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员工合同书

2022-07-23

第一篇:美容院员工合同书

美容院员工合同

美容院合同书

甲方:xxx美容养生会馆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学员去公司总部学习为一个半月左右,回美容院实习期为3个月,考核后合格可晋升初级美容师,美容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一、工作时间: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时间人员,早8:30~晚19:00; (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可向甲方申请,但需提前向甲方说明,被甲方批准后2 即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二、考勤制度: 1(乙方每月休息3天,休息需提前两天提出。休息时间超过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超过5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不打招呼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奖。

三、工资制度: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 2(具体工资发放: 实习期底薪600元,(无业绩要求),初级美容师底薪800元,(业绩要 求2000元),中级美容师底薪1000元(业绩要求4000元)高级美容师底薪

1200元,(业绩要求6000元)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业绩降级

项目提成:美容2元、局部身体保养4元、背部刮痧2元、种睫毛1次3元、眼护、颈护、脱毛、、去黑头、手护、排毒各提1元、全身美体12元; 3(美容师工作满1年另加50元工龄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递增; 4(乙方纯个人销售的营业额的现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资; 5(销售及做护理提成第一名并个人业绩超过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总营业额的0.5%分红; 6(每月15号发放上一月工资及提成; 7(乙方对自己顾客的随身物品负看管责任,如有丢失负赔偿责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误另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扣除2,10元; 9(卫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在每日早上打扫卫生包括桌面、墙壁、柜子、门窗、推车、超声波、喷雾器、玻璃门、镜子、被罩、卫生间、床、地面、面盆,毛巾晚上洗,要随时保持干净,服务顾客前的准备工作要提前检查完毕,服务完顾客要随时收拾; 2(美容师不可随意使用、动用店内物品及公款; 3(节约用电、用水、美容用品,杜绝铺张浪费; 4(乙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担;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3个月申请。如未申请擅自离职的将扣除所有工资; 6(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可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无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随意离职。

本制度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二篇:美容院员工招聘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荣丽美容养生会所员工正式劳动合同

荣丽美容养生会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海南省琼海市私营企业劳动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本会所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荣丽美容养生会所(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荣丽美容养生会所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七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800元/月

(3)节日补贴根据本店当月收入按比例发放

(4)提成奖金:根据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销售业绩的百分之五提成

(5)完成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 X 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

(6)所得税或个人收进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7)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10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

(1)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依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年假: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30日。

(2)乙方享有过年假期,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日。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养,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 法处理。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分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伤残、死亡,则按公司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6)社会劳动保险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乙方自行解决当值时的工作餐。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贸易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公司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公司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公司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假如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

(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用度。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用度。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贸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给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 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公司,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第三篇:2018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

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________市私营企业劳动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双方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职位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3)乙方必须按《公司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公司规章制度;(4)乙方每月三天休假,节假日不包括在内,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服从。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2)绩效工资____元/月;(3)补贴共____元/月;(4)提成奖金: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元;(5)完成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6)所得税或个人收进调节税由乙方负担;(7)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8)甲方每月1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9)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 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________市私营企业劳动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公司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公司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绩效工资____元/月

(3)补贴共____元/月

(4)提成奖金: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 X 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

(6)所得税或个人收进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7)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9)所辖的职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10)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

(1)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依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年假: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30日。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如因业务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该法定假日前后六十天内补放。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养,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 法处理。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分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伤残、死亡,则按公司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6)社会劳动保险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乙方自行解决当值时的工作餐。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贸易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公司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公司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公司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假如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

(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用度。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用度。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贸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给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 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公司,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 方: 乙 方(签 署)

盖 章: 员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

第五篇:美容院员工手册

1.总则

1.1 本美容养生馆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管理,特依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规定,制定本手册。

1.2 本手每册所称员工,指本美容养生馆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服务守则

2.1 员工应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忠于职守,遵守本美容养生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技能与绩效;以营造本美容养生馆清新活泼、团结友爱、蓬勃向上的气氛。

2.2 共同维护本美容养生馆,不做有损本美容养生馆声誉和利益的事。

2.3 积极创新,包括用新的操作方法提高服务的品质与效能。

2.4 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2.5 确实遵守规章制度,绝对服从上级指示:各员工均应遵守本美容养生馆一切规章及命令,对于主管(店长、院长)人员指派之工作有确实完成之义务,如有正当意见得以口头或书面陈述之后,如未经采纳,则应竭诚接受,不得争执。

2.6 本美容养生馆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2.6.1 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快、坚持承诺,敢于要求,专注于事,不挑三拣四。

2.6.2 遵守本美容养生馆上下班制度,所有本美容养生馆员工于上班期间必须穿着整齐、清洁之工作服、佩戴工作

牌 ,化淡妆,盘头发,不留长指甲,不能在手上配带首饰;

2.6.3 必须按通知时间参加各类早(晚、周)会,诵读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定制目标,对工作情况进行检讨和经验分享与表扬,不可无故缺席;

2.6.4 接待顾客,面带微笑,主动问候顾客,上班时不带自己个人情绪,在其职谋其事,服务顾客期间,尊重顾客,虚心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主管;

2.6.4送顾客下楼时,必须先礼请顾客喝茶并在服务卡上签字确认,送顾客出门时,必须微笑目送顾客离开为止;

2. 在下班前必须把自己所负责的区域打扫干净,以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安全;

2.6.6 未经主管(店长、院长)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岗,确因公事需离岗者,需经主管(店长、院长)同意;

2.6.7 未经过正式的请假程序,不得擅自离开本美容养生馆;

2.6.8 工作时间不得接待亲友,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需单位经主管(店长、院长)批准后会客,时间不

得过长;

2.6.5 遵守本美容养生馆保密制度;

2.6.10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如收受回扣、贪污、偷窃、牺牲本美容养生馆利益等,对此一律开除,并依

情节轻重送司法机关);

2.6.11自觉保持馆内内清洁之环境,确实推行5S管理;

2.6.12 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馆;

3.雇佣

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雇佣为本美容养生馆员工;

3.1.1 本美容养生馆开除或辞退者;

3.1.2 体检不合格或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

3.1.3 未满十六周岁者;

3.1.4 吸毒人员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3.2 在本美容养生馆辞职之人员,三月之后方可再作聘用(特殊人员除外)。

3.3 新进人员报到程序:

3.3.1 新进人员报到时,需缴验个人真实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3.2 近期彩色1寸照2张;

3.3.3 医院体检报告一份。

3.4员工试用及正式任用的规定:

3.4.1新进人员:学徒三个月,美容师试用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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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试用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经部门主管(店长、院长)考核评审合格,方可聘为本美容养生馆正式员工。由于

能力差而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严重违反纪律、身体不合格、伪造证件等原因,则以试用不合格予以辞退。

3.5 工作服、工作牌管理及使用:

3.5.1 凡录用合格的员工7天后发放厂工作服和工作牌;

3.5.2 凡属于本美容养生馆员工每人发放冬、夏季工作服各1套;

3.5.3 自发放工作服之日起,自行保管,补领工作服时,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员工离职时必须上交,如未上交者扣款100元一套;

3.5.4 自发工作牌之日起,如有部门、职务变更或时间久了,残旧不堪,可申请更换;如有遗失,每补办1次扣工

本费10元。

4. 考勤

4.1 每日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4.1.1 白班

上班:09:00下班 :21:00

4.2 迟到、早退、旷工之定义:

4.2.1 未经提前申请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职者,以迟到或旷工论处,旷工3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店(馆)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4.3 迟到、早退、旷工之处理:

4.3.1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5元;

4.3.2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口头警告一次,罚款25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5.休假与请假

5.1 本美容养生馆每月休假三天,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申请的天数休假,如无特殊原因,休假原则上不得在星期

六、星期天和各节假日,员工应自觉配合;

5.2 请假种类:

5.2.1 请假必须先申请,并填写呈递书面的“请假单”,不得托人口头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而后补假除外),

不经核准而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5.2.2 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六种,分别规定如下:

5.2.2.1 事假:员工因个人私事请假,视为事假;事假之申请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事假不发当日工资,并扣除相对应全勤奖。

5.2.2.2 病假:员工因病无法上班需申请病假。病假之申请全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特别申请),请病假三天

者需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方不扣除当月全勤奖,如不提供者以事假论处。

5.2.2.3 婚假:在馆内资历满一年以上员工,可申请有薪假8天(上班后必须附上结婚证明);

5.2.2.4 丧假:必须有家乡政府证明,且必须是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在馆内满一年资历者可享有3天有薪假;

5.2.2.5 产假:在馆内工作满一年以上之女员工,在产后三个月内来上班者,可享有1200元基本生活补贴,此补贴在上班当月起,每个月工资内补助200,五个月内补齐。

6.奖惩

6.1 本美容养生馆职工奖励区分以下几项奖金:

6.1.1 嘉奖:记嘉奖并发放奖金10元;

6.1.2 小功:记小功并发放奖励30元;

6.1.3 大功:记大功并发放奖金100元;

6.1.4 晋升:予以提升晋级(调升薪资)。

6.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6.2.1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力适时完成任务,足以员工楷模;

6.2.2 工作效率明显出众者;

6.2.3 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6.2.4 拾金不昧者(价值在300元以上);

6.2.5 热心为他人服务,帮助他人有明显事迹者;

6.2.6 能独立完成经理或上级交代之重大任务者;

6.2.7 教育训练上课认真听讲,表现特优者;

6.2.8 全年满勤者。

6.3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6.3.1 对于专业技术或管理制度及产品销售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后,成效突出者;

6.3.2 节省物料或对废料利用,确有突出成效者;

6.3.3 遇有火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3.4 检举较大违规和他人损害本美容养生馆利益者。

6.3.5 发现缺失,提报上级改进作业,提高工作效率者;

6.3.6 工作默默付出,经常以身作则者。

6.4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6.4.1 遇有突发事故,奋不顾身,不怕危险,为本美容养生馆减少损失者;

6.4.2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效者;

6.4.3 维护本美容养生馆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升:

.1 经试用考核,技术能力、管理能力、销售能力等方面有一定提升者;

.2 研究发明,对本美容养生馆有卓越贡献者;

.3 总计记大功三次且无惩罚者;

.4 鉴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本美容养生馆员工表率者;

.5 在本美容养生馆服务每满两年,且考绩优良,无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如下处罚:

6.4.1 不认真工作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一次罚款5元;

6.4.2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一次罚款10元;

6.4.3 违反安全、卫生、餐厅管理规定者,一次罚款5元;

6.4.4 检查或监督人员执行不认真者,一次罚款10元;

6.4.5 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牌,一次罚款5元;

6.4.6 上级指示或有限期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致本美容养生馆利益受损者,一次罚款10元;

6.4.7 工作场所喧哗、嬉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一次罚款5元;

6.4.8 未经主管(店长、院长)同意,私自调班或未经许可不等候接班就先下班者,一次罚款10元;

6.4.9 工作时间故意偷懒,躲在暗处休息或睡觉者,一次罚款50元;

6.4.10 故意与上司顶撞争吵者,一次罚款50元;

6.4.11 遗失本美容养生馆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一次罚款50元;

6.4.12因工作疏忽或违规使用,使机器设备受损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除赔偿受损款项外,,一次罚款50元;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属实或有具体事实者,本美容养生馆可不经预告立即开除,若有造成本美容养生馆经

济损失,本美容养生馆将以薪资抵押并要求补偿不足部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5.1 弄虚作假,使本美容养生馆信誉受损者;

6.5.2 因犯罪被判刑宣告查明有案者;

6.5.3 参加非法组织,经相关机关查明有案者;

6.5.4 擅离职守,导致发生事故,本美容养生馆受到重大损失者;

6.5.5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5.6 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施以暴力威胁恐吓者;

6.5.7 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6.5.8 不重视团体生活,屡次不守工作纪律,且不听从劝导者;

6.5.9 破坏工作团体,企图制造工作场所混乱者;

6.5.10 在馆内外斗殴或唆使他人斗殴者;

6.5.11 参与怠工或罢工或集体**者(无论主从);

6.5.12 在馆内外酗酒滋事,在非指定场所吸烟并不听从劝导者;

6.5.13 故意损坏本美容养生馆公物,破坏机器设备者;

6.5.14 伪造、撕毁本美容养生馆重要文件、报表者;

6.5.15 故意泄露本美容养生馆机密,造成本美容养生馆重大损失者;

6.5.16 侵占本美容养生馆财务、有具体事证者;

6.5.17 偷窃本美容养生馆财务、机器;

6.5.1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本美容养生馆蒙受重大损失者;

6.5.19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受贿等,给本美容养生馆造成损失者;

6.5.20 在外从事与本美容养生馆利益冲突之工作,致使本美容养生馆蒙受重大损失者;

6.5.21 凡用本美容养生馆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破坏本美容养生馆名声致本美容养生馆形象受损者;

6.5.22 携带危险物品,如刀枪武器、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物品进馆而不听劝告者;

6.5.23 在馆内赌博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6.5.24 连续旷工两天,月旷工累计2次,全年累计旷工10天者;

6.5.25 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符合开除之标准者;

7薪资与福利

7.1 本美容养生馆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午餐、晚餐,员工工资按其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核定支给,并以(同工同酬、年资与绩效并重)为其基本原则,以标准统一,考核严格,绝对保密为运作要点,使其达成所得与付出平衡,员工与本美容养生馆利益一致为目标。

7.2 薪资包括:底薪、职务津贴、业绩提成、操作提成、全勤奖、其他奖金;

7.2.1 薪资计算:

7.2.1.1底薪:按技能职位工资标准计算;

7.2.1.2 职务津贴:按管理职位工资标准计算;

7.2.1.3 业绩提成:按员工销售额提成标准计算;

7.2.1.4 操作提成:按员工操作额提成标准计算;

7.2.1.5 全勤奖:按考勤制度标准计算;

7.3 薪资发放:

本美容养生馆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0日发放上月之工资,工资打入农行卡内(新入职员工自行提供卡号),,本月请假在三天(含)以内,工资照常发放,本月请假在5天以上十天以下(不含),工资推迟十天发放,月请假在十天以上的,则工资在下月10日发放。

7.4 薪资的调整:

7.4.1 员工在任职期间,本美容养生馆根据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职务异动,对其薪资作相应的调整,

使工作与待遇合理化。

7.4.2 新进人员:美容师试用期为一个月,学徒试用期三个月,经部门主管(店长、院长)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调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5 正式任用员工:每做满一年年终奖500,二年以上三年以下800,三年以上1000;

7.6 员工应遵守本美容养生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人薪资,不可打听他人工资,违者依规定论处;

7.7 全勤奖金:每月50元,当月出勤均未缺勤者,应发放全勤奖金,当月请假1天以内(含)扣全勤奖20元,当

月请假1天(不含)扣全勤;

8. 人员异动、培训、考绩

8.1 人员培训:

8.1.1 职前培训:

8.1.1.1 本美容养生馆简介;

8.1.1.2 本美容养生馆管理制度;

8.1.1.3 其他注意事项;

8.2 在职培训:

8.2.1 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提供各项在职培训,此工作由各部门主管(店长、院长)或技术资深者或专业公司专业人士进行。

8.3 专业培训:

8.3.1 专业知识,视必要进行专案训练,此项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4 考核:

8.4.1 为关心本美容养生馆员工之成大智若愚,特进行各项考核,对于工作表现、成绩优良者予以适当的薪资调整,

(以员工考核记录表)为主要依据;

8.4.2 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店长、院长)及组长进行;

8.4.3 年终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9.离职类别

9.1 自动离职: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时间视为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之经济损失;

9.2 辞职:员工依照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辞职必须填写呈报书面离职单,经批准,在离职期满后方予以结算工资,工资在每月发工资日打入工资卡内。

9.3 解雇:

9.3.1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主管(店长、院长)不予接受的;

9.3.2 不遵守店(馆)纪店(馆)厂规,不听劝告者;

9.4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店(馆)纪店(馆)规,符合开除条件的,在店(馆)内打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报警处理:

9.5 开除者如对本美容养生馆造成损失者,先赔偿本美容养生馆损失之后再发放剩余薪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查办。

9.6 辞职被批准后或接到开除通知单后,应在离店(馆)之前办妥各项离职移交手续,经过各级主管(店长、院长人员或经办人签名核后方可离厂,并在规定之日出店(馆)。

9.7 若被解雇、辞退、开除者无理取闹影响本美容养生馆生产次序者,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9.8 各项离店(馆)手续办齐后,到财务结算工资。

10 附则

10.1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规相抵触则参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10.2 本制度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院长:

金娇(凤凰)美容养生馆

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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