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2023-01-28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公司安全应急处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公司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销售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处理预案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为保证销售安全顺利的进行,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销售部特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的学习。本部成立安全小组,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例会,学习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的办法,让我们意识到“安全第一”并不是一句空口号,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到集体、个人、财产以及生命,大家都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每件事做起,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二、安全生产的应急实施方案

1、带客户到工地看房要戴安全帽。

2、市调人员在走之前要摸清所调楼盘的路网,减少在外的时间,能提高安全性,手机随身携带并保持开机状态,和保持联系。

3、在下班前检查办公场所哪些地方容易发生安全隐患,比如垃圾桶和烟灰缸的烟头是否完全熄灭,关掉办公器材的电源,时刻注意防火防电。

4、所有成员必须会用消防器材 ,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5、定期检查样板房的线路。

6、宿舍严禁私自接电源。

7、打开水的时候要小心,以免烫伤。

8、给客户倒开水的时候要事先提醒一下,小心烫伤。

9、远离危险毒气化学品。

10、 出差时要注意车况。

三、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给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再及时的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事故发生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2、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事故的现场要求,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采取的是自救,就地取材,及时的利用灭火器材,情况严重下需打119救援。

(2)遇险人员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应立即送往进行救治。

(3)现场指挥和专业救援队伍之间要保持通讯联系。

(4)疏散现场人员。

(5)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检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小组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研究,如何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小学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

城山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维护好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集体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旭中

副组长:谢文华

组员: 谢彭谢卫国袁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级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的相关工作。对未认真履行安全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二、应急预案制度。各级组负责人结合各年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师生即可按部就班投入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应急值班制度。在发现安全异常情况时,各级组要指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动态和上级的工作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

四、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与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出现安全异常情况时,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小组领导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教育局汇报,不得延误。

五、预防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实际,制定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处理。

六、应急处理制度。出现安全异常情况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组织处理,并向教育局报告。

第三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事故分类

4.1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活动、企业基建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受到基建、生产潜在的或突发的危险因素的作用,身体的某些组织受到损伤或者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不得不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满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4.2质量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的完成等均称质量事故。

4.3交通事故:凡违犯公路、铁路运输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轧伤人以及车辆装载货物因事先检查不周而在运输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事故。

4.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称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火警事故。

4.5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6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

4.7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4.8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当,防护不周等原因,己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所幸发现及时,得以避免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4.9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工艺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跑冒,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

4.10设备事故:各种生产设备(包括生产、储存、动力供应和机、电、仪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减产或停产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4.11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毒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 5.各类事故管理分工

5.1人员伤亡事故、爆炸、火灾事故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5.2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5.3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负责管理: 5.4基建质量事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5.5破坏事故、盗窃事故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5.6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管理;

5.7自然事故、未遂事故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6.事故分级 6.1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3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4.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事故报告

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7.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接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7.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8.事故调查

8.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安市人民政府、岱岳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岱岳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本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8.2.1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8.2.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8.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8.3.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8.3.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8.3.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8.3.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8.3.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人员了解与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9.事故处理

9.1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

9.1.1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9.1.2间接原因: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9.1.3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 9.1.4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事故间接责任者(一般包括领导责任者)。

9.1.5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事故责任者(直接或间接),均属事故主要责任者。 9.2事故责任的划分

9.2.1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而造成事故的,由副职负责;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责。 9.2.2已发现缺陷,领导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由领导者承担责任;已制定措施,由于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犯者承担责任。

9.2.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由监理公司负责。

9.2.4由于有章不循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其管理部门负责;已制定规章制度由于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9.2.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主要领导者责任。

9.2.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独立操作。无证独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委托其操作者负责;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各项规程、操作法、操作指导书而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其本人负责。

9.2.7下达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或措施制定不当而发生事故的,由任务下达者负主要责任;不按措施执行而发生事故的,则由违犯者负主要责任。 9.2.8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和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方案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9.2.9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承担责任。 9.2.10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1 O.附 则

1 0.1公司各车间必须遵守此规定。

10.2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凡不按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上报及落实整改措施者,依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50~100元处罚。 10.3对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

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本着对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积极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积极认真做好学校的“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隐患,为充分做好预见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学生群体事件的发生,建立应急机制。

一、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吴国乾 副组长:张铁军、袁慧明

员:刘银伟、肖占领、袁超民、师广森、路平伟。

二、 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吴国乾

负责总体的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副组长:张铁军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专职食品安全员:袁慧明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刘银伟、肖占领、袁超民、师广森、路平伟

三、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现场。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 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中毒的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 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程中食物中毒的餐具、容器,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形食物中毒要用热减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有关内容。

四、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⑴学校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去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把预防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⑵建立岗位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要追究其责任,对造成后果的要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篇: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青海油田客运服务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油田下发的《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不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分别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状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公司各单位于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及总结评估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书面总结评估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报送公司应急办公室。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单位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有关部门、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应急办公室,同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科。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消耗等工作情况,填写季报表相关内容(见附件1),按要求上报。

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于每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将季报表的相关内容,报送公司应急办公室。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单位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责任到人,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汇总、分析、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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