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支付协议

2022-08-02

第一篇:拖欠工资支付协议

制衣老板拖欠工资玩失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批捕

时间:2014-02-13 11:06:00作者:周小友 查长胜新闻来源:正义网正义网安庆2月13日电(通讯员周小友 查长胜)制衣厂老板张某拖欠35名员工近8万元薪水,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而张某却置若罔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为逃到外地玩“失踪”就可以一了百了。岂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日前,安徽省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3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安徽省怀宁县月山镇租用了一民屋经营服装加工厂从事个体服装加工,期间雇佣一些员工为其加工衣服。因经营管理不善,张某的服装加工厂已无法正常运转,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共拖欠厂里35名工人3个月工资合计76128.77元。在员工的多次要求下,张某承诺一旦拿到结算款后一定将拖欠的工资发还给员工。2013年10月底,张某从一制衣厂结算到8万余元货款,但其却将此款用于个人挥霍。一怒之下,员工们将该事件投诉到怀宁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随后,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某下达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发放拖欠工人工资。张某仍旧无动于衷,并逃匿到上海和江苏等地躲债。迫于无奈,该局随即将该案件将相关证据材料随案移送公安机关。接报后,怀宁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于今年1月6日将其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为目的,采取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故依法批准逮捕。

第二篇: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从分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检验施工企业的诚信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定建设市场良好秩序,确保本工程建设顺利进展,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洛宁至卢氏段土建,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都应遵守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除除法律规定的上平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视党和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4)发现对方在对付农民工工资中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本项目检查室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建议给予查处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全程监督;

(2)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查看乙方兑付农民工工资账目或报表:

(3)甲方对群众举报和反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支付前置,有效期限为60日(只从上一期计量支付实际支付到款日至下一个计量支付区间)。即凡在规定时间乙方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或资料说明理由的,将由甲方直接乙方所欠款项支付给民工队伍或民工本人,由此引起纠纷和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4)对群众诉诸法律的行为,甲方将以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法院裁定的有关事项;

(5)甲方有义务对参与施工的群众进行维护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教育;

(6)甲方有义务对不守信誉,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善意忠告,必要时计入不诚信档案,向国家、省交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期或在一个计量支付周期内,必须向甲方提供对付农民工工资清单,清单上必须加盖公章,有施工队委托代理人签字,保证工资单的真实性。

(2)乙方接受甲方对施工情况进行考评时,应主动提供兑付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资料或账务记录;

(3)乙方对甲方反馈给的群众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在7日内做出说明或回复,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其后果自行承担;

(4)对群众诉诸法律的行为应积极应诉,不得故意为难或搪塞推

脱,自觉履行法院合法及合理的裁定;

(5)乙方有义务支持甲方对参加与施工的群众进行维护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教育,不得故意刁难;

(6)乙方对甲方给予不守信的通报,有权提出异议或进行行政复议,但期间不妨碍通报的执行。

4、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约定。

5、扣款标准:在每月工程结算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当期结算金额的2%进行扣除。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本工程完工后甲方返还农民工工作保证金。

6、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反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进行末次工程结算一年后止。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由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附在劳务施工合同之中。

甲方: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郑卢乙方:

高速洛宁至卢氏段土建NO.2同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工资、劳务费支付协议

工资、劳务费银行代发协议书

甲方:长春市亿美培训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中心为了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本中心将从2011年4月份起,将应付员工的工资打入员工的银行卡中。

第二条:员工必须在中国银行以本人名字开具银行卡或存折以便于中心结算工资,并将此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中心财务备案,员工要保证此银行卡或存折有效可使用。

第三条 中心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心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心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中心将于每月18日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签章)______员工(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篇: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甲方:

(监管银行) 乙方: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丙方: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磋商,就

(填入与办理施工许可证名称一致的项目名称)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事宜达成约定如下:

1.乙方同意在甲方开设工资支付专户,由丙方从工程款中按《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拔付资金存入该账户,该账户的资金专项用于

(填入项目名称)乙方支付工人工资。

1.1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提供有关文件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工资支付账户,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提供有关文件协助乙方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工资支付账户,账户开立后由丙方或丙方委托的单位向该账户划付工人工

第五篇: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或总承包企业):

乙方(开户银行):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为共同预防和妥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工人利益,根据《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甲方位于 __________ 的 ________ 建筑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存储、管理、提取、退款、销户等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一)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在乙方开立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同意由建设单位________按照规定从应支付的首期工程款中,一次性存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进该账户。该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甲方工人被拖欠的工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支取或挪用。

(二)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未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时限改正,同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银行从保证金专户内,直接将相应的金额划拨到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个人工资账户。银行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后,有权划拨相应的资金。

(三)部分或全部专用存款账户资金已用于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的,将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重新存入足额资金。

(四)规范工资支付管理,防止发生工人群体性事件;不得以追讨欠薪为由煽动工人追讨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乙方承诺:

(一)做好甲方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监管工作,不得擅自挪用或借用。

(二)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或加具意见的《注销保证金专户申请表》,不得办理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提取、销户等手续。保证金提取手续齐备的,应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从保证金专户中划拨相应资金到核定的工人个人工资账户内。

三、丙方承诺:

(一)监督甲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立保证金专户。

(二)甲方已发生拖欠工资并符合工资提取条件的,应出具《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通知乙方划拨相应资金用于支付工资。

(三)严格审查甲方提出的保证金销户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加具意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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