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论文

2022-04-23

小编精心整理了《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本文通过对选取的财务指标进行观察和总结,建立了我国石化行业上市公司危机前四个年度的多重截面的主成分分析预警模型。研究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对财务危机有显著性影响,危机发生前两年的主成分分析模型的预测准确率达到了82.5%,能有效地预测企业在下个年度是否会发生财务危机。

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论文 篇1:

基于AHP及DEA的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评价

[摘要]DEA(数据包络分析)是实现对石化行业各企业相对经营效率进行评价的较好选择,但其评价指标由评价者根据经验直接选定的做法却使得其从评价初期就缺少了科学性和合理性。针对这个问题,采用AHP(层次分析法)和DEA相结合进行相对效率评价的两阶段方法,并以中国石化行业的22家上市公司为对象,对2005年的整体效率、技术效率、规模收益情况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有8家企业达到DEA整体效率有效、12家企业达到DEA技术效率有效,说明中国石化行业经营效率整体较低。

[关键词]AHP;DEA;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评价

21世纪是能源竞争的时代,能源数量、能源的开发效率以及使用效率自然也成为影响一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石油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能源,与其对应的石油化学工业既是基础原材料工业,又是直接进入消费市场的消费产业,影响着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当前全世界面临能源危机的背景下,提高石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石化企业”)的经营效率,是有效利用有限能源、保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并保持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

提高经营效率的前提是对当前的经营效率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效率。因此,为了提高中国石化企业的经营效率,对当前经营效率的评价就显得尤其重要。

为了在评价效率的同时,明确各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位置,找出其与竞争对手比较存在的差距,相对效率评价就成为了理想选择。对某一行业中各企业进行相对效率评价的最常用方法是DEA(数据包络分析)。例如,周振和张晓燕分别用DEA对中国家电行业和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效性进行评价。杨家兵、吴利华采用DEA中的C2R和C2GS2模型对中国钢铁行业23家上市公司的效率进行了测评,并分析了规模效率、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指标。但到目前为止,在国内文献中,还没有发现采用DEA方法对石化行业企业的经营效率进行评价的。

采用DEA进行相对效率评价时,虽然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和最后的评价结果都完全由客观数据计算得到,但最大的缺点是评价指标的选取是由评价者根据经验主观做出的。这样一来,即便是后续的计算过程再客观,也无法弥补前期工作中指标选取上不科学的缺陷,最终导致整个评价结果的说服力大大降低。

为了解决采用DEA进行相对效率评价指标选取的不科学性,本文将AHP(层次分析法)与DEA相结合。通过AHP将评价问题分解为若干个备选的输入和输出指标,在确定各备选指标权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问题的需要选取一定数量的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然后进入下一阶段的DEA计算。由此,构成了相对效率评价中AHP与DEA相结合的两阶段方法。这种两阶段方法将科学选取出的评价指标与客观的DEA计算相结合,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将这种AHP与DEA结合的两阶段方法应用于中国石化企业相对经营效率的评价,可以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

一、AHP(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是将决策问题逐层分解,直到最底层的决策备选方案。在分层的同时可以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最后根据各个指标的加权求和结果比较备选方案的优劣来确定决策方案。

AHP中某一层评价指标的权重,是采用判断矩阵,由专家打分的方式获得的。

判断矩阵的定义形式如下:

判断矩阵中,n为评价指标的个数,第i行和第i列对应同一个评价指标。并且:

a>0;aij=1/aij;aij=1;i,j,=1,2,…,n。

由(A—nE)W=0可以求出判断矩阵A中评价指标向量所对应的权重向量W,然后根据W中各分量的值,根据具体问题的需要,筛选出权重最大的几个评价指标进人下一阶段的DEA计算。

二、DEA(数据包络分析)

DEA是对多个具有相同目标、外部环境和输入、输出指标的经营单位进行相对效率的评价。其中,被评价的对象称为决策单元DMU。假设要评价N个决策单元DMU1、DMU2…DMUn,输入指标为X1,X1,…,Xm,输出指标为Y1,Y2,…,YS。则对于第j个DMU,其输入指标向量为Xj=(X1j,X2j…,Xmj)T,输出指标向量为yj=(y1j,y2j…,ysj)T由此可以构建DEA(C2R)模型

分别为DMUj的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的权向量。

当模型计算结果Vp=1,并且u>0,V>0时,该DMU为DEA有效;Vp≠1时,该DMU为DEA无效。

上述DEA(C2R)模型常用来评价决策单元的整体效率,并且该模型要求输入、输出指标满足锥性要求,即:若(x,y)∈T及K≥0,则K(x,y)=(kx,ky)∈T(T为所有可能的生产活动构成的集合,称为生产可能集)。

但在现实生产生活中,锥性要求较难满足,因此,又产生了DEA(C2GS2)模型来评价不满足锥性条件下决策单元的技术效率。该模型为:

当模型结果满足VD=θ=1,并且s=s-=0时,该DMU为DEA技术有效;当VD≠1时,该DMU为非技术有效,并且改进的目标值为X0=θX-s-,y0=y+s。由于对每个DMU而言,求出来的λ值有多个,因此可以根据多个λ之和来判断该DMU的规模收益情况。∑λj=1时,该DMU为规模收益不变;∑λj<1时,该DMU为规模收益递增;∑λj>1时,该DMU为规模收益递减。

三、中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评价

(一)用AHP确定输入、输出指标

本文选取了石化行业在沪市和深市上市的22家公司作为评价对象,即决策单元DMU。笔者综合已有类似研究的做法,制定了如下输入、输出指标备选方案:

备选输入指标:总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员工数量、总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备选输出指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之后,请专家对以上输入和输出指标打分,建立判断矩阵Cm和Bs,并计算权重,见表1、表2。

上述两个判断矩阵的C.R.(一致性检验指标)值分别为0.04和0.08,均满足小于0.1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求出的权重结果就具有良好的可信性。

同时,DEA只有在DMU数量大于输入与输出指标数量之和的2倍时,才表现出良好的计算结果,因此,为了满足这一要求,最终选定3个输入指标和2个输出指标进入下面的DEA计算。按照权重大小,确定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的组成为:

输入指标:主营业务成本(X1)、固定资产净值(X2)、员工数量(X3);

输出指标:主营业务利润(y1)、主营业务收入(Y2)。

(二)用DEA求解效率评价值

将收集到的国内22家石化行业上市公司2005年的经营数据输入DEAP软件,指标数据及求得的结果如表3所示。

(三)对评价结果的分析

1、对整体效率计算结果的分析

DEA整体效率有效表明在现有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已经无法提高产出,即当前的投入获得了较为理想的产出,不存在浪费现象。从表3所示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2005年,这22家企业中只有8家企业的整体效率达到了DEA有效,这8家企业是山东海化、蓝星石化、云天化、燕化高新、中国凤凰、石油大明、扬子石化和岳阳兴长,其余14家企业的整体效率都没有达到DEA有效。这个结果表明,在被评价的公司中,超过半数的公司在2005年的经营中,没有将投入完全转化为产出,即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浪费和生产能力没有完全有效利用的现象。这些企业需要进一步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率。

在考察DEA整体效率时,在保持现有效率不变的情况下,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可以按照同一比例增加或减少。但是,现实的生产经营中,这种条件是无法达到的。因此,DEA整体效率只是对评价对象经营效率的一种粗略估计。为了更客观地考察被评价对象的经营效率,我们计算了这22家公司的技术效率。

2、对技术效率计算结果的分析

计算技术效率时,去除保持现有效率不变的情况下,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可以按照同一比例增加或减少的理想假设,可以使评价结果更符合实际。

在这22家公司中,达到DEA技术效率有效的有12家,即山东海化、蓝星石化、中国石化、云天化、燕化高新、中国凤凰、石油大明、武汉石油、扬子石化、中原油气、岳阳兴长和齐鲁石化,另外的10家企业没有达到DEA技术效率有效。

将DEA技术效率和整体效率的结果进行对比发现,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公司是12家,且达到整体效率有效的公司是8家。即有4家没有达到整体效率有效的公司却达到了技术效率有效。这4家公司是中国石化、武汉石油、中原油气和齐鲁石化。这种奇怪现象是两种效率的不同假设和相对效率本身的特性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首先,正如前文所述,整体效率是一种粗略的估计,其评价假设较为理想化,而技术效率的假设则更加贴近现实;其次,DEA所评价的不是绝对效率,而是相对效率,即评价的是每个被评价对象相对于评价对象体系中其他被评价对象的效率,并且指标的权重是以让每个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尽量接近有效而随着评价对象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这样就使得评价假设发生变化时,各对象的评价结果也发生变化。当计算整体效率时,由于评价假设较为理想化,所以DEA模型会让一部分DMU(决策单元,被评价对象)的效率值提升,按照“此消彼长”的道理,自然会有一部分DMU受到“挤压”而无法在计算结果中表现为有效;而当计算技术效率时,其假设更加贴近生产经营的现实,这样就使得原本在整体效率计算中通过理想化的假设而获得“便宜”的一部分DMU的效率值降低,同样遵循“此消彼长”的道理,便会有一些在整体效率中没有表现为有效的DMU会因此而获得技术效率有效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本文所示的“奇怪”现象,即原本在整体效率评价中,没有达到有效的中国石化、武汉石油、中原油气和齐鲁石化,却在技术效率评价中实现了有效。

由于技术效率的评价结果更加符合生产经营实际,因此,在较为严格的评价和研究中,多采用技术效率的计算结果。本文也采用技术效率作为本次评价的最终标准,据此认为在2005年,这22家石化公司中,经营效率有效的公司是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12家公司,没有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10家公司,其经营效率也没有达到有效。

3、对规模收益计算结果的分析

规模收益情况反映了按照当前的投入水平,为了获得更高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企业应该扩大投入规模还是缩小投入规模,还是保持当前投入规模不变。表3的计算结果表明,在被评价的22家石化公司中,有8家公司的规模收益不变,即这8家公司应该保持当前的投入规模,没必要扩大生产;而其他14家公司的规模收益均为递增,说明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入可以为这些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建议这14家企业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以获得规模效益。

(四)未达到技术效率有效公司的改进目标值

DEA模型相对于其他效率评价方法在实际应用上的优势还突出表现在,它可以为没有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公司计算出为了达到技术效率有效,其各个指标调整的目标值,从而指明改进的方向,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有益参考。

本文也为没有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10家公司计算出了其各个指标的理想值,从而可以使这些公司实现技术效率有效,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表4是DEA模型为没有达到技术效率有效的10家公司所计算出的向DEA技术效率有效努力的目标值。这些数值作为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的重要参考和努力目标,各企业应该根据特定的经营环境适当地采用,按照系统的观点,从多角度共同改进经营管理,才能最终实现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和促进企业发展的目标。

四、结论及展望

本文采用AHP和DEA相结合的两阶段方法对中国石化行业22家上市公司2005年的经营效率从整体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收益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并最终采用技术效率评价结果作为本文的评价结论。从评价结果来看,22家公司中,达到DEA技术效率有效的有12家,仅占总数的55%,这意味着有1/2左右的公司还没有达到技术效率有效。这样的结果表明,中国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投入向产出的转化结果并不理想,存在着资源浪费现象。这种经营现状对于面临能源危机和国际化竞争的中国石化行业来讲,是十分严峻的,需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石化企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改进生产和管理,促进经营效率的提高。

本文将AHP与DEA相结合的目的是为了使评价指标的选取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增强DEA评价结果的说服力。但是,AHP方法在操作中存在着专家打分这一环节。虽然专家打分与传统的完全由评价者根据经验选定评价指标相比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优势,但毕竟还受专家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找到一种更科学、更合理的方法来选定评价指标,并将其与DEA方法相结合进行相对效率评价将成为日后研究的可能突破点和本文后续研究的出发点。此外,中国石化行业面对的是国际化的竞争,将中国石化企业的经营效率与国外石化企业的经营效率进行对比,对于认清中国石化行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具有十分深远又现实的意义,这方面的工作也是本文后续研究的重要出发点。

[责任编辑:张岩林]

作者:马庆国 王 凯

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论文 篇2:

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选取的财务指标进行观察和总结,建立了我国石化行业上市公司危机前四个年度的多重截面的主成分分析预警模型。研究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对财务危机有显著性影响,危机发生前两年的主成分分析模型的预测准确率达到了82.5%,能有效地预测企业在下个年度是否会发生财务危机。

关键词:财务危机 主成分分析 石化行业 预警

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上市来筹集资金,而因陷入财务困境导致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因此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财务危机预警模型对公司管理者、投资者和市场监管者及时识别并规避财务风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研究表明,财务风险具有行业特性。石化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行业之一,为此,本文以石化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象研究财务危机预警模型。

一、文献回顾

财务风险预警研究始于Fitzpatrick(1932)、Beaver(1966)等人用单变量法分析企业财务风险。其后,学者Altinan(1968)和Blum(1974)等采用多变量分析方法来建立企业的财务危机预警模型,Ohison(1980)和Zmijewski(1984)等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方法构建企业的财务预警模型,随后又跨越到人工智能模型阶段。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企业财务预警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且其研究的对象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陈静(1999)用单变量判别分析和多变量判别分析方法做了实证分析,得出在宣布日前一年总的准确率分别为100%和85%。吴世农、卢贤义(2001)建立Fisher线性判定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三种预测财务危机的模型,研究结果发现logistic回归模型的误判率最低。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尝试运用人工智能模型进行财务预警,但统计方法因其较强的操作性和可理解性,仍被广泛的应用于财务预警中。

主成分分析是一种通过降维来简化数据结构的方法,这种方法由Pearson(1904)首先使用,以后经Hotelling(1933)、Cooley和lohnes(1971)、Kshirsagar(1972)、Morrison(1976)和Mardia、Kent&Bibby (1979)发展和成熟起来。其优点是可以对观测样本进行分类,并根据各因子在样本中所起的作用自动生成各因子权重,简化实测指标系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本文在吸收主成分分析法优点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石化行业为例的多重截面的主成分分析的财务危机预警模型。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的选择

本文从2008-2012年沪深两市A股市场上石化行业首次被ST及*ST的37家上市公司界定出26家作为财务危机公司的研究样本。然后通过资产规模、上市时间相近等原则,按照1:1的比例进行逐一配对,得到相应的财务健康公司26家作为配对样本。再将52家公司平均分成训练样本26家(其中危机公司13家,健康公司13家)和检测样本26家。定义财务危机公司被ST或*ST时为T年,本文选取其T-2、T-3、T-4、T-5年内的比率数据进行分析。财务数据均来自瑞思数据库(www.resset.com)。

(二)指标选取

在财务危机研究中,变量指标的选取通常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本并在其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补充,遵循全面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选取涵盖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现金流量和资本结构六个方面的22个财务指标,具体指标见表1。

(三)模型的构建

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的基本思想是将实测的多个指标,用少数几个潜在的相互独立的主成分指标(因子)的线性组合来表示,构成的线性组合可反映原多个实测指标的主要信息。主成分分析法的一般模型为:

其中,X1,X2,...Xn为实测变量;aij(i=1,2,...,m;j=1,2,...,n)为因子荷载;Fi(i=1,2,...,m)为选择确定的m个主成分因子;Ki(i=1,2,...,m)为主成分因子的权重(即第i个因子的贡献率);F是公司财务状况的预测值。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1.均值对比分析。将选定训练样本的13家财务危机公司和13家配对的健康公司分成两组,然后分别计算两组22个财务指标在被ST的前四年的均值,然后利用EXCEL的折线图将均值的对比情况描述出来,具体的变化详见图1。从折线图我们可以看出,ST公司和非ST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的变化趋势不一致,有以下规律:第一,随着ST年份的临近,ST公司和非ST公司部分财务指标的差异逐渐明显,折线图上二者之间的距离逐渐扩大,因而得出结论:指标具有较好的预测效果,如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净现金流量/负债比率、每股收益增长率、应收账款收益率、销售现金比率、股东权益比率等。第二,两类公司多数的财务指标变动曲线可以分开。例如,若非ST公司的指标在ST公司指标变动曲线的上方,则这类指标就是正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若非ST公司的财务指标变动曲线在ST公司的下方,这类指标就是逆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比率等。也存在两类指标互相交叉的情况,如流动比率、净利润增长率、存货周转率、销售现金比率等。

为了进一步挖掘配对样本之间的差异性,本文使用SPSS16.0统计软件分别计算危机公司和健康公司的22个财务指标T-2、T-3、T-4、T-5四年的均值及标准差,并将它们的均值与标准差相减进行比较。得出,健康公司与危机公司在均值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健康公司的财务指标中除存货周转率(X13)、资产负债率(X20)、固定资产比率(X21)的均值比危机公司小,其余的财务指标的均值均比危机公司大。且非ST公司样本组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量等指标明显高于ST公司样本组的对应指标。从标准差的对比中可以发现,财务指标中标准差的差值大部分为负数,说明ST公司样本组的被ST前四年的均值波动要大于非ST公司样本组。

由均值和标准差对比分析可知,危机公司与健康公司的财务指标存在显著的差异,当某个公司的多个财务指标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且波动较大时,表明该公司存在财务危机的可能。但是,均值对比分析是基于各指标的平均值来进行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极端值造成指标均值差异的可能,所以我们只能够依据均值分析进行粗略的估计。

2.非参数Wilcoxon秩和检验。为从统计上检验选取的变量在危机公司样本组和健康公司样本组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我们应用非参数Wilcoxon Mann-Whitney检验法对两组样本22个财务指标进行统计检验。通过检验得到,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前四年内,在显著性水平为0.1时,通过显著性检验的,T-5年、T-4年、T-3年、T-2年依次有5个、5个、10个、12个指标。由此可见,距离财务危机发生的时间越近,危机公司与健康公司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性就越大,这说明危机的发生可能存在一定的时序渐进性。

(二)主成分分析模型

主成分分析之前,先需要检验数据是否适合做主成分分析。根据KMO和Bartlett’s检验结果,发现T-2、T-3、T-4、T-5年KMO值依次为0.611、0.559、0.808、0.426,Bartlett’s检验P值均为0.000,小于0.001的检验水平,拒绝单位相关性的原始假设,故可知适合做主成分分析。因此,运用SPSS16.0软件依次对T-2、T-3、T-4、T-5年的具有显著性差异的指标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通过方差最大化旋转,在满足特征值大于1的前提下,提取主成分因子。具体情况见表2。通过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可对主成分因子进行解释,由统计结果可知:T-2年的第一个因子主要解释了X1、X2、X3、X4、X9、X11几个变量,可解释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第二个因子主要解释了X5、X20、X22几个变量,因此F2主要代表公司的资本结构状况;第三个因子由变量X8、X17、X19贡献最多,故F3可解释为现金流量状况。以此类推,各年的主成分因子的含义如表2所述。在确定了各主成分的经济含义后,可根据因子得分系数矩阵建立各个主成分关于原始财务比率的线性表达式。同时,根据统计结果中各个主成分的贡献率,可以得到主成分预测函数。

(三)各年预测结果的比较

将训练样本和检测样本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将各年标准化数据代入危机前四年所建立的主成分分析模型的预测表达式中,计算F值。根据误差最小化原则,确定各年F值的临界值,从而进行预测准确率的计算。其中危机公司判定为健康公司为一类误判;健康公司判定为危机公司为二类误判,得到训练样本和检测样本的预测准确率的结果见表3、表4。从表中可以看到各个年度训练样本的预测准确率均高于检测样本,说明训练样本对预测模型的拟合程度较高,且T-2年主成分分析模型的综合预测准确率训练样本达到93.50%,检测样本达到82.50%,高于T-3年和T-4年主成分分析的结果,而T-3年和T-4年的预测准确率差别不大。由此可见,危机到来前两年的数据预测效果较好。

四、结论及局限

本文选取石化行业上市公司中配比的危机公司和健康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选取22个财务指标作为指标变量。从各年度的主成分分析表达式中可以归纳出,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状况是影响石化行业企业是否会陷入财务危机的关键性预警因素。此外,本文选取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被ST前四年的数据建立多重截面的主成分分析模型,实证结果表明T-2年主成分分析模型的预测准确率是最高的,明显高于T-3和T-4年的模型。但本文的预测准确率整体上并不是很高,主要存在以下因素:(1)大部分财务危机预警的研究均选择了T-1年的数据,而上市公司在T年是否被特别处理是由其T-1年财务报告的公布决定的,因此,T-1年预测模型即使有很高的预测精度,在实际预测中也没有太大的应用价值。(2)财务指标的局限。本文建立的财务预警系统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作为输入变量进行判别和预警,而财务指标又有其局限性,不能概括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非财务因素。(3)样本量的局限。根据数理统计的大数定理,评价样本的数量越大,协方差矩阵就越趋于稳定,主成分分析的准确性就越高。而本文选取了2008-2012年5年间石化行业被ST的26家上市公司为危机样本,样本量相对较小。X

(注:本文受54科研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商务运作与企业服务创新项目的资助)

参考文献:

1.吴世农,卢贤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预测模型研究[J].会计研究,2001,(6).

2.刘红霞,张心林.以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4).

3.李学军.基于主成分分析的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11,(7).

作者:熊佩 贾炜莹

石化行业上市公司论文 篇3: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摘要:文章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作为切入点,对从我国16个重污染行业中选取8个行业随机抽取的197家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与方式进行分析,分别从整体披露情况、不同行业三年的披露内容、披露位置与披露形式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根据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重污染行业 环境信息披露 环保意识

目前气候异常、雾霾肆虐的情况下,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经营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民众的生存环境。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的标杆,更应当积极披露环境信息,从信息披露开始,将企业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情况公开化和透明化,带头肩负起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国环保部于2010年9月1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规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个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本文利用统计分析、随机抽样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采矿、纺织、石化、冶金、煤炭、造纸、化工、制药8个行业中197家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从而分析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进措施。

一、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位置与形式

(一)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依据国内外学者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情况,本文将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为14个方面,具体包括:(1)企业环境政策、目标、方针。(2)企业是否通過ISO环境体系认证。(3)对企业经济活动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风险。(4)企业的环境责任和义务。(5)企业执行环保“三同时”的情况(《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6)企业是否有来自独立第三方的鉴证意见。(7)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8)企业进行的环保技术研发与创新。(9)企业是否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10)企业是否得到环保拨款与补贴。(11)企业的循环再利用情况。(12)企业环保设施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13)企业的废料回收循环利用情况。(14)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本文不考虑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等无法准确用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位置。根据国内理论界的研究成果,本文将环境信息披露的位置分为补充环境报告与独立环境报告,即从企业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等几个重点位置搜集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根据对各报告及公告的阅读和手工筛选,整理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位置的总体情况。

(三)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分为定量披露和定性披露两种,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相辅相成,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环保情况。本文将环境政策、目标、环境责任和义务等信息通过定性的方式进行描述,将污染物排放达标量、环保拨款与补贴、环保研发与创新等信息通过定量的方式进行描述。定量披露又分为非货币化定量和货币化定量,如污染物排放达标量、废料的回收利用量等信息更多的是通过非货币化的定量数据进行披露,而环保处罚、环保拨款、环保研发与创新等信息可通过货币化的定量数据进行财务方面的披露。

通过上述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位置及形式的界定,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与本文的界定作比较分析,可以揭露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样本选取。本文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的认定以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对重污染行业的规定,对从16个重污染行业中选取8个行业随机抽取的197家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选取的8个重污染行业为污染相对严重、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多的行业,具体为:采矿业共计50家,纺织业共计34家,石化业共计22家,冶金业共计59家,煤炭业共计42家,造纸业共计29家,化工业共计139家,制药业共计164家上市公司。为了保证统计分析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样本,上市公司数量较少的纺织、石化、造纸、煤炭4个行业的抽样比例达到各自行业总数的60%,其中选取纺织业20家、石化业13家、造纸业17家、煤炭业25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分析的样本;上市公司数量较多的采矿、冶金、化工、制药4个行业的抽样比例达到各自行业总数的30%,其中选取采矿业15家、冶金业17家、化工业41家、制药业49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分析的样本。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根据本文收集和整理的2013—2015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数据资料,197家样本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上表现一般,分为总体披露内容情况和总体披露位置情况两个方面,如表1、表2所示。

首先,从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总体情况来看(表1),样本公司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第一,从披露内容的整体情况来看,披露环境信息的样本公司数量在2013—2015年呈逐年增长态势。三年中,除环保处罚和独立第三方意见这两个项目外,其他项目指标都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以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和环保设施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这两个项目最为突出,以2013年的数据作为对比,在2015年这两项分别增加了36.3%和43.8%。与此同时,环保处罚呈下降趋势,较之2013年的数据,在2015年该项减少了20%。说明随着环保部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上能对环境信息披露有较好的认识,能很好地遵守政府的环保政策,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第二,从披露内容的数量来看,数量最多的项目是环境政策、目标,其次是环境责任和义务,再次是节能减排实施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多数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都能制定出本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章程和目标,并落实到公司制度上,能够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比较注重自身的节能减排。

第三,披露内容数量最少的项目是独立第三方意见,其次是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再次是通过ISO环境体系认证情况,同时,环境风险这一项的披露内容数量也不容乐观。

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样本公司虽然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但当要落实在具体措施层面上时,缺乏执行力和行动力,并且对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相关环境风险认识不足。在独立第三方意见上,2013—2015年仅有两家样本公司对所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了鉴证,占比较低,说明样本公司发布的环境信息只是自己单方面公布的结果,未能获得独立第三方的审查和认定,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保证。由此可见,保障环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独立第三方鉴证是目前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中一个亟待发展的工作重点。

其次,从环境信息披露位置总体情况来看(上页表2),样本公司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从披露位置的总体情况来看,样本公司2013—2015年披露的环境信息位置主要集中于定期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且逐年递增。在2013—2014年间,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位置的主体除了定期报告外,还集聚在董事会报告中,而在2015年的披露位置中,因大量样本公司以管理层研讨与分析替代了董事会报告,所以其环境信息披露位置从董事会报告中转移至管理层研讨与分析和重要事项中,且以重要事项的披露位置为主。

第二,2013—2015年,样本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位置数量最多的一项为定期报告,其次是社会责任报告,并呈逐年稳定上升趋势。以2015年的数据为例,定期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这两个位置的数量所占比例分别为91.4%和34.5%,这两个类型的报告一直居于环境信息披露位置的主体地位。

第三,除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这四项,样本公司在2013—2015年披露环境信息的其他位置,数量都明显偏少。独立的环境报告所占比例仅为4%,可持续发展报告、独立的环境报告、监事会报告和重大风险提示在这三年中呈上升态势,存在一定波动,但增幅很小、不明显,在这三年间可默认其情况基本保持不变。较之2013年和2014年,管理层研讨与分析这个披露位置在2015年有了较为迅猛的增幅。

综上,目前在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还是以定期报告为主,披露的环境信息分散于其中的董事会报告、管理层研讨与分析等位置。少部分环境信息会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治理和监事会报告中披露。独立的环境报告是上市公司专门为披露环境信息而编制的报告,应将所有环境信息都集中在这个报告中进行披露,但就目前而言其占比较低。由此可见,独立环境报告模式在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中还处于起步阶段,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更多地倾向于利用补充披露的方式。

此外,从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来看,样本公司基本以披露定性信息為主,且所占比例较大,而披露的定量信息较少,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样本公司的整体环境情况。

(三)不同行业三年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根据本文收集到的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数据资料,对各行业2013—2015年的披露内容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如表3所示。

第一,从整体上看,2013—2015年样本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环境政策、目标和环境责任与义务这两项上,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60%以上。冶金业在三年间对这两项的披露比例甚至全部达到100%,煤炭业在2015年对环境政策、目标和环境责任与义务的披露比例也达到100%。独立第三方意见的披露比例是最低的,仅石化业(2.56%)和煤炭业(4%)两个行业的样本公司对其有所披露。

第二,8个行业的披露内容相对集中在节能减排、环保技术研发与创新、环保拨款与补贴、循环再利用、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用、废料的回收循环利用和排放污染物的达标量上,且各项占比基本都能达到40%以上,尤以冶金业和造纸业最为突出。这说明,各行业上市公司大体都能明晰明确自己的责任,也在为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而努力,积极研发和生产清洁能源和新的生产技术,在治理后期的废料上,也得到了政府的专项补助资金作后盾,大力整治污染。

第三,较之其他指标而言,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情况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在通过ISO环境体系认证、环境风险、执行环保“三同时”及独立第三方意见上,8个行业样本公司的披露情况较差,所占比例最低的是独立第三方意见,在2013年和2014年仅煤炭业中的一家样本公司有所披露,在2015年则仅增加了石化业的一家样本公司。由此可见,大多数样本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存在一定的自利趋势和对披露内容的选择性。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不利于自身的情况轻描淡写,在披露环境信息方面内容不够完整,在遵守某些硬性制度上执行力度不强,在披露内容上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没有出具独立第三方意见来客观地阐述本公司的环境信息。

(四)不同行业三年的环境信息披露位置。依据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等几个重点位置搜集样本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根据对各报告及公告的阅读和手工筛选,整理出样本公司披露环境信息位置的总体情况。对各行业2013—2015年的披露位置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如下页表4所示。

第一,从整体上看,各行业样本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位置所占比例最多的为定期报告,其次为董事会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表明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还是以补充披露方式为主。此外补充环境报告和独立环境报告中间的过渡方式,即社会责任报告也是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方式。

第二,在独立的环境报告这一项上,8个行业中仅有5个行业的样本公司有所披露,且数量占其所在行业的比例非常低,其中石化业为7.69%,造纸业为7.84%,化工业为2.44%,冶金业为15.69%,制药业为2.04%。表明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独立环境报告仍处于低水平。

第三,在可持续发展报告、监事会报告、重大风险提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这几项上,只有零星的1—3个行业的样本公司对其进行了分散披露,且所占比例很小。表明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位置虽趋于多元化、多角度化,但执行的力度依旧不足。

第四,在管理层研讨与分析和重要事项这两项上,8个行业的样本公司虽都有所披露,但披露的比例和水平参差不齐,波动性较大。在管理层研讨与分析上,披露比例最高的为18.67%(煤炭业),而披露比例最低的仅为1.67%(纺织业);在重要事项上,披露比例最高的达到了30%(纺织业),而披露比例最低的只有15.45%(化工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

综上,根据2013—2015年的数据变化以及根据变化分析的结果显示,虽然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与上市公司自身的不断发展中,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能够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对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在现如今环保舆论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迫使某些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开始细致化和多元化,但显而易见的是,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仍处于较低水平,披露环境信息的位置仍旧比较单一化。

(五)不同行业三年的环境信息披露形式。结合上页表3、表4及其分析结果和本文所统计的2013—2015年数据变化情况来看,不同行业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形式表现为两方面。

首先,在定性内容的披露方面,8个行业的样本公司在环境政策、目标和环境责任与义务项目上的披露情况是最好的,三年的披露数量比例基本都能达到本行业样本量的60%以上,而冶金业在环境政策、目标这一项上三年的披露比例都达到了100%。在通过ISO环境体系认证和环境风险这两项上,8个行业的样本公司在这三年间披露数量比例一般,部分行业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在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上,8个行业的样本公司披露数量比例较低,在三年中出现的最高数量比例仅占到该行业样本量的15.56%(采矿业)。披露情况最差的环境信息就是独立第三方意见,在三年间,仅有2家样本公司进行了该项披露。由此可见,独立第三方意见在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那么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在当前环境信息鉴证发展不足的状况下还是有待考证的。

其次,在定量内容的披露方面,从环保拨款与补贴和环保处罚这两项看,虽然在三年中各行业样本公司披露数量比例情况都较好,但样本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存在一定的自利趋势,愿意对收到的政府下发的专项环境补助资金进行较为详细的披露,但对于因环境事故而接受的处罚,都倾向于避之不谈,或是轻描淡写地用一两句话略过,只披露了罚款的金额,而未明确披露其原因事由、对环境造成了何种程度的危害以及未来的改善措施等信息。在节能减排、环保技术研发与创新、循环再利用情况、环保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料的回收循环利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达标量的披露上,各行业样本公司三年的披露数量比例基本在30%—50%之间,处于中等水平,情况相对较好,有一定程度的披露,但披露的还不算完整。在节能减排、废料回收利用和污染物排放达标量这三项上,样本公司更多地倾向于利用简单的文字性描述来披露这些可定量分析的内容,而未使用清晰直观的量化方式进行披露。大多数样本公司会使用“本年度,我公司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口号性文字进行披露,基本没有样本公司能够完整详细地披露每一种废弃物的排放量、每一种废弃物的再回收利用量,以及对减少排放、循环利用所投入的资金使用情况。数字更易让人信服,文字性描述始终无法博得信息使用者的信赖。

总体而言,8个行业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形式的特征主要是以定性信息为主,定量信息较少,因而环境信息披露形式较为单一。

从2013—2015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就总体情况而言,制药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最差,纺织业和冶金业相对较好。由此可以得出,行业制度不同,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具体情况也会有所不同。

三、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缺乏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意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可能会耗费企业的成本,虽然环境信息披露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声誉或收益,但当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获得的收益不能满足其为披露环境信息而耗费的成本时,企业不愿意耗用大量的成本去全面披露环境信息。加之目前我国对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不到位,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行业规范尚不健全,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因而,至今也没有一套相对完整、系统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范,这就使得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仍旧处于“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愿披露环境信息”。

(二)披露的信息不够全面,披露方式不够规范。在197家样本公司中,在2015年仅有137家样本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环境信息报告,占到总数的69.5%。绝大多数样本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时以文字性描述为主,对重要的信息一笔带过,轻描淡写,严重缺乏数据和图表支撑,并且样本公司多报喜不报忧,隐瞒了重要的情况和信息,准确性和可信性难以判断,不能很好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独立第三方的鉴证意见。企业是否披露环境信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做出经济决策十分重要。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更多的是為了让公众看到企业为环保而做出的各项努力和成绩。企业站在自身的角度上,在披露环境信息时难免会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对事实的客观评价稍差一些。因此,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企业不能单纯地为了获得良好的声誉而夸大其词,必须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样才能让公众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真实情况,让利益相关者做出最优决策,这就需要独立第三方即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鉴证。

四、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主要对策

(一)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针对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制度的现状,除了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以外,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出台较现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而言更加规范、对实务工作指导性更强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与强制性制度相结合,共同指导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新指引可以由证监会、环保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商议,从不同角度、不同关注点上全方位地对环境信息披露进行深入探讨和融合,制定一套权威的并且切实可行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指导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把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到较高水平。

(二)加强独立第三方对环境信息的鉴证。所谓独立第三方即会计师事务所,环境信息鉴证就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审查和验证,针对环境信息提供可信性保证的服务。环境信息鉴证服务正逐渐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一个新领域。国外的环境信息鉴证较我国而言发展较为成熟。美国颁布的《议会综合环境的反应、补偿与责任法案》《净化大气环境法》等法律为环境信息鉴证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独立第三方的鉴证目前在我国实施难度较大,复杂程度较高,但随着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完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由独立第三方鉴证环境信息必然会成为今后环境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

(三)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从政府方面,应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大力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利用社会公众的力量制约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凡是对环保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政府及社会公众都应给予支持和鼓励。从信息使用者方面,应将环境会计信息纳入到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引导投资者和债权人更多地关注环境会计信息,提高其监督的积极主动性。

本文通过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不容乐观: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不全面和不规范,环境信息披露位置以定期报告为主,披露位置单一化;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以定性信息为主,定量信息较少或没有,披露形式简单化。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着手,本文对环境信息披露提出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加强独立第三方对环境信息的鉴证以及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等几点建议,试通过这些建议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实务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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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翠红 余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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