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变更设计程序范文
千亿斤粮食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关于印发《***县千亿斤粮食工程设计
变更程序》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以及《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县千亿斤粮食办公室制定了《***县千亿斤粮食工程设计变更程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公室。
附件:***县千亿斤粮食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
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1 附件:
***县千亿斤粮食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1 设计变更前期工作
1.1 根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单位可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项目法人应当对变更设计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并组织原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变更设计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1.2 经论证,认定为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变更建议的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后附设计变更申请,详细阐述变更的理由,并附相关支撑设计变更的材料,如现场的影像资料,测量数据、现场研究记录等材料。对于建设地点变更、工程布局变更、效益面积的变更,应附所在村、所在镇两级政府部门的情况说明,阐述原因、理由及建议,村、镇名称、签章及村民签字意见,并带有“情况属实”、“同意”“等字样。
本部分资料的采集与整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项目法人负责协调。
施工单位在采集整理过程中,要注意各项资料时间节点的先后次序。
1 1.3 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立会研究,并形成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并附参会人员签字,会议影像资料。并确认是重大设计变更,还是一般设计变更。
1.4 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修改通知单,交监理单位后,指令施工单位对变更部分暂停施工。 2 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工作
2.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2.2 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的设计深度应当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进行编制,并满足实施方案规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重大设计变更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概况,设计变更发生的缘由,设计变更的依据,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变更方案及技术经济比较,设计变更对工程规模、工程安全、工期、生态环境、工程投资和效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与设计变更相关的基础及试验资料,项目原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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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三)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算文件。
2.2条内容的编制,勘察设计单位可根据具体项目、变更的内容将不相关的内容去掉。
2.3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内容,项目法人可参照2.2条内容研究确定。
2.4 项目法人应当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支撑设计变更审批表的相关材料,如单价依据等。 2.5 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
工程变更单价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即: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后,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2.6 建设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时完成变更材料的编制、整理、交付、归档工作,防止因变更时长,导致工期延误,产生合同争议。
3设计变更的审查及审批
3 3.1 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变更文件进行审核审查,确认无误后,由项目法人编制设计变更请示,报相应部门审批。
3.2 重大设计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设计变更文件的执行
4.1设计变更文件审批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变更文件签发给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4.2监理单位收到变更文件后,签发给施工单位,并发布变更项目的复工指令,进行后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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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业地址变更程序
二OO九年七月十八日印
《企业住所变更流程图及相关内容》 企业住所变更流程图及相关内容
新住所工商(分)所办理迁入手续(不同登记机关)
↓
旧住所工商(分)所办理迁出手续(不同登记机关)
↓
企业档案迁出(不同登记机关)
↓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工商(分)局受理、发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国税税务登记证
↓
地税税务登记证
一、新住所工商(分)所办理迁入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备案公章;
3、公司迁移、备案、遗失执照事项申请表。
二、旧住所工商(分)所办理迁出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备案公章;
3、公司迁移、备案、遗失执照事项申请表。
三、企业档案迁出
四、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五、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新住所的使用证明、住所使用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
6、公司迁移、备案、遗失执照事项申请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发照。
六、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1、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5个工作日发照。
七、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果是我们公司做帐,这些由我们公司处理)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第三篇: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及变更的步骤
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及变更步骤是什么?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权变更步骤:
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具体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一)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二)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三)减少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4)验资报告(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亦应提交验资报告)。
第四篇: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提议阶段
先由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变更建议,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及修改内容。
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管理者,也可以是劳动者。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要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协议阶段
如果一方同意接受另一方提出的变更建议,双方就可以签订新的协议。
如果变更建议不能或不能全部被对方接受,双方需继续协商,直到意见一致,或维持或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
3、签订阶段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在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由双方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样本、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范本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1、
2、
3、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篇:1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一、编制依据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
控制变更工程按合同文件实施,变更费用按合同规定支付。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变更的处理工作。
四、定义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主要内容包括:因设计、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等方面原因引起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设计数据、清单项目、清单数量、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工序安排、工程费用等的变动、增减或取消。可分成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五、工作程序
1、 工程变更的提出
1.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经由总监办下发至各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监理按照所述内容执行监理、计量。
1.2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并由总工和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送总监办签字盖章后上报指挥部设计部。(所有附件以公联公司变更报告单及通知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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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变更通知 2.1发布工程变更通知
总监办在接到业主有关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或变更设计报告单后,将在3日内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通知在明确变更内容的同时,还应明确该变更涉及的费用变化情况。
2.2工程变更的执行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后应严格按照变更通知的要求组织施工;承包人在未接到“工程变更通知”情况下,不准擅自开始变更工程的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施工程的工程量不予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工程的施工进行严密的控制。
2.3工程变更的影响
当工程变更涉及到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修改时,总监办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实施调整。
2.4变更工程计量
变更工程计量按照计量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办理。
3、变更费用申请 3.1变更费用申请的提交
在变更工程项目完成以后,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对变更工程费用进行测算,并在14日内向总监办公室提交工程变更费用申请(一式三份)。工程变更费用申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现场确认单、变更单价测算表、工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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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通知等。
3.2变更费用申请的审批
总监办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费用申请后,应和业主代表共同对其进行审查,在5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分别签署审查意见,确认工程数量变更和工程变更单价,总监办及时对报审表进行签认并报业主批准。
3.2.1变更单价的确认以变更通知中的费用变更原则为准。 3.2.2变更数量的确认以变更通知、变更图纸及现场确认单确定的数量为准。
4、工程变更令
当“工程变更通知”中所确定的工作(如项目的变动、工程的实施及费用的变更)均已完成后,总监办将于3日内发布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将通过工程变更清单进一步确认完成工程量以及费用变化情况。工程变更通知、变更令清单和变更费用申请报告都将作为变更令的附件。
经业主签认的“工程变更令”是进行变更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5、紧急变更指令
因工期或其它原因需要现场确认并须立即施工的变更或洽商,应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通过现场协商确定并由总监办签发《紧急变更指令》后,由承包人立即实施。对监理工程师已无法在现场施工中进行有效监督和计量的项目,变更费用应由业主加以确认。其它手续按正常管理程序办理。
6、工程数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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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中某一项目的实际计量工程量超过或低于原清单数量时,均视为工程数量变更。按“关于工程数量变更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
7、变更支付
依据工程变更令中的工程变更清单和数量变更清单,按照计量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计量,按照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支付。
8、变更时效
为及时办理变更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23日前向总监办提交月变更工程一览表。总监办应于3日内核准后报业主审批,以保证变更费用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9、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
9.1监理工程师在变更费用评估过程中,如需承包人澄清问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协助。
9.2如因承包人不能及时上报各种报表的原因造成变更费用不能在当月办理,则将此项费用延至工程结算时办理,除非承包人有十分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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