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政体转型分析论文

2022-04-28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威权政体转型分析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政治转型即政治体系的民主化,一般遵循威权政体的崩溃、民主政体的创设、民主政体的巩固三个序列阶段。韩国政治转型较为完整地遵循了这样一个民主化的序列范式。经由民主化转型而实现民主的韩国,其民主政体的巩固正处于由消极巩固向积极巩固的转进过程中。这期间既要求宪政结构的优化,更要求建构起对新的民主制度起支撑作用的政治文化。

威权政体转型分析论文 篇1:

从政治发展理论到民主巩固理论西方民主化研究的演进逻辑

[关键词] 政治发展理论;民主转型理论;民主巩固理论;民主化

[摘 要] 民主巩固理论是当代西方政治学研究的重要主题,它与政治发展理论、政治转型理论有紧密的联系,这三个理论共同构成了民主化研究的理论基础。从政治发展理论到民主巩固理论实质上也揭示了政治理论发展的演进逻辑:理论的发展是前后相继的,它们在研究主题、研究途径和研究目的上具有一致性;同时,理论变迁的动力主要源于政治世界的变化和新的研究途径的兴起。对理论发展的探究有利于准确把握政治理论的内涵,为进一步评析和运用政治理论有重要的规范性价值和意义。

一、引 言

随着西班牙弗朗哥独裁统治的崩溃,韩国、菲律宾等威权政体的转型,民主化的浪潮由南欧向拉丁美洲延续,然后扩展到东亚的许多地方,接着又在俄国和东欧爆发,并冲击着非洲和中东的一些地区。这股“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已经成为20世纪重要的历史事件。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中高呼自由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完美境界和终极状态,然而,历史并不如福山所预测的那样向乐观方向发展。拉丁美洲的委内瑞拉、秘鲁民主质量不断恶化;亚洲的菲律宾受到寡头精英的钳制,民主程度很难提升;泰国则在军人政变和文人政府之间反复徘徊,而且最近围绕他信的“红衫军”与“黄衫军”的阶级对立已经严重影响了政体的稳定,民主实质上已经倒退了,在中东欧,俄罗斯在普京“主权民主”的一系列控制政策下已经朝威权政体方向发展;发生了颜色革命的乌克兰、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的民主体制仍然只是政治精英博弈的抉择,是非常不稳定的,2010年4月吉尔吉斯斯坦的严重骚乱即是例证;大中东地区的埃及、约旦、阿富汗、以色列、黎巴嫩和伊拉克等国家虽然有形式上的民主选举,但是都是脆弱的。

那么,为何这些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难以存续,如何巩固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提高它们的民主质量成为当代西方政治学界研究的重要领域,即民主巩固理论。民主巩固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聚集了一大批政治理论家和地区政治专家,他们根据各国民主化的发展和已有的民主理论形成民主巩固问题的分析框架和解释模型,用于解析新兴民主国家民主转型后出现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因此,民主巩固理论作为经验性的政治理论,是解释世界政治变迁的分析工具,是比较政治学的元理论。依据民主巩固理论,能够看到发展中国家民主化道路的崎岖与艰难,也有利于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考。

国内对民主巩固理论的关注开始于21世纪初,部分学者对民主巩固的概念、路径、条件和测量作了介绍和评述。然而,这些研究成果极少涉及民主巩固理论本身的逻辑发展,即为何民主巩固理论会兴起,与民主化理论、政治发展理论和民主转型等相关理论有何继承与联系,民主巩固理论未来发展趋势又如何。事实上,政治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从政治理论的发展中可以把握理论产生的动力、核心主题、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对理论本身的评价和应用。本文将对民主巩固理论的发展逻辑进行综述与评析。

二、民主化研究的理论发展

民主化指朝向民主路程的政治变迁。最初,西方学者所指谓的民主化主要是西方世界的民主进程,比如达尔所描述的民主化历史演变包括:一是由霸权政治和竞争陸寡头政治向近似多头政治的演变,这是19世纪西方世界所发生的过程;二是由近似多头政治向完全多头政治的演变,这是19世纪末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的30年左右的时间里在欧洲所发生的;三是完全多头政治的进一步民主化,这可以追溯到后民主福利国家的迅速发展,并在60年代中期再次复兴。后来亨廷顿总结了整个世界民主变迁,提出了民主化的“三波”:第一波是19世纪初的民主化到1920年为止,导致了约20个国家取得了胜利;第二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民主化短波使民主国家的数量增加到30个以上;第三波,20世纪70年代中期,始于葡萄牙的第三波浪潮更快,规模上超过了前两波。民主化通常包含着两个不同的方面,摆脱权威政权与建构民主政权,具体来说,是四个阶段:第一,公民在心理上五条件地接受代表他们的政治团体;第二,国家共同体开始历经准备阶段,非民主政权开始崩溃;第三,决定阶段,政治精英有计划地决定达成共识,使某些民主程序重要层面加以制度化;第四,转型的巩固阶段,民主制度与习惯都根深蒂固于政治文化的过程中。因此,民主巩固实际上是民主化的一个阶段。从理论的历史溯源来看,民主巩固问题的探讨也是民主化理论的一部分。

(一)政治发展理论中的民主化

政治发展理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计划的实施,由发展研究项目直接促动和引发的。从理论基础看,国际政治研究、比较政治学研究、政治文化研究等对政治发展研究都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

20世纪60年代是政治发展理论的活跃期,当时的学者对第三世界国家民主化道路普遍持有乐观主义态度,他们“主要专注于民主的先决条件和民主制的发展,这里的民主几乎完全是按西方的模式定义的”。利普塞特指出,民主就是“一种提供法定机会可定期更换施政官员的政治体制,以及由居民中尽可能多的人通过对竞选政治职位者的选择来影响重大决定的一种社会机制”,民主秩序的条件包括经济发展,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政治制度,以及必要的社会基础。这一时期政治发展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现代化理论,政治发展的路径就是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这种观点的核心议题是经由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西方式的自由民主,政治民主与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政治民主的发展,而政治民主的进步又会促进经济的增长,政治民主化是一个线性发展过程,发展的每个阶段起源于先前的阶段,并孕育着下一个阶段。

然而,20世纪6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出现严重挫折,具有西方中心论色彩的政治发展模式给许多战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并不是进步与发展,而是政治动荡、经济停滞、贫富悬殊。许多第三世界国家无法应对由人们迫切的政治参政期望所带来的政治集权与分权、经济增长同分配之间的冲突,许多民主政体崩溃,被威权政权所取代。那些一度被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家认为应该被替代的传统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不但没有消亡反而顺应现代化的潮流再次回潮。理论和实践的错位和失真,促使学者们开始对政治发展理论进行反思。一部分政治学者将研究中心转向政治制度、民主崩溃与稳定、国家能力、公民社会、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性等问题上。如果说前一阶段民主化问题只是政治发展理论的一个方面,或者说并没有重视民主制度变迁的动因和制度设计;那么从70年代开始,政治制度在政治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得到重塑,民主化研究也初具规模。

首先是以政治制度的结构变化解释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的关系,反对政治发展的目的论和经济决定论。“政治的发展可能朝向稳定的方向,亦可朝向不稳定的方向;可能朝向政治逐渐平等的方向,亦可朝向政治不平等的方向;可能朝向国家能力增强的方向,亦可朝向国家能力削弱的方向。政治的发展,主要不是由国际国内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力量单独影响,而是被政治制度、国家结构、政治理念的力量影响。”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强调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首要步骤,应当建立起具有权威的政治结构,保证建立和维持必要的公共秩序。吉列尔莫,奥康奈的《现代化和官僚威权主义:南美政治研究》发现,更大的社会经济发展虽然等于更大的政治多元化,但是并非是更大可能的政治民主,他指出巴西和阿根廷都属于现代化水平高的国家,但是它们的政治发展却朝向了“官僚威权主义”。

第二,重视政治制度的宪政设计,认为合理的政治制度设计有利于民主问题的解决,利普哈特认为政治机构是许多社会实现民主最有希望的解决办法,因为社会分裂问题不会消失,而民主不可能建立在一个分裂的社会之上,联盟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机构设计方式减轻冲突,各民族和部落就可以逐步接受民主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第三,开始研究民主失败的原因。林茨和斯泰潘分析了错误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领导人对制度的错误运用可能导致民主的失败,他们摈弃了结构主义的观点,指出政治过程会造成民主的崩溃,某种类型的精英在特定的环境下的反应很可能会导致政权垮台,成问题的政治制度,最好的情况下不能够解决社会经济冲突,最坏的情况下则会恶化或者造成社会经济冲突。

(二)民主转型理论

随着20世纪70年代中期“第三波”浪潮滚滚而来,专门研究非民主政体转向民主政体的民主转型理论兴起,并汇集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包括奥康奈和施密特主编的《摆脱威权统治的转型》(Transitions from Authoritarian Rule)丛书(四卷本)、普沃斯基的《民主与市场一一东欧与拉丁美洲的政治经济改革》、亨廷顿的《第三波一一二十世纪末的民主化浪潮》、斯迪芬·海哥特与罗伯特·R·考夫曼的《民主化转型的政治经济分析》、林茨和斯泰潘的《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等。

民主转型理论主要包括非民主政体的特征、民主转型的原因、民主转型的途径这几大部分,

非民主政体的类型学区分在这个阶段得到进一步完善。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首先将“威权”这个概念用于与民主政治相对意义上的一种政权类型;奥康奈提出官僚威权主义理论,成为70年代以后分析拉丁美洲政治变革最为有效的工具;林茨则系统性地将非民主政体划分为威权主义政体、极权主义政体、后极权主义政体和苏丹制政体,

民主转型的动因则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早期民主化国家的示范效应、外部势力、威权政体自身的结构危机、政治精英的策略选择和文化与宗教等多重因素,由于研究民主转型的分析路径不同,有的学者侧重于经济、社会、政治的结构主义因素,有的学者强调政治转型事件和过程中行为者的竞争和冲突。

民主转型的途径则主要是根据推动转型的行为者(威权精英、反对阵营)、转型过程的速度(采取渐进还是迅速)、转型策略(协商、对抗或是两者兼有)、非民主政权精英的态度(完全赞同、部分保留还是坚决反对)进行分类的。亨廷顿将转型途径分为变革、置换和移转三种;林茨将民主转型区分为六种:改良式转型 革命式转变,战争失败引起民主力量要求选举或者外部力量监督植入民主政体,非当权者发起转型,军队自身要求“军政府”放弃直接统治,当权者发起的转型,支持非民主政权的外部霸权的撤离引起的转型。

民主转型完成的标志也是民主转型理论的重要议题。通常学者们都将竞争性选举的举行,经由选举产生行政机关,并组成立法与司法机关作为民主转型完成的标志。

(三)民主巩固理论

当一些国家民主转型完成后,人们很快将目光从如何转型转变为如何巩固新生的民主政权,恰如民主巩固理论重要研究学者戴蒙德所说“如果要逃避历史的命运,避免第三波的回潮,在未来岁月的当务之急就是巩固那些在第三波中已经建立起来的民主国家”。

1985年12月在巴西的圣保罗,由福特基金会和美国圣母大学的海伦,凯洛格国际研究所共同召开了主题为“当代拉美国家民主巩固中的困境与机会”研讨会,会议集中讨论了民主巩固的概念和转型后政体比较研究的方法论问题。1987年在圣母大学再次召开了主题为“拉美和南欧民主巩固中的问题”研讨会。1990年由普拉特纳与戴蒙德担任主编的《民主杂志》(Journal of Democracy)创刊,这份季刊主要刊载研究政体特质和政体变迁的文章,因而也成为民主巩固理论的重要期刊。此后,关于民主巩固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全盛的时期,民主转型后国家如何实现稳定民主的问题成为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民主化研究从“转型学”(Transitology)逐渐过渡到“巩固学"(Consolidology)。民主巩固理论开始成为民主化研究的重要部分,包括民主巩固概念的界定与反思,民主巩固的前提和条件,巩固的过程与模式,民主巩固程度的测量等内容。

在民主巩固概念方面,由于“民主”含义的多样性,“民主巩固”也呈现出多样的定义方式:(1)程序式定义:建立有效运作的民主规则即是民主政治的巩固;(2)实质式定义,民主巩固的内涵并不是简单的民主制度的维持,而是民主制度所引导的政治行为者的准则与规范的巩固,包括宪政机制、表达机制、行为与支持民主的市民文化的巩固;(3)过程式定义:巩固是取得广泛而深刻的合法性的过程,是一个民主结构与规则的调适与凝固的过程。也有学者不拘泥于上述三种方式,将民主巩固概念区分为消极与积极两个层面,普里德汉姆(Georffrey Pridham)指出:消极的巩固包括任何转型阶段所遗留问题的解决;积极巩固将强调的重点放在态度上,并特别指包含精英与大众两者对民主价值的坚定信念。

民主巩固的条件是民主巩固理论的核心论题。简单地说,民主巩固涉及以下十几个方面:宪政结构的设计,立法机关和法院的制度化,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民主合法性和有效性,政治领袖的行为,社会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适度的不平等,市民社会的发展,政治体系的有效运行,政党和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军队,政治文化,国际因素等。其中,国家统一、政治自由化、经济发展是民主巩固的前提;其他因素可以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民主巩固的制度建立问题,包括宪政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设计,行政体系的建立,以及经济制度的改革;第二,民主巩固的行为因素,包括政治精英,如政治领导人、政党、利益集团、军队与社团领袖在重大政治事

件上的作为是否遵循民主的规则,也包括大众的政治行为是否对民主政体有正面反馈作用;第三,民主巩固的文化因素,即政治精英和民众对于民主价值的坚持是民主政体存续与否的关键。

“第三波”国家的民主巩固过程大多婉蜒曲折,因为这些国家通常面临着民族一国家构建、现代化发展与民主制度制度化并向社会扩展的多重任务,而新兴民主国家的政府治理能力通常不高,除东欧(波兰、匈牙利)、南欧(葡萄牙、西班牙)少数几个国家已经走上民主巩固的顺利发展道路,其他国家的民主巩固历程仍然艰难,且呈现出与西方“多数民主”、“共识民主”不同的民主模式,如拉丁美洲的“委任制民主”模式、中东欧的“低度均衡”民主模式等。

民主巩固的测量研究既有从政权轮替、经济水平、时期上的经验论证,也有具体的测量指数,包括塔图,范汉伦(Tatu Vanhanen)拟定的“民主指数”;“自由之家”制定了“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的等级,不仅由民主的指标组成而且它成为这方面的判定标准;世界银行(Kaufman)对“表达和责任感”以及“法治”的数据进行了汇编,并且增加了“违反基本人权"(gros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指数;另一个衡量标准是“贝塔斯曼改革指数”(BertelsmannTransformation Index),试图增加民主化和市场化的政治与经济改革指标。[16~(P267)

总的来说,民主巩固理论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民主转型时期和转型后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民主巩固”这一概念;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这个阶段的著作开始反思“民主巩固”概念,并且更加细致地谈论民主巩固的条件;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到现在,学者们侧重研究提高民主治理水平和民主巩固的评估。

三、理论的继承与变迁的动力

对民主政体和其他形态政治体系的研究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典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19世纪开始,民主政体陆续在北欧、北美、澳大利亚扎根,但是在拉美、南欧、中东欧的尝试仍然不是那么成功,二战后,民主政体在德国、意大利和日本重新恢复,亚洲、非洲和中东的一些新兴国家也采用了西方的民主制度。此时,关于民主政体变迁的研究主要是纳入在政治发展研究的领域内,随着发展中国家一系列的军事政变扼杀了第二波民主化浪潮,一部分学者集中研究“民主的危机”。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南欧开始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再一次燃起了理论家对民主化问题的研究热情,此阶段的研究重心主要是威权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型的原因、途径与过程,构成了民主转型理论。20世纪90年代,许多新兴民主国家并没有成为西方式的成熟的民主国家,而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于是,新兴民主国家民主体制的完善与巩固成为民主化研究的热点,形成了民主巩固理论。因此,民主化问题的研究随着研究重心的转移产生了新的理论——民主转型理论、民主巩固理论,而从政治发展理论到民主巩固理论的历史发展来看,它们具有强烈的继承性。

(一)理论继承性

这种继承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研究主题相同或相似,二是研究途径或研究工具类似,三是研究目的一致。

第一,研究主题相似。

在政治发展理论中,政治民主制度的稳定、民主制度的条件、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的关系、民主制度崩溃的原因都是研究的重要内容。民主转型理论的焦点是民主转型这一关键时段,为何非民主政体会发生转型、转型的途径和过程成为研究的重心;然而,在分析非民主政体内部的结构和非民主政体治理失效时,学者们常常会将非民主政体和民主政体治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作横向比较,而且经济危机也是解释转型的重要原因之一。民主巩固理论则是站在前面两个理论的肩膀上,进一步充实和扩展了民主政体的研究内容:第一,民主巩固的条件既包括民主制度的设计和完善,也包括政治行为者在政治行动上和心理上的支持。第二,仍然关注经济发展与民主稳固的关系,且注重研究经济结构、经济改革对民主政治的影响;同时,注重社会阶层、宗教文化与民主政治的互动关系。第三,注重对民主制度崩溃的研究,民主巩固理论相较于政治发展理论更加客观和中立,祛除了悲观失望的研究心态,不再将民主制度失效视为理论的失败。第四,在民主制度的评估方面,吸收了政治发展理论对政治体系评估的原则,也借鉴了政治转型的评判标准。

第二,研究途径的综合。

研究途径指“用来分析政治现象和政治活动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它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结构分析政治现象和政治活动的程序,把研究对象的各项变量纳入一定的理论框架之中”。

在政治发展理论时期,现代化研究途径和结构主义研究途径是主要的研究模式,现代化研究途径主要是通过大量的量化数据材料检验经济发展等现代化因素与政治民主发展的相关性,结构主义研究途径则是通过在历史变迁的长期过程中发现权力结构的变迁来解释民主化的产生。民主转型理论中,学者们大量使用理性选择研究途径和精英策略微观分析途径①研究政治转型的关键时刻;同时,也采用结构主义研究途径解释推动民主转型的宏观因素。民主巩固理论既集中了现代化研究途径、结构主义研究途径等宏观研究模式的理论成果,也兼有对理性选择研究途径和政治转型研究途径等微观研究模式的应用,另外,还进一步注意吸收政治学理论的后起之秀——政治过程研究途径和新制度主义研究途径。

第三,研究目的的一贯性。

无论是政治发展理论、民主转型理论和民主巩固理论都是以西方民主政治作为本质目的的。西方学者们在研究民主化问题时,不自觉地都会将西方民主作为理想模式,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发展都需以此为目标,因此,无论是政治发展、民主转型还是民主巩固的判定标准都是以美国式的代议民主作为标杆,忽视了政治运作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二)理论变迁的动力

虽然政治发展理论、民主转型理论和民主巩固理论具有理论上的继承性,但是作为不同的理论,它们肯定有显著的差异,否则理论上的变迁也是不必要的,那么,为何旧的理论会沉寂;旧理论会被新的理论所取代;政治理论变迁的动力又是什么?

我们从理论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政治理论对政治实践的解释力下降与失真是理论变迁的主要原因之一。政治发展理论的低迷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由于前一阶段丰富的政治发展研究成果已经从宏观上建立了发展理论,后来的学者只能在这些已有理论中做补充性的修补工作,或者运用前人的理论架构研究和印证实际的政治现象。事实上,政治发展理论无法解释当时许多发展中国家民主崩溃、向威权政权回潮的事实,于是,政治发展目标也由民主政治转为政治稳定。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第三波”浪潮推动了民主转型理论的兴起,而

随着80年代中期开始层出不穷的转型后问题使得仅仅以“转型”为研究中心的转型理论遇到瓶颈。对于民主化而言,转型不过是民主旅程的开始,接下来的巩固问题才是长期的持续的挑战。尽管在解释民主巩固问题时,也会运用民主转型理论,但这只是其中的历史性解释因素之一,并不是主要的解释范式。

其次,研究途径的变化也直接影响理论的变迁。政治发展理论所采用的现代化研究途径和结构主义研究途径都是宏观研究方式,即过于宏观、概述,难以描述具体情境,且容易陷入决定论的窠臼。这也决定了政治发展理论的系统性和功能性特征;同时,理论欠缺丰富性,政治变迁不仅关乎结构性条件,而且往往是相关行动者特定抉择的结果,于是,精英策略为中心的转型研究途径成为后起之秀,进一步加强了民主转型理论的理论地位。显然,这种转型途径缺乏系统性,很难作为理论框架分析长期的政治变迁过程和广阔的国家社会政治舞台,20世纪90年代,新制度主义研究途径和政治过程研究途径逐步充实了民主化的研究队伍,新一代民主化研究者对研究途径既有所侧重也兼收并蓄,于是,在民主巩固理论中,这些研究途径呈现百家争鸣的态势,也使民主巩固理论具有综合性、丰富性和广泛的适用性特征。从这一方面来看,民主巩固理论不会因为研究途径的缺陷而有所限制,阻碍理论的发展,

因此,理论的变迁主要是理论所依赖的政治背景发生了变化,最初理论兴起用于解释的政治事实已经消失或有了质变,致使解释力很强的理论发生解释失效的现象,于是,新的理论成为学界的新宠,旧有理论开始沉寂,但是,当政治世界重蹈覆辙,旧有理论可能又会重新焕发新的生机,现代化理论在21世纪后又再次受到重视即是例证之一。同时,研究途径会主导理论的主要特征,限制理论的解释力,不过,这主要受到当时政治理论界的主流分析方式所影响。当然,是理论的研究主旨选择了某种或某些研究途径,还是主体研究途径限制了理论的视野,这本身也会是理论发展逻辑的另一个主题。

四、理论之展望

政治理论应该对它本身的发展史保持更高的敏感度,并且善于利用资源了解及批判性地评估现存的政治现实,提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议题,建立起与政治科学之间的桥梁,才能避免陷入理论危机。政治理论事实上兼具解释性与规范性的功能,并同时能对政治制度、事件、行动等进行解释与评估。民主巩固理论即是这样的政治理论,既能解释政治世界,提供与政治制度相关的理论性分析;同时,也能对民主生活作出评估,其中自然包含了对民主价值的反思与重塑。

民主化研究自政治发展理论,经由民主转型理论,到近来的民主巩固理论,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民主化研究体系。民主巩固理论延续了之前相关理论的中心主题,同时适应世界政治变迁在核心问题上有所变化;另外,在研究路径上,也综合了多种方法,扩展了研究视野。然而,民主巩固理论也受到许多批评,包括“民主巩固”概念始终无法统一,带有典型的西方式民主的目的论倾向,案例与内容太多难以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共识,民主巩固的衡量指标难以避免偏见。这些理论局限共同指向民主巩固理论的一个致命性缺陷——对实践缺乏有效的指导意义。理论上的不足限制了民主巩固理论对现实民主政治改进的说服力,民主巩固理论需要更加细致和精确。于是,民主巩固理论研究者把焦点转向对“民主质量”的研究上,试图从提供民主程度和民主治理水平的角度突破“巩固”的局限。这是民主巩固理论进一步的扩展,能够摆脱新兴民主政体是否巩固这一理论掣肘,使巩固问题与提高民主水平问题相互补充,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民主巩固理论原有的理论缺陷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种理论转向实质上并不利于理论本身的完善。

若从民主化问题研究的发展史来看,民主巩固理论并不会在短期内沉寂,因为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巩固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尽管许多“第三波”国家已经出现了民主倒退,或呈现出非西方式的民主模式,但是,这些民主危机也是民主巩固的另一面,同样属于民主巩固研究的范畴。当然,由于民主巩固理论本身存在的缺陷,若无法提高理论上的深度与精确度,欠缺解释力,则可能被其他理论所取代,再一次发生理论变迁。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 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末的

[责任编辑 刘蔚然]

作者:王菁

威权政体转型分析论文 篇2:

韩国政治转型研究:一种民主化序列的分析范式

[摘 要]政治转型即政治体系的民主化,一般遵循威权政体的崩溃、民主政体的创设、民主政体的巩固三个序列阶段。韩国政治转型较为完整地遵循了这样一个民主化的序列范式。经由民主化转型而实现民主的韩国,其民主政体的巩固正处于由消极巩固向积极巩固的转进过程中。这期间既要求宪政结构的优化,更要求建构起对新的民主制度起支撑作用的政治文化。市民社会可以提供这样一种介于并融通个人与国家两个政治主体的中间阶层和文化支持。

[关键词]韩国;政治转型;民主化序列;宪政结构;政治文化

[作者简介]郭锐,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国际政治系讲师,博士,吉林 长春 130012

政治转型是一个涉及起点和结局的有关制度变迁的过程,即政治体制形态由威权统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经由民主化转型而实现民主的韩国,其现行的民主政治只是一种“权宜性的制度妥协”(contingent institutional compromise),确立并实现一种能够长效维持和保证政治精英的基本权益的制度化(宪政结构)安排是未来一段时期韩国必须克服的国是难题。

一、威权政体的发生及其自由化

威权政体(authoritarian regime)是介于极权政体(despotism regime)和民主政体之间的较温和的专政体制。当代威权政体分为军人官僚威权体制、动员式威权体制和后极权式威权体制三种类型,其中军人官僚威权体制最常见。奥唐奈运用“历史结构分析”(historical structural analysis)提出了官僚威权主义的“发生模式”。他认为,当传统官僚无力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瓶颈,而此时不满的社会阶级高度动员,当政府对社会容忍所要付出的成本提升到明显高于压制成本时,以“压制阶级,提升政府能力”为号召的官僚威权政体就会出现。朴正熙政府就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发展经济的渴望以及对腐败低效的文人政权的不满是其政变主因。朴正熙上台后确立了权威统治的政治模式和“经济第一”的发展战略,国家资源被全部调动并集中于产值增长和出口扩张。在“理性、效率、安定”的诉求下,官僚威权主义政权在韩国应运而生。

自1961年朴正熙发动政变后的30余年中,除崔圭夏的短暂统治(1979-1980)外,韩国一直由军人出身的总统掌权。军队成为不仅有效控制其内部体系,也对国家机构中非军事领域保有强大影响,甚至足以形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权力主体,军人干预习以为常。这是典型的军人官僚威权体制。韩国的军人官僚威权体制展示了一个“政治高压,经济成长”的新的发展模型,其逻辑是:威权政府的强力控制,能够牵制现代化所引起的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因素,制造稳定的政治环境;政治稳定可以抑制工会任意抬高工资水平,以保持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吸引外资进入,故有利于经济成长。奥唐奈认为,这是由军人官僚威权体制的特征决定的:国家的社会基础是上层资产阶级,他们具有强烈的寡头和跨国性格;强有力的专家和经济官僚在制度上举足轻重;极力追求国际化的经济成长和吸引外资模式,不惜以高压维持秩序和扭曲资源分配;政治上具有极端的“排他性”,即剥夺工人、农民、中产阶级的基本公民权,经济上排斥大众部门;把政经议题“非政治化”,强调以中立、客观的“技术”和“理性”标准来处理问题,任何诉诸“阶级”或“正义”的要求都被视为不合理,有害秩序与经济规范化;关闭民主表达路径,只向军人或企业寡头开放。这种威权统治使韩国在推动经济成长和社会转型的同时付出了沉重代价,经济与政治的非均衡和不协调成为此后其政治危机乃至当前经济危机的重要根源。

韩国威权统治自由化的声音可以追溯到1979年10月朴正熙的遇刺身亡。由于军队强硬派的干预以及威权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致使威权统治的自由化一度搁浅。1985年2月举行的第12届国会议员选举,使新韩民主党一跃成为最大的在野党。选举之后,威权统治集团就大选结果和执政党(民主正义党)的前途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这加速了党内顽固派与改革派的分裂。新韩民主党的崛起使朝野间由原有的强力与顺从转变为直接的对抗关系。

1986年9月朝野协议改宪陷入僵局,反对派举行的集会和游行演变为全斗焕上台以来规模最大、冲突最激烈、时间最久的一次政治斗争,史称“六月抗争”。这成为推动韩国从威权统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的直接导线。随着民主化运动的高涨。威权统治当局的压制成本开始超过其承载能力,美国的支持使改革派的地位逐渐稳固,采取主动作为的安全系数大增。1987年6月29日,执政党中改革派代表卢泰愚发表著名的“八点民主化宣言”,通过满足反对派的要求制止了民众运动。朝野势力的联合最终导致韩国威权体制的崩溃,由此扣动了韩国政治转型的引擎。

二、民主制度的创设与政治妥协

韩国政治转型是以威权体制内部改革派的全面妥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也称为“逃避型的民主化”。它首先以“民主化宣言”放弃威权主义统治,进而通过朝野谈判与协商建立新的民主体制,主要是修改宪法和规范选举。

(一)修改宪法

韩国成立后,虽制定了“一部自由色彩很浓的民主宪法”,其中包括广泛的公民权利条款,并实行三权制衡,但由美国移植到韩国的民主制度很快步入畸形发展,始于1948年的“民主试验”最终失败。1987年10月,韩国国会通过了新宪法修正案。这是第一部在朝野间达成正式协议的基础上修改的宪法。新宪法除在序言中强调民主建国的理念外,其最大变化是规定总统由直选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选连任,并取消了总统宣布紧急状态和解散国会的权力。另外,新宪法恢复了国会的国情监查权,并赋予其对大法院院长和大法官任命的批准权;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包括建立政党和选举的自由等。新宪法的颁布为政治转型中的韩国创设新的宪政体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二)规范选举

通俗的理解,在一个国家中,如果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自由和定期的选举产生,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1987年12月16日举行的第13届总统选举实现了战后韩国政治上政权的首次和平交替,这表明韩国的政治转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大选中,参选各党不得不体现出鲜明的民主取向,大都通过公平、合法和正当的途径宣传政治纲领;各种暴力和舞弊事件大大减少,投票率甚至达到80%,这在韩国是空前的。

1988年4月的国会议员选举中,民主正义党成为战后韩国第一个执政的少数党,这次选举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选民的制衡意识逐渐成熟,希望国会对制约总统发挥一定的作用;二是国会的作用能够得到较充分的发挥,“朝小野大”的

格局有助于在转型时期培养民主政治所必须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素质;三是加快了清除威权主义的步伐,三金(金泳三、金大中和金钟泌)及其领导的反对党在国会地位的提高,有利于消除全斗焕及其亲信对新政权的影响;四是促进了新生代政治家的成长,这为韩国政治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培植了民主巩固的基因。

三、宪政结构的优化与政治文化诉求

一般说来,民主的巩固(consolidation of demoe-racy)就是将在威权政体崩溃以及向民主政体转型的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政治安排、审慎的规则和随机的解决问题方式,转变为政治家与公民自愿接受和信赖并日常践行的合作与竞争关系的过程。普里德汉姆把民主的巩固区分为消极巩固和积极巩固。消极巩固是解决转型阶段的遗留问题,消除、抑制或降低对民主化的严峻挑战。当反体制(anti-system)的集团与个体的存在和影响在数量上或政治上变得无足轻重时,也就实现了消极巩固。积极巩固更强调“态度”——民主价值在精英与大众层次的灌输,这要求重构对新的民主制度起支撑作用的政治文化。

韩国的民主巩固在卢泰愚继任总统后得到了推进,历经金泳三和金大中两届文人民主政权,转型阶段遗留的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从卢武铉开始,民主巩固步入由消极巩固向积极巩固转进。宪政结构的优化问题日益突显。

韩国宪法自1948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前后修改多达9次,每次修宪的中心主题都是关于明确宪政体制。即究竟是建立总统中心制还是责任内阁制的问题。宪政体制不稳一直是韩国民主政治中的突出问题,在第一部宪法草拟期间,起草委员会的初衷是实行责任内阁制,迫于李承晚“个人要求”的压力,不得不删除有关内阁制的所有条文,代以总统制。这部宪法赋予了总统无上、广泛的权力,就此埋下政体争论的伏笔。1987年10月“第六共和国”宪法通过后,修改宪法以实行责任内阁制的要求也从未停止,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

金大中曾提出相当细致的“修改宪法,改革政体,完成由总统制向内阁制的过渡”的施政举措,其轮廓是:总统是国家的象征,经与多数党代表协商指定首相候选人,对首相和大法院院长行使程序上的任命权,对主要公务员的任命行使确认权;在第15届国会任期内,总统选举由直选改为间接选举;首相是行政首脑,决定国家政策方针,有宣布国家紧急状态、解散下院、任命公务员等权力,同时是三军统帅;国会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议员按市、道选举产生,任期5年,在下院解散时,应首相要求召开会议;下院议员分小选区议员和比例议员,任期4年,有选举首相及提出不信任案的权力;国会拥有立法权、预算审决权、缔约权、宣战权、国政调查权、弹劾权。这一构想限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

卢武铉恢复总统权力后选择李海瓒出任总理,可谓隐有推行分权型责任内阁制的意含,李海瓒也以前所未有的“实权型”总理形象临政,协助卢武铉度过“第二执政期”。客观地讲,这种政体上的重大变革短期内尚难行通。韩国学者金浩镇认为,虽然理论上内阁制比总统制更好,但从韩国国情来看,至少在目前,总统中心制是理想与现实、民主性与效率性能够取得调和的最好的政府形态。金泳三认为,对处于南北紧张和对立状况的韩国说。总统制最为合适,它能发挥高效的指导力。实行内阁制可能导致政经勾结、腐败复燃,“派阀政治”会造成民主主义的严重倒退。

有学者将当前的韩国民主政治称为“委任制民主”,即核心权力不在立法机构,而在通过委任产生的政治领导人手中。政党和国会只是整个权力体系中的次要部分。这是一种仍残留着权威主义影响的“发育不全的民主主义”。而韩国政党存在数量众多、变化频繁,个人化程度高、制度化程度低,地域色彩浓厚、国家主义淡漠等先天缺陷。卢武铉上台后,大力推行“市民社会”运动,就是希望以此革除韩国政党政治的陋习。其实,政党和公民团体正是参与甚至是决定未来韩国宪政体制选择的关键角色。

当前,韩国创设的只是基本的民主体制框架,而民主政治的成熟和完善必然包括民主价值和民主原则在精英与大众层次的灌输,并体现于整个政治过程及公民的日常政治行为中。市民社会(eifi-zen soeiety)可以提供一种介于并融通个人与国家两个政治主体的中间管理阶层。在市民社会中,存在许多身份和利益各不相同,并对国家(甚至政党)保持独立性的社会单元,它们能够限制统治者的武断专横行为,也不会让决策者承载更多的要求而使整个体制难以管理,同时在客观上发展出一种庞大、特殊的民主表达和干预机制。这不仅能够自下而上地推动韩国宪政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也有利于形成一种新的民主制度的政治文化支撑体系。

[责任编辑:周志华]

作者:郭 锐

威权政体转型分析论文 篇3:

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的形成与发展

摘 要:马来西亚自独立以来,其政治就带有很强的威权特征。威权政体对马来西亚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它为马来西亚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长期的种族和谐,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威权政体不利于其之后的民主化进程。本文将系统的梳理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的形成过程,并解析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的特征。

关键词: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特征;经济发展

一、威权政体概念解析

马来西亚于1957年获得独立,它效仿西方建立起一个允许多党竞争的民主政体,但是,两党制或者多党制的局面一直没有形成,却形成了一个典型的一党独大制度,即马来西亚威权政体。

1964年,西班牙学者胡安·林兹(Juan J. Linz)在“西班牙的威权政体”一文中首次提出“威权政体”概念,用来指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他对威权政体的四个特征的基本描述是:有限的政治多元主义、缺乏主导型的意识形态但有特殊的权威心态、有限的政治动员以及政治领导人权力行使的可预测性。

当下,对于威权政体的概念,当代学术界并没有获得一致的认识,其定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说,威权政体指一切非民主政体;狭义上说,它指具有现代化取向、以重建民族国家为目标、缺乏明确意识形态的非民主政体。因此,威权政体是介于民主政体和极权政体之间的一种政治形态。

综合来看,威权政体的特征可以梳理如下:①从国家与社会关系上看,威权政府会极大的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但是社会仍然存在独立的运作空间,如零星的新闻自由等;②从政治体制上看,有威权为体,民主为用的特征,也就是说:有民主的形式制度,但是这些都成为威权政治的“工具”和“道具”;③威权政体有一种务实主义的理念,它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这也是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④政权本身不愿意民众过于热衷于参与政治,而是倾向于希望他们被动地接纳与被领导,虽然有一定的参与但是一般无法深入,流于形式。

二、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的形成与完善

1957年,马来西亚取得独立后,它建立起一个允许多党竞争的民主政体,但受国内条件影响,两党制或者多党制的局面一直没有形成,却形成了一个典型的一党独大制度,只不过这里所说的“一党”是指多个政党以联盟形式出现的联盟党。

从1957年至1969年,马来西亚联邦一直由联盟党执政,这是一个多种族联合政府。联盟党主要由巫统、国大党和马华公会组成,他们各自代表马来人、印度人、华人的利益,这使政党政治弥漫着强烈的种族气息,而且此种政党政治框架一直维持到现在并无重大变动,因此,马来西亚政治也是一个典型的小社群民主体制。

事实上,尽管存在定期选举和议会拥有权力,但是一个由行政主导的强政府体制自独立以来一直存在着,国家控制社会的主要手段是经议会通过的强制性法律。共产主义运动兴起之后,英国殖民者于1948-1960年实行紧急状态,在马来西亚独立之时,殖民地时期紧急状态下的许多政府体制被引入新政府,在紧急状态下政府获得各种限制性权力的规定在修改后被纳入了独立后的宪法和其它法律之中,政府在紧急状态下拥有的这些权力被用于正常时期。

频繁的制定新法律、修改宪法和法律保证着行政机关持续的控制力和优势地位,因此,政府可以使持续要求公民权力和利益的独立组织少之又少。联盟党可以从1957-1969年持续执政。

独立后,三大种族的冲突一直存在。经过激烈争议,代表三个种族的主要政党在1957年达成了一项妥协性协议,即:“1957年的讨价还价”,据此,“马来人承认华人和印度人的公民权,作为交换,其它民族承认马来人享有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即‘马来人特权’。”

然而,到六十年代末另一些华人政党如民主行动党(The Democratic Action Party)、人民运动党(The People’s Movement Party)等的迅速崛起,加上马来人和华人间的贫富悬殊进一步拉大,马、华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尖锐起来。1969年,马来西亚发生了最为严重的种族冲突,议会暂停,权力完全由国家行动委员会掌握。国家行动委员会成员多数是来自巫统的马来人精英,而且马来人在行政机构和安全部门的上层也占优势,因此,到1971年议会权力重新恢复的时候,原有的种族制度安排发生了重要变化,开始倾向于保护马来人的利益。

冲突之后的变化主要有:第一,多种族的执政联盟——联盟党因吸收了几个反对党而扩大,并且更名为国民阵线。从表面上看,只是政党数目的简单扩大,但在这种扩大的背后却产生了深刻的政治权力结构变动,首先,它把所有马来人政党团结起来,消除了马来人反对党,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核心,再者,它还吸收了除马华工会、印度人国大党以外的代表华人利益和印度人利益的政党,降低了这两个政党在其各自的种族中的代表性。第二,政治权力开始向行政机关集中,依照修改后的宪法和煽动法,不能公开讨论一些特别的“敏感问题”,这些问题包括:马来人的特殊权力;传统统治者在国家的元首地位;奉马来语为国语,伊斯兰教为国教;非马来人的公民权力等。第三,发起各种运动旨在提高大众的民族认同,这有推行文化政策,它强调伊斯兰教与马来人的文化特性为文化政策的重要基础,确立国语为马来语,宣布“国家原则”为官方意识形态,这主要基于五项原则:信仰真主;效忠国王和国家;支持宪法;法治;良好的行为和道德。第四,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马来人口比较贫困,并对种族间的收入、福利差距,工作职位的种族差异十分不满,因为工作职位的种族分化有利于非马来人,而对农村的马来人构成歧视。因此,新经济政策的“远景规划”提出要不分种族地消除贫困,预期到1990年,马来人所掌握的社会总资产由1970年的2.5%上升至30%,再者是要对社会结构进行重组,大量有利于马来人的政策被计划实行,然这并非是建立在剥夺非马来人基础之上的,新经济政策计划期间,国家经济高速增长,外国资产在马来西亚经济中的比重也大幅下降。

在执行新经济政策的第一个十年中,马来西亚发现了沿海油田,而且国际市场对商品需求量的增加拉动了出口,这有助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得益于马来西亚七十年代开始的发展出口导向型产业计划,以及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增加,政府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工业化与高速经济增长使就业机会增多,失业率下降,人均收入也开始增长。然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包括石油在内的商品价格下跌,经济出现严重衰退,国内外投资也随之减少,许多经营管理不善的国有公司被关闭,新经济政策被搁置起来。为振兴经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放宽对外资持有制造业股份的限制,放宽其它经济管制、开始私有化,遵照新自由主义思想行事。这些政策变化使得经济在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恢复并且增长持续到九十年代。到1990年,官方宣布终止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对也马来西亚经济、政治、社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并促使马来西亚威权政体最终形成。种族方面,新经济政策明显地带有种族倾向,是一个典型的“原住居民优先政策”。马来西亚人因族群不同而对新经济政策的态度也不同。多数马来人因从中获益而欢迎经济重建,认为这是国家整合所必须的;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也有助于增强民众对新经济政策的支持。

政治方面,由于政府对经济实施的强有力干预,以及马哈蒂尔总理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五次修宪成功地“改变了权力的平衡,削弱了统治者和司法部门的影响,把权力集中于政府,马来西亚威权政体形成并得以完善,马来西亚政府政治呈现出威权政体的若干特征。民众的价值观和政治取向有所改变,城市化和快速发展的经济增长导致的利益共享使族群主义开始淡化,“发展主义意识形态”日益浓厚。

社会方面,马来西亚经济获得极大发展,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增加,社会阶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社民社会思想也开始萌芽,这为马来西亚后来的政治转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特征分析

从马来西亚政治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看出马来西亚威权政体有以下特点:

第一,政党方面,马来西亚存在着“一党”独大的局面,只不过这里的一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一个政党而是一个政党联盟,在联盟中,代表马来人的政党巫统起着领导作用,这与马来西亚种族结构相吻合。与执政党联盟争夺争夺执政地位的反对党一直存在,但并没有改变执政党独大的局面,相反,在一定时期内反对党自身力量会一度弱化。

第二,政体方面,马来西亚尽管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和定期选举一直存在,但是塔仍然是一个行政权力独大的政体。行政权力处于优势地位,政府总理拥有极大的权力,通过修宪和已有的压制性法律政府可以把意志强加于人,也可对社会进行有效的影响和控制。

第三,执政合法性方面,国阵政权的合法性则主要来源于它的有效性,政府确保马来西亚几十年来经济持续增长、民众生活水平随之改善、社会秩序良好。经济上,政府推行的“新经济政策”是一种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虽不排斥市场作用,但强调市场的运行必须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政府不仅在宏观方面引导经济发展还参与到微观经济之中,但是这一模式也引发了一系列弊端——效率低下、金钱政治,这些弊端在1997年金融危机后显现出来。

第四,种族方面,马来西亚政治文化仍深深植根于种族主义之中,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的组成都是以种族为基础,“马来人特权”的思想也一再被强调,而且还应用到实践中,新经济政策中就有很强的种族特征,这表明随着城市化种族观念虽有所淡化,但是仍然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多种族和多元文化身份依然是理解马来西亚社会、政治的出发点。

从马来西亚政治发展进程来看,马来西亚威权政体的形成与完善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和社会现实原因,这个政体虽然不利于维护民众的市民权力,但是,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推动了国家的经济发展,维持了社会的种族稳定,同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的相应变化也为马来西亚后来的民主化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参考文献:

[1]Juan J.Linz.An Authoritarian Regime Spain[J].Studies in Political Sociology. New York: Free Press,1970.

[2]梅益.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5.713.

[3]何新华.机运与局限:发展型威权政体的政治合法性[J].东南亚研究,2005(2).56.

[4]孙代尧.威权政体及其转型:理论模型和研究途径[J].文史哲,2003(5).145.

[5]任一雄. 东亚模式中的威权政治:泰国个例研究[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6]朴正熙,陈琦伟等译.我们国家的道路[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8.

[7]孙代尧. 威权政体及其转型:理论模型和研究途径[J].文史哲,2003(5).145.

[8]陈晓律.马来西亚——多元文化中的民主与权威[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286.

[9]H.P.LEE.Constitutional Conflicts in Contemporary Malaysia [J].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34-35.

作者:徐瑞彬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国民经济行业结构论文下一篇:口语交际小学语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