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范文

2022-05-17

第一篇:办理护照范文

护照办理

出 入 国 (境)

一、出国手续办理

(一)申领因私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4)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方可申请;

(5)《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6)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7)“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8)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新证、换发护照每证200元;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补发护照须知

居民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证件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的说明。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刊登申明护照作废的报刊。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4)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5)“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加急办理护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凭相应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二、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一)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

受本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华侨、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个体工商户仅限法人办理。须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注: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住内地代表机构。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非本市居民,须交验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的,须提交《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 (单位港澳商务备案手续详见《南通市单位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

(4)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所在单位或企业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还是一年多次);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赴港澳商务签注分为: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审批,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多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赴港澳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1.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探亲签注(T)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 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持有江苏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我市居民,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

同一签注的人员,可以委托人代为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团队旅游证件由组团旅行社在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统一领取,并由旅行社通知持证人旅游成行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持证人须随旅行团出入境;

(3)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6)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7)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8)如团队人员集中前往申请(20人以上),须提前与所在地出入境部门预约,以便及时调配人员,避免拥挤,同时旅行社须派人现场组织协调。

3.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签注(L)分为:

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两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两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两次有效签注4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四)“应邀赴台”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活动,直接在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还须提交暂住证、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国务院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属赴台进行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的,可由省文化厅确认盖章;赴台进行体育比赛的,可由省体育局确认盖章;赴台进行宗教活动的,可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确认盖章;

(4)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团组如由省各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市、县、区4套班子正副职领导干部率团的,须提交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其赴台的文件;

(7)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注意事项

(1)应邀赴台可由组团单位代办,代办人须提交介绍信和身份证; (2)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3)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l:30~5: 30 南通市青年东路81号,市公安局大楼二楼办证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加注20元/个;一次签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5021855

监督电话:83563895

(五)因私事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以及暂住在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可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入台许可证明由在台亲友办理,请务必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前办好此入台证明);

(4)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常住户口、交还居民身份证。凭派出所相关证明到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赴台证件;

(3)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4)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加注20元/个次;一次签注20元/个,多次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第二篇:办理护照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4.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6.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 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 请护照登记表》。

2) 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第三篇:护照办理

请问重庆市办理护照的地点是哪里?需要带什么证件! 公安局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2寸免冠照片(32mm×40mm)

公民因私出国(境)申领护照的手续

(1)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表”一式二份,由公民本人填写完整,贴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规格为小2寸,32mm×40mm。(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3)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2、出境事由的相应证明包括

(1)出国探亲访友,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邀请信指正式邀请信和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居住证明是指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个人出国旅游,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3)自费出国留学,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须的经济担保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4)出国定居,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5)出国继承财产,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6)个人出国就业,提交有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华外使、领馆认证)聘请、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7)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3、出境申请审批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境申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大、中城市在15个工作日,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在4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4、护照有效期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

5、护照申请延期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实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护照的延期,在国内由原发照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在国外,由驻外使、领馆办理。

6、护照的换发、补发护照因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7、出境登记卡公安机关在批准、颁发护照同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的出境是由分别填“定居”、“短期出境”、“旅游”(指组团出国旅游)。持“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者,除团体旅游签证外,获得任何签证都可出境。持“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而后获得长期定居签证的,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同意的意见,即可换发“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领取护照后首次出境前变更前往国的,凭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8、护照收费标准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手续费5元人民币;护照延期、护照加注,每人次20元人民币。

第四篇:办理护照

1、护照

护照是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际性质的身份证明证件,公民在国际间往来, 必须持有本国政府颁发的合法的护照, 同时护照内必须具有前往国的有效签证, 这样才能离开本国国境。以进入前往国家或地区。如果持照人在国外旅行,居留期间发生意外, 所在国首先必须依照其所持护照, 判明身份和国籍, 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同样,护照颁发国的驻外机构也要根据护照来决定如何提供帮助或外交保护等。

简单易懂的说法就是国际通用的身份证,它也作为各国颁发签证证明的载体,也就是说,在一本护照上可以有多个国家颁发的签证。我国的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五年。

2、签证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实施出入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留学和执行公务等,除必须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

办理签证所需的资料因各国使馆的具体要求不同而不同,还因办理的签证类别不同也有所不同。

护照是不能进行异地办理的,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过期的护照是不能进行签证的。

签证申请依据不同国家的要求不同,有些国家的使馆可以办理异地人员的签证申请,但对申请资料以及该使馆受理的地域有要求,比如日本使馆办理签证,在西南片区的都需要将资料送交到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对于不属于西南片区的异地人员还需要暂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在办理出国手续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护照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对于能预见自己以后常出国的,最好能在护照有效期结束前申请护照延期。

二、预先查询欲前往的国家对签证的要求,尽量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资料。

三、对于国外发送来的邀请函日程表,有可能的话尽量请对方将启程日期延后点或尽早发送,以便留出充裕的时间办理签证,有的签证机构要求提前日程表一周递交申请资料,一般的签证周期需要5个工作日,这要根据不同国家使馆的规定。

四、最后一点,办理签证不会看你已经签过几次的,每一次签证都要认真的准备资料,确保资料的齐全以及符合办理机构的要求,这样才不会延误你的日程。

第五篇:护照办理

私人申请只有因私普通护照,没有什么旅游护照和工作护照,那是用签证来区分的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的程序有哪些?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

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北京办理护照地点、程序,希望节省大家时间

来源:ChaseDream论坛 作者:onetimewy

想报名考试,突然发现自己还没有办理护照呢,因此,决定周六去办理,因为平时还得请假。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办理完毕,想把最新情况讲给大家,希望大家少用些时间,多用些时间准备考试。

办理护照地点:北京有三个地方,一个是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还有两个地方是海淀和朝阳区各有一个办证点。 (现在各区县应该都有办证点。用这个网址,去各个点的具体交通路线 )

不同之处有两点:

一、办证时间略有不同,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平时的中午和周六可以办理,其他两个点不能,但相对而言办证人会少一些;

二、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可以自取办好的证件,另两个点不能,只能邮寄,20元。地点详见:

程序:

一、填表。建议在网上下载,填好拿好过去,可以减少时间。我就是这样,下载网址是;

二、照相。我是早晨八点半不到就到了那里,一放行,我就直奔二楼照相处照相,这是存在系统中的,不收费,但表上需要一张证件照,如果你需要证件照就还要交费而且要下楼取打印出来的照片。我是去之前就准备好的证件照的,因此,本次办理过程一分钱也没有交(取证时需交200元)。论坛上有一个网友说他办理用了六小时,其中就包括取照片等待的时间,因此,建议拿上证件照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money。

三、交表。地点同在二楼。照相后工作人员将照相后的磁条贴在我的表上,我拿着表就到办理窗口取交表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原件(原件退回)。和我一起在门前等待的人都还在填表呢(窃喜),所以不用排队。审核人员用了不到两分钟,将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输入微机,就给了我一个打印的回单,让我9月8日去取(今天是9月2日)。我仔细审核了一下回单上的信息,看身份证等有无错误,没有。一共不到10分钟。我是看了cd上的网友说他用了6个小时,所以我带了水、书本等,呵呵,都没有用上。

不能白打车去了一趟,所以就近去雍和宫转了一圈(门票25)。希望对以后办护照的人有些帮助,省些时间,平时收益于ChaseDream不少,想多做些有益于CDers的事(虽然办理护照确实很简单,但本着不以善小而不为的想法写此篇)。

护照首次申请

2008年05月21日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期护照,十六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请您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有变更项目的需复印变更页)、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迁京落户的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定居国外人员需提供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和国外定居证明原件、复印件。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2、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

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及复印件。

6、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7、被收养儿童办理护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2)被收养儿童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收养者的护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弃婴公证书》、《领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

按照《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取证日期,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证件费即可领取护照。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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