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论文

2022-04-15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是头等大事。要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本稳定好转,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什么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呢?顾名思义是指煤矿企业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在一个时期或更长时期内,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

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论文 篇1:

应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与挑战

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2013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了攻坚战的时间、目标、任务和责任。方案以“一个目标、九个规定动作、四个小组”为框架,对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具体的部署。

为了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宋元明。

记者(以下简称“记”):宋副局长您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是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该攻坚战9项规定动作的执行情况。

宋元明(以下简称“宋”):在全国范围内,目前正在大规模地开展一场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的攻坚战,就是从全国772个县里面选出50个县,进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攻坚,这些县是煤矿安全的“重灾区”。这50个县一共有2 789处煤矿,其中包括国有重点煤矿。

我先介绍一下攻坚战的9项规定动作的执行情况。

第一项就是对实际控制人再教育、再培训。实际控制人是指小煤矿的矿长、大煤矿的矿长以及小煤矿兼并重组后成立的新企业集团的董事长等,现在已经延伸到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培训。2014年7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亲自与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们进行了座谈。此外,在全国分4个片区已经对小煤矿的矿长进行了培训。

第二项是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就是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要进行自查或接受政府部门检查,看是不是符合“七条规定”的要求。如果不符合,就要“真停”。但是,一些煤矿很多时候是明停暗开,白天停工、晚上开工,所以要对其进行“真盯”,要求每个县对每一个煤矿安排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督煤矿是不是真正停产。现在这项工作在1 425处停产整顿煤矿得到了100%的落实。盯着停产的同时,还要进行“真改”,按照标准化或“七条规定”去整改。整改以后要“真验”,662处小煤矿的验收要由县长签字,市属煤矿要由市长签字,省属煤矿要由省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字。

第三项是关闭淘汰小煤矿。2014年,全国至少关闭800处小煤矿,力争关闭1 000处。小煤矿有3条出路,即:关闭(政府给补偿)、整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行脱胎换骨地改造)、停产(派人盯死)。

第四项是严格准入,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停止核准30万t/a以下煤矿,停止核准90万t/a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此外,还要重新核定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这项工作将于2014年底前完成。

第五项是普查治理水害。现在很多技术可以预测水害,要在“笨”办法的基础上找“巧”办法。

第六项是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全国的大煤矿基本上都建了瓦斯监控信息平台、安全监控信息平台,但建好了不一定能够用好,要在用好上做足文章。已经发生的事故显示,很多煤矿的瓦斯监控系统和调度系统还处于“分家”的状态。2004年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事故之后,国家出台相关法规要求瓦斯监控调度中心和生产调度中心要合并在一起,便于发现瓦斯超限等突出情况时进行调度指挥。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授予调度中心调度员井下撤人的权力。此前在调度员发现瓦斯超限甚至大面积瓦斯超限时,通常要先打电话询问井下作业岗位、生产调度中心等部门了解情况,而在询问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教训接二连三,比如,2004年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2009年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都是在询问期间发生的瓦斯爆炸。2014年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3·17”瓦斯爆炸事故也是在发现瓦斯超限18min之后没有及时撤人而导致4人因瓦斯爆炸死亡。用好瓦斯监控信息平台首先是要让瓦斯探头装在井下正确的位置,让这个信息平台变成矿长的“眼睛”。通过这一信息平台的应用,倒逼瓦斯治理。

第七项是机械化升级改造。煤矿的生产能力要和掘进能力与瓦斯抽采能力相配套。有开采条件的要加以改造,没开采条件的要坚决退出。此外,还要对机械化升级改造加强技术管理。

第八项是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从业人员(矿工)要持证上岗,生产矿井要配齐“五职矿长”,即: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

第九项是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行为。非法开采行为在新矿井比较突出,超层越界行为在小煤矿表现得特别突出。靠安全监管部门去查超层越界现象确实很难,大型煤矿的矿长要积极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土资源部门举报小煤矿的超层越界等非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举报,以便将其纳入“六打六治”行动中去。

记: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已经开展了约一年时间,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当前煤矿安全的总体形势如何?

宋:攻坚战的核心目标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与对照期相比较(2008至2012年1-8月份),死亡人数下降 63.9%。与2013年同期相比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4%、40%,较大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0%、20.3%。已经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这是历史上时间保持最长的记录。但是,需要引起警惕的是,央企和省属煤矿企业共发生事故17起,死亡53人(其中央企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占比分别为27%、36%。较大以上事故4起,死亡39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总量的50%、83%。

2014年,国有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4起,共死亡39人。具体情况为:“3·17”娄底冷水江市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瓦斯突出及爆炸事故,死亡4人;“5·25”六盘水市水城县贵州玉舍煤业有限公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6·3”重庆万盛经开区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2人;“7·23”郴州市嘉禾县湘煤集团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5人。

记:何为“三期叠加”?它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哪些机遇和挑战?安全监管在“三期叠加”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

宋:2013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2013年下半年经济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期叠加”的概念,即: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同时出现,即为“三期叠加”。目前,中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期。

“三期叠加”中的安全生产面临着两个机遇,即:总体上,换挡后的增速适度有利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最怕高速增长引发的煤炭供不应求,供应紧张程度和事故高发成正相关关系;结构调整有利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比如淘汰落后、升级改造、先进能力释放等。对高耗能产业的调整压缩,会降低对煤炭的需求。

“三期叠加”为安全生产带来了六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一降下来,立即显现出煤炭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导致亏损面扩大,亏损时间长了,必然影响安全投入。

二是老国企困难加大,队伍不稳,领导干部抓安全精力分散。

三是部分矿井停产减产,部分矿井严重超能力生产,大事故风险加大。

四是被关闭范围内的小煤矿实施“最后的疯狂采掘”导致事故风险更大,如2014年黑龙江省鸡西市安之顺煤矿“8·14”透水事故、2014年安徽省淮南市东方煤矿“8·19”瓦斯爆炸事故都属于这种情况。

五是小煤矿在兼并重组、升级改造中有诸多不适应,这些不适应对安全生产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比如技术不适应,综采、瓦斯抽采技术应用还不够熟练;心理不适应,对关闭的小煤矿舍不得,习惯巷道式的采煤方式;管理不适应,新整合主体责任人素质不高,新组建的企业还没有形成安全文化等。

六是政府安全监管在行政审批改革中也要适应,一些许可发证取消,并不表示监管职责减轻,相反要适应新形势,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更好地发挥政府安全监管作用。

那么,安全监管在“三期叠加”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呢?要把安全监管变成宏观调控的手段,在控制总量、严格准入、治超、煤炭脱困等方面发挥作用;要把安全监管变成结构调整的手段,在关闭小矿、机械化升级、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下功夫;要种好重点突破的“试验田”,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用“1+4”工作法在50个县搞重点突破,以此带动煤矿安全整体推进。

作者:宁丙文

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论文 篇2:

建立完善机制 严把采矿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是头等大事。要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本稳定好转,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什么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呢?顾名思义是指煤矿企业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在一个时期或更长时期内,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广泛开展普及安全意识 教育

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先从强化安全意识入手。煤矿企业要采用多形式、多阵地、多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在安全意识教育中,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六种教育: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典型案例、警钟长鸣”的宣传教育;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居安思危、反骄破满的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宣传教育;六是坚持不懈地抓好“狠抓三违、杜绝事故”的宣传教育。

二、完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做到奖惩分明

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并要把安全责任制汇编成册,发到员工手中。在此基础上,要分三个层次对管理干部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一个层次是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二个层次是对各级管理干部进行安全责任教育;第三个层次要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通过三个层次的安全责任教育,使他们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做到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煤矿企业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中,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对于矿(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安全责任的考核,由集团公司安监局、人事处、组织部负责;对于区队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各矿、厂、处安监科、人事科和组织部负责;对于班组长和安监员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各矿安监科和班组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于员工的安全责任考核,由基层区队负责。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进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视同仁、考核结果要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矿企业要搞好安全工作,离不开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为此,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落实安全责任的奖罚。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单位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连续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监督罚款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煤矿企业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要把板子打在应负責任的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身上,把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和帽子挂钩。在此基础上,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也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该罚款则罚款,该降级则降级,该开除则开除,该法办则法办。

三、落实十二字方针 ,建立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为了从根本上控制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即“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落实先抽后采是瓦斯防治的基础,在落实先抽后采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四个环节:1、组建专业抽放队伍,形成以本煤层抽放为主,预抽和卸压抽相结合,辅以其它抽放方式和结合抽放模式;2、认真制定瓦斯抽放方案;3、加强瓦斯抽放量的考核;4、落实奖罚制度。

落实监测监控是瓦斯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和规定,配备和配齐各种瓦斯监测监控装备,高突和高瓦斯矿井要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所有下井人员要按标准配备使用自救器,掘进工作面配备高效低耗的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使用大直径的风筒,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四项装备措施,健全和完善瓦斯防治装备和安全设施,该上的设备、仪器要配齐配足,对那些陈旧的、运转性能不稳定的系统和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改造更换,使通风、抽放和监测监控三大系统更加先进,更加现代,更加完备。在此基础上,要加强设备仪器的维护、检修,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管理水平,从而为彻底治理瓦斯灾害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在安全装备的投入上,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全部使用到安全装备上。

四、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安全整治体系

要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就要加大整治力度。在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紧紧抓住关闭整顿小煤矿和国有大矿瓦斯治理这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力度和国有大矿瓦斯治理力度。对于小煤矿的整治,一方面要继续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现象,严防小煤矿死灰复燃,规范煤炭开采和生产秩序;另一方面,要对照国家局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煤矿逐个进行审核,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就要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在规定期限内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并吊销有关证照。

五、科学评估,完善安全评估体系

安全评估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实践证明,推行安全评估不仅能够促进煤矿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而且能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整治效果。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搞好安全评估工作。煤矿企业都要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各类煤矿进行安全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要坚持从严、从细,认真对照评估细则,一项一项评估,一项一项打分,对于不合格的矿井,要采取停产整顿措施,经整顿后仍然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针对自评和评估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煤矿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我评估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王成勇

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论文 篇3:

严格落实规章 确保采矿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所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要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要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要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

煤矿安全具有系统性、伴随性等特点。事故发生在井下,但隐患可能在井上;事故发生在生产过程中,但祸根可能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种下;事故发生在煤矿,但根源可能在社会大系统中。因此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首先要明确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就是不仅要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作为煤矿企业干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基础,放到现场,通过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生命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使其不愿违章,也不敢违章;通过环境优化把危险度降最低。因此,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就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

煤矿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始终是生产领域中的头等大事。

煤矿事故多、伤亡大,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发生重特大事故都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直接涉及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甚至国家的形象,煤矿更受到具大的损害。事故给伤亡家属造成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给亲人带来的心理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安全——煤矿发展的主题。安全是煤矿企业的“天字号”工程,更是安全工作的大事。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何保证安全生产,让每一名职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课题。通过几起重特大灾害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的发生均是管理的细小工作落实不到位,“三违”查处不力所致。安全管理必须从小事抓起,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观,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安全管理必须从思想认识抓起。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是煤矿重心,效益是煤矿的中心,安全是煤矿的一切,没有安全就没有煤矿的一切。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如何,必须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但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要花费一定人力、物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经济上的损失。由此所见,安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在市场经濟条件下,企业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承担风险的管理体制中,必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革、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防止在安全工作中的思想松、管理松、纪律松的问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的原则,坚持安全工作只能强不能削弱的原则。防止安全水平的下降,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煤矿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确保煤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要对安全工作制定规划、提出要求、做出计划、下达指令,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经验交流。

在很多资料中可以看到,由于我国煤矿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常受到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加之技术装备水平比较落后,职工队伍素质不高,安全管理薄弱。在全国工矿企业中,煤矿仍是发生事故数和伤亡人数最多的行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要树立安全荣辱观,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高度。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井各项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让职工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

“有安全意识的人重视安全,有安全技能的人做到安全,有安全责任的人管好安全”是煤矿企业必须具备的三种人。目前,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就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作出相关通知。本专业人才经国家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合格后,毕业生到煤矿企业实习阶段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重视安全、做到安全、管好安全,牢记“生命源于安全,事故源于违章”。只有这样,煤矿企业才能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国家才能国泰民安。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煤矿的安全状况极为重视,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就曾多次对职工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煤矿安全工作作出指示。随着煤炭工业的继续发展,全国建立了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颁发了《煤矿安全规程》等一系列法规。半个世纪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全国煤炭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煤矿企业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摸索和积累了一整套安全工作经验,安全监督和安全检查,对煤矿安全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煤矿安全状况逐渐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原煤炭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加强科技进步,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开展“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监督检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煤矿安全生产的实践证明,凡是领导干部重视安全管理,支持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安全检查的作用发挥得就好,效果就明显,矿井安全状况就好。

因此,实施强有力的安全检查是搞好煤矿安全的得力措施。

(作者单位:鸡西矿业集团平岗煤矿)

作者:庞贵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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