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的考核标准

2022-07-18

第一篇:讲解员的考核标准

试谈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认定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内容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如何有效化解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是摆在人民调解面前的一大难题。兼职人民调解员大多身兼数职,专业性不强,难以真正发挥出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因其所具有的专业、专职等特点和优势,日益成为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也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方向。但在工作中,对于什么样的调解员才算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些人还不能明确的判断,导致在数据统计中标准不一。下面笔者根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的工作实际来谈谈如何认定专职人民调解员。

笔者认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是指符合相应条件,通过一定聘任程序,专门从事民间纠纷调解,并取得相应报酬的人员。相对兼职人民调解员来讲,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在专业知识、调解技能及社会阅历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应通过一定的聘任程序。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聘任手续,就专职人民调解员而言,其聘任程序更为严格和完整,应包括公布招聘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资格、组织相关测试、公示入选名单、安排调解岗位试用,最后在试用合格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村居干部、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中相关领导,可能也会有相应调委会聘任其为调解员的聘书,但这只是给了他们调解员的身份,并不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程序,有些更仅仅是为了调委会工作开展的方便。

二、专门从事民间纠纷调解。专职意味着调解员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在民间纠纷的化解上,这就要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如非工作原因,应在办公场所(即调委会)坐班。这是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兼职人民调解员的根本区别所在。司法所的工作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9项职能,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虽有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能力和义务,也仅仅是其中一项职责,他们都不能认定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从事调解工作应获得相应报酬。由于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意味着丧失了从其他劳动中获得报酬的机会,因此,有必要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劳动支付一定的报酬,使他们的生活有保障。从我省的实际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和调解纠纷案件的补贴两部分,其中有无基本工资是区别专职和兼职的重要标志。有些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兼任调解中心或调委会主任等,但他们不能领取与调解民间纠纷相关的基本工资,也不能享受“以奖代补”政策,不能认定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这也是由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性、民间性、自治性的性质所决定的。

当然,但在实际中,特别是在乡镇(街道)层面,出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参与其他工作,如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笔者认为这种特例下,只要不是长期的连续性的且严重影响调解工作开展的,不影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认定。

相关链接:《江苏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办事公道,有较高群众威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人民调解员资格。

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第八条 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一般程序:

1、确定聘用人数、条件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

2、接受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

3、组织知识、能力测试(可进行笔试和面试);

4、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5、安排调解岗位,进行试岗;

6、聘用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颁发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四条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1、调解矛盾纠纷;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活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3、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4、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

6、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协助开展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工作;

8、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讲解

花戛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本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本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邓雷

副 组 长:程贵平、张尧。

成 员: 彭德顶、梅德雄、岑杰、梅勇、杨志、刘晓琼、梁海、孙连芬。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两个快班在60%以上者得1分、提高班在30%以上者得1分、基础班在8%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8天内(每学期在4天内)不扣分。在8天以外(每学期在4天内),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教职工坚持上班签到制度。上班期间教职工每半天必须签到一次,上午签到时间为8:00-10:00,下午签到时间为16:00-17:00,每缺签一次扣0.5分。

④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1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体育、音乐、美术、微机、综合实践及地方课程=0.8.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1

(3)其中(1)、(2)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1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5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务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作业次数以中心校安排的为准。由教务处对每次检查的作业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务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研组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两快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70%;提高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40%;基础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20%;b率:两快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50%;提高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25%;基础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15%;c率:两快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30%;提高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20;基础班在年级总平均分的10%;。

注:①、若教育局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中心校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包括两个班级同学科)。

(4)凡未参加学期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① 体育教师每缺一次到课间操指导扣0.2分;

② 体音美教师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2分。

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其它:

① 组织各项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卫艺组或团委写出报告,经审核后,由校长批准每次可以给相关老师加

1、

2、

3、

4、5分。

②学校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活动,可按比赛成绩由教务处写报告,经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可以给相关老师加

1、

2、3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乡、县、市、省、国家各为

1、

2、

3、

4、5分。

③二级班子、班主任、教研组长、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乡、县、市、省、国家各为

1、

2、

3、

4、5分。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应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根本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年终目标奖等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年终目标奖有名额限定的,教师考核分相等时以在本校工作年限时间长的作为推荐条件,以此推算没有结果的,看资料的收集和装订来进行推荐)。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纯净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第三篇:“三违”人员处罚标准讲解

天誉煤矿“三违”处罚规定(试行)

第一部分:综合部分处罚规定

1、对上级安全指令、文件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罚款100元。

2、对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罚责任技术员100元。

3、发现“三违”不制止、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罚的同“三违”者同罚。

4、对举报“三违”的人员打击报复的给予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

5、验身员、安检员班中脱岗,对其给予100元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开除矿籍。

6、井下各种记录不及时或按规定填写,每次罚款20元。

7、乘坐运行皮带、溜子、攀爬运行中的矿车,矿属各区队,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项目部的,罚款10000元,并开除。

8、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9、无规程、措施擅自组织施工的,罚款1000元。

10、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或被有关部门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而不安排落实整改的,罚款500元。

11、对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定位仪、喝酒的,一律不许入井,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12、刁难、谩骂、殴打安检员或瓦检员、检身员的,罚款5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13风水、液压管路连接未使用专用“U”型卡子的每处罚款50元。

14、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

16、对矿管理人员下的整改单不及时回复的,每次罚款100元。

17、井下不系帽带或采掘面工人自救器离身3米以外,每次罚款30元。

18、出现其他“三违”现象的,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

第二部分:采煤部分处罚规定

1、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发现每缺一颗单体支柱罚款50元,超过三颗罚当班班长100元。

2、超前支护支柱失效或支柱不挂防倒柱绳的每棵罚款50元。

3、单体支护柱距、排距超过规定每处罚款50元,超过5处罚班长50元。

4、发现一处悬顶超规程规定而不立即处理者罚责任人员100元。

5、回撤期间铺金属网的工作面有一处联网不合格,罚款50元。全工作面有三处以上不合格除按规定处罚款外对班长罚50元。

6、采煤工作面备用的支护材料少于作业规程的规定,罚队长100元。

7、单体支柱连续两架支柱迎山角度不符合规定,每架罚款50元,超过5架罚班长100元。

8、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款50元、班长100元。

9、拉移变电列车不按措施作业的罚款100元;

10、液压支架之间和底座前端及底座上的煤、矸石清理不干净,每架罚款50元。

11、液压支架接顶不实不严或移架不到位、咬架,每架罚款20元。

12、液压系统漏液维修不及时,每处罚款50元。液压支架推移结束后,必须将操作手柄打到零位,否则每架罚款50元。

13、综采工作面顺槽推移转载机时两侧禁止行人或作业,否则对行人或作

业人员及推移转载机人员各罚50元。

14、机组割煤时上下10米范围内不准有人作业(采煤机司机除外),否则罚司机和作业者各50元。

15、前后两巷超前支护缺柱或少棚,罚款50元,罚班长50元。

16、巷道内安全设施不正常使用罚款50元。

17、工作面回风巷探头吊挂位置不符合规范的,罚款100元.

18、跨越输送机不走行人过桥的,罚款50元。

19、支柱、顶梁损坏继续使用的罚款50元。出现断梁、折柱、漏液支柱、硬柱而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元。

20、用溜子运料没有措施的罚款50元,罚班长100元。

21、有1处漏液或串液不及时维修处理的罚款30元。

22、乳化液配比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现场无乳化液配比仪的罚队长200元。

23、提前回柱或不及时回柱,罚款50元。

24、密集支柱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戗柱(棚)不及时罚款100元。

25、工作面两端头尾巷的网、锚杆托盘、螺丝,棚架等不按规定回收的每处罚款50元。

26、检修机组不切断电源并闭锁的罚班长500元。

27、开机强行截割坚硬岩石的罚款50元,罚班长100元。

28、工作面过断层、初次放顶、末采等特殊情况时没有专项安全措施,罚技术员200元。

29、无水开机割煤的罚款100元。

30、液压支架不接顶,顶板破碎未采取超前支护的罚款50元,罚班长100元。

31、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的罚款50元。

32、工作面处理大块煤时,必须将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否则罚款100元。

33、机组割煤时刮割前梁每处罚司机100元。

34、开刮板输送机前不给声光信号或不打点,罚款50元。

35、采煤机与刮板输送机连锁控制失灵继续开机割煤,罚款100元,罚班长100元。

36、采煤机缺少截齿而继续割煤,每缺少一个截齿罚款50元。

37、采煤机检修或处理故障时不将开关停到零位,截割部离合器与牵引换向装置没打到零位,罚款200元。

第三部分:掘进部分处罚规定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继续作业,罚班长200元。

2、新拉门不按规定加强支护的,罚班长100元。

3、掘进工作面前探梁或前探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罚班长100元。

4、掘进工作面架棚背板封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架罚款50元。

5、斜巷掘进时不按规定设置使用防跑车装置,罚班长100元,队长200元。

6、掘进的小耙斗机的滑轮挂在支护锚杆上耙货,罚款100元。

7、掘进小耙斗机出货时在其耙斗机前方有人,罚司机100元。

8、小耙斗机钢丝绳磨损超过规定或打结仍在使用,罚班长100元。

9、翻修巷道、空顶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无措施罚技术员200元;如措施执行不力罚款100元,罚班长200元。

10、人力推车时放飞车罚款500元,推车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50元。

11、掘进施工过程中不及时给中腰线,罚款100元。

12、掘进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电缆、管路和机电设备等安全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罚款100—500元。

13、掘进巷道在贯通前,炮掘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m时,必须有贯通的安全措施,否则罚技术员200元;如有措施而不执行的罚款100元,罚班长200元。

14、掘进巷道的锚杆、锚索间排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支护质量不合格,扭矩力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者,锚杆每根处罚50元,锚索处罚100元。

15、锚杆安装完的外露长度以及托板、螺帽的使用应符合规定,否则每处罚款30元。

16、离开综掘机操作台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回路和综掘机上的隔离开关,并将截割头落地,否则罚司机100元。

17、给综掘机换截齿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电路开关,切断综掘机供电电源,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罚班长500元。

18、综掘机内外喷雾失灵而继续开机罚司机100元。

19、使用不符合规定长度(或截断)的锚杆、锚索,每根罚责任人100元,班长300元,队长500元。

20、放炮不用炮泥、水炮泥的,每眼罚款50元。

2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放炮线罚款50元、罚班长100元。

22、火药箱或雷管箱不完好、不上锁或锁不起作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罚班长200元,队长200元。

23、不使用规定的用具背运火药,罚款50元。

24、火药、雷管乱放每卷药罚款50元,每发雷管罚款100元。

25、拒炮、残炮和当班没有放完的炮,当班没处理又没有向下一班交代清楚的罚款500元。

26、无故截取雷管脚线者,每个罚100元。

27、发现无编号雷管或退领手续不全,每发雷管罚款100元。

28、装完炮后脚线不及时拧结的,每发罚款50元;放炮前不将母线的两个头拧结,罚款100元。

29、无措施放明炮、糊炮,不用放炮器放炮,对责任者每项罚500元。 30、放炮崩倒的支架不及时扶好,还继续从事作业的,每架罚款200元。

31、放炮器的钥匙不随身携带,罚放炮员50元。

32、放炮母线同电缆铺放一起或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的,罚款300元。

33、井下除采掘工作面外,如在其他地点放炮时没有专门安全措施,罚技术员100元,罚队长200元。

34、放炮未使用警戒牌和栏杆、拉绳的,每次罚款100元。

35、放炮时不听警戒人员劝阻而进入警戒区内者,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

36、工作面支护质量不符合规定时放炮,罚班长200元。

37、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罚款200元。

38、爆破后未洒水降尘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9、爆破工不自己装配引药、连接母线、脚线而爆破的,罚款50元。 40、爆破工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的,罚款200元。

41、爆破母线有明接头的一处罚款50元。

42、不执行“一炮三检”和 “三人连锁”制度的,罚款100元。

43、装药撤人不及时,超员或有人干其他工作的,罚款50元,罚班长100元。

44、皮带跑偏用锚杆和其他材料调整的罚款100元。

45、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实行风电、瓦电、故障闭锁者,每项罚款50元,罚主管队长200元,罚队长100元。

46、耙斗机无防护栏而开耙机装货的罚款100元。

47、耙斗机不按规定安设照明的,罚款50元。

48、耙斗机卡轨器松动的,每处罚款50元。

49、综掘机开动前未发出警报的,对司机罚款50元。 50、小耙斗机压顶松动继续作业的罚款50元。

51、溜子压顶松动继续作业的罚款50元。机头机尾无压柱或地锚,罚班长300元。

52、架棚巷道棚子不按规定上全拉杆、撑木,不刹帮、顶的一架罚责任人100元。

第四部分:机电、运输部分处罚规定

1、液力偶合器易熔塞用其他材料代替,罚款50元。

2、高压操作人员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不穿戴绝缘保护用品,每项罚款100

元。

3、设备加油时不使用符合要求的滤网,罚款50元。

4、设备加油时油脂混用者(无措施),罚款100元。

5、无专项措施用输送带拉各种材料、配件、设备等罚款100元,罚班长100元。

6、输送机不设行人过桥或所设的过桥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

7、蹬车、带电作业,罚款1000元开除矿籍。

8、对主供电值班、主排水司机、主运输司机(含所有皮带司机)、主提升司机(含井下绞车固定岗)班中脱岗,并对相关责任者进行200元处罚。

9、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的罚主管队长100元,罚队长100元。

10、小绞车司机提、放车时离开工作岗位的罚款500元。

11、绞车运输提升时超挂超提矿车,每超一辆罚款200元。

12、绞车提运大件材料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否则罚款200元。

13、矿车提升运输时链子、销子不符合规定罚信号工100元。

14、矿车链子、销子不按规定检查、检测的,罚款100元。

15、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提升的,罚款200元。

16、斜巷运输时安全设施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

17、下山掘进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在距工作面规定范围内设有可靠的保险挡,否则罚队长200元。

18、斜巷不带电放车的罚司机500元。

19、绞车信号工提运不符合规定装运的车辆,罚信号工100元。 20、绞车的声光信号失灵继续作业罚款100元。

21、绞车安设不符合规定罚款100元。

22、井上、下机电维修人员脱岗及非机电维修的人员检修设备的罚款100元。

23、机电设备不按规定上台、上架、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罚款100元。

24、电缆托地不处理的罚款50元。

25、平巷一人推两个矿车的罚款50元。

26、不经批准乱拉乱接电源的罚款200元。

27、电焊机不完好和电气操作不按规定的罚款100元。

28、机电硐室卫生不好,无供电系统图、无标志牌、无照明的每发现一项罚款50元。

29、不按规定检查小绞车完好的罚款50元。 30、电缆接头冷补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31、小型电气设备不完好、不灵活、不可靠的罚款100元。

32、使用风管、水管不及时盘放回收的一条罚款50元。

33、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伸缩不停电的,罚款100元。

34、电机缺护罩或护罩固定螺丝不齐全的罚款50元。

35、小型电器压线板紧固不牢的罚款300元。

36、信号电铃有声无光或有光无声的罚款50元。

37、小绞车无护绳板,压绳板不齐全的罚款100元。

38、小绞车开口销子用铁丝或其他代替的,一处罚款50元。

39、回头滑子不使用保险套的罚款50元。 40、带电迁移设备的罚款500元。

41、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款1000元。

42、检漏继电器甩掉不用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漏试验的,罚款200元。

43、电器保护保险丝用铜丝、铁丝代替的罚款200元。

44、不安设风电、瓦斯电闭锁或安设后不起作用的罚款200元。

45、大绞车超速、过卷等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的罚款500元。

46、大绞车提升钢丝绳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罚款100元,罚主管队长200元。

47、停送电无工作票的罚款100元。

48、钢丝绳锈蚀、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罚主管队长200元。

49、空压机安全阀不起作用、压力表损坏的罚款100元。 50、停电后不挂牌上锁、检电放电、挂接地线的罚款200元。

51、推车时蹬坐车滑行的罚款100元。

52、平巷推车在接近拐弯、巷道口、风门口、硐室出口时不发出警号的罚款50元

53、在巷道拐弯处钢丝绳磨棚腿、巷道内不设挡绳轮的,罚款100元。

54、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继续操作的,罚款100元。

55、使用不合格的连接绳起吊重物的罚款200元。

56、摘挂工违反摘挂操作顺序的罚款100元。

57、道岔严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58、小绞车固定不牢而开车的罚款200元。

59、斜巷地滚滑轮不转的一个罚款50元。

60、信号不清楚,而开车、开溜子、开皮带的罚款100元。

61、斜巷人、车混行的罚款100元。 6

2、运送物料超宽超高的罚款100元。

第五部分:一通三防部分处罚规定

1、瓦检员漏检、假检或未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的,处罚款100元,瓦检员无故空班罚款200元。

2、风筒吊挂不平直、未缝环必挂、风筒接头不严、未包反边、反接头、风筒破口不及时粘补漏风的,每处罚款50元。

3、运料或通过风门同时打开2道正向风门的罚款200元,损坏风门罚款200-2000元。

4、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超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100元。

5、未安设好局部通风机就开始掘进者,罚款500元。

6、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贯通通风措施,罚款200元。

7、不同规格风筒不使用过渡节,罚款50元。

8、风筒拐弯处未设弹力风筒,罚款100元。

9、隔爆水袋缺少或损坏未及时粘补更换、无水、缺水,每个罚款30元。

10、各种防尘、防火等管路、设施接设不到位,罚款100元。

11、应设消防器材的地点每缺少一样消防器材(2个灭火器,沙箱、桶、锹各1把),罚款50元。

12、各种管路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的,一处罚款50元。

13、盲巷或临时停风区未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罚款100元。

14、掘进工作面随意停风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的,罚款200元。

15、瓦斯记录牌板、手册、日报表填写不清楚的,每处罚款30元;涂改手

册、报表的,每处罚款10元。

16、局部通风机未实行挂牌管理或管理牌板(包括风机管理牌、粉尘管理牌、主备扇牌)不齐全的,罚款50元。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填写内容不全或数据不准确的,每处罚款10元。

17、工作面不执行爆破喷雾或喷雾装置不到位的,罚款50元。

18、掘进工作面耙装前不洒水的,罚款50元。

19、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不使用内外喷雾装置的,罚款100元。 20、喷雾装置或风流净化水幕安装不到位、不按规定安设、不正常使用的,罚款50元。

21、不按规定要求冲刷巷道积尘,造成煤尘堆积的,罚款100元。

22、瓦检员携戴的光学瓦斯检测仪失效,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50元。

23、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的,罚款50元。

24、风水管路、电缆、支架等挤压风筒的,罚款100元。

25、风门、密闭前后5米范围内堆放物料的,罚款100元。

2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未经检查瓦斯就擅自开启通风机的,罚款100元。

27、风筒漏风严重导致工作面风量不足不及时处理而继续生产的,罚款200元。

28、瓦检员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罚款100元。

29、未按规定安设通防、监测设施就擅自组织生产的,罚款200元。 30、在停风区域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的,罚款500元。

31、人为造成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的,罚款500元。

32、随意破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元。

33、监测不安设断电装置或人为甩掉不用的,罚款200元。

34、井下进行电火焊作业未随身携带措施,罚款100元,不按措施执行罚500元。

本规定自7月10日起执行。

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日 款 13

第四篇: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服从所驻单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指导。如有旷工、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履行工作职责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0分。在调解工作中有偏袒一方当事人、侮辱当事人、泄露当事人隐私等违规行为,经查证,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8分。在调解过程中,有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等违纪行为的,经查证,情节轻微的扣10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解聘。对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解聘。在调解过程中,有指使、煽动、诱导、暗示当事人闹事或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手段谋求纠纷解决的,经查证后,予以辞退或解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置。

二、纠纷调解

依法公正调解,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违法调解的,每发生1起扣10分;显失公正、不依法调解的,每发生1起扣5分;因调解员失职或过错行为导致调解协议被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情况,每发生1起扣5分;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为刑事案件、引起自杀事件、群体性事件及其他事件的,每发生1起扣10分。调解案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

三、格式文书制作

规范各类调解文书的制作,做好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调解协议书制作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卷宗中调解申请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询问笔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回访笔录等主要材料缺失的,每缺1份扣2分。卷宗装订未按要求,材料顺序混乱的,每件扣1分。

四、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认真做好重大敏感矛盾纠纷信息的汇报工作。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不安定因素等矛盾纠纷隐患,应在2小时内上报司法行政部门和所驻单位,汇报内容包括事由、案情简况、承办人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8分。

五、其他工作

未经允许无故缺席各类会议、业务学习、培训考试的,每次扣3分。每年提供典型案例不少于2篇,每少1篇扣3分。信息、调研或理论文章被县(市、区)局级录用一篇加5分, 被温州市局级录用加8分,被省厅录用加10分。

第五篇:安全标准化达标的考核标准

标准化是安全之本,责任心是安全之魂”。安全标准化达标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公司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我公司目前的首要工作。为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标准化,就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这一概念,我们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其基础在于建章立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核心是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要求是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并持续改进,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所以,标准化建设,不仅仅是目标,更是一种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一种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

安全标准化考核注意事项

1.加大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宣贯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宣传贯彻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通过宣贯,让冶金企业明白安全标准化是一种管理体系,这与 目前已执行的其他管理体系是既相互关联,又有各自不同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力度,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指导、课堂学习和现场实践、外出学习考察等培训 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层次的接受培训,让参培人员熟悉、理解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切实理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是一个全员、全过 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自觉的将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开展。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是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一套行之 有效安全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发展观,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把安全标准化当作 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和从业人员根本利益的“生命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3.狠抓现场管理。安全标准化活动是覆盖管理、生产、培训、操作等各个环节,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企业要对照《标准》要求,完善台帐资料的建设。 要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补充、完善、更新。在完善软件的基础上,要把安全标准化的实质内 涵延伸到作业现场,加大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强化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监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生

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4.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提升。制订标准、建章立制是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前提,企业要建立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定一套覆盖到生产的全员、全过程、全 方位、全天候的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要根据《标准》要求将各岗位人员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标准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确保企业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时 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同时企业要依科技进步,逐步淘汰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对照《标准》经常性的开展复查,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标准中不适宜和不充分的 地方,建立一个不断自我修正、不断改进的动态管理体系,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真正能够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切实得到改善。

5.严格考评制度,强化政策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是一项认真严肃的工作,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起着重要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各级安监部门和考核评级组织要 本着为企业安全负责,为企业发展负责的精神,按照考评标准,严格、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政策推动,将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与相应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切实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来自: 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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