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2023-03-22

第一篇:如何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如何破解招工难的问题

招工难存在的重大原因是企业发展了,观念却没有变化,社会在进步、时代在进步,企业仍然想依赖低人力成本优势进行市场竞争,靠加班加点来提高日产量;另外企业对工人保险意识不足,对工人没有一定的保障,加上对目前用工紧缺认识不足,没有人才储备,招聘途径单一,对用工招聘不提前准备,等到企业急需用工时临时抓现,一时招不到所需工人也在情理之中。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同时,80年后出生且户口在农村但在城市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虽有较高的文化程次,超过40%学历在高中及高中以上。但大多数为独生子女,不能吃苦耐劳。轻松、体面、报酬高的工作成为他们选择工作时的首选;另外我县还有一些属于季节性工人,到了农忙的时候就会回家种地,农忙过后就会出来打工,这也是企业缺人的原因这一。

怎样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企业感叹招工难,同时又不愿意改善自身条件,既要马儿跑的快,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可能吗?既要员工为你拼命卖力,又不肯多付工资,哪些员工会呆在你公司?一旦企业陷入员工跑的比招的快的恶性循环时,周围打工族传出这家企业如何如何不好的消息后,再想招工也就难上加难了。因此要解决招工难的问题要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1、规范用工行为,重点解决好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问题,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制止、责令改正。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大检查,对侵犯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处罚、曝光。将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创造一个和谐、民主、法制、公平的用工环境,以此吸引大量的务工人员。

2、解决招工难的问题,留人比招人更重。要解决用工难要从内部管理入手,企业应树立人本意识,让民工享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福利待遇,特别是要把员工当成企业不可或缺的成员看待与对待,让员工有一种高的归属感。

3、积极促进企业产业化改革。据了解缺工企业基本上全是竟争强度高、劳动强度大的、技术含量低、以手工操作为主、工资待遇差的企业几乎全存在招工难的现象。

4、努力改善员工待遇和用工环境,一是要提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大多数劳动力而言,劳动报酬的高低仍是其选择在哪里就业的首要因素,只要本地和外地的收入相差不是太大,他们肯定会考虑在本地就业。

5、强化招工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一是要经常深入企业和乡镇、社区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供给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搞好用工管理,适时组织企业与劳动者实施岗位对接。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免费组织用工企业和广大城乡求职者开展面对面洽谈,实施双向选择。三是搞好培训。培训的基础较强,培训的投入很较大,但针对性不高,大力推行由用工单位和培训机构实施定单式的联合培训,来解决我县企业技术工种的紧缺现象,及时将新招收的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专业免费开展上岗前培训,也可帮助指导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使新员工尽快掌握技术,胜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共同买单的制度,形成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

第二篇:如何解决中小企业招工难问题

近几年,用工荒愈演愈烈,对中小企业形成巨大冲击。跟以往不同,新的用工荒日益常态化,因为其出现有着更复杂而深刻的原因。长效解决中小企业招工难要求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工就业环境与企业经营环境;企业不断创新发展路径,向人力资源管理与技术创新要效益;民工努力提升各种素质,找准自身定位与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在这里,主要从这三个方面解析招工难问题。

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政府相关部门要把民工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创造一个和谐、民主、法制、公平的用工环境,以此留住民工并可吸引外来人员。一是对中小企业实施差异化社保缴费政策鼓励提升工资。二是加强用工信息的监测收集和宣传发布力度,加大组织面向一线劳工的公益性免费招聘会和推介会,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免费招聘会的补贴力度。三是以职业技工培训学校为主体加大劳动者培训投入,由公共财政负担技工院校的全部或部分培养经费。四是加快农民工社会融合,推广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推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问题。五是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如对贷款额度在100万元~500 万元之间的,由同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按照同期基准利率实行不同比例如50%~25%的贴息。

(二)改善民工就业环境与企业经营环境

解决“招工难”的问题,留人远比招人更重,要解决用工难要从内部管理入手。一是积极促进企业产业化改革,提高知名度、自主研发能力以及劳动工资和福利待;二是招工方式力求多样化,网上发布招工信息或是在厂门口贴招工启示;到当地的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招工,也可以发动工人招工人,发放一定的员工推荐奖金等等。三是做好同工同酬,在分配改革的基础上,打破城市工与农民工的界限,实行同岗同酬制度。四是做好职工福利,改善民工工作环境、尽力提高食宿条件以及劳动保护条件,注重民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民工自身素质提升,准确定位与科学规划

一方面,在职业活动中自觉学习职业规范理论和知识,不断进行职业道德修养,找准自身定位与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职业素质;另一方面,自觉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经常检查自己的职业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自觉纠正不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使自己逐渐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信用经济,是道德经济。

第三篇:如何解决物业收费难的问题

物业管理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物业管理收费难。物业服务费的支出又与业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来说,物业服务费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所谓“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为得到物业管理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工资及福利费;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都不是很理想。

一、我国物业收费难的原因

(一)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低,服务不到位

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可以说是物业管理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打造物业管理服务品牌的前提。然而,目前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都是由开发商组织建设的,存在企业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的问题。有些物业管理企业认为物业管理只是简单体力劳动,只需低薪聘请一些文化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就能完全胜任了,致使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二)居民物业管理消费意识较差

由于业主并非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他们普遍对这个新兴行业不很了解,业主在住房消费观念上还存在着不少误区。首先业主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是使其房产保值升值的一种投资行为,也没认识到物业服务是一种消费行为,在缴纳服务费时总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找到一些服务质量问题,以此作为“拒交”的理由。其二,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与物业公司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肤浅,不少业主尚未树立物业服务有偿消费的观念。其三,不少业主对“业主公约”的概念不清楚,他们往往把业主因违规操作造成的物业管理矛盾,都归结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不作为,这也是造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物业建设过程当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下来诸如工程质量低劣、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同时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一些物业服务和收费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客户购房。当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不尽人意,开发商当初的承诺又无法兑现,致使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业主便把矛头对准物业管理企业,而物业管理企业认为不该由自己承担,业主一旦事情解决不了,便以拒交物业服务费来对抗。

(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物业管理起步晚、发展时间不长,许多物业管理关系尚不明确,物业管理法规一直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物业管理是一个涉及各个方面的服务性行业,它的综合性就决定了其运作过程中会出现纷繁复杂的问题。出现问题而又无法可依,只能采取过激手段进行对抗,这也成了收费难的又一因素。物业管理中出现不少纠纷和矛盾,往往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不能得到调节和及时圆满地化解,使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怨恨”越积越深,直接导致了物业管理收费难。如果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双方进行约束,明确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收费率也指日可待了。

二、物业收费难的解决途径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所谓“质价相符”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业主额定的费用,所提供的服务就要达到服务协议中预先约定的服务标准。物业管理企业输出的是服务,可以说服务就是企业的产品。物业管理者应严格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并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物业管理企业还应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良好的服务是化解各类矛盾的最好方法,是建立与业主的融洽关系、创造和谐物业管理氛围的关键。在日常的管理中,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只有善于沟通才是改善与业主的关系、提高业主满意度的主要手段。

(二)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改变业主的消费意识

为使业主和物业公司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应对业主加强物业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在日常的管理中利用不同的宣传形式,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知识的认识。物业公司还可以根据业主的特点,不定期组织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与业主互动交流,增进双方的了解,拉近距离,同时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直观、更清晰的认识,并逐渐树立起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和物业消费意识。 (三)提高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素质

物业管理属于有偿性的服务行业,员工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其服务的质量。所以塑造一个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对物业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物业管理不同于其他行业,有时它对员工的道德素质要求高于其专业素质。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公关与礼仪”等培训。培养员工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让服务行为规范化,让业主从心里觉得得到尊重,让业主真正体会到物业公司“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

(四)实现物业管理房产开发建设中的前期介入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物业管理不应只是对物业项目使用的管理,而应该是对物业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如果物业公司前期介入,全程介入,对小区规划布局提出合理建议,对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及时得到解决,一方面能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少了开发建设的遗留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先天性”疾病,保证开发产品日益符合广大业主的需求。提高了开发商的知名度、信誉度,对房屋的顺利售出也十分有利。

(五)建立和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在物业管理行业中,指导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较少,且不完善。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房地产业的多元化物业类型和多变的社会现实,及时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有操作性的法规。使物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 随着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随着人们消费意识和观念的不断变化,在每一个物业人的苦苦追求与探索下,物业管理会上一个新台阶,在业主、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收费难的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

为什么物业总是被业主所误解

业主与发展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中常见的问题与对策

物业管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正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一体化的轨道,并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而被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所接受。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入住前就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解决楼盘入住带来的通病:社区建筑垃圾堆积成山,水电气网络不全,屋内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等,以便为业主提供全面服务和安全保障。而很大一部分业主在选择购置物业时也以入住后物业管理是否健全做为重要条件,甚至很多业主冲着物业公司的品牌来选择楼盘。但物业管理是一门新兴行业,许多业主以及地产商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不太清楚和了解,再加上一些楼盘在入住后表现出来的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业主与发展商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出现各类矛盾和问题。物业公司在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有效维护自己的品牌和利益,有效维护业主与发展商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一、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关系中常见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1、 入伙后的楼盘(小区)现实情况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承诺相差太大。有的开发商在房产营销过程中,往往夸大其词,广告极具诱惑力,可是业主入住后,才发现很多条件根本达不到开发商前期宣传中的承诺,这类现象极为普遍。以某小区为例,很多业主投诉说开发商在宣传中说从家中可以欣赏海景,入住后才发现东边的一群正在施工的建筑将永远会挡住自己的视线。其实在现实中,其它楼盘也一样存在类似问题,同时,有些小区的绿化覆盖面积与绿化质量也达不到业主的预想和要求,业主就认为开发商对他们存在欺骗,于是到处投诉,矛盾不可调和。

2、 楼盘(小区)的配套设施不能到位,有些是已经建好了,却不能如期入住使用。在有些小区,入住一年多的配套设施还是跟不上,不是游泳池迟迟不能投入使用,就是会所不能开张,后几经协商,会所开张了,业主又投诉会所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承包给私人进行经营。同时,小区内的煤气、有线电视、电话以及宽带网等设施迟迟不能开通等。在有些小区,业主建议多建些游乐设施和老人休闲设施,但迟迟得不到发展商的答复。所以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的加深了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

3、 房屋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处理措施不得力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最常见的矛盾。应该说,一个楼盘出现一些问题是正常的,但如果问题处理不及时或者经过一次两次甚至更多次的处理仍不能圆满解决问题,这样很容易激发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有些小区,业主从入住起就反应卫生间顶棚漏水,严重破坏小家庭装修。对这些问题,有些开发商是迟迟不给予解决,有的是安排人修理态度又不好,有些是安排人员维修了态度又很好可维修不彻底解决不了问题。

二、 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往往对物业公司并不太满意,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业主对物业公司实行的一些收费服务项目不理解,他们认为是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如对房屋保修项目之外项目和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的维修、业主更换门锁或家用电器维修,物业公司一般是参照市场材料价格收取少量的工本费,而业主认为既然交了管理费,物业公司就不应该收取其它费用,其实这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内容的误解。

2、业主投诉不能及时处理。有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是万能的,什么事情都得处理,包括水电、煤气、宽带网以及周边环境等,都得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前段时间笔者所在小区有业主投诉该小区范围之外西北入口处堆放很多垃圾,造成空气污染,蚊蝇成群,严重影响居民的进出和生活。管理处接到投诉后马上与此处倒垃圾的单位联系,未能解决问题,后又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也未得到解决。对这样小区管理红线之外投诉的问题,管理处也是无能为力,但业主就是对物业公司不满。在该管理处还有市政工程影响小区居民进出,施工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等等问题不一而足,在其他小区也同样存在业主把政府部门管辖职能当作是物业管理公司职能。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一些原因确定是管理处在处理投诉时不能及时。

3、物业公司个别服务人员工作态度不好。有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对待业主投诉和来访不热情,认为不是自己份内之事不理不睬,有些缺乏耐心工作不细致等。所有这些都会造成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

4、管理收费太高,而提供的服务太少。有部分业主喜欢把自己的高档物业与周边一般小区等同,拿一级资质企业标准与其它较低资质企业相比较,他们认为自己交的管理费太高了,得到的服务太少了,而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来说,认为收费较低,而提供的服务足够了,两个观念上的碰撞势必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更大的矛盾。

应该说,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业主的需求越来越理性,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对物业管理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如何正确处理三者之间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意义重大。对于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业主首先找的是物业公司,有问题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至于哪方处理,业主不管,那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事,而开发商认为,整个物业已经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如果不在中间协调处理好这个矛盾,本来属于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就转嫁到物业管理公司头上。而对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更加引起物业公司的重视。

一方面要真正为业主服务,另一方面又得为开发商解难,面对这种两难境况,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在两者之间要充分发挥好协调与沟通作用,采取积极应对之策。

对策一:做好、做细楼盘入伙前期介入工作。一般来说,有经验的开发商都会在交楼前聘请信誉较好的物业公司对楼盘进行托管,而对物业管理来说,更加应该在前期介入阶段把工作做到实处,力求细致。尤其是对房屋质量、水、电、绿化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房屋及时提出处理,力求把房屋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以及施工遗留问题在入伙前处理完善,把跑、冒、漏现象和水电网络不全问题消灭在房屋交付小业主之前。同时督促开发商在售楼时与业主签好“业主公约”,避免日后为管理费等问题产生纠纷。做好、做细前期介入工作,从大环节到小环节为业主考虑周到。

对策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投诉制度。房屋出现问题后,业主最担心的是投诉无门,或者被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踢皮球一样的来回折腾,实际上这是导致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纷的重要因素。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投诉制度,使业主的想法能及时传达给发展商,将发展商的工作动态传达给业主,这样可以提前发现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避免问题向复杂的方向发展。物业公司可以以信件、电话、面谈等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从陌生到了解,从了解到信任。建立良好的投诉制度,首先要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自身素质抓起,做到凡事有记录,处理要及时,事后要回访。

对策三: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一个成熟的社区,应该是让业主委员会成为与开发商对立的主体,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及时调解各种矛盾,这样既体现了业主的意志,又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同时,物业公司又避免了一些纠缠不清的矛盾。

对策四: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物业管理做为专业化的管理,需要各类高素质的人才。物业管理的好坏,除了靠管理机制的完善外,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处领导的素质,同时,其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决定物业管理的好坏。所以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行业队伍,促使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和更新是物业管理行业竞争的需要,也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对策五:明确物业管理内容,扬弃不必要的社会包袱。为了方便业主,物业公司往往大包大揽无偿实施水、电、气费的代收代缴,这样不仅加大了管理人员的开支,还会无形中增加物业管理的税费,同时,因总表与分表的差额也加重了物业管理的损耗与负担,如果将其摊到业主头上,又会因收费过高而带来业主的投诉。所以准确界定物业管理内容非常重要,对物业管理来说合理扬弃一些社会各部门的职能,反而能更好的维护自己和业主的利益。

对策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优秀的企业文化营造一流的服务理念。企业文化建设体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品质管理水平、制度建设水平等综合方面的反映。塑造积极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在市场竞争中提炼高尚的企业精神,以此来营造一流的经营服务理念,实施品牌战略,把企业文化中的精神内涵贯彻到每个员工的工作和行为中去,为业主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对于减少与业主的纠纷,降低纠纷发生率会事半功倍。具有优秀企业文化的企业,才能让业主真正满意。

如何处理好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摘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原本是互利共赢、共生共荣的合作关系,但现实中他们之间却出现了许多矛盾和纠纷。因此,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物业管理知识的学习以及二者之间的沟通就成为理顺双方关系的关键所在。

一、正确认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关系是处理好两者之间矛盾的基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讲到,物业管理是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物业管理企业是按照合同提供以上活动的服务主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建立了关系,是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建立的,两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业主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将物业管理项目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其实是一种有价值的商品,业主要为占有和消费物业管理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所以,两者是聘用与被聘用、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提供商品与消费服务的关系,也是一种互利共赢、共生共荣的合作发展关系。

二、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关系紧张的根源

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对立关系大于合作关系,本应该是和睦相处的两个主体却变成了对立的矛盾双方。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纠纷屡屡发生:一方是要求“收费”,一方是“拒缴”;一方是指责,一方是谩骂;一方是原告,一方是被告;一方坚守阵地,一方要求解聘。在一些地方,双方的关系甚至恶化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政策宣传不到位。

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政策知识的了解程度都不够。首先,不少业主对于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了解不多,甚至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也不能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正确的监督管理,事事站在单方受益的角度考虑问题。而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也不够,把握政策的能力不足,靠经验管理,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 2. 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到位。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不规范,员工服务意识差。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从原来的房管部门或单位后勤部门转制成立的,有的还延续着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观念,员工还保留着原有的管理者身份,在工作中“霸气十足”,淡化了自身的服务特征。部分民营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追求自身利润,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提供了质价不符的服务。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处理由业主处分的事项,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低,缺乏科学的管理能力,缺乏正确的沟通能力、缺乏作为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应有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这些都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不高。 3. 政府相关政策滞后或缺乏连贯性和可操作性。物业管理纠纷的深层次原 因复杂,不少业主把对社会不良现象、拆迁政策、开发企业或者现行的相关政策等方面的不满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与政府之间、在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甚至在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夹缝中艰难生存。

三、处理好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关系的几点建议

那怎样才能处理好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关系呢?笔者谈几点建议:

首先需要业主转变几个观念:1. 物业管理不是福利待遇,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的商品,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需要支付费用。2. 业主聘请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的管理,双方是利益的共同体,其目标是一致的,无论发生什么分歧,业主要采取平等、包容、协助、友好的态度思考问题,化解矛盾。3. 业主要分清事件的责任主体,物业管理企业不是出气筒、替罪羊。社会的不良现象;政府的监督管理;相关政策的滞后和不合理;开发企业的违规操作;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道路、交通、电信的不配套等等问题,绝大多数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直接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有协调解决的责任,但不应该将矛盾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4. 业主要树立公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时业主的言行,出于对自己既得利益的考虑,没有顾及到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而影响到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开展。5. 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要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因为良好的服务需要通过有序的管理来实现,没有管理也谈不上服务。

其次需要物业管理企业转变几个观念:1. 物业管理企业的所用员工要正确认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来实现高品质的服务。管理不是“治理”,要正确使用好全体业主赋予你的权力。2. 物业管理企业的所用员工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法律地位,业主是出于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信任,将物业的管理权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建立了两者间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就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和相关行业的标准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绝不能以降低服务标准来欺骗业主,要做到质价相符,否则就会被业主炒鱿鱼。3. 物业管理企业的全体员工要转变物业管理就是看看门、管管人、扫扫地、种种草的简单认识,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作为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做到政策清楚、管理有方、技术精湛、服务热情。4. 物业管理企业的全体员工要转变物业管理管物不管人的观念。物业管理在服务的过程中要经常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联系沟通,这也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必要途径。

其实,影响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间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由于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推行的时间短,尚处在成长和发展阶段。物业管理作为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的行业,出现问题也是难免的。但作为政府,为保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尽可能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政策的衔接性、连贯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大监管的力度,规范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各相关方的工作,协调各相关方的关系,为物业管理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四篇:如何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大学生就业难是当前社会的一个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增大学生数量与新增就业岗位不匹配。每年都有毕业生且数量极多,社会一时间消化不了,容易出现供大于求局面。

2、大学生就业意向与社会就业需求存在空间不对等。更多大学生希望在东部地区或大城市就业,但更需要人才的地方往往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和小城镇、乡村。

3、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不科学。一方面,全国的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多雷同而少互补,同类竞争严重,社会什么专业热门,学校便设置什么专业,丝毫不顾自身教学质量能否达到专业培养要求,而几年下来,热门专业学生往往“产能过剩”且缺乏“优质产品”。另一方面,学校培养学生时,对实践能力的培养严重滞后,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只会考试,理论能力不差,工作能力不强,往往是学校培养若干年,到了企业,企业还要继续培养。

4、大学毕业生个人素质与社会用人要求存在差距。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完全是因为个人所学不精或个人素质问题,而社会用人导向普遍是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而我们的很多大学毕业生恰恰问题就出在“德”上。 综上所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的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实践技能教育。

2、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优化高校专业布局。教育部要整合高校间教学资源,提倡建立某学科的优势特色学校,摒弃建大学就要建综合性大学的理念,强调学校专业特色,好学校能做精几类学科就是成功,一般学校能做精几门学科就是成功。

3、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东部大学毕业生向中西部城市流动、大城市学生向小城镇流动。中西部落后地区要真真正正改变人才观念,在吸引东部大学生就业时应不惜钱财、不吝官爵,要让大学毕业生感受到有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成功的可能。

4、加强宣传,切实改变大学生择业观。通过全社会的宣传力量,切实改变某些大学生“宁在东部搓澡,不去西部做白领”的狭隘理念,树立“人生无处不青山”的广泛灵活择业观;切实改变某些大学生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现状,引导毕业生脚踏实地,先从从最基层做起、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从公司的最后一名干起。

5、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创业的各个环节给予政策优惠,鼓励有志向的年轻人创业带动就业。

第五篇:浅谈如何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

物业管理收费难是长期困扰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行业中似乎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它已经成为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好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也成为了业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物业管理费收不上来的原因

通俗地讲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费开支主要包括维修、保安、保洁、绿化、道路、税费等几个方面。

同时物业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应贯穿于房地产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三个环节之中,其作用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中体现的是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行为,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是以有价值的服务来实现的,因此在物业管理市场中必然的要求是“谁受益,谁交费”。结合物业管理实践,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1、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的实际涵盖

由于业主并非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因此他们不可能全面了解物业管理这个系统性的有偿服务行为,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上。目前业主普遍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主要是保洁、保安、绿化,同时还认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也全部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所以一旦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就以此为“借口”拒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他们并不知道这些问题是由开发商,或是因自己装修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其责任主体的归属应是开发商或业主个人。并不是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职责范围。

2、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

目前由于国家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检查标准,支付多少物业管理费,达到什么样的物业服务标准,怎样达到质、价对等也没有统一的要求,所以造成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标准上认识偏差较大。物业管理实践中,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双方的利益出发,根据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情况,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对此,部分业主就会认为质、价“不符”;同时,在实际物业管理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这样,业主就会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管理公司产生意见,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3、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部分业主所居住的房屋工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屋面、阳台、窗台、有水房间、下水道等专有部分的质量问题,业主意见更大,对此,业主并不知道应该找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而把一切怨气撒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旦解决不了,就不交物业管理费。

4、侥幸心理

毋庸置疑的是:极少部分业主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由于物业服务具有社会性,服务对象是广大业主而不是某个单体,因此,不可能因极少部分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就不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从而导致极少部分业主贪图小利、躲避、逃避交纳物业管理费。他们不交费也享受到了与交费业主同样的服务,这样既严重挫伤广大已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的积极性,又有可能引起其他业生效仿。

二、如何解决收费难的问题

针对上述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成因,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办法:

1、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

为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良好的、和谐的关系,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应对业主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标准、开支的范围及服务的标准,应经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制定,并在业主大会上公布。同时,也应坚持在日常的物业管理小区中利用不同宣传的形式:如公告栏、宣传栏等向业主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让业主知道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每个业主的法定义务,交费合理、拒交可耻;让业主懂得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而且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要对广大业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

2、改变收费态度和收费方式

以往,物业收费员采取的收费方式常常是定期到业主家上门收取,由于种种原因,收费及时率和收取率都不是很高。收费点多、面广、收费员劳动强度大,难免会出现生、冷、硬的工作态度,因而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不是很畅通,导致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意见而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针对这一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办法,改变工作方式和收费态度。例如:可采取远程抄表、电话通知交费、与当地银行联办“一卡通”业务、让业主预存费用等方式。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3、实行信誉广告牌制度

对于交费的业主和不交费的业主,应进行必要的表扬和批评,物业管理公司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大门入口处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建立“信誉广告牌”。特别是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业主,采取“上牌”手段将会更有效,让广大业主知道是谁侵犯了大家的利益,是谁导致物业服务水平上不去。广而告之,让社会舆论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4、对业主产权实行限制

对无正当理由拒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房产局物业处汇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出面帮助协调,对协调未果的业主制定出制裁办法。例如:可与房产局联合,对这部分业主实行产权限制,使他们在房产交易、产权转让等方面无法办理手续,形成呆死产权,这样将会迫使业主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交纳或补缴物业管理费。

5、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为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满意率,主动从物业管理公司自身上找原因。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调整内部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制定服务标准,规范行为准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严格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运行,从而达到业主的认可和满意。

6、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可提起法律诉讼,工作中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提起诉讼前,最好先通知该部分业主,与业主进行必要的交流、沟通,对经做工作仍无效的业主,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7、与开发公司办理好房产交接

为避免在业主入住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纠纷,在与开发公司办理房产交接时,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有问题的房产,要在开发公司处理完毕后再接管;特殊情况下,可让开发公司留下足够的保证金,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对该房产的修复能力,以利于今后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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