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22-07-31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作者:zhujiuxiang 于 2013-11-30 11:32 发表

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年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矛盾、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隐患,生态产品成为当今中国最短缺的产品,生态差距成为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我国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着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但不得不承认,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及其部分领域和区域的盲目开发、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是主要原因,而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则是更深层面的制度原因。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没有建立起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如,市场没能很好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相当程度上、许多领域中,主要还是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或在政府不合理干预下配置资源。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先征后返、财政补贴、电价优惠、降低环保标准等进行招商引资,带来产业转移的早熟,加剧了产能过剩,而产能过剩,是最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税收和价格机制还难以有效抑制对资源及其资源性产品的过度需求,由于土地可以卖钱,各级地方政府对占用土地的需求几乎是无限大的,工业用地、水资源、能源等的价格偏低,占用湖泊、河道、湿地、林地的成本过低或基本无成本,远远无法弥补生态价值。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多于其财力,迫使其不得不圈地卖地融资,导致耕地和生态空间被过多占用。以CDP论英雄的政绩评价和干部任用办法,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缺乏制约和责任追究等,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但不系统、不完整。源头上,没有建立起有效防范的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

还没有完整建立,许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不到位,用途管制在耕地方面落实较好,但没有扩展到占用其他自然生态空间。过程中,没有建立起严密监管的制度。对各地没有资源环境方面的警示和约束,一些地区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后仍在过度开发;环境保护的制度不少,但在环境保护中居核心地位的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还很不健全。后果上,没有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没有追责。一些不法企业偷排、超排,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只是象征性地交点罚款就可摆平,等等。

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源头严防的制度体系

源头严防,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治本之策。《决定》提出了7个制度,构建了源头严防的制度。

(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分别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但目前没有把每一寸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确定清楚,没有清晰界定国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没有划清国家所有国家直接行使所有权、国家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个人行使承包权等各种权益的边界。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二)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相关法律规定了全民所有水资源、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代表者。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权益不落实;监管体制上没有区分作为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与作为所有自然资源管理者的权力。随着自然资源越来越短缺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资源的资产属性越来越明显,市场价值不断攀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未来价值、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意义越来越重大。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

制,就是要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思路,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授权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进行统一监管,享有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

(三)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国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管理和国家对国土范围内自然资源行使监管权是不同的,前者是所有权人意义上的权利,后者是管理者意义上的权力。我国实行对土地、水资源、海洋资源、林业资源分类进行管理的体制,很容易顾此失彼。必须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统一行使全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国土空间和所有海域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

三、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过程严管的制度体系

过程严管,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决定》提出了5个制度,构建了过程严管的制度。

(一)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使用自然资源必须付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我国资源及其产品的价格总体上偏低,所付费用太少,没有体现资源稀缺状况和开发中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必须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我国工业用地总量偏多,居住用地偏少,比例失调。原因之一是土地价格形成机制混乱,各地为招商引资,工业用地实际出售价格往往低于基准价,甚至零地价,为弥补工业用地上的亏空,居住用地屡屡被打造出“地王”,价格畸高。要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从源头上缓解房价上涨压力。同时,要通过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需求。当代的价格机制难以充分体现自然资源的后代价值,当代人不肯为后代人“埋单”,必须通过带有强制性的税收机

制提高资源开发使用成本,促进节约。要正税清费,实行费改税,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如,若对抽采地下水实行水资源税,就可以有效抑制过量开采地下水的行为。

(二)实行生态补偿制度

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在发展,只不过发展的成果不是生产工业品和农产品,而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生产者向生态产品消费者出售生态产品,理应平等交换、获得收入,这不是施舍或救助。生态产品具有公共性、外部性,不易分隔、不易分清受益者,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应该代表较大范围的生态产品受益人通过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购买生态产品,这就是生态补偿。所以,要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对生态产品受益十分明确的,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如河北的张承地区,肩负着为北京、天津提供优质足量水资源的主体功能,京津两市就应该给予必要的补偿,并使之制度化。这样,才能使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的地区,不吃亏、有收益、愿意干。

(三)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前提下,一定地域空间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水、土地等不宜跨区域调动的资源,以及无法改变的环境容量,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理极限,不是靠价格机制能调节的。我国不少地区在现行发展方式下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已经超出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极限,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过高,生态空间和耕地锐减,大量开采地下水,污染物排放超出环境自净能力。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就是根据各地区自然条件确定一个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红线,当开发接近这一红线时,提出警告警示,对超载的,实行限制性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后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后果。

四、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

后果严惩,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决定》分别对领导干部和企业个人,重点提出了2个方面的制度,

构建了后果严惩的制度。

(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这是针对领导干部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而实行的制度。我国生态环境的问题与不全面、不科学的政绩观及其干部任用体制有极大关系。一些地方为了一届任期的经济增长,不顾及资源环境状况盲目开发,尽管可能本届任期内实现了高增长,却造成了潜在的生态环境损害甚至不可逆的系统性破坏。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就是要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一个地区的水资源、环境状况、林地、开发强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对自然资源进行审计,若经济发展很快,但生态环境损害很大,就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实行损害赔偿制度

这是针对企业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而实行的制度。在国土空间开发和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空间规划、违反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的行为。对这些破坏性的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使之不敢违法违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处罚数额太少,远远无法弥补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和治理成本,更难以弥补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长期危害。要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让违法者掏出足额的真金白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决定》在资源节约集约使用、退耕还林、耕地河湖休养生息、环保市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区域联动机制、国有林区经营机制和集体林权、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

只要我们坚决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制度建设任务,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中,落实到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就一定能逐步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早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成美丽中国

第二篇:2014台州公开选拔干部考试备考—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14台州公开选拔干部考试备考—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报告摘要】

公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

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

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报告解读】

当今时代,建设生态文明越来越成为人类共识和协同行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

来我国经济都是一种粗放式发展,我们的生产方式脱胎于传统工业化的路子,以往主要拼资

源、拼环境消耗带来的发展成果伴随着高昂的生态恶化代价。同时,生态治理却停留在头疼

医头、脚疼医脚的打补丁、擦屁股阶段,走不出末端治理的圈圈。

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无论是着眼于当前的环境恶化现实,

还是着眼于中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我们都“必须”并且“加快”站在更高的层面

来统筹发展经济和环境治理的问题,寻找更为有效的制度性解决方案。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

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要紧紧围

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

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

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是实际上就是从资源管理、环境管理、生态管理的视角创新人与自

然之间的关系。

生态文明建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集中体现了当前发展模式中的主要矛盾。一方面,

是GDP数据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则是大气、江河海洋、土壤土质的大面积恶化。这种趋

势发展下去,不仅GDP增长的成果都将被吞噬,而且将影响到当下和未来公众的基本生存权。

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此前就已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

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

[机遇]

当前,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机遇期是好的,一方面,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逐步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参与的程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生态资源破坏和恶化所形成的

外部约束力形成了较强的“倒逼”机制。而且,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形成共识,只要我们坚定

信心、长期努力,推动包括生态文明体制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

化建设新格局一定就会实现。

【微言微语】

为了更好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为了更好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更加完善

的大环保体制刻不容缓。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是一个科学问题。

第三篇: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体系

一、友好的自然生态

人是自然之子,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贵阳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保护好水、森林、空气、土地,使生态优势更明显,发展后劲大幅提升。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唯一“中国避暑之都”等荣誉,是对贵阳人尊重自然、感恩自然、呵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特别礼赞。--图片

二、宜居的城镇生态

人是城镇的主角。城镇因人而建,城镇让生活更美好。贵阳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着眼于人的需求,坚持人本理念、优化人居环境、推行人性措施,建设宜居的生态城镇。五年来,建成区面积扩大了一百平方公里,老城区不断“稀化”,新城区加速崛起,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日趋完善,一批特色城镇和村寨尽显迷人风貌……--图片

三、绿色的经济生态

发展必须绿色,绿色推动发展。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贵阳选择了一条超常规的绿色崛起之路。通过园区、企业、个人三大主题,发挥政府、市场、科技三大作用,发展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三大产业,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现转型升级。贵阳的实践诠释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推进工业化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双赢。--图片

四、自强的文化生态

发展是硬道理,文化是软实力。贵阳汲取明代大儒王阳明龙场悟道的精髓,牢记周恩来总理“后来居上”的寄语、胡锦涛同志在贵州工作时“作表率、走前列”的嘱托,凝练出“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城市精神,成为不断战胜困难、创造出奇迹的强大力量。成果、圆满、精彩协办全国第九届少数名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桂冠,贵阳实现了“文明转身”。 --图片

五、和谐的社会生态。

和谐,是共生共赢、各得其所的状态。贵阳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着力改善心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高质量改善民生,探究贵阳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路子,最大限度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社会运转有序。对此,贵阳孜孜以求。--图片

第四篇: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机制保障(下) 试卷87分答案

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机制保障(下)

87分答案

1-

10、错误的有

2、

5、

8、9,其余全对;

11-20、错误的有

11、

15、

17、19,其余全对;

21-30、错误的有

25、

27、28,其余全对。

31-

35、BACAB36-40、BBCAC

41-

45、CBDBA46-50、BACAB

51-

55、DBCAC56-60、BDAAA

61、ABCD6

2、CD6

3、ABCD6

4、ABC65

66、ABCD6

7、ABCD6

8、6

9、ABC70

71、ABCD7

2、7

3、7

4、ABCD75

76、ABCD7

7、BCD7

8、7

9、ABCD80 、ABD 、AD 、BC 、

第五篇:解读“建设生态文明,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层面的重大突破。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全会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总的思路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

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只对部分自然资源开展了资产化管理的实践,主要是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海洋(海岸带)资源、土地资源等,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很多量化的东西并没有解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相当薄弱。资源性资产的所有权、行政权、经营权混乱,归属界定不清。资源性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分割的,产权虚置或弱化,造成权益纠纷迭起、自然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针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的问题,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的要求。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

一要建立明晰的资源产权关系。资源产权改革的市场化,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划分开来,使所有者(国家)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建立起一种市场化的完善的产权制度。根据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多样化特征,应分门别类建立起多样的所有权体系。

二要促进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从物权角度对自然资源使用权做出明确规范,引入自然环境资源使用权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获得的产权安排制度,打破传统的“公有公用公营”的方式。

三要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整顿和规范资源产权,创造良好市场建设环境。对资源采取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出让,促进资源产权化。

四要引入自然资源产权代理者竞争机制。引入资源产权代理者竞争机制,就是引入政府间的竞争。把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迫使政府对公民的环保需求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有效解决政府因其他工作目标凌驾于环保目标之上等诸多政府失效问题。

五要完善立法,为资源产权改革的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继续完善产权的法律制度,重点是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规则和产权招标拍卖等制度。

国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管理和国家对国土范围内自然资源行使监管权是不同的,前者是所有权人意义上的权利,后者是管理者意义上的权力。这就需要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自然资源的用途管制制度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力求在优化开发区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在重点开发区域做到增产不增污,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在限制开发区域确保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禁止开发区域,遏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全会中明确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调要坚定不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少地方的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生态赤字大,生态脆弱地区已占国土总面积的60%以上,现有的生态状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相比,差距较大。直面我国生态透支严重的现实,高设生态红线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它是永续发展的保障线,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态需求的底线。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实施“三区推进”(即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战略,为改善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提供政策保障。在此基础上,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一要科学划定生态红线。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研究论证,尽快形成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完整方案。

二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要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改变唯GDP的观念,淡化GDP考核,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四要建立功能保护区评价指标、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预警体系。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保护区域的管护能力。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十八大报告特别提出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此次全会再次强调该项问题,表明了我们党要从制度上根本调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决心。

一是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要以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念思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产业和贸易等经济手段,改变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现状,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源环境的补偿机制、投入机制、产权和使用权交易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的矛盾。

二是建立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合理的资源定价制度,使资源价格正确反映其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继续深化绿色信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环境税收政策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子纳入相关税种设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计税方法,适时开征生态环境保护税种,合理提高各类排污费征收标准。

四是探索推行资源环境资产化管理和环境产权、使用权交易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竞争的资源初始产权配置机制和二级市场交易体系。改革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重点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市场化条件较好的领域推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企业成为节能环保的实施主体和投入主体,形成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投入格局。

五是全面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要广泛调查各利益相关者情况,合理分析生态保护的纵向、横向权利义务关系,科学评估维护生态系统功能的直接和间接成本,确保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相统一,做到应补则补,奖惩分明。

六是加快建立完善重点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

七是完善立法和加强部门协调。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相关指导意见、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推动制定确立生态补偿机制法律地位的相关立法,完善相关环境监管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主动为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支持。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各类生态补偿方式,推动开展环境资源费用制度改革,构建区域生态共建共享合作平台,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功能。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研究改进公共财政对生态保护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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