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范文

2022-05-19

第一篇:宁波奉化范文

宁波奉化房屋倒塌事件

4月4日上午8点45分,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区一幢5层居民房发生倒塌,涉及15户人家。事故伤亡人数共8人,6人重伤,1人死亡。4月9日上午9点50分,奉化倒塌居民楼所属锦屏街道的建设管理办副主任自杀身亡,具体自杀原因还未知。

事故后,奉化锦屏街道办事处已向倒坍塌居民楼居敬29幢29幢住户陆续发放了3000元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日起,每户再补助5000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问题,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今天商定过渡房安置费按每月每平米20元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一年。街道已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另外,事故发生后,浙江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群众撤离安置工作,并立即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同时浙江奉化纪委于7日牵头成立塌楼事故责任调查组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工作。

此前,2013年11月25日,居敬社区、锦屏街道办事处委托安鉴办对29幢进行了初步鉴定。安鉴办发现29幢周边散水出现明显局部沉降;西南角、架空层部位有构造柱崩裂现象,主筋裸露弯曲;南围护墙、北围护墙的一至二层出现结构性斜裂;局部门窗变形。鉴于情况复杂,安鉴办认为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评估。2013年12月26日和今年1月14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先后两次对29幢进行了全面检测评估。今年1月17日,该公司出具了一份27页的《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报告称,29幢多位业主曾在装修过程中拆除了承重墙后并没有经过补强处理。报告得出“不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论,将该幢房屋安全性评定为C级,建议由有资质的加固公司对房屋尽快采取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使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加固一直未能进行,直到本月4日房屋突然倒塌,酿成悲剧。

8日,奉化倒楼事件原因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和专案组。据调查,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砖混结构,共有40户住户。坍塌的是西边一个半单元,共15户。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2009年度企业检验,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于2010年8月6日在《奉化日报》上刊登补办年检的公告,之后该公司仍未年检,遂被吊销营业执照。奉化公安机关已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有知情人士透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这3名嫌疑人应该就是居敬小区29幢的施工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这一说法还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证实。

此次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各级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第二篇:2016年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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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2016奉化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浙江宁波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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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8月21日16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5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安排汇总表<<<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8月22日9时-8月25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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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8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8月28日9时-8月3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9月8日9时-9月11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定于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历年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浙江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奉化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奉化市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奉化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员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奉化市广播电视中心播音主持职位的资格复审对象: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其他职位的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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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学生和社会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3、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专业面试

报考奉化市广播电视中心播音主持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播音方面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专业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综合面试

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综合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综合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60%加上综合面试成绩乘以4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速录技能测试对象、专业面试对象和综合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测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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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国家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后才可申请流动(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人员须在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

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办理好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招聘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实施2天前,取得复审资格人员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作递补。

3、体检对象书面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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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5年8月16日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6日。

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5年8月16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

对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代书记员职位非法律类、法学类专业的人员要求从事法律工作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法〔2002〕210号)解释,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8月16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之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15年8月16日前取得。

5、报考市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含速录技能测试费),其他人员均为40元。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17日9时—8月21日16时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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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奉化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服务员职位的,按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退还报名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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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宁波市奉化区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

一、宁波市奉化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等特殊行业的管理;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2. 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3. 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储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供销社部门预算只含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供销社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744.57万元,收入全部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74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57万元,占100%。

(三)关于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支出预算744.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0.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54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四)关于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4.5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5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5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66.73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数不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部分专项经费尚未落实。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2万元,占59.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3万元,占21.14%;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占13.43%,住房保障支出43.32万元,占5.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413.8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3.6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项经费在其他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8.6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9.3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领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的人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万元,

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专项资金是2018年度新增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当年未全年发放。

(六)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供销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供销社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54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下降6.2%。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供销社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供销社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供销社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篇: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精神,报经奉化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4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27日9时-8月29日17时。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8月30日9时-9月1日17时。

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9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15日9时-9月19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定于9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奉化市亭下水库管理局信息管理职位进行计算机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我局组织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报考奉化市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学生和社会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职位所要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技能测试

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后不进行面试而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综合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才可申请流动(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人员须在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资格复审实施2天前,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予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4年8月20日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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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8月20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

对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代书记员职位非法律类、法学类专业的人员要求从事法律工作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法[2002]210号)解释,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奉化市行政区域内,有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 20日止),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5、报考市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含速录技能测试费),其他人员均为40元。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7时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退还报名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奉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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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公开招聘,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本公告由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681510(工作时间开放)。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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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奉化廊桥作文

奉化廊桥作文

我曾陶醉在赵州桥的巧夺天工,心系于桥下的流水,我曾飞速奔驰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遥望远处的水天一线,然而,在这些喧嚣中,我却没有忘怀家乡的廊桥。

家乡的廊桥又名惠政大桥,横跨在龙溪之上,传说这桥始建于北宋乾德二年,名善胜,后于大观年间重修,架木为梁。为方便民众避雨,歇息,覆以厦屋。民感其德改名惠政。在后来几次重修中都保持了木结构廊桥的风格,朴实而坚韧。直至民国24年1月,廊桥遭火毁,才改建成了石砌墩台钢筋混凝土桥的。现在的廊桥可是焕然一新了,经2000年再次重修,变成了一座结构坚固,长72.8米,宽44.6米的桥,连抵抗五十年一遇的洪水都绰绰有余。

廊桥上有三处不可不观的地方:美轮美奂的廊坊,历史悠久的碑文,还有那鳞次栉比的商店。

廊桥的廊坊共分三层,有60间,互有天桥相通。六座歇山式屋顶金光灿灿;红木门窗,挂屏及青石栏杆,雕像栩栩如生。漫步于廊桥之上,望着桥下溪水潺潺流动,闭上眼仿佛所有的烦恼都抛之脑后,只觉自己“陷入”了这山雨朦胧中,强烈地渴求这辈子都不要醒来,沉浸在这之中。

再向前走两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块大大的石碑,上面刻着:今观是桥,巨螯镇服,金龙腾飞,美轮美奂,气势恢弘。登楼远眺,群峰环翠,丽日景明;瑞峰、寿峰姐妹古塔,遥相呼应,县江如带,波光百里。两岸人车川流,霓虹闪烁;围楼林立,绿草茵茵;百鸟啁啾,花香沁人。这块石碑仿佛见证了廊桥的蜕变,廊桥经历的风雨辛酸。每一次经过这儿,总会觉得有一股历史的气息让你驻足停留,望一眼这座“古桥”。

从古至今,惠政大桥都是奉化最为繁荣的贸易中心。

早在1935年之前,惠政大桥桥面南侧就有多家店铺,桥面北侧的中间供奉着神像,人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新桥建成后,云集在桥两边的商店更是繁多,绝对是人们购物的第一选择地。

廊桥代表着我们奉化,代表着我们奉化人风雨无阻,坚韧不拔的精神。它就是那一个“永恒”,永远不会发生改变。

(指导教师 毛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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