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2023-02-11

第一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6月由原濉溪县卫生防疫站(创建于1956年10月)的基础上组建而来,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与控制和业务指导工作。本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心现设置有消杀科、检验科、健康科、防疫科、劳动与学校卫生科、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科、环境卫生科、皮肤性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门诊中心共计12个职能科室。有在职职工73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45人,专科以上学历达68.86%,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7人,中级以上职称占52.05%。中心建筑总面积37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700平方米,并已于2009年8月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本中心主要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的制订及指导实施;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各类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危险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灭鼠工作的指导;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指导并参与乡村卫生服务及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

本中心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721分光光度计、722N分光光度计、723分光光度计、酶标仪等一批大型高精仪器设备。

随着社会经济形式的逐步发展,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中心监测、检验的种类、数量不断增多,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可开展多项检测项目,已具备较强的检测能力,能够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

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篇:故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2004年1月,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我县组建设立故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直属于故城县卫生局的股级公益性事业单位。2004年10月,中心由县卫生局卫生防疫大楼迁至县城顺达路中段西首(迎瑞广场西北)新建实验楼办公。

一、职能

主要承担全县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核病归口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儿童免疫规划管理与预防接种、预防性健康查体、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宣传培训、消毒杀虫等专业技术任务。

二、人员

目前,中心在岗职工44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1%。其中,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25人,其他管理人员7人。本科以上学历3人,大专15人,中专及以下26人。

三、科室设置

中心设有办公室、后勤科、疾病控制科、公共卫生科、综合监督科、检验科、体检科、结核病防治门诊、预防接种门诊9个职能科室。

四、设备配备

中心实验室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分析仪、酶标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大型检测仪器20余台套,能够独立开展食品、水质监测等检测项目近百余项。

专有疫苗储运设备:装备20平方米疫苗冷库1间,运输车1辆。

第三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2010年业务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的领导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病中心)全体职工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在防治监测、科学研究、健康教育、学科建设、技术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地方病防治

1.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 协助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与贵州省省部合作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项目考核评估方案”。协助卫生部对贵州省、湖南省开展了针对改炉改灶执行情况的综合督导检查。同时,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的要求,承担消除燃煤污染性氟中毒项目省份每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编成“地方病动态”,向项目省份反馈,从总体上达到了促进项目进展的目的。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

协助卫生部组织执行了2009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制定了技术方案,并开展了项目启动、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010年4月,2008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总结暨2009项目启动会议在河南郑州召开。会上,总结了2008项目执行情况,讲解了2009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培训了EPI INFO 数据库相关知识。

为了解2009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执行质量,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难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于2010年6月份,向各项目省了解了项目进展情况并撰写项目进展报告。于2010年7月份组织开展了对河北、山东、

1 内蒙古、甘肃和西藏5个地方病重点省份的技术督导工作。于2010年8月份,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09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督导的通知》,收集各项目省督导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卫生部汇报了督导自查的基本情况。目前正在撰写2009项目总结报告。

在2008项目完成后,地病中心编印了“2008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子项目技术报告”和“2008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各省报告”2本材料汇编,并发放至相关单位和各项目省份。

协助卫生部编制了2010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和经费预算,制定并下发了2010项目技术方案。

3.《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论证 在协助卫生部初步完成《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后,于2010年8月,参加了卫生部在浙江省舟山市举办的“重点地方病十二五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研讨会”,对在征求意见阶段各省上报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会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求各省意见后形成的征求意见稿进行评估、论证工作,并提出论证意见。10月,受卫生部委托,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对《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论证意见进行研讨、修订。

4.《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数据库的编制

在协助卫生部完成《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基础上,于2010年2月编制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放在地病中心网站上,供各省下载、使用。

5.完成了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的总结工作

2010年1-4月,经过4次调查结果分析会的讨论与修改,2010年5月完成了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碘摄入量调查报告以

2 及辽宁、浙江、福建3省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技术报告,并在2010年5月15日中国防治碘缺乏病高层论坛上进行交流。调查结果表明,由于我国沿海地区主要的水产品(鱼、虾)碘含量及居民的主要水产品消费量并不高,水产品不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而食盐中的含碘量及食盐的摄入量对于膳食碘的摄入量影响很大,盐碘才是膳食碘的主要来源;根据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规定的标准和本次调查的尿碘、水碘、盐碘及盐摄入量数据,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总体水平上是适宜的。鉴于这种“适宜”是建立在目前的碘盐浓度标准和碘盐覆盖率基础上的,因此,沿海地区还应继续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6.完成了8个省份碘缺乏病省级达标考评及报告总结工作 根据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新疆、青海和西藏8省(区、市)的申请,2010年9 -11月,由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成的国家考评验收组,按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发„2008‟214号),对上述8省(区、市)进行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达标考核验收。地病中心有6位专家参加了现场考评,并参加8个省考核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考核验收结果显示:四川、重庆、云南、甘肃、海南达到了省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青海、新疆和西藏达到省级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7.开展了“部分城市居民对实行食盐双轨制认知程度的调查” 为了解在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15年后,我国是否具有在市场上同时供应碘盐和不加碘食盐(“双轨制”)防治碘缺乏病的群众基础,2010年4月底,设计了调查方案,编写了数据库,并组织2000年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17个省份对其省会城市和部分沿海城市居民进行了电话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城市居民对碘缺乏危害的认知程度差异较大,自主选购碘盐和不加碘食盐的比例差异也较大,目前,我国还不具有开展食盐“双轨制”防治碘缺乏病的群众基础,只能先开展试点工作。

8.新疆自治区饮茶型氟中毒流行情况调研

3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支持下,2010年8月24-28日,地病中心专家对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族聚居区的饮茶型氟中毒流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根据2007年全国饮茶型氟中毒流行现况调查的结果,挑选阿勒泰市和富蕴县的两个乡4个村,按照当年调查年纪较大、茶氟摄入量较多的原则,走访了40户哈萨克族农牧民家庭,现场询问了砖茶饮用情况,采集了水样、茶水样和尿样,同时对受访者进行了临床氟骨症检查。现场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居民砖茶使用量相对较高,年均砖茶消耗量在7kg左右,病情检查未发现有临床氟骨症患者。经实验室测定,本次所采集的水样氟含量均值为0.6mg/L;茶水氟含量均值为2.09mg/L;尿氟均值为1.95mg/L。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当地饮茶量和砖茶含氟量均较高,尿氟含量也处于较高水平,但病情非常轻,这一现象是否指示饮茶型氟中毒存在民族分布特征的差异,值得深入研究。

9.氟砷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

开展了2009年全国地方病防治机构氟砷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工作的总结,向考核合格实验室发放了合格证书。完成了2010年含氟、含砷实验室质控样品的制备工作,并召开了2010年质控工作会议,布臵了本的质控任务。进行了氟砷检测中心国家实验室检测质量认可申报的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试运行,准备提出认可申请。

10.西藏昌都地区儿童大骨节病病情及防治措施现状调查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支持下,地病中心组织国内相关专家6人,于7月8~23日对西藏昌都重点病区进行了儿童大骨节病病情及病区防治现状调查。共调查6个县11个乡86个病区村的适龄儿童病情及其家庭所在地防治现状。病情数据提示,昌都大骨节病重病区目前整体病情基本稳定,结合近年西藏重点病区监测结果提示,西藏病区总体病情基本达到控制标准,但其中仍有个别村的病情还较严重,如左贡县中林卡乡有3个村的儿童X线检出率超过20%;除丁青县外,其他5个县有9个村检出三联症患儿;特别是在八宿县吉达乡、

4 芒康县措瓦乡、左贡县中林卡乡学龄儿童中检出6例临床Ⅱ、Ⅲ度病人,此种病例在我国其他病区已不复存在。针对这类病情较重的村需加强病情监测和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病情调查结果结合病区基本情况分析提示,在目前病情呈散发状态下,病情检出的严重程度主要还是与病区乡(村)的经济收入、主粮结构和外购比例、适龄儿童体内硒营养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三者间经济是基础,物质交流和硒营养水平依托于经济发展。

二、重点地方病监测、年报统计及标准工作

(一)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 1.召开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总结会

11月20-21日,协助卫生部组织召开了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工作总结会,对2010年饮水型氟中毒、饮水型砷中毒、饮茶型氟中毒、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监测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2010年监测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提高2011年监测工作质量及监测方案本身存在问题等有关议题进行了讨论,另外各研究所分别组织专家进行了X光片集体阅片和病例讨论。

2.复核大骨节病部分病区2009年监测结果

2009年西藏、内蒙古、黑龙江部分病区病情监测数据存在较大疑点,为核实病情于2010年5月分别赴黑龙江孙吴县和内蒙古扎兰屯进行了复查,孙吴县检查四所小学350名学生,检出干骺端阳性儿童8名,远低于该县2009年上报的监测结果(24/270);复读了2009年和2010年内蒙古扎兰屯地区(莫旗、阿荣旗、三岔河)7个村688名儿童X线片,检出率为4.21%(2009年上报监测数据为10.13%)。7月赴西藏昌都复读了昌都地区2009年监测所摄600张儿童X线片,八宿县吉达乡普拉村X线阳性率为2.7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为5.05%(其中1-100号X线片因质量问题无法诊断)、丁青县协雄乡协雄村为1.05%,而2009年三县上报数据分别为11.00%、11.00%和10.00%,本次复核结果与今年病情调查结果比较接近,应符合病情实际。上述三地X线复核结果提示,目前各地X线诊断的把握尺度还存

5 在较大差异,为加强监测质控,监测所摄X线阳性片必须通过集体会读作出诊断,这样才能保证监测的质量。

(二)年报统计工作

1.2009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

完成2009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数据收集、核对、汇总工作。于2010年2月25~28日在江苏省扬州市组织召开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会议。会议核对、确认并汇总2009年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数据;研讨、交流各省撰写的地方病年报分析报告以及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流程及经验,重点就如何提高地方病年报数据质量,建立乡、村级数据库进行讨论。

2.碘缺乏病网络直报系统

开展了碘缺乏病网络直报系统需求调研工作,先后对云南、宁夏、新疆和内蒙4省区8个县进行调研,主要了解建立碘缺乏病网络直报系统的网络配臵、人员配备、碘缺乏病基础数据库等基本情况。调研县疾控中心地病科均配有计算机,网络连通,人员多为兼职,数据尚未完全整合入总数据库,但每基础数据建全,具备开展网络直报条件。

3.地方病基本信息收集

撰写各省地方病基本信息情况,并与各省进行复核确认。这些数据来自地方病年报表、2009年燃煤型氟中毒改炉改灶需求调查、NTTST碘盐监测。地方病年报的病情数据是历史数据,饮水型氟、砷中毒改水工程由各省水利部门实施,有些省水利部门不能将近期的改水工程数据报送给卫生部门,造成改水进度与使用情况不能反应现今防治措施落实的真实情况。

4.完成新版《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改版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全国卫生业务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的文件精神,组织专家对《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进行了改版修订工作。修订工作从现场防治与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年报表的数据指标项目进行深入详细地讨论后进行了增减,更新了填表说

6 明。

5.完成新版《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省级培训工作 2010年10月15~17日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了新版年报的培训工作,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0名地方病统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讲解了新修订的全国地方病工作年报表(包括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高碘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填表指标说明,对克山病、大骨节病、水源性高碘要求以乡为单位上报数据;并汇总氟、砷2005—2009中转项目数据库,发给相应各省,争取建立村级数据库。

6.撰写国家地方病监测管理信息系统(2011—2015年)项目建议书

为了及时、准确、可视化地分析与反映地方病病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人员队伍及科研设备的配臵情况,实现地方病防治的信息化管理,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良好、高效、实用的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平台,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国家地方病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三)标准工作 1.标准上报

按时上报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控制”、“氟斑牙诊断”、“克山病诊断”、“大骨节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判定”、“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划分” 、“大骨节病病区控制”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7项标准。

2.2010年地方病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

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上报了“2010地方病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已获得批准。2010-2011年拟制、修订“大骨节病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尿中砷的高效液相色谱-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方法”、“尿中氟化物的测定方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标准”5项标准。

3.完成“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标准上报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的要求,将“食

7 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两项标准上报至国家食品安全标委会,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征求意见后的修改工作。

4.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2010工作会议

2010年11月在厦门漳州召开了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2010工作会议。会上,秘书处对第六届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2010年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审议了2个标准送审稿,“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和“煤及土壤中总氟测定方法高温热水解-离子选择电极法”;讨论了“食用盐碘含量”、“地方性砷中毒控制”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3项标准;确定了2011年地方病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技术咨询

1.2010年9月,卫生部成立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孙殿军主任当选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方病防治分委会主任委员;申红梅主任助理当选地方病防治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另有4名同志当选地方病防治分委会委员。

2.2010年10月,在广西省北海市召开中国地方病协会第四届换届会议,孙殿军主任当选为副会长,申红梅主任助理当选为常务理事,另有6名同志当选为理事。

3.协助卫生部对贵州省、云南省开展了针对医改重大专项执行情况的综合调研。

4.协助卫生部制定了“十二五”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项目低氟砖茶价格补贴项目和损坏炉灶更换项目的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

5.协助水利部完成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2010-2013年”》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复核确认工作。

6.参加了卫生部监督局组织的饮茶型氟中毒防控工作部委协调会,在会上对卫生部完成的饮茶型氟中毒防控工作内容进行了汇报。

7. 协助卫生部完成了人大、政协两会关于地方病方面的13条提案的回复。

8.为了解杭州市碘营养状况,2010年杭州市拟开展调查工作,

8 碘缺乏病所专家应邀赴杭州对该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9.协助卫生部制定了北京市取消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现场评估技术方案和北京市怀柔区大骨节病病区控制考核评估方案。承担了硒检查工作。

10. 12月16日,应陕西地方病防治所邀请,对陕西省大骨节病病区停止补硒措施进行科学论证。鉴于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已实现了控制大骨节病的目标,专家组成员一致建议,陕西省在全省病区县应停止实施硒盐防治大骨节病措施,在停止硒盐措施后,需加强病区大骨节病病情及人群硒营养水平的监测。

四、学科建设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2010年7月,联合公共卫生学院共同申报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黑龙江省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 2010年5月,按照黑龙江省人保厅的要求,上报黑龙江省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重点学科2008-2009省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自评报告和成果统计表;10月参加了省人保厅组织的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汇报,汇报了本学科2008-2009建设成果。

3.编写教材和专著

组织相关专家对《地方病学》进行修稿补充,目前该书内容已经报至人民卫生出版社,一审工作正在进行,有望在2011年出版。组织专家对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进行了修改。

4.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换届工作

2010年10月30日,在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召开了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分会常委会,讨论了换届事宜。于2010年12月1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中华医学会第七届地方病学分会换届会议,孙殿军主任为前任主任委员,申红梅主任助理当选为主任委员,王铜所长当选为副主任委员,高彦辉当选为常委兼秘书长,另有6名同志当选为

9 委员。

五、科学研究 1.中标科研课题情况

2010年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课题20余项,中标卫生部行业基金1项,题目为“碘相关疾病的预防与干预研究”,承担其中“碘缺乏病监测体系的完善”和“高碘地区居民碘相关疾病防治和监控”2部分内容,经费255万元;中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4项,其中面上项目3项,分别为“氟、铝和茶多酚对破骨细胞氯通道蛋白7(CLC-7)活性的影响及调控机制”“砷代谢酶基因多态性对地砷病易感性及尿砷甲基化代谢水平的影响”和“趋化因子在碘诱发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中的作用机制”;青年基金项目1项,为“碘致甲状腺疾病敏感人群的筛选”。

2.在研课题管理情况

目前,地病中心共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共45项,科研经费1111.34万元。各项课题均按计划进行。

3.获奖情况

“中国饮茶型氟中毒流行机制与防治措施研究”分别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华医学科技进步二等奖。

六、人才培养

(一)研究生培养

1.2010年地病中心招收硕士研究生12名,博士研究生2名。毕业博士3名、硕士研究生17名。目前地病中心在读硕士研究生44名,在读博士研究生10名。

2.完成了研究生选修课 “地方病学”、“流行病学方法”、“医学分析质量控制”的教学工作。

3.在研究生学院的组织下,完成了2007级研究生答辩、200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毕业考试,2009级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以及2010级研究生的面试及入学等工作。

(二)地方病防治人员培训

10 1.2010年执行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2项,即“全国地方病高级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克山病监测及防控技术培训班”。

(1)2010年7-8月,分别在成都市、兰州市、吉林市以及南京市举办了4期“全国地市级地方病防治业务骨干培训班”。这四期培训班聘请了国内知名流行病学、项目管理、健康教育和新闻传播等专家做了专题讲座。培训了来自全国各省的地市级地方病防治业务骨干300余人

(2)为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克山病防控队伍业务水平,2010年9月24~2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举办了全国克山病监测及防控技术培训班。来自辽宁、山东、河南、吉林、黑龙江、陕西、河北、甘肃、四川、重庆、山西、湖北、内蒙古和云南14个省(区、市)疾控中心,以及克山病所的职工及研究生4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2.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项。

3.对来自新疆的10名碘缺乏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甲状腺B超检测技术培训。

七、健康教育

1.第17届防治碘缺乏病日

起草了第17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通知、活动方案,参与设计主题宣传画。参加了卫生部疾控局组织召开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多部门协调会。为中央电视台第10频道《健康之路》栏目编辑“防治碘缺乏病日”科普宣传片提供相关资料。协调《健康报》在5.15期间报道有关防治碘缺乏病科普知识。协调《健康时空》栏目在5.15期间录制、播放有关碘缺乏病科普节目。

2.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建设工作

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及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收集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并进行整理,不断充实健康教育资料库内容,并为相关省份提供地方病防治宣传资料。

八、国际合作

(一)减轻砷中毒项目

11 1. 地方性砷中毒数据整理研讨会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2010年6月1 -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地方性砷中毒数据整理研讨会。在会上讲解了地方性砷中毒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知识,对数据入库说明及格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会后,各项目省份都对本省的地方性砷中毒数据进行了清洁、整理,并上报地病中心。

2. 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典型病区居民经济负担调查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地病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0年10月分别在山西省山阴县和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开展了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典型病区居民经济负担调查。本次调查从饮水型砷中毒对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两个方面,综合评价饮水型砷中毒的疾病经济负担基础性数据。调查数据初步分析表明,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居民癌症的死亡率较非病区高,病区居民癌症患病率较非病区高,砷中毒导致的经济负担以肝癌、肺癌等癌症以及心脏病等砷相关疾病为重,砷致皮肤改变导致的经济负担较轻。

3. 地方性砷中毒网络会议

为了交流协作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经验,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地病中心于2010年11月,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地方性砷中毒网络会议。

(二)碘缺乏病项目 1.中国防治碘缺乏病高层论坛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下,2010年5月15日,受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与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以“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为主题的中国防治碘缺乏病高层论坛。来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WHO以及国内的知名专家在大会上针对国内外碘缺乏病防治进展、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部分城市居民对实行食盐“双轨制”认知程度和碘对甲状腺疾病影响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会议特别邀请了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

12 妇联、中国残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盐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代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微营养改善联盟驻华代表处的代表和专家参会。

2.《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条例修订

受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经费支持下,于2010年3月和4月,分别组织专家赴重庆、上海对碘盐生产、市场供应等有关情况进行政策性调研。于2010年3月、4月、7月和10月,在重庆市、南昌市、舟山市、贵阳市召开了四次《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研讨会,初步完成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九、学术交流与宣传

(一)学术交流

1. 12月14-1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中华医学会第六届地方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会学术会议。

2.《中国地方病学杂志》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获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奖。

(二)《中国地方病防治史展》(以下简称《史展》)布展工作 年初,完成了《史展》展览馆装饰工程的审计工作,并在北京召开了《史展》内容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原卫生部主管地方病的老领导和现任领导及专家共计20人,针对目前《史展》稿提出修改建议。先后召开的5次审稿会议,中心领导及各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对《史展》内容进行了集中审阅和修改。同时,对《史展》展出内容的文件和实物进行了查找,并根据展出内容进行布展设计。根据展出空间,对《史展》布展稿文字内容进行了精简和修改,并对布展稿重点内容进行了英文翻译和多次校对。10月份,开始布展工作,目前已大部分布展完成。

(三)宣传工作

1.完成了2010年中心各所处室网页的更新工作,及时报道了地病中心工作新闻。

13 2.发行了14期“地方病动态”。

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以《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为指导,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正确领导下,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指导下,做好地方病防治监测、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

一、地方病防治工作

1.协助卫生部做好2010、201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和重大医改专项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和项目总结。

2.按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协助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完成碘缺乏病县级考核评估及总结工作。

3.协助卫生部在全国各省开展《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终期考核验收工作。

4.开展“十二五”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准备工作。

5.协助卫生部开展省部合作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项目考核评估工作。

6. 协助卫生部召开全国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探索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可持续消除机制。

7.组织专家支援西藏自治区开展饮茶型氟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8.继续组织全国地方病防治机构氟砷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完成氟砷检测中心国家实验室检测质量认可。

9.开展非克山病病区的扩张性心肌病患病调查。通过对克山病历史病区和非病区进行现况调查,了解克山病病区和非病区的扩张性心肌病患病情况,以及人群分布特征,为制定克山病病区消除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14

二、地方病监测、统计及标准工作

1. 协助卫生部修订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制定《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

2. 按照监测方案开展重点地方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技术指导、督导和监测结果汇总分析。

3.收集、核对、汇总2010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数据工作,并准备召开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会,撰写分析报告。

4.整理中转项目数据库,建立地方病基础信息数据库,主要是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范围、防治进度数据库,争取建立村级数据库。

5.做好地方病信息需求分析,协助卫生部建立全国地方病网络直报信息管理系统。

6.组织完成2011年地方病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召开标准工作会议,完成标准评审、报批、培训、宣贯等相关工作。

三、技术咨询

1.按照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现场调研、技术咨询工作。

2.针对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可能引起的技术问题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工作。

3.继续参加“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条例”修订工作。 4.协助卫生部制定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饮茶型氟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消除指标。

5.继续参与全国独立机构能力建设论证申请工作。

6.参与北京市大骨节病病区和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消除考核验收工作

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1.做好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准备工作。 2.加强卫生部及黑龙江省高校病因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15 3.完成研究生培养工作及其他人才培养任务。

4.完成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办好全国地市级地方病专业人员高级培训班。

5.进行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青年委员会换届工作。

五、科学研究

1.高质量完成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尤其国家级课题和卫生部行业基金,争取在SCI收录杂志多发表高水平文章。

2.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争取获得国家重大课题资助。

3.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鼓励成果转化。

六、学术交流

1.进一步提高《中国地方病学杂志》的质量,争取更名为《中华地方病学杂志》。

2.以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分会的名义,举办全国地方病学术会议。 3.继续做好《地方病动态》的编辑工作。

4.做好地病中心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及网页更新工作,增加全国各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进展栏目以及地方病防治知识相关内容,不断丰富网页内容。

七、健康教育

1.协助卫生部完成第18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工作。 2.组织设计、制作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相关制品,以满足各省份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健康教育项目宣传的需要。

3.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健康教育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探讨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与模式。

4.继续完善并维护全国地方病防治史展。 5.设计、制作地病中心宣传品。

八、国际合作

1.积极争取减轻砷中毒危害项目的下一周期支持,以及地方性砷中毒和氟中毒防控地理信息系统的扩建与开发等相关工作。

16 2.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开展碘缺乏病防治项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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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肥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 则

1.1 目 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全面提高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充分利用全市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加强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积极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对可能引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2.2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在市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有关部门按照预防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乡、村三级负责制,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1.2.3 常备不懈、快速反应

加强防治专业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研究有效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救治病人和疑似病人,控制和隔离密切接触者。

1.2.4 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依法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报告、防控,对突发传染病疫情防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培训,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对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规范防控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2.5

以专为主,依靠群众

坚持以专业防控为主,加强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控,协调联动机制。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导性文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辖区内和其他市波及到我市的所有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领导小组职责

2.1.1根据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形势和上级要求,研究市疾控中心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对策,领导中心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和处置工作;

2.1.2研究解决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 综合协调组职责

2.2.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例会,协调各小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2.2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督导、督察各小组工作的落实; 2.2.3车辆的调配和管理; 2.2.4负责值班人员的调配;

2.3 技术支持组职责

2.3.1及时、全面了解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政策,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2.3.2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工作;

2.3.3防治措施研究及防治技术方案修订和组织技术培训。

2.4 疫情现场处置组职责

2.4.1及时组织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和处理; 2.4.2负责传染病传染源和接触者的追踪调查; 2.4.3负责疫点消毒、隔离的现场指导;

2.4.4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以及其它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工作。

2.4.5指导协调各街镇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2.5 病因检验检测组职责

2.5.1负责采样、保存、运送病原和血清标本; 2.5.2负责对所采集的样品进行检测报告;

2.5.3负责有关诊断试剂的准备,病因的研究和来源分析。

2.6 信息组职责

2.6.1 根据要求负责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2.6.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防治技术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2.6.3协调中心有关科室建立、整理、保存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7 宣传教育组职责

2.7.1根据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7.2负责宣教工作效果的分析、评估和总结; 2.7.3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8 后勤保障组职责

2.8.1负责后勤物资供应、经费落实工作;

2.8.2负责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财务落实情况。

3. 疫情监测预警

3.1

3.1.1充分利用疫情直报网络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市疾控中心对上报的信息及时核实和分析后,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调查,同时要理顺我市辖区内信息来源渠道。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疫情的主动监测。

3.1.2应急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以及执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反映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所发生疫情的传染性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进行筛查,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1.3市疾控中心及时掌握国内外卫生机构、国家及有关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信息资料和动态,撰写《疫情简报》供有关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参阅。

3.2 预 警

按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出预警建议,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及时确定预警级别。

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传染病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3.2.1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I级)

肺鼠疫、肺炭疽在城市发生;或在人口稀少、交通不便地区发生以及一个市(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市(区);或在新地域发生。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有省外继续扩散趋势。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

在无脊灰状态地区发现脊灰病例或脊灰疫苗衍生株病例2例以上。 动物源性传染病在动物间发生暴发或流行,人间疫情有向省外扩散的趋势。

3.2.2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Ⅱ级)

在农村地区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疫情波及两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以上。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地(州、市)。

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两个以上市(区),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霍乱在一个地(市)范围内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两上以上地(州、市)。

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市(区),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在无脊灰状态地区发现脊疫苗衍生株病例。

动物间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人间疫情局部扩散,或出现二代病例。

省级以上卫生部门认定的其它严重传染病疫情。 3.2.3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Ⅲ级)

在农村局部地区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流行范围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霍乱在市(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市(区);或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乙、丙类传染病在一个市(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动物源性传染病在动物间发生暴发或流行,出现人间病例。 地、州、市级以上卫生部门认定的其它较重传染病疫情。 3.2.4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Ⅳ)

腺鼠疫在市(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20例。

霍乱在市(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下。 动物源性传染病在动物间发生暴发或流行,未出现人间病例。 市级以上卫生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传染病疫情。

3.3 报 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

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传染病疫情监测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传染病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报告人兽共患病的动物疫情)等。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传染病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接到报告的市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3.3.3突发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已实行疫情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和镇街卫生院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法定效力,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卫生局。尚无条件进行疫情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网络直报单位进行代报。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对在学校、地区性等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视其影响相应提高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未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镇街接到突发传染病疫情通报后,及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防止突发传染病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卫生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2 应急响应措施

市疾控中心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评估,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启动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按规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3 分级响应

按照突发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卫生部门实际,处置传染病疫情分三级应急响应,即三级(Ⅵ、Ⅲ级疫情)、二级(Ⅱ级疫情)、一级(Ⅰ级疫情)。

根据疫情发展,应及时成立疫情处置指挥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办及时组织、协调、指挥局内应急防治组开展工作。

同时启动各应急组织履行其职责。 4.3.

1三级响应

在疫情专家委员会做出Ⅵ、Ⅲ级疫情预警报告后,经市应急指挥中心报请领导同意,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防控措施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对疫情发生地点和发病人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患者居住地的镇街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分散隔离或集中隔离;市疾控中心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对疫点进行消毒。 对病人接收医院实施封闭隔离,切断传染源。医院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大对门(急)诊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加强门(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对传染性疾病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护,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发生。

市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患者所接触的物品及有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

学校实行每日定时测量体温、活动审批和出入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全市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4.3.2

二级响应

在专家委员会做出二级疫情预警后,经市应急指挥中心报请领导同意,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防控措施

在坚持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对所有疫情发生地点和人群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临床诊断或疑似诊断的患者集中收治到肥城市矿业中心医院,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协调公路、长途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路口增加检疫站(点),对进出本市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疫检查。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定时进行消毒。宾馆、饭店、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等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停业,并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商场、各类公园、展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监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8℃)或有可疑症状者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筛查。

居民楼、建筑工地等地点或场所发现1例输入性病例或原发病例引起3例以上续发病例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请市政府决定,采取封闭隔离控制措施。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班级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学校有权决定该班级停课,并与学生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在家医学观察工作及文化课补习。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需全校停课,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市政府批准。

各镇街卫生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二级应急响应。在相关疫区范围内启动各自的工作网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发生疫情的街、社区采取分组包片的办法,确定联系对象,工作涵盖辖区全体居民。 我市居民外出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并定时进行居所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定时测量体温,如有异常立即向工作单位以及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也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发生疫情的单位和居住区的居民要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隔离控制工作。

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4.3.3

一级响应

一级疫情预警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经市应急指挥中心报请上级领导决定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防控措施

在坚持二级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对疫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市疾控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控制工作。

每位我市居民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居委会发现可疑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各镇街应及时汇总情况报市疾控中心。发生疫情镇街、单位的居民,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的隔离控制措施。

在所有进出我市的交通路口设立检疫检查站(点)。在长途汽车站和公路检查站设立联合检查组,实施防疫检查;所有进出我市的乘客均填写《健康登记卡》,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乘客,要送留观站;对疑似病人由卫生部门及时送定点医院;对与疑似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由流行病学调查组进行追访、医学观察并隔离。对拒不接受体温测量或留观诊断并经劝阻无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全市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要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填写《健康登记卡》制度,并对住店客人每天测量体温,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每天坚持对学生测量体温,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取消人员过于集中的大课和活动;实行停课的中小学必须每天坚持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要求学生在家学习和休息。对所有离校的学生,学校要跟踪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纳入学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离校后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

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工地与住地分开的,要建立安全通道,上下班由班车接送。建立24小时运转的监控网络,对施工现场和工棚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民工。

各单位停止组织跨地区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已安排的大型活动(包括各类演出等)原则上取消或推迟关闭,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必须逐一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并建立来访或参观者登记制度。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市120急救中心指挥,市疫情处置指挥部派出专人督导落实急救、转运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推诿。明确各医院院长负总责制度,对于推诿、拒收、对病人不负责任的医院严厉追究责任。市120急救中心应与各医院密切配合,对于需要就诊和转诊的病人确保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4.4 扩大应急

当突发疫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卫生系统应做好进一步的应对计划,主要有:扩大后备定点收治隔离病人医院名单的确定;卫生系统各专业队伍的后备队组织;物资储备的调运与扩充;全市疾控人员、医务人员调遣、全市范围内现有医院及装备征用等,调整疫情控制工作方案。

市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请求省市政府指挥。

4.5 应急结束

本次疫情的末例治愈病人出院,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例发生,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由市卫生局报请市应急指挥中心批准。本次应急响应即可结束。

4.6 时限要求

发生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暴发和重大疫情,从接到疫情报告到抵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并立即开展工作。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应在6小时之内赶赴现场,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

4.7 应急处置

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甄别事件的性质,依据分病种的子预案,开展现场病案调查、病因病原排查、标本采集送检和消、杀、灭、以及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

应急队伍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5. 宣传、培训和演练

5.1 宣传教育

制定预防传染病的宣传培训计划,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及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栏目,在大、中、小学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课程等方式,让公众掌握有关自我保护、加强预防措施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爱卫会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搞好环境卫生。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社区居委会督促居民搞好卫生、预防疾病。

5.2 培 训

对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及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治知识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传染病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5.3 演 练 每年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6. 后勤保障

6.1物资保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物资准备,包括车辆、疫苗、药品、消杀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检验试剂等。

6.2资金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保证疫情应急处理、疫情监测等所需经费。

6.3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检验、行政信息、后勤保障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后备力量,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篇: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8期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11月28日

内容概要

 省疾控中心召开2008年全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与财务科长工作会议暨“效率·规

范”论坛

 董关鹏教授应邀为广东省疾控机构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媒体关系处理”专

题讲座

省疾控中心召开2008年全省疾控中心 办公室主任与财务科长工作会议

暨“效率·规范”论坛

2008年11月25~26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广州举办2008年全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与财务科长工作会议暨疾控机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活动之“效率·规范”论坛。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吴圣明、副主任余德文、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调研员蔡铨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永慧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8期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

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广东省21个地市疾控中心及部分县区和行业疾控中心的办公室主任和财务科长共110多人参加了会议。大会还特别邀请清华大学董关鹏教授、中山大学李尚德教授、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吴小林科长及省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研究所林鹏所长作专题讲座。卫生厅黄飞副厅长也在百忙之中抽空到会。

本次会议在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新医改政策出台、疾控机构正向构建公共卫生服务型的疾控体系转变的新形势下召开。与会者认为新医改政策的出台必然会引起公共卫生理念的改变,疾控机构的发展一定要适应公共卫生公益性的转变,实行公共卫生均等化。疾控机构应以社会公众健康为导向、以多元参与为主要形式、以合作协调的基本方法、以公共资源为基本保障,加强内涵和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必须明确政府对公共卫生经费支出的责任,疾控机构全部收入全缴或纳入预算,改变自收自支的现状。在政府日益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的情况下,疾控机构的工作,一定要讲效率、讲规范,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疾控机构办公室和计财科在执行财政项目的计划、统筹、绩效评估等工作中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更加要效率、讲规范。

吴圣明主任在发言中指出,要抓住省疾控中心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契机,研究如何将参公管理与部门的专业技术性质挂钩,发挥专业技术的特色,始终坚持为公众健康服务的目标,建设公共服务型机构。公共卫生事业不能靠疾控机构自己,一定要采取联合工作的方式,走向社会生态型公共卫生。对办公室和财务工作,吴主任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有大局意识。对琐碎的工作要细致,脚踏实地,要甘于吃亏、默默无闻,跳出岗位的局限做好自己的工作,构建服务型办公室。二是工作要充满激情,态度决定成败,投入激情工作才能避免被动,以积极乐观的态度享受工作,从而赢得尊敬和肯定。三是要保持坦荡正直的品格。办公室和财务科的岗位要以坦荡正直的态度处事,对事不对人,在工作面前一碗水端平,棘手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解决反而更有效。四是当好领导的参谋。既要坚持原则,也要有处理问题的艺术。财务科长要从一盘账中给领导出主意,要通过绩效评价来学习该怎么花钱;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出谋划策,要把问题想细,把事情办好,处理好与兄弟单位和对口上级部门的关系。蔡铨茂处长进一步强调了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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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

片和视频短片,把危机应对和媒体处理的理论和实战技巧讲解的深入浅出。

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永慧同志在最后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媒体关系处理是疾控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强的一项课题,广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提高信息沟通和媒体应对能力,促进党和政府与媒体、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

(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供稿 附图 2008年11月27日)

省卫生厅办公室吴圣明主任(右三)、余德文副主任(左二)、规财处蔡铨茂处长(右二)、省疾控中心张永慧主任(左三)、办公室易学锋主任(右一)、计财科李杰中科长(左一)

出席会议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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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

省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出席会议。

中山大学李尚德教授作“坚定信念,做好本职工作”的专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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