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2022-12-21

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安全监管,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和医疗水平,规范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于2004 年4月14日联合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在我院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ADR)系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据。为避免不必要的思想混乱,报告内容应予以保密。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一、组织领导: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由业务院长任组长,医务处长和药剂科主任任执行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临床医学人员组成。由药剂科和护理部负责宣传、组织和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临床科室制定监测医生、护士各一名组成ADR监测小组,参与负责本部门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和监测工作,组建全院ADR监测网络。

二、工作职责:

1、发现可能与所用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论、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2、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3、积极配合各级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

4、开展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医、药、护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应用各种形式向全院工作人员宣传ADR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5、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6、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尤其是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告知药品的生产企业;

7、对所有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讨论,讨论结果上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院总结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ADR监察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工作差距,订出整改措施。

三、工作制度:

(一)日常工作管理

1、药剂科设置专人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各临床科室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协助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任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妥善处理后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上报药剂科。

3、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紧急、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妥善处理后必须于24小时内及时上报药剂科。死亡病例必须及时上报药剂科。

4、药剂科对普通药品不良反应报表随时上报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

5、药剂科对紧急、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上报市药监部门与市不良反应中心。必要时通过互联网直接上报国家药监部门。

(二)ADR病例分析评价

1、药剂科应及时对全院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进行通报。

2、疑难病例可提交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小组研究讨论。

3、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4、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上报。

5、药剂科对全院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写出分析评价记录,通过简报、药讯等方式及时向临床公示、反馈。

(三)防止ADR漏报

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原则:可疑必报!

2、护士、医生或者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或其它相关小组、部门。 ②、在病历上记录相关的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③、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3、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前往科室调查、分析因果。

(四)考核制度

1、药剂科应加强临床药师查房工作,注意医护患的沟通,发现不良反应及时记录、上报

2、临床各科室应充分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一工作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科室ADR小组。

3、赏则:

①、对于每份成功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给与上报人20元的奖励,在年终时统一发放。 ②、对于上报积极的个人与集体,在总结会上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4、罚则:

①、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给与相应的处罚; ②、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二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当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处(科)。

5.医务处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篇: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我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标准

2.1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 2.1.3《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2.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组成 2.2.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 成员:护理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 专职监测员:临床药学室负责人 兼职监测信息员:各临床科室护士长 2.2.2药剂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组长:药剂科主任

组员:科秘、各部门负责人、临床药师 2.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职责 2.3.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职责

2.3.1.1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理和监测的工作制度及考核制度。

2.3.1.2应协同医务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和培训。 2.3.1.3组织疑难病例关联性评价的研究和讨论工作,组织本单位的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的学术活动和相关科研工作。

2.3.1.4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新的、严重、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反应的调查,并执行处理决定。

2.3.1.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不良反应、事件临床资料的调查。 2.3.1.6负责制订本单位预防或控制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3.2药剂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职责

2.3.2.1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定期对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通报,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2.3.2.2为全院医务人员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咨询和指导。临床药师每周到临床科室参加查房,收集有关信息,协助医师、护士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2.3.2.3发布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以便临床医师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2.3.2.4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工作。 2.3.2.5建立并保存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2.3.2.6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经费的申请及发放。 2.3.3兼职监测信息员职责

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并上报至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2.4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2.4.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4.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可疑即报!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发现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4.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包括药品使用所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重点监测。

2.4.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时限: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应当在15日内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发现群体不良 反应/事件,应立即向鼓楼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中心报告。

2.4.5全院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旦发现药品引起的可疑不良反应,有 义务报告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或药剂科,并对发生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纸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通过电子病例系统中的上报卡报告,并及时报告给药剂科。

2.4.6医疗机构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并报告,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2.4.7发现病历中有记录怀疑药品不良反应但未上报(漏报)者,每次扣30元。报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份扣50元,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各科室和个人提供ADR的报表一经审核采纳,根据报告质量予以奖励。一般不良反应30元/例,新的、严重不良反应50元/例。

2.4.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每年汇总1次上报情况,写书面报告,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

2.4.9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预防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和培训。

2.4.10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病例报告除用于药品安全性监察外,不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据。

2.4.1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的领导机构为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5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

2.5.1药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可疑或确认的不良反应,临床医师、护士首 先要对病人进行评估,不良反应是否对病人造成伤害,伤害的程度如何,有没有后遗症的可能。

2.5.2药品不良反应对患者造成伤害,尤其是严重伤害的,当事人应当机立断,对病人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并且记录在病例中。

2.5.3凡是对患者构成身体伤害、或潜在伤害的必须报告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如医务部、护理部,必要时,职能部门应及时介入处理。

2.5.4凡是对患者构成伤害、或者严重的潜在伤害事件,医务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改进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5.5怀疑药物本身质量问题(如输液热原反应,药物霉变、细菌污染、杂物混入等)引起患者不适反应,原则上由药剂科组织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立即封存该同批号所有药品。

(二)送交有关检验单位检测定性。

(三)向进货单位及生产厂发出通知。

(四)向院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颁布的《药

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

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建立我院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由业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药剂

科负责宣传、组织和实施。

三、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医院各药品使用相关科室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及时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四、每月由各科将本科室的不良反应报告表交药械科,并由药械科将每季度的报告情况

上报给有关部门。

五、药械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负责

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向河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六、药械科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日常工作。收报员接到临床

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分析,提出对药品不

良反应的处理意见。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械科专人负责存档、上报。

七、药械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

对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

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报告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特别注重:1)临床试

验阶段的新药和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所有可疑的不良反应;2)上市5年

以上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严重、罕见和新的不良反应;

九、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罕见和新的不良反应病例,须用有

效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十、发现群体不良反应,须立即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考核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用药信息,全面提升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及控制能

力和应对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严重的药品不良事件发生,确保医院

病人用药安全,现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考核制度如下:

一、医院配备ADR监测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相关的办公设备,地点设在药剂科,保障

ADR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各科室应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小组。小组设立1名负责人、2名收报

员。负责人具体负责ADR监测的管理、协调、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收报员做好医院ADR

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等技术工作;信息员主要负责医院临床科室的ADR

收集、评价、填写ADR报告表等工作,并将所填的ADR报告表上交到ADR监测办公室。

三、临床科室要加强对医院重点品种、新上市品种及普通药品说明书以外ADR的监测,

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安全性再评价。

四、临床科室信息员要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如发现有少报或漏报ADR的现象,

将酌情扣除该科室质量分,上报院质控办。

第五篇: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避孕药具是健康人使用、使用人数众多、使用时间长、政府采购 免费发放的特殊产品。所以为群众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避孕节育 措施,是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任务。特制定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 测报告制度:

一、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具在正常用法用量下 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 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口

二、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监测本单位调入、调出、库存药具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附表要求填写并按规定报告。

三、当发现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以及在外地使用药具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本地就诊的病例,应先经医护人员就诊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报告。

四、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必须由县计生药具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反馈等工作。负责人必须恪守职责,及时、准确地收集上报有关信息,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

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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