长过程中的年轻人。他们正处于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其核心任务是获得最主要的社会资格与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身心的发展、社会道德规范与意识的养成,还是知识与技能的获得,都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支持,需要给予特殊的关心照顾、社会保护和福利服务。鉴于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以及他们在学校教育中所处的地位,无论在何种状况下,是否能得到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他们需要特殊的保护。

1.提高教育管理者及教师的法律素质

为从根本上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必须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学法知法,提高教师对学生权益保障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使教师明确学生所享有的权利,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教师资格考试应增加教育法规方面的内容。组织在职教师系统学习与学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知识。

2.树立民主的师生观

教师的潜意识中,“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传统的师生观还根深蒂固。在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中,教师往往居高临下,具有绝对权威,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学生只能尊重和服从。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教育者很难把受教育者当作平等主体加以对待,在学生管理中也就容易出现“家长”式作风,教师对学生什么都管,进而造成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和侵害。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作为当代教师,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彻底摈弃陈腐落后的师生观,树立师生平等观念,尊重学生,充分认识到在人格尊严上师生之间是平等主体,对作为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应给予加倍的呵护,认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和家庭应该培养他们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清楚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这对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是非常必要的。当今是日益“走向权利的时代”,只有学生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不断提高,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才能被有效遏止。

4.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

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学校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树立和强化法制精神,做到依法建章建制,保证校规的合法性。“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已被我国的司法实践所确认。也就是说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应当遵循法律优先原则和法治统一的原则,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必须与上位法的精神一致,不得与之矛盾,所有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这一原则,校规、校纪的制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四篇:怎样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

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1、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以及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教育。高度重视和防范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不良信息的传播。努力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以及“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2、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真心实意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群居地方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3、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区分矛盾性质,不把非民族性质的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是哪里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

4、 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水平,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5、在民族观上,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迄今为止,通过民族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我国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最多,少数民族因人口较少而被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我国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汉族和少数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共同享有平等的权利与相应的义务。

民族平等团结,既是创建新中国的重要历史基础,也是建设国家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政治保证。

6、在政治文明建设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新中国成立伊始,民族区域自治就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被作为一项国策规定下来,此后一直被载入我国宪法。

7、在物质文明建设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邓小平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内部的发展差距,着力帮助特困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边疆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8、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坚持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政策。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为了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9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将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得到进一步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

个人

(1)维护民族团结,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自觉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敢于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3)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

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1)树崇高理想,立报效祖国之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专业技能和本领; (3)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恪守道德,遵纪守法;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勇于面对挫折、困难和逆境,意志坚强,开拓进取;

(6)树立正确学习观念,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7)增强社会责任感,承担当代青年的历史使命,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8)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艰苦创业精神。

1、具有爱国意识、民族意识,热爱我们的祖国,以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为骄傲。祖国它很普通,普通到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无数次地提及;它也很神圣,神圣到每次提到都会感觉到一种荣耀、一种责任、一种无法割舍的情愫。每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激昂的国歌中缓缓升起,每一个人的心中难免都会被一种情愫触动。国是我的国,家是我的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当北京奥运会成为世人的经典,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当六十周年华诞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我们为自己是一名中华民族的儿女而自豪。

2、关心国家大事。民族的团结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强大,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关系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在校期间,我们不仅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也要关注国家大事,从西藏打砸事件,四川大地震,7.15事件到国庆庆典以阅兵仪式等等,增强爱国之心。

3、关心和了解各民族相关政策,搞好民族团结。

4、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了解并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各民族团结的前提,相互尊重,才能相互相处,进而一起共同努力共进。因此,我们大学生,应该多了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兄弟姐妹,促进民族的团结。

5、同破坏国家统

一、威胁国家公共安全的行为做坚决斗争,配合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从西藏的打砸烧伤事件到新疆7.15事件,我们知道有极少数的极端分子在安稳发展的时代,故意制造绝大多数人愤慨的破坏事件,因此,我们关注这些事件,并用自己的方式同这些行为作斗争,维护民族的团结。

6、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一定要自信面对未来。在这迅速变迁的世纪,一定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地完善自己,跟上时代的脚步。为民族的大团结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五篇:怎样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和政策等方面入手,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加大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力度。

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这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完整。由于权利界定是土地产权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权利人获得利益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及其相应的使用权、处置权,农民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随意征地侵权行为的发生,其合法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进行明确界定,承认农民集体与其他社会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现行土地承包法没有提供以承包权进行抵押的法律基础。允许抵押将能使农民更充分并有保障地享有土地权利,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应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同时,应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重新调整予以清晰和明确的限制,详细列出哪些是属于可以视为土地调整依据的“特殊情况”;设计和颁发统一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证书,将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条款;出台土地登记监管条例,建立农村土地登记系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即将出台之际,继续完善有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着手建立仲裁委员会。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登记办法》突出了对城镇和农村土地权利一视同仁的物权保护,明确规定了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应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建立流转档案,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从而促进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形成新的农业生产力。二是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给予优惠政策等方面,鼓励农户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方面,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转入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一是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与国外成熟做法不同的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判断标准,将国家的土地征用权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界定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的情况下,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应强化规划的作用,强化土地的管理和用途管制。二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从实践来看,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产值倍数的规定,个别甚至开始以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或接近于市场价格进行安置补偿。广东省有些地市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完全脱离了产值倍数做法,代之以土地区位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补偿费,而且不考虑原土地用途。应总结经验,采用市场机制,将征地价格与市场价格挂钩,按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保证土地征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三是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逐步建立完善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实践中往往由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进行谈判,决定征收及补偿等有关问题的做法,应完善协商机制,让农户选派代表直接参加谈判,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司法程序中,应将司法审查引入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在解决土地征收补偿争议时,应增加司法审查,引进法院这个独立的第三者进行公开审理,避免政府在此类问题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发生。

现阶段,农民在农村的权益主要是 三权 ,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指出,第一,要通过国土整治把基本农田数量保持住,让老百姓今后有可耕之地。第二,维护好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包括改变户籍制度、解决农民住房等问题。第三,解决就业问题,让农民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第四,做好社会保障。“如果能统筹地解决农民的户口、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季建业说。

对于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钱学明委员建议,除了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外,还应从三方面入手:征地前,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镇规划控制区内农民的正当住房需求,保障农民的生存发展权;征地中,要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如规划建设商业门面,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被征地农民;征地后,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职业培训,让他们掌握生存技能,实现就业,真正融入城市。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做一位幸福的教师下一篇:中药炮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