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2023-01-09

第一篇:电梯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报验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 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查记录

开工申请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原材料检验报告及试验报告

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主体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装饰装修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筑屋面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给水排水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建筑电气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A册:质量计划资料;(开工、复工、竣工报告、强制性条文,验收表、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B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隐蔽、检查记录、技术交底)

C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复试检测报告) D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资料

(500—3000㎡办理房产证)

一、工程建设前期法定资料

1、立项批复

2、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3、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证、红线图

5、施工审查图纸一套

6、图纸审图合格证书

7、施工合同

8、桩分包合同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1、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12、工程监督登记号(质监站提供)

13、监理资料及监理合同(3000㎡以上需提供)

14、勘察报告、勘察合同、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5、设计合同、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16、图纸会审记录

二、基础工程(包含桩基础)

1、原材料送检

1钢筋原材料送检 ○

2水泥、砂、石送检 ○

3钢筋工艺性双面焊送检及基础部位焊接送检 ○

2、桩大、小应变检测(包括管桩、压桩、钻桩)

3、砼配合比

4、每根桩砼试压件28天送检(只限钻桩提供)

5、桩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管桩、压桩需提供)

6、基础部分使用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厂家提供)

7、砂浆配合比

三、主体结构工程

1、水泥、砂、石原材料送栓

2、钢筋原材料送体(每种材钢60吨送一次,不足60吨每次进货也应送检)

3、钢筋电渣力焊(每层柱都应送检)焊接

4、钢筋双面焊送检,焊条合格证。

5、每个施工部位留砼试压件28天送检(楼面应留设同条件养护)

6、环保砖送检(按批量多少送检次数)

7、砂浆配合比

8、砂浆试压件(砌体、地面使用水磨要送检)

9、楼板厚检查

10、所使用材料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不包括)

1、铝合金原材料送体及合格证、检验报告

2、铝窗三性试验

3、外墙砖原材料送检及合格证、检验报告

4、地板砖原材料送检及合格证、检验报告

5、外墙粘经强度检验报告

6、玻璃、玻璃胶、密封毛条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7、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待定)

8、水泥原材料送检,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9、砂原材料送检

五、屋面及排水工程

1、使用隔热砖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如使用防水材料应送检及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排污、雨水管送检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4、排水配件送检(直通、弯头、三通)

六、建设单位完工应办理如下验收

1、消防验收(6层以下及商业面积少于300㎡住宅不需要提供)

2、防雷验收(四层以上,首层超400㎡需提供)

3、供水验收(自来水厂、起1000㎡)

4、供电验收(安装单位提供,起1000㎡)

5、环保验收(提供供水、供电图纸一套到镇环保所办理,只限厂房)

七、其它资料

1、提供桩基础工程验收资料一套

2、所有材料送检样本提供要合格

3、业主办理测量房产图

4、业主办理规划验收

5、业主办理工程款付清证明

6、收集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综合验收(到市建设局办理)

八、办理流程及办理期限

窗口接收所需资料监督员核查资料监督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主管站长审批站长审批窗口发放《竣工验收意见》档案室资料归档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注:3000㎡以上工程须到市建设局办理验收。

附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00方以上

第二篇:基础验收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基础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各种方案、基础验收报告、监理的基础评定报告、基础验收通知书、验收签到表

一、 地基验槽记录

二、 预检工程记录

三、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 地基钎探记录

五、 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 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一、 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二、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三、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四、 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五、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六、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 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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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资料 主体验收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项验收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强度试块评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浆)报告、实体强度(混凝土以及砌体)检验报告、钢筋保护层检验报报、混凝土板厚度检测合格、主体施工总结 监理方:主体监理总结、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主体结构验收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三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核验证书)(3)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4)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或消防备案文件;(6)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需提交);(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

市政公用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哪些资料?

"(1)《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2)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核验证书);(3)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4)规划、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环保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或消防备案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6)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 (7)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 "

第四篇:电梯验收交接资料:

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①装箱单。(一册)

②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产品产品合格证。(各一份) ③机房、井道布置图。

④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一册) ⑤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⑥电气敷设图。 ⑦部件安装图。 ⑧安装说明书。(在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中包含)

⑨安装部件:厅锁装置、限重器、安装链及缓冲器型式实验报告各一份

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及文件

①安装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各一册) ②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各一份) ③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如果有)

④由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果有)

扶梯验收交接资料:

1、技术资料

①梯级或踏步的型式实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多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 ①土建布置图 ②产品出厂合格证

3、一般项目 ①装箱单

②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③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注图 ④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⑤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第五篇:电梯验收所需的资料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检验申请所需资料和文件

一、 验收检验

(安装、大修、事故设备、停用一年以上)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安装、大修、改造、事故设备、停用一年以上告知书;

2、★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应含基本参数、安全部件类别、型号明细(附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c. 机房井道布置图;

d.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e.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 电气敷线图;

g. 部件安装图;

h. 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 ①门锁装置:型式试验证书;②限速器:型式试验证书、⑤调试证书;③安全钳:型式试验证书、⑥调试证书(额定∪>0.63m/s附);④缓冲器:型式试验证书;⑦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证书;(附相同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j.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板)型式试验报告,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玻璃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附相同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k. 玻璃门及玻璃轿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附相同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 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 产品安装合格证或自检记录的检验报告同结论页(附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b.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 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附相同复印件检验时交检验员备案); d. 改造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等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e. 平层精度检测记录表;

f. 平衡、静载、制动性能试验记录;

g. 新装梯井道尺寸;

h. 空载、半载、额载、超载试验记录表;

i. 层门锁、锁钩锁紧元件啮合深度尺寸检测记录表;

j. 轿厢导轨、对重导轨、工作面测量记录表。

二、定期检验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上述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故障记录);

2、维修、保养记录(内容不少于云质监局发[2003] 142 号《云南省电梯保养规程》规定的要求);

3、 建立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督检验申请表

1、监督检验机构收到本表后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若条件满足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申报检验单位对检验安排有异议的,可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请申诉。

3、本表一式两份,报检单位及检验单位各一份,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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