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2022-08-17

第一篇: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 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 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大孤家中心小学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

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第二篇: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总结

关于开展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

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产生,我校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东教【2017】62号文)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从9月起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梁福忠校长为组长、沈德旭为副组长,全体学校各部门领导、年级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市专项治理补课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撰写学习笔记,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和办班,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

(1)组织全体教师自查自纠,签订了《东港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承诺书》。

(2)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行为。

(3)家校联动,与家长签订《东港市公办学校学生家长公开承诺书》,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和向教师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行为,做到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减轻家长负担,纠正不良风气。同时,全体教师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取得了一举两得的工作效果。但是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抓紧抓实,决不能有丝毫地疏忽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狠刹补课、摊派、送礼之风,让办班补课、摊派送礼消失在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篇: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措施

红星小学

为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规范中小学收费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县教体局【2015】122号文。现就做好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体现教育公平原则、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客观实际地分析和认真治理本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补课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

本学校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领导小组”,

领导组名单:龙启明.龙小芳,张卫红

为贯彻精神,落实责任,我们要高度重视,各位老师不得组织在学生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为有偿办班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场所;不参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校长与教师签订责任书,通过制度建设和上下齐抓共管有偿办班补课的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二、 坚决执行,严肃处理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将对违规教师及所在学校的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 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根据有关规定,退还全部所收补课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 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2、 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3、 三年内不得参与优秀教师等评选;

4、 三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5、 情节严重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撤销教师资格。

6、 一经查实,将撤销领导职务

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引导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自觉拒绝和抵制有偿办班补课行为。

第四篇: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我校按照县教体局、镇中心校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工作小组,确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杨国旗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 (含校外开办 “托教”)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我校制定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于9月2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发放了《杜绝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4、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5、我校将不定期组织监督人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品德修养是教师形象的关键,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构建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努力创造教师新形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张八桥镇马厂小学

单位:张八桥镇马厂小学时间: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自查报告

2016年9月

第五篇:盛辉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校教师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经自查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盛辉小学

201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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