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市容行政管理论文提纲

2022-10-01

论文题目:城市综合执法正当法律程序问题研究

摘要:城市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追溯起源,城市综合执法出现的要早一些,但在现实中二者往往被笼统的简称为城管执法。由于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甚至在现实中经常混用,所以本文对二者的概念并不作区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就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原本独立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制度。199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广泛,涉及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和房产管理、园林绿化、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许多方面。正是因为城市综合执法范围广泛,职责权限很大,所以国务院和各地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法律文件加以规范,比如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和沈阳市政府出台的《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等。但是由于缺乏宪法层面的规定,一直以来,该制度一直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诟病。另外,经过实践的不断发展,城市综合执法陆续表露出一系列问题。首先,不依法表明身份和说明理由,很多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都不表明自己的身份,而是直接的采取行动措施,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要求;其次,处理决定的作出违法或为了追求结果的不违法忽视其合理性,以及执法手段不尽合理甚至违反法定程序;再次,自由裁量权行使无“度”,存在着许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以及执法行为违反比例原则现象突出,严重有失执法合理性;最后,执法不当和程序要素中的顺序、期间等隐含着不合理问题。基于这些问题,本文从正当法律程序的视角,剖析了问题背后隐含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首先,应该抓好执法队伍工作,严格把控执法人员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其次,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从后续程序上保障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再次,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程序规范体系,缩小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范围,建立健全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并完善执法先例指导制度;最后,要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重点在于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

关键词:城市综合执法;正当法律程序;合理性

学科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确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正当法律程序的必要性

(一) 正当法律程序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治化要求

1. 正当法律程序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合理性规范

2. 正当法律程序是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法律控制机制

3.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必须满足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内容

1. 对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的正当法律程序要求

2. 对城管执法告知与说明理由的正当法律程序要求

3. 对城管执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当法律程序要求

4. 对城管执法手段的正当法律程序要求

二、美德两国行政执法正当法律程序的内容与借鉴

(一)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正当法律程序规定

1. 《联邦行政程序法》中正当法律程序的内容规定

2. 美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借鉴

(二) 德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与法治行政原则

1.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内容规定

2. 德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借鉴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 不履行法定程序问题

1. 不依法表明身份和说明理由

2. 违法作出处理决定

3. 执法手段违反法定程序

(二) 执法程序中的不合理问题

1. 自由裁量权行使无“度”

2. 执法行为违反比例原则

3. 不相关因素导致的执法不当

4. 顺序和期间的程序要素隐含的不合理性

(三) 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法定程序规范体系的不完善

2.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3. 执法人员队伍构成存在一定问题

4. 执法对象比较复杂

四、实现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建议

(一)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程序规范体系

1. 缩小和限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范围

2. 建立健全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3. 完善执法先例指导制度

(二)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1. 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制

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 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和执法队伍建设

1. 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体制

2. 健全执法队伍建设

(四) 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口腔医生论文提纲下一篇:叶轮数控加工论文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