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2023-04-06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挂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项目组后勤管理员、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项目组后勤管理员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食堂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应有专人负责洗涤、消毒并有记录。

二、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和制度。

三、 洗刷消毒必须要有专用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标记和足够的容积,不得一池混用或一池多用。池内、外壁要完整、光洁,采用不锈钢板或瓷砖,下水道要通畅,污物要用加盖容器盛装,当日清除。

四、煮沸消毒温度100℃,必须不少于五分钟,蒸汽消毒温度95℃,必须不少于十五分钟。

五、对不宜蒸汽、煮沸消毒的茶、酒杯具,可用经国家批准的用于食品用工具消毒的化学药物进行消毒,消毒剂的使用量、作用时间,用根据所用消毒剂的性能和要求浓度进行配置和操作。

六、经消毒后的餐具,内外壁用光洁,无油垢和食物残渣,呈现出本色,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保洁柜上有明显标志。

七、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隔顿、隔夜熟食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发生食品中毒,特制定此制度。

二、原则上不留隔顿、隔夜饭菜,确需留用的应封上保鲜膜。分类入冰箱。

三、隔顿、隔夜熟食在冰箱取出时,应检查有否异味或异样,发现变异,应及时由专人负责消毁,并有记录在案处理。

四、隔顿、隔夜熟食在使用前须回烧,并烧熟透,食品中心温度须达到70℃以上,防止外热里冷。

五、隔顿、隔夜熟食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应台帐。

六、存放隔顿、隔夜熟食的容器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对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宿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住宿要求:

员工在工作地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但在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遵守本制度者;

二、住宿规定:

1、每日23点关灯就寝,所有灯具、电器全部关闭;

2、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损坏;

3、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4、出入锁好门,做好防盗工作;

5、服从管理员的管理,派遣和监督;

6、夜间看电视,开关门等动作应尽量小声,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7、宿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宿舍资格外应呈报上级领导议处;

7.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

7.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7.3将房间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7.4擅自留宿异性者;

7.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7.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7.8有偷窃等不良行为;

8、员工迁离宿舍,不得带走舍内任何公共物品及设施,管理员应及时收回床铺用品和宿舍钥匙;

9、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10、个人物品、被褥码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避免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11、宿舍区内禁止饲养动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其他物品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12、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13、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三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及时完整交齐桌、柜钥匙,由人事行政部进行验收;

三、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卫生定期打扫,大家共同维持宿舍内的整洁;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3、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4、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5、办公室每周检查,每月评比一次;

四、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五、宿舍来访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两宿舍之间不得串寝,非住宿的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在宿舍留宿;

6、来访时间:8:00至22:00;

六、附则

1、本规定所列事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元;

2、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组。

第二篇: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东官庄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

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小组 3.食堂管理工作小组 4.食堂专职安全管理员名单

东官庄镇中心小学

二O一八年九月

附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爱民

副组长:邓玲玲 钟留耀

成员: 李凤 彭倩 刘娅 李巧玲

附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 邓玲玲 副组长:李凤

成员: 张凯伦 孙洋洋 邓莉 李诗慧

附三:食堂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钟留耀 副组长:彭倩

成员: 孙洋洋 李巧玲 刘娅 邓莉

附四: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钟留耀

第三篇:机关食堂安全卫生制度

一、食堂环境整洁有序

1、按规定摆放各种设施,做到方便使用,整齐美观。

2、坚持每餐一清扫,每天一大扫,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水迹、痰迹,玻璃干净明亮,门框、门扉无灰尘、污渍。

3、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做到无蚊蝇,无虫鼠害。

二、食堂设备洁净无毒

1、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冰柜、保鲜柜等设备定时消毒,砧板、刀具及小型餐具实施每餐后消毒。

三、食堂人员健康卫生

1、食堂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2、食堂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换工作服),“两不”(不抽烟喝酒、不随地吐痰)。

四、食品食材卫生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要彻底,加工用具定期消毒,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分盆、分柜摆放。

3、定期清理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食材。

五、管理监督严格有力

1、生活服务科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下班后关好水、电、气阀门,锁好门窗。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严禁在食堂内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禁止在食堂吸烟、酗酒及其他与食堂无关的活动。

4、定期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第四篇: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二0一一年九月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二0一二年二月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第五篇: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制度

刘家塔联校

刘家塔联校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王雄

副组长:刘广乐

组 员:郝常福

王秀荣 赵彩荣

王飞荣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食堂食品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标识明显,不得混用,用后清洗,定位存放,保持清洁。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盆、桶等)用后必须消毒。

二、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三、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严禁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四、须用新鲜洁净的原辅料加工制作食品,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进入烹调间。不得使用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和其他感观异常的原辅料。

五、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制作好至配餐前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严禁向学生制售凉拌菜、生拌菜和海鲜;不得向学生供应隔夜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六、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堂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制作的面食是学生就餐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制作的面食是否卫生安全,是保证学生营养均衡和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的不能使用。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四、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五、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为保障就餐者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病发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防疫站有关规定,特制订食堂餐具、工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食堂及餐厅所使用的餐、工、用具(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餐、工、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由炊事组长负责。

三、食堂负责人对餐、工、用具进行消毒时,餐、工、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同时做好个人卫生方可进行消毒。使用高温消毒的餐用具,必须放在蒸箱或蒸车内用蒸汽蒸30分钟。

四、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五、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不准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

七、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洗干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八、对餐、工、用具的消毒不得弄虚作假,消毒员要对其进行监督。餐、工、用具消毒后,负责人要在消毒登记表上签字。

九、如出现餐、工、用具消毒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和签字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给就餐教职工和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四风”整治。经校长办公会决定意见,以及全体教师会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 午餐: 晚餐:

教职工和学生应按时就餐,禁止无故提前或延后就餐。如有需要应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准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教职工和学生用餐后必须将自己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3、严禁私自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方可就餐;如是教职工亲属需在食堂就餐的,由带领的教职工缴纳就餐费用。

4、任何人不许私自从学校食堂带走饭、菜、米、面、餐具等物品。

5、就餐的教教职工应先在就餐签字册上签字认可,再领取餐具就餐。

6、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教职工日常就餐。教师应按学校规定轮流在教室陪餐,其余在职教师和教师家属、亲属在食堂就餐。学校聘请的食堂工勤人员、学生宿舍管理员、代课教师、校园保安、因工作需要来学校办事人员就餐费用由学校列预外收入经费中支付,其余就餐人员自行负担就餐费用。

2、工作就餐。学校开展大、小型活动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和学校因公来客需要安排接待的,由组织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学校办公室,校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按规定标准安排,就餐结束后由经办人员和就餐人员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备案;费用列学校生活费支付。

3、就餐缴费标准。中小学生每学期收取不同程度的伙食费,并公示。教师教职工就餐时由学校值周领导记录备案或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学校每个月公布一次,每个月财务处从就餐教职工工资中扣缴入到学校食堂生活费帐上,并按期公示使用情况。

4、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让就餐师生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周公布食堂伙食账目,做到公开透明。

6、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7、加强防火、防盗、防毒。自觉养成用后随手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师生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订此学校食堂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食堂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五四制度”的执行情况。

2、采购、索证、台账。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4、蔬菜残留农药测试执行情况,样菜的预留。

5、操作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6、各种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货源“三有”。

7、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8、凡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人员组成

1、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政教处、总务处相关领导和师生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总务处负责人会同政教处进行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工作指导。

3、由食堂负责人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和督促。

三、检查人员工作责职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整改措施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做好台账。

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食堂设备管理制度

一、 学校食堂所有厨具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二、 学校食堂内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三、学校食堂内所配厨具、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学校食堂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四、学校食堂配备的一切厨具、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不准租借给他人使用。

五、学校食堂配备的一切厨具、用具、餐具应爱护使用,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六、学校食堂配备的厨具、用具发生故障后须联系专业人员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拆卸。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动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时间为每学期二次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学习。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教学光盘。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1. 培训的组织实施:由忻州市规矩培训内容具体食堂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 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

4.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调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 发现师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医院进行处理。

(2) 迅速向县教育局、乡镇政府及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 (3)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 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 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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