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合同书范文

2022-06-27

第一篇:土建施工合同书范文

施工队施工合同书改

用户增扩容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通过议标,甲方确定由乙方承包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所有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工程设计预算为主要依据,根据甲方要求确定安装、试验项目。

5、承包范围:本工程安装及试验,工程材料运输、转运等,如涉及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加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

6、本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的协调及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停送电联系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数量、安全符合本合同书规定,依照下列规定施工、质量评定:

(1)、乙方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严禁私自变更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2)、遵照现行国家电气设备安装、试验相关规程,施工规程规范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 第三条、施工工期

施工总工期 天。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第四条、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本工程安装施工后三日内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申请竣工验收,并准备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

2、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告七天内组织验收。

3、乙方竣工验收后七天内处理好竣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工程结算

1、本工程根据甲、乙双方实际验收的工程项目为主要依据,竣工结算执行2006年中电联电力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取费标准。

2、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为准,按实结算;本工程材料由甲方负责,不参与结算,本工程预算人工费按总价下浮 11 %结算,审计时分别出具材料和工日审计结算单。

3、本工程预算总价为: 元,大写: ,其中安装费为: 元。

4、竣工全部技术资料达到设计规范,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后,由乙方做好竣工结算资料图纸三份报送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审计科进行竣工结算内部审计。

5、设计变更、增加、漏计项目按实计算,依据设计图纸、变更签证、验收签证等文件和结算原则计算。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

1、方式:转帐。

2、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经竣工结算内部审计后,甲方付给乙方人工费总价款 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税金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乙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开工前向乙方技术交底。

(2)、施工技术指导,下达设计变更通知书。

(3)、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审核乙方递交的技术资料,双方在工程验收报告书上签字。

(4)、负责施工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2、乙方责任:

(1)、依照本合同规定、设计方案完成施工任务。

(2)、积极参与图纸会审,接受开工前技术交底,递交技术资料交甲方审核。

(3)、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按现颁布的国家规程规范做好各种试验。

(4)、乙方应加强施工管理和负责工程协调,严格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保修,负责施工技术主要安装质量问题终身责任。

3 第八条、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生效。

2、本合同严禁转包和分包。

3、工程竣工结算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程序

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合同仲裁机关调解、仲裁;

3、本工程建设地人民法院调解、判决。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参份,乙方执贰份。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20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建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备资金

二、工程范围承包

承包范围: 2-4#楼3-5层,5-6#楼16层建筑,桩基,基础,地下室,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纸与合同约定内容、包括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相应项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2014 年 3 月 30 日具体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

竣工时间: 2015 年 9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80 日历天。群体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日历天、(不包含台风、大雨、停水、停电)。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1.本工程暂定

暂定 陆仟壹佰万 元 (人民币) ¥: 610000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 年 3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2014年3月 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按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执行。 2.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条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地方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现行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工程开工前15天内提供施工图纸4套,地质勘察报告1份,工程竣工时提供1套给甲方全新图纸作为竣工图使用。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不得将本施工图纸提供给本工程项目施工以外人员。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委托有关全面进行质量监督,协调和处理周边群众的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维护或拆除。签发各项目审核手续、停工、复工通知。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延误索赔或签证,工程量与费用增减的签证:其他重要事项。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

职权: 行使合同中发包方代表的权利监督质量,负责现场质量签证及工程量审核确认,各种质量资料监督等一切。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甲方具备提供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做到施工设备、车辆进出工地线路畅通,开工前将电、水源接到施工场内中心点,并保证在施工24小时供电、供水。施工水 、电费按实计算由乙方承担缴纳)。

②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并装毕计量设施。

③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

④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7天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⑤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所需要的一切证件、批件。

⑥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由发包方代表现场交底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并做书面交验手续。

⑦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工程开工前9天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工作。

⑧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8)款执行。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按时向甲方代表提交、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资料报告。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3)款执行。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甲方3间房及办公配套工具。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通用条款第9.1(5)款执行。

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乙方解决承担一切费用。

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7)款执行。

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场地清洁文明工地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乙方进场7天前应及时和甲方代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代表、监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件后7天内给回复,如7日内不回复视已通过。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 重大工程量变化和重大设计变更,②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③ 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④ 因甲方的其他原因、延误施工,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向甲方代表书面报告,由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应予以批复,逾期不答复的,乙方即视为甲方同意确认。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要求的部位进行验收,经双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建筑法》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建筑规范、规程、规章制度的文件要求,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如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事故、财物损失和人身伤亡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价款合同 方式确定。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规则》(2005-福建) 2.建筑工程《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3.装饰工程《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4.安装工程《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计价表》(2002)、执行《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

5.市政工程《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计价表》(2001)、执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6.园林仿古工程《福建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02) 7.闽建筑[2007]4号文费用定额调整、执行[2010]27号文费用定额调整、[2012]9号文费用定额调整。

8.闽建筑[2007]15号文人工单价调整、执行[2011]37号文人工单价调整、[2012]4号文人工单价调整。

9.闽建筑[2012]4号文工程税金调整。

10、本工程计费类别采用三类丙类综合配套费率正常计取,按直接费造价[5%]下浮。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不预付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在收到报表7天双方审核完成后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2-4#楼工程乙方施工完成桩基,基础至主体框架结构后,质量经验收合格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75%。主体砖体封顶后,质量经验收合格(甲方收到验收资料齐全)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80%。

(2)5-6#楼工程乙方施工完成桩基,基础,地下室至6层框架结构后,质量经验收合格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75%。主体框架结构完成后,质量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收到验收资料齐全)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80%。

(3)5-6#楼工程乙方施工完成至主体砖体封顶后,质量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收到验收资料齐全)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80%。

(4)2-6#楼工程土建装修施工完成后,(不含二次装修)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85%。工程竣工质量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收到验收资料齐全)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

造价支付进度款90%。

(5)本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资料齐全之日起三十天内完成工程决算审核,经双方代表确认后 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

(6)预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期满,15天内一次性返还保修金70%。余下30% 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保修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 承包方所采用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按规定送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八、工程变更: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条30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项目时由乙方向发包人提供有关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竣工图,甲方收到后15天内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如到期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5天工作日内不予批准或不提出整改该意见的,则视为竣工验收已获通过。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可顺延。

(2) 如遇国家政策性问题,被有关部门停建或拆除致使乙方不能继续施工,甲方应给乙方以建完成工程量办理结算款。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本责任如下: 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免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工期每天按3000元处罚。

(2) 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无资质单位施工和乙方无故造成中途连续停工超过30天,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甲方有权重新安排施工队伍继续施工,甲方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予以办理决算。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

(2)提请(当地)仲栽委员会仲栽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另行分包。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自行投保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等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企业自有资金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履约(壹佰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后本合同生效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前期带资垫款履约(壹仟玖佰万)元,入续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账户以确保工程专款专用乙方方可开工,该款资金由甲、乙双方双控监管。工程开工前拨付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伍佰万)元,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拨付乙方(柒佰万)

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拨付乙方(伍佰万)元,完成框架结构3层后余下保证金拨付清。

46、合同份数: 共陆份,甲、乙方各存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47.补充条款:

1、预决算依据:本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减的工程量为依据。

2、材料要求:除甲方指定信息价内品牌材料外,其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国标产品。

3、①.双方约定本工程水泥混凝土,砖石子砂,钢筋,木材,水电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福州地区福清市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当期信息价》。信息价内缺项当期的材料价格,双方经询得材料货到工地的单价,相应附加当期购买材料款上浮12%作为结算,(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费含利润、检试验费、材料或设备风险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②.定额外的项目由乙方编制单价报甲方代表,监理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江阴大酒店2-6#楼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办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质量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结构工程、屋面及有防水工程、装修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凡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属保修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本工程的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3年。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为 2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为 3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配套(其他工程)为 2 年。 7.其他约定:项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项目和内容,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一切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竣工结算造价的3%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 1年如无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支付 70%保修金给承包人,剩余 30%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竣工后双方重新签订保修合同。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14 年 3 月 日 2014 年 3 月 日

第三篇:施工合同书

装饰施工合同书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1

装饰施工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 地点的装修工程委托乙方装饰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预算价(含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预算项目及报价详见《预算表》)。装饰内容按双方签字认可的预算表中所列项目参照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工程期限: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但若因甲方原因(如延迟付款)、施工项目变更或自然条件限制(如停水停电等)造成工程延迟,竣工日期顺延。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赔付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前,甲方应对装饰工程的设计、预算签字认可,双方各持一份,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一方要求变更设计修改意见应该协商一致、签字认可、形成书面材料并相应修改预算和工期。由甲方提出变更又不签字认可,乙方有权按原合同施工。

3、乙方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由甲方负责协商物业管理部门关系,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业主和装饰公司的装修押金及物业管理费用和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因乙方违反物业规定原因导致的物业罚款等,乙方无条件承担责任,甲方应使施工现场水电正常,协商邻里关系,治安无扰,乙方施工人员能在甲方施工现场住宿,但不允许在现场做饭。

4、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规格、数量、时间要求进行采购并送达施工现场,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采购。甲方采购的材料,乙方在现场验收后,

2

在甲方采购单据上验收签字,乙方未签字的单据以及甲方丢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由甲方负责。

5、甲方业主若为多人,请自行申请推荐一人全权代表甲方表态,通知乙方并把委托授权书递交乙方存档。施工过程中乙方只认可甲方代表的意见。

6、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后,其装饰业务牵涉到需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

7、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怠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工程工期正常顺延,另需支付乙方误工费。由于乙方的管理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负责施工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运送至小区内物业指定地点,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9、甲乙双方需确保房屋结构牢固。如要改动结构(敲墙、砌墙等),甲方必须征求物业管理部门或其它部门的书面批准,若由于得不到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书面 批准而需修改方案,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恕不动工。甲方外请民工,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若要改动煤气管道,甲方须聘请专业公司,乙方不予改动。

三、 工程变更

1、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对签订的变更单经乙方签字认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变更项目施工,已施工的项目不允许变更,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该项目损失,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含售后服务),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所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与甲方共同协商新方案及费用问题,可以变更解决。

3、在施工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随意减少工程项目,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后方可实施变更程序,减少项目不得超过工程制安总造价的5%,否则,乙方只按减少项目额度的70%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退款。工程项目减少后,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原约定随即变更。如减少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或正在施工中,甲方应承担因减项造成的材料 、人工、运费、材料上楼费等相关费用。

3

4、变更金额:变更增加部分需在交纳二期款时同时交纳,二期款后变更增加部分需及时交纳此费用后再施工该变更部分,否则恕不施工,变更减少部分在双方竣工结算时退款。

四、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在当日 (即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7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完成吊顶造型,家具结构、门窗结构,开始进行饰面作业之前(指贴面、封口油漆、墙漆、地板、地砖等)(即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如没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交房(含钥匙)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2、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工程结算单》经甲方核实结帐。

3、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财务代表 ,并出具单位财务单据,如甲方将工程款交付给其他人而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4、此合同价不含任何税金。

五、工程工期

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甲方自购的材料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甲方委托他人进行交叉施工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用品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按合同价的1‰每天补偿给乙方。

2、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不顺延,并由乙方按合同价的1‰每天补偿给甲方。

3、由于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程相应顺延。

4、部分工作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迟迟不予表态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则视作甲方有意拖延工期,其工期顺延。

六、验收结算

1、工程开始施工起,到工程竣工止,双方依照所签字认可的设计、预算、变更单、合同和有关约定,就材料、基层结构和饰面三个方面逐个项目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

4

分别对隐蔽工程即水电工程、结构工程和吊顶工程进行验收。乙方须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对上述项目逐项进行验收。

2、装饰项目的装饰材料和设计基本未变动。按该项目预算价格结算。

3、总验收一次,如不合格后,乙方应该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此工期不在合同工期内),再行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日内支付乙方工程尾款,乙方在收到尾款当日内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若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不与签署工程质量保修单,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

七、工程保修

1、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凭保修单进行保修,否则,保修失效。

2、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乙方在验收合格后,签发一张工程质量

保修单给甲方,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装饰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注:玻璃及其它易碎易损物品,水电部分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等所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若是房屋土建问题、甲方采购材料的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如需乙方维修,甲方另付成本费用。

3、乙方在电路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用电容量铺电路线,所有电路以及每个接头及开关插座严格按电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完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场测试签字认定。

4、乙方验收交房后,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短路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请其他行外人员进行维修,否则,因此导致的火灾事故等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根据装修设计电路容量用电,不得超负载。

6、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无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使用或搬入家具视为默认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拒绝保修。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工程开工至完工验收自行终止。

九、其他事项约定

1、如果甲方自购材料(特别是瓷砖)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将该材料用于施工。

2、甲方自购实木、复合地板、橱柜等主材,甲方自行请人安装时,不得影响乙方的施

5

工进度,如果乙方施工部分已全部完成,甲方自购主材尚未安装完毕,不得拖延甲、乙双方的竣工验收及结算时间。甲方自行请人安装主材时,造成工程(墙面、木制部分等)的损坏,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3、如果瓷砖是甲方自购且不是乙方指定品牌或不是优等品,引起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向其它人员说明此事,以维护乙方形象。

4、如工程变更,变更项目的金额根据签定施工合同的预算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所有口头承诺的条款均无效,承诺人必须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上注明,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二、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黑白设计施工图 十

三、补充条款

甲 方(签署): 乙 方:

(章)

现在住址: 地 址: 甲方全权代表: 乙方代表: 固定电话: 主 设 计: 移动电话: 公司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施工合同书

玻璃幕墙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

42、MC

39、MC

41、MQC6

3、MQC63a、MQC6

4、MQC

53、MQC

54、MQC7

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 1 页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第五篇:土建施工合同样本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简介: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

《土建施工合同范本》正文开始>>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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