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场工程范文

2022-06-16

第一篇:风力发电场工程范文

风力发电场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制度(2014年版)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制度

(2014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公司”)对风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提高风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为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基础,根据《风力发电机组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201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Q/CDT 20907001-201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实施办法》(大唐集团工新„2013‟143号),结合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新建、扩建的风电工程。 第三条 达标投产考核以第一条所列相关制度、规程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严禁以达标投产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

第四条 达标投产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初验由项目公司组织实

施,在工程整套启动前完成;复验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委托第三方协助完成复验工作。

第五条 达标投产工作应与工程创优工作有机结合,质量目标定为创行(国)优的工程,复验由集团公司委托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完成。

第六条 项目公司在与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及主机厂家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须明确乙方配合达标投产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达标投产验收实施办法;

(二) 制定集团公司年度达标投产复验工作计划;

(三) 批复复验申请;

(四) 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协助完成复验工作;

(五) 负责组建并管理专家库;

(六) 负责组建现场复验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七) 审核复验报告及相关文件和整改闭环情况核查意见,审核通过后以公文的形式批准工程通过达标投产验收,文件同时抄送第三方。

第八条 大唐新能源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所属风电项目公司达标投

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审定项目公司达标投产规划,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 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公司达标初验工作实施及问题的整改闭环;

(三) 上报集团公司下一年度达标投产复验计划;

(四) 上报集团公司并抄送第三方以下申请复验文件: (1)达标投产复验申请表(见附件1); (2)初验报告(见附件3);

(3)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见附件4);

(4)八个部分强制性条文检查验收结果表(见附件5); (5)初验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闭环签证单; (6)让步处理报告;

(五) 监督检查项目公司完成复验存在问题的整改闭环;

(六) 按复验备忘录中限定的时间以文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复验整改闭环报告,并抄送第三方。

第九条 项目公司是实施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达标投产规划,上报大唐新能源公司审定;

(二) 组织参建单位编制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并在建设过程中监督实施;

(三) 组织完成达标初验工作及问题的整改闭环;

(四) 上报大唐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复验申请文件;

(五) 成立复验迎检组,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等单位参加复验;

(六) 确定配合复验工作的人员名单、现场相关验收文件签字人员名单及复验文件正本接收地址,在复验工作开始前3天以电邮方式报送第三方;(现场复验组一般分为土建、电气、风机及性能指标、综合与档案四个专业组,每组至少配备2人),

(七) 制定复验问题整改计划,并按复验备忘录中限定的时间以电邮方式报送第三方;

(八) 实施完成复验问题整改闭环,并将整改闭环文件上报大唐新能源公司;

(九) 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

第八条 第三方协助集团公司完成达标投产复验工作,服务于现场验收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 按集团批复的验收时间安排工作行程,负责与项目公司联系落实相关具体事宜;

(二) 负责按集团意见召集专家,安排其往返现场、住宿事宜,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 主持启动会,召集签字会,参加专家碰头会和总结会等验收全过程工作;

(四) 负责各组验收结果表和整改问题清单的收集和打印并落实各方签字(整改问题清单签字后交与专家组长);

(五) 负责统计最终验收结果并编写复验报告;

(六) 跟踪复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审查复验整改报告,确认复验问题得到整改闭环,必要时组织专家现场复查,向集团公司出具整改闭环情况核查意见;

(七) 按复验备忘录中限定的时间以电邮方式上报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项目情况一览表;

(八) 按复验备忘录中限定的时间以正式文件方式上报集团公司以下文件的正本扫描件:

(1)复验报告(见附件3)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见附件2) (3)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见附件4)

(4)八个部分强制性条文检查验收结果表(见附件5) (5)让步处理报告

(6)复验整改闭环情况核查意见 (7)复验整改问题清单 (8)复验备忘录 (9)复验问题整改报告

(九) 负责将前条(1)至(6)所述的文件正本送达集团公司盖章,并按备忘录中的地址寄达项目公司存档;

(十) 完成达标投产验收工作总结;

(十一) 与项目公司签订复验服务合同;

(十二) 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达标投产初验

第七条 初验应在风力发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进行。 第八条 初验应具备以下条件:

(1)风电机组土建、安装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风电场所有机组动态调试已完成;

(3)安全、消防、环保等满足整套启动试运有关规定; (4)项目文件齐全、完整、准确。

第九条 初验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监理、设计、施工、调试、生产运行等单位参加。

第十条 初验应按《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第四章中八个部分规定的检查验收内容逐条检查验收,并分别填写检查验收表和强制性条文检查验收结果表。

第十一条 初验通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第4章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中的“验收结果”不得存在“不符合”;

(2)《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第4章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中,性质为“主控”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率应不大于10%;

(3)《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第4章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中,性质为“一般”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率应不大于15%;

(4)《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验收结果”应全部“符合”。

第十二条 初验不具备检查验收条件的“检验内容”在复验时进行。

第十三条 “不符合”及“基本符合”存在问题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及责任单位参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并进行整改闭环;

(2)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及责任单位参加,对整改问题逐项检查、验收,并签证;

(3)无法返工或返修的问题,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但应在“验收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第十四条 初验结束后,验收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初验报告,并附以下项目文件:

(1)《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第4章八个部分的检查验收表;

(2)《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第4章八个部分强制性条文检查验收结果表;

(3)让步处理报告。

第十五条 未通过初验的机组不得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第四章 达标投产复验

第十六条 复验在考核期结束后半年内完成。

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向大唐新能源公司提交复验申请、初验报告及相关文件,大唐新能源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项目复验。

第十八条 复验需具备的条件:

(一)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

(二)机组性能试验项目全部完成;

(三)初验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闭环;

(四)配套的环保工程已正常投入运行;

(五)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文件整理工作已完成并移交归档;

(六)质量监督各阶段报告中不符合项已闭环;

(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和档案等已具备专项验收条件;

(八)竣工决算已完成,并具备审计条件或工程结算已经完成,文件已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九)机组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九条 复验工作采取量化指标检验、现场查看、试验、查阅资料、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机组投产后的整体质量进行符合性验收。

第二十条 复验内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质量、风电机组工程质量、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场

内集电线路工程质量、调整试验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交通工程质量、综合管理与档案等八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见《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第二十一条 复验工作程序:启动会→现场验收→专家组碰头会→编制复验文件→签字会→总结会。

(一)启动会:提出工作要求,宣布工作安排;验收各专业组与项目公司相应的配合人员对接;与验收文件签字人员对接;与整改问题讲评文件接收人对接;明确复验报告及相关文件正本的邮寄地址及接收人。

(二)现场验收:查看现场以及查阅资料

(三)专家组碰头会:沟通各组验收情况,总结提炼主要问题,评议验收结论。

(四)编制复验文件:专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及问题讲评,总结典型问题,统计验收结果。

(五)签字会:第三方召集项目公司签字人员及专家,集中签署现场所有复验文件。

(六)总结会:专家详细讲评现场验收情况;签署备忘录;宣布现场验收结论;项目公司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 现场复验通过条件:

(1)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程质量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3)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4)工程在建设期及考核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5)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中的“检验内容”不得存在“不符合”项;

(6)八个部分检查验收表中,“检验内容”性质为“主控”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率不应大于5%;性质为“一般”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率不应大于10%;

第二十三条 项目公司根据限期整改问题清单及备忘录的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上报大唐新能源公司整改闭环报告。

第二十四条 复验结论:

现场复验通过后,复验报告及相关文件和整改闭环情况核查意见经集团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集团公司发文正式批复工程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二十五条 未通过现场复验的工程,在上报整改闭环报告的同时,可重新申请复验,经验收符合规定仍可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达标投产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风力发电厂工程达标

投产考核管理制定同时废止。

第二篇: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人员、环境、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检修和维护的安全要求,以及风力发电机组应急处理的相关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并网型风力发电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2900.53电工术语风力发电机组 GB/T6096安全带测试方法

GB7000.1灯具第l部分:-般要求与试验 GB18451.1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GB19155高处作业吊篮

GB/T20319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26164.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iT57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iT574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DLiT587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iT74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iT969变电站运行导则

DLiT5248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DLiT5250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风电场输变电设备electricaltransmissionandtransformationequipmentofwindfarm 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集电线路、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等。 3.2 坠落悬挂安全带fallarrestsystems 高处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坠落人员安全悬挂的安全带。 3.3 飞车runaway 风力发电机组制动系统失效,风轮转速超过允许或额定转速,且机组处于失控状态。 3.4 安全链safetychain 由风力发电机组重要保护元件串联形成,并独立于机组逻辑控制的硬件保护回路。 4. 总则

4.1 风电场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2 风电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 基本要求 5.1 人员基本要求 5.1.1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痛、晕厥、心脏病、美尼尔病、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风电场的高处作业。 5.1.2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风电场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5.1.3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特殊作业应取得相应特殊作业操作证。 5.1.4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 5.1.5 外单位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开展工作。 5.1.6 临时用工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2 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5.2.1 风电场配置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等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风电场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5.2.2 风力发电机组底部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标示牌:基础附近应增设"请勿靠近,当心落物"、"雷雨天气,禁止靠近"警示牌:塔架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指令标识;36V及以上带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标识。 5.2.3 风力发电机组内无防护罩的旋转部件应粘贴"禁止踩踏"标识:机组内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标识:机组内安全绳固定点、高空应急逃生定位点、机舱和部件起吊点应清晰标明:塔架平台、机舱的顶部和机舱的底部壳体、导流罩等作业人员工作时站立的承台等应标明最大承受重量。 5.2.4 风电场场区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5.2.5 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5.2.6 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2.7 风电场现场作业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应配备急救箱、应急灯、缓降器等应急用品,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5.2.8 机组内所有可能被触碰的220VJJ<.以上低压配电回路电源,应装设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3 安全件业基本要求 5.3.1 风电场作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雷电、冰冻、大风、气温、野生动物、昆虫、龙卷风、台风、流沙、雪崩、泥石流等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做好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或提示。 5.3.2 风电场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安全工作应遵循GB26860的规定。风电场集电线路安全工作应遵循GB26859的规定。 5.3.3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塔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护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登塔人员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宜超过100kg。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应登塔作业。 5.3.4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装置应按照、GB26859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坠洛悬挂安全带测试应按照GB/T6096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破损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安舍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5.3.5 风速超过25m1s及以上时,禁止人员户外作业:攀爬风力发电机组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超过18m1s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机组。 5.3.6 雷雨天气不应安装、检修、维护和巡检机组,发生雷雨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并应在风电场各入口处设置安全警7}牌:培架爬梯有冰雪覆盖时,应确定无高处落物风险并将覆盖的冰雪清除后方可攀爬。 5.3.7 攀爬机组前,应将机组置于停机状态,禁止两人在同一段塔架内同时攀爬:上下攀爬机组时,通过塔架平台盖板后,应立即随于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1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5.3.8 出舱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在机舱顶部作业时,应站在防滑表面:安全绳应挂在安全绳定位点或牢固构件上,使用机舱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个栏杆最多悬挂两个。 5.3.9 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工器具和其他物品应放入专用工具袋中,不应随手携带:工作中所需零部件、工器具必须传递,不应空中抛接;工器具使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工具袋或箱中,工作结束后应清点。

5.3.10 现场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通信,随时保持各作业点、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络,禁止人员在机组内单独作业;车辆应停泊在机组上风向并与塔架保持20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应切断机组的远程控制或切换到就地控制:有人员在机舱内、塔架平台或塔架爬梯上时,禁止将机组启动并网运行。

5.3.11 机组内作业需接引工作电源时,应装设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工作前应检查电缆绝缘良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可靠。

5.3.12 使用机组升降机从塔底运送物件到机舱时,应便吊链和起吊物件与周围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将机舱偏航至与带电设备最大安全距离后方可起吊作业:物品起吊后,禁止人员在起吊物品下方逗留。

5.3.13 严禁在机组内吸烟和燃烧废弃物品,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 6. 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循DLiT52

48、DLiT5250和GB26164.1规定的要求。 6.1.2 塔架、机舱、叶轮、叶片等部件吊装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安装技术规定。未明确相关吊装风速的,风速超过8m1s时,不宜进行叶片和叶轮吊装:风速超过10mls时,不宜进行塔架、机舱、轮毅、发电机等设备吊装工作。 6.1.3 遇有大雾,雷雨天,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见起重指挥人员等情况时,不应进行起重工作。 6.1.4 吊装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并应有足够的零部件存放场地;风电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桥涵、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 6.1.5 机组吊装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牌,在吊装场地周围设立警戒线,非作业人员不应入内。 6.1.6 吊装前应正确选择吊具,并确保起吊点无误;吊装物各部件保持完好,固定牢固。 6.1.7 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应用手接触起吊部位,禁止人员和车辆在起重作业半径内停留。 6.1.8 吊装作业区有带电设备时,起重设施和吊物、缆风绳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GB26860的规定,并应设专人监护。吊装时采用的临时缆绳应由非导电材料制成,并确保足够强度。 6.1.9 塔架、机舱就位后,应立即按照紧固技术要求进行紧固。使用的各类紧固器具,应经过检测合格井有检验合格标识。

6.1.10 机组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50303的规定要求。

6.1.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井应符合JGJ46的要求。 6.2 塔架安装 6.2.1 塔架安装之前必须先完成机组基础验收,其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6.2.2 起吊塔架时,应保证塔架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并至少有一根导向绳导向。 6.2.3 塔架就位时,工作人员不应将身体部位伸出塔架之外。 6.2.4 底部塔架安装完成后应立即与接地网进行连接,其他塔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连接引雷导线。 6.2.5 在塔架的安装过程中,应安装临时防坠装置。如无临时防坠装置,攀爬塔架时应使用双钩安全绳进行交替固定。 6.2.6 顶段塔架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机舱安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机舱安装,人员离开时必须将塔架门关闭,并采取将塔架顶部封闭等防止塔架摆动措施。 6.3 机舱安装 6.3.1 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确保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作业人员在塔架平台协助工作。 6.3.2 机舱和塔架对接时应缓慢而平稳,避免机舱与塔架之间发生碰撞。 6.3.3 起吊机舱时,禁止人员随机舱一起起吊。 6.3.4 机舱与塔架固定连接螺栓达到技术要求的紧固力矩后,方可松开吊钩、移除吊具。 6.3.5 完成机舱安装,人员撤离现场时,应恢复顶部盖板井关闭机舱所有窗口。 6.4 叶轮和叶片安装 6.4.1 叶轮和叶片起吊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吊具。 6.4.2 起吊叶轮和叶片时至少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足够;应有足够人员拉紧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 6.4.3 起吊变桨距机组叶轮时,叶片桨距角必须处于顺桨位置,井可靠锁定。 6.4.4 叶片吊装前,应检查叶片引雷线连接良好,叶片各接闪器至根部引雷线阻值不大于该机组规定值。 6.4.5 叶轮在地面组装完成未起吊前,必须可靠固定。 6.5 其他 6.5.1 机组安装完成后,应将刹车系统松闸,使机组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6.5.2 机组安装完成后,应测量和核实机组叶片根部至底部引雷通道阻值符合技术规定,并检查机组等电位连接无异常。 7. 调试、检修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均应参照GB26860的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开动火工作票;风力发电机组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 7.1.2 风速超过12m1s时,不应打开机舱盖(含天窗);风速超过14m1s时,应关闭机舱盖;风速超过12m1s,不应在机舱外和轮载内工作主风速超过18m1s时,不应在机舱内工作。 7.1.3 测量机组网侧电压和相序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台或绝缘垫上:启动并网前,应确保电气柜柜门关闭,外壳可靠接地:检查和更换电容器前,应将电容器充分放电。 7.1.4 检修液压系统时,应先将液压系统泄压,拆卸液压站部件时,应带防护手套和护目眼镜;拆除制动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装置。 7.1.4 检修液压系统时,应先将液压系统泄压,拆卸液压站部件时,应带防护手套和护目眼镜;拆除制动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装置。 7.1.5 机组测试工作结束,应核对机组各项保护参数,恢复正常设置:超速试验时,试验人员应在塔架底部控制柜进行操作,人员不应滞留在机舱塔架爬梯上,并应设专人监护。 7.1.6 机组高速轴和刹车系统防护罩赖在时,禁止启『动阁 7.1.7 进入轮毅或在叶轮上工.首先必每单旦#虱是如定,锁定时轮时,风速不应高于机组规定的最高允许风速:进入变桨距极组轮载囱启准,必须将变桨舵手E靠锁定、 7.1.8 月在叶轮转动造~~锁定销,禁止锁定销未完全堪出插子D可松开制动器。 7.1.9 检修和维护时写部负痒,应符合GB19155的技术要求。呼温低于零下20°C时禁止使用吊篮,当工作处阵风戚速段1f8.3m1s时,不应在吊篮上工作』

7.1.10 需要停电且通tJ在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点的卉关操作把手上应挂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警示牌。

7.2 调试安全 7.2.1 机组调试事期间,应在控制盘、远程控制系统处挂禁止操作标示牌。 7.2.2 独立变桨的机组调试变桨系统时,严禁同时调试多支时片。 7.2.3 机组其他测试项目未完成前,禁止进行超速试验。 7.2.4 新安装机组在启动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各电缆连接正确,接触良好。 b). 设备绝缘良好

c). 相序校核,测量电压值和电压平衡性。 d). 检测所面螺栓力矩达到标准力矩值

e). 正常停机实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无异常。 f). 完成安全链回路所有元件检测和试验,并正确动作。

g). 完成液压系统、变桨系统、变频系统、偏航系统、刹车系统、测风装置性能测试,达到启动要求。

h). 核对保护定值设置无误. i). 填写调试报告。 7.3 检修和维护安全 7.3.1 每半年至少对机组的变桨系统、液压系统、刹车机构、安全链等重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试验一次。 7.3.2 机组添加油品时必须与原油品型号相一致。更换替代油品时应通过试验,满足技术要求。 7.3.3 维护和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 7.3.4 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应首先锁定叶轮。 7.3.5 禁止使用车辆作为缆绳支点和起吊动力器械: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爬设施。 7.3.6 每半年对塔架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每年对机组加热装置、冷却装置检测一次: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对避雷系统检测一次,至少每三个月对变桨系统的后备电源、充电电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一次。 7.3.7 清理润滑油脂必须戴防护手套,避免接触到皮肤或者衣服;打开齿轮箱盖及液压站油箱时,应防止吸入热蒸气:进行清理滑环、更换碳刷、维修打磨叶片等粉尘环境的作业时,应佩戴防毒防尘面具。 7.3.8 使用弹簧阻尼偏航系统卡钳固是螺栓扭矩和功率消耗应每半年检查一次。采用滑动轴承的偏航系统固定螺栓力矩值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 运行安全

8.1 经调试、检修和维护后的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8.2 机组投入运行时,严禁将控制回路信号短接和屏蔽,禁止将回路的接地线拆除:未经授权,严禁修改机组设备参数及保护定值。

8.3 手动启动机组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积雪现象:机组内发生冰冻情况时,禁止使用自动升降机等辅助的爬升设备;停运叶片结冰的机组,应采用远程停机方式。 8.4 在寒冷、潮湿和盐雾腐蚀严重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星期以上的机组在投运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受台风影响停运的机组,投入运行前必须检查机组绝缘,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8.5 机组投入运行后,禁止在装置进气口和排气口附近存放物品。

8.6 应每年对机组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一次,电阻值不直高于4Ω;每年对轮毅至塔架底部的引雷通道进行检查和测试一次,电阻值不应高于0.5Ω。

8.7 每半年对塔架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风电场安装的测风塔每半年对拉线进行紧固和检查,海边等盐雾腐蚀严重地区,拉线应至少每两年更换一次。 9. 应急处理 9.1 应急处理原则 9.1.1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事故报告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事故的应急处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9.1.2 事故应急处理可不开工作票,但是事故后续处置工作应补办工作票,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运行记录簿上。 9.2 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9.2.1 风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事故处理应遵循DLiT96

9、DLlT57

2、DLiT7

41、DLiT574和DLiT587等标准的规定。 9.2.2 机组机舱发生火灾时,禁止通过升降装置撤离,应首先考虑从塔架内爬梯撤离,当爬梯无法使用时方可利用缓降装置从机舱外部进行撤离。使用缓降装置,要正确选择定位点,同时要防止绳索打结。 9.2.3 机组机舱发生火灾,如尚未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在机舱内灭火,没有使用氧气罩的情况下,不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9.2.4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立即启动触电急救现场处置方案。如在高空工作时,发生触电,施救时还应采取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9.2.5 机组发生飞车或机组失控时,工作人员应立即从机组上风向方向撤离现场,并尽量远离机组。 9.2.6 发生雷雨天气,应及时撤离机组:来不及撤离时,可双脚井拢站在塔架平台上,不得触碰任何金属物体。 9.2.7 发现塔架螺栓断裂或塔架本体出现裂纹时,应立即将机组停运,并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篇: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人员、环境、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检修和维护的安全要求,以及风力发电机组应急处理的相关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并网型风力发电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2900.53 电工术语风力发电机组 GB/T6096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 7000.1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18451.1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GB19155 高处作业吊篮

GB/T20319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 GB 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4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DL/T 58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741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969 变电站运行导则

DL/T 5284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DL/T 5250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风电场输变电设备

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集电线路、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等。 3.2坠落悬挂安全带

高出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坠落人员安全悬挂的安全带。 3.3飞车

风力发电机组制动系统失效,风轮转速超过允许或额定转速,且机组处于失控状态。 3.4安全链

由风力发电机组中药保护元件串联形成,并独立于机组逻辑控制的硬件保护回路。 4 4.1风电场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2风电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基本要求

5.1人员基本要求

5.1.1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心胀病、美尼尔病、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风电场的高工作业。

5.1.2风电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风电场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理及处理方法,掌控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5.1.3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特殊作业应取得相应特殊作业操作证。

5.1.4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

5.1.5外单位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经过考试合格证方可开展工作。

5.1.6临时用工人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2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5.2.1风电场配置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等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风电场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BG2884的规定。

5.2.2风力发电机组底部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标示牌;基础附近应增设“请勿靠近,当心落物”、“雷雨天气,禁止靠近”警示牌;塔架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指令标识;36V及以上带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标识。

5.2.3风力发电机组内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应粘贴“禁止踩踏”标识;机组内易发生机械卷入、轨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标识;机组内安全绳固定点、高空应急逃生定位点、机舱和部件起吊点应清晰标明;塔架平台、机舱的顶部和机舱的底部壳体、导流罩等作业人员工作时站立的承台等应标明最大承受重量。

5.2.4风电场场区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5.2.5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 7000.1的规定,灯具的安装应符合BG 50016的要求。

5.2.6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5.2.7风电场现场作业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应配备急救箱、应急灯、缓降器等应急用品,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5.2.8机组内所有可能被触碰的220V及以上低压配电回路电源,应装设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3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5.3.1风电场作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雷电、冰冻、大风、气温、野生动物、昆虫、龙卷风、台风、流沙、雪崩、泥石流等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做好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 5.3.2风电场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安全工; 5.3.4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装置应按照GB 26859; 5.3.5 风速超过25m/s及以上时,禁止人员户外作业;攀登风力发电机组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不超过18m/s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机组。

5.3.6雷雨天气不应安装、检修、维护和巡检机组,发生雷雨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并应在风电场各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塔架爬梯有冰雪覆盖时,应确定无高出落物风险并将覆盖的冰雪清除后方可攀爬。 5.3.7攀爬机组前,应立即随手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5.3.8出舱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个栏杆最多悬挂; 5.3.9高处作业是,使用的工器具和其他物品应放入专用工具袋中,不应随手携带工作中所需零部件、工器具必须传递,不应空中抛接;工器具使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工具袋或箱中,工作结束后应清点。

5.3.10现场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通信,随时保持各作业点、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络,禁止人员在机组内单独作业;车辆应停泊在机组上风向并于塔架保持20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应切断机组的远程控制或换到就地控制;有人员在机舱内、塔架平台或塔架爬梯上时,禁止将机组启动并网运行。

5.3.11机组内作业需接引工作电源时,应装设满设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工作前应检查电缆绝缘良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可靠。

5.3.12使用机组升降机从塔底运送物件到机舱时,应使吊链和起吊物件与周围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将机舱偏航至与带电设备大安全距离后可起吊作业;物品起吊后,严禁人员在吊物品下方逗留。

5.3.13严禁在机组内吸烟和燃烧废气物品,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 6安装

6.1一般规定

6.1.1风力发电机组装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循DL/T 52

48、DL/T5250和GB26164.1规定的要求。 6.1.2塔架、机舱、叶轮、叶片等部件吊装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安装技术规定。未明确相关吊装风速的,风速超过8m/s时,不宜进行叶片和叶轮吊装;风速超过10m/s时,不宜进行塔架、机舱、轮毂、发电机等设备吊装工作。

6.1.3遇有大雾,雷雨天,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人员看不见起重指挥人员等情况时,不应进行起重工作。

6.1.4吊装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并应有足够的零部件存放场地;风电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桥涵、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

6.1.5机组吊装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牌,在吊装场地周围设立警戒线,非作业人员不应入内。 6.1.6吊装前应正确选着吊具,并确保起吊点无误;吊装物各部件保持完好,固定牢固。 6.1.7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应用手接触起吊部位,禁止人员和车辆在起重作业半径内停留。 6.1.8 吊装作业区有带电设备时,其中设施和吊物、缆风绳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GB 26860的规定,并应设专人监护。吊装时采用的临时缆绳应由非导电材料制成,并确保足够强度。

6.1.9塔架、机舱就位后,应立即按照紧固技术要求进行紧固。使用的各类紧固器具,应经过检测合格并有检验合格标识。

6.1.10机组电气设备的安全应符合GB 50303的规定要求。 6.1.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并应符合JGJ46的要求。 6.2塔架安装。

6.2.1塔架安装之前必须先完成机组基础验收,其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6.2.2起吊塔架时,应保证塔架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并至少有一根导向绳导向。 6.2.3塔架就位时,工作人员不应将身体部位伸出塔架之外。

6.2.4底部塔架安装完成后应立即与接地网进行连接,其他塔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连接引雷导线。

6.2.5在塔架的安装过程中,应安装临时防坠装置。如无临时防坠装置,攀爬塔架时应使用双钩安全绳进行交替固定。

6.2.6顶端塔架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机舱安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机舱安装,人员离开时必须将塔架门关闭,并采取将塔架顶部封闭等防止塔架摆动措施。 6.3机舱吊装

6.3.1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确保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人员在塔架平台协助工作。 6.3.2机舱和塔架对接时应缓慢而平稳,避免机舱与塔架之间发生碰撞。 6.3.3起吊机舱时,禁止人员随机舱一起起吊。

6.3.4机舱与塔架连接螺栓到达技术要求的紧固力矩后,方可松开吊钩、移除钓具。 6.3.5完成机舱安装,人员撤离现场时,应恢复定顶部盖板并关闭机舱所有窗口。 6.4叶轮和叶片安装

6.4.1叶轮和叶片起吊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吊具。

6.4.2起吊叶轮和叶片时至少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足够;应有足够人员拉近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

6.4.3起吊变桨距机组叶轮时,叶片浆距角必须处于顺浆位置,并可靠锁定。

6.4.4叶片吊装前,应检查叶片引雷线连接良好,叶片各接闪器至根部引雷线阻值不大于该机组规定值。

6.4.5叶轮在地面组装完成未起吊前,必须可靠牢固。 6.5其他

6.5.1机组安装完成后,应将刹车系统松闸,使机组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6.5.2机组安装完成后,应测量和核实机组叶片根部至底部引雷通道阻值符合技术规定,并检查机组等电位连接无异常。 7调试、检修和维护 7.1一般规定

7.1.1风力发电机组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均应参照GB 26860的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开动火作业票;风力发电机组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

7.1.2风速超过12m/s时,不应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m/s时,应关闭机舱盖;风速超过12m/s,不应再机舱外和轮毂内工作;风速超贵18m/s时,不应再机舱内工作。

7.1.3测量机组网侧电压和相序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台或绝缘垫上;启动并网前,因确保电气柜柜门关;

7.1.4检修液压系统时,应先将液压系统泄压,拆卸液压站部件时,应带防护手套和护目眼镜;拆除制动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装置。

7.1.5机组测试工作结束,应核对机组各项保护参数,恢复正常设置;超速试验时,实验人员应在塔架底部控制柜进行操作,人员不应滞留在机舱和塔架爬梯上,并应设专人监护。 7.1.6机组高速轴和刹车系统防护罩未就位时,禁止启动机组。 7.1.7进入轮毂或叶轮上工作,首先必须将叶轮可靠锁定,锁定叶轮时,风速不应高于机组规定的最高允许风速;进入变桨距机组轮毂内工作,必须将变桨机构可靠锁定。

7.1.8严禁至叶轮转动的情况下插入锁定销,禁止锁定销未完全退出插孔松开制动器。

7.1.9检修和维护时使用的吊篮,应符合GB 19155的技术工作温度低于零下20℃时禁止使用吊篮,共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时,不应在吊篮上工作。

7.1.10需要停电的作业,在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点的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7.2调试安全

7.2.1机组调试期间,应在控制盘、远程控制系统操作盘处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 7.2.2独立变桨的机组调试变桨系统时,严禁同时调试多只叶片。 7.2.3机组其他调试项目未完成前,禁止进行超速试验。 7.2.4新安装机组在启动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各电缆连接正确,接触良好。 b)设备绝缘良好。

c)相序校核,测量电压值和电压平衡性。 d)检测所有螺栓力矩达到标准力矩值。

e)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无异常。 f)完成安全链回路所有元件检测和试验,并正确动作。

g)完成液压系统、变桨系统、变频系统、偏航系统、刹车系统、测风装置性能测试,达到启动要求。

h)核对保护定值设置无误。 i)填写调试报告。 7.3检修和维护安全

7.3.1每半年至少对变桨系统、液压系统、刹车机构、安全链等重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测试验一次。

7.3.2机组添加油品时必须与原油品型号相一致。更换替代油品时应通过试验,满足技术要求。 7.3.3维护和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 7.3.4拆车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应首先锁定叶轮。

7.3.5禁止使用车辆作为缆绳支点和起吊动力器械;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爬设施。

7.3.6每半年对塔架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每年对机组加热装置、冷却装置检测一次;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对避雷系统监测一次,至少每三个月对变桨系统的后备电源、充电电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一次。

7.3.7清理润滑油脂必须佩戴防护手套,避免接触到皮肤或者衣服;打开齿轮箱盖及液压站油箱时,应防止吸入热蒸汽;进行清理滑环、更换碳刷、维修打磨叶片等粉尘环境的作业时,应佩戴防毒防尘面具。

7.3.8使用弹簧阻尼偏航系统卡钳固定螺栓扭矩和功率消耗应每半年检查一次。采用滑动轴承的偏航系统固定螺栓力矩值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运行安全

8.1经调试、检修和维护后的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8.2机组投入运行时,严禁将控制回路信号断接和屏蔽,禁止将回路的接地线拆除;未经授权,严禁修改机组设备参数及保护定值。 8.3手动启动机组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积雪现象;机组内发生冰冻情况时,禁止使用自动升降机等辅助的爬升设备;停运叶片结冰的机组,应采用远程停机方式。 8.4 在寒冷、潮湿和盐雾腐蚀严重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星期以上的机组再投运前应恢复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受台风影响停运的机组,投入运行前必须检查机组绝缘,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8.5机组投入运行后,禁止在装置进气口和排气口附近存放物品。

8.6应每年对机组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一次,电阻值不应高于4Ω;每年对轮毂至塔架底部的引雷通道进行检查和测试一次,电阻值不应高于0.5。

8.7每半年对塔架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风电场安装的测风塔每半年对拉线进行紧固和检查,海边等盐雾腐蚀严重地区,拉线应至少每两年更换一次。9应急处理

9.1应急处理原则

9.1.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事故报告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事故的应急处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9.1.2事故应急处理可不开工作票,但是事故后续处置工作应补办工作票,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运行记录薄上。 9.2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9.2.1风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风力发电机组升压变事故处理应遵循DL/T96

9、DL/T 57

2、DL/T 7

41、DL/T 574和DL/T 587等标准的规定。

9.2.2机组机舱发生火灾时,禁止通过升降装置撤离,应首先考虑从塔架内爬梯撤离,当爬梯无法使用时方可利用缓降装置从机舱外部进行撤离。使用缓降装置,要正确选着定位点,同时要防止绳索打结。

9.2.3机组机舱发生火灾,如尚未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在机舱内灭火,没有使用氧气罩的情况下,不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9.2.4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立即启动触电急救现场处置方案。如在高空作业时,发生触电,施救时还应采取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9.2.5机组发生飞车或机组失控时,工作人员应立即从机组上风向方向撤离现场,并尽量远离机组。

9.2.6发生雷雨天气,应及时撤离机组;来不及撤离时,可双脚并拢站在塔架平台上,不得触碰任何金属物品。

9.2.7发现塔架螺栓断裂或塔架本体出现裂纹时,应立即将机组停运,并采取加固措施。

第四篇:风力发电现状及复合材料在风力发电上的应用

班级:材料工程111 学号:205110137 姓名:张宇

摘要:本文对中国风能现状及资源分布,近年来中国风力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复合材料在风电叶片上的应用进行论述。

关键词:风力发电;发展状况;复合材料;风电叶片

Abstract:This review concerns about the stituation and resource distribution of windy energy in China,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ese wind power-generation enterprise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composites in wind power-generation.

Key words:Wind power-generation;Development status;Composites;Wind turbine blade 引言

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导致能源消耗不断增加,我们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全球范围的石油、天然气能源逐渐枯竭,环境恶化等因素迫使我们寻找更加清洁、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风力发电应运而生。中国风能资源非常丰富,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及东部沿海风能丰富带。

风力发电产业市场巨大,竞争激烈。据估计,2006到2010年之间,我国风电叶片的需求量大约在7000多片,2011到2020年的需求量则将达到惊人的50000片。巨大的市场前景使得目前风机行业的竞争空前激烈。整机方面,目前国际市场格局已初步成型。2005年全球超过75%的市场份额被丹麦Vestas、西班牙Gamesa、德国Enercon和美国GE WIND四家企业占据,新进入企业的生存空间不大;国内的整机生产企业中,新疆金风、浙江运达、大连重工集团、东方汽轮机厂等几家的市场前景被业界看好,这其中又以新疆金风科技在国内品牌中的市场份额最大。叶片市场的情况与整机基本类似,单是丹麦LM Glasfiber公司一家就占据了国际市场40%以上的份额,其产品被GE WIND、西门子、Repower、Nordex等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用;另外Vestas和Enercon公司也拥有各自的叶片生产部门。国内的叶片生产企业主要有中航保定惠腾、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等。

风电叶片作为风力发电机组系统最关键、最核心的部件之一.叶片的设计及其采用的材料决定着风力发电机组的性能和功率,也决定着其电力成本及价格。复合材料在风力发电上的应用,实际上主要是在风电叶片上的应用。风电叶片占风力发电整个系统成本的20%到30%。制造叶片的材料工艺对其成本有决定性影响,因此材料的选择、制备工艺的优化对风电叶片十分重要。

1.中国风能资源及其分布

1.1中国风能资源

据有关研究成果预测,我国风能仅次于俄罗斯和美国,居世界第三位,理论储32260GW,陆地上离地10m高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约为2.53亿kw(依据陆地上离地10m高度资料计算),近海(水深不超过10米)区域,离海面10米高度层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约为7.5亿kW,共计10亿kW,风能资源非常丰富。

1.2中国风能资源分布

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以及“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另外,内陆也有个别风能丰富点,海上风能资源也非常丰富。“三北”地区包括东北3省、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200km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200~300W/m2以上,有的可达500W/m2以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2亿kW,约占全国陆地可利用储量的79%。该地区风电场地形平坦,交通方便,没有破坏性风速,是我国连成一片的最大风能资源区,有利于大规模的开发风电场。包括山东,广西和海南等省市沿海近10km宽的地带,年有效风功率密度在200W/m2以上,沿海岛屿风功率密度在500W/m2以上,风功率密度线平行于海岸线,可开发利用储量为0.11亿kW,约占全国陆地可利用储量的4%。东南沿海及其岛屿是我国风能最佳丰富区。我国有海岸线1800km,岛屿6000多个,大有风能开发利用的前景。

2.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发展

2.1产业发展现状

2000至2009年10年间,中国风能产业飞速发展,风能累计装机的容量平均的怎张速度高达72.8%。从2005年起,总装机容量的增长速度超过了100%。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中国(不含台湾省)风电累计装机超过1000MW的省份超过9个,其中超过2000MW的省份4个,分别为内蒙古(9196.2MW)河北(2788.1 MW)辽宁(2425.3MW)吉林(2063.9MW)内蒙古2009年当年新增装机5545MW,累计装机9196.2MW,实现150%的大幅度增长。

从风电零部件制造方面来看,据统计,2004年中国仅有6家风力涡轮机制造商,2009年这一数字已提高到80家以上。已开始生产的内资叶片企业52家,轴承企业16家,齿轮箱企业10家,变流器企业12家,塔筒生产企业则有近100家。其中,叶片制造企业中复连众、中材科技年供货已超过500套,中航惠腾年供货超过2000套;轴承制造企业洛轴、瓦轴、天马等已具备批量主轴轴承生产供应能力齿轮箱制造企业中南高齿年产超过3000台,大重减速机超过2000台、重齿超过1000台;

从风电整机制造方面来看,2009年,华锐风电、金风科技和四川东汽继续保持市场前“三甲“的位置,华锐新增装机34.5万kW,金风新增装机272.2万kW,东汽新增装机203.5万kW。联合动力以装机容量768MW,占中国新增市场5.6%的优势,排名全国第四。随着国产整机产能释放及零部件配套能力增强,产业链瓶颈将消除,产业发展迅速;风电设备市场呈现寡头垄断格局,避免了市场无序竞争,有利于领头企业做大做强。2009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及累计装机排名前10名制造企业市场份额。内资变流器制造企业供应能力增强,质量获得客户认可。可见,国内风电零部件产业发展的繁荣景象。

2.2国家的优惠政策

中国颁布的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扶持风电行业,一方面是通过财政补贴、电网全额收购、确定风电并网价格,以保证风力发电项目合理盈利,从经纪商进行促进;另一方面是在国内市场启动的同时,扶持风机制造业发展,为中长期的风电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归纳为一下四大点:

(1) 风电全额上网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要求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提供方便,并全额收购符合标准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以使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得以生存,并逐步提高其能源市场的竞争力。

(2) 财税扶持

考虑到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投资成本比较高,《可再生能源法》还分别就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为加快技术开发和市场形成提供援助,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有财政贴息优惠的贷款,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标的项目提供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作了规定。

(4) 上网电价

当前风电定价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导致一些企业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投标。风电特许权招标先后作出了三次修改,总的看来,电价在招标中的比重有所减少;技术、国产化率等指标有所加强;风电政策已由过去的注重发电专项了注重扶持中国企业风电设备制造。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风电电价调整的具体办法,调整的原则将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特许权招标的定价方式有可能改变,2008年1月第五期风电特许权招标采取中间价方式,就是一个最新的尝试和探索,避免了恶性低价的竞争局面,有助于风电电价开始向理性回归,有利于整个风电产业的发展。

(4) 国产化率要求

2005年7月国家出台了《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为满足要求的风电场建设不许建设,进口设备要按章纳税。2006年风电特许权招标原则规定:每个投标人必须有一个风电设备制造商参与,而且风电设备制造商要向招标人提供保证供应复合75%国产化率风电机组承诺函。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并且只能采用投标书中所确定的制造商生产的风机。在政策扶持下,2007年风机国产化率已经达到56%,2010年风机国产化率也达到85%以上。

2.3风电产业发展趋势

我国海上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将依托于风能资源丰富的海域,同时以“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方式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已经启动,国内对大容量风电机组的需求也在增加,国内风电制造企业纷纷开发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华锐、金风、东汽、联合动力、湘电、明阳等都已开始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相信随着整机及零部件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容量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化发展。

3.复合材料在风电叶片上的应用

风力发电装置最核心的部分是叶片,叶片的结构与性能将直接影响到风力发电的效率及性能。风电叶片的成本占整个风力发电装置成本的20%左右,因此采用廉价、性能优异的复合材料成为了许多企业研究的方向。现在使用比较多的复合材料有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环氧树脂,局部采用玻璃纤维或者碳纤维增强环氧树脂作为主承力结构。

3.1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及其优点

碳纤维是由有机纤维经碳化及石墨化处理而得的微晶石墨材料。碳纤维是一种力学性能优异的新材料。它的比重不到钢的1/4。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抗拉强度一般都在3500MP以上,是钢的7~9倍。抗拉弹性模量为材料的强度与其密度之比可达到2000MPa/(g/cm3)以上,而A3钢的比强度仅为59MPa/(g/cm3)左右,其比模量也比钢高。材料的比强度愈高,则构件自重愈小,比模量愈高,则构件的刚度愈大。碳纤维的轴向强度和模量高、无蠕变。耐疲劳性好,比热及导电性介于非金属和金属之间,热膨胀系数小,耐腐蚀性好,纤维的密度低,X射线透过性好。但其耐冲击性较差,容易损伤,在强酸作用下发生氧化,与金属复合时会发生金属碳化、渗碳及电化学腐蚀现象。因此,碳纤维在使用前须进行表面处理。

使用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能大幅度减少叶片的重量 ,而且比一般的玻璃纤维的增强体模量高3到8倍,可以用于大型风机叶片。碳纤维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抗疲劳特性,与树脂混合后能够抵抗恶劣的天气条件。

3.2TM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TM玻璃纤维具有高强度、高模量的性能,具有较高的抗拉强度、弹性模量、耐疲劳强度、耐性和耐化学腐蚀性。其密度为2.59-2.63g/cm3,拉伸强度为3000~3200MPa,模量为84~86GPa。是大型风电叶片的首选,但是其密度相比于上述的碳纤维增强体要高,所以其缺点是重量太大。TM玻璃纤维中不含硼和氟,是一种环保型的材料。

4.结论

我国是最早利用风能的国家,国家对风能这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高度重视,新型复合材料在风电叶片上的应用有利于风电产业的发展,我国风电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大规模高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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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风力发电

1. 风力发电机主机及风叶:主要发电核心,通过风叶旋转带动风力发电机转子旋转切割磁力线,从而把旋转动能转化成电能。

2. 控制器:通常风力发电机发出的电为不稳定三相交流电,如果直接使用会造成用电器的损坏,控制器的作用除了把风力发电机发出的不稳定三相电通过整流输出可以给蓄电池充电的直流电,同时控制器也实时检测风力发电机与蓄电池的电压,避免风力发电机在大风时电压过高导致损坏,也防止蓄电池由于过充导致损坏。

3.蓄电池:储存风力发电机发出的电力以便在需要时使用。

4.逆变器:把蓄电池里的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供给交流负载使用。(直流负载不需要逆变器, 可以直接接蓄电池使用)

5.塔架:帮助支撑及固定风力发电机到地面或任何足够牢固能安装风力发电机的介质。

6. 太阳能板(选配):由于风力资源属于不稳定的自然资源,在部分地区单单依靠风能发电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此时客户可以按照需求结合太阳能发电,把系统打造成风光互补系统,科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有效增加系统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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