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客体的分类控制

2022-09-05

第一篇:管理客体的分类控制

商标权客体的分类是什么

商标权客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出处的标志,它能把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区别开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志。这里所说的服务,指的是无形的服务,如广告业、保险业、银行业、不动产业、运输业、音像出租业、餐馆等行业提供的服务。服务并非仅限于营利性的服务,也包括非营利性的服务,例如,医院和学校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

服务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始于199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由于服务商标在性质上与商品商标非常接近,基本适用于同样的标准,因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有时候通过非常简短的修订就能引入现行商标法中。实际上,我国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除了在第四条增加第二款外,仅通过第三款的一句简短说明,就使服务商标的保护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第三款的内容是:“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1)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注册人不仅自己不使用,而且还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我国没有建立这种制度。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如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 证明商标的特点是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手续的他人使用。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22号令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而且不得转让。

3、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法律地位的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不同,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末注册商标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论其注册与否,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比,往往可以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特殊保护,而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且还可以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全类商品上以及禁止企业名称侵权方面获得特殊保护。

4、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和味觉商标(气味商标)。

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划分方法。我国现阶段不受理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的注册申请。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两种,我国仅受理平面商标的注册申请,立体商标尚未予以注册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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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分类

列车运行控制(简称列控)系统是将先进的控制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与铁路信号技术溶为一体的行车指挥、控制、管理自动化系统。它是现代铁路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核心,也是标志一个国家轨道交通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各国铁路由于历史、传统术语、指示和原文意义不同等原因,对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的名称划分也不尽相同,列车超速防护系统(ATP)与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ATC)并没有严格的划分,在城市轨道交通的信号系统ATC系统中包括列车自动防护ATP、列车自动监督ATS和列车自动驾驶ATO。

在列控系统研究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较长发展历史,比较成功的列控系统有:日本新干线ATC系统,法国TGV铁路和韩国高速铁路的TVM300及TVM430系统,德国及西班牙铁路采用的LZB系统,及瑞典铁路的EBICA900系统等。这些列车控制系统都结合本国的特点、具有本身差别的技术前提和顺应规模,因此,列控系统可以分成许多类型。

如按照地车信息传道输送方式分类:一种为持续式列控系统,其车载设备可持续接收到地面列控设备的车-地通信信息,是列控技术应用及发展的主流。如:德国LZB系统、法国TVM系统、日本数码ATC系统。采用持续式列车速度控制的日本新干线列车追踪距离为5min(分 min),法国TGV北部线区间能力甚或达到3min(分 min)。

另一种为点式列控系统,其接收地面信息不持续,但对列车运行与司机把持的监视其实不间断,因此也有较好的安全防护效能。如:瑞典EBICAB系统。

还有一种为点连着式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其轨道电路完成列车占用检测及完整性查抄,持续向列车传送控制信息。点点连着式信息设备传道输送定位信息、进路参数、路线参数、限速和停车信息。如:我国CTCS2级。

如按控制模式分为阶梯控制方式和曲线速率控制方式两类。其中阶梯速度控制方式,又分有出口速率查抄方式如:法国TVM300系统;有进口速率查抄方式如日本新干线传统ATC系统。

而按照速度-距离模式曲线控制模式,如:德国LZB系统,日本新干线数码ATC系统

如按照闭塞方式分:有固定闭塞、移动闭塞。 如按照功效、人机分工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化程度分: 一有列车运行控制(Automatic Train Stop略称ATS)系统;ATS是一种只在停车信号(红灯)前实施列车速度控制的装备,是

在非速差式信号系统下的产品,归属列车速度控制的低级阶段。国外多种ATS系统补充了简略的速率监视功效,这种系统设备简单,历史悠长,在我国及世界各国铁路直到现在广泛采用。

二有列车超速防护(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略称ATP)系统;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可对列车运行速度进行实时监督,当列车运行速度超过最大允许速度时,自动控制列车实施常用全制动或紧急制动,使列车停在显示禁止信号的信号机或停车标前方。ATP系统的车载设备以仪表或数字指示方式(车内信号方式)向司机给出列车最大允许速度、目标距离和目标速度等信息,司机只要按允许速度操纵机车,就能可靠保证列车安全运行,不冒进信号。通俗地说,一般ATP系统不包含列车的自动加速和自动减速,只是起到超速防护的目的,在国内也将ATP系统叫成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ATP是根据速差式信号系统的建立而产生的,列车正常运行由司机控制,只在司机疏忽或失去控制能力且列车浮现超速时设备才发生效力,并以最大经常使用制动或紧急制动方式,强迫列车减速或停车。当列车速度已降至或到达限速要求,由司机鉴定和操作制动缓解。系统要求符合故障-安全原则。这是一种以人(司机)控为主的列车运行安全系统,在欧洲高速铁路上遍及采用。 三有列车运行控制(Automatic Train Control略称ATC)系统;铁路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ATC)可根据行车指挥命令、线路参数、列车参数等实时监督列车运行速度,通过控制列车多级常用制动,自动降低列车运行速度,保证行车安全。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是比列车超速防护系统高一级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它可替代司机的部分操作。通俗地说,铁路的ATC系统可以包含列车的自动减速,该系统在日本应用较为广泛,这种控制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司机的劳动强度,并且能够提高运输效率,不会因为司机的水平不一样而造成效率的降低,目前我国 200km/h的动车组引进的ATP设备可以理解为日本方式的ATC系统,即在传统的ATP系统上加上一个设备优先控制列车制动的操作模式。ATC又称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减速系统。当列车运行超过限定速度时,列车运行控制实施正常制动,使列车降至低于限定速度的一定值后,制动阀缓解,列车接续运行。这是一种设备优先的列车运行安全控制系统,司机一部分操作由设备代替,但列车运行的正常调速仍由司机操作,系统一样要求故障-安全原则。这种方式很适合于动车组,日本新干线高速铁路采取这种方式。

四有列车运行(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略称ATO)系统。ATO(又称列控驾驶系统)。按系统预先输入的程序,按照列车运行图的要求,由设备代替司机举行列车运行的加速、减速或定点停车的速度调整。一般环境下,司机除对列车开始工作操作外,只对设备的动作举行监视,它归属一种非安全系统,一般叠加在ATC或ATP上,列车运行的安全防护由后者承担。该系统已在城市地铁中较广泛采用,在庞大的铁路干线上,由于运输环境、运输组织比较复杂、恶劣,一般只是注重ATP系统的发展和应用,关于ATS和ATO在铁路运输中应用难度较大,目前很少采用。

总之,虽然日本、法国及德国列控系统的名称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自动监控列车运行速度,通过车内信号直接指示列车应遵守运行速度(即允许速度)。在人机关系方面,系统能可靠的防止由于司机失去警惕或错误操作可能酿成的冒进信号或列车追尾等恶性事故。为便于理解,将铁路的列车超速防护ATP系统称为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第三篇: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可分为三类:

1、物、

2、行为

3、非物质财富。例如某旅游企业法人的注册高枝、服务标记、名称、专利等。 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

1、旅游权利。

2、旅游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在行使旅游权利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使权利人与义务人双方的利益获得平衡,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获得平衡。 法律事实

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旅游法律关系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有一睂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旅游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旅游活动中的行为主要包括合法行为、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旅游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生效要件是:事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得益;法律责任,主要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违约和侵权是旅游活动中主要的两种违法行为,是导致旅游法律纠纷的主要因素。违约的构成要件是,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有过错;违约有损害事实。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任等其他形式。所谓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在旅游活动中,任形式主要有赔礼道歉,恢复原状和行政赔偿等。民事责任产生于民事主体之间,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第四章旅游企业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企业是指依法成立的,按旅游企业的业务类别,业、景区景点经营企业、文化经营企业等。国务院先后在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自2009年5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等,构成了我国旅行社经营和管理的法规体系,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交通、住宿、旅游活动设计服务。旅行社条例的适用范围。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商投资旅行社。旅行社的设立设立条件。1设立程序。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年5。

自20093日起施行。

4、当事人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式。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消除影响,主要由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引起, 以营利为止的,从事旅游服务的自主经营、

11日和1996年105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随后制定了《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全国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休闲度假等服务,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

在法律上称之为要件。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违约责任还有违约金和定金责撤销违法,责任形式有停止侵害,15日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导游、领队服务,

3、有不少于旅游法律行为的

3、当

行政责返还权益,排和《旅 主要包括安排以及旅游咨询、包括在中国30万元的注册资本。 恢复名誉,履行职务,纠正不当,

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可将旅游企业分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企1985月月年《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月、《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餐饮服务、安排观光浏览、旅行社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边疆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主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价50%,并向社会公告。

旅行社分支机构是指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要而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

旅行社分主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服务。

设立社应当与分社、服务网点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设立社对分社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1、 安排交通服务

2、安排住宿服务

5、导游、领队服务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从事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的经营活动,在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除外。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数量。具体数量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要求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取得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应当自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增存质量保证金旅行社经营管理制度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住处必须起初可靠,的报价招徕旅游者。违反本规定,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旅行社为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载明规定事项。与旅游合同未载明条例规定的事项,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旅行社应当严格按照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旅游。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

3、安排餐饮服务

6、旅游活动设计服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

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上处罚,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

5倍以下的罚款,并以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统一财务、

4、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国家严格控制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120万元人民币,不得做虚假宣传,违法所得不足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个月至3个月。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

2、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

应当向其质量保 并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 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2万元以上应 10万元以10万元提供旅游咨询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

倍以上 1 、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程,

3、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其中,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按照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主要包括,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高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旅行社不得安排的活动,包括族、宗教歧视内容的。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及 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服务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起初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招徕、接待旅游者时,可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鼾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违反本规定,处2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证、领队证。规范旅游业务委托行为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的赔偿责任。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餐饮、景区等企业,

3、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含有损害国家得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为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境外发生的,

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个月至3个月,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1个月至 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违反本规定,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还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4000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3个月。

1、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

并1

2、含有民族、种2万元以上10万旅行社在对旅行社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游征得旅游者的同意,2万元以上10万元

3、未与接受委托1个月至3个月。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住宿、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节严重的,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未采取必要的鼾措施并及时报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元以上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业整顿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范聘用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

1、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违反本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3、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违反本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反本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不少于两年。 旅游合同制度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设立、变更、终止、有如下特征。

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游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合同具

第四篇:浅析企业文化传播中主客体的关系

论文内容提要:一定历史条件下,企业文化按照传播范围的不同,企业文化的传播可分为企业内部传播和企业对外传播。传播学认为,传播活动实质上是一个由传播盛主体运用共同享有的符号、系统、媒体,将信息传递给传播受众,并接受其反馈的

过程。

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精神行为准则以及在规章带幢、行为方式和物质设施中表现出来的企业文化。必然要围绕着企业相应的目标组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和企业与外环境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传播以协调企业各种关系。但在实践企业文

化的传播活动中,存在一个较为特殊的现象:传播主客体的二重性。

一、企业文化内外传播中的主客体二重性

传播者本身即使首先应该是接受者,然后才是传播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文化的内传播者,主要指创业者、管理层人员、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部门等必须首先自己接受本企业的文化,成为本企业精神的践行者,才能够准确地传播本企业文化。企业的普通职工在企业文化的传播中同样要充当两种角色,企业文化是体现在企业人活动的方方面面的一种看不见而又具有强大影响的力量。布自己日常的生产或工作实践中去不断地强化传播,直接关系到企业文化的传播效果,职工与职工之间的互动认同和相互传播过程中,一方面作为企业文化的接受者,另一方面又作为反复传播强化的基层实践者,具有双重身份,体现内传播的主客体二重性。另外,企业文化传播中尤其要注意意见领袖的作用。企业文化在内传播中一定要重视意见领袖作为传播者与普通员工之间中介人的特殊力量。企业文化的内传播要求创业者、管理层人员、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部门等就必须首先向意见领袖正确传递本企业的以价值观、企业精神、理想追求为核心、包括企业制度、习俗及体现企业理念的一切物质要素在

内的综合企业文化,并将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个人利益统

一、同化到整个企业中来。

传播理论认为,传播可分为四大类,即个人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企业文化在对外传播时尤其要善于借助

以大众媒体为依托的大众传播的巨大力量来取得更好的效果。

网络时代,企业可以开办一个企业自己的网站或宣传企业的主页,便于受众的全面查阅和了解。根据传播学中的守门人理论,在大众传媒中,存在着能决定什么性质的信息可以被传播、传播多少以及怎样传播的人或机构的把关者,即守门人。而守门人实际上是一个集选择性接受者和传播者于一身的二重角色。首先,他应是一位接受者。这时,他完全以普通受众的心态和眼光来看待和审视这些未正式进人传播渠道的消息资料,然后,他将选择企业文化中的内容,向外传播,担任传播者的角色。普通社会大众,在接受某企业文化的以后,也会充当传播者,向更广泛的领域和更广泛的大众进行传播,他们不仅仅是企业文化外传播的受众,从某种程度上讲,普通社会大众的口碑,最具有传播胜。企业人或与企业具有商务合作关系的媒体为企业所作的企业文化外传播,始终摆脱不了令人置疑的低可信度,只有第三方的普通社会大众的话反而具有可信性。不仅如此,他具有传播面广,传播时间持久的特性。企业必须正确对待普通大众的传播力量,正确引导,及时纠偏不正确的传播内容,极力

维护企业文化庄公众中的正面形象。

二、企业文化的内外传播

企业这„特殊组织,需要进行对外传播活动,其中企业文化传播是其重要的内容。全面、准确地对外展示、传播本企业的文化,最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留下一个美好印象,塑造兼具文明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于一体的企业形象,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将自己的企业文化向这些部门传播,让最具评价力的社会公众来充分认识自己的文化,并塑造良好的公共形象,推进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出于自身的发展目的而主动保持并推进与外部环境的种种联系,其中企业文化的全方位对外传播是促使企业与其他

组织间关系及行为的协调,从而保证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环境。

在企业文化传播中倒可一个企业的职工、管理者和股东,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本企业文化活动的主体,其自身的言论与行动,会付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作出贡献或产生损害;另一方面,他们也会像局外人那样,对本企业文化加以反映、认识和评价,并得出本企业的形象究竟如何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他们头脑中形成的关于本企业文化的主观印象。这种印象首先是由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所决定的,但却不是由它唯一决定的,人的认识水平、价值观念和特殊需求也参与决定。一般说来,企业内部的每一个职工、管理者和股东,对于本企业都有一个理想的企业形象要求,在进行对本企业文化的评价时,他们会将认识到的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同自己的理想企业形象进行对比,并做出本单位的企业形象是好或是坏的半嘶。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全方位的传播让他们去更精确的了解、认识客观企业形象甚至按照他们的理想企业形象进一步改善本企业形象。我们在探讨企业文化的主要传播对象时,应首先以企业中的全体员工为一级传播客体。

人们往往通过企业文化的外显部分,即一切能表现企业文化的某种特质的物质形态或动作方式来理解企业文化的内涵。外显

部分是企业文化的最直接的外在体现,它容易观察,但有时其代表的意义却不易确切定义,即某种现象究竟代表哪种文化内容和意义,观察者的理解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描述和解说上总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有时甚至会得出相反的意义。因此,企业文化内部传播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在企业全体员工中加强、深化交流和沟通,形成对企业物质文化、制度及行为方式、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共识,以减少甚至消除企业内部冲突和分歧,从而便于以整合和一体化的风貌对外展示企业形象。

三、企业文化内外传播中主客体的转化

企业文化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关于企业整体状况的综合信息,它表现为企业独特的行为方式。作为企业成员不仅要知晓角色信息,也要熟悉企业文化,只有达到文化层面的认同,个体才能融人群体之中,成为企业的“真正”一员。应该说,这一群体同化过程无时无刻不存在信息传才番活动,没有传播,同化是难以实现的。企业中也存在着群体同化过程,具体表现为通过企业文化的传播,使全体员工共享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共同遵循企业规章制度,共创企业独特的物质、精神风貌。因而,企业员工首先是以企业文化内传播客体的身份而存在的。

同时,企业员工也是企业文化外传播的主体之一。这是因为,企业文化外传播的第一类社会公众对象可以说是顾客,而顾客与企业发生关系,是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的,一是使用该企业的产品或享受该企业提供的服务,上是与该企业的职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而言之,一是借助于企业的物,二是借助于企业的人。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应强化自己也是“企业文化传播主体”的意识,并在日常工作和行为表现上注意要符合企业规范,不至于给企业形象抹黑。

很显然,企业组织中的很多部门和成员都不同程度地扮演着延伸者的角色,这样才能使企业与环境的联系得以保持并处于经常状态。如营销代理和采购代理、市场部门和广告部门、公关部门、招聘部门、传播顾问和解说者、接待部门等,他们通过接受环境的反馈了解企业行为缺陷,为企业调整提供政策咨询。另外,值得指出的是,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中设立的所有部门及全体成员都具有边界延伸者的意义,而且延伸者的作用发挥也并非只通过业务行为加以表现,它实际上集中在几乎所有的企业组织行为之中

第五篇:客体关系理论以及从客体关系理论谈

我对亚龙《日益亲近》的一些看法

作者:王涛

学号:1103431001

院系:教师教育学院

专业:应用心理学

客体关系理论是从弗洛伊德那里发展而来。在弗洛伊德的三我理论中,自我处于本我(伊底)和超我之间,本我把能量(力比多)传给客体时,自我与该客体认同,使客体力比多转变为自我力比多。自我力比多放弃性的目的升华为自我理想。原来的客体力比多或性力比多中被解脱出来的死本能或破坏性冲动被超我接收,以良心的方式用以对抗自我。弗洛伊德主要是通过驱力的释放来解释客体和客体关系的。虽然弗洛伊德没有阐释客体及客体关系的所有含义,但是他所创造的许多概念和术语为后来的客体关系理论学家提供了基础和初始观点。

一.早期的客体关系理论

客体关系理论的开创者是英国的梅兰妮·克莱因。她的理论建立在弗洛伊德和他同时代的费伦茨,亚伯拉罕,琼斯等人的研究和理论上。

在梅兰妮·克莱因的理论中,客体不仅是弗洛伊德本能驱力的客体,而且,还是相对于婴儿本身的客体,是婴儿心灵中具有可依赖性、爱、贪婪、仇恨和嫉妒等心理特征的人格。

克莱因的偏执-分裂样心态和抑郁样心态:

克莱因认为,在生命的最早期,婴儿害怕自我被毁灭,因此破坏性的冲动、迫害妄想和施虐焦虑占主导地位。在这种可怕的致灭幻想的影响下,好的东西和坏的东西需要被区分开来。从出生到第4个月,婴儿与母亲的乳房建立部分客体关系。当母亲的乳房给自己带来满足和愉快时它就是“可爱的好乳房”,当它不能带来满足并令人失望时,如饥饿,它就变成“可恨的坏乳房”。相应的自我也被划分成“好我”和“坏我”。婴儿害怕被坏客体毁灭,因而产生迫害性的偏执焦虑。 为了避免被坏的客体吞没,婴儿必须区分好与坏。 此时分裂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对于婴儿来讲简单易行。此时他的客体关系是与部分客体的关系,如乳房。

经过偏执-分裂样心态之后,随着婴儿感知功能的完善,他能够内投完整的客体。大约从第5或第6个月开始,直到1岁左右,婴儿进入“抑郁样心态”。儿童为开始对所爱的人有攻击性而感到内疚和悔恨,并且从整体上认识母亲,体验到母亲是一个不完美的客体。儿童可以同时感觉到母亲好和坏的方面,开始有了矛盾的情绪。同时因为害怕破坏性冲动会毁灭母亲而失去她,婴儿开始修复自己由于恨给所爱的人带来的幻想和现实的伤害。婴儿开始能够用爱但是现实的方式与母亲建立客体关系。抑郁样心态的特点是婴儿能够用整体的方式去看待客体,并且随着抑郁样心态一次又一次地被修复和整合,儿童的焦虑逐渐减少,并逐渐

能够用多维立体的观点看待他人和自己,能够接受人类的弱点,并接受他人与生俱来就是独立和自主的客体。

克莱因的理论因为源于弗洛伊德的驱力理论,所以被誉为过渡性客体关系理论。而费尔贝恩则是完全从客体关系方面对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等本能概念进行解释,提出了纯粹性客体关系理论。

费尔贝恩认为人的力比多是寻求客体的,而不是遵循快乐原则。人生来就是为了能与别人建立满意的客体关系。为了建立满意的客体关系,婴儿接下来的行为就是指向外部世界的,受现实原则支配。所以这就颠倒了弗氏的快乐原则是决定行为的因素。费尔本恩的人格结构观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核心,自我自从出生以来就是单一的整体,并且自我是同别人关系中的自我(这与存在心理学中的人的存在体现在和周围世界的关系,比如与事物,人的关系有些类似)。婴儿的问题的产生是因为自我的丢失。这与弗洛伊德的三我理论不同。此外自我还是生活经验的先决条件,它的存在不以任何方式依赖经验。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自我与客体相关的本质,需要与外部建立满意的关系,但是不可避免会经历各种挫折和失败,又因为婴儿的能力有限,他只能从主观上改造客体。这导致了自我的结构发生了改变。这导致自我不再是单一的结构,而变成“自我的动力性多重亚结构”。

费尔贝恩的人格发展观认为,人格发展的尺度是自我的逐渐成熟,又自我与客体相关,所以自我的成熟又等同于客体关系的成熟。并且费尔贝恩将人格发展的关键追溯到口欲期,认为婴儿与母亲的关系起决定作用,这与弗氏的人格发展三元关系及父亲-母亲-儿童不同。费尔贝恩和克莱因的不同之处在于克莱因强调内部的客体关系,而费尔贝恩强调外部的客体关系。

二.后期的客体关系理论

科恩伯格的客体关系理论是整合性客体关系理论,也是我最感兴趣的理论。他的理论是将弗洛伊德的驱力理论和早期的客体关系理论整合到一起的理论。但他也更强调内部客体关系。

科恩伯格提出“客体关系单位”的概念,每个客体关系有客体意象、自体意象和联接两者的情感组成。客体意象是个体知觉、加工和内化早期人际关系的经验产物,自体意象是个体知觉、加工和内化他过去的各种自体概念的产物,而联接客体意象和自体意象的情感有两种性质,或者是正性的,或者是负性的。科恩伯格讲基本客体关系理论单位当做建构心理结构的基本材料。这要经历五个阶段。在这五个阶段中,开始婴儿处于混沌状态,当从母亲处得到愉悦的体验时,婴儿开始建构自体意象,并且婴儿分辨不出这些自体意象和母亲的区别,即和母亲这个客体是融合在一起的。它就是好的未分化的自体客体单位,同样婴儿又建立起坏的自体客体单位。这些单位在后来逐渐分化为好的自体意象,好的客体意象,坏的自体意象,坏的客体意象。自体意象和客体意象的分化有助于婴儿划分自我界限。但是好的自体意象和好的客体意象以及坏的自体意象和坏的客体意象开始逐渐整合到一起。儿童就有了一个完整的、比较现实的母亲表象。实现了客体恒常性。自我界限形成,现实检验出现。最后超我整合完成,进一步促进自我的整合。

不同的是科恩伯格认为自我先于本我出现。在他的理论中,客体关系、情感及驱力是三位一体的,每一种成分都是以其他两种成分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在心理治疗方面,科恩伯格根据其整合性客体关系模型提出了边缘性人格障碍理论来解释边缘性人格病人的心理病理,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移情焦点治疗。

边缘性人格人格障碍理论认为,边缘性病人有一个虚弱的自我,虚弱的自我有三个核心特性,即现实检验有缺陷、有使用原始防御机制的倾向、身份感紊乱。

我认为其中现实检验缺陷产生的原因是客体意象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因为根据科恩伯格的客体关系理论,只有好的和坏的客体意象开始融合形成整体的客体意象,实现客体恒常性,自我比边界才开始形成,现实检验也开始出现。这里的防御机制应该主要指分裂、投射认同等机制。至于身份感紊乱,我认为是原始防御机制导致的。如分裂机制,病人对他人会有两个极端的印象,一是非常好的,一是非常坏的。当病人将他人理想化即看成是好的客体时,他体验到的自我也是完全好的。但是一旦遇到失败和挫折,病人就会利用简单易行的原始防御机制来应对焦虑,如分裂机制。此时,病人会将客体看成是坏的客体,而他体验到的自我也是坏的,不受欢迎的。由于分裂机制的影响,病人对自我的体验不稳定,于是就导致了身份感的紊乱。并且这种分裂我认为是体现在客体关系的转换中的,如果没有客体关系的转换,就谈不上分裂。分裂是一个过程,而不是单一的状态

移情焦点治疗(TFP)有关边缘性人格结构(BPO)患者的心理病理学原理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早年的创伤体验造成患者神经生化的改变,使患者容易产生负性情绪。并且患者与重要他人的关系被内化,形成BPO患者的自体客体关系。

2)内化的攻击性灌注的客体关系造成了患者们俄狄浦斯期的固着,主要使用原始防御机制来保护自体客体关系不受到攻击性的损害,并形成了身份紊乱症状。

3)在此时此地的情景中,患者重复内化的病理性客体关系,从而造成了人际关系的困难。这些病理性客体关系会在治疗中表现在同治疗师的移情关系中。治疗师对移情进行处理,使患者能够修复这些病理性客体关系,从而获得康复。

在欧文亚龙的《日益亲近》中,主人公金妮就有着严重的人格障碍,她的人格就属于边缘性人格。金妮的情绪会因为别人如她男友对她的一句批评而从阳光明媚转为乌云密布。用亚龙的话讲就是像一个钟摆始终摇摆不定。我认为金妮用的就是分裂机制。

边缘人格障碍是一种非常难治疗的人格障碍。亚龙是存在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顶尖的存在主义治疗大师。他花了近三年的时间才治好了金妮。下面我将依据《日益亲近》这本书谈谈我对客体关系理论的理解。

而在移情焦点疗法中提到的自客体关系配对有:

破坏性的坏小孩——惩罚性的,施虐父母

被控制,被激怒的小孩——控制性的父母

没人要的小孩——不关心的、自我为中心的父母

有缺陷的、没价值的小孩——看不起人的父母

……

依赖的、满足的小孩——完美的养育者

渴望爱的小孩——扣押爱的父母

控制性的全能的自我——虚弱的、奴隶样的他人

……

这些自客体关系总体分为两类,分别是正性的和负性的自客体关系

在欧文亚龙的《日益亲近》中,主人公金妮就有着严重的人格障碍,她的人格就属于边缘性人格。金妮的情绪会因为别人如她男友对她的一句批评而从阳光明媚转为乌云密布。用亚龙的话讲就是像一个钟摆始终摇摆不定。我认为金妮用的就是分裂机制。

边缘人格障碍是一种非常难治疗的人格障碍。亚龙是存在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也是世界顶尖的存在主义治疗大师。他花了近三年的时间才治好了金妮。下面我将依据《日益亲近》这本书谈谈我对客体关系理论的理解。

在金妮的序言中,她这样写到“我虽然颇具创造性,但我经常处于一种晕晕乎乎不知所措的状态中,仿佛被巨大的羞涩所笼罩”,“我的思想如同是一场语词组成的刺激的狂欢宴,不停地围绕着情绪和香气旋转,在极偶然的机会里,也会经由我的声音或文字流出来。我对现实却没有很好的把握。”在这两句话中,金妮表现得症状是缺乏现实感。这一症状的原因是金妮在成长的过程中客体意象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自我边界模糊,缺乏现实检验。

后来金妮寻求治疗师的治疗,但是由于金妮的自客体关系转换的比较快,对事物的喜好也变化得比较快,她不能和一般的治疗师建立良好的治疗同盟关系。比如她开始找了纽约一位女治疗师,但是后来又申请了加州的写作课程,放弃了短暂的治疗。来到加州后,金妮找到了亚龙医生。她这样写到“与他的第一次面谈,我的灵魂就迷醉了。我能够直接了当地说话,可以哭,也可以请求帮助而不觉得羞愧。……我信任亚龙医生。他是个犹太人,而在那一天,我觉得自己也成了一个犹太人了。”从这段描述中明显可以看出金妮将亚龙理想化了,根据移情 焦点疗法,她此时被激活的自客体关系是“依赖的、满足的小孩——完美的养育者”。接受了亚龙的小组治疗,由于没有实质的效果,金妮又接受了亚龙为期近两年的个人治疗。期间,金妮其他的一些自客体关系也在治疗中通过移情方式不断被激活,循环治疗就这样开始了。

在夏天的一次治疗中,金妮一进治疗室就表现出对亚龙的戏剧性攻击。亚龙这样写到“首先她说在电话上觉得我不是很想在这个星期见她。随后她又补充说她对今天是否要来犹豫不决,因为她原本可以去看这个赛季最后一天的赛马。”而出了治疗室,金妮这样写到“离开治疗室时,我是快乐的。虽然我感到你并不喜欢这次治疗。但那并不妨碍我的愉快。”从两者的描述来看,金妮明显用了分裂的防御机制。这在移情焦点疗法中有提到。分裂机制使金妮不能完整地表达自我,从而使金妮的情绪不能很稳定。

在治疗的过程中,从亚龙医生的文字中,可以感受到他做得很好,尽管金妮较多的使用分裂和投射性认同机制(投射性认同较移情更进一步;来访者不但以基于过去关系的扭曲的方式体验治疗师,而且他还对治疗师施加压力,使治疗师以与来访者潜意识的幻想相吻合的方式来体验她自己。)他对金妮始终抱以包容的态度。根据客体关系理论,这种始终如一成为了金妮心中恒常的客体,这无疑给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助于金妮自我的整合,分清自我和周围的边界。

金妮经常在治疗日记中提到自己记不清前些天发生的事情,我不禁联想到我自己,我也深有体会。我想这不仅是记忆力的问题了,同样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分裂机制导致的。《24重人格》中主人公的人格如果从一种转变到另一种,他自己是意识不到的。分裂的机制让自我很难意识到不同状态的“次人格”,当然也就很难意识到该种人格下的自我的经验。

在治疗的过程中,金妮的状态当然并不总是那么糟糕。她有时会写一些小说讲给亚龙医生听。根据客体关系理论,这是“友好的、顺从的小孩—溺爱的、赞赏的父母”这种客体关系被激活。通过亚龙医生不断地分析,质疑,金妮的多种客体关系,不管是正性的还是负性的逐渐地被整合,修复。当然亚龙是存在主义代表人物,他可能并没有这种意识。但是在《日益亲近》他有提到他在治疗金妮的过程中在吸收着别的学派的理论,他也提到过克莱因。

就这样,治疗在循环中持续着,时间过得很缓慢,有时甚至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最终,亚龙还有金妮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正如亚龙所说,这一切来得是这么及时。在读《日益亲近》的过程中,我也会产生一些共鸣,结合自己的一些经历,我对主人公金妮的情况还是比较理解的。那些弥散性的空虚,紊乱的身份认同,是那么的熟悉又让人无时不刻不想逃离它。

最后只想说一句,生命有时是很脆弱的,金妮遇上了亚龙是她的幸运,也是给了亚龙的治疗升华的机会。

参考文献:(美)Michael St.Clair 《现代精神分析“圣经”—客体关系与自

心理学》

李孟潮《移情焦点治疗的理论及技术》

郭本禹《西方心理学史》

郭本禹《客体关系理论的转向:温尼科特研究》

(美 )欧文·亚龙《日益亲近》

(美)韦斯特《24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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