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公务员待遇

2022-11-14

第一篇:乡镇机关公务员待遇

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深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姐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人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

二、具体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实施范图

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

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三)报考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对少数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工作总结《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四)招录的频率和数量

招录工作一般应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各省(区、市)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机关职位需求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干部人数,合理确定录用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试题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要符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相关政策应在报名前予以公布。

考察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察由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要认真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应在其所在县(市)、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录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符合这些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对新录用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要针对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报据本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录用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在每年年度考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告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二篇:乡镇机关公务员职责

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从主要职能上体现就是服务,为农民更好的服好务。为此,必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新时期农民所需所盼来确定乡镇工作职能的转换,从乡镇工作机制改进入手,切实解决困扰乡镇的“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事该怎么办”三个核心问题,使乡镇与群众利益得以统一,发展得以同步。

一、 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订本乡镇近期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当好领导的参谋。

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农业适用技术,提高农技到位率。

四、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搞好技术培训。

五、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

六、工作作风深入,及时掌握农情、苗情,密切联系农业大户,做好上报下达工作。

七、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

八、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科技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

镇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镇党委的自身建设、政权建设及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镇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行使对镇人大主席、镇人民政府及本镇群、团组织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制度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政府: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和命令,发布镇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依法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安全、综治、司法、计划生育、环保等行政工作;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定镇政府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安排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班子的凝聚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机关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的组织、宣传、人大、纪检、统战、共青团、妇联、武装、工会及政府综合职能等工作。

经济办公室:负责农业生产、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建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第三产业、土地管理和规划利用;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综治、司法、民政、劳动就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广播、卫生、计生、林业、集镇管理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工作。

三、岗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岗位

邱时华(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主持党委、人大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武装、经济发展; 杨正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收,企业、统计、经济工作;

任乔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党务、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信访、党风廉政、团委、妇联、工会、精神文明、宣传、党政办、集镇建设;

杨寿宇(党委副书记)分管科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李德珍(人大副主席):分管人大、移民、档案、国土; 何明强(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分管武装、烤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

郑丛杰(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畜牧、农经、农技、民政;

陶 果(副镇长):分管文教、卫生、道路交通、水电农机、社区、协会、劳动就业保障、旅游、计生、安全工作;

杨兴明(纪委副书记) :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老龄工作

(二)工作岗位职责

1、李有莉:负责党政办全面工作。具体拟写党委方面的总结、党建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材料;每月负责至少上报党委方面的信息简报2篇,负责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开展党员培训,搞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年报工作。

2、余琳:负责团委工作,具体负责搞好政府的计划、年鉴、总结,政府方面的材料拟写,政府各方面的统计数据收集等。每月至少负责拟写上报2篇政府重大事件和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发家致富的新闻简报。

3、李先兰:(1)负责人大办工作。(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信访相关材料的拟写。(3)负责工会、统战工作。

4、陈红芳:(1)负责档案工作。按照县档案局的业务要求搞好档案的收集归档,同时积极指导村级建档工作。(2)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件督办、电子政务、本镇信息资料上传。

5、沙富秀:(1)负责妇联工作(2)负责后勤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全面细致安排政府机关内的卫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机关内清洁、整洁。负责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调动的住房安排,大型会议会场安排,复印机、传真机管理。

6、何明权:(1)负责政府会议室的清洁卫生。每天上午8:30对会议室进行卫生清扫,包括清洁茶杯、清洗热水器。(2)负责政府机关的伙食团工作,周一到周五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就餐,伙食团要建立购物账本,账面记录与实际开销相符,周一到周五每天负责为各类会议提供开水两壶。(3)负责报刊杂志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7、彭琰:(1)正确及时办理各项核算工作,做好财政各项预算收支资金调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算。(2)年终组织年度财政的决算的审核和汇编工作,同时根据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上下级财政之间的结算和办理上下级财政之间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3)调度好各项财政资金,按照上级财政核定的预算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工作,合理调度好各项财政资金,妥善解决财政收入和用款单位资金需求的矛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监督和组织各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促进增收节支。

8、刘正惠:(1)及时,准确规范的完成政府的各项收支经济核算工作,认真执行政府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要求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支出。(2)严格、规范的做好各类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核算工作。(3)管好、用好政府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及时给领导提供我镇真实、准确的财务收支情况。(4)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工资管理、发放和各项福利、医疗保险的核算、申报、上缴工作。

9、范琳:(1)做好本单位现金的收入、管理发放工作。(2)准确、完整的登记好每天现金收支日记帐,(3)为政府的各项工作提供充分的后勤保证,做好本单位各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工作。(4)严格管理好政府日常事务支出费用。(5)移民工作。

10、周祖梁:负责社会事务办全面工作。

11、严仲发:负责民政办的全面工作、基层政权建设、殡葬改革、残联、城市低保。

12.卢文仝:负责优抚、贫特困户、婚姻登记、村民自治、民政办会计、大病医疗救助、民政办公室工作。

13、卢定富:负责五保户、老龄委、农村低保、民政办出纳、灾民建房。

14、陈真宏: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综治办公室全面工作,包括:基层基础工作、刑释解教工作、维稳工作、整联工作、司法调解工作。

15、 马周莉:负责综治办年度档案归档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各种会议记录、来信来访工作、防邪工作。

16、邱中举:负责计划生育全面工作、生育证的审批及发放、处理文书的审核及制作、档案文书的归档、挂独树村计生全面工作。

17、耿文友:负责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的全面工作、出纳,挂龙滩村计生全面工作。

18曹丽华:负责统计、“三查”、药具、微机、挂新农村计生全面工作。

19、卢安兵:负责计生方面的村民自治、协会、宣传教育、协助微机管理,挂西番村计生全面工作。

20、毛政权:负责流动人口、计生“三结合”,挂板棚村计生全面工作。

21、安金华:负责经济办的全面工作。

22、陈志华:协助安金华搞好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作。

23、杨 洪:负责武装、安全、交通等方面工作。

24、伍友臣:负责畜牧及兽医等方面工作。

25、陈应明(农技站长):负责农技方面工作。

26、杨科进:配合农技站搞好农技等方面工作。

27、杨小云(农经站长):负责农经方面工作。

28、易传祥:负责统计方面工作。

29、曹丽华:配合易传祥搞好统计工作。 30、彭德才:负责烤烟工作。

31、安金富:负责全镇的督查工作。

32、郝富元:负责土地管理工作。

33、唐浩仁:负责林业站全面工作,退耕还林(草)、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34、熊明辉:负责林政管理、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35、郭易:负责林政管理、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36、张清明:负责林业站后勤工作,退耕还林(草)档案,护林防火等工作

第三篇:四川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录用公告

一、录用公告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笔试及面试成绩、奖惩情况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的人员原则上回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安排。

录用人员安排意见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该名额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初任培训,帮助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8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

区居委会)主任录用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年以上。

二、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按照1:

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可放宽到1:2)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1:1.2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笔试各科成绩于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按有关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2014年11月中旬,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第四篇:2007年山东省乡镇机关公务员《申论》试题

07年山东乡镇机关考试申论试卷

给定资料:

1.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转移支付后,一些农村行政村出现经费短缺。江苏省扬州市行江区有184个行政村,2004年村级集体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有51个村,20~30万元的有14个村,10万~20万元的有47个村,10万元以下的有72个村。一般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刚性支出需要15万元左右,规模相对较小的行政村,刚性支出也不少于10万元,而目前大多数村级集体无钱办事、难以办事。

据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对全省1480个乡镇的统计汇总表明,无外债乡镇仅有58个,占3.92%;乡镇债务在50万元以下的有385个,占26.01%;50万~100万元的319个,占21.55%;100万~200万元的381个,占25.74%;200万~500万元的263个,占17.8%;500万元以上的74个,占5%。

以湖南省为例,目前全省乡村两级的债务还有320亿元,乡均负债979万元,村均负债达24万元。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负债更为严重。如长沙市118个乡镇,仅有一个乡镇无负债,全市乡镇负债总额为24.6亿元,平均负债达到2091万元。在调查时,许多基层干部提出,乡镇负债仅靠乡镇自身的财力是无法化解的。

四川省岳池县50%以上即4000多名乡(镇)、村、组干部,人均累计垫交历年上清下不清的税费等尾欠款近6000元,成为压在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头上的一项沉重负担。

“十五”期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不少村“税费改革少了收入,企业改制断了收入,招商引资没有收入,转移支付入不敷出,正常运转难以为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欠账太多,老的投入没完成,新的建设又需要大量资金。“钱从哪里来?”这几乎是所有村干部最关心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税费改革以后村集体财务运转的一些主要特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常运转大都靠借钱度日。总结起来,借债有两个来源:一个办法是每年年底,许多村都会向乡镇政府打报告,以各种名义要求补助。这些补助,在乡镇政府看来都是“暂借款”,而在村子看来都是“赞助款”或困难补助,是不打算还的。另一个办法是村干部用个人名义向农民借款。这些借款一般具有小额、多笔、高利、短期的特点,主要用于维持村集体财务运转,有的也用来充当税款,完成收入基数。

这些借款多发生在年底,是为了还旧债和借新债。在调查的山东省不少乡村,借债已经成为村集体财务运转的主要手段。每个村长上任以后,首先就是想办法筹集资金来发放拖欠的工资和维持日常运转。

拖欠也是一个类似借款的手段。由于缺少可用资金,有些村干部的作风变得“无赖”化。“吃饭欠饭钱,住店欠店钱”,可以说是“能欠就欠”、“无所不欠”。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工程队欠款,无论是修路架桥、盖楼建校,还是搞农田水利,几乎每个公共建设项目都有工程欠款,这些欠款占到建设款的20%~90%不等。在调查的一些村子中,几乎没有不拖欠工程款的。值得注意的是,工程队欠款名义上受损的是包工头,实际受损的则是建筑队的农民。

村集体债务的规模很大,其中有一半左右都是历史性负债,这类债务的增长是以利息方式实现的。最值得注意的是新增债务。在新增债务中,向银行和信用社借款或者贷款几乎没有了,这主要是银行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新增债务大部分是向个人借款、向上级机构借款和拖欠工程款。

除了“借”和“欠”之外,村干部还有两种办法搞钱。一是“跑”,就是利用各种关系,去上边跑项目、要资金。近年来,村干部越来越重视“跑项目”,有些地区甚至给“跑”项目成功者回扣或奖励。这不但使得上上下下设租、寻租之风愈演愈烈,而且也使得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用“跑”钱维持日常运转等现象变得公开化和普遍化。

2007年3月6日《光明日报》载文:农村改革20多年来,一个非常普遍的事实,就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获得极大成功的同时,村级集体经济却在逐渐萎缩,有的甚至债台高筑,服务功能基本丧失。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这个经营层次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改革初期的集体经济基本脱胎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体制。产权虚置,人人有份,又人人都不太对集体经济关心负责。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也很难弥补这种制度缺陷。

2.形成农村债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逐项分析后看到,政府主导下实施的社会公益事业欠债,是构成农村债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村级债务的构成主要是村级兴办各种公益事业的投入和兴办企业造成的亏损,以及以前举债完成的各种税费任务。村级债务链已成为严重束缚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牵绊,也为村级管理带来很多负面影响。近年来,在山东省不少村子,因债务问题债权人起诉村委会的案例屡屡发生,弄得村干部疲于应诉。有的村还为偿还债务,将机动地或者荒山一卖就是二三十年,集体资产所剩无几。

由于农村情况不同,集体经济强弱不同,而修路、修学校、装闭路电视、通自来水等社会公益事业大多是由各级政府主导实施的,村一级迫于形势和压力不得不搞。因此,有些政府主导的“民心工程”出发点是好的,可是由于搞不切实际的“一刀切”,急于求成的“形象工程”、高标准的“政绩工程”,反而成了老百姓害怕的“担心工程”,加重了农村债务,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一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副书记、市长于莎燕向记者介绍了该市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些作法。他们从完善村级“双层经营”体制入手,着力对传统的集体经济进行功能再造,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集体经济。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或技术入股,通过资本联合或劳动联合,建立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组织及联合体,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有效地提高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绥化市目前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368个,重点发展了畜牧养殖型、产业承接型、特色经济型、劳务输出型和农机合作型“五型”合作经济组织,确立了“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已累计助农增收达10亿多元。 于莎燕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是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农村走新型合作化道路,有效适应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为此,她建议: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国家方针政策的层面,进一步加以明确,大张旗鼓地支持、鼓励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集体经济进行大力扶持,着力解决村级债务问题。对现有的村级资产、资源要进行必要的产权改造,能租则租,能包则包,能参股则参股,以盘活现有集体资产。

3.农民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近年来,虽然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因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难。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农民增收的不稳定性较大。虽然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种粮补贴,但生产资料和机械作业费等持续涨价,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农民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

近几年农业产业化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缺少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农业竞争力总体上还不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带动农民增收还不明显,公司加农户和协会加农户等模式并未给农民增收带来多少实惠。因为公司、协会和农民之间还未真正形成紧密的利益联合机制,所以农民几乎没有在企业或协会的二次分配中获益增收。而且有的地方将合作组织或经济协会作为普通企业对待,有的作为社会团体对待,还有的地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则根本没有适当名分,这种混乱使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贷款、纳税、保险等诸多方面面临种种困难,严重妨碍了其发展。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从一产转移到

二、三产业的比例将会逐年增加,这主要表现为,外出打工和就地转移的劳动力队伍庞大,劳动力转移率较高。但由于综合素质低,大多数劳动力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技术型、技能型劳动力转移输出很少,无法获得较高收入。当前,各级政府为全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环境,但由于绝大数农民缺乏创业意识、创业本领、创业资本,致使致富无门、致富无能、致富难成。因此,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抑制。

有的基层干部还反映,自2005午起,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税,“一免三补”政策的落实虽然提高了农民种田积极性,但农民依靠政府增收的空间缩小,没有更多途径。 4.200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做好今年的“三农”工作,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五点: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五是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他说,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要靠政策、靠投入、靠科技、靠改革。一要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二要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3917亿元,比去年增加520亿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三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农业科技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四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同时,推进征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

温家宝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反对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行使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这说明乡镇政府的职责是明确的,而且是全面的。但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很多乡镇的财力更是失去了源头,已形不成自己的“一级财政”,这使很多乡镇没有足够的财力保证自己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税费改革以后,村干部的行为由向农民收取税费一变而为借钱和“跑”钱。借钱和“跑”钱,一要靠上级政府,二要靠民间的有钱人。

税费改革,使得基层干部更加依赖于上级领导,它产生的另一个也许是更加深远的影响在于,基层权力运作的基础正在悄悄地改变,民间的富人和富裕阶层越来越成为乡村两级政府组织所依赖的对象。

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基层干部“跑款”渐成风气。对此,有人认为该“跑”,有人坚决反对。

2006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都拿出了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建设。其中,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山西省今年省级财政也安排了支农资金16.3亿元,比去年增长58.6%。充足的资金投入本是好事,但由于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广大农民并没能十分公平地享受到政策的惠泽。

记者采访发现,原本是规范管理,有着严格申报、审批、使用、监管程序的支农资金却存在着凭关系分配的潜规则。有关系的基层干部能够在掌握支农资金的实权部门争取到更多资金,没关系的基层单位只能干等。“人情”盖过规范的分配方式,使支农资金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好钢难用在刀刃上。

国家有关政策表明,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生产发展,这就意味着基层干部的主要任务在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能力,通过生产发展来带动农民的生活富裕。然而,在基层很多干部却将主要精力放在向上“跑款”上,甚至在“跑款‟‟的途径数量上相互攀比。这凸现了干部建设新农村的不正常心态。

记者采访了解到,基层干部通过各种关系从上级部门争取到的支农资金大多用于村子巷道硬化、街道绿化等“面子”工程,较少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帮助农民发展生产的项目上,有的甚至出现资金挪用等违规现象。

上述支农资金的混乱使用,危害自不必说,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干部轻“发展”、重“形象”的错位政绩观。山西南部某贫困县的一个乡镇,通过从上级部门争取各种支农资金,甚至从银行贷款来建设园林村,村子绿化得很漂亮,各级政府很满意,但农民生产增收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

6.案例一

杨埠救灾扶贫互助基金会,现属于太湖县小池镇银山村(由杨埠村和海形村合并而成),1988年初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由县民政局归口管理。当时成立储金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储金会吸收村内闲散资金,帮助受灾、受困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

储金会由原始股东(拥有储金会的所有权,可分红)组成股东会,即由村委会成员与持股个人组成。原始股东371股,每股10元,现在涉及全村310户,约占银山村总户数的1/3。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定重大事项。股东会下设理事会,现有会长、会计、主办出纳员各一人。原始股东和其他村民,均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借款给储金会,储金会以收取资金占用费(略低于同期信用社贷款利息)的形式放款。放款1000元以内,由主办出纳批;1000~3000元以内,由会长批;3000~50000元,由理事会集体审批;超过5000元,需派人明察暗访后再集体决定。净利润按3:3:4的比例分红,即风险基金占30%,村级管理费占30%,发展基金占40%。

为防村民集中提取存款,储金会提取总资产的30%左右作为储备基金,存于银行、信用社。我们调查时,储金会在各类银行(信用社)活期存款有5724.88万元,定期存款46.5万元。储金会从成立到现在,从未发生过挤兑现象。储金会一切按章程和制度办事,每季度向县民政局、镇农经站报一次账,接受查询和监督。

养猪户陈建国,1995年办养猪场,由于资金不足无法进行规模饲养,第二年储金会让他以家庭财产抵押方式一次性贷款4万元,使他能够以仔猪交易为主,同时进行饲料加工与养猪,不久就成为当地的“养猪状元”,现在年交易仔猪上千头,养肥猪近百头,年获纯利10万元以上。

截至去年12月15日,杨埠储金会资产总额为1551973.28元,累放资金6722120元,获利140604.81元。其中生产性资金5044590元,生活性资金1677530元,分别占累放总额的75%和25%。在累放的生产性资金中,用于种植业占34.3%,畜牧业占26.4%,工副业占21.3%,交通运输业占10%,饮食服务业占5.5%,其他占2.5%。在累放的生活性资金中,用于受重灾的占23.5%,生大病的占7%,生活困难的占51.4%,子女上学的占16.5%,其他占1.6%。全村有80%的农户受益于储金会,累计帮助62名受重灾生大病人员,132名学生入学,使359人脱贫脱困,650人进入小康生活,近200人步入富裕阶段。

培育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体制最重要、最紧迫的改革和创新。中央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高度重视,200

4、2005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其中特别提出“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

发展社区合作金融是世界性潮流,而且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在中国应当而且可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据了解,对农村金融的服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作了总体安排,中国银监会去年12月份已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全国已有6个省、市已正在进行试点,有望全面铺开。

案例二

一项由香港慈善机构资助、安徽大学“三农”研究中心协助实施的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的实验,正在安徽省肥西县小井庄村进行。

小井庄村民组的村民通过入股的形式成立小井庄社区发展合作社,每股基本股为3000元,由此筹集到的社区发展资金只作为向合作社社员发放的贷款,不作其他用途,在合作社内部封闭运行。村民组38户家庭中的23户已经成为社员,从去年年底到现在,他们筹集了7.2万元资金。

社员每次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万元,累计额不超过4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7厘2,略低于农村信用社的8厘5。

合作社的资金由一个5名村民组成的小组负责管理。何家余和李祖应都是管理小组成员之一,另外的成员则是三位姓李的村民。他们的当选经历了三次会议,因为小井庄村民组的小部分村民姓何或姓黄,大部分村民姓李,但是分为四支不同的宗族。最后的办法是一个集团有一名村民进入管理小组。那笔资金平时存放在农村信用社里,由会计保管存折,另外两名管理小组成员保管存折密码。社员向管理小组提交贷款申请书并得到5名成员签字后,由3名成员共同前往农村信用社提取款项。财务状况在合作社也会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年年末结算一次。

如何应付社员逾期不归还贷款的情况呢?管理小组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是取消贷款权利或罚滞纳金,直至起诉。但李祖应和何家余一致认为可以用更有效的方式解决,那就是“23户人一起上他家讨”。

合作社的管理原则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三农”研究中心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运作过程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没有代行管理的权利,也不得干涉合作社的内部决策。

小井庄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李祖好住在何家余隔壁,他希望能够参加合作社,甚至向管理小组上交了申请书。但他仍然无法如愿,因为他不是小井庄村民组的成员。李祖好说:“这个实验和整个村庄无关,我也无权去监督它。”“自我民主管理需要信息的对称,这在比较大的范围内难以实现,”“三农”研究中心的有关人士说,“人们容易在小范围内了解各自的想法,民主管理有更大的可操作性。” 在2006年3月第一次回收贷款利息时,拖欠情况没有出现,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之前未加入合作社的村民现在提出的入股要求,管理小组的成员流露出不欢迎的态度。贷款期限也使社员觉得有点短。张安国的家里仍然存放着收购来的3万公斤油菜籽,如果行情不好,她无法保证能够按时归还贷款。这使她对向合作杜贷款产生一丝犹豫。

小井庄的这个实验仍然得到村民的欢迎。李祖应说:“我现在有一部农用车,如果这钱用得好,它会变成解放牌货车。”这说明农村合作金融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2006年8月10日《南方周末》载文:党和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保护农民合法经济权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这是载入宪法的。“统”的实质就是服务,搞好服务,政府的经济技术部门可以发挥作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发挥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可以发挥作用。农村改革以来的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为农民服务方面,更具生命力,针对性和适应性更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完善了,党和国家对农民的扶持就增加了一条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能成为落实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助手。

自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中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形成了一些自身的特点:一是组织方式多种多样。从名称看,有的叫合作社,有的叫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的叫协会,有的叫专业协会等。据典型调查,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约70%叫协会(50%从事技术交流活动,40%从事技术月良务活动,10%从事经营性活动),30%叫合作社。从发起者的身份看:由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发起的占65%,公司或企业发起的占5.7%,政府经济技术等涉农部门发起的占9.3%,供销合作社发起的占9.6%,其他占10.4%。二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资金、缺人才、规模小、稳定性差。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万个,成员数量2363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8%,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个,占总农户的13.5%,两者合计占23.3%。三是股权相对集中,少数人控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普遍。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典型的初级阶段。但从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看,已经出现可喜的发展趋势。据对浙江省台州地区的调查,已经出现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从松散的产品购销关系向紧密的产权关系转变,股权结构从个人占大股向股权分散、股权与交易额挂钩转变,盈余返还从以投资者为主体向以生产者为主体演变,表决方式从一人一票制向一人多票制转变。这种转变,是经济利益作用的结果。

把符合国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体现出来,这就是:在性质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互助性、人合性并由社员惠顾者控制的组织。在治理机制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对社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坚持开放社员资格,入社自愿、退杜自由的原则;坚持一人一票、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适度限制资本权利、重视惠顾返还的原则。

2007年3月6日《光明日报》载文:近年来我国支农贷款逐步增长,但彻底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努力,必须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建立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保险、农村担保机构和社会资本在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对体系中的各个主体政策扶持、合理分工、严格管理、鼓励竞争,并提供法律保障,最终形成合力,共同服务“三农”。

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急于求成、嫌贫爱富,资金向富裕农村集中的不正常现象。记者在晋北某产煤大县采访时发现,当地新农村建设试点气势不凡,人均20平方米、面阔三间带独家小院的琉璃瓦新房鳞次栉比,雕梁画栋。已经搬进来的农民,家电一应俱全,光景十分殷实。后来详细了解,才知道这个村是工矿型农村,村办煤矿为集体经济积累下厚实的家底,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村。问起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村干部自豪地说,村民自筹一部分,村里补助一部分,国家和省、市还要给专项补助。“上面的钱拔下来,我们可以搞个花园和广场。”经了解,这个县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数量在市里是数一数二的。

在这个产煤大县相邻的另一个纯农业县,记者了解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数量要比产煤大县少得多。这个“纯农不富”县的有关领导纳闷:“新农村建设申报时,我们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等上面确定完后,才知道比富县要少得多,这真是“穷居闹市无人问”啊!记者追问原因,县乡干部和农民们几乎作出同样的解释:穷村做试点,起步差、标准低、问题多、进程慢,效果难料;富村做试点恰恰相反,容易出政绩,领导脸上光彩啊!

现在,村庄、城镇规划建设是个问题,规划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编制村庄、集镇规划,必须坚持合理布局,十分珍惜土地的原则。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村庄、集镇规划包括:集镇域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集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布点,村庄、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村庄、集镇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等。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建设用地范围,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等。

三、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1反映:“„钱从哪里来?‟这几乎是所有村干部最关心的问题。一些村集体税费改革少了收入,企业改制断了收入,招商引资没有收入,转移支付入不敷出,正常运转难以为继。”请根据给定资料1~2,谈谈你对“村集体钱该从哪里来”这个问题的看法。(字数不超过250字,满分10分)

“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这几乎是所有村干部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核心问题。目前,村集体存在的”借、欠、跑”三种筹措资金的方式,不但没有解决农村建设资金短缺的现状,反而阻碍了农村的健康快速发展。钱从哪里来?首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并保持稳定增长的幅度,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其次,农村建设是农民自己的事情,要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谋发展。最后,广大农村干部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勇于开拓,增强筹资能力,一心一意谋发展. 百度知道:

农村债务的形成既有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的制约。解决农村债务问题,必须从旧债和新债两个角度来寻找途径。必须从政府和农村两个实际出发,上下合作,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 第

一、规范基层政府行为,缩减支出。 第

二、强化乡村财务监督机制,杜绝乡村经费支出膨胀。 第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集体收入。 第

四、加快对现有的村级资产、资源的产权改造,以盘活现有集体资产。(209字)

(二) .给定资料3表明: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农民增收难。请根据给定资料3~4,归纳出农民增收难的种种表现,并说明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所在。(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满分20分)

农民增收难得种种表现是:

1、增收的不稳定性较大,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不明显,外出打工和就地转移的农民工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绝大多农民缺乏创业意识、创业本领、创业资本,致使致富无门、致富无能、致富难成。

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是:

1、要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增强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对种植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霹料综合补贴,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符合国情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步伐,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技能,促进农民向知识型、技术型人才转化。

4、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提高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创业的本领。

三、

(三) .给定资料5显示:“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基层干部„跑款‟渐成风气。对此,有人认为该„跑‟,有人坚决反对。”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你作为驻村包点的乡镇干部,要解决村集体经费不足的问题,请谈谈你的工作思路。(字数掌握在350字左右,满分20分) 对于基层干部跑款问题,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那些基层干部将主要精力放在向上跑款,甚至在跑款的途径数量上相互攀比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对于那些利用手中权力,拿人情和凭关系而分配支农资金的违规失范行为,要给予抵制和批评。

按照国家政策的具体规定,管好用好分配下来的的支农资金。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能力。通过发展生产带动农民的生活富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致富思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不侵犯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

(四).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6,假如你作为驻村包点的乡镇干部,具体负责社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实验的试点工作,你准备如何去做?主要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金融及资金风险。(字数掌握在400字左右,满分20分)

对于社区农民资金合作实验的试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立足所在村的村情,做好社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实验的科学规划。

2、成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资金委员会。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让农民的资金用于农村的发展

3、不干涉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好监管工作。

防范金融和资金风险的具体措施:

1、建立功能完善、管理科学、健康发展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村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

2、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适度限制资本权力,努力创建诚信文明有序发展的资金利用环境和信用维护机制,坚决打击逃避债务行为。

3、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嫌贫爱富,不搞形象政绩工程,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审计工作。

4、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通过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的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的转化为农村投资。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避免农村金融机构的恶性竞争,有效规避农村资金外流,提高农用资金的利用效率。

(五)请以驻村包点乡镇干部的身份,依据给定资料,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为某行政村编写一份“十一五”建设规划书(纲要)

######乡镇

#村“十一五”建设规划书

根据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结合我省我县#####乡镇#####村实际情况,特制订###乡镇###村"十一五”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居住及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1、建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调动全村积极性,集体共同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统筹协调发展。以新产业的发展壮大为支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推动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逐步形成以工业为主导、高效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纽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2、深化农村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在该村的覆盖面,增加该村教育、公共卫生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投入,加快建立该村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对该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3、努力创建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该村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促进各类金融组织之间的竞争,抓好该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努力改善该村信用环境,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构筑农业风险防范屏障,加大对各项发展资金的监管力度,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合理的配套措施

4、加强培训,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大力开展适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加快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知识性转变。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和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水平,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五篇: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有关福利制度

一、假期制度

(一)探亲假

为了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安心地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立了职工探亲假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探配偶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

已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的,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3、路费报销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4、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

(1)“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4)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①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②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③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④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⑤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5)职工探亲住宿费开支标准:

①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②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参考文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浙人字(81)052号,浙人字(81)080号、(81)财预字第265号、浙人薪[1997]163号

(二)产假、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①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 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②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2、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3、女职工哺乳假假期待遇

(1)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2)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3)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参考文号:浙政[1988]31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三)病假

为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务院干1981年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通知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工资待遇,事业单位人员可参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5)病假期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问题:

(1)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准,可以提高(10%-15%)。

(2)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3)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4)半日休养半日工作的,工资原则上可以照发。但要严格审批手续。

(5)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7)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参考文号:国发[1981]52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

(四)事假 为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我省于1995年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具体办法如下:

1、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由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或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予以辞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工资待遇

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扣发: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

(含 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 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十职务(岗位)津贴十省直补贴十地方职务岗位津贴]÷21,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3、事业单位已制定事假工资待遇规定的,也可按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和事假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

参考文号:浙人薪[1995]79号、浙人薪[1997]163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

(五)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浙江省劳动人事厅、财政厅浙劳人除(87)257号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一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埋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二、死亡抚恤制度

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心工作,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有关抚恤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

(一)丧葬费

1、丧葬费标准

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其家属2000元的丧葬补助费。

2、丧葬费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原单位发放。 参考文号:浙人薪[1998]233号、浙财行[1998]150号

(二)一次性抚恤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及基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革命烈士:本人生前的40个月的工资;

因公死亡:本人生前的20个月的工资;

因病死亡:本人生前的10个月的工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

(1)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和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地方职务岗位津贴、保留津贴150元之和。

(2)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包括教龄、护龄津贴、中小学特级教师补贴费。

参考文号:民优函[1994]212号[浙民优字(1994)207号、(1994财行160号转发)];人薪发[1994]48号[浙人薪(1994)146号文转发];浙民优(1992)1114号、(92)财行550号,民优发(1991)12号、民优发(1992)32号,(86)财文字第762号,浙人薪[1999]211号、浙民优字(1999)219号、浙财社(1999)121号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其遗属的基本生活,1988年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2001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

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现行遗属困难补助人员的条件及标准如下:

1、享受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条件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八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读研究生或体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八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读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几点说明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工作人员死亡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或从社会上招聘的干部,在见习期或试用期间死亡的,可以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执行。

(3)凡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不得再享受企业职工家属医疗等劳保待遇。

(4)对死者生前患病期间所造成的遗属经济困难,可根据其困难大小,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补助。

(5)职工自杀,如不是政治性自杀,而是因家庭或生活问题自杀,可按因病死亡处理。

(6)下列人员,应及时停发、不发或减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①死者遗属已经独立生活(如参军、招工、从事个体经营、农业劳动等)或者去世,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即不再发给;

②死者的配偶改嫁或另娶后,其本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再发给。

③死者的父母、弟妹,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已作为其他亲属的遗属领取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可以不发。未领取的,可视情况酌情减发。

④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中,系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

⑤死者遗属被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劳动教养的,不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⑥死者遗属已享受精减退职或计划外临时工晚年生活困难补助等补助费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补助费。 参考文号:浙人薪[2000]70号、浙财行[2000]60号,浙人薪[2001]62号

五、补助制度

(一)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补助费标准由市人事局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二)精减退职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凡符合浙组[1997〕1号文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费的干部,本人去世后按其生前的生活补助标准一次发给3个月的补助金,作为丧葬费用,并从去世后的次月起停发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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