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2022-11-24

第一篇: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优秀研究生导师事迹

作为我校省级重点学科水产养殖学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校庞大的科研团队的领军人物,吴灶和的一言一行,都牵系着他对科研事业的热情,透露出他对学校科研事业的希冀与期待。态度决定高度,这句话用在吴灶和身上至为恰切。

一、执著追求 一心致力学问

1953年,吴灶和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他唯一的愿望是读大学,但由于当时社会环境限制,这个梦想久久未能实现。念完两年师范后,吴灶和于1976年走进一所中学教书育人。1977年冬天,中国恢复了停滞10年的高考。虽然那时吴灶和已经25岁,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但他还是毅然选择了参加高考,他的人生轨迹也因此发生了改变从一位中学老师变成了我校前身湛江水产学院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农村出来的吴灶和,心里始终铭记着,他整整迟了8年才读上大学,深造的机会来之不易,他要努力学习把失去的8年光阴追回来。吴灶和认为,如果毕业以后回顾四年的生活,曾经奋斗过,努力过,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对得起社会,才算是成功地读过了大学。这种自觉的态度,帮助他克服了学习上的诸多困难。回忆当年,吴灶和很自豪。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因为只在1965年即读初中时学过一年英语,在大学入学的英语模拟考试中,他连26个英语字母大小写都写不全,但到了二年级时,他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不仅如此,他还自修了日语,成绩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同时,吴灶和也并非 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大学期间,他不仅在班上当副班长,还担任了养殖系学生会的第一任主席。

也许正因为成长环境和生活阅历的差异,吴灶和显得比别人更有韧性。本科毕业时,29岁的吴灶和成了学校唯一一个考上研究生的人,得以进入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深造。39岁的时候,他依然不愿停止向学的脚步,决定攻读博士。42岁博士毕业后,吴灶和一直在中科院南海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2000年,为了母校在水产研究方面能获得更大发展,吴灶和再次做出了改变人生轨迹的重要决定,他毅然离开了广州的家人来到湛江。在海大,他一面致力于水产养殖和病害研究,一面全力统筹学校的科研工作,为海大水产学科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敬业务实 躬耕科学田园

副校长,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原生物学及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生导师&&每一个头衔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吴灶和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学校的政务、科研和教学工作上,寒暑假几乎没有休过,有时过年回家只能待上十来天。在实验室同事鲁义善博士的眼里,吴副校长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都很强。他重视学术梯队建设,奖掖后进,经常鼓励年轻教师出去深造、进修、交流、学习。在科研上,他的态度一贯认真执著,吃得下别人吃不了的苦。为了搞研究,他曾经在海上的一座木屋里一待三个多月。有时为了做实验加班到凌晨三四点,想出去的时候才发现门卫锁了门,于是就在实验室过夜。

吴灶和认为,想搞好科研有三种精神不能少。首先是坚忍不拔的精神。搞科研是很苦很累的事,拿下课题并不容易,有时候条件不允许,得自己去创造条件,特别是在高校,还要担负比较重的教学任务,没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坚持不下来的。其次是无私奉献的精神。每一项科研成果的取得都不是朝夕之功。有时付出很多,收获却很少。别人放假,你还在工作;人家晚上休息,你还在实验室;有时要抛家离口,半夜三更还要出门。没有奉献精神,怎么支撑下去?第三是团队精神。科研工作不单纯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集体一个团队的事情。要把工作完成好,就必须要有宽广的胸怀去包容他人。不要计较我做了多少事,别人又做了多少事,做多了仿佛就是吃亏,如果人人都这样子,科研工作就开展不起来了。

正是凭着这些精神,吴灶和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个个坚实的脚印。2001年以来,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篇,出版专著2部,获省部级奖励1项,厅局级奖励2项。主持项目主要海水养殖动物病害及其防治技术获2003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南地区对虾产业高效技术获2005年湛江市科技进步特等奖。如今,他是中国和广东水产学会的副理事长,欧洲鱼病学家学会会员中国区的负责人和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博士生导师。

吴灶和所带的研究生黄郁聪说:吴副校长对我们要求很严格,一旦发现有人搞研究不够专心和严谨,他就会地郑重地指出来。他在科学上的求真务实态度让人肃然起敬。

三、求贤若渴 筹划科研大局

近几年,我校科研工作蒸蒸日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课题不断,成果迭出,0

4、05年获得的科研经费都突破了一千万。特别是前不久,华南地区对虾产业高效技术项目还获得了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吴灶和把这归功于前辈和同事的共同努力。正确看待成绩,科学估计形势,厘清思路,沉着应对,这是吴灶和作为学校科研工作领头人的清醒之处。

在我校十一五的新一轮发展中,科研工作占有重要战略地位。学校要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要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要实现建设教学科研型大学的目标,这些都对科研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是机遇也是挑战,是压力也是动力。如何盘活科研这盘棋,有效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全面提升我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吴灶和有着自己的思考。

首先得解决人才问题。现在我校拔尖人才缺乏,特别是缺少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学校科研事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海洋学科上来以后,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因此要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去年,学校下大力气引进了一批教授、博士,为拓展海洋学科的研究领域,还成立了南海海洋环境研究所,这都是必要的。然而有了人才之后还必须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只有建立一个团结奋进,高度敬业,有无私奉献精神,目标高度一致的团队,才有希望攻克更大的科研课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吴灶和说,有了人才,还要有个给人发展的平台,所以搞好科研平台建设也很重要。当前国家专项研究基金的申请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如果没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没有一些先进的设备以及重大的科研成果作为支撑是很难让国家相信并给予审批的。学校从这几年特别是从前年开始,对重点研究方向给予了充分重视,花大力气为其提供比较好的科研条件,如建立海洋环境资源监测中心,光仪器设备就耗资1000多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目前我们已经申请了七八个专项基金,其中大的项目有三四个,但这还远远不够。十一五期间我校专项基金的申请目标达八千万元人民币,要完成这一任务,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科研体制改革,是我校十一五规划中的十项改革之一。吴灶和认为,该项改革的主要目的应是引进、留住人才并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治学氛围。要在改革中逐步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改进人才引进的政策,改进人才发挥作用的机制,采取更为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科研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成员的活力和创新意识。要定指标,分任务,层层攻坚,做得好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名誉、地位等方面的奖励,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

要提高我校的整体实力和科研水平,还必须在凸显学校特色上做文章。吴灶和说,一定要进一步强化特色观念,一些资源也要向特色学科倾斜。特色所在,就是优势所在。

第二篇: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研究生把自己塑造成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年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4)读研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学校“三好研究生(或标兵)”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5)读研期间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6)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均达80分及以上。

经学校研究认定,有其他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者。如取得重要科技发明成果并经有关机构鉴定;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中获得

一、二等奖或

一、

二、三名,集体项目有排名的国家级取前五名、省部级取前三名;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二、评选办法

1.每年12月底和5月底,春季或夏季应届毕业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和支撑材料(课程学习成绩、学术论文、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各学院初审,汇总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后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评选,并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4.每年6月上旬,研究生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奖励办法

1.学校对荣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同学在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时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2.表彰决定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四、评选时间和比例

1.评选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

5、6月份进行。

2.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篇: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试行办法

上理工研[2005]24号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积极培育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学位论文,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一、参评标准

(一)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可优先考虑;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重要作用,并取得突破性成果;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两篇以上(以学校科技处认定为准),或者博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或取得发明专利。

(二)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论文理论分析深入,实验手段先进,结果可靠,工作量扎实,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引注参考文献规范;

5.至少在本学科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刊物以学校科技处认定的为准)。

二、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范围为前一学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每年评选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1

5篇(不超过前一获博士学位总人数的8%),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30篇(不超过前一获硕士学位总人数的6%),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一)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可以向分委员会自荐,论文答辩委员会也可推荐为优秀论文,分委员会对本院(系)各学科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按前一学在该分委员会获得博士学位总人数10~15%,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8%进行初选。

分委员会将初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部,报送材料包括初选通过的学位论文(两份),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二)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该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三) 公示期。为增加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设立为期15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公布经专家组评议确定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及论文摘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讨论。

(四)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该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正式名单,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五) 对已获批准的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后,取消其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及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就是否撤消该论文作者学位进行复议。

四、奖励办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从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参加国家、上海市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校对获得校级、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为:

对荣获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1000元;对荣获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600元。

对荣获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3000元;对荣获上海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2000元。

对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30000元。 对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10000元。

学校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优秀博士、硕土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日程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1、6月中旬,研究生部发出评选工作通知;

2、6月下旬,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申报并进行初审;

3、7月中旬前,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4、7月下旬至8月初设公示期;

5、9月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优秀学位论文正式名单。

六、其它事项

1、每年设立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负责。

3、对已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发文单位:学校办公室发文日期:2005年11月3日校对:曾忠打印:黄烜

第四篇:关于评选研究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规定

关于评选研究生先进党支部、优秀

共产党员的有关规定

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展示研究生党支部风采,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研究生党建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根据《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研究生院党委决定开展研究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有关规定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党支部: 6个

2、优秀共产党:20名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党支部团结协作,坚强有力。能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院党委、党总支的决议,紧密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

2、注重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引导党员热爱学习,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重点在专业学习,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体现党员先进性,积极参加校院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4、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期、保质地完成发展党员计划。

5、密切联系群众,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妥善处理党员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支部班子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6、党支部建设及支部活动具有创新性。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品行端正,严格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精神,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

3.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情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公益活动,认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发言主动,建议中肯,能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科研技能和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有科研成果的或有贡献事迹的研究生党员优先考虑。

四、评选时间 每年5-6月份

五、评选方法

1、初审阶段。各参评党支部结合评选条件,准备相关材料(文字材料、图片及影像材料等),提交到研究生院学生党总支审核。研究生院学生党总支根据材料翔实性、全面性,以及支部组织规范性、党员的先进性等指标,评选出入围的党支部和党员。

2、复审阶段。入围的党支部和党员参加评选答辩会,各党支部工作情况介绍和优秀党员候选人情况介绍时间为7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答辩委员会采取计分、讨论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3、表彰阶段。学院将举办“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颁奖典礼,对获奖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表彰并制作专题展板,展示获奖党支部和党员的风采,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获取“先进党支部”称号的支部,支部书记可同时获得“优秀党支书”称号,但所在支部支书必须任期满一个学期以上。

六、奖励办法

1.获得研究生先进党支部称号的支部,学院奖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金额的支部活动奖金,用于开展支部建设。优秀共产党员可获得荣誉证书和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2.评选出的研究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将由研究生院上报到学校参评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

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0年9月1日

第五篇:首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繁荣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山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首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条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此次评奖以列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且在2007年9月31日前结题并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为主。对未列入规划,在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作者单位推荐,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第四条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教材、论文、调查报告、研究(实验)报告,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电脑软件。

第五条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第六条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奖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若干。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教师开展研究,另设中小学专项成果奖。

第七条获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作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在本研究领域有新的突破,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方法,或对山西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有较高应用价值。

第八条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领导评奖工作,审定获奖成果,处理异议投诉等。

第九条评奖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并表决,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成果建议名单。

第十条评奖工作采取作者申请、单位推荐、学科评审组评选、评奖委员会审定的方式。

第十一条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事务工作。第十二条凡在本届评奖范围内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首先由作者填写《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向本评委会提出申报。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提出申报。

报送成果均要求一式3份:申报评审书1份原件,2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及成果简介(1000字以内)3份。论文、调研报告可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原件1份并提交复印件2份。

第十三条高校(含高职高专)、中专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科研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集中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所属县区教研室(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直接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十四条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

第十五条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后,分送各评审小组,同时评奖委员会向各评审组下达评奖指标。

每项申报成果均须经过本评审小组评选。评审小组在审查成果时,要严格掌握评奖标准,参考单位的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报刊评论、社会反响和有关证明材料,通过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该评审组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成果方可入选授奖成果及等级的建议名单。

评奖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获奖成果及等级。

第十六条省评奖委员会、学科评审组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凡涉及省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成果,在评议本人成果时,应退席回避,表决时不参加投票;凡本人成果申报参评的不得成为该学科评审组成员。

第十七条经省评奖委员会审定的获奖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后予以公布,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

第十八条自获奖成果向社会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成果持有异议,必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如需保密,请注明)。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于剽窃、弄虚作假的成果提出异议,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查实,即撤消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及全部奖金,予以公布,并取消当事人下届参评资格。

第十九条凡参加评奖的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一般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不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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