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总结范文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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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局半年总结范文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严三实”、“五入结亲”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其具体表现是:

一、全面抓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3月我局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上栗镇滨河路、大地红的普法宣传长廊后,为继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知识,我县启动了在景区开辟普法宣传阵地。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310件,其中合同类285件,其他35件,接待来访1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1%,收费比去年增长3%,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到现今为止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民事案件92件,刑事案件14件,受援人员125人;解答法律咨询67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105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精品案例。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在6月份前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基层工作全面提升。

1、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县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三调联动工作操作规范,成效显著。我县利用“两会”、节假日等活动契机,组织全县162个镇(乡)、村(居)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8件。

2、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3、安置帮教为“保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我县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采取在组织帮扶上实施机制、责任、经费三举齐抓,在心理帮扶上实施真心、亲情、真诚“三情共建”;在素质帮扶上实施文化、思想、技术“三位一体”;在经济帮扶上实施资金、政策、就业“三管齐下”,念好“三字经”,打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阳光工程”。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1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60人,解除劳教人员53人,严格按照省厅“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从各监狱接回“两劳”人员123名,接回率100%。并对两劳人员发放了六个月的未就业生活补助费,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基地,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8.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4、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体系。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18人,全县累计有412人社区矫正对象。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要求各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按期汇报活动状况和思想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外出和迁居审批手续,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确立“首问责任制”,即无论社区服刑人员的户口是否在辖区范围,只要到司法所报到就先接收,以保证不出现漏管现象。并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gps手机定位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系统发送思想汇报,也可以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矫正机构反映。另外,该系统可定期自动精确统计矫正工作数据,矫正机构通过对数据分析,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决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形象地称其给社区服刑人员构筑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防止和减少了脱管、失控。我县已有368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gps定位手机

四、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入结新”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禁令。大力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分别召开专题党支部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找个别干警谈心以及全体干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全局工作效能。二是以构建防腐体系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省市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焦裕禄》、《牛玉儒》、《杨善州》等教育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转载自第一范文

2、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3、重点打造XX县杨歧山风景区、福田红鲤鱼村法制宣传文化广场。(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

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

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第二篇: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法律服务工作与时俱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上半年,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认真领会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推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战略目标,不断满足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金融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法律服务需求,组建了由12个专业组组成的XX市法律服务咨询团,建立了蓝色经济区建设、大沽河流域治理、世园会建设等5个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团和1个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专家委员会。截止6月底,为全市提供法律服务7.7万件,其中全市公证机构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服务598项,涉及金额40多亿元。

(二)服务民生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重点放在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降低法律服务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参照标准放宽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机制,聘请7名心理专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月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咨询、讲座72场次,解答咨询2720人次,受理、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236件,为农民工讨薪156万元。截止6月底,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24件,接待咨询4180人次,“12348”专线接话13718个,培训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11722人次,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岗71个。

(三)服务稳定紧紧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引导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自觉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诉前调解,截止6月份,共委托代理案件1.1万余起。在信访部门设立律师咨询服务窗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8人次。发挥律师群体精通法律知识、解决纠纷依法办事的优势,律师调解中心提供免费咨询100余人次。2012年1月,XX市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被《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评为“2011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

二、监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一)全力确保监管安全。督导监所启动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完善监管改造规范化建设,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领导责任“五项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四防一体化建设”扎实有效,组织开展了各类监管安全检查。阳光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依法审核办理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XX监狱、北墅监狱、市劳教所均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

(二)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推进,坚决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整改,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以“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年”活动为载体,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针对服刑劳教人员所犯罪错,深入分析原因,开展出入监心理测试、狱所内心理矫治,全面推行个案矫正。大力强化狱所内技能培训,实现了培训项目、资金、师资、设施、场所“五落实”,提高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谋生技能。

三、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近5年刑满释放人员和近3年解除劳教人员的考察活动,共考察1万余人,其中,安置率为95%以上,帮教率为98%以上。对考察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5年来,协调有

第三篇:区司法局半年度总结

抓班子,局党组始终依照“举旗帜。带队伍,促发展”要求和“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规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认真执行两个《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偏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系统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局外人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法律服务业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行业纪律和职业监督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地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特点,强化业务培训,培养大批精通法律、精通业务、徇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时发明一流工作业绩

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坚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上半年。为持续实现“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建设“法治”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一)注重法治实践。

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使我县80%村达到民主法治村”70%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规范。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惩处“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3月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生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生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平安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时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法律“六进”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平安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要求,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临时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有效覆盖宣传面。

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送。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效果。

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临街、交通便当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走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料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操持。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操持,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平安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page]

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本钱,节约时间。

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顺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上半年。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民工援助案件205件;全县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5000人次。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促进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了以“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施行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专项活动的会议精神。

每个镇乡至少都建立了2个规范化样板调委会。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一是夯实基层调委会。40%村(居)调委会已基本建立起了调解室。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队伍建设规范化,要求调解人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工作能力、有爱岗敬业精神,为使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贮藏跟上形势的要求,每年集中时间对调解队伍进行整顿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全县已培训调解员2523人。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地位和公信力,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心,注重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元月8日在三驱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现场会,并在人民调解》杂志进行了宣传大大激发了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努力,每个调委会都征定《人民调解》杂志,全县共征定400份;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在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也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动员和宣传,为建设“平安重庆”法制”而积极努力,各个街镇乡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动员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规范人民调解管理工作。为了统一我县人民调解的卷宗管理、调解补贴经费的发放,5月出台了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发放试行方法》规范了县补贴发放的顺序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

各级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今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4549件,调解胜利数4496件,调解胜利率98%;进行纠纷排查686件次,参与专项治理61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0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0件。

四、社区矫正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

一)教育方式有所创新。师资力量落实上。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20人以上的街镇乡聘任了专职的社区服刑人员协管员,参与协助管理教育;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按县局的要求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任了法律辅导员,协助日常的法制教育和解答相关的涉法问题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疏导工作;三是通过邀请永川监狱心理咨询专家来足授课、派业务骨干参与市局组织的心理矫正知识等培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素质。

严格分级分类管理的评估制度,

二)矫正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管理。细化相关内容和措施。并在基本前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县乡两级均组织了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常住社区矫正对象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需建立以敬老院、幸福院为主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经常开展活动。

协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具体困难。一是积极与本县知名企业合作,

三)安排就业上有所创新。协调配套基地建设。目前已建立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2个。下一步将继续努力,力争建立起智力型、技术型和体力型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排基地及基地社。协助解决有就业需求、有劳动能力、愿工作、能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减轻其家庭负担。二是继续做好帮困解难工作。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法律、政策以及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协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帮扶工作,体现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棠香所、龙岗所、龙水所、邮亭所、宝顶所、珠溪所等为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示范所。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四)打造亮点上有所创新。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强化与友邻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不时汲取和借鉴友邻单位的先进方法,深化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累计接收60人,目前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8人。目前在册312人,其中缓刑274人,假释14人,剥夺政治权利11人,管制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有136人通过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帮教安排工作

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发明条件。现已建立有安置实力的安排基地2个,一是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首批已安排回籍人员十余人,受到政府和刑释人员的赞誉和好评。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衔接,给符合政策的安排对象,落实养老安全,申请最低生活保证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排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排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二是县安排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安排帮教办公室,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安排帮教工作。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四是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管理。[page]

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共163人,上半年。安排数148人,安排率达90%,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六、法律服务工作

提升律师队伍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者”主题活动,

一)强化对律师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强调料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规定;组织律师集中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并制作单行本发到每位律师手中;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规范执业,树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为提高办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与我县名豪律师事务所,全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都开展了结对协作。三是每周二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深受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5家,上半年。为村(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292家,代理各类案件52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4件,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488件,解答咨询125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防止经济损失逾2500万元。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县司法行政网,

二)加强公证、鉴定工作管理。将公证、鉴定料理顺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将公证、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工作人员情况等制成宣传展板,挂在全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加强公证执法和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了公证案件检查活动,进一步净化公证法律服务环境。上半年共办理公证483件,其中:料理涉外公证75件。

自编了司法鉴定知识》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受理鉴定案件219件,其中:公检法委托35件、律师事务所委托18件、个人委托157件、其他委托9件。

七、队伍建设工作

通过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与知识测试、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参与演讲竞赛中荣获全县一等奖,参与政法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管此标记。系统唱红歌竞赛荣获全县一等奖。开展了清明节扫墓、退休干部到杨尚昆故居开展了维护国家利益主义教育活动,激发职工维护国家利益热情。为提高业务水平,不时加强业务交流,年初由两名副局长带队分别到河北蓟县和云南盘龙学习了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先后与北京市司法局及辖区区县司法、湖北司法厅等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听取司法部犯罪心理专家鲁兰博士一行的调研指导。

第四篇: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

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

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青岛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第五篇:司法局本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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