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划论文提纲

2022-08-23

论文题目: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我国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在范围和内容方面交叉重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除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之外,我国还有大量的交通规划类型。随着人们对交通规划重要性认识的增加,城市交通规划逐渐独立于城市规划并越来越多影响和引导着城市规划,“地铁商圈”,“高铁新城”等现象就表明城市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变更是城市交通规划不可避免的重要内容,因此,对城市交通规划变更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是一种专业性的涉及交通相关利益的衡量行为。变更是城市交通规划的“生理特征”,而变更同时又是对城市交通规划本身稳定性的一种巨大冲击,因此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本身就是集聚了利益冲突、矛盾交错的过程,需要城市交通规划变更主管机关合理、科学的处理利益冲突。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存在诸多问题,“短命道路”、“一任领导一任规划”的现象在我国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利益衡量不完善,利益权衡公共利益倾向性明显,欠缺相对人利益考量;变更审批程序不完善,变更审批难以起到监管效果;变更中信息公开不足,公众参与阶段滞后,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变更责任机制欠缺,变更权力与责任不一致;变更中利害关系人权益救济途径少,救济机制不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因此解决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变更问题最根本的方式还是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推进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法律治理。具体来说,我国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法律规制完善对策要重点从完善利益衡量制度;丰富变更审批方式及内容;完善变更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变更主体相关人员责任监督机制;完善利害关系人权益救济制度等五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权益损害;法律规制

学科专业:法学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概念及特殊性分析

第一节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的概念界定

一、城市交通规划概念

二、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概念

第二节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的特殊性

一、变更主体复杂性

二、变更对象多样性

三、变更偏重合理性审查

第二章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的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的制度现状

一、制度散乱、体系性不足

二、制度内容欠缺、不完善

三、立法层级较低、规范效果有限

第二节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利益权衡机制不合理

二、变更审批程序不完善

三、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四、责任监督机制缺乏

五、利害关系人权益救济机制不完善

第三章 城市交通规划变更法律规制的对策

第一节 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利益衡量制度

一、明确变更利益均衡原则

二、明确界定变更事由标准

第二节 完善规划变更审批程序

一、明确规划变更审查范围

二、完善规划变更审查方式

第三节 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变更信息公开制度

一、城市交通规划变更信息公开阶段提前

二、完善变更公众参与制度

第四节 建立城市交通规划变更责任监督机制

一、构建城市交通规划重大变更决策终身责任制

二、完善变更责任承担类型

第五节 建立利害关系人权益补救制度

一、完善利害关系人信赖利益保护机制

二、建立城市交通规划变更司法审查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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