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董事的法律关系论文提纲

2022-08-05

论文题目:董事解任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全球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各国公司的规模日益壮大,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为界,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形。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以“股东会中心主义”为主导,股东会掌握着绝对至上的权力,包括人员任免权等企业各大事项的决定权。这在英美法系公司立法上更是体现地淋漓尽致,公司章程直接规定董事会与股东会各自享有的权力,并且董事会不享有独立的法定权力,必须依据章程的授权及股东会的决议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和业务,1但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后,这一情形有所变化。随着各国公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类型也愈加多元化,股权结构呈现出越来越分散的趋势,股东们的决策理念及投资初衷也随之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一系列变化使得变革旧的公司权力分配机制、建立新的权力分配结构体系成为了时代呼声。因此,许多国家纷纷对原有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革新,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司权力分配体制重建运动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了起来。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股东因缺乏专业能力或受到精力的限制,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作出快速而有效的决策,于是他们选择委托更为专业和稳定的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这便是职业的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只要董事可以提供令股东满意的业务决策建议,最终给公司带来利益,股东就会放心地让董事去处理各项公司事务。2这次公司权力分配体制改革的成果充分认同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此后建立起了“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新模式。董事阶层的兴起打破了“股东会中心主义”的旧格局,形成了公司经营决策权分配的新格局,许多以前只能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逐步让渡给了董事会。然而,随着董事会享有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监督管理机制并未同步跟上其发展的步伐,使得实践中出现了数不胜数的董事因违反受信义务而侵犯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不良现象,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股东的代理成本,甚至大幅提升了公司治理失败的风险,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于公司运行的整体管控以及他们自身经济利益的维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3因此,为了加强股东对董事的有效监督,从而遏制董事权力的恣意扩张,又出现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股东权力复原运动。各个国家陆续根据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的传统、公司治理的情况、公司的组织形式等现实因素因地制宜,着手优化加强对董事会监督的公司立法,董事解任制度由此应时而生。完善的董事解任制度有利于公司经营的高效与稳定。目前,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对董事解任制度都进行了相对细致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起到了优化公司内部治理体系、提高董事履职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等预期作用。但令人惋惜的是,我国大陆地区《公司法》自颁布以来有关董事解任制度的规定相当模糊不清,与当前国际社会广泛适用的法律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别,对司法理论及实践活动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直到《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出台后才第一次明确了无因解任董事的制度,其目的是强化对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在法律上也能为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然而该规定总体上较为简略,体系化水平不够高,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留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并提出解决方案,其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实现公司与董事间利益的平衡。鉴于此,本文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探讨,第一个是如何界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清晰的规定,虽然学术界大多将二者界定为委任关系,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各法院采取了不同的适用标准。第二个是董事权利救济问题,在司法解释规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确有必要探讨如何救济董事的权益。本文正文共分为以下四个章节:第一章首先介绍了董事解任制度的内涵和作用,梳理了有关董事解任制度法理基础的各类学说,并通过典型案例探讨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接着对比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董事解任制度的立法规定,并整理了我国董事解任制度的立法沿革。第二章基于公司与董事二者间利益平衡的考量分别分析了有因解任制度和无因解任制度的优势和劣势,进一步分析了两种解任方式所立足的法律关系,并得出单一法律关系无法有效兼顾公司与董事间的利益,组织上的无因解任和合同上的有因解任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诠释二者间的关系。第三章讨论了德国公司法关于董事解任制度的“分离原则”,接着借鉴了此理念,肯定了我国公司与董事间也存在着双重法律关系,即公司组织上的任命关系和民事合同上的聘用关系,并探析了德国法分离原则的优势及借鉴意义。第四章阐释了在双重法律关系下无因解除董事职务导致的法律后果,第一个是将导致公司与董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即撤销组织上的任命关系和终止合同上的聘用关系。对应的是董事权利救济的问题,通过参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规定,笔者从董事求偿权的依据、条件及范围提出了简单的建议,只有在双重法律关系下才能更好地兼顾公司与董事间的利益。

关键词:董事解任;法律问题;利益平衡;分离原则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董事解任制度概述及立法比较

第一节 董事解任制度的理论概述及实务分析

一、董事解任的理论概述

二、董事解任的实务分析

第二节 董事解任制度的立法比较

一、各国和各地区董事解任制度的立法规定

二、我国董事解任制度的立法沿革

第二章 董事解任方式及其法理基础

第一节 有因解任和无因解任的利与弊

一、有因解任的利弊

二、无因解任的利弊

第二节 有因解任和无因解任的法理基础

一、有因解任的法理基础

二、无因解任的法理基础

第三章 董事解任法律关系的分离原则

第一节 德国公司立法中董事解任的分离原则

一、分离原则的内涵

二、分离原则在董事任免中的体现

第二节 我国公司立法借鉴分离原则的意义

一、厘清公司与董事间的法律关系

二、兼顾公司与董事双方的利益

第四章 双重法律关系下无因解任董事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公司与董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一、撤销任命关系

二、终止合同关系

第二节 董事的权利救济问题

一、董事求偿权的依据

二、董事求偿权的条件

三、董事求偿权的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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