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反倾销改善贸易环境论文

2022-04-12

小编精心整理了《抑制反倾销改善贸易环境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在当今国际贸易的各种摩擦中,反倾销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无论是从涉案金额还是从反倾销国家数量上,均排在世界第一位。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反倾销应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抑制反倾销改善贸易环境论文 篇1:

基于国际贸易视野下的我国农产品反倾销策略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持续深化,反倾销工作成了应对不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方式。我国是传统意义上的世界性农业大国,各类农产品有着极为悠久的发展史,尤其是劳动力密集类农产品具有极强的价格优势。由于中国在与其他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连年出现贸易顺差,一些国家出于多个方面的考量,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出口上频频出现反倾销案件,出现了极大的损失,必须认真加以应对。本文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现状,列举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的基本特点,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并提出了推进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领域反倾销工作的几点策略。

农产品国际贸易是中国对外贸易中相当重要的内容,也是全球贸易中无法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农产品行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出口量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已经在全球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占有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然而,因为农业行业是各国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部分国家就采取了恶意反倾销措施来加以应对,导致我国农产品行业受到了巨大影响。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现状

中国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大国,各类农作物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种植史。一直以来,因为整体劳动力价格不高,所以在全球竞争中也能够处在较占优势的地位上。但是,在农业保护主义大浪勃兴的新形势下,全球各国为切实保护自身较为脆弱的农产品产业,纷纷选择对中国所出口的农产品实施反倾销策略。依据统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美国对中国出口的薄荷醇首次提出反倾销诉讼之后,全球各国先后对中国的农产品提起了五十多次反倾销诉讼,而且近年来我国遭受农产品反倾销指控的数量越来越多。所以,可以说反倾销已发展为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一项十分重要的非关税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的基本特点

综观其他国家对中国所提出的农产品反倾销案,我国所遇到的农产品反倾销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其他国家对中国农产品所开展的反倾销次数不断增加,而且相同农产品多次被指控。二是中国被诉讼的农产品范围在持续拓展。实际情况是,只要其他国家觉得我国农产品可能会危害或者将要危害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均会被列入到实施调查的范围之中。三是对中国农产品实施反倾销的收税额度偏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征收反倾销税的幅度相当大,多的甚至达到了超过了农产品价格的数倍。四是西方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实施反倾销具有很大的主观性。部分国家实施的倾销并不是真正符合倾销条件,在确定何为倾销农产品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主观意志。五是对我国农产品实施反倾销具备了极强的连锁效用。在中国某农产品在受到别国反倾销指控之后,别国担忧本产品会疯狂进入本国,所以就会采用一样的提出反倾销指控加以预防。同时,西方国家对中国某个农产品的反倾销成功之后,必然会极大地推动其对我国别的农产品进行反倾销的步伐。

三、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一)在全球经济疲软的情境之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下,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还是无法得到全面认可。自从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全球经济还处在恢复期,农产品价格下降对全球农产品产业产生了非常大的压力,导致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经济出现了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导致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产生了顾虑,美、印等国家纷纷重提中国威胁论,从而造成贸易摩擦事件频繁发生。

(二)农产品具有的特殊性需要政府加以保护。农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所有国家均会运用多种方式以保護自身农业产业。农产品具备了极大的特殊性:一方面是具有弱质性。农产品行业和别的产业比较起来,风险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供求情况十分容易受到自然条件之影响。如果生命周期比较长,那么需求价格的弹性与需求收入的弹性偏小。另一方面是具有多功能性,主要是指农业产业在生产食物与植物纤维类产业与保障粮食稳定供应等功能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保护与改善当地环境、创造良好的农业景观、维护本地生物的多样性、确保粮食安全、消除当地贫困现象、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等非商品生产类功能。然而,以上正外部效应却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因此,一些国家政府提升对自身农产品的保护强度,运用各类合理举措以控制农产品进口。

(三)一些农产品贸易企业的行为不够规范与科学。我国农产品贸易企业往往缺少对全球农产品市场的总体了解,如果注重某个市场,就会大量增产相关产品,致使农产品出口量大量增加,农产品出口的价格则有所下降,从而加大了对中国农产品反倾销之可能性。再加上我国企业的整体规范性比较差,在出口贸易竞争团队之中,通常会用低价等不合理方式来排斥同行业企业,从而得到其中的差额利润,如此行为最后会造成进口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相同产业在受到一样的制约之后,导致利益受到损失。在长期的农产品贸易之中,因为我国农产品企业因为应诉不够积极,导致西方企业对中国的农产品进行大量攻击,导致出现了连锁反应。同时,因为我国的农产品企业通常都是分散化的,在应对别国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一旦应诉的成本比较高的话,大量中小型企业难以妥善处置,只能将希望放在农产品龙头企业上。由于龙头企业比中小型企业的市场份额更高,盈利之后的相对收益也更多,这就会导致中小企业不情愿进行应诉,以至于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

四、推进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领域反倾销工作的几点策略

(一)提升反倾销意识并建立反倾销体系。一直以来,西方国家长期对中国农产品实施了大量反倾销举措,但我国却极少对西方国家的农产品落实反倾销措施。因为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反倾销意识不够强与机制不够健全之处,而且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相当大,农产品企业数量非常多,因此十分需要政府以及行业协会提升反倾销意识与管理能力,在战略高度上落实反倾销工作,充分关心反倾销过程中发起国实际竞争力之变化,快速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反倾销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影响时间通常为一至三年,这就证明我国涉案农产品在此期间受到的损失最大。所以,一定要对此予以充分重视,积极采取相应举措,以求在最大限度上把反倾销对中国涉案农产品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上。

(二)健全反倾销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因为我国的《反倾销条例》主要侧重于工业类产品却忽视了农产品的鲜明特点,所以建议要深入补充与健全我国的反倾销立法体系。可明确在《反倾销条例》当中把进口产品划分成工业品与农产品等两大类别,其后再分别依据两者的具体性质来规定合理的反倾销步骤,从而填补我国反倾销立法当中农产品之相关缺失。同时,还可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如美国的反倾销法在解释相同类型产品之时,一旦牵涉到了农产品反倾销案件,如果加工农产品为应用单一化连续生产从原料加工而来,即可把原材料农产品与加工农产品看作是相同类别的产品,如此原料的种植者、生产者和加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拓展了反倾销申请者之范围,也提升了本国农产品被实施反倾销举措之难度。据此来健全完善我国目前已有的反倾销立法体系,就能够让农产品反倾销做到有据可查,并且持续提升反倾销立法之可行性。

(三)掌握市场规律提高政府的支持强度。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尽管是通过品质与价格等方式体现的,但是影响其的因素却相当多,比如,农业资源状况、农业政策、技术能力等大量因素。如今,全年以来本国农业实现自我积累与自我提升并不现实,我国农业的发展还需来自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政府不仅要创建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而且还应当制定出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科学政策,比如,信贷、补贴以及税收等方面政策等,而且还应当进一步提升对农业产业实施投资的力度,强化农业领域的基础设施创建工作。同时,我国部分农产品因为全球性竞争力过强,那些反倾销势力尚无法显著抑制此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力。为了不至于在受到反倾销之后再运用反倾销发起国征收税收的方式以提升產品价格,那就应当在受到反倾销前就积极应用提升附加值的办法来提升销售价。通过这一做到,不仅能够切实降低农产品进口国对我国提出反倾销之风险,而且因为此类农产品价格之提升对其市场竞争力的影响还不够显著,所以提升价格之后此类农产品还能够维持大规模出口的趋势,所以价格的提升还能够让农产品贸易企业得到更大的利润。

(四)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以发挥其积极作用。行业协会在全球性反倾销体系之中可代表本行业企业进行申诉,从而让这一行业之中的各企业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因此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这是我国对农产品提出反倾销胜诉的重要方式之一。就当前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实际情况来观察,首先是应当切实纠正社会各界对协会的各类错误看法,真正意识到持续发展该行业协会的重要意义。其次是要切实推进立法进程,确定协会的具体职能。政府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各项管理制度。最后是提升对行业协会的整体覆盖面,全面提高行业协会所具有的代表性,更好地发挥出其在农产品反倾销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五)鼓励农产品企业积极实施反倾销工作。企业自身发展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出口状况,因此一定要切实规范企业的行为,以确保其能够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一是要转变单一运用低价方式加以获利的不良行为。要运用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改进农产品包装和保障等价格之外的手段让产品能够屹立不倒。二是切实改进农产品出口结构。要全面避免市场过度集中对于企业、国家均十分不利,企业应当积极寻找别的合作伙伴,而非只指跟风,以至于产生无谓性损失。三是农产品企业应当不断提高自我宣传工作的力度,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力争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得到更好的待遇。四是企业应当多学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以保护自身。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问题中,要积极强化政府指导工作。农产品企业必须全面发挥出自身鲜明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之下,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地应对好反倾销工作,切实保护自身合理利益,从而能够在愈来愈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之中取得优势地位,从而推动我国农产品行业国际贸易的更好发展。( 作者单位为钦州学院海运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由王书庵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东盟贸易冲突解决机制问题研究》(xfx13023)。

作者:王书庵

抑制反倾销改善贸易环境论文 篇2:

浅谈我国如何应对外国的反倾销

在当今国际贸易的各种摩擦中,反倾销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无论是从涉案金额还是从反倾销国家数量上,均排在世界第一位。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反倾销应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我国所面临的反倾销的现状

近十年来,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强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活动愈加严厉,对我国产品的出口带来空前严峻的考验。

据世贸组织秘书处公布的自1995年到2004年数据,世贸组织各成员被诉倾销案件总数为2643件,而中国就达411件,占总数的15.55%。特别是2003年、2004年所占比重分别高达22.65%、22.82%。2005年从元旦至9月底已有12个国家对我国发起了33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大案件增多,涉及金额上升约20%。除反倾销调查外,美国和欧盟国家还采取了货物的进口配额制度,造成的损失比起“反倾销诉讼”更加严重。中国已经连续10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而且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诉讼产品的范围几乎无所不包,既有一般产品,也包括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从反倾销国家数量上,均排在世界第一位。具体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区域及案件急剧增加且反倾销税逐年增加,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对华反倾销行列中来。

二是涉及商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且范围日趋扩大并具有连锁效应,其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居多,涉及五矿、化工、轻工、纺织品、土畜、机械、电子、医保等4000多种商品,我国每年因此而损失达百亿美元。

三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争端频繁。在WTO倡导下的贸易自由化以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下,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频繁运用反倾销限制国外产品进入。

四是发达国家对我国采取歧视性做法,将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在反倾销调查时,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是一般由调查当局任选另一国作为“类比国、替代国”,由于选择对象不同而导致结果不同,使我国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国外原因

(1)中国贸易迅速崛起,引起他国高度警惕。中国现在已成为第三大贸易国,出口贸易增长必然会取得更大的世界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更剧烈的竞争。我国产品依靠劳动力和原材料的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一定的有利地位。我国巨大的贸易顺差相对应的是国外存在的巨额贸易逆差,为了维持贸易平衡、抑制我国对外出口、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国外频繁地实施对华反倾销。

(2)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在目前全世界经济普遍增速减缓的情况下,贸易保护成为了很好的转移国内社会矛盾的武器。而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加强,使区域内合作加强、区域壁垒加剧,因集团内各国经济水平发展不一、产业结构不同,其落后国家的中低档商品就刚好在集团中的发达国家找到市场,然而这些商品又正好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品。而由于反倾销简便易行,且又为国际贸易公约所允许,自然成为各国最常用的手段。

(3)对我国国家经济性质的认定具有歧视性。我国作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之一,不同的社会制度以及一些国家、政府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敌视,使得其对我国仍然存在很大的偏见和歧视。在此问题上,各国当局都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存在很强的主观倾向和随意性,如美、日、韩、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都曾被作为我国的替代国,从而剥夺了我国廉价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认定我国商品倾销,而对我国产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税,将我国产品挤出当地市场。

·国内自身原因

(1)我国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就商品结构而言,我国的出口多为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及机电、电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的。由于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经济不景气,进口国政府、工会等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许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

(2)出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的失误。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因而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往往失误。一是价格竞争过度,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同行竞相压价,以低价求胜,给进口国留下了“低价倾销”的印象。二是竞争手段单一,我国出口企业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非价格竞争手段重视不够。三是缺乏宏观调控,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3)企业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往往使对方轻易获胜。我国企业不应诉就是主动放弃法律上对反倾销案件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降低了起诉者的成本,并诱使国际间的竞争对手对我国企业实施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连锁反应。

(4)我国的外贸关系与环境不易牵制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目前我国的国际贸易关系中单边交往仍较多,因而国外对我国进行反倾销时的顾虑就少,加上我国的《反倾销法》出台较迟、实施的力度又不够,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就更加有恃无恐。

我国政府遭遇反倾销的应对建议

·建立良性的产业协调机制

我国遭遇如此频繁的反倾销指控,也与目前产业和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关,比如行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只注重眼前利益,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不够等。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国际市场的纷争,也会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今后应当继续加强与国内有关产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建立良性的产业协调机制。

·加快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

目前,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常以“非市场经济国家”为由,在反倾销调查中的“替代国”的运用上,往往采取歧视性政策,以与中国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对我国滥用反倾销手段。“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应诉反倾销最大的障碍。我国只要不解决“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隐患,就会给一些国外企业随意投诉中国企业倾销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其关键在于政府高效的宏观指导从俄罗斯以及东欧国家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过程来看,政府是主要的参加者。因此,我国政府一方面要切实做到不再或者避免参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实现生产要素及其价格市场化,尽快形成健康的市场体系,从而使其他国家在反倾销中对我国实行价格歧视的借口失去依据。这样即使遭受反倾销诉讼也可以及时拿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主动的地位。另一方面,需要我们通过各种双边和多边谈判,早日取得他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加大对外交涉力度

很多国家已经意识到反倾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本国工业和贸易,也可能招致贸易战。欧盟和美国都具有这种矛盾的心态,这就为我国与这些国家进行协调提供了可能。我国可以通过与别国政府之间签订协议,在相互使用反倾销法时相互合作,积极寻求避免反倾销调查的各种手段和途径。如当我国企业受到反倾销调查确定正常价值时,政府应出面同进口国政府进行磋商和谈判,极力争取进口国政府到我国进行实地考查,主动选择替代国,力争采用我国国内市场可比价格或采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替代国价格。并对不合适的替代国选择及时作出抗辩。此外,当我国与其他一些国家同时被控诉反倾销时,在应对反倾销时,政府也可以考虑同涉案国家当局磋商与合作,联合应对反倾销。

·努力寻求双边以及多边合作

为顺应全球化趋势,以及应对反倾销的需要,我国政府应努力寻求双边以及多边合作来消除贸易壁垒,争取获得宽松的外部市场,改善我国经贸环境,消除合作伙伴歧视性的做法。

·尽快培养一批从事国际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

反倾销诉讼固然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应诉,但熟识指控国反倾销法律的律师也不可缺少,只有两者紧密结合,一个能提供恰当的证据材料,一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依据,才有取得胜诉的可能性。所以有关政府部门,特别是教育科研机构,应加快培养一批精通WTO及其他有关国际经贸活动规则的专业人才,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

·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削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作者:林漓

抑制反倾销改善贸易环境论文 篇3:

浅谈我国如何应对反倾销

【摘要】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在,我国已经成为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呈增长态势,被诉的反倾销产品范围也越来越大。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的持续稳定增长,中国已经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出口环境将会面临贸易摩擦数量不断增多、涉案金额继续上升、涉及产品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国别面有所扩展的严峻形势。这是中国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本文旨在针对我国面临的反倾销问题,提出符合相适应的贸易对策,以使我国能够顺利度过这15年过渡期。

【关键词】反倾销 经济影响 应对策略

一、反倾销含义

反倾销是针对倾销而言,在国际贸易中,若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正常价格是指该种商品在出口国的国内售价,或成本,或对其他第三国的最高出口价。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进口国的国内竞争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许多国都制定了本国的反倾销法,由主管当局经过立案调查,确认倾销对本国同业造成损害后,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处罚措施。

根据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征收反倾销税,需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确定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并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说明倾销存在。第二,书面证明损害存在,提供相应依据。第三,提出证据说明前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情况越来越严重

在世界反倾销行动中,中国首当其冲,成为最主要的反倾销对象。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呈增长态势,我国遭遇到的反倾销数量占国际反倾销总数的比重也有所上升,对我国出口商品提起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的范围也有增多的趋势,我国出口产品遭受的反倾销范围也是越来越广,可以说,我国遭遇反倾销情况越来越严重。

(二)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国外对华如此严重的反倾销给中国出口和整个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损害,并且,反倾销对出口增长的影响还要远远大于涉案金额,一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一般是5年,反倾销不仅会严重抑制立案当年的出口,同时也會影响今后3到5年内的出口,如果复审继续延长征税时间,造成的损失就会更大;二是损害还可能包括企业被迫做出限制出口数量、遵守最低限价的承诺,这主要是指中止协议的情况;三是昂贵的应诉费用导致出口企业巨额亏损;四是一些国家对反倾销手段的频繁使用,加大了出口企业和进口企业的风险,使它们被迫放弃潜在地商业机会。由于一般贸易出口的国内产业关联效应明显,反倾销对我国制造业发展、税收、投资环境和就业也造成了严重损害。

三、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

(一)积极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各成员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一作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使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收到保护,以免受到发达国家的欺负。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贸易中,发生贸易争端是正常的。问题是发生了贸易争端以后,采取何种办法来解决。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明智的选择必然是“公了”,即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只有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另外,WTO争端解决机制还赋予发展中国家成员一定的优惠待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最大有点在于,WTO成员间的贸易纠纷有望在WTO多边框架内得到妥善和合理的解决,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各国竞相以单边手段处理与他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保障了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大体平衡,有利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

(二)对出口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宏观调控,避免恶意竞争

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变化进行监测、整理和分析,建立预警模型,快速反映,即使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对国内企业的保护。我国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整顿外贸秩序,严格制止出口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销的做法。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可以让一些出口数额较大的协会制定一个本行业的一般成本价格参照表,由商务部和海关来进行监督与控制,以降低中国遭受反倾销的风险。另外还要尽快完善我国的价格制度:其一,以立法形式建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通过立法,提高工人的工资,企业成本增加,可迫使企业向高技术产品发展;其二,完善劳动保护措施,提高某些行业的劳动保护措施;其三,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其四,尤其要完善对企业的稽查制度,包括企业的纳税情况、职工的劳动保护、职工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交付情况等。价格制度一旦完善,出口企业想依靠廉价劳动力进行恶性竞争、互相压价,也就不再成为可能。

(三)政府对企业施加积极影响

1.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企业多出口高技术产品,走内涵式增长道路。鼓励优质产品出口,让企业看到生产优质产品的经济效益数倍于劣质品,优先出口优质产品,限制劣质品出口,改变传统的外贸绩效评价指标,由量向质转变,由总额向附加值转变等。

2.提倡科研创新。由政府牵头,帮助企业与高校联合搞技术研究。对一些技术含量高,有市场前途的科研项目,政府可以适当发放一部分贷款。对于已经新的技术,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些申请专利方面的咨询,并适当减免创新企业的税款。

3.帮助企业培训一批熟悉WTO规则的员工。中国企业的自主性越来越强,但他们绝大多数对WTO规则一知半解,只知道生意受到影响,但不知为何受到影响以及有什么改善措施。这类人士极需要培训,一方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渐渐形成官民互动的WTO传统,企业可将其需求及信息传达给政府,政府在谈判桌上也心里有数。

4.帮助树立民族品牌,争创世界名牌。应由政府牵头,在国内外定期为企业开办创新成果技术展。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举办中国新产品展览周活动,一天展览一类产品的新技术新成果,以此来提高民族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加速树立国内品牌走向世界。比如在服装方面,印度时装周就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的榜样。我国可以效仿在某些服装之都定期举办具有东方神韵的成衣展,尽快树立我国的民族品牌。对于一些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多承担一些展览费用,使中小企业尽快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加速成长,在创建品牌的过程中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完善中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立

1.扩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认识。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贸组织庞大的法律体系为各成员提供了实现贸易自由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条件。反倾销已经成为世贸组织为其成员规定的贸易保护本土产业发展的最普遍使用的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能否掌握和运用世贸规则,充分地运用这些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用WTO争端解决贸易纠纷,以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对中国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挑战,是对中国经济管理部门运用世贸规则能力的挑战,是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从计划管理型向依法行政型转变所必须回答的一道新的课题。

2.扩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范围,建立产業预警机制。为了应对加入WTO的形势,中国建立了汽车、化肥和钢铁三大行业的预警机制,然而这些还远远不够。我们应以这三大重点行业为试点,尽快在其他重要的进出口行业建立预警机制。争取在多个省市和多个行业协会建立起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初步形成全国重点进出口商品跟踪监测网络。

(五)鼓励企业应诉,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国内应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提高反倾销能力。由于我国缺乏应诉国外反倾销方面的高级人才,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反倾销的能力。反倾销应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要求必须具备经济学、法学、会计会等方面的知识。也就是说,只有懂会计、懂经济、有法律实践和一定外语水平的律师才能胜任反倾销工作。而目前这恰恰是我国律师队伍的薄弱环节。因此,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名牌综合性大学、研究机构等各有关方面要重视综合人才的培养,给他们以机会参与反倾销工作,既可以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又可以在实践中找出不足。另一方面,可以把一批长期从事反倾销工作的人才派到国外去学习,学习和掌握国外反倾销的一些法律法规、通行惯例、应诉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我国反倾销的应诉能力。

政府还应帮助应诉企业或行业协会推荐国外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熟悉WTO规则和国际贸易体系的精通外语的人员。在一些非常有把握的案件里,可以帮助企业先垫付一部分律师费,以缓解企业压力。

参考文献

[1]刘德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多边贸易规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2]张小济等.《中国对外开放中的前沿问题》,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第285页

[3]《未雨绸缪积极备战反倾销》http://info.china.alibaba.com.

[4]叶全良等.《国际商务与反倾销》,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简介:穆德谊(1984-),女,北京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作者:穆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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