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风险范文

2022-06-30

第一篇:银行信用卡风险范文

银行信用卡风险解析

内容摘要:目录

一 信用卡的基本情况; 1 上海市信用卡的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2 国外信用卡在银行业所占的情况;

目录

一 信用卡的基本情况;

1 上海市信用卡的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2 国外信用卡在银行业所占的情况; 二 信用卡风险的产生; 1 信用卡风险产生的条件; 2 信用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3 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三 三方对于消费采用确认制还是密码确认制所采取的不同观点; 1两种制度的拥护者所持的不同观点; 3 签名制的不安全性; 4 银行规章的不安全性; 5 民法的规定; 6 国外法规的规定;

三 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的具体分析; 1 风险回避; 2 风险预防;

3 风险的分散转移;

四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随着信用卡业务的长足发展和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增长,信用卡业务中的风险频率也随之增长,对发卡行、特约商户、持卡人之间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风险中的问题也日渐严重。发卡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自身的问题,发卡行是一切问题的源头,银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机会,导致风险的不断发生,银行应加强信用卡的风险的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防止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提高发卡行的权利,使之能正常的、高效的、合法的经营。特约商户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上下连接的过程应十分注意,把好每一个关口,堵住每一个有可能发生的漏洞。另外,自身的风险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及他的权利。持卡人是三者之中的弱势群体,除自身应注意“自保”之外,还应注意一些不合理的法规条款等,应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总之,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还不十分成熟,各种法规还不十分完善,应多借鉴国外的经验,更多地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制定有关法律或规定,不能只做行业利益的保护者,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推动银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信用卡 风险 解析

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为盈利的部门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的来源。如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业务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7成。 一 信用卡风险的产生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结算的诸多环节都可能存在风险。而且,随着发卡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风险体现出涉及面广,风险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的特点,发卡们的利润逐渐减少,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损失都是用银行的利润来弥补的,因此,信用卡风险的若干法律问题就突出了。 我们知道,信用卡风险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卡行自身造成的。比如说:各家商业银行除建行对信用卡消费来用的是密切和签字两种确认关系的方式之外,广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仍采用签名确认,持卡人持卡消费不需要输入密码。这些都是发卡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也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许多机会,从而导致了风险的发生。

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也是维护特约商户和持卡人利益的需要。信用卡风险发生是另一大原因是由于特约商户的违章操作、疏忽大意以及持卡人没有按规定使用信用卡等所造成的。发卡机构在加强风险管理过程中重视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向广大民众宣传信用卡的用卡意识。这对减少风险的发生以及维护特约商户和持卡人利益是有很大作用的。

二、三方对于消费采用签名确认制还是密码确认制所持的不同观点

但是,几年来,各银行对信用卡消费采用签名确认制还是密码确认制的态度和行为不一,社会各界对此也意见不一。支持密码确认制的认为:这是为了满足持卡人消费习惯和保障安全的需要,而且不少发卡银行也已经付诸实践。支持签名确认制的认为:签名确认制符合信用卡的国际习惯,密码信用卡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方便,签名确认制能够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不少银行仍采用签名确认制。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26日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1)确为本单位所受理的信用卡;(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等字样;(4)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上的照片为持卡人相符;(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这些法规可以看出,银行信用卡的漏洞之多。

从目前来看,支持密码确认制的呼声越来越高,采用密码确认制的银行特别强调这是用户强烈的需要。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公布的资料,在其发行的近10万张信用卡中,98.5%的持卡人选择密码确认,只有1.7%的人选择签名确认。中国银联也表示对密码制的支持。似乎信用卡消费采用密码确认制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是最为安全的手段。主张信用卡消费密码确认制的人提出的核心理由是:目前签名不能有效的确认“持卡人”(向特约商户提示信用卡的人)的身份,不能很好的防范信用卡盗用,保障持卡人(经发卡人同意而向其核发信用卡的,无其他特别约定时,包括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的用卡安全。 消费者持卡进行消费时,信用卡特约商户需要对“持卡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持卡人”与持卡人的同一性,即“持卡人”是经发卡行同意而合法使用信用卡的持有人。究竟特约商户是如何确认“持卡人”的身份,依据是什么?我们从现在发行量较大,持卡人数较我,使用范围较广的信用卡发卡行的消费使用章程中来观察。

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章程规定:长城持卡人可凭长城卡及本人身份证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在中国银行的特约商户直接消费购物,无需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规定、持卡人使用龙卡时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彩色照片龙卡免示)并按本行规定在取现、消费、转帐等凭单上签具真实姓名。 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持卡人用牡丹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均同时出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回乡证),在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上存取现金或在销售点终端pos上转帐结算,必须遵守发卡机构的有关规定。

农行信用金穗卡单程:金穗卡持卡人凭金穗信用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机构存取现金,办理转帐,在特约商户购特消费。 从以上列举的几家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和使用须知中分析不能得出,特约商户应该是通过“持卡人”出示的身份证件根据信用卡姓名拼音和签字与身份证姓名的一致性,身份证照片与“持卡人”形象一致性,或者信用卡照片与“持卡人”形象一致性来确认同一性的。

如果签名是确认“持卡人”身份的方式,并且不需要持卡人的签名样式有特殊需要,甚至持卡人可以用惯用字体随便写几个字,通过书写习惯鉴定书写人的同一性。那么特约商户应具有鉴定签名的措施,这就包括一定的技术设备,一定要有良好的鉴定经验的人员,而事实上特约商户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并且这样做也是不实际的,除了考虑现在鉴定技术本身发展的水平,从经济角度考虑,也是没有必要的,成本非常高,毕竟信用卡消费是一种交易,交易要求方便快捷,严格的笔迹鉴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十分关键,而在民事活动中不是这样,民事活动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信用基础上的,那当事人对一定事实的信任,法律给予一定条件下的推定。

所以说,在国内,签字并非特约商户核实“持卡人”的身份,确认“持卡人”与样卡人同一性的手段。要求持卡人的签名一致,这真正的意义在于,签名是持卡人交易意思表示的证明。 当我们用现金进行消费时,交易是及时清结的,消费者从商哀悼手中得到商品或服务,并向其支付现金,双方之间不需要一定形式的合同,因为合同其实是当事人对未来的买卖。商户只向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小票,以各消费者报销,退货或用作商户承担产品责任的证据,或根不提供任何凭据。

而信用卡消费是一种信用消费,当商户向持卡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之后,持卡人是没有向商户支付价款的,给驰一定的信用,之后由发卡行向商户进行支付,这样的商户必须保留自已已经向持卡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的证据,证明自己与持卡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发卡行作为向持卡人授信的人负有向自己支付的业务。“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的签名是“持卡人”对交易的认可的意思表示,此签购单是双方交易意思表示一致的证明。同时,“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上签名一致,证明意思表示是由拥有发卡行授信的合法持卡人做出的,授信的关系在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之间建立,根据发卡行和持卡人之间的授信关系,发卡人即银行向特约商户支付价款,而后持卡人再向发卡人还款。

可以看出,在整个信用消费交易关系中,特约商户与持卡人之间真实的交易关系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之后的发卡行与特约商户、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关系都无法建立,而具有持卡人合格签名的签购单对双方来说都是这个真实交易关系的证明。另外,发卡行均规定为完全行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申请信用卡并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领附属卡,足见信用消费是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所以实际上,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上签的一致性是特约商户与发卡行的利益所在,他们对签名的致性进行确认是保障自己的权益,签购单是信用交易的有效凭证。这样一来,各种应注意义务和责任都被发卡行和特约商户转嫁给了持卡人,发卡人和特约商户没有承但起本身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信用卡是银行签发给那些资金状况良好的人士,用于指定的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制卡片,具有消费信用,转帐清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信用卡消费交易的过程是,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进行消费,发卡行向特约商户支付价款,持卡人再向发卡行还款,这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持卡人、特约商户和发卡行,三个法律关系,信用卡消费中,发卡行承诺对其授信的合法持卡交易的特约商户承担付款义务,那么从民事上看,特约商户与“持卡人”进行信用交易时,必须首先确认“持卡人”是有发卡行授信的合法持卡人,否则它是不能要求发卡行付款的。其实这种注意义务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并非为他人利益而额外负担的。从刑事上看,信用卡盗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特约商户有确认“持卡人”身份,防止犯罪的义务,如果它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或者故意不尽注意义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如果因为特约商户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信用卡盗用,损失应该由它自己承担,发卡人不应该向其付款,持卡人没有向发卡银行还款的义务。但是这种注意义务都和损失都被银行和特约巧妙、不公和堂皇地转嫁给了老实的持卡人。发卡们都在信用卡章程中注明:“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在持卡人办理持失日24小时内及持失前发生的损失由持卡自己负责,持失次日24小时后发生的损失由银行负责)。

如此“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似乎是银行对自己和持卡人风险和责任的分配,以挂失后一定时间为界,此单前信用卡被盗用和风险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之后的风险和损失由银行承担。当信用卡被盗后用发生在持卡人挂失后24小时之前,风险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银行向特约商户付款,持卡人向银行还款,另,央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逵妻卡银行有义务、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这似乎也是银行“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的法律依据。

但是民法归责原则并非如此,它是以过错为依据的,有过错者要承担责任。持卡人负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如果失去对信用卡的控制,有时确实存在过错,但如果这只是一般过错,并且积极履行了挂失义务,信用卡的“丢失---盗用---损失”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不具有可归责性的,毕竟,为发卡行和持卡人所推崇的信用卡的特点之一就是“安全”,即信用卡不像现金那样---一旦丢失就是彻底的,确定的损失。所以不能因为持卡人失去对信用卡的控制就以持卡人有过错要求其承但损失。

而在美国,联邦法律对持卡人的保护为:消费者对信用卡丢失后未经授权的消费最多只承担50美元的责任;可以说,美国的法律为持卡消费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如此说来,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发卡行业务人员依法经营,防止违法违现象的出现,提高发卡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维护发卡行权利的能力,能促进银行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卡风险防范机制,使整个发卡行的信用卡风险防范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第二篇:如何防范银行信用卡风险

银行信用卡作为便利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已被广大消费者使用,近段时间不断增加的利用银行信用卡的犯罪事件和银行信用卡不良资产的有所增加,给社会各个方面敲响了警钟,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成为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

那么,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该如何防范呢?笔者认为,认真贯彻执行银行卡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授信制度的落实,制定银行信用卡营销和审核人员责任制,建立完善的计算机银行卡控制系统,及时录入贷记卡申请人信息资料,建立长期银行信用卡质量考核机制,及时监控银行卡资产质量,避免出现银行信用卡授信审查不严、操作失误等人为的银行信用卡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软件和嵌入式审计软件,实时监控银行信用卡人员尽职调查制度和不良透支落实情况和尽职情况,评价银行信用卡人员工作成效,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应启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调离银行卡工作岗位,专职清收不良透支。

利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建立银行卡申请人评估模型和评分操作系统,规范其操作流程,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建立申请人资产和收入变动数据库,利用评估软件来预测未来申请人的现金流量,评价申请人未来偿债的能力,科学评估授信额度和偿债能力,以此来判断授信的准确性。评估数据库,和互联网衔接,开发申请人搜索引擎,收集申请人信息,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银行卡申请人资信评估系统。预警评估风险,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增强其科学性。

建立银行和公安、税务、社保等信息共享网络,可利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银联数据网络,形成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税务、社保、银联等部门相连的局域网,实现申请人资产、收入、违规事项的实时更新,金融系统各银行申请人资信评估情况实时查询,避免出现多头办卡。

为了提高银行贷记卡申请人资信评估的准确度,特别是对其所拥有的资产,银行应该从外部聘请专家或外部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建立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外部专家和外部专门机构评估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专业评估的技术方法,使用科学评估程序,专家的评估意见经过计算机系统的处理,所得出评估结论具有更高的准确性。

加强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风险管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使银行卡风险审核人员能够掌握信息技术,来对银行贷记卡风险识别、分析、控制,有能力避免工作失误,科学选择授信主体和授信额度。同时审计人员应该熟练掌握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随机抽取银行贷记卡资料,利用计算机审计程序来分析,判断授信客户的资金占用情况和风险程度,监督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尽职的工作情况,达到减少银行卡操作风险的目的。

加强银行信用卡外包管理,建立科学的外包商选择的机制,设立外包业务发展基金或建立外包业务保险补偿机制,尽量避免外包损失。同时,认真督促银行信用卡外包单位建立符合银行卡发展和安全运营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选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银行卡发卡机构,认真履行风险审查、客户选择、损失追偿的责任,促进银行贷记卡业务健康发展。

随着各地银行信用卡盗用案件的频频发生,银行信用卡使用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广大消费费要对自己的信用卡妥善保管,不仅要注意密码的保密,对于信用卡卡号、有效期、验证码、身份证号码等,也不能随意向他人透露。

第三篇: 银行信用风险防控

随着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贷不良额正在逐年下降,总体形势向好。但是,随着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持续增长,信贷品种不断增加,信贷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贷后管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无法通过贷后管理发现风险、化解风险,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侵蚀了经营业绩。当然,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贯穿于整个信贷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之中,涉及方方面面。信用风险管理不能仅仅限于贷款发放后的监控,而是要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控,及早发现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一、当前银行不良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管理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理念和行为偏差是导致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强化贷后管理不仅是完善信贷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而且也是控制风险、防止不良贷款发生的重要一环。信贷业务从发生到结束是一个过程,贷后管理就是要在保证资金用于规定用途的基础上,跟踪客户所在行业、上下游和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等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防患于未然,减少损失甚至避免损失。

第一,部分经营机构和客户经理对加强贷后管理的认识仍然不足,思想上仍然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一旦项目获得审批通过,贷款发放后,随着向客户收取的各项中间业务收入已经到账,部分客户经理就会如释重负,思想上放松对贷款的进一步管理,无非是形式上的贷后检查报告、资产清分等工作,对客户的后续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和回笼状况缺乏深入了解,直至有些客户出现还款困难或其他违约行为时才引起警觉和重视,但到这时为时已晚。

第二,贷后管理的手段不够,对风险处置的应变措施单一。处理风险的最终目的是成功回收银行贷款本息,贷后管理的各种手段均是为这一目的服务。但对于部分已暴露出风险隐患的客户,由于客户贷款尚未到期,客户尚在正常并按时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或分期还本,商业银行由于缺乏有力的处理手段,往往只能够采取发布风险预警、冻结客户未使用授信额度、关注客户经营情况、逐步压缩退出等手段,往往要等到客户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时才能采取诉讼、处置资产等法律保全手段,然而往往等到那时客户已无力偿还全部债务,即使采取了相应措施也会造成部分损失,同时也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

第三,贷后管理的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商业银行已建立了风险管理体制的“三道防线”,但归根结底能够发现和暴露客户风险隐患的应该是直接接触客户的一线经营部门,但由于经营部门出于经营考核等因素考虑,有时很难主动暴露风险。“三道防线”中 的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业务检查中往往也只能采信于客户经理反映的情况和数据,因此即使每年有大型的贷后检查或审计活动,也难免会对客户的风险挂一漏万。

第四,决策失误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主要表现在:管理层在制定压缩不良资产工作的方针、工作策略时,经营发展思路产生扭曲,或因片面强调压缩不良、防范风险,以致丧失了发展机遇,丢失了市场份额;或因对处置不良资产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人、财、物上投入不够,丧失了处置良机;在不良资产的认定上出现失误,没有按章操作、科学界定,得体决策,导致不良率偏离正确水平;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选择上,不是进行科学决策,而是凭借经验或想当然、拍脑袋决策,人为导致损失率加大。

第五,对信贷退出机制认识不清。主要表现在由于长期沿用以下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绝对额控制指标,并对指标进行考核为主的管理方式,使部分行为表面上的数字好看,过于注重发展速度,忽视了企业发展的质量,有的甚至不惜采取盲目垒大户方式掩盖行业、企 业的真实状况,错过了信贷退出的最佳时机。大多数人认为,实施信贷退出会影响业务的发展,导致企业存款减少,客户迁移、结算量下降等等。正因为受短期利益的驱动,缺乏前瞻性,不愿及时地从一般的户中适时退出,因此导致目前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二、商业银行应大力培育健康风险文化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国际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矛盾也比较突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增大。因此,商业银行要通过合规经营、健康的风险文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

合规经营和风险文化是一种习惯,能够影响员工按照某种思维和方式去思考、解决问题。在合规经营和风险文化的建设上,必须持之以恒,以理念同化人,以制度约束人,以文化培养人。商业银行要结合工作实际,营造良好的适合风险文化生存发展的内部环境,把全行的风险文化建设好。从宣传上加大力度,把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技术和经验,渗透到每个岗位和每个流程环节,提高员工理性思维和理性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习惯。从制度上加大力度,根据当前经济和金融发展形势,结合全行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完善信贷管理全流程的规章制度,保障业务健康发展。从执行力上加大力度,尤其要强化各级行领导的执行力,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大违章违规处罚力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历史遗留问题不及时暴露的,或因此贻误处置时

机的,不但要追究历史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处理现有当事人员的责任。

高度重视和关注系统性风险。银行系统性风险是由银行业外部冲击造成的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银行外部宏观形势的变化,这是银行不能控制和影响的,也是商业银行要重点跟踪和研究的。系统性风险是影响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如何科学安排好自身的发展目标和业务结构,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获取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这是全行亟需解决的问题。

过去我们一直处在经济高速增长的环境中,有很多风险和问题被暂时掩盖住了,对系统性风险的认识普遍不足,研究也很不够。因此,当前极其复杂的风险环境,迫切需要商业银行加强风险分析,积极研究对策。要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中诱发系统性风险的关键性因素,比如宏观经济走势、政策法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和节能减排、资产价格波动等等。

在防范风险方面还要将实地调查与有关信息系统相结合。从第一笔信贷发放后开始,至少每季度实地检查一次。由于客户经理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当遇到贷款发放日期较为集中、尤其是贴现业务数量较多的时候,很难及时为每笔信贷业务作贷后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因此在工作中,应建立行领导联系重要客户制度、掌握客户潜在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解,使市场营销和贷后管理融为一体,提高工作效率。贷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行上下和多个部门,因此必须在明确各部门职 责的基础上,形成齐抓共管贷后工作的新局面。在做好对所有客户贷后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建立起“权责统

一、重点突出”的贷后管理体系。建立分层次贷后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对跨区域集团客户的贷后管理。这部分客户占用贷款多、管理难度大,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全行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二是要加强限制行业客户的贷后管理,对国家限制行业的客户,采取有效措施,密切监测客户的经营变化情况,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三是加强对关注类贷款的管理。这部分贷款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随时有可能显现,通过加强贷后管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防止形成新的信用风险。

三、当前对商业银行贷款工作中的防范对策

一是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加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信用风险管理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早期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因此,加强信用风险的预警工作是银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经营管理状况的重要途径。现阶段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贷前调查,项目备选上的风险预警还是个空缺,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全面的、科学的贷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因此,我们应积极地建立一套严密的、先进适用的信用风险预警体系,努力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的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加强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作前瞻性的而不是事后的判断,争取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信用风险预警制度,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科技含量。

二是从源头上抓好风险防范工作。研究保全工作的同时,首先要想到如何避免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风险如影随形。因此,应相应地制订压缩不良的目标,找准切入点。首先从源头上分析、预测、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要加强调查分析,把好第一道关口,贷款绝对不能“拍脑袋”,也不能只站在区域的角度来衡量;要加强贷中和贷后管理,抵押保证手续要全,跟踪企业运行性时,要盯紧企业的风险。

三是克服行政干预的弊端。行政干预普遍存在,可为什么有的银行受其影响小而有的银行却始终摆脱不了行政干预的阴影呢。从客观上看,可能各地的“小气候”不一样;但从主观上分析,则是某些行有关人员,甚至领导同志观念陈旧,思想还停留在粗放经营的阶段,没有切实树立以效益为核心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存在经营目标多元化、分散化的问题:至今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不自觉地替地方政府说情、办事,没有把自己真正纳入统一法人制度的轨道;对地方政府有“天生”的惧怕心理;没有充分认识到资产保全 工作在银行当前业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怕与地方政府关系搞僵后影响到吸收存款等其他业务的开展。因此,要想摆脱行政干预,就必须先转变观念。

第四篇:浅谈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信用卡,基本上做到“一卡在手,畅通无阻”了。但与此同时,银行信用卡业务中的风险也随之增长,对发卡行造成的损失日趋严重。

信用卡业务作为银行的一项高风险高收益业务。从本质上说是对客户的一种授信,但由于银行之间的竞争,发卡机构通常采用“免担保”的方式,甚至送出一定的小礼物去吸引客户,但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客户的个人信用来保证信用卡业务的安全性。由于我国的个人诚信体系并没有完善,又由于局部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客户信用只停留在道德范畴,相应的惩罚措施不相匹配。因此,潜在的信用卡业务风险不容忽视。

第一,信用风险。信用卡具有“先消费,后还款”的特点,也就是说,客户不需要预先存款就可以刷卡消费,而银行一般会给予一定能够期限的还款免息期,在此期间,银行无法监控客户的还款能力,也无法猜测客户的还款意愿,只有逾期进入催收阶段,银行才能知晓客户的动态,确定风险损失程度。如果客户恶意透支而拒绝还款,那银行就损失惨重了。

对于信用风险的控制,需要建立一个讲诚心的社会风气,提高主体的信用意识。大力宣传信用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时国家需逐步逐步完善个人信用诚信体系,对于那些缺乏信用的人,让他们尝尝严重的后果。

第二,欺诈风险。由于遭人伪造、偷窃等手段冒名进行消费或套取现金,从而无法追回资金。

欺诈属于明知道是不应该做的,但是还是偏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去进行违法犯罪。我觉得这些人十分的可恶,要加强法律制度,严惩欺诈行为。

第三,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因管理和作业流程上的操作不当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毕竟人总会犯错误,不能保证自己绝对是正确的。前不久,我妈妈去银行取钱,她把存折交给柜台小姐,拿好钱后,就返回家中,下午,爸爸问妈妈存折放在哪,妈妈记性一向不太好,回忆半天,想起原来忘记在柜台,当时拿好钱后就急急忙忙走了,也就没有拿存折,于是立刻赶回银行,找到柜台小姐,但柜台小姐矢口否认,说当时肯定还给妈妈了,二人都坚持自己这里没有存折,后来,大厅经理把监控录像调出来,一看是柜台小姐顺手把存折夹在了一叠纸里,真相大白。所以错误一般存在于不经意间,但往往后果却是严重的。

在上岗前,要对其财会人员、柜台服务人员进行信用卡操作知识的系统性培训;在上岗后,也要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降低操作风险。

第四,技术风险。银行内部的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在流程中出现差错,而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技术风险发生时,再补救,就有点晚了。对于软件,应在之前就做好备份系统、容错系统、灾难系统等之前就可以想到的补救方法。对于硬件,小型的可以贮备一些,大型的也要提前想好对策。

第五,市场竞争风险。由于信用卡业务是高收益型业务,所以很多银行纷纷拉拢客户,降低发卡门槛。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校大学生虽无稳定经济来源,但被视为潜在的目标客户,仅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就可以申领信用卡,这对后期催收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规范不当竞争行为,主动规避风险。银监会针对目前市场的无序竞争,制定相应的行业竞争标准和规范。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因抢占市场而盲目降低门槛,又可以提高业务服务的水平,促进风险和发展的协调统一。

银行信用卡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历史还不长,其中必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以推动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五篇:我国银行信用卡风险防范及措施

目 录

一、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1)信用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2)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二、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问题分析

(1)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信用卡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2)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

(3)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信用卡消费

(4)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规范业务操作

(5)积极防范欺诈风险

(6)加强行业自律

[内容提要]:信用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新型支付工具, 对方便和改进我国居民支付方式、发展消费信贷、推动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 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 发卡量大幅上升, 受理环境明显改善, 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是, 我国银行卡用卡频率、持卡消费比例、商户普及率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同时, 还存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受理市场不规

范、特别是信用卡业务风险日益突出等问题。为促进信用卡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有效防范和控制信用卡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用卡; 风险;防范

一 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1 信用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信用卡产业起步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从 70 年代末到现在的二十多年中,中国信用卡产业经历了从代理国际信用卡到自行发卡,从发行准贷记卡到发行国际标准的信用卡和可以使用双币结算的信用卡的不同阶段,发展速度比较快。1979 年,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定协议,开始代理国外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从此进入中国内地。1985 年 6 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中国首张具有购物消费、存取现金和透支功能的准贷记卡——中银卡。中银卡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信用卡产业迈入了准贷记卡时期。随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纷纷加入维萨(VISA)和万事达(MasterCard)国际组织。1995 年 3 月,广东发展银行首次发行了国内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国际标准的人民币贷记卡和国际卡,我国从此进入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产业时代。 进入 21 世纪,我国信用卡产业开始了实质性的发展,除了四大国有银行外,全国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入该领域开展信用卡业务,并且各自先后建立独立的信用卡中心,把信用卡业务作为银行业务的重要支柱之一。2002 年 5 月,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成立了牡丹卡运营中心,建立了较为独立的信用卡专业化经营体系,同年 7 月,工行开始发行牡丹贷记卡。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2 年 12 月开始发行贷记卡并于 2003 年第 3 季度发行了双币种贷记卡。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也于 2002 年下半年开始发行贷记卡。上海银行于 2002 年 12 月发行了人民币双币种卡,是我国第一家发行贷记卡的城市商业银行。

2 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自 2002 年免担保无抵押办卡流行以来,各银行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和抢占市场份额,片面追求发卡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应出现了年费减半、免首年年费和终生免年费等措施,削弱了银行的赢利能力。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商业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对信用卡业务的赢利模式、经营方式、信用风险管理原则等的认识还处在比较模糊的阶段,使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整体收益水平不高,处在盈亏平衡或微亏状态。银行为争抢发卡量而不计成本和忽视风险管理的恶性竞争的背后,是风险隐忧的积累。

二、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问题分析

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信用卡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改进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但由于我国信用卡发展毕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还很不够,与国际先进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国内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些问题和差距主要体现在:

(1)在风险管理内容上,现阶段主要还是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而不是信用、市场、操作

等多种类型的风险管理,风险侧重于传统业务,对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相对薄弱。

(2)在风险管理方式,主要是以审批授信的直接管理方式为主,而运用模型进行风险定量分析的间接管理比较薄弱。

(3)风险管理侧重于事后的风险防范,事前的风险预警和实时的风险管理相对薄弱。

(4)风险管理更多是末端治理型管理,而不是源头控制型与末端治理型相结合的管理。

(5)在风险管理对象上,主要关注单笔信用贷款,整体风险过程控制比较薄弱。

受观念体制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国内银行普遍存在对信用卡业务的特殊性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等问题,风险管理体系不能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三 我国信用卡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时期,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将精彩纷呈,市场竞争也将愈演愈烈,而且还面临国际性大银行的渗透和正面碰撞。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从健全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立信用评分模型、规范业务操作、运用法律手段等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1.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信用是个人立足的基础,是个人社会活动的“通行证”。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一种道德经济。我们要强化公民的诚信道德教育,加深公民对诚实守信涵义的理解,使他们认识到诚信不仅是公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人格,而且诚信是一个人的财富、资源和文化,是全社会人们交往的道德准则。

信用卡是一种信用贷款产品,信用卡的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对信用的重视和管理,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壮大是以信息完备为前提的。因此,健全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已成为加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用卡业务风险的当务之急。

2.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

个人征信系统是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它可以从机制上保障人们自觉遵守诚信法则,有效约束社会个体的信用行为,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根源上对信用卡信用风险起到了良好的规制作用。

3. 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信用卡消费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营造信用社会必须立法先行。法律是带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保障,加强与信用卡相关的法律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很好地对信用卡风险起到规避作用。近年来,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我国调整信用卡业务的法律规范体系也在不断完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规范体系已逐步形成。但信用卡发展非常迅速,立法远远落后于实践的需要。

4.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规范业务操作

操作风险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内部的风险,发卡机构应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具体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防范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发卡行要增强风险意识,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严格执行信用卡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并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变化不断完善信用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要强化授权、会计、出纳、发卡、设备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工作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稽核、检查、坚决纠正和克服有章不循的现象。

(3)要加强银行内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首先要加强信用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从业务的核算方式、规章制度的执行、法律法规的意识等方面对内部人员进行培养教育。既要让工作人员熟练工作的方式和程序,尽量减少操作上的失误,又要防止他们的思想出现偏差,为了贪图经济上的一时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做出坑害顾客、危害银行利益及形象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内部人员有违法行为,应该做出严厉的惩处。其次,银行内部要合理进行人员的分配和管理,明确内部的分工,健全岗位的责任。在业务上要实现“三分离”,即制卡人员与电脑程序员相分离;记账员与发卡人员分离;会计复核与授权人员相分离,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对于象资信调查、打卡、顾客信息库管理、财务管理等关键的工作岗位采取双人或多人的复核制度,严格授权管理,尽量作到万无一失。

(4)坚持搞好微机使用的管理,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密码,做到人离终端必须退出画面,同时,针对单人上机操作易出问题的弊端,建议双人交叉、监督复核制度。严格计算机设备、软件的管理和备份数据异地存放的检查监督制度。

(5)发卡银行要认真做好受卡管理工作。建立受卡单位档案,督促他们提高受卡水平和服务质量,及时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加强对受卡单位经办人员的信用卡操作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操作水平,增强他们对卡的识别与检验能力,控制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5.积极防范欺诈风险

针对近年来,我国信用卡欺诈损失严重,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欺诈风险。

(1)加强对持卡人用卡安全教育。发卡机构必须采取多种宣传手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信用卡知识,使持卡人认识到如何妥善保管信用卡、使用信用卡。持卡人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经常查询余额,核对每笔支出,发现问题及时举报;要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比如正确设置密码,密码应不容易被别人想到;应将信用卡、身份证、密码分开放置,不能将密码写在卡上;将卡号登记在案,或注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便于及时挂失;要作好保护措施;办理存取款手续应与别人保持“一米线”;信息勿在公共场所被他人发现,尤其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信用卡绝对不要离身,就算是认识的人也要多防范,更不可把卡借给别人使用。

另外,取款后妥善处理自己的凭条,以免被他人获得。签名时,要注意字形是否易让别人模仿。消费后,要留下每张消费签单,以便随时对账,若遗失也要赶紧通知发卡银行。

(2)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和宣传指导。

首先发展商户要考虑其经营合法性,绝不能发展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业商户;其次要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和指导,定期检查特约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经常性地对收银

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如如何鉴别信用卡真伪、不法分子作案特征及处置不法分子应急措施等;要注意监控特约商户交易情况,发生异常交易的要及时查清原因,防止商户欺诈行为的发生。

(3)提高卡片防伪技术,增大卡片伪造难度。到目前为止,磁条是应用最广泛的防伪技术。磁条包含标准的数据道,保存持卡人账号、密码、余额等信息。

由于磁条卡的复制与制造技术已经被广泛掌握,而智能卡的技术优势明显,由磁条卡向智能卡迁移的趋势已经明朗。

6.加强行业自律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在信用卡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市场的机遇和风险的防范。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规范的经营行为是中外资银行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根本前提,发卡银行应联合起来成立信用卡同业协会,共同规范信用卡业务运营。信用卡同业协会在信用卡风险控制上,一方面可定期组织各发卡银行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经济结构调整等对持卡人群体的影响,共同防范行业性或局部性持卡人欠款风险;联合向人民银行、银监会反映信用卡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寻求政策支持;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恶意透支等信用卡犯罪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加强协会内各成员行的协调沟通,完善内控制度,防止信用卡市场出现不规范竞争,增大发卡银行经营风险,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对违反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业务规定,放松条件争夺信用卡市场的发卡银行应给予严肃处理。 结论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强,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作为主要中间业务之一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已愈来愈引起业界的关注。信用卡迅速发展的同时,信用卡风险也随之产生,风险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因此信用卡风险管理问题正日益得到关注。但是,从实践看,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风险管理的技术还很落后。这表明,对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进行分析研究具有相当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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