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

2022-04-29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每一种情况下又进一步划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及新设合并。对于每一种具体情况下,合并方的会计处理存在着较大差异,特别是净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金额及商誉确认与处理问题,相对较为复杂,难以掌握。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 篇1:

论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特区经济的发展,组建、完善、发展和强化企业集团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财务会计而言,编制综合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合并报表,则是企业集团财务与会计管理的当务之急。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作用日益凸显,企业集团的股东、债权人、管理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应了解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征,通过合并财务报表分析,获取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财务状况信息。

关键词:合并报表 特征 作用 分析

合并财务报表是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有利于避免一些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人为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发生。

一、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特征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集团是会计意义上的“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单位,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整个集团母子公司之间,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集团是会计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具有较大的弹性。

合并范围是指在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中所涉及的公司范围。各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均作了规定,其共同点是合并范围均排除一些不宜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但是,是否将某个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取决于母公司对该子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条件的判断。在一定条件下,母公司可能出于某种考虑,故意把某些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近年来,一些集团通过资本运作,如购买或处置子公司,令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继而使各期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主体范围不一致,从而导致各期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贯性。

3、合并財务报表编制过程对集团内部交易的抵消及大部分项目的简单相加,掩盖了个别报表中的有价值信息。

在编制合并报表的过程中,通过对母子公司间股权的抵消、集团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和内部交易的抵消等,剔除了很多对个别报表有意义的信息,如:企业的债务仍需偿还、实现销售的企业已将收入计入自身的利润表,等等。因此,合并报表中难以获取个别企业的有价值信息,而更像是一份“汇总”数据。

4、合并财务报表“表之表“的特点,决定了其编制过程仅具有逻辑关系的正确性,而无个别财务报表的可验证性。

合并财务报表“表之表“的特点,是指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以合并范围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报表为基础编制的报表。在个别报表条件下,企业的报表与账簿、凭证以及实物等具有可验证性的对应关系,但在合并报表条件下,由于在编制过程中已将集团内部交易抵消,合并报表与分散在集团内各个企业中的账簿、凭证以及实物无法进行可验证性的对应,合并报表的正确性也仅具有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二、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作用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作用是能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反映企业拥有及可控制使用的资源;同时还反映拥有的以及可以控制使用的资源的增加或减少等变化情况;帮助制定投资和借贷决策;帮助对未来现金流的数量、时间以及不确定性进行合理的评估。

1、合并财务报表可以展示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企业集团所存在的资源规模及其结构。

在母公司以对外股权投资为主情况下,母公司自身报表无法反映企业集团的资产结构,如果通过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母分司股东和管理层就可以了解以母公司为控制方的企业集团的资源结构及其分布情况。

2、合并财务报表可以揭示内部关联方交易的程度。

内部关联方是指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有关各方。内部关联方交易在进行合并报表编制的过程时均需剔除,在合并报表中不予反映。由此可见,集团内部依赖关联方交易影响的程度越高,经过合并抵消后,相关报表项目的合并后金额就越小。

3、合并财务报表为分析和判断企业集团和集团外的现金流转状况和资本运作状况提供较充分的信息。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中的子公司吸收的少数股东资本、贷款带来的现金流量信息,为信息使用者分析整个集团与集团外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与资本运作活动以及税务环境提供了依据。

三、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应关注的问题

1、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要求的原因,我们难以在合并报表中直接获取关于应收账款原值、其他应收款原值、坏账准备、存货原值和存货跌价准备等重要的信息,而只能得到概括性的有关净值的信息,但通过此类项目的净值信息可以分析出企业资金运作的特点和资源的利用状况。对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以考虑其占资产规模的比重,并结合年末与年初的增减变化来分析其运作特点;对存货的利用程度,除可以结合存货周转率外,还可以衡量子公司整体占用的存货平均水平。

2、合并范围的变动对整个集团合并财力报表资产规模、营业外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一贯性、可比性和质量。如存在通过收购其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来扩大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或通过转让子公司或优质资产以及采用新设立子公司;或将子公司关停、清算、注销等,使子公司不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法定条件,来增减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如果合并变动、变更操作被滥用,将会导致会计报表信息失真,由此会产生较为严重的信誉或信用危机。

如果合并范围变动、变更操作被滥用,将会导致会计报表信息失真,由此会产生较为严重的信誉或信用危机。

3、为了分散经营风险,集团通常采用多元化经营,合并报表可能是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企业个别报表加以合并,从而可能令不同地区、行业的企业之间资产的周转效率、经营风险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差异性被掩盖。特别是不同行业的财务指标衡量标准不同,个别报表合并后,会使得合并报表分析、预测的意义减弱。

如跨行业经营的集团公司,其子公司既有生产性工业企业,又有房地产公司,以存货周转率为例,两类企业存货性质截然不同,流动性也有较大差异,由合并报表计算出的存货周转率,难以准确反映整个集团的存货实际周转情况;再以主营业务毛利为例来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较高,而生产性企业的毛利率水平较低,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反映的毛利率水平只是加权平均值,横向比较的意义不大。

因此,企业集团在利用合并报表对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分析时,应结合集团自身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跨行业经营的情况下,更应针对各成员单位具体分析,或将集团业务分成不同的业务板块,按业务板块加以分析。

四、结束语

合并财务报表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控制性质的企业集团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反映出了控制公司和被控制公司作为利益共同体的本质。合并财务报表可以全面地、客观地向集团内部及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对于正确了解与评价整个企业集团的经济实力及经营状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黄尧.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7)

[2]钱爱民.合并报表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对外经贸财会.2003,(10)

[3]张新民.财务报表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4]姚敏.谈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局限及改进.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13)

寄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曙光路F63号 博大书店 尹老师 13537035778

周东红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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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东红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 篇2:

关于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优化

摘 要: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每一种情况下又进一步划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及新设合并。对于每一种具体情况下,合并方的会计处理存在着较大差异,特别是净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金额及商誉确认与处理问题,相对较为复杂,难以掌握。

关键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优化

一、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存在的问题

当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使用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无法实现自动对账、欠缺自动抵销功能和不能编制报表附注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无法实现自动对账。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中,无法实现自动对账是目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有的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不能识别、分类内部交易和内部往来,直接影响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效率,许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中对账环节耗费了大量的时间。

(二)欠缺自动抵销功能。欠缺自动抵销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中,很多企业集团不能自动做抵销分录,一般软件只能由操作人员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内部交易事项、性质和金额等情况,在系统中手工录入抵销分录。由上可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欠缺自动抵销功能,增大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量,不利于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不能编制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的编制是一项繁重琐碎的工作,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不能编制报表附注,使得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陷入困境。报表附注的信息采集量比较大、并且涉及到非财务信息,由于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没有意识到编制报表附注的重要性,当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在编制报表附注环节还比较薄弱,往往都不具备编制报表附注的功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所耗费的时间和人力颇为可观,无形中增加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量,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二、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优化

(一)加强会计制度建设。优化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策略,加强会计制度建设是关键。对企业集团而言,加强会计制度建设,是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自动对账的基础,实施合并系统必须按照严格的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合并系统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中的工作流程,可以为合并财务报表的自动提取数据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自动对账的实现,使得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可以自动核对所有项目关系和勾稽关系,识别、分类内部交易和内部往来。

(二)健全自动抵销功能。健全自动抵销功能,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中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中,针对现有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自动抵销功能方面存在的缺陷,结合企业集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二次开发,二次开发主要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取数公式。

(三)增加編制报表附注。增加编制报表附注,也是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报表附注的实现,以仿照主表的生成方法进行,即先按照披露的模板的要求自定义成报表,然后按照自定义的报表从各公司提交的附表中去取数,并生成需要抵销的分录,最后通过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合并抵销功能生成工作底稿。对于附注,报表附注涉及的会计及非会计的信息非常多,且信息披露会随着监管部门规定变化而变化,因此合并附注全部实现自动化不太现实,建议暂时采用手工填制模版。由此可见,增加编制报表附注,可以大大提高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效率。

(四)合并价差应当重分类。合并价差应当重分类 合并价差应当区分股权投资差额及集团内部债券投资形成的差额。集团内部债券投资形成的差额应当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在抵销过程中对这一价差视同赎回债券导致的损益。股权投资差额包含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及合并商誉,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单独计算合并商誉条件还不成熟,为了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可解释性,对其应作如下改进:①合并价差不作为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以保证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全部抵销;②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额应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管理费用”,确保“合并投资收益”能正确地反映合并主体对外投资实现的损益。

总之,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站在整个企业集团角度上得出的报表数据。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当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使用现状不佳的现象,应结合企业集团的具体情况,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健全自动抵销功能、增加编制报表附注,不断探索优化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系统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作用,促进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务贤.企业集团内部往来挂账管理问题探讨.商业会计.2011(12).

[2]阎达五,等. 《高级会计学》第四版[M].2007,(8).

作者:沈艳秋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 篇3:

浅析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特殊调整

[摘 要]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历来就是集团财务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笔者结合多年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经验,就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一些特殊调整予以解析。文章首先介绍我国财务报表合并的实体理论内涵,其次介绍会计主体假设的内容以及如何深刻领会会计主体假设理论,最后基于当前经济业态背景对市场主体内涵进行剖析,对实务中常见的三类经济业务及交易合并财务报表时的特殊调整予以分析,以期为会计审计实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合并报表;会计主体;特殊调整

1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财务报表合并理论主要有实体理论、母公司理论以及所有权理论三种,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采用的是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母公司及各成员单位所构成的经济联合体的财务报表,它强调的是企业集团中所有成员单位所构成的非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合并抵消的基本原则,即合并集团母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及其他主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基础上,抵消母公司对子公司及其他主体的内部交易的影响而形成合并财务报表。

2 会计主体内涵及特殊调整

2.1 会计主体的内涵

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理论,会计主体是指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正如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所述,会计信息系统所加工的数据、所报告的信息,不是任意范围的,而是要严格限定在某一个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地位的单位或主体之内,会计信息系统所接受和所处理的数据以及所报告的信息,都不应该超出这些单位的界限。一般而言,会计主体可以是:①政府机关部门、各类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②公司法界定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③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及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文章所需要研究分析的会计主体即是由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所组成的企业集团。

2.2 特殊行业及业务下的合并调整

必须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目的是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是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个别财务报表汇总基础上抵消内部交易及增加特殊调整而生成。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对各类内部交易的抵消调整有所列举,但抵消调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实际工作中需要结合会计主体整体概念及交易实质加以考虑,并做特殊调整。正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年修订)》指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另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如果在企业集团角度的确认和计量与个别财务报表角度的确认和计量不同,还需要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就同一交易或事项予以调整。”比如:BOT业务模式下在建设期阶段时的特殊调整;将外部借款转借给成员单位做固定资产投资等资本化利息特殊调整;内部销售未实现收益对递延所得税影响的特殊调整等。

3 解析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特殊调整事项

3.1 BOT业务模式下在建设期阶段时的特殊调整

实务中,BOT项目公司通常情况下是不具备建造施工资质,而通常做法是,项目公司将主要工程分包给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而将其他次要工程分包给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施工企业来进行建设施工。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来看,BOT项目公司分包所建的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而不是项目公司自己的固定资产,当然也不是企业集团自己的固定资产,企业集团及项目公司通过在建设期提供基础设施的建造服务,以及建成后投入使用而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即建设期取得建造施工服务收入(适用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运营期取得运营管理服务收入(若收入金额是固定的,则作为金融资产核算;若收入金额是不固定的,则作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核算)。在建设期内的合并报表比较特殊,在集团内部建设的情况下,总体应当体现为企业集团为政府提供一项建造服务,并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

举例说明:甲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甲公司与佛山市政府签订某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乙公司为甲公司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专门负责该污水处理项目的前期建设及后期运营。乙公司将该BOT项目的主要设备及设施建设(含安装)总包给甲公司,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甲公司在该项目建设期内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2017年确认营业收入10000万元,营业成本8000万元,营业毛利2000万元。账务处理上,乙公司将购买的相关设备作为在建工程核算。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的合并报表时,会计分录会抵消甲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0万元,营业成本8000万元,而营业毛利2000万元是未实现内部损益,将抵消乙公司报表中的在建工程。 即,借:营业收入10000万元,贷:营业成本8000万元、在建工程2000万元。

在编制并上述抵消分录后,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组成为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主体,该合并报表反映的实质是该会计主体向政府方提供了建造服务,在建设期内应根据工程完工百分比进度,再结合公允价值的原则对营业收入及成本进行计量和确认。假若该行业销售成本率为70%,则合并报表中反映的营业收入=8000÷70%=11428.57万元,特殊调整分录为:借:营业成本8000万元、在建工程3428.57万元,贷:营业收入11428.57万元。假若行业销售成本率为80%,则正好把上述内部合并抵消分录重新调整回来即可。经过这样的特殊调整后,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才得到合理反映。

3.2 集团内部转借款利息支付资本化金额的特殊调整

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及合并报表实体理论,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付的抵消调整应该正确、完整反映出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整体经济业务的实质。具体而言,要区分几种情况来分析内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抵消調整问题:

第一,集团母公司甲本身没有银行借款,而将资金通过银行委贷或者直接借给子公司乙,乙将其用于建造自用固定资产,乙将支付的利息予以资本化处理,甲将收取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的会计主体企业集团,相当于以自有资金建设固定资产。合并报表抵消分录:子公司乙账面上已资本化的利息应与集团母公司甲账面上的其他业务收入相抵消,借: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贷:在建公司——利息支出。

第二,集团母公司甲有银行借款,但不是指定用途的专项借款,其将资金通过银行委贷或者直接借给子公司乙,乙将其用于建造自用固定资产,乙将支付的利息予以资本化处理,甲将收取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的会计主体企业集团,相当于用自有资金或者一般借款建设固定资产。就整个集团而言,由于没有指定用途,故无法证明甲的银行借款与乙的在建固定资产支出金额存在对应关系。故合并抵消分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第三,在集团母公司甲有专项借款,如果甲通过新设子公司丙来承载建设该项固定资产,由于丙使用实收资本金来建设固定资产,丙账面没有借款费用资本化,而甲账面没有可以资本化的在建固定资产,故甲账面也没有将专项借款利息资本化,但是,在集团层面实质是发生了专项借款和应资本化利息,应当补充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合并报表抵消调整:借:在建工程——利息支出,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3 内部销售未实现收益对递延所得税影响的特殊调整

当存在集团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内部销售并未正在实现的收益时,合并资产负债表账面资产或负债价值与相关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的价值存在未实现收益金额差异,即导致会计账面有关资产、负债金额与该资产及债务所属纳税主体计税基础的不同,因此,应当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在完成内部交易抵消分录后,应增加特别调整分录(本质不是内部抵消分录),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而当内部交易结算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时,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调整金额的计算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条规定,“……(五)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而没有明確当交易的双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时如何计算,但基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税率是按照内部交易中买方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即每一期期末合并财务报表时,区分交易双方公司的不同,分别就内部交易累计未实现收益的期末金额,乘以各资产买方公司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所得税费用的特别调整金额的计算依据。

4 结 论

总而言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集团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及其他合并成员单位组成的一个综合体,要判断财务报表合并是否正确、是否合理、是否多抵消或者少抵消等,只需要我们从一个综合体的视角来审视各项资产、各项负债、各项所有者权益、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净利润及各项现金流量等,便能让我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万变不离其宗”,做到既忠实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又能根据各类经济业务及交易灵活运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实务工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 CPA[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重点难点案例解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

作者:梁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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