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安全范文

2022-06-10

第一篇:邮政储蓄安全范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全演练工作

世博在即银行演练

4月22日下午六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突然发生持枪抢劫,保卫科干事在银行员工的配合下迅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采取果断行动,制服了‘歹徒’”。这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在进行的一场安全演练。由于世博会开办在即,这次的演练也是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当天现场,保卫科干事为员工讲解并示范了安全防范措施及灭火器的使用,强调有关求救热线。人员以三位柜台员工为一组,分别演练了行内持枪抢劫,投放毒物抢劫,以及不法分子以诈骗行为抢劫他人钱财这几种较为普遍的犯罪场景。针对不同的模拟犯罪场景,做出处理措施和反应,保卫科干事在员工采取安全措施时,及时分析并指出要加强注意的事项。在行内持枪抢劫的演练中,柜台员工需警记一蹲二按三上锁四自卫的防范步骤。在投放毒物抢劫的演练中,员工需注意切断毒物的蔓延途径,并收好银行内的重要凭据以及保护人身的安全。

在演练中,不法分子以诈骗行为抢劫他人钱财,柜台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默契程度和随机应变能力,稳住不法分子配合保卫人员完成擒拿工作。

(郑尔旖旎)

第二篇:邮政行业安全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邮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通信与信息安全

第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

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第三章 生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邮政行业突发事件能力,预防与减少邮政行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定期对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定期组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更新,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经费保障,满足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调集和征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人员、物资及车辆、场地和相关设备,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公众使用寄递服务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企业防范安全风险、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邮政行业安全的,应当对其调查。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的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

朔州市邮政管理局宣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二章 通信与信息安全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投递邮件、快件。需要签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直接交付收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或者依法由他人代为签收。

第三章 生产安全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 应急管理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经费保障,满足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公众使用寄递服务的安全意识。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邮政行业安全运行有关的各类信息。

第六章 法律责任 寄递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信息或者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朔州市邮政管理局宣

第三篇:论邮政企业安全管理

浅谈邮政企业如何深化企业标准化工作

学员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总页数

页 1

14

摘要: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在邮电分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大潮中,必须对企业标准化进行积极深化。本文从摆正标准化在现代邮政企业管理中的位置、转变企业领导和标准化人员观念、加大对企业标准化研究的力度、建立现代企业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等4个方面探讨了邮政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如何有效深化企业标准化工作。

主题词: 标准化 管理 深化

前言

当前,我国邮政企业正在实施战略性发展,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企业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社会环境出现了复杂而深刻得变化,而对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做好当前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企业标准化工作,使之适应形势,更好地为企业改制发展增强活力和竞争力,我们一直在进行积极探索。现就如何深化标准化工作,提出我们的思路和对策。

摆正标准化在现代邮政企业管理中的位置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邮政企业的根本方向。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产权清晰、法人制度齐全、政企职责分开、企业独立经营和管理规范科学的特征。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它的目的就是通过依靠科学的手段和管理制度的力量,实现企业内部的各类资源的最佳配置,增强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在企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中,都与标准化活动分不开,人员定额与人员的工作质量离不开工作标准;企业的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离不开管理标准;企业新业务、新技术、新产品、支撑作业、形象服务都离不开标准化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所有这些活动都是科学管理的内容,因此,企业标准化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主导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确定标准化的核心地位,才能使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一)从国际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WTO,标准化工作的地位与作用也日渐突出,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世界只有一个邮政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以及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使邮政这个统

一、协调、不断优化的世界性网络对标准化的需求越发凸显。只有积极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才能更好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加入WTO后,国际物流和速递公司将全面抢滩中国市场,并凭借其雄厚

4 的投资、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和手段与我们争夺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邮政就应该利用标准合理地设置技术壁垒,以限制他人,保护和发展自己。李岚清同志就曾明确指出过,“加强标准化工作是进入WTO后的重要对应工作之一”。所以说,大力加强邮政标准化工作是国际形势对我们的要求。

(二)从国内形势来看,标准化工作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家成立了全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近又相继召开了几次全国性的会议,研究部署标准化工作。科技部也把标准战略作为国家十五科技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安排了专项资金。此外,为加强标准化工作,国家还正在酝酿成立中国标准研究院。另一方面,国内各个行业,包括铁路、民航、旅游等服务行业都在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并已初见成效。国家标准委也已召集过邮政、电信部门讨论了制定通信服务标准问题。可以说,不论是在组织、资金的落实上,还是在对各个行业的要求上,党中央、国务院对现阶段标准化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寄予了厚望。邮政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也必须将加强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事关邮政发展大计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从邮政自身发展来看,中国邮政现代化的“五个特征”,无一不和标准化工作息息相关。可以说,没有标准化就没有邮政现代化。

首先,标准化是提高邮政技术创新能力的先决条件。邮政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反映在邮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上。而没有邮件

5 封装的标准化、生产流程的标准化、信息分类与代码和数据通信协议的标准化,就不可能有邮政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在综合网中心局生产作业和邮运生产指挥调度两个子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中,前期就在生产作业流程的标准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可以说,目前标准化已经成了邮政信息化的关键;其次,标准化是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只有通过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以统一的标识、标准化的流程、规范化的服务,树立统一的企业品牌形象,才能提高中国邮政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占有率进而向全球扩展。目前,我们遍布全国城乡的邮政局所标识、邮政服务人员的着装、邮政车辆的标识、信筒信箱的形状和颜色均不统一,严重地影响了邮政的对外统一形象,急需通过标准化工作加以改变;第三,标准化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世界著名管理学家泰勒1911年发表的《科学管理原理》,就是建立在应用标准化方法制定的“标准时间”和“作业规范”基础之上的。现代化的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尤其是信息化手段都离不开标准化;第四,标准化是实现邮政规模经济效益的保证措施。对于中国邮政这样一个特大型企业,要实施低成本战略,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就必须规范邮件的收寄、运输、处理、投递等各个环节的生产作业,通过机械化和自动化对邮件进行集中处理,通过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从而产生规模效益。但目前由于标准化工作不到位,客户邮政编码书写、邮件封装不规范,造成邮件上机率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局体制的规模经济效益;第五,标准化是建立先进企业文化的有效途径。企业文化是在长

6 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统一的价值观念、经营哲学、管理方式、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现,具有浓厚的继承性和标准化的色彩。要建立中国邮政的先进企业文化,就要使企业目标、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制度、企业道德、企业环境和企业形象系统化、标准化,使之扎根于职工的意识之中,唤起职工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从而激励广大邮政干部职工为企业的发展目标而奋斗。

(四)从目前邮政标准化现状来看,邮政标准化工作必须大抓、特抓,才能满足邮政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我们仍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邮政内部的改革,我们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职工对邮政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标准的制定工作尚不能完全适应邮政业务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求;三是标准宣贯、执行及监督的力度不够;四是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标准研究、制定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大抓特抓,以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我们要把制定出来的各项标准释放并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巨大能量,本着求新谋变的精神,推进企业走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具体来说,今后标准化工作思路要贯穿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把标准化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之中,以体现生产力的发展性。我们必须把加快发展,把提高企业生产力作为今后工作的

7 第一要务来抓,以创新为笔、发展为纸,续写邮政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篇章。

(二)要把标准化贯穿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以体现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性。要善于以创新思路加强标准化工作,努力锻造一支组织纪律性强、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职工队伍。善于以标准化手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弘扬干部职工爱局如家、岗位建功的崇高精神追求,巩固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塑造现代邮政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新形象。

(三)要把标准化贯穿于企业内部建设之中,以体现管理的规范性。要确立“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现代邮政”的工作总目标。以机构改革、干部动态管理、用工体制及财务管理为重点,最终使各项企业管理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把标准化贯穿于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之中,以体现群众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职工既是发展生产力的最活跃的因素,同时他们也应是生产力发展后的受惠者。本着以上认识,企业领导要以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关心职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后劲。

企业领导和标准化人员要转变观念

在邮政的今天,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被打破,企业标准化改革应做到合理运用标准化的市场功能、技术功能和行政功能,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服务。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企业的领导和标准化人员要从以下方面转变观念:一是从原来只重视标准化的技术功能和

8 行政功能转到既重视标准化的技术功能和行政功能,更重视发挥标准化的市场功能;二是在选用产品标准方面,要从面向市场,满足用户需求,符合国家规定,能使供需双方和社会均受益等方面来决定标准水平;三是从原来标准多年一贯制,转到根据技术的发展,管理的进步,用户的要求及时地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修订,保证标准技术与经济的统一性;四是在职能上要从原来企业标准化就是标准化部门的事,转到标准化部门是企业标准化的综合管理部门,企业的其他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都有其相应的在本系统内宣贯、组织实施标准的责任。要让与实施标准有关的人员,都真正认识到标准对自己岗位工作和企业是离不开的,是非常重要的;五是要把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你让我配标准、执行标准的“督导式”的标准化管理,转为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自主经营,我要配标准、要严格执行标准的“自主式”管理;六是在标准化管理策略和目标上,要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目标来考虑。

只有企业领导和标准化人员首先转变观念,才能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做出符合实际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决策,从而运用企业标准化更好地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服务。而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得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切实制定企业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是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而企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管理和技术基础支持。标准化工作内容应该列入企业制定的三年、五年乃至十年的发展战略 9 规划当中,邮政企业有必要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的思考。

(二)充分发挥最高领导者作用。最高管理者要把企业标准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确保企业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营造利于标准化工作目标实施的良好内部环境,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标准化工作中来。应有一名授权的企业领导负责监督,确保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必要时及时调整,以确保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标准宣传贯彻过程尤其要体现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应由企业一把手或授权的企业领导亲自抓,同时建立起相应的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可以大大提高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标准宣传贯彻的效果。

(三)全员参与企业标准化工作。员工是企业的基础。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不仅需要最高管理者的正确领导,更依赖于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企业全体员工增强标准化理念,自觉应用标准化原则,企业标准化的功能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首先应对员工进行标准化意识教育,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此外对员工进行标准化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足够的标准化知识、技能和经验,尤其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骨干人才,要给他们提供外出“取经”的机会,学习外界先进的标准化工作经验,更好地指导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同时将员工参与各自岗位标准化活动的水平和贡献作为其个人业绩考核的一项指标。

加大对企业标准化研究的力度

10 邮政是一个传统行业,标准化工作相对来讲比较落后,难度也比其他行业大得多。首先,经营的属地化,使得各地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特的管理模式和作业习惯;其次,传统的手工作业,使得许多作业环节的工作质量依赖于人的技能,而人的主观能动性又会时常弥补并掩盖作业流程和标准规范方面的缺陷;第三,客户的参与使得邮政标准化工作变得愈加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企业成为标准制定主体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制定标准、企业执行”已不再是理所当然。然而,企业在多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依赖性”局面并无多大改观。因此,加大对企业标准化研究的力度深化企业标准化十分必要。

首先,加大标准化研究的投入。摒弃认为标准化工作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不是很直接,投资回报率低的想法,而给予其应有的重视,加强企业标准化竞争的意识,更新观念,把标准化作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战略途径的高度,加大对标准化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标准的宣传、实施、监督等每个环节,参加政府、社会组织的标准化活动,敢于开展更深层次的标准化工作。

其次,开展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和高水平的标准基础研究。邮政的标准化发展要从注重长远目标、长远利益、整体发展模式和持续发展的思路出发,研究国外的标准化战略及对我国邮政的影响,制定标准化战略和相关政策,加强高水平的技术标准基础研究。

第三,健全标准化研究的组织体系。这样将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减少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促进标准的宣贯、执行及监督;

11 有利于标准的修订,改变只重视产品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忽视与产品标准配套的其他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状况,加强标准与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第四,引进高层次的标准化研究人员。由于管理机制落后,企业标准化科研成果少,缺少适应新形势的具备综合素质的标准化管理人才,因此,标准研究、制定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技能,要熟悉企业生产、技术、经营及管理状况,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企业有必要引进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研究,尤其是如何研究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接轨,参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的内控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更有效地把管理与生产技术等业务结合起来。

第五,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企业参与制定标准不仅可以保证标准与科技发展的同步和更新换代,还可以避免产品开发和标准制定“两张皮”的现象;尤其是企业拥有大批技术骨干和开发人员,能给标准化活动提供很多实际经验和帮助。政府要建立使企业成为标准制定主体的保障机制,保证标准立项是真正来自企业和市场方面的需求。企业要从单纯依靠政府组织制(修)定标准的襁褓中走出来,学会自主的、而不是依附于他人的制定标准的观念。邮政企业要想在本行业统领市场,必须学会为自主研究开发的项目制定产品标准,养成开发项目时就制定出产品标准的习

12 惯,养成向行业推荐标准草案的习惯。这样做,不仅为行业做了贡献,而且如果所提草案被定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企业将大大增强其自身的竞争实力。

建立现代企业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商品标准化的需求。商品标准化要求企业要健全贸易型标准体系、生产标准体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体系。

首先是建立贸易型标准体系。贸易型标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产品标准扩展和分化的结果。对企业来说,存在生产型标准和贸易型标准,对用户来说主要与贸易型有关。在商品的市场交易中,交易各方的利益都应受到保护,贸易型标准是有效的强制性标准,是保护各方利益的法规文件。

其次是建立生产标准体系。生产标准体系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层出不穷,而要将其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创新、发展和规范生产技术。

三是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体系。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文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ISO9000系列标准具有很强的市场需求观念,强调市场的需求和用户的意见。在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中,获得国内、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是表明国家或国际对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程度的认可,有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结论

现代企业制度包含了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最有活力的就是标准化,它渗透了企业的内部和外部,通过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邮政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利保证,而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如何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更好地为企业改制发展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摆正标准化在现代邮政企业管理中的位置、转变企业领导和标准化人员观念、加大对企业标准化研究的力度、建立现代企业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 4个方面进行深化。

第四篇:香港邮政小包的安全性比中国邮政小包的优势,明显可见。

速度快:离岸处理时间只需要1-3天。远远优于大陆小包2-7天.中国邮政一般要半个月,而香港邮政只需7天左右,到欧洲美国更加之快,有时候3到4天就到收件人的手中。

安全性高:香港邮局推行的航空小包之服务乃世界公认最好的航空小包。,香港邮政的丢包率要远远小于中国邮政。以前发中国邮政的朋友可注意了,如果您通过香港邮政的话,您的货物发往国外后如牛入水的现象就到此摆脱了。

便宜:相对于中国邮政小包来说,香港航空小包裹有绝对的价格优势, 它是按每10克算的。

另外:香港是全球超级金融中心,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能给予你的客户及伙伴一个可信的印象,无疑对你的业务推广及发展十分有帮助。

如果大量发牌子货、仿牌货,重量在30kg以下的,您可以选择香港大包,此项服务发货到巴西等南美国家通关能力极强!

时间较快的,您可以选择香港EMS、UPS,前者可以走仿货,限重30kg,后者不走牌子货、仿货,限重70kg!美国专线USPS寄往美国的物品速度加快,仅限于寄往美国的递送服务,每个包裹重量上限为32公斤/件,递送全程在线跟踪,在美国邮局USPS网站上查询!

GDA专线主要优势线路是东南亚,中东,西欧等地,在日本韩国泰国价格有很大的优势。该服务上网速度快,货物在交接给GDA后,可以在3个小时内上网。货物当天运输到香港,三天就可以到达目的地,日本只需2天便可派送到。

第五篇: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经营和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及与此相关的安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邮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邮件、快件,不得损毁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或者影响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实施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通信与信息安全

第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

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发现用户寄递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

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投递邮件、快件。需要签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直接交付收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或者依法由他人代为签收。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并保障代收代投邮件的安全。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技术手段,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实行安全监控,防止邮件、快件在寄递过程中短少、丢失、损毁。

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所掌握的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不被窃取、泄露。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除外。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设备的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为接入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并按规定与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设计和建设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保障本企业寄递渠道的畅通。

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邮件、快件积压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和调配运力,进行有效疏运。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扣留邮件、快件。

第二十条 邮件、快件积压或者被扣留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处理,必要时可以组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运输、投递,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邮件、快件积压或者被扣留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承担。

第三章 生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出口。

前款所列人员密集场所及用于存放物品的临时场地和库房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防触电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邮政汇兑、邮政储蓄资金票据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已经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更换或者改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设计建设前及竣工验收后,应当向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和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装备,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邮政行业突发事件能力,预防与减少邮政行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定期对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定期组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更新,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经费保障,满足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调集和征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人员、物资及车辆、场地和相关设备,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一小时内向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和负有相关职责的公安、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

(一)本企业人员死亡或者失踪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邮件、快件一次丢失、损毁一百件以上,或者积压一千件以上的;

(三)邮寄爆炸物、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在寄递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的;

(四)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内发生重大事故,生产中断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寄递渠道畅通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一)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因面临高额债务追偿或者因投资、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履行对其他主体的债务,可能影响正常开展寄递业务的;

(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因经济纠纷或者违法行为被有关机关查封运营设备、设施,或者冻结资产的;

(三)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分立、合并、投资融资、变更终止协议等,可能影响正常开展寄递业务的;

(四)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十件以上,或者因故意延误投递邮件、快件被侦查机关立案调查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寄递渠道畅通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报告信息的同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邮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组织处置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处置。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处置邮政行业突发事件,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与监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三)对邮政行业运行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指导、监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安全运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邮政行业安全事故,查处违反邮政行业安全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公众使用寄递服务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邮政行业安全运行有关的各类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安全信息,并定期通报相应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企业防范安全风险、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邮政行业安全的,应当对其调查。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的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检查事由和依据。

第四十四条 邮政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寄递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信息或者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邮寄国家禁止出境或者限制出境的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处罚。给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物品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予以处罚。违法收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数据、信息或者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五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未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

第五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拒不配合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机要通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英语周记大学范文下一篇:中班秋天音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