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2022-07-28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 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2.2分公司(项目部)

负责组织对供方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负责物资供方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 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内容

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方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方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方,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方登录项目部《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 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d)售后服务可靠; e)价格合理;

f)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方评价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a)供方能否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 b)供方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 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 d)如供方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 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方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方重新评价

1) 评价时间 现有物资供方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方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 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 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 评价内容 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方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方面。

3) 重新评价后的处置 评价结果正常的供方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方式跟踪: a) 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存在问题; b) 加强对其供应产品的验证; c) 限制或停止其供货。

3.3 采购信息 3.3.1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主要表现为: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分包计划、分包合同,具体要求为:

1)采购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按表格《物资采购计划表》填写并审批.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条款应包括: a)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b)质量技术标准及产品验收、验证要求; c) 交货地点和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d)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 技术资料要求(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f)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等。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采用《物资购销合同》。

3)项目分包计划:分包计划应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向监理报告并获得顾客批准;

4)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对工程分包方的要求,满足总包合同条件。

3.3.2 采购信息审批

由项目部的施工员、采购员、质检员、合同人员按项目部的采购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报监理、顾客批准。 3.4 采购产品的验收 3.4.1 采购物资的验收 1)设备验收

工程设备的验收由项目部主持,汇同顾客、监理及供货单位代表,按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进行标识。

2)材料验收

a)到货验收 采购员对采购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填写《材料验收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标识,并及时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交资料员归档;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要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问题未解决前要对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封存。 b)到货后的质量检验

按规程规范要求检验后才可以使用的材料以及顾客有要求的材料,如用于工程的钢筋、水泥、砂、碎石等,应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由质检员根据规范或顾客的要求进行抽样,必要时请监理进行见证,样品送至有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验证,检验结果填入《材料验收记录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填写产品状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处理前要进行标识、隔离封存,禁止挪作它用;同时质检员要就每一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建立进货检验台账,填写《原材料进货检验台账》,每月底对每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的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填写《 xx原材料进货检验情况统计表》,发现检验合格率有异常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规定处置。

3)在供方现场实施验收

当项目部或顾客需要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比如进行首件检验,应在采购信息中事先做出规定,实施时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汇同顾客或监理代表到供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4) 紧急放行

a)物资的紧急放行是指因施工急需,未经到货检验和试验就发放物资。 b)紧急放行只限于工程的可拆换部分,如机电设备、管道安装等,对难以追回或更换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等及土建结构施工不允许紧急放行。 c)紧急放行可由使用单位(人员)提出,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后实行,同时应做好标识和书面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可进行更换。

3.4.2 分包服务验收

项目部应针对各种分包服务的性质,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分包合同要求进行服务质量验收。

3.5 采购产品的管理 3.5.1 采购物资的管理 1) 入库

验收合格的物资材料由采购员凭《材料验收记录表》及其它有关单据向仓管员移交,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入库单》,经采购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采购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入库的物资材料同时要登录仓库的《物资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2)保管

入库的物资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仓库、露天料场或其它专用场所,按要求做好标识,并按材料特性、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堆放物品应注意整齐、美观,不得相互混杂、挤压,库存的物资材料要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对盘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仓库产生的废弃物注意分类收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仓库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窃工作。仓库电线严禁乱拉乱接,严防因漏电产生火灾;在仓库内进行风、电焊作业时,须按规程做好防范措施;离开仓库应随时关门, 钥匙随身携带;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每月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出库

施工班组领用物资材料前要填写《物资申领表》报批,然后凭单到仓库领用,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出库单》,经领料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领料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仓管员要同时将发料情况记录入《物资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仓管员应加强物料消耗的监督,严格控制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应严格执行物资出库审查,如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发料;物资出仓应遵循先入先出、易变先出的发放原则。

3.5.2 分包工程的管理

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作为工程产品按《产品防护程序》的要求进行防护管理。

3.6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包括租进外部设备和自有设备(包括公司采购和项目部自购设备)对外出租。设备租赁分为临时租赁(<10个工作日)、短期租赁(≥10个工作日到1个月)和长期租赁(1个月及以上)。临时租赁设备须报告项目部经理批准,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设备须经项目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决定,并有会议纪要备查,长期租赁设备还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报局设备主管部门备案。设备租赁合同应严密,明确租用时间、使用地点、租金及双方的责任等。对外长期出租设备须经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要求承租方先交纳一个月租金和相应的设备保证金(原则上保证金不低于设备原值的5%)后方可出租。

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长期租赁小汽车,确有需要租用时,由项目部依照《小汽车长期租赁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篇: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建筑安装公司机

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租用的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租、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时填报报表。

(二)项目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班组工作规章制度,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分公司领导及分公司机械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五)项目机械员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台帐;设备需用计划;机械运转记录;机械设备周检记录;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机械设备维修记录;机械设备保养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交接清单;设备月租赁结算单等。

(六)对于租用的塔吊,外用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每周、每月的自检情况。

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

(一)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设备的完好、安全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

(二)负责出租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报检取证、拆卸退场和保险等工作。

(三)根据出租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及作业人员。

(四)在各类检查中,对机械设备本身提出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负责整改。

(五)遵守施工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

(一)分公司机械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定期检查项目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文明施工等情况,督促项目按搞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设备租赁结算工作。

(四)分公司机械部门经常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五)应建立设备动态管理的数据库。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设备状况、使用地点等。

第三篇:煤矿设备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设备由生产工具管理转变为有形资产的经营,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实现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公司经营管理的设备产权归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公司具有设备的经营管理权,负有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租赁公司应由机电设备装配保障管理逐步按市场经济机制来进行设备租赁运营。

第三条:凡属租赁范围的设备一律由租赁公司负责租赁经营,总公司各使用单位不允许自行购置租赁范围内的设备,否则按总公司内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租赁公司经营。

第四条:设备使用单位需用设备时,要按规定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业务,按本办法的规定交纳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合同纠纷。

第五条:设备租赁公司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了解设备使用单位的生产需求和设备使用状况,掌握市场信息,为设备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优质租后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业务范围

第六条:设备租赁公司是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备租赁管理机构,负责租赁设备管理及大、中修业务管理工作。各矿应设专职人员负责租赁设备管理及大、中修工作。 第七条: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

1、根据各矿、厂(处)生产需用的设备计划,制定租赁设备购置计划、闲置设备平衡调剂计划、大修理计划,并经总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租赁设备的选型、计划、租赁、检修(改造)、验收、监督使用、封存、转让、报废和回收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3、负责租赁设备租赁经营,内部平衡调剂等业务工作,负责设备大修选厂、进厂、修理项目、检修质量等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租赁设备中闲置积压设备的资产盘活,处理和改制利用工作。

4、负责租赁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和申请工作,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负责租赁设备报废后的深加工等综合利用工作。

5、负责租赁设备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大修状况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6、租赁设备范围 1) 综采设备: 2) 综掘设备 3) 工矿设备

4) 上述设备的备用电动机

5) 六个生产矿井的车辆:通勤用大客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吊车。 6) 总公司规定由租赁公司所新购置为生产配套的各种设备。 第三章 租赁计划与租赁程序

第八条:设备租用单位于每年十月份前向租赁公司报送下一年工作面接续和设备租赁建议计划。

第九条:设备租赁公司认真审核各租用单位上报的租用设备计划,在内部平衡调剂、充分利用库存闲置设备的基础上,于十一月份编制出租赁设备计划及租赁设备购置计划。

第十条:租用单位计划租赁设备时,应在安装前三个月提出使用申请,申请必须注明设备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及主要技术参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经办人名章,租用单位不按期提出租用申请,租赁公司不保证设备供应,责任自负。设备到货后,如不及时租用,租赁公司按申请核收租赁费。

第十一条:计划外租用的设备,租用单位应在安装前三个月提出租赁申请,设备租赁公司应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平衡解决。需购置解决的,应按第十条办理。

第十二条:租用的设备,由租用单位负责租用前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维修,使之达到完好标准,保证使用性能。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出租和租用双方现场鉴定,属设备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属使用中的问题由租用方负责。 第十三条:退租交回的设备必须保证整机设备完整和使用性能正常,租赁公司在交接时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双方做好验收记录、交接记录。凡验收不合格的退租设备,不能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四条:由总公司组织的重大抢险救灾项目,所发生的租赁业务费用,由总公司负责统一与租赁公司结算。 第四章 租 金

第十五条:本着“以租养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租赁费用。租赁费由折旧费、大修理费、中修理费三部分构成。租金基本计算公式:

租金=折旧费+大修理费+中修理费

1、折旧费:按设备及财务部门规定使用年限,计算折旧率计提,并全额上缴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原值×(1-净残值率3%) 月折旧费收取额= 该设备的折旧年限×12(月)

2、大修理费:按照国家规定设备原值的7%提取。 月大修理费收取额=该设备原值×7%÷12(月)

3、中修理费:

A、 综机部分按设备原值的10%提取。 B、 普采工矿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提取。 10%(综采)

月大中修费收取额=该设备原值× ÷12(月) 10%(工矿)

4、月价让费:新投入的皮带机、工矿用刮板运输机的中间部份;设备随机附件和设备配带的电缆等不宜回收计价的部份,实行一次性价让,费用分12个月付清。对这部份的原值不再收取折旧费和大、中修费。 计算公式为:

月价让部分的价让费=设备价让部分原值÷12(月) 第十六条:租赁费的计收范围

1、 所有出租设备都核收租赁费。

2、 出租的设备未办理停用、退租、封存手续或退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设备,应按第十五条核收租赁费。

3、出租的设备已提足折旧但未批准报废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设备,按第十五条收中修费。

4、已报废的设备因特殊情况又经过大修理后投入使用的以该设备重估值为基数, 按第十五条核收租赁费。

5、综采设备租金收取以第一台设备下井至最后一台设备升井期间按套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综掘设备从到矿之日计收租赁费。

6、租赁费使用范围:折旧费用于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中修费用于租赁设备的检修。大、中修费由租赁公司按检修计划统一平衡掌使用。

第十七条:停收租赁费用范围

1、 已办理停用、退租、封存手续的租赁设备。

2、 需大修理的设备从设备进入指定大修单位之日起计算,停收租赁费

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连续停产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其租用的设备必须具有专题免租报告,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以批准日期为准),可办理停收租赁费手续,否则核收租赁费。

4、 因第3款造成设备丧失使用价值,无法修复使用而提前报废的,由设备租赁公司根据实际向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经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提前报废、报损处理。设备提前报废的净损失由总公司另行处理。

第十八条:停租时间的确定。出租设备从设备运出设备租赁公司确定的存放地点之日起开始计收租金。停租用设备,从设备运达设备租赁公司指定存放地点或指定维修地点验收合格之日起停止收取租金。

第十九条:要本着“以租养机”的原则,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租赁设备(不包括新增设备费用)更新、技改、补套、大修和设备租赁公司的其它费用。租金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

第五章 租赁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加强租赁设备的基础管理,要做到租赁设备的台帐、租赁设备的卡片、租赁设备布置示意牌板及租赁设备的现场使用情况四对口。加强租赁设备的软件应用, 从而实现对租赁设备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形成动态的三级网络管理。 第二十一条:加强租赁设备的现场管理

1、新购租赁设备直接到使用单位的,必须与租赁公司联系,由租赁公司组织使用单位、供应分公司等有关人员一同联合验收、清点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2、对综采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由总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要停产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租用单位对综采、综掘等大型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每台设备健全巡检记录、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严格按质量标准化中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执行,确保运行设备完好。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内,必须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检修,严禁带病作业、拼设备或只用不修。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的非正常损坏乃至报废,租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6小时及以上的中断生产事故,必须向租赁公司、总公司调度汇报,租赁公司派人到现场协助解决,并会同使用单位、供应分公司、生产厂家(承修单位)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

6、在设备租用期内,不得私自转借或转租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对租用设备进行改造,因设计结构或制造问题,影响设备使用时,应立即向租赁公司汇报,租赁公司要积极组织解决。 第二十二条:加强设备的仓储管理。对库存备用待租的设备要入库保管,定期维护保养。严禁露天存放设备,无法入库或条件暂不具备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备被雨淋日晒。液压设备和精密设备在冰冻期要有保温措施。 第二十三条:设备租赁公司应加强设备的报废管理,对需报废的设备必须逐台审核、鉴定、拍照、登记造册,按规定程序上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负责回收,回收时应建立报废设备回收台帐,逐台清点。严禁以物易物,变更设备编号,防止报废设备流失。

第二十五条:回收报废设备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回收前不准私拆零部件,对丢失的零部件要认真清查验收。

报废设备回收后,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由租赁公司负责分类拆卸,留作备用、深加工或价让。

第二十六条:租赁设备从工作面回撤前,租用单位要提前一个月向租赁公司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设备拆除准确日期、回撤顺序及进度安排等。综采工作面在回撤前25天,由租赁公司组织对租赁设备进行核查验收,防止野蛮拆除。

第二十七条:租赁公司接到设备回撤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核对设备型号,盘点设备、配件数量,并做好登记造册,安排设备升井后存放和检修。

第二十八条:回撤升井的设备,由租赁公司组织租用单位,承修单位三方联合验收,并与出租时的设备明细相对比,、列出缺件的品种 、数量、填写一式三份验收单,三方签字后备查。 第二十九条:租赁公司将按各租用单位生产对租赁设备需用情况,以下达通知书形式,在各租用单位间进行租赁设备调剂。所调剂的设备,调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将调出的设备准备好,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完好性。 第六章 租赁设备检修

第三十条:加强租赁设备的检修管理,本着充分发挥总公司内部各修理单位检修的特长及定点检修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检修制度。

第三十一条:对大型和关键性生产设备的大修理,设备租赁公司必须进行监督。大修竣工后,首先由承修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设备租赁公司。由设备租赁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三十二条:租赁设备的修理和技术改造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租赁公司根据生产接续计划,统一安排检修单位和工期。 第三十三条: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保修期三个月,租赁设备大修理合格后,由设备租赁公司审查决算,办理结算手续。设备租赁公司结算预留20%作为检修质量保证金,待设备使用考核期满合格后结清。

第三十四条:成立租赁设备检修费用评估专家小组(重点评估综机设备),在工作面终采前20天由租赁公司组织专家评估小组成员、使用单位、承修单位到现场对设备进行一次核查、验收,并对设备状态进行一次评估,提出检修的建议计划,建议费用。同时也可防止租用单位在回撤时野蛮拆除,减少损失浪费 第三十五条:租赁设备的检修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租赁公司严格审批预、决算。

第三十六条:设备检修时,租赁公司应组织租用单位、检修单位三方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中第三十七条:总公司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按外委检修程序办理手续,租用单位无权直接外委。

第七章 设备调运及运费结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调出单位负责调出设备的拆卸、吊装、办理出门证等工作,调入单位负责运输。

第三十九条:调出设备的随机附件、工具、图纸、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并转给调入单位。

第四十条:租赁设备调拨时,由租赁公司组织调出、调入单位共同验收,填写调拨通知单,一式三份,三方共同签字,留一份备查。

第四十一条:运费的结算。凡新购设备到矿或到租赁公司的,其运费由设备出卖方承担。检修设备经承修单位检修合格后,送回租赁公司或矿所发生运费由承修单位承担,对特殊情况所发生的吊运费用,由租赁公司承办,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第八章 租赁设备管理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租赁公司要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租赁设备管理的奖励与处罚,罚款由公司生产部及租赁公司出具罚款单,财务部统一扣罚,专款专用。奖励从节余的检修费和罚款中列支。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某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篇:设备管理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 加强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注入施

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施工安全。

2、 项目经理和材料员对安排进场的机械设备全面负责,进场机械

必须都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销售许可证),并对三证进行存档。

3、 进场的机械设备现场材料员要严格手续,执行验收手续,对不

合格产品应及时退换。

4、 设备出库进入现场使用,必须是专人专用,做到一机一操作,

对操作工必须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

5、 机械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有专项人员对设备的运转情况做专项

记录并存档。

6、 机械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有专项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和不定

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进行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存档。

7、 项目管理人员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发现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

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立即整改,并记录存档,安排专人进行督促。

8、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全部要登记、编号、记录和存档,并把相

应的三证、运转记录、维修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存档。

9、 对租赁机械设备,加强对租赁公司的关理。

第五篇: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软件应用办法

为了使电气设备可靠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延长期使用寿命。实现安全生产,为加强分厂电气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实行包机管理,责任到人。

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 历年真题 考试心得 模拟试题 (1)生产工艺中非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设备。 (2)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一般设备。 (3)设备原值比较小的设备。 四.设备分类管理办法1. A类设备管理办法(1) A类设备必须由设备部,车间实行二级管理。 (2)对A类设备必须实行“三优一专”管理,即:维护保养优先,备品配件优先,计划检修优先,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3)设备动力部必须建立A类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 (4)A类设备在运转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必须每天巡视一次,专职维修人员和操作者应加强巡检,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车间、设备部汇报,必要时应先停机后处理。(5)A类设备的大修、技改必须提前一个月做出有关方案,并经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由设备动力动力部批准,上报公司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方可实施。(6)设备部负责各自车间的设备员:每天必须对A类设备进行巡查。(7)设备动力部负责各车间的设备员对车间反映A类设备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遇疑难故障时,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会诊处理,以保证A类正常运转。(8)A类设备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时,必须按重大设备事故的管理办法处理,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领导。

2. B类设备和管理办法(1)B类设备必须由使用车间实行专管,设备部负责技术 监督和指导。(2)设备动力部应有B类设备履历卡和检修规程。 (3)车间必须建立B类设备完整的技术档案。(4)B类设备必须根据完好设备标准安排定

期检修,检修内容和时间应符合规程的要求和设备的实际状况,车间应对检修过程做详细的记录。(5)车间必须做好B类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B类设备如有异常或发生故障,车间必须组织力量全力进行检查或检修,并及时向设备动力部报告。(7)B类设备的备品配件也应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其关键备件应有足够的资金和储量保证。(8)B类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时,由设备部与车间共同处理。3.C类设备的管理办法(1)C类设备由车间进行管理,设备部负责一般性管理、指导。(2)车间应根据C类设备的完好状况、使用频度和人力物力等因素安排计划检修,并做好有关的检修记录。(3)C类设备的其它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设备管理标准和制度,不得放任自流。(4)C类设备的备品配件先要保证本厂加工,无法自行加工的再外购。(5)C类设备发生设备事故,由车间自行处理,同时向设备部备案。五.设备分类管理的目录、编号、标识和台帐。(1) 设备分类管理的目录中注明设备的主要名称或级 别。(2) 各级设备编号同固定资产编号一致。(3) 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理化设备应在明显的部位上标注设备分类标识。(4) 设备动力部应有全厂生产车间所有A类设备台帐,车间应有本车间各类设备的台帐。 六. 附设备分类管理目录设备分类管理目录A类设备序 号设备名称序 号设备名称1 碳化塔 6台 13 石灰窑2台 2 综合回收塔1台 14 汽轮机 5台 3 吸收塔 1台 15 螺杆压缩机 5台 4 波纹管换热器1台 16 化灰机 2台 5 蒸馏塔3台 17 空气压缩机4台 6 滤碱机4台 18 液氨储罐2台 7 真空机3台 19 氨压缩机组 1套 8 煅烧炉 3台 20 主变压器 2台 9 包装机 2台 2110 炉气冷凝塔 1台 2211 锅炉 4台 2312 主变压器 2台24B类设备 序 号设备名称 序 号设备名称11922032142252362

4725826927102811291230133114321533

163417351836C级设备序 号设备名称 序 号设备名称119220321422523624725826927102811291230133114321533163417351836一.建立电气技术档案

二 电器维修管理。根据电气设备运行的特点,对主要和重要设备进行定期管理。 (1定期试验 2定期测试3定期检验 4定期维护 5定期检修 6定期加油 7定期替换 8定期清扫。)每台设备根据需要分别设置,试验,测试,检验,维护,检修,替换,加油,的定期管理的项目和周期。根据管理项目设置制成《《定期工作任务单》》。并做好记录。制定考核细则。

三 电气巡检管理

1 交接班巡检 2 定期巡检3 特殊巡检 4故障性巡检 5例行巡视

制定巡检制度,做好巡检记录,制定考核细则。

四 电气安全管理

1电气安全合理化建议 2电气安全检查 3电气安全隐患整改 4有关电气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 电气人员管理

1电气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 2考核竞争上岗 3分厂内部组织一次技术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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