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2022-07-17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关安全保卫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局各股室、单位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加强值班工作。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

弹药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年终总结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对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范措施不落实,以致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

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办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全办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

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人事秘书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队、站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本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办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严禁干部职工家属到办公室打电话、玩电脑。

三、严格机关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财务室由计划财务科负责;档案室、消防设施由人事秘书科负责;通信机房由通信站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六、落实安全责任。各科队站负责人是本科科队站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本科室目标考评所在科队站不能评为先进。

第三篇:政府机关办公楼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保卫防范意识,自觉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部门办公室都必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文件资料等,下班后要检查办公桌和抽屉,做到人走窗关、电关、门锁,杜绝和避免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行、遵守值班安排,带班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督查好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借故或无故不值班。

四、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出现空档。

五、白天值班人员必须坐在楼内值班桌前,认真做好来往非机关工作人员的登记,并询问进出事由,严禁闲杂无事人员进入。

六、夜间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巡查,严禁酒后值班,确保夜间楼内外安全。

七、如遇不履行登记手续硬性进入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如实向办公室领导报告,以便及时查明原因,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八、政府办公室对办公楼安全保卫情况下定时检查,如发现不遵守规定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政府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对因不坚守值班岗位而发生问题的,将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篇: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值勤

1、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门值勤人员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语言文明。

2、值勤人员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验证,严禁无关人员、无证车辆、危险物品进入机关大院,定时开关大门。

3、机关大门口内外环境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安全畅通。

4、遇有上访人员,要问明情况后及时报告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

二、人员出入管理

5、机关大院工作人员凭出入证进出机关大院。其他人员进入机关要凭有效证件经过执勤人员联系、登记查验后进入机关大院。

6、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往院内领带收购废品人员、推销员和上访人员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机关大院。

三、车辆出入管理

7、车辆凭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发的《车辆通行证》出入机关大院。

8、凡没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关大院。特殊情况,与保卫科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9、做好一切车辆停放工作。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入棚,汽 1

车按指定位置,停车入位。

四、值勤巡逻

10、执勤人员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逻,对领导宿办、车库、机关食堂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实行重点巡逻。

11、发现可疑分子要进行检查询问,如证据确凿,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积极做好整改。

第五篇:保卫处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一.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库房内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 凡携带大宗物品出校门时,凭各单位证明。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处理。

四.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 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教职工、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存车处。

六.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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