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2022-12-20

第一篇: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AHWY/XR—11版次:A/0

办公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传真机:

1、

2、

3、

4、 接发传真应按传真机操作程序使用; 如文件有涂改液更改之处,一定要待涂改处风干后,方可传真; 如文件有胶水粘贴之处,要确保胶水处风干后,方可传真; 业主/住户及各部门在使用传真机时须在《接收传真记录表》

上登记。

复印机:

1、 业主/住户及各部门在使用复印机前须到行政人事部填写《复

印记录表》上登记;

2、

3、

4、 在复印前先查看纸盒中是否缺纸,如纸张不足请及时补充; 正确使用复印机的程序,按复印机的操做说明进行操作; 为节约用纸,不重要的复印文件可以使用复印的废纸张背面

复印。

打印机:

1、 打印文稿未进行校对之前打印时应使用可以使用的旧纸或旧

稿纸的背面打印;

2、正式文稿须校对后可使用新打印纸打印。

3、业主/住户在使用打印机时须在《打印记录表》上登记。 记录:

《接收传真记录表》

《复印记录表》

《打印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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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办公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规范局机关办公设备及网络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网络的安全,及时、准确地接收、传递、交流信息,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办公设备,自觉维护其性能的良好,避免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现象;

2、各科室、部门办公电话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每部电话每月80元,超出部分从科室、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因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请到局办公室拔打;

3、要杜绝利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办私事、干私活的现象,无特殊要求时,复印文件要双面复印;

4、计算机网络要有专业人员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各科室、部门计算机要责任到人,防止利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发布违法、违纪信息现象的发生;

5、复印纸、墨水、碳素笔、稿纸等公办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到政府指定地点采购,各科室、部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请领,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

6、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保管,并且要履行保管手续;

第三篇: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北京同方科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我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公室所有办公设备正常运作,使其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的办公设备主要指: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打孔机、切割机、胶封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电脑使用规定:

1. 公司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 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 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配备专用存储设备,如必须拷贝相关文件公用,必须向行政主管报批,批准后持行政主管批条后由网络负责人拷贝方可,其他存储设备(U盘,硬盘、手机、MP3或其他USB设备)禁止接入公司电脑。

5. 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

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公司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6. 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公司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公司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

不得打开其他公司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公司员工不得用私人邮箱发送或接收客户发来的邮件,邮件统一收发邮箱为tfkxvip@126.com

员工需要使用此邮箱收发文件时需向行政主管申请,在有批条的情况下方可登录本邮箱。

7. 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8.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

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打印机使用规定

为了推行低碳环保,避免纸张浪费,减少碳粉消耗,延长机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文档在打印前一定要预览。确认需打印的文档在正常页面且没有任何错误后,才开始打印。

二、打印文档时一定要正确选择打印机。较急的文档要选择空闲状态的打印机,黑白文档不要选择彩色打印机,绝不能一个文档同时在多台打印机上打印或重复打印。

三、可以直接在电脑上阅读和处理又不需要纸质存档的文档一律不打印。可据需要作电子文件备份。工程资料图纸因需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必须纸质存档及电子存档。

四、除工程资料施工设计图(CAD)及标书中的有关图形文件外,其他所有文档建议采用双面打(复)印

五、除发文件及工程资料施工设计图(CAD)外,所有文档均采用5号或小5号字体,标题采用小4号字体,行距为1.0。

六、所有作废的单面文档,必须利用其反面回收做打印、复印或平时的草稿、笔记用纸。

七、利用废纸打(复)印时,必须确定打印机的工作状态。只有打印机在空闲状态时,才能放入废纸打(复)印。不要影响他人文档的正常打印。

八、属内部阅读和处理的非公文文档一律用废纸打印。

九、在晒鼓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当打印机无碳粉时,必须先申请加粉,不能没有碳粉就换晒鼓。前台要严格把关。

十、打印完毕后需将个人作废的文档纸张带走,能够回收利用的请放入打印机下第一抽屉,不能够利用的请销毁处理

十一、私人用文件禁止用公用打印机打印,如需打印请出示行政主管打印批条方可打印,但请避开他人打印时间。

四、切割机、胶封机、打孔机使用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使用切割机、胶封机、打孔机应事先向库管申请,申请报批签字后后方可使用设备开始作业,使用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流程使用,不得根据个人喜好改变使用流程,使用完毕之后将使用所造成的废品整理并带走,将办公设备仔细检查后交还库管。

二、以上办公设备严禁用于私人作业

五、 安全规定:

1. 公司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2. 严格遵守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 重要的公司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

之公司之外的人员。

六、处罚办法:

1.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10-100元的罚款。

3.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四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 目的:

规范办公用品、设备、家具的领用和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办公成本费用。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全体员工

三规范内容:

(一) 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1、高层管理层级(核心领导层):黑色升降高背扶手转椅(1);豪华转角办公桌(1);仿实木两层对开文件柜(1);仿实木三层抽屉柜(1);黑色皮质单人沙发(2);玻璃茶几(1);液晶平板电脑(1);办公电话(2);衣架(1);饮水机(1)。

2、中层管理层级(部门总监及经理):黑色升降高背转椅(1);普通办公桌(1);三层抽屉柜(1);液晶平板电脑(1);办公电话(1)。

3、职员层级(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普通办公椅(1);普通办公桌(1);三层抽屉柜(限职能部门)(1);台式电脑(1);办公电话公用。

4、职能部门配置:双层推拉文件柜(1)单层推拉文件柜(1),特殊需求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统筹配置。

5、业务部门(有坐席人员部门)配置:多门储物柜(以每人一门配置)双层推拉文件柜(1-2)。

6、按照标准配置的办公家具、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表登记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进行部门资产登记表变更,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7、各部门如需要增加办公家具、设备,在规定配置标准内可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采购后登记配发,如超过配置标准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再报资产管理部门采购登记配发。

8、各部门标准配置以外的办公家具、设备纳入资产管理部门作资产库存供调拨使用。

(二)办公用品配置标准:

1. 办公用品分级管理:

(1)员工通用办公用品:指公司所有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均可以领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签字笔、普通记事本、签字笔芯、橡皮、记事贴等易消耗的办公用品。

(2)部门专用办公用品:指责任部门才能领取的办公用品,如:复印纸、收据等。

(3)部门共用办公用品:指各个部门可共同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钉书器、计算器、打孔器等。

(4)办公用品:是指支持工作和业务开展所需的文具类物品,只针对该项进行发放。其他用途所需要使用办公用品时,由需求部门向行政部进行申请,行政部只负责代购,费用由需求部门支付。

2. 领用和配置:

(1)员工配备标准:签字笔(兰、红色,第二次以后为笔芯)、普通记事本。每月由部门助理统计部门需求、统一至行政部领取。新入职员工由该部门助理协助到行政部领用“员工通用办公用品”,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需要申领其它办公用品,需获得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审核批准。

(2)经理级及以上员工配备标准:签字笔((兰、红色,第二次以后为笔芯)、硬皮记事本,其它必须用品。

(3)所有领用的办公用品数量均为一个单位,耐用品更新时以旧换新,非人为损坏需以坏换新,丢失责任自负。

(三)办公家具、设备的申领流程;

1. 职能部门新员工报到或其他原因需添加配套办公家具、设备。

2. 由各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报部门主管经理。

3. 职能部门主管经理对进行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4. 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购需求进行审核。

5. 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库存有无库存实物(如无库存进入采购程序)。

6. 如有库存调拨资产库存发放出库(出库单据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录变更)。

(四)办公家具、设备的采购;

1、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申购、转移审批表进行审核。

2、资产管理部门办公家具、设备库存进行核对确认库存数量。

3、库存数量如不能保证部门需求由资产管理部门对办公家具、设备需求做出统计。

4、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办公家具、设备需求统计进行采购计划编制。

5、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公家具、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关报价。

6、资产管理部门对供货商报价进行对比确认后报主管副总核准。

7、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获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供货。

8、货物送达现场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及入库手续办理(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录变更)。

9、资产管理部门凭相关单据进行采购费用支付和报销。

(五)办公家具的出入库管理;

1、办公家具到货后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单作为固定资产登记表变更记录的依据和费用报销凭据。

3、入库单填写必须逐笔详细填写。

4、资产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必须在入库单签字确认。

5、资产管理部门通知资产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

6、办公家具、设备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7、出库单作为部门固定资产登记表变更记录的依据。

8、出库单填写必须逐笔详细填写。

9、资产管理人员和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在出库单签字确认。

(六)办公家具、设备的使用管理;

1、办公家具、设备的使用管理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

2、各部门有义务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3、资产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总表和部门固定资产分表对公司资产进行控制管理。

4、资产管理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统一编号、贴签。

5、部门和员工个人配套办公家具、设备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配套内容进行部门固定资产分表登记。

6、每个员工对自己的配套办公家具、设备负管理责任。

7、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资产管理员对部门配套办公家具、设备负管理责任。

8、如出现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而造成资产变动须做好办公家具、设备交接检查,并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变更记录。

9、所有涉及办公家具、设备交接而造成的资产变动情况必须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10、 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出现的资产变动必须进行固定资产总表的变更记录。

(七)办公家具、设备的维护、报修和报废;

1、办公家具、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员和使用部门负责。

2、办公家具、设备的检查和修理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3、办公家具、设备如出现故障和损坏,使用人和使用部门应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4、资产管理部门对报修的的办公家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损坏原因、维修项目和维修预算报批后进行维修。

5、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无维修价值的办公家具、设备应填写资产处置表经审核后做相应报废处理。

6、办公家具、设备报废后应在固定资产登记总表和部门资产登记分表作相应变更记录。

(八)办公家具、设备维修费用的支付责任;

1、办公家具、设备的损坏责任确认由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

2、正常使用损耗需要修理费用由行政部和技术部纳入正常维修成本。

3、如属人为损坏相关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按照50%比例支付。

4、如查实属于故意破坏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维修成本2倍的罚款。

5、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行政部资产管理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五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4.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5.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十二)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8. 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

(二)长输管道运营单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石化、电力、冶金企业;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其他企业。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9.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任命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工程师,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作为本单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工程师可以从本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中选聘,也可以从为本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门技术服务机构聘用。

责任工程师应当取得所在地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

10.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二)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配合质检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六)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由使用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安装、使用登记、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会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 12.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二)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三)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13.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经定期检验合格。

14. 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附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证书等中文出厂文件。

15 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时,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二)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三)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 作业人员配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出厂文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使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类别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下列管理:

(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三)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四)督促作业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1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六章 维护保养及隐患排查治理

1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0. 锅炉水处理和化学清洗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自检,确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22.因生产工艺长周期运行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承诺采取相应监控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后,方可延期检验。

对延期检验的,原检验机构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中传送延期后的下次检验日期。延期检验期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安全监察机构、原检验机构不因延期检验承担相应责任。

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应当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严重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工程师或者有关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整改。

严重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排查出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该设备登记机关。

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界定见附件2。 2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关强制性标准对特种设备报废期限有规定的,必须按期报废。

没有报废期限规定但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主要承压部件或者主要受力部件以及控制部件进行安全评估和延寿分析,对评估分析合格的特种设备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在评估报告中附加缩短检验周期、实行监控使用等限制条件。

其他报废要求可以由相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2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进行演练。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合同。 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维保单位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有关约定应当在维保合同中明确。

24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时履行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接受调查、处理责任人员、接受处罚等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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