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辅警人员管理办法
辅警人员工作职责和规范
1、 在社区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社区
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2、 按照社区民警要求,积极开展治安防范
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及时发现、报告影响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和隐患。
3、 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社区民警报告,
立即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保护好现场。
4、 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其他社
区安全服务工作。
5、 严禁值班期间离岗,做好每天的值班记
录,交接班事宜。
6、 严格行为规范,服从命令,听众指挥,
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社区民警工作规范
1、 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市局“四
减四责”、“三个凡是”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 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首要内
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开展全天候警务工作,依法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对群众提出的困难给予帮助。
3、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辖区群众
的意见建议,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4、 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保密守则》规定,
落实保安工作制度,严禁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局域网计算机,严禁“一机两用”,杜绝问题发生。
5、 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规定,工作时间穿着警服,做到警察严整;警务工作室物品摆放整齐划
一、保持清洁。
6、 主动与社区党组织沟通情况,争得工作
支持。
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开展群众工作。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
2、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3、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4、组织安全防范。实行固定和弹性工作制相结合,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指导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工作,动员群众使用物防、技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5、维护治安秩序。督促、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市场、门店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提供破案线索。及时落实案件回访制度,摸排线索,服务打击破案,确保社区平安。
7、拓展网上警务。积极开展社区网上警务安全防范宣传、警情通报提示,户政便民服务、信息搜集等工作。
8、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落实“民调”进社区制度。
9加强便民服务。全面了解辖区需求,定期入户走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公示栏
第二篇:2011年公交总队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
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规范加强辅警队伍建设需要,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以下简称公交总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警人员。公安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受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指派,协助民警从事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等工作的专职辅助执法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此次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公交总队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交总队辅助执法机关岗位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此次辅警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组织报名后,统一参加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五)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至 1
1993年9月1日出生);
(七)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
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
(八)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九)本市户口、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大专
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或有同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十)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
题;受过刑事处罚;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治安管理处罚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违法犯罪嫌疑;参与法轮功活动;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其它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本人具有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问题。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1、招聘人数:2000人;
2、辅警岗位2个:视频监控、治安巡逻。其中治安巡
逻岗位只限男性报考,视频监控岗位男女不限。
四、招聘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考生从2011年11月25日开始可通过电话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辅警人员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
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9时至12月18日16
时。报名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铁匠营村13号楼东侧。
2.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任
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以及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总队的一个辅警岗位报考。
4.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
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将组织现场面试。
(二)面试将主要采取问答的形式,侧重考察考生的语
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考核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
试及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须在2011年12月18日16时前,将具备
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及政审材料提交到中安卫士(北京)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二)根据各岗位招录人数,对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
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岗前培训的
人员。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且岗前培训合格的报考人
员与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辅警岗位上工作。
七、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
此次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面向社会招录公安辅警人员采
取劳务派遣形式,即确定招录的辅警人员与公交总队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公交总队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中安卫士(北京)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是此次市公安
局公交总队面向社会招录公安辅警人员所委托的唯一一家专业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此次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招录的全部辅警人员的劳务工资、劳动合同、个人档案、各项法定社会保障、工伤申报办理、辞退解聘等人员管理事项由中安卫士(北京)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八、薪酬标准
详见《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2011年辅警人员招聘简
章》
附件:
1.《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2011年辅警人员招聘简章》;
2.《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2011年辅警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3.《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2011年辅警人员体检标准》中安卫士(北京)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31121396815311215031
010-56213067010-56213068
邮箱:zhonganweishi@sina.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铁匠营村13号楼东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晋江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
泉州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晋江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
一、基本要求:
1.巡逻应急中队队员若干名:男性,闽南籍(谢绝东石镇本地人应聘),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军人退伍者优先、有汽车、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健康无疾病,能吃苦耐劳。岗位职责:主要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出警处警,交通整治等工作,工资待遇为每月2600元以上(包食宿),采取半军事化管理,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2.专职警务网格员若干名:男性,闽南籍,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以上(包食宿),每周双休。
二、工作要求:
热爱公安工作,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嗜好。
三、报名方式:
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含相片)后发送至电子邮箱404856746@qq.com,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及学历证明进行面试。
四、联系方式:
小蔡85598
110、13599259317 点击下载>>>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派出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泉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关注泉州人事考试网
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quanzhou.offcn.com/?wt.mc_id=bk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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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招考雇用辅警人员公告
为适应揭阳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辅警队伍建设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面向社会招考公安辅警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人员性质
公安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受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指派,辅助公安职能部门的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巡逻、社区防范、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不从事执法和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工作的专职辅助执法人员,不占公安系统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雇用的辅警人员与揭阳市公安局订立雇用合同,到揭阳市公安局下属机构辅助岗位上工作。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揭阳市户籍(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或广东省户籍的退伍军人;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除以下三类职位外,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1、防暴预备队员岗位,年龄应为18至2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艇舶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水上尸体收敛师岗位,年龄为18至45周岁(1966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犬训导员、水上尸体收敛师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防暴预备队员: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或“平安揭阳”网站(http:///)下载《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考试雇用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持相关证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到揭阳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4日至8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09︰30—11:30。
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考岗位名额的1:1.5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对象。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测试应考者的体能素质。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达标者进入面试。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测试应考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办理雇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选,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雇工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雇用手续。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九、辅警人员待遇
雇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含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标准按市上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2011年为2.5万元/人)。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8233803)
揭阳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5日
第五篇: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26名,其中驾驶员5名、特警协辅警7名,医生3名,信息人员11名(其中宣传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驶员(5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对象:23周岁至35周岁(即1989年1月31日前至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持有C1以上驾驶证(另招持有B驾驶证以上的2名),安全行车6年以上。
4、有公安工作经历,或具有A1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测试内容:驾驶技术操作考试、面试。
2、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驾驶技术操作成绩在前者优先),按招聘计划1:1.2进入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驾驶技术操作成绩在前者优先)予以聘用。
二、特警协辅警(7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对象:18周岁至25周岁(即1994年1月31日前至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未婚,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身高173CM(含173 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高校、中专体育专业毕业人员,体校、武校高中以上毕业人员,有体育特长人员(具有运动员等级二级以上)可放宽到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体能测试(100分):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60公斤杠铃卧推;成绩套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计算。体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100分):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 +面试*40%),按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体能测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体能测试名次也相同,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择优录取。
三、信息人员11名(其中宣传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4、1982年1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苍南县户口或苍南生源毕业生,其中宣传人员要求新闻、中文、文秘专业,熟练掌握文秘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新闻媒体实践从业经历者优先(指在省、市级新闻媒体实践)。
(二)招聘程序
1、计算机操作考试。报考人员需通过计算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达标者进入笔试面试阶段。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同时根据提供的新闻作品,依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消息类新闻分别予以15分、10分、5分、2分的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30分。
2、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加分),按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笔试名次也相同,以文化考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再同名次,依次类推)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四、医务人员(3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男女不限(男性优先),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专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医务人员(包含退休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或有县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核查医务人员资格证书;
2、面试;
3、体检;
4、政审;
5、确定入围人员,择优录取。 聘用人员与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看守所工作。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政治处(灵溪镇江滨路128号公安局大楼505室),咨询电话:68710026。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与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公安局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