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2022-05-05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关节,是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保障。但根据调研,当前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仍存在着选题导向不合理、内容缺乏实务支撑、结构缺乏法律思维以及论文指导不足的问题,而通过构建专业实习与法学毕业论文的关联机制,将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篇1:

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探索

摘要:随着一些高校教育的转型发展,原有的毕业论文形式及要求也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问题尤为突出,传统的法学学位论文主要是对文本进行研究,理论性强,实践性弱。本文在对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毕业论文多样性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对大学四年学习的一个检验,也是本科阶段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毕业论文更注重实践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学专业亦是,法学毕业生常常要解决社会中的某些法律问题。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必要性

一些大学现在正在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笔者所在的学校也面临着转型发展的问题,我们正努力地将学生培养成这个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从我们学校毕业的法学本科生大部分进入了实务部门。比如,有大约1/5的毕业生毕业后入职大唐集团各电力公司的法务部门,还有一些学生考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入职各律师事务所。为了符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转型,法学院的课程已做了很大的调整,但我们的毕业论文仍旧没有任何实质改变,只是字数增加了5000字。

事实上,学校定位及学科定位的改变,就要求我们的毕业论文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多种形式,尤其要注重与法律实务的结合。比如,与典型性案例结合的案例分析形式,以实地调研为基础的调查报告形式,为企业做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等。很多学校的法学院已经进行了改革,有的以替代论文的形式来进行的,有的以对经典法律案例评析的形式来进行的。由此可见,毕业论文的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我们应顺势而为,结合本校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与改变。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学生写毕业论文的时间是在第八学期,这是学生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他们时间紧,压力大。有的同学在准备考研复试,有的在准备公务员考试,还有的同学在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大多数的同学在为找工作忙碌着,对毕业论文实在是有心无力,只能应付了事,所以论文的质量可想而知。

学生常常在要求交毕业论文的前夕匆忙在网上下载几篇论文,拼凑成了毕业论文,有的选题陈旧,有的套话较多,有的重复率高达60%,也就是说,大部分文字都是抄袭的。我们现在的教育缺少对学生有关学术品德方面的教育,这在欧美国家是很难想象的,因为剽窃他人论文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为了能通过学校检查重复率这一关,学生们开始了各种手段的降低重复率的工作,以至于改完之后的论文前言不搭后语,有的话刚说一半就画上了句号。由此可见,毕业论文的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每个指导毕业生论文的老师同时要负责督促这些学生的就业,学生的就业率是论文指导老师年底考核的一项指标,但毕业论文评为优秀对指导老师没有任何奖励。现在的高校教师既要抓教学,又要抓科研,头上顶着评职称的压力。很多法学专业的教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在法院兼职当人员陪审员,在仲裁委员会兼职当仲裁员,都非常忙碌。笔者所在的法学院,除了一名教师外,其他人都有兼职,所以这也使得法学专业的老师在指导学生论文方面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多样性改革的建议

第一,鼓励同学们公开发表论文

如果能在法学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5000字的高质量论文,就可以免写毕业论文,这种要求在有的学校里早已经实施了。学生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撰写论文并公开发表,转化为科研成果。公开发表论文对那些准备读研的同学也是一种助力,因为在考研复试环节,导师通常都会关注学生的科研能力,如果已公开发表了高质量的论文,必然会得到导师的青睐。

第二,结合在实习单位中遇到的实际案例选择论文题目

同学们在第七学期开始毕业实习,笔者所在的法学院要求学生的实习单位可以是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部门。他们在实习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案例,可以引导他们对感兴趣的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写一篇以此案例为主的法律案例评析作为毕业论文。這样,同学们就不用再为“写什么”而发愁了,否则有些想不出合适题目的同学不得不向老师要题目。

同时,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度,除了学校里的导师外,还可以在实习部门选择一位导师,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因为这样的导师对相关的法律实务更加熟悉。我们一直提倡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同学们通过写法律案例评析,就可以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习中遇到的真实案例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第三,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很多老师手里都有在研的科研项目,如果能把自己指导的毕业生论文和这些科研项目结合起来是最好的。一方面,老师在做的科研项目通常是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当然也是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如果所指导的毕业生进入课题组,学位论文写与课题相关的内容,那么指导老师在指导时会更加得心应手。另一方面,同学在撰写论文时也会帮助老师查找一些资料,熟悉法学研究的具体过程及相关研究方法,对自己学术水平的提升和论文质量的提高都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要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

总之,改革才更易于创新,毕业论文亦是。如果总是循规蹈矩,所有同学都要写传统的理论型法学论文,那么要求同学们的论文要有创新性是非常难的。不同的实习经历,不同的科研项目,也会有不同的心路历程和对法学问题不同视角的审视与思考,当然,那些居高不下的查重率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杨国平.法学本科阶段案例型毕业论文的教学改革探讨[J].郑州师范教育,2020,(03).

[2]李兵.基于能力培养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J].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2019,(06).

[3]张湉.我国法学教学改革背景下的本科学位论文设计研究[D].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

作者简介:赵君(1974-),女,辽宁海城人,博士,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课题项目:沈阳工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教改专项课题《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赵君 秦国际 王明莉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篇2:

与专业实习相关联是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

摘  要: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关节,是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保障。但根据调研,当前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仍存在着选题导向不合理、内容缺乏实务支撑、结构缺乏法律思维以及论文指导不足的问题,而通过构建专业实习与法学毕业论文的关联机制,将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业;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关联机制

2018年卓越法治人才培養计划(2.0版)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而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将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看成是几乎无任何关联的过程,将其当作相互独立的两个教学环节。当前,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因素,如何实现两个教学环节的关联性提升,已成为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必要性

(一)由法学教育教学的完整要求所使然

毕业论文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思维的运用能力,是学生根据自己的思考和兴趣并运用所学去解决相关问题的过程,是学生接受大学教育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各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确保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才能够确保整个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执行的完整性,才能实现整个教学过程的关联和互动以及整个教育教学过程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为法科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不可或缺

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是卓越法律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而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用法律思维去解决法律实务中或者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它可以全面展现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和综合表达的能力。

(三)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所必需

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试金石,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适度增加法学专业学生毕业难度,是落实作为高校生命线的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基本认识的重要体现,将在无形之中成为法学专业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手段。

(四)是对当前法学专业论文现状的重要回应

目前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做法是: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选题然后由学生进行选择,然后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命题作文”。其弊端显而易见:“命题作文”使得选题范围受限,学生的能动性与创新性难以发挥;毕业论文的质量难以保证;不利于优秀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等。为破解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困境,教育部多次强调“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关联性现状分析

为探究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性,课题组对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回收有效问卷305份)和实习基地(回收有效问卷20份)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和整理,以期达到以微见著之效。

(一)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相关现状

1. 关于专业实习的相关情况

被调查的学生有82%的人对实习目标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仅有18%的人不太清楚,对实习单位的选择有79.1%的学生认为是学校安排与学生志愿的结合,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对于实习单位的选择。79%的学生赞同将专业实习放在大三下学期,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有96%的学生能够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请教指导老师等方式,在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予以解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实践性能力均能得到一定提升。除6%的指导教师布置学生完成相关调研任务外,90%以上学生认为学校对专业实习期间的调研并未做要求,割裂了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之间的联系;同时,56%的学生认为专业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的交流仅1-2次或根本就没有交流,这种交流与互动的严重不足,往往导致对学生的实习效果难以及时掌握,从而难以对实习过程进行优化,以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和思维能力。

2. 关于毕业论文的基本情况

赞同毕业论文开始准备的时间安排于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分别占26%和47%,只有12%的学生倾向于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考虑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要求的差异性,以及学习精力和时间的有限,只有15%学生赞同将毕业论文的准备和专业实习同步进行,可见,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一体化并没有得到多数学生的拥护。

就论文选题的确定来说,48%的学生倾向于在专业实践基础上进行思考后选择感兴趣的题目,专业实习中的实务接触和经历成为毕业论文题目的重要来源。主张直接根据指导老师拟定候选题目进行论文题目确定的只占32%,赞同老师指导之下自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则在20%,如何发掘和发挥好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互动关系,成为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二)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对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反馈情况

学生前来实习的时间段,实习单位期望安排在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比率分别为15%、70%、10%和5%,这一点大多数实习基地与多数学生的想法不谋而合。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近70%的实习单位认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较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但在实习结束后回到实习单位寻求和收集实务资料的学生则只有35%左右,多数学生回校后的理论思考和法律实务的联系逐步淡化,专业实习的实效得不到及时的巩固和深化。实习基地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方案比较了解、一般了解和缺乏了解的比率分别为15%、35%和50%,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法律思维状况缺乏直观认知。同时,实习期间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也不容乐观,实习基地认为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经常”前来指导的只占15%,仅有1-2次或根本没有指导的占60%,实习基地与学校层面的交流也存在着不足,学生专业实习和在校期间的学习难以实现默契衔接和互动,进而难以实现学生实务和理论水平相辅相成、共同成长的良好期许。

三、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下我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选题缺乏合理导向

科学合理的选题是撰写出一篇高质量法学毕业论文的前提条件,目前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其一,缺乏问题导向。多数选题的主旨都是过于宏大的理论型题目,加之论文篇幅所限,导致论文空泛化而难以有切实论点和指向,这种论文的针对性、实用性严重欠缺。其二,缺乏创新导向。衡量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能否对学术前沿和法律实务的关注,但一些学生在选题时由于缺乏对学术及法律实务前沿的了解,所选题目较为陈旧,亦不能从新的角度、新的思维视角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其三,缺乏专业导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立足于法学领域,遵循法律思维得出法治方式的结论。但部分学生在选题时选择类似于社会管理、治理机制等方面的题目,得出的是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结论,这类的论文实在难以称之为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二)论文写作鲜有实務支撑

法学专业属应用型专业,法学论文若完全脱离法律实践便犹如无本之木般难以生存。在四年的法学教育中,学生不仅要接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要接受与之相适应的人文和素质教育,以及必要的专业技能训练,其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与时间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教学方式,法学专业教师的授课多采用知识灌输的方法,学生对于实务的了解通常局限于课堂上的案例。正源于此,当前法学专业的多数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多习惯于从法律文本本身、书本法学理论的论述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阐明出发,对所选题目作剖析、提观点,使得文章缺乏法律程序操作、法律规范的效力与适用、可能导致的司法结果等实务支撑。

(三)论文逻辑缺乏法律思维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应当体现法律思维。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在论文写作中应坚持法律职业思维去发现问题和探寻问题的解决路径。但当前的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法律思维的养成还存在不足。其一是法律思维相关课程的欠缺,用于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课程《法律逻辑学》,部分学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并未设置,或者虽有设置,但师资力量难以得到保证,教学效果难尽人意;二是学生在学习和实务中遵循法律思维去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学生在最终毕业论文的写作中,运用的仍是一般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文的逻辑性、严谨性和论证结构等得不到保障,无法彰显出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专业特色。

(四)论文指导缺少关联机制

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均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分别安排于不同学期,对于实习与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无一致的规定,导致两阶段的指导老师基本不统一。然而调研中发现,近半数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专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实务经验、调研与思考。因这两个阶段指导老师配置关联性缺失,学生在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沟通中就难免出现不顺畅的情况,使一些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陷入两难的境地。此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一般不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使部分学生毕业论文中的实践性疑问无法得到指导和解决。这种论文指导关联机制的不完善,会对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四、构建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

法学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对学生法学理论素养与法律事务能力同时予以重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为此,必须切实提升其质量。在专业实习等法律实践中,努力构建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核心。

(一)引导学生“专业创新”与“小题大做”

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论文选题中的导向缺失,其一要使学生确立“小题大做”的意识。培养其在实习期间学会从法律实务中以小窥大,强调选题的针对性与实用性,选择与自己法律素养和实务经验相适应的题目。其二要给学生更多的创新可能。“法学人才的‘同质化’饱受诟病,而愈来愈多元化的社会需求的是差异化人才,表现在毕业论文上,往往模式单一:传统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学术论文为主,偏重于理论研究。多年的实践证实,这种模式很容易与学生的当下实践脱节,与学生四年的学习脱节,从而导致学生对这种论文的写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生在专业实习时,由于接触的法律实务多种多样,以学术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的单一形式,已难以应对学生的可能创新。可以适当改革毕业论文模式,拓展毕业论文的形式,实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效衔接,激励学生创新。

(二)培养学生“感受实务”与“探究理论”

法学毕业论文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多是因有限的实践机会所致,面对有限的实习时间,应该切实构建相关机制,让学生“感受法律实务”和“探究法学理论”。其一要制定明确的实习调研要求。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法律实践提出一定的量化要求,鼓励和要求学生进行实习调研、收集与整理法律实务材料,为毕业论文的开展准备必要的实务材料。其二要完善实习考核与答辩机制。在学生专业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对实习中感兴趣、有所思的问题、案例等进行整理和相关法学理论分析,并作为实习考核和答辩的依据,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升学生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能力。使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不仅能探析理论,更能与实践相结合,或者立足于实践进行学术分析,从而具有丰富的内涵。

(三)强化学生“职业认同”与“法律思维”

基于问题学习的探究式教学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均应具有“探究”性质。与此相适应,教师的指导也应是一种探究式指导,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实践中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做到探究式学习,以具有“批判性”特质的法律思维养成作为探究式指导的价值指向。在实践性教学中,教师应将“教学”建立在学生的“学习”基础之上,是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决定老师如何教,老师的“教学”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从而使得教师形成“教归依于学”教学理念。也就是说,在实践性教学中,应当是学生的学决定老师如何“教”(指导),而不是反之。

为此,要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和造就更多的“双师型”教师。以确保学生在理论上对法律思维的内涵、属性和思考方式等有基本认知,为法学专业实习奠定基础;既懂法学理论又熟知法律事务的“双师型”教师更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不可或缺,因为只有具备这样素质的教师才能在法律实踐中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判断和解决专业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所接触的真实案件,唯有如此,学生的“职业认同”意识才能得到强化。由之,各校在制定法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指标体系时,应将法律思维运用水平作为专业实习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此实现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思维关联,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思维支撑。

(四)促使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

为切实提升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就必须解决目前毕业论文写作与专业实习不关联的问题。为此:一要重新设计毕业论文的写作流程,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与专业实习时间同步。二要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校指导老师融为一体,实现两者教师安排的关联,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确保指导过程的连贯与前后一致。三要努力实现毕业论文的双导师制,将学生实习期间的实践导师聘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使学生的实践性疑问得到解答,并凝练为论文中的学术观点,以提升论文的学术水平。共同助力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目标的达成,推动专业实习效果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共同提升。

五、结束语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判优秀法学专业人才,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重要标准。一篇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不仅需要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为论题提供理论支撑,更需要学生能够收集法律实务材料,并在论文中对相关法律实务问题作出细致、准确的判断与分析。而作为在校学习的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则是其难得的实践机会,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机制,无疑会为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810/t20181017_351887.

[2]李小峰.德法兼修视阈下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创新路径探讨[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73-74.

作者:吴俊明 王武祥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篇3:

大学何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毕业要求

摘 要:毕业要求是对毕业生应该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全景式具体描述。毕业要求上承人才培养目标,下启教育教学过程,最终服务于人才培养需求的满足。科学设定毕业要求十分重要,因此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可以从16个方面进行毕业要求设计。

关键词: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基层法治人才;毕业要求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明确要求: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实际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不仅仅是工程教育改革的指引,也对包括法学专业在内的文科专业改革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拟基于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特点,对其法学专业“毕业要求”的设计进行一番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什么是毕业要求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引入了毕业要求这一概念。《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将其解释为:“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它描述的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1]。这一概念的提出,澄清了近期教育目标(毕业要求)与远期育人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我们更加明确了,大学阶段的专业教育应该做什么,需要做到什么程度,进而决定了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教育教学方法。

笔者认为,毕业要求是专业办学者为了指导专业办学实践,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对教育规律、国家政策、外部需求和自身办学实际的全面研究,对学生结束大学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的预设,是对毕业生经历大学阶段的专业学习之后所应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全景式的具体描述。

基于上述界定,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毕业要求是由专业办学者预设的,体现了办学者的教育愿景。当然,专业办学者不能天马行空地表达自己的办学愿景,而必须要考虑外部需要、内部条件等诸多限制性因素;第二,毕业要求的目的在于指导专业办学实践的具体展开,从而为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奠定良好的学校教育基础;第三,科学设计毕业要求的依据是教育教学规律、国家政策导向、外部社会需求和学校自身的办学实际,这些因素是设计毕业要求时需要预先重点考量的;第四,毕业要求也称毕业生能力,它指向的对象是“毕业生”,而人才培养目标指向的对象是“毕业5年左右的职业人”。相较而言,人才培养目标关注的是毕业生工作5年后“能做什么”,而毕业要求关注的是学生在毕业时“能有什么”。显然“能做什么”主要取决于“能有什么”,从这种意义上讲,毕业要求是培养目标的前提,培养目标是毕业要求的结果[2];第五,毕业要求是对毕业生应该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全景式的具体描述,一般通过条目式描述来表现,以便于与相应的课程体系对应。

二、为什么要科学设计毕业要求

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彰显了教育的实用性追求,已经成为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教育改革的主流理念,被认为是追求卓越教育的正确方向[3]。成果导向教育实质上就是由教育目标来决定教育过程,它遵循“反向设计”原则,主张由人才培养需求来决定人才培养目标,由人才培养目标来决定毕业要求,由毕业要求来决定教育过程(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及其采取的教学方法),最后经由教育过程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在这里,人才培养需求既是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终点,最终实现了教育目标与教育结果的一致性。

科学设计毕业要求有助于教育过程的规范实施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终达致。如图1所示,人才培养需求决定了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具体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决定了教育过程,最终通过教育过程(科学的课程体系、恰当的教学内容和有效的教学方法)满足了社会的人才培养需求。在这个循环中,毕业要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毕业要求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如果人才培养的毕业要求没有达成,最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恐怕也要打折扣。另一方面,毕业要求又是构建课程体系的依据,它对毕业生提出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必须逐条地落实到每一门具体课程中。应该设置哪些课程,如何确定教学内容,应该选择怎样的教学方法,这些都应该以实现毕业要求为旨归。总之,毕业要求这个“腰”必须要挺得直,唯其如此,才能有力地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为教育实施过程提供明确有效的指引,并最终服务于人才培养需求的满足。

三、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要求的设计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党和政府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2017年5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提出“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习近平主席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这些重要论述应该成为指引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必须自我拷问:我们能够、应该担当些什么?笔者认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办学使命在于培养“厚德明法、通情晓理”的综合素养突出的创新性应用型基层法治人才,这同时也應该是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为便于转化为具体的毕业要求,我们可以将这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条目式表述:厚德,即具有敦厚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有担当精神,意志坚强;明法,即通明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强;通情,即通晓我国的国情、社情与民情;晓理,即熟知中国传统情理和基层民众的礼俗习惯;综合素养突出,具备较强的职业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

毕业要求指标的细化分解,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相互支撑是关键所在[4]。为细化和落实上述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可以从16个方面设计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基层法治人才培养的毕业要求。如表1所示。

如上表1所示,与人才培养目标1对应的是毕业要求1和毕业要求2。毕业要求1是“厚德”目标的外在要求,意在明确学生毕业时作为一名国家公民、社会成员和准职业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毕业要求2是“厚德”目标的内在要求,意在明确毕业生应具备的个人心性品质和精神意志。基层法治人才置身基层,面向基层民众开展法治实践工作,复杂的工作条件和特殊的工作环境决定了基层法治人才必须具备更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更强的意志品质、担当奉献精神和人文情怀,吃苦耐劳,并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上,落实在工作行动中。

与人才培养目标2对应的是毕业要求3至毕业要求6。毕业要求3是“明法”目标的理念要求,意在明确毕业生应确立怎样的专业价值理念。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与西式法治在理念上有着显著的不同,基层法治人才是在基层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人才,端正价值理念应该是“明法”的首要要求;毕业要求4是“明法”目标的知识要求,意在明确毕业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的范围。作为未来的职业法律人,毕业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必须“扎实”,专业辅助知识必须“广博”,这是形成较强的职业能力的前提;毕业要求5是“明法”目标的能力要求,意在阐明毕业生应具备哪些专业能力。理性严谨的法律思维是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基础,扎实的实务技能是毕业生迅速进入职业角色的保障,卓越的基层法治实践能力是针对基层法治人才的特有毕业要求;毕业要求6是“明法”目标的素质要求,意在阐明毕业生应该具备心怀国家关注时事的意识,以及对与专业有关的时事现象进行独立思考和分析判断的能力。

与人才培养目标3对应的是毕业要求7至毕业要求9。毕业要求7是“通情”目标的国情要求,意在明确置身中国语境的基层法治人才应该具有强烈的中国意识,必须基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开展基层法治实践工作;毕业要求8是“通情”目标的社情要求,意在阐明毕业生应该了解中国当下的社会发展阶段,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状况和社会环境,这实际上是要求毕业生了解基层法治人才未来的职业环境;毕业要求9是“通情”目标的民情要求,意在明确毕业生应了解普通民众的生活情况,以及由此决定的他们特有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特点,这实际上是要求毕业生了解基层法治人才未来的工作对象。

与人才培养目标4对应的是毕业要求10和毕业要求11。毕业要求10是“晓理”目标的情理要求,意在阐明毕业生应对中国特殊的传统文化,以及其中蕴含的特殊的情理观念有充分的了解。中国传统上情、理、法纠缠不清,普通民众对于情理的熟知和认可往往更甚于法律,从事基层法治实践工作,必须了解和尊重情理,如果只用法律,不顾情理,往往寸步难行,甚至事与愿违;毕业要求11是“晓理”目标的礼俗要求,意在阐明毕业生应对民众长久以来形成的并深刻影响着他们日常生活的礼俗习惯予以充分了解。民间礼俗习惯虽然不是官方的正式立法,但是对民众日常生活起着实际调节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活法”。从事基层法治实践的职业法律人有必要熟知这些活法规则,并善于处理其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与人才培养目标5对应的是毕业要求12至毕业要求16。毕业要求12意在阐明毕业生应该达成的职业能力要求,这些都是基层法治人才应该具备的职业核心能力,每一项都不可或缺;毕业要求13意在阐明毕业生通识知识的广博性要求和应具备的终身学习能力,专业知识和能力决定了一个人的专业水平,而通识知识的广博性和终身学习能力则会决定一个人的职业发展;毕业要求14明确阐明,毕业生应该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对于基层法治人才而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需要提出过高的要求,但却不可或缺;毕业要求15涉及毕业生研究能力要求。掌握文献资料检索方法是很有必要的,这是知识更新和工作创新的前提,但是基層法治人才的学术研究能力则不宜要求过高,“一定”即可;毕业要求16表述为“具有强健的体魄,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身体健康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有必要作为一项毕业要求明确提出。在当下国际交流日趋频繁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也是很有必要的。

没有科学的专业办学理念,专业办学就会如同无图索骥;没有恰当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办学就会如同无的放矢;没有明确的专业毕业要求,专业办学就可能会歧路亡羊。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要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就必须从科学设定专业办学理念做起,顺势而下,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引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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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志义,朱泓,刘志军等.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引导高等工程教育教学改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2).

[4]任红卫,刘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制定——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为例[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6,(15).

作者: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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