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论文

2022-04-13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住房建设体制改革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的工作成效。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施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就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存在的问题作粗浅探讨。

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论文 篇1: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推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开辟住宅建设融资的新渠道、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增强职工住房商品意识、调整个人消费结构、拉动个人住房消费、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何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这笔越聚越大的住房资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拟就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创新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运作模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运行能力与机制制约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发展规模

(1)财务主体调剂资金能力受限。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资金来源与运用出现了不平衡,有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资金不足,有的却出现大量闲置。资金不足与闲置并存阻碍了业务发展。

(2)财务主体行业成本加大。由于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业务发展规模不断增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政府、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不断增加,为适应业务新形势需要,必须通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共识。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信息化建设从硬件配制到软件开发,需要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投入,加上后续的维护则成本更大。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分别重复性投入会形成巨大的资金浪费,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业成本。

(3)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管理目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和考评机制。自2002年起先后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由于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公积金财务主体自身努力程度不同,不同区域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管理水平差距加大,加之考评激励机制缺乏,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社会效益差距不断扩大,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相对更弱的现象。这限制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4)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繁杂、流程复杂,成本费用较高。随着经济发展、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职工不同城市间工作调转与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将逐年增加并呈现常态化趋势。这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创新带来新的课题。

2.住房公积金收缴困难

(1)覆盖面低,融资渠道狭窄。缴存比率较低且单一。缴存基数控制不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力度,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未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成果。同时,有研究表明,居民住房消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是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且不同阶层其家庭收入中用于住房消费的比例也是不同的。然而,我国住房公积金收缴未充分考虑到这一差别,每个城市均采用单一的缴交率,显然不适应我国住房公积金参加者收入水平层次多,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不利于扩大公积金的筹资规模。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控制不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积金管理机构难于取得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真实工资数据,经常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不清的现象。

(2)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虽已立法,但相关法规仍不够健全,且执法不严,缺乏刚性制约措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行政执法权限也不够,对逾期不办理缴存的单位,中心没有后续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制约。

3.住房公积金使用机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公积金制度中关于公积金保值增值的使用机制十分不完善,公积金除用来购买少量的国债外,几乎没有其他允许用途,从而造成资金大量沉淀,无法实现保值增值。

(1)沉淀资金量大,使用效率低。大量住房公积金沉淀在银行不但无利可获,反而要产生亏损,很难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运作成本支出。

(2)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单一,是造成资金大量沉淀的主要原因。除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购买国债,虽然国债的收益相对较高,但购买的国债数额较少,其购买方式也存在风险,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还是比较困难的。

(3)挪用、挤占住房公积金现象严重。国务院在有关决定中,将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定为“个人缴存,单位资助,所有权归个人”。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单位对公积金重视不够,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4.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内部审计严重缺失

目前,全国共有340多家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尚无统一规范的行业业务操作规范。若干财务问题的处理缺乏统一的规定,存在着重资金筹集,轻资金管理的现象。

有的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财务管理措施无法落到实处。财会核算较乱,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差。有的中心为了追求高额收益.哪家银行承诺利率高就转存到哪家,在指定的受托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大笔资金任意转出,部分已沦为腐败者囊中的“唐僧肉”。前几年,由于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严重缺失,有空子、有漏洞,住房公积金涉案数字之大,令人瞠目结舌,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至今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尚无统一的账务管理软件,软件使用五花八门,中心尚未建立与银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有自己开发的,有买软件公司研发的,模式,标准不统一,计算方法,方式不统一,与银行衔接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很不方便,缺少严肃性,有的中心违反规定放弃职工个人明细账的核算,导致无法对委托银行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进行有效,实时地监督。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探索

根据《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管理。在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的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收益分配等具体工作,还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经营风险,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实体。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整合财务主体,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凸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满足政府、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要,加快推进广大职工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的步伐,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通过吸收、创新等方式将某一区域内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进行优化整合。促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提升区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抗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方便区域内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设立直属省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省级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省内各市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并入省级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

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财务集中运营体系。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会计处理过程是财务主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会计工作全面、实时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并监督控制业务风险,是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建立以”业务数据集中处理”为核心的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应的运营管理体系。设立账务核算和业务管理中心,统一会计核算和人员管理。

设立计算机信息开发中心,统一业务系统的开发管理、运营维护管理。统一会计制度和账务组织。全省实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做到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优化整合后,全省是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省内各城市通过系统这个网络平台在同一系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使各城市办理业务已经实现同城化,极大地方便了不同城市间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和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抵押贷款。在资金调剂方面,由于全省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住房公积金可在省内各城市间调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缩小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管理差距方面,由于全省统一管理,带动和促进了原管理落后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在较短时间内缩小了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管理差距。在抗风险方面,由于优化整合后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规模以几何倍数扩大,将大大增强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抗风险能力。

2.积极探索运营模式,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创造条件

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实行的委托办理模式,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结息对账等业务全部委托银行办理,所有的数据资料、账务信息都由银行掌握,管理中心仅对业务进行审批和依据银行传递的单据记录总账,有的地方管理中心每天向银行收取票据自行录入,并定期与银行对账。在这种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第一手资料由银行掌握,管理中心时常受到牵制,造成管理工作较为被动。而自主办理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核算、提取等全部具体工作,即自己设立中心机房,不设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设少量的网点,操作前台与后台工作均由中心人员承担完成,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其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大连市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益。

应当尽快完善并广泛推广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银行予以协助的自主办理模式。只有实行了自主办理的运行模式,才能够真正实现财务主体的管理自主,切实履行《条例》的职责。

3.健全内控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夯实基础

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和坚持内控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营造环境。

建立货币资金控制,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管理中心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大额资金的转存与调拨应建立管理中心审批制度。

严把支取条件、支取手续、支取程序关。防止采取非正常手段,强取、套取、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只有当审查合乎支取规定,才能批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控制,防范贷款风险。为降低贷款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贷款风险,中心应对贷款的对象、条件、期限、金额、担保、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程序等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并且要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在委托贷款发放过程中,首先严把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关,其次是申请人的资信及担保手续关,最后严把借款内容审查关。审查要真正做到项项留心,处处把关,才能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4.建立审计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构建新机制

内部审计是管理机构内部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提示管理中心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查找内部管理风险点,完善、整合内控制度,定期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审计尤为重要。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风险控制是否存在、授权批准制度是否发挥作用、信息系统控制是否可靠等。

重点开展资金运作审计,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重点就是资金运作的审计。这种审计不仅仅是事后审计,更多的是事前和事中的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转存定期存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等资金运作中,应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全过程地参与重大资金运作的制度建立、计划编制、方案制定、决策实施、测算分析等工作。

完善内部审计长效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质量。

准确定位,突出重点,引起相关领导重视,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审计应立足于高层次、综合性经营监督的本质属性。树立和落实“围绕工作目标,服务于管理,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审计为民”的理念,拓展审计职能,为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5.完善法规规定,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支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相关部门为修改《条例》进行较大规模的调研,为此,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认真查找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依法办事的薄弱环节,建言献策,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寻求法律支撑。

6.开发设计科学规范的信息系统,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大,工作繁杂,势必需要功能强大的、设计完善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正处于大面积更新、升级阶段,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建设部,应当汲取各地运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开发、推广使用适应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的统一、规范、科学并经专家评审认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在新系统的开发设计中充分融入内部审计的管理思想,加强计算机控制和内部审计信息建设,全方位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手段信息化。

参考文献:

[1]苑泽明 石 敏: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创新研究[J].当代财经,2007(3).

[2]董建斌:浅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J].中国房地产,2008(2).

[3]高东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浅析[J].中国电子商务,2010(6).

[4]孙开颜: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J].审计文摘,2007(3).

[5]史小琴: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J].会计师,2011(01).

[6]陈 琰: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内控制度的思考[J].企业导报.2009(6).

作者:张华

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论文 篇2:

探讨改进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摘 要】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住房建设体制改革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的工作成效。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施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就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存在的问题作粗浅探讨。

【关键词】 住房资金;会计核算;公积金

一、存在的问题

1、“四个统一”还需进一步推进。

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改革的深入,全国绝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所属分中心都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但现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还存在不能清晰地反映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所创造和上交的增值收益,缺乏在一个辖区内合理调剂资金余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2、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值得商榷。

现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办法是“将扣除贷款风险准备和上缴财政部门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建设廉租住房补充资金”,这一规定不利于对住房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门形成绩效激励。

3、“增值收益存款”科目的设置及专户管理无实质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结余的增值收益分别在“贷款风险准备”科目、“专项应付款-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科目、“专项应付款-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增值收益分配-未分配增值收益”科目的贷方体现,分类清晰,再单独设置“增值收益存款”科目并对结余增值收益专户存放,无实质意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方便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放贷等各项业务开展,往往要委托多家银行多个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拥有十个以上“增值收益存款”专户的也不在少数,这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数据的集中与及时传递,更不便及时掌握资金动向,也不利于理顺、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将增值收益进行专户存储加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负担。

4、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基础需进一步明确。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身业务应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分账核算,自身业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未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基础。就全国来说,各地区或采用权责发生制或采用收付实现制,在历年各部门审计检查中显示无章可循、存在口径不一的弊病。

二、改进建议

1、进一步落实“四个统一”。

进一步落实“四个统一”,真正实现各地联网统一会计核算的需要,清晰反映各分中心所创造及上缴的增值收益,增设“上缴增值收益”、“下级拨入增值收益”两个科目,并将“上缴增值收益”与“下级拨入增值收益”在“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表”中分别列出。此外,应革新陈旧的管理模式,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内合理调剂资金余缺。办法可参照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存款备付金制度,按照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备付金金额,定期向市本级上缴存款。年终再对备付金按一定比例计算增值收益,分配给各分中心,以综合考核其资金使用效益。

(1) 账务处理。 当各分中心年末分配增值收益时,借记“增值收益分配”科目,按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贷记“贷款风险准备”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上缴增值收益”科目。当各分中心上缴增值收益时,按实际上缴金额,借记“上缴增值收益”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市本级收到上缴增值收益时,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下级拨入增值收益”科目。市本级年末结转下级拨入增值收益,借记“下级拨入增值收益”科目,贷记“增值收益”科目。市本级在收到上缴的备付金时,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某分中心上缴备付金”科目;分中心在上缴备付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上缴市中心备付金”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2)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由市中心统一提取,统一管理。市中心在月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他应付款——某分中心上缴备付金”科目贷方余额与“其他应收款——上缴市中心备付金”科目借方余额进行抵销,不再将此笔业务作为负债与债权对外重复反映。

2、 取消“增值收益存款”科目。

取消“增值收益存款”科目。将其核算对象并入“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中,此举并不会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明确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基础。

在《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中,突出强调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假定前提。《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应进一步明确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假设,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已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各项应预提指标予以计提或冲销,以准确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状况。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作者:刘明

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论文 篇3:

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思路

摘要:为了保障职工住房基本需求,我国事业单位公布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职工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但是目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存在不足之处,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政务问题常常产生问题,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改革的基础上,应该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本文对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

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需要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关于账务问题,事业单位应该积极配合财务人员。近年来,财务问题非常严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该努力解决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在进行事业单位公积金问题处理环节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公积金是否需要全额支付。

一、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规范了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和个人账户管理

事业单位为了可以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相关的规范,在单位内部规范了银行账户与个人账户的管理。有些省市为了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已经确定了委托的银行,并且办理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保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可以落实。有些省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归还相关手续的银行非常有限,有的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制定和非常严格。

(二)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快

在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增长给不同的省市带来的收获也存在差距,归集业务的增长为居民的住房消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也提升了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中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相关制度的实施上还是存在问题。在会计处理环节上,一般都是对个人缴纳部分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的处理方式。

(一)住房公積金单位存缴部分的会计处理方式

在新形势下,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事业单位会结合相关的规定,给本单位的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事业单位在会计处理中,还应该对住房公基金部分进行核算。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对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系列规定下,事业单位应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专属项目,确保这一项目合理的设置和变更。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存部分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扣除,这也对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存缴部分的会计处理方式

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要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照一定的工资比例进行缴纳,一部分需要职工自行缴纳。部分事业单位在公积金缴纳会计处理环节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在计算上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将住房公积金直接拨款到职工的银行工资卡中,这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但是住房公积金专属账号却不能发挥作用。有些事业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产直接纳入到事业单位的资产明细中,但是这部分内容涉及的资产类型比较多,不仅仅涉及到事业单位的资产。有些资产并不属于事业单位拥有,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些资产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收益。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事业单位不能应用不属于事业单位的资产,这些资产也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收益。在会计处理中,将这部分资产纳入到事业单位的财产中,导致财务会计的真实性下降。

(三)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存在着许多漏洞

我国在住房公积金改革后,各个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公积金的数额不能被公开,会计要及时结合住房公积金改革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会慢慢的凸显出来,会计资料的漏洞会越来越大,这给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产生不良影响。

三、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我国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落实上存在局限性,要想及时的解决问题,促进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落实,应该完善其会计处理方式,从而使住房公积金的代扣和代缴制度更加合理,还要结合住房公积金核算的情况,结合相应的会计科目。

(一)积极变更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方式

我国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事业单位应该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进行完善。在其他应付款的处理中,防止借记问题的产生。事业单位应该结合转平处理的方式,在住房公积金核算环节中,应该使辅助账簿的作用充分的发挥。辅助账簿是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支取住房公积金做出的记录,从而对事业单位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真实的反应,从而确保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更加精确。

(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的科目

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提升核算的精确性,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可靠性,单位内部应该增加住房公积金的会计科目。可以结合缴存公积金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等会计科目,个人住房公积金呈现出负债特征,缴存公积金是一类资产类的科目。在上述两种科目增加后,事业单位可以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科学的管理,在核算上也更加的方便,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在缴存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用下,可以延续住房公积金制度,结合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对单位内部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调整。

(三)执行好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事业单位单位内部预算中,应该明确的核对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值,应该以列表的形式呈现,从而在会计处理中才能做到准确无误。事业单位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在辅助账簿设置的环节中,应该采用职工的姓名,在查找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期限后,将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时间进行比对,从而确保账簿中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期限和数值准确。事业单位内部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职工,所以事业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对资金结算中,应该分析本金和利息,将二者与事业单位的负债项目结合起来。在事业单位与职工结算中,应该将负债的项目减去。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环节中,应该不断的完善步骤,从细节处减少问题的产生。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管理政策

事业单位应该对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了解,目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中一般是采用低存低贷的方式,这种政策不太科学,长时间会导致存款利息的损失,使职工都不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容易被套取和诈骗。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特征,并且可以起到互助的效果,单位应该对央行的市场利率进行分析,从而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结合起来,从而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利息上升,从而提升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也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合理。要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便利,针对需要购买房产的用户,采用低存低贷的方式满足他们的购房需求。针对那些长期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用户,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储蓄结合起来,通过人工服务,征求用户的建议,从而结合时间的长短确定好利率。如果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生成时间少于10年,那么可以根据3年定期利率标准,从而提升人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我国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如江南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低,职工们都非常青睐,但是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差不多,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应该降低利息。

结论:

我国事业单位在不断的改革,其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在改革。尽管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事业单位应该及时解决问题,减轻职工的住房压力。

参考文献:

[1]谢俊波.关于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抵债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8(27):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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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其,钟小陶,张冬霞.浅谈高校住房公积金的会计账务处理[J].会计师,2018(07):65.

[4]杨大海.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思路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7(05):227.

[5]张真.当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账务的处理思路分析[J].品牌,2015(10):143+145.

作者:樊朝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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